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库退税减税工作计划方案(精选5篇)

时间:2023-09-08 21:48:30 作者:LZ文人 最新国库退税减税工作计划方案(精选5篇)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国库退税减税工作计划方案篇一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_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存量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划型标准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大型企业。

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第六条规定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时,纳税人的行业归属,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关于以主要经济活动确定行业归属的原则,以上一会计年度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比重最高的行业确定。

5.行业标准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6.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8.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9.纳税信用评价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国家_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发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_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也可选择沿用原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10.其他规定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其中一项留抵退税政策。

国库退税减税工作计划方案篇二

在做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出口退税其他管理工作。

1、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审核、上传工作。

全年我们共审核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份,预征税款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和。每月我们还按市局要求准时上传《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月月准确率达到98%,超出省局规定2个百分点。

2、供货出口企业多征返还税款审核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_财税字[1996]8号文精神,我们与稽查科做好协调工作,受理、审核3 户供货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多征返还税款,协助稽查科进行检查,并为纳税人办理多征返还税款 34万元。无错报现象,准确率达到100%。

3、免抵退税年度清算工作。根据市局有关规定,我们协助市局对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公司等11 户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情况进行了清算,共查补税款 元。在清算中我们严格按《清算办法》的要求,做到下前有通知、清算有结论、处理有依据、事后有监督。并及时上报清算报告及附报资料。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管理科出口退税组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科室同志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锐意进取,不断创新,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更加扎实的态度,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推向更新的高度。

国库退税减税工作计划方案篇三

根据市奋力推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四送一服”专项行动方案,第九工作组在省工作组的带领下,在经开区的大力配合下,围绕行动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按照“五个围绕”、“两个体现”的总体思路,修订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各级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加快涉企扶持政策资金兑付,累计拨付资金近31亿元,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时期。巩固和拓展去年减税降费成效,强化落实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减税降费政策,细化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1-9月份减税降费51亿元。补充政府股权投资基金14亿元,增强基金实力,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发展。设立中小微企业专项扶持纾困资金3亿元,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时期。

(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全面落实疫情期间企业租赁减免政策,减免国有房产租金亿元;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价格,补助资金671万元,惠及中小微企业3684家;拨付稳岗就业补助资金亿元,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落实央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再贷款贴息政策,25户企业获中央专项再贷款亿元,拨付贴息资金1036万元,综合融资成本下降至以下。安排消费券亿元,加速消费回暖,支持复商复市。

一是落实落细联系包保机制。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机制,常态长效服务集中区9户企业,专项活动期间对所有联系包保的企业走访一遍。

二是行动月期间,第九工作组根据专项行动安排,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前往省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展“四送一服”“三包三抓”、奋力推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等专项行动,累计走访20户企业,加强对企业的精准宣策,收集问题18个,利用省四送一服平台回复企业留言问题13个。

国库退税减税工作计划方案篇四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v^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创建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形式向重内涵转变、由被动落实向主动实施转变、由抓规范向促创新转变,积极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税收中心工作。

一、xx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实施。

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系统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调整充实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抓落实。

为保证政务工作的高效实施,我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局领导坚持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工作:局长胡兴宽多次走进“百姓热线”、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在线访谈”;其他局领导也先后以嘉宾的身份参与宣城电视台制作热点访谈栏目《关注》,深入社区、广场、企业,为纳税人解读税收优惠政策,答疑解惑。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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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公开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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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退税减税工作计划方案篇五

20__年是实施 “六五”普法规划的总结年。为进一步做好20__年普法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税,根据《__县xx年普法依法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__县国税局紧紧围绕服务__发展这个中心,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各级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税法宣传

全年以宪法的教育、行政法规的学习、税收基本知识的普及和税收新政策的执行、解读为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积极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税收服务社会、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对税务人员继续进行宪法、税法及其他与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宪法的学习教育。每位税务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主动维护宪法权威。二是重点开展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培训。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规定、反避税法规政策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依法行政。三要积极开展与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破产法、担保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税务干部的执法本领和风险意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加强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宣传,确保实现其依法享有的税收知情权,促进依法纳税。及时、有效、全方位宣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规定,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辅导,积极引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深化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的宣传,切实增强纳税人的权利意识,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执法的监督水平。进一步加大发票知识的宣传力度。

——强化税收性质、功能及其重要性的宣传,努力增强全社会的税法认同度和协税护税意识,切实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1.采取各项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公正、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理念。

2.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3.加强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实现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继续坚持全局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4.依托省、市国税局开展的全员培训和县局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阵地建设,为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采用开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演讲会、报告会等适合公务员特点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

(三)普法方式

加强系统内部法宣传教育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继续坚持带头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三次。通过业务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新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县局继续安排举办行政处罚法、税法等法律知识培训,全年培训和法律考试次数5次。进一步加强集中学法活动,并充分利用好《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法律基础知识》等普法教材,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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