涉密事件心得体会(通用5篇)

时间:2023-09-17 23:04:59 作者:BW笔侠 涉密事件心得体会(通用5篇)

心得体会是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不断提升自己。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涉密事件心得体会篇一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你知道昆明事件学习心得体会是什么吗?接下来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昆明事件学习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

昆明“3·01”事件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此次事件以暴力恐怖手段厉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 ,厉害各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行径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这种滥杀无辜、无视生命的罪恶行径不仅是对公民生命权利的侵犯,对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危害,更是对法律的践踏。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 贷,绝不手软。此次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镜内外“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发杂的。

纵观世界各国,暴力恐怖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的唾弃。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行为是全国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是什么人,谁都不愿意生活在恐怖和动乱中。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容忍暴力和血腥。

分裂主义势力的真实目的在于依靠暴力恐怖袭击手段将中国分裂,企图破坏全国稳定发展的大局。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暴力恐怖分子的行为违背我们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我们不能把这种行为与特定民族联系起来,如果我们因为这种事件迁怒某一个民族,将一个民族同暴力恐怖划等号,那是完全错误的,那正是分裂主义势力所希望的。在反分裂、反暴力恐怖的斗争中,我们必须十分注意增进巩固民族团结。

作为大学生和未来的教师,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团结协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并且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学校的布置上来。要学习国家安全法的有关内容,养成一个良好的意识和树立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正确态度,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明确我们所肩负责任,必须无条件地履行大学生的义务和职责,全面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

本应宁静祥和的夜晚被打断,昆明火车站发生令人惊讶和愤怒的暴力袭击恐怖事件,国际恐怖组织名录上登记在册的东突恐怖分子手持利刃见人就砍,无辜群人死伤惨重,昆明站陷入一片血色之中。尽管警察、武警全速出动,但截至3月2日5时,暴力案件依然造成29名群众遇难、143名群众受伤。公安干警当场击毙5名暴徒,其余暴徒仍在围捕中。

第一个层面,全球性的民族问题。主要表现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侵犯或损害世界其他国家的民族利益而产生的民族问题。这是当代全球性民族问题的突出表现。

第二个层面,地区性的民族问题。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泛民族主义。这是指曾经生活在同一个帝国或国家的民族,要求复活、复兴历史上存在过的帝国或国家。 二是大民族主义。它号召散布于各国的同一民族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或合并到以本民族为主体民族的国家中。三是宗教民族主义。它主张超越民族、种族界限,以共同的宗教信仰为纽带,以信教群众为国民,建立政教合一的国家。

第三个层面,一国内部的民族问题。主要表现在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土著民族与外来移民、大民族与小民族以及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它实质上是个平等问题。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多年来,新疆各民族人民团结协作,努力开拓,共同书写了开发、建设、保卫边疆的辉煌篇章,新疆的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从1983年起,自治区政府每年都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赋予时代特点的内容,集中、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平等、团结、进步成为各族人民相互关系的主旋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成为各族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少数民族的各种风俗习惯受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与宗教信仰密切相联。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中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少数民族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新中国成立后,为改变少数民族教育十分落后的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在发展规划、资金投入、师资培训等方面对少数民族教育给予重点和优先的安排与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光大。新疆各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传统历史文化,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各民族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族问题,十分重要,又相当复杂,因此,只有运用世界的宽广眼光,深刻把握世界民族问题发展的客观规律,准确把握世界民族问题的时代特征,善于从国际大环境中观察和思考我国的民族问题,才能看得更深刻、更全面、更长远。

如今的新疆,各民族紧密团结,经济、文化建设飞速发展,各族人民过上了平等、幸福美满的生活,就在这样团结进步的和谐氛围中,也时常会奏出不协调的音符,极少数新疆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伺机从事分裂破坏活动,通过策划、组织一系列暴力恐怖血腥事件,制造了一系列的暴力流血事件,严重危害了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针对当前形势,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警惕,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和长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暴力斗争的思想,用正确的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武装武装自己。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肩负的责任,深化了我对反分裂斗争的认识,提高了政治水平。在学习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坚持与民族同志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团结,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全国各族人民喜迎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惊悉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我们感到十分震惊、非常愤慨。光天化日之下,暴恐分子对手无寸铁的群众举起屠刀,肆意滥杀无辜,手段极其凶残,可谓丧心病狂、灭绝人性,这充分暴露了他们践踏生命和人权的凶残本性和赤裸裸的反社会、反人类的狰狞面目。暴恐分子制造的血腥暴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挑战法律尊严,严重挑战人类社会共同秩序和人类文明共同底线,他们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必将为全国各族人民所唾弃。

人民生命不容践踏,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暴力恐怖犯罪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暴力恐怖分子是各个民族的公敌。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和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容忍暴力恐怖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暴恐分子,不仅是捍卫法律尊严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国上下凝心聚力,乘势而上,前景可期。新疆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样,共同期盼在和谐稳定的环境里,用勤劳的双手共同创造更好的生活、更美的未来,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而奋发努力。暴恐分子的血腥暴行,从来没有动摇也永远不会动摇新疆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领导下,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建设美好家园、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信心,反而更加唤醒了人们心中的正义与力量,坚定了各族群众支持和拥护党和政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行为的坚强决心。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前进步伐,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

这起严重暴力恐怖案件也再次警示我们,打击暴力恐怖活动,须臾不能懈怠。只有以雷霆之势、强有力的手段,严厉惩治暴恐分子,才能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和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只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开展工作,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狠抓工作落实,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坚决将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才能确保新疆社会大局稳定。任何损害各族人民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的罪恶行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必然遭到可耻的失败!

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同仇敌忾,手挽手、肩并肩,毫不松懈地同“三股势力”做坚决斗争,就一定能够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编织起牢不可破的安全之网,确保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谱写各族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篇章!

涉密事件心得体会篇二

今年5月中旬,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方案要求,我区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的有关组织工作,做到“三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收到预期学习效果,增强了我区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和危机管理能力,从而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我区十分重视本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工作,安排分管应急的.区领导负责发动和组织培训工作。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文件,使党员干部从政治高度理解本次培训的意义,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明确本次培训的基本要求,从而加强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为保证培训的实效,我区落实了有关组织工作:一是及早做好安排自学和集中培训的安排,对学习人员的业务工作适当调整,保证学习时间;二是做好《公共危机管理》等学习资料的订阅,一手一份,三是每期集中辅导学习都安排一名区领导带队,并做好考勤检查。经检查,三期集中培训未有出现缺勤;四是认真组织好考试,要求培训考试卷交由分管领导检查,再上交由区应急办办公室统一整理,保证考试质量。

通过提高认识,落实有关措施,加强了培训的实效,使我区公务员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初步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基本方法,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整体上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涉密事件心得体会篇三

“老师,我认为书上错了。”“老师,您讲的不完整。”“老师,我有更简单的方法。”“老师,他打我!”“老师,睡着了……”老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尴尬!课堂――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课堂上的突发事件就是摆在每个老师面前的一道难题。实践告诉我,这时要灵活应变、尊重学生,课堂将会因“突发事件”而变得更美丽!

1.1完美预备教案

教师在撰写教案的过程中,对于一些问题,尤其是限制性不强的问题,可事先在教案中尽可能预设所有的答案。尤其像我们年轻的教师,对教材不是很熟悉的情况下,可先做到自己心中有底,才能处事不惊。

1.2敢于跳出课堂

教师要有预定计划,但又不能限于预定计划而不敢越雷池半步,不能固步自封于教案之中。我认为,学生学习的好坏并不取决于你所备的教案,而应是学生当时的学习状况。教师应时时关注学生的表现、学生的需求,而非教案的限制。尤其是数学课堂,需要教师努力激发学生的学习需求,放手让学生自主探索。这才是学习的真谛!

每一位教师都应学会更完美地去解决突发事件,并及时的捕捉住此中的智慧火花,让他绽放生命活力,使课堂教学因突发事件而变得美丽。

2.1以幽默的语言化解

案例a:记得我上中学时,一天下午第二节课我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老师迅速走过来,“啪”,用力在课桌上拍了一下,气冲冲地说:“怎么,困了回家睡去。躺在床上比在这舒服,睡一年也没人管你,这就可以走,我不稀罕你这一个学生。”说完就走回了讲台。我抬头瞪着他的背影,慢慢的低下了头,没有再睡觉,更没有听课。

案例b:一次听一位老师的课,一位同学打瞌睡,那位老师笑呵呵走过去用手指敲敲他的桌子说:“快别睡了,再睡我可要唱《霍元甲》的.主题歌了,”说完还真唱了起来:“睁开眼吧!小心看吧!我唱得对吗?”学生都被他逗笑了,连打瞌睡的同学也来了精神,专心致志地听起课来。

这两位老师都是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纠正其错误。但是前者老师居高临下的严肃批评,使学生很难接受,而后者变严肃为幽默,不但没有损害学生的自尊心,使学生觉得老师给我留了“面子”,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从而彻底改正自己的缺点,达到“亲其师而信其道”的教育效果。一个幽默的教师是很受学生欢迎的,他能有效的调节学生的学生状态,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会使师生关系更加融洽。

2.2设身处地,从学生出发,

案例:有次上课时,教室里总有同学在嘀咕着什么,好一片繁荣的景象。我正纳闷,平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注视着学生,不过他们没有什么反应。我回头看了看黑板上的课表,原来上一节是体育课。我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对学生说:“我知道你们上一节课是音乐,神经还处于兴奋状态中,那咱们把兴奋转移到数学上来。”学生慢慢地静了下来。

作为教师,有的时候应该放下老师的“架子”,在不失去原则的情况下,从学生的角度去看待问题,缓和师生之间紧张的关系。

2.3用暗示方法,平静面对学生的行为

案例:课堂上往往是教师正讲得投入时,发现学生或说话,或偷看小人书,或吵架……我们如何处理这些突发事件?当学生个体的违纪行为没有影响到其他同学时,教师可采用暗示方法。如走到一位正做小动作的学生跟前,轻轻地咳嗽一声,或者轻轻敲一下其课桌。这样,学生自然“心领神会”,便会自动投入学习活动。如果通过暗示,该生未察觉,或者根本不领情、不买账,教师则可出其不意地提出一个问题让其回答。这样,学生的注意力便迫不得已地集中到课堂上来了。

这种冷处理法,不用多说,而用眼神示意或用手语暗示,一般来说是挺奏效的,而且不会引起正面冲突,破坏课堂氛围。课堂上教师多多进行“大声表扬、悄悄批评”,用眼光、手势、身段、旁敲等行为暗示,化解师生冲撞,从而达到自我适调困扰的目的。

技巧1:给学生下台提供机会

学生的心灵如同一棵刚发芽的幼苗,非常的脆弱,时刻需要教师予以悉心的呵护。身为人师,处处站在学生的处境去想,挖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并给予真诚的赞扬,把全体学生的注意力迅速转移、集中到他的闪光点中去,为学生提供“下台”的垫脚石,使学生迅速摆脱尴尬的局面,从容地走下台去。

技巧2:因势利导

教师每当遇到突如其来的事件时,切忌过于急躁,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是教师而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应该做到充分冷静,寻找迅速灵活地集中转移到事件的另一面去。从而,不仅是教师本身巧妙地躲过尴尬,同时,还有利于加深师生感情、融洽师生关系。

处理课堂突发事件,前提是要有爱心和耐心,其次是要讲究艺术和方法。作为一个教师要“多用情,少用气”,要以情感人,亲切和蔼,心平气和。课堂中的突发事件层出不穷,作为人师,我们应以“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理解学生、体贴学生”的原则来谨慎、恰当地处理好课堂的突发事件。

涉密事件心得体会篇四

甘肃永昌女生坠亡事件后续:带头打砸,现已被控制的10人中,有7人曾因违法犯罪被警方处理过,另外,超市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将追究其限制女生离开、翻外套,语言指责攻击等不法行为。此外,超市老板已与坠亡女孩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老板夫妇、亲戚、还有四个子女四处借钱,赔了85万,超市查封,员工放假,超市卷闸门被下,玻璃门被砸。

各种观点相互碰撞,至今尚未出现相对“主流”的声音。有人问我怎么看,其实,我并不想亮明自己的观点,因为无论怎么看,都会被群起而攻之,这就是网络的语言暴力,一言不合便恶言相向,见得多了。每一个人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别人肆意鞭挞,甚至用恶毒的语言进行辱骂,并以此来证明自己所捍卫的观点的“正确”。

首先,对于坠亡的女孩,我是深深的同情的。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尚未能好好的感受人世间的欢乐与悲伤便匆匆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无论如何这都是一出悲剧。据@辟谣与真相 微博,当地网友介绍,女孩母亲进门就骂女孩“没给你饭吃吗?”,并动手打女孩的头部、背部。女孩在自行离开后,心里一定是充满恐惧的,她无法预知她的母亲是否会进一步责备她,又或许她一直沉浸在后悔的情绪中不能自拔,如果,我说的只是如果,在离开后,有人陪着她,开导她,悲剧将可能不会发生,遗憾的是,这样的情形并没有出现。女孩稚嫩的心灵无法承受现实压力的巨大冲击从而做出了冲动之举,用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一念之差做了最终极的救赎。

没有人忍心去责备这个孩子,哪怕她确实有偷窃的行为,这并不光彩,但是,这也绝非十恶不赦。如果,我说的还是如果,如果超市老板在发现女孩的偷窃行为后,能够细心开导,一方面指出女孩的错误,一方面温言宽慰,告诉女孩,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后不要再犯,那么悲剧同样不会发生。但遗憾的是,超市老板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叫来了孩子的家长,或许,超市老板并无恶意,只是希望孩子能得到她父母的教育,使女孩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而,女孩母亲的到来,并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女孩的心理负担,最终导致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如果女孩的母亲在到超市之后,一方面向超市老板赔礼道歉,表示以后一定会好好教育自己的子女,保证让女孩就此改正,并在带女孩回家的路上,严肃指出女孩的错误,告知其以后千万不要再犯,而不是用打女孩头部、背部的方式去“教育”她,相信,悲剧也不会发生。然而,让人遗憾的是,这么多的如果没有一个成为现实。

悲剧已然发生,最悲痛的那个人应该是女孩的母亲,毕竟十几岁女儿的离去,她负有非常大的责任,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自责、愧疚将会伴随她的一生。同样会感到愧疚的应该是超市的老板,如果当初他能用更温和的方式去对待女孩的话,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他也不用付出那么惨重的代价,据说他已年近70,可平静的生活恐怕就此一去不返,安享晚年几乎已成奢望,85万的赔偿太过沉重,他承受不起。

女孩离去后,孩子的父母在经历最初的悲痛欲绝之后,必然会将责任(起码一部分责任)归咎于超市老板,在这样的背景下,女孩父母与超市老板交涉、协商赔偿,应该都是情理之中。但是,谁也不曾预料,竟然引发了一场群体事件。据@永昌发布 介绍,从12月30日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广大群众的同情心,煽动围观群众,扰乱社会治安,干扰正常社会秩序,在30日下午14时左右,聚集人数达到了数千名之多,并出现了冲击超市大门,损坏周边道路隔离栏及公共设施,围攻现场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损坏值勤车辆等违法行为。

我相信,在聚集的数千名群众之中,绝大多数都是善良的人,但是他们的善良被一些人利用了,群情激愤之下,做出了过激甚至违法的举动,或许当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犯法,他们自以为站在了“正义”的一面,可即便他们的主观动机再善良,然而,他们的行为却是不折不扣的恶行,所以,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以善良的名义行恶。我们现在尚无法得知不法分子煽动民众的真正用意,不过带头打砸,已被控制的10人中,有7人曾因违法犯罪被警方处理过,这样的事实或许多少能说明一些问题。那些刻意将事件与“民怨”联系在一起的言论可以休矣。

正如过往每一起舆情背后,都有公知的上窜下跳一样,永昌女生坠亡事件也不例外,公知第一时间将女孩的偷窃行为解读为“社会有罪”,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何一个女孩的一念之差会与社会是否有罪联系上,因为这样的事件是偶然的,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女孩的坠亡是一种必然。当然,女孩坠亡,超市老板是应该反思当初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女孩的母亲是应该反思自己教育子女的方式是否太过简单粗暴,甚至女孩所在的学校应该反思是否放松了对学生的心理素质的教育,但,将这样一起偶然的事件与全社会进行绑架,即便不是别有用心,也实在太过牵强。

涉密事件心得体会篇五

金阳街道小刘小学 王军

当前我国安全形势总体良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国际政治舞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反间谍法》是以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分为五章,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共四十条。对反间谍工作的有关方面作出了比较完整的、具体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旧法)相比,《反间谍法》是以旧法的内容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总结反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

国家安全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最高表现。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一般都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学习和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反间谍法的制定和实施彰显打击间谍犯罪的决心和重视程度,威慑间谍行为,将间谍行为的惩治纳入依法治国的框架,为打击间谍行为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国家安全是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世界上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是将维护国家安全摆在首位,以巩固自己的政权。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都是以国家安全得到保障为前提的,一些国家的灭亡、政权的丧失,也都是因为国家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因此,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的一切。间谍,作为国家与国家或集团与集团之间进行军事、政治、外交斗争乃至经济、科技竞争的有效手段,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以隐蔽的方式打人对方营垒以至高级机关,进行发展组织、窃取机密及其他各种破坏活动,以颠覆对方国家政权。使用间谍搞离间和颠覆活动,消灭异国,扩大势力范围,是一种不动兵戈,制服政敌的有效手法。间谍活动是隐蔽斗争的一种形式,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建国以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隐蔽战线的斗争一直尖锐,复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境外间谍机关利用我国扩大对外交往的便利条件,派遣间谍入境,发展组织,建立据点、进行策反、渗透、窃密,甚至进行行动破坏,范围不断扩大,方式也更加多样。他们以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的活动方式,以外交官、记者、商人、访问学者、留学生或者旅游者等各种身份为掩护入境,打着新闻采访、经贸合作、投资办企业、友好往来、学术交流、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旗号,向我国国家机构和各种组织进行渗透、颠覆政权、窃取国家秘密和情报,策反公职人员,进行暗杀、放火、爆炸、投毒、散布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谎言等行为,正是这些行为使国家机关、国家秘密、各类情报、国家工作人员等具体对象受到侵犯,从而使国家安全受到了侵害。

新时期的反间谍工作,应当顺应时代的潮流和适应国际形势的需要,我们要加强反间谍法的学习及运用。学习反间谍法有助于我们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稳定,时刻警惕和防范间谍破坏活动;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学习反间谍法有助于我们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提高警惕,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只有把全社会动员起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组成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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