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应当及时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编写和实施经验分享。
老年人体育协会管理制度
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参加或举办老年人体育比赛及体育交流,进行技术培训,老年人科学研究等。具体为:
1、在区老体协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3、建立健全街道老年体育组织网络,组织和动员老年人参加科学文明健身运动。
4、负责街道老年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培训骨干。
5、定期向上级请示汇报向下检查督导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本街道老年体育的'制度,计划的制订及有关材料工作和老年体育工作的档案收集。
一、学习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组织协会成员学习省、市、区有关老年体育工作文件,总结上季度工作情况和研究下季度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报告制度:当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分别写好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
四、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三册四簿;即:1.街道老年体育组织人员花名册;居民小组老年体育训练点,骨干花名册及居委会老年人口情况登记簿;2.街道健身点情况登记簿;3.街道老年体育展示队情况登记簿;4.街道老年体育活动竞赛情况登记簿。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协会管理制度
1、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双确认制度、维修资金制度、招投标制度、物业撤出双向选择制度、物业合同备案制度的落实。
3、负责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和创优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信访接待工作。处理信访投诉,受理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的投诉、人大政协提案,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处理。
6、负责辖区内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备案工作。
7、负责辖区内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8、认真做好日常走访,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和信访投诉工作记录。
9、负责搞好物业管理项目档案、业主会档案的建立整理工作以及项目动态管理网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10、负责本办公室各类数据资料收集、季度报表、年度报表、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1、负责搞好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12、负责普通住宅规模5万建筑平方米以下的协议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
13、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
14、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档案和日常监管。
15、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16、对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预审。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娄底市卫生学校心理健康协会”,名称“清馨心理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并批准,在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指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自愿帮助全校师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自助助人,发展兴趣,激发潜能,传递快乐。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目标: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心理活动,带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面推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的学习气氛,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为培养素质全面、心身健康的社会主义优秀人才做出有益的贡献。
协会管理制度
书法协会成立于20xx年10月,是陇南师专美术系指导管理下的文娱类社团,自成立以来,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书法协会举办了一系列书法展及书法临帖大赛。邀请了校内外的专业指导老师指点授课,开展讲座,以及会员间的互助观摩活动提高了会员的书法水平,培养了一批书法爱好者。
第二章书法协会宗旨。
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第三章书法协会会训。
挥毫泼墨风骨洒脱;笔墨流转神韵自现;
借古开今厚积而发;以书会友以技载道。
第四章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社团类型。
第一条社团编号:stw0506。
第二条社团类型:文娱类。
第五章指导单位。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第一章总则。
本社团由陇南师专美术系主管,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各项活动进行讨论、决定。日常事务由会长、常务委员进行管理决定。
第二章书法协会干部职责。
第三条会长:负责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领导协调各部工作,监督活动的开展及实施,对全社负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各项日常事务,对会长、各部长进行工作监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五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部的协调及分管工作,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工作。任期一年。
第六条财务部:管理社团所有经费,并隔时对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开支情况。任期一年。
第七条秘书部: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负责会员注册。任期一年。
第八条策划部:做好每次的活动策划(提前一周做好)、活动总结(最迟活动结束后两天,必须附活动剪影)、学期总结、学年总结。任期一年。
第九条宣传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展板、通知、海报、横幅等)。任期一年。
第十条组织部:组织好每次活动场所,并做好干部、会员的考勤工作(隔时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出勤情况)。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外联部:负责联系指导教师以及联系其它社团,并负责活动报名统计。任期一年。
老年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乡老年体育协会一年以来在乡党委、政府、村两委和县老年体育协会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并且开展了一系列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
根据乡老协的工作学习制度,我们坚持每季度学习一次,先后学习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学习了xxx关于对老年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部委文件等材料。通过学习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战斗能力,为搞好老年体育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通过丰富业务生活,乡老协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和比赛。在“九九重阳节”是组织全乡各村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表演节目:同时在11月25日在**乡西坝村开展了一次全乡文娱体育联欢活动,参加活动的`人多达300多人:12月15日组织了一次全乡老年人的“二、七、十”比赛活动,通过比赛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现在全乡广场老年活动中心都相继开展起老年活动来,经常参加活动的人数达到400多人。
来年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继续加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12部委相关文件,认真开展好**乡老年体育工作。一是开展一次全乡老年人篮球比赛。二是开展两次二、七、十比赛。三是开展一次全乡文娱体育大赛。四是在庆祝九九重阳节之季开展好各项有益于老年人的体育活动。
文档为doc格式。
协会管理制度
名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辩论协会。
宗旨:“关注热点,追求真理,锻炼口才,发展自我”
兴趣爱好类。
活动范围:在本校、其他大学以及组织参加各大型辩论赛事。
活动方式:
1)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举办社团内部的大学生辩论赛,促进校社团发展;
2)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3)每周开展与口才相关的活动,培养会员对辩论的兴趣,锻炼和提高会员的辩论口才。
本协会下设机构有: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各机构权限:
【指导老师】。
积极指导协会具体活动;
组织相关讲座;
拥有全程监督协会各项事宜的权利;
【会长】。
每月末进行一次协会活动总结;
要求组织部对各大赛事宜进行组织、监督的权利;
要求宣传部进行相关宣传的权利;
拥有支配财务的权利;
受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监督。
【副会长】。
拥有监督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权利;
应及时与会长保持意见沟通。
【秘书处】。
及时发布协会通知,并转达给会长、副会长最终结果;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组织部】。
对各赛事保持较高敏感度,组织各类赛事相关事宜;
协调会员之间的矛盾;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宣传部】。
对协会相关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财务部】严格核对协会内部支收明细,每月末向会长说明详细情况;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会员的权利:
会员对本协会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会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会员有获得通知,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会员享有本协会其他权利。
会员的义务:
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利益和名誉、为本协会服务的义务;
会员有本协会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负责人职权:详见第四条【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权限。
内部机构建设:
e.会员须积极维护协会团结和利益,维护学院的整体利益,不得搞个人小团体以及任何分化协会的行为。对破坏队内团结,损害协会利益情节轻微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对于其他以任何行为或方式损害学院利益者,直接除名,并上报校团委及社联。
7、奖励措施:
对于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在大型活动中(如校内外大型比赛、大型学术活动)表现优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以及在辩论协会中一贯表现突出的回暖员,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质奖励。
2、比赛奖金或商家赞助的收入应记入财务支出中,用于协会往后的活动;
3、财务部门应确保账目准确,财务公开,并定期向校团委、校社联审计查对。
会长的选举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1(选举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同意通过;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协会负责人及秘书处。
章程实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项:无。
本协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社团负责人签名、经成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由校社联组织对协会财务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协会不再开展任何活动);
协会自检查十日内向社联办理注销登记;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钓鱼协会(以下简称为钓协)。
第二条本会是广大钓鱼爱好者自愿结成的联合体、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团结从事钓鱼事业的各类人员以及钓鱼运动的参与者、爱好者,积极提倡和发展钓鱼运动,开展钓鱼运动的学术交流和科研、竞赛活动,普及钓鱼运动,提高钓鱼运动技术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钓协的业务范围:
一、通过各种途径宣传钓鱼运动,指导和推动钓鱼运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全市钓鱼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提出积极性建议。
三、为提高钓鱼爱好者技术水平创造良好环境。
四、争取和接受社会的捐款、资助和馈赠,以供本协会更好地开。
展钓鱼活动。
第七条。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自愿加入本会的要求;。
三、市范围内的其他钓鱼团体,愿意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者,均可以申请为本会之团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吸纳名誉会员,须经全体代表大会协商讨论,并于出席代表大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必要时,经理事会研究,并获出席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亦可临时接纳名誉会员,但必须报请下一届代表大会批准。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具有选举、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享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二、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维护本会名誉,并有协助本会搞好工作之义务;。
三、会员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果在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将由协会理事会发出通知,通知后不缴会费和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诽谤本会名誉的,经委员会讨论,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权利、取消会籍等处分。
gansufishingassoci缩写:gsfa)。
第十四条市钓协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体育总会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计;。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会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如遇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设秘书长1人,会计1人。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业务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期年龄不超过5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支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为55周岁,如超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县体总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会法定代表由会长担任。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老年人体育协会管理制度
(一)在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老龄委的指导下,围绕“六个老有”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
(二)积极支持并配合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带领全体老年人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充分发挥协会内部设立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小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小组、维护治安小组、环境卫生小组、纠纷调解小组、文体活动小组、关心下一代小组等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四)落实好协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按时完成当地党政组织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一)每月日,协会委员会和各会员活动小组组长,进行集中学习。
(二)每月日,既是各会员活动小组的例会日,又是学习日。
(三)主要学习内容: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老龄工作基础知识、经验和方法,文化科技、医疗保健等方面知识,以及上级统一布臵的学习文件和资料。
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二)实行民主议事。老年协会比较重要的事务,由集体商议决定。
(三)实行民主理财。老年协会的经费支出须经协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实行账目公开;收支情况,每年年度向全体会员公布,会员有权质询。
(一)每月日,作为协会委员会工作例会日,通报上月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安排近期工作。
(二)每月日,作为协会委员会工作例会日,可结合协会学习日和委员会工作例会日安排,传达精神,安排工作,部署任务。
(三)每年敬老节或春节期间,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评选表彰先进和总结全年工作。
(一)实行协会委员会责任制,落实“三定”要求,即“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
(二)设有“一册五薄一档案”。即:老年人花名册;协会开展活动登记薄、学习情况登记薄、好人好事记录薄、调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纠纷登记薄、签定赡养协议(责任)书登记薄;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档案。
(三)在协会活动场地张贴协会的规章制度和老年法规,妥善管理设施及有关资料。
(四)活动室开放时间:。【各地根据实情确定】。
(五)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老年协会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履行协会的基本任务,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老年协会工作。
二、配合村(居)两委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协助村(居)两委做好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排忧解难。
一、老年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各项活动都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按教学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提纲,按教学计划上课。
三、学员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人事管理,依据《攀枝花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岗位职责。
第二条协会会长职责。
(一)协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本会的全面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条协会副理会长职责。
(一)协助会长工作;
(二)负责所管理的工作。
第四条协会秘书长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条协会办公室职责。
(一)协助秘书长工作;
(二)受秘书长委托代理行使秘书长职责。
第六条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
(一)主持分支机构的工作,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领导分支机构开展活动。
(二)决定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的聘免。
(三)对分支机构的财务负责。
第七条协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协会有关文件材料初稿的草拟;
(二)负责协会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
(三)做好协会会议及大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协会年检、换证;
(五)负责协会内部刊物编辑及网站供稿;
(六)协助做好沟通、接待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人事任免。
第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是经协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其变更、罢免程序按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及秘书处副秘书长的任用由秘书长以上协会领导提出候选人,须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其变更、罢免程序参照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协会工作人员聘任及解聘。
(一)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任及解聘。
(二)协会各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任及解聘。
(三)协会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其聘用及解聘须经会长同意。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十二条协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已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借用人员除外),工资及补贴标准由双方协商订立,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考核。
第十三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调动协会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本会实行负责人定期述职,会员民-主评议的考核方式。
第十四条本会会长、秘书长原则上每年在年会上向会员要作一次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年度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着重阐述个人履行职责以及完成工作计划(目标)的情况。
(二)带领本部门执行本会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工作思路及在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及任期内的工作打算。
第十六条评定等级分为良好、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级,并写出评定理由及意见建议,作为今后整改依据。
第五章培训。
第十七条为提高会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协会加强对会员的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活动。继续举办每月的摄影沙龙活动。
第十八条此项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市摄影家协会。
二oxx年三月二十五日。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打造一个精干、高效的服务型工作人员团队,为行业协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及本会章程的精神,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协会人事管理工作由会长及日常工作领导班子负责,秘书处办公室负责执行及办理。
第三条协会工作人员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二类。专职工作人员为聘用二年及以上的人员。前述二类工作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须遵循科学、合理、适量、严控的原则,在人员聘用上须因岗设人、人尽其才、一专多能,以避免人浮于事及工作懈怠。
第五条聘用渠道。工作人员由社会招聘、会员单位选聘及行业内退休专业人员中返聘。
第六条聘用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或工作年限,协会或下属单位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其中一种合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级为副秘书长及以下的工作人员,如工作需要返聘,由协会颁发聘期为二年的聘用书,期满后可视工作需要或所聘用人员的身体状况等情形续聘,但所返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如超过6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状况良好的可聘为顾问。
第七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拟增加专职人员或聘用临时人员,须分别向秘书长或协会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秘书长或分管领导根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量等综合情况予以核准后,提交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八条拟聘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水平及管理经验;
(3)政治历史清白,无刑事处罚记录,道德品质优良,勤奋敬业,有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工作人员招聘与选聘根据岗位要求的专业或专长,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考察与试用。对拟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协会人事管理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其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核实和考察。根据聘用期确定3个月的试用期。
第十一条协会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聘用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社会保险转接及劳动合同或聘用书的办理事宜。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须了解及遵守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此外,协会及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
第三章工作人员职务级别的划分。
第十三条级别划分:分为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正部级、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共七个级别。凡由协会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的秘书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均按上述规定确定职务级别。其中:
(1)、分支机构的会长、主任等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兼任。
(2)、分支机构的副会长、副主任等,原则上由协会正部级或以上人员兼任。
(3)、分支机构的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同等职务的人员,分别享受协会正部级、副部级待遇。
(4)、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单位的规模与工作性质,原则上按协会副秘书长及以下级别划分。
第四章工作人员的任职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会长、专职副会长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秘书长由会长或四分之一理事提议,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及正部级人员由秘书长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协会分支机构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的人员由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向分支机构推荐或委派任职。
第十八条协会下属单位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的人员,由协会分管领导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九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或享受前述级别待遇的工作人员,分别由秘书长、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五章工作人员职务工资档级的确定权限。
第二十条会长及秘书长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常务理事会确定。
第二十一条副秘书长及以下职级或享受同等职级待遇的专职工作人员、临聘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根据个人职务级别及工资档级,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资、福利及奖金分配管理办法》所定标准计发。
第六章工作人员的岗位调配与安排。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须注重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刻苦钻研业务,以适应协会或下属单位职能完善与调整、岗位设置转变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根据工作人员的专业与专长、协会或下属单位工作需要与岗位设置,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可采取岗位轮换或调配的形式调整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轮岗或岗位变动时,须在人事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情况说明、文件资料的交接等。
第七章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有两种形式:一为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一为交由协会送至市人场市场档案服务中心托管。
第二十八条人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协会办公室在日常工作各工作人员在协会工作期间需入档的材料予以收集,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确认和入档,一年或二年将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入档一次(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则交该单位人事部门)。
第八章工作人员的工作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参照我市建设系统事业单位的考核内容与办法,每年年末统一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年度工作考评,考评工作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组织,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及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予以解聘。优秀者作为当年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每年度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级升降的依据,并与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挂钩。
第九章工作人员的解聘、开除或除名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或下属单位与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1)个人辞职的;
(2)劳动合同期满、聘用期满或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的;
(4)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6)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协会或下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7)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协会或其下属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8)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
(9)返聘人员在协会或其下属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内但一年内病假累计达三个月、连续工作5年以上但一年内病假累计达五个月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所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因公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四条对已解聘人员的经济补偿。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开除或除名。符合本规定第四十四条第(8)款所载明的给予开除或除名处分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被解聘、开除或除名的人员,须与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协会或其下属单位根据需要为被解聘人员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为被解聘、开除或除名人员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所聘用人员与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工作人员休假及退休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的考勤、请销假及休假,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女性工作人员年满55周岁。凡工作人员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可作为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如不一致的,则前往工作人员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查证核实。
第四十条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协会人事管理部门在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三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手续,手续办妥后离岗并办完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一章对工作人员的奖励。
第四十一条在工作中对协会或其下属单位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人员、协会或其下属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并由会长奖励基金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并经各部门和单位推荐、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评定为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章对工作人员的处分。
第四十三条处分的种类及受处分的期间为:
(1)警告6个月。
(2)记过12个月。
(3)记大过18个月。
(4)降级24个月。
(5)撤职24个月。
(6)开除。
第四十四条处分的适用:
(1)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规定降低级别。
(2)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3)有多次迟到、早退、不按程序请假的,工作时间上网游戏、炒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4)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尚未触犯刑法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非单位同意或委派在企业或者其它营利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7)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卖淫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有以下行为者,给予开除或除名处分:
(a)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b)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d)不服从组织及领导工作安排的;
(e)依法被判处刑罚的;
第四十五条处分的权限。
(1)对部门副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及协会行业廉政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
(2)对部门正职及以上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及协会行业廉政建设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处分意见,报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会员及本会工作人员的投诉和反映,由协会领导指定2名以上本会理事单位人员或秘书处工作人员,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2)收集、查证有关证件材料,听取有关会员、协会工作人员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3)由协会或秘书处领导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工作人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
(4)按处分的权限,协会相关层级机构,作出对该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的决定。
(5)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工作人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4月9日始施行。原“xx协字第005号《xx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二xx年四月九日。
协会管理制度
计算机协会是我校学生在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基础上,自愿集合在一起,在校团委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根据中州大学协会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宣传部:宣传本协会,扩大影响力,负责本协会的一切宣传工作活动。
办公部:搜集相关领域的有价值信息、资料,并做好可行性分析,并进行活动通知。
组织部:策划协会具体活动内容、方式,负责整理会员的活动方案。
外联部:负责协会与校外联系,寻找赞助经费。
技术部:负责实施各项专业性较强的活动。
竞技组:全权负责电子竞技活动。
会长:总揽全局,协调各个组织机构。
副会长:负责日常事物管理,协助会长工作。
二、协会业务。
1、接受会员或其他非会员的活动方案,由全体会员共同讨论。
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通过讲座、竞赛、报告、科研等形式开展活动。
3、平时各区各院设有协会固定联络人。若协会有收入,可以考虑给会员发工资。
4、未尽事宜俟协会正式成立后详见本协会的业务细节。
5、服从学校领导、团委及社团指导部的管理,本着丰富自我,展现自我、提高自我的原则,在和谐的气氛中开展工作。
(一)日常管理。
1、协会会长要统筹规划本协会工作,领导开展协会工作,向本协会成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社团部组织的例会,培养协会后备力量等。协会负责人离职时,须提出申请,并选好下届会长,经社团部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
2、协会负责人在职期间,不许无故缺席协会例会,如有事不能到场应事先请假。
3、会员在每学年初持会员证向协会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退会。对违法、违纪的会员,协会有权除名。
4、任何人不得以假协会名义,举办或参与违背协会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5、协会成员应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任务;履行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任务。
6、会员应涵盖各院系。每学期招收新会员以填补退会和毕业离校的会员,视协会活动开展情况,在适当时候经集体讨论决定可暂停招收新会员。
(二)活动管理。
1、协会会长有组织开展协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2、协会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反动等内容。
3、协会活动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
(三)经费及资产管理。
1、本协会为非盈利组织,决不会成为为私人牟利的工具。
2、协会的固定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归协会所有,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移交和保管,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协会领导换届或调整时,所有协会档案、物品、经费、会议记录等必须在社团部监督下进行交接,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4、协会请人做报告和讲座时,不得收会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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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第二条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第三条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第五条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第六条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第七条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第八条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第九条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第十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第十一条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第十二条对于可出售杂志,由值班部门负责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第十四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着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原则。
第十三条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展开。
第十四条为了营造校园书法气氛,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书法协会的管理制度,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应当是具有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十八条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各系(部)学生,承认书法协会章程,上交相关申请材料者,均可申请加入书法协会。
第十九条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陇南师专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假借我社团名义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
第二十条会员是我社团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调动会员积极有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我社团锻炼会员能力的主要目标。
第二十一条有参与书法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二条有对各项活动具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第二十三条有参加书法协会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四条有代表书法协会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五条有享受学期(学年)评优权。
第二十六条有监督书法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遵守《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及遵守《陇南师专书法》。
第二十八条要为书法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
第二十九条要有集体意识及团体精神,努力争取和维护社团荣誉。
第三十条积极踊跃地参加社内活动,服从社团安排,认真完成社团安排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凡社团举办活动或召开会议,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社团请假,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举行。
第三十二条会员每学期开学必须到书法协会统一注册。
对书法协会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
第三十三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第三十五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2分。
第三十六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八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九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出勤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勤,并且减1.5分。
第四十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2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四十三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十四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3分。
第四十五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六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七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并且减2分。
第四十九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3分。
第五十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第五十四条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本协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以下部分:
1、本协会办公室是协会干部办公及活动的主要场所,由办公室处负责统一管理。
2、爱护办公室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必须做好清洁和管理工作。
3、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4、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的干部要关灯,关窗,锁门。
5、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办公室存档资料严禁打开。
1、值班时间及值班安排具体详见测绘协会值班安排表.
如确实有事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必要时好作人员调整。
2、值班人员要负责好办公室的`卫生清洁与保持工作。
3、值班人员有权监督当天在办公室工作的其他部门,并要如实作好《值班日记》内容记录,包括:
1)当天在协会办公室内工作的部门的工作及主要负责人。
2)卫生值日情况。
3)有无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员应作好会议记录。
4)如有来访人员,值班人员需要热情接待,并作好记录。
协会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会财务的完整、协会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成立后,办公室及财务部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清点,并分类登记(表明物品类型、名称、数量、购买价格和时间),并拷贝2份资料:一份由办公室存档,另一份由财务部保留。
2、财务部须核对年度协会的固定财务列表,登记一年的消耗量。
3、协会一切财务的收入及纳出都要求记录在案,每个月月底财务部都必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做好相关登记。另将帐单上交办公室清查,如有不清楚或作假则上报理事会开会决定其负责人应负的责任。
1、各部门日常用品经费申报,由各部门负责人以于月初根据本部门用品消耗计划估算经费,于月初递交财务申请列表。财务部审批,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2、活动经费的'申报。
活动开展前一周,活动策划者对所需用品进行清单罗列。各部门协助本次活动举办,如有经费申报须及时补充,交财务部汇总,会长审批。审批许可之物方可购买。
所有活动用品、日常工作用品的购买,须由财务部提供采购清单,由采购负责人办理,其他人不得擅自购,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须向财务部长申请批示,部长酌情考虑,控制价位与数量。采购发票须为正规税务发票。
负责采购人员一般采用自垫原则,事后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由实物验收人、分管副会长、会长),持发票向财务部长申报。财务部长审核签字后,交会计登记入账,再经出纳予以支付。
活动器材需指定专人保管,会员、会外人员租借均需做好登记,履行租借手续。
1、器材的租借。
1)会员借用器械由办公室及财务部做好登记存档,方可借用。借期在三个星期之内,借用人员须及时归还。延期则需交罚款:1元/天。如需续借,则需进行登记,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2)训练时间,队长借用器械训练,也需做好相关登记,并统一拿出,由队长监护才可使用。
3)协会以外人员只租不借,租出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租金为物价的10%。
2、其他财物外借:
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并做好相关登记。
非正常损耗的财物,如为可修复性损坏,应自行修复后归还,并注明损耗情况;如为不可修复性损坏,需原价赔偿。
(注:训练中消耗不计在内。外借损耗的,不论人员,一律一周内按原价赔偿,财务部接受。)。
1、财务部对活动中所有流动财产进行安全监督保管工作,并及时对固定财务损耗进行登记。
2、办公室人员需负责协会财务安全,做好登记监督工作。
财务部每半年末对协会的财务数量、损耗情况向理事会汇报,并由理事会对财务帐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协会财产安全保存,透明的流通。
xxx武术协会。
xxxx年xx月xx日。
协会管理制度
一、根据教育局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以“保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
三、各科室资产期初交接清点到各室,各室确定专人保管,期中抽查,期终验收,中途变动须经总务处同意。
四、各室保管资产凡有损坏,需查明原因,凡属自然正常损耗,那么报总务处核准后填报自然损耗注销单,经领导批准后注销,属其他原因损坏的.,视情节轻重赔偿。
五、各室保管的资产,不得随意出借,凡外单位来校出借物品,需经过总务处同意并报校长室批准后才能出借,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出具借条。在规定时效内由外借人负责追回并报总务处验收注销借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需购置物品,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提出购物申请,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购置,并入学校固定资产台帐。
七、各专职管理员保管的有关资产需遵守有关专项保管制度,平时做好资产的养护保管工作,每学期接受总务处检查核实,并列入专职管理员的年度考核。
协会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1、权威性。
2、完整性。
3、排它性。
4、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xxxxx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xxxxx协会管理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
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
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
(一)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是指对协会收到的公文、信函、简报、资料等进行的接收、拆封、登记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分类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标题等。
2、收取的文电、信函等原则上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办。
3、文件登记后,统一呈交专职副秘书长审阅批示处理。
4、专职副秘书长批示的传阅性文件,由负责登记的专人跟踪回收归档。
(二)发文处理。
拟办文稿的处理,是指以本协会名义印发的文稿的草拟、审核、呈批等工作。
1、由专人负责草拟的文稿,统一递交给专职副秘书长审核。
2、经专职副秘书长确认无误后,公文的正文应按规格打印好,盖上协会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须由专人登记后存档。
1、协会全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专职秘书长同意。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再统一交财务人员计算加班工资或者调休。
3、协会组织的会议、学习、或者其他团队活动应该积极参与,如有事请假须提前向专职副秘书长请假。
4、协会全职人员的考勤情况,由专职副秘书长进行监督、检查。如违反考勤纪律的,三次以内口头警告,达到三次以上的可予以辞退。
5、工作人员需要休假、请假的,填写《工作人员休假请假申请表》,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三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6、因情况紧急如急病、临产等,无法提前办理休假、请假报批手续的,须先口头报告并说明原因,补办手续应在上班后的3天内补办。
(一)财务原则。
1、xxxxx协会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单位经济实力为宗旨。
3、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协会运作中禁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4、协会必须按国家规定申请开立银行帐户,妥善保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完整。资金的使用坚持“量入而出,略有结余”,“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一切开支必须合理合法,并附有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如财务人员审核后确认开支或凭证不合法,则不予报销。
5、任何支出或借支及预付款、定金的,财务审批权限如下:所有财务报批由会计审核后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
(二)收款制度。
1、协会的收费必须由两个工作人员完成,一人负责领取、保管并开具票据,一人负责收费并保管好款项,当所收款项达到壹仟元以上时,应及时返纳开户银行。月末由出纳统计当月开具票据,经会计复核确认后,将所收款项全部存入协会账户并将相关单据移交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2、协会应严格按照法定的业务范围收取有关会费及款项,任何人不得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收取非正常业务产生的任何费用,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挪用协会款项用作其他用途。
(三)采购制度。
1、协会常用的办公用品、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经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2、协会委托外单位办理的业务如印刷、广告、设计、制作、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项目,必需以协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
3、协会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并签订相关合同报专职副秘书长及专职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才能购置。
4、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四)借款制度。
1、因公务或出差需要预借现金的,由经办人填写借支单,列明借款用途等,交由财务根据预算情况核定其需借支的金额,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处领取借款。借出的现金,在正常情况下,应在出差回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报销手续并清还借款。
2、任何人员借出的款项应专款专用,不得将借款用作其他用途。
3、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1、因业务工作需要出差外省的工作人员,要先拟出差旅费用的预算,由出差人签名和财务人员复核,经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再办理借支手续。
2、报销时,由出差人在原始凭证背面签名,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财务人员复核,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报账。本是一次差旅工作的开支不能分开报销,并应在报账时立即清还出差的借支费用。
3、协会人员因公事出差外地,差旅费补助等费用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粤财行[20xx]6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出差人员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340元,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包干为每天80元。本市至出差地的往返车费在文件标准内的按实报销,超过标准的由本人负担。
4、会议费参照肇庆市财政局印发的肇财文[20xx]1号《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业务接待费制度。
1、一般性业务接待应按照以下标准报帐:早餐:甲类(重要客人接待)20元/人。
乙类(业务往来工作的接待)15元/人。
丙类(座谈会工作会议或一般性接待)10元/人正餐:甲类100元/人。
乙类60元/人。
丙类40元/人。
超过以上标准的应说明原因并报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方可报账。
1、为减少浪费,节约支出,准确核算物品成本,购进的物品或物资由专人负责验收、发出及保管储存等工作,并在《物品收发存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2、保管人联同财务负责人每年最少一次应实地核查物品,如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找出原因并将情况上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处理。
1、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在年终应上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及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的检查。
2、对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1、协会人员都有保守协会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协会秘密,更不准出卖协会秘密以谋取个人利益,如出现泄密行为,协会有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协会的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工人员接触,接触秘密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秘密的人员,不准打听秘密。
3、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协会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协会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银行帐户印鉴等;
(4)协会规定的其它要保密的内容。
1、为了加强对财务使用情况的监督,每年由常务理事会提名推荐三名副会长临时组成监督小组,对本年度财务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2、年度财务情况及财务管理情况在次年2月28日前向理事会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娄底市卫生学校心理健康协会”,名称“清馨心理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并批准,在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指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自愿帮助全校师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自助助人,发展兴趣,激发潜能,传递快乐。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目标: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心理活动,带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面推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的`学习气氛,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为培养素质全面、心身健康的社会主义优秀人才做出有益的贡献。
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本协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以下部分:
1、本协会办公室是协会干部办公及活动的主要场所,由办公室处负责统一管理。
2、爱护办公室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必须做好清洁和管理工作。
3、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4、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的干部要关灯,关窗,锁门。
5、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办公室存档资料严禁打开。
1、值班时间及值班安排具体详见测绘协会值班安排表.
如确实有事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必要时好作人员调整。
2、值班人员要负责好办公室的卫生清洁与保持工作。
3、值班人员有权监督当天在办公室工作的其他部门,并要如实作好《值班日记》内容记录,包括:
1)当天在协会办公室内工作的部门的工作及主要负责人。
2)卫生值日情况。
3)有无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员应作好会议记录。
4)如有来访人员,值班人员需要热情接待,并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