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土地征收方案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08 23:53:38 作者:储xy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清丰土地征收方案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切实加强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市*成立“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组”(霍政办函[20xx]42号),全面负责工程征地拆迁和协调保障领导工作,并负责处理与工程建设单位的相关事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

1、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办理土地、林业等相关手续,综合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施工中相关事宜。

主 任:孙杏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杨 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安志勇(市林业局局长)

张晓波(市交通战备办主任)

成 员:曹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英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薛会*(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张康华(市交通运输局农管办技术员)

2、征地拆迁协调评估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的评估工作,并负责施工协调和善后处理事宜。

组 长:孙杏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张晓波(市交通战备办主任)

张云峰(大张镇党委*)

刘国*(辛置镇党委*)

张伟兴(白龙镇党委*)

门保生(陶唐峪乡党委*)

侯晋川(南环办党委*)

曹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英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徐国宁(霍永高速指挥部主任)

成 员:王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工会*)

李 民(市交通战备办副主任)

张秀文(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主任)

朱文梅(市交通运输局农管办副主任)

王华伟(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副主任)

李小峰(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副主任)

王 瑞(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干事)

沿线涉及的乡(镇)、街道办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及相关村支书和主任均为成员。

3、监察审计组:负责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组 长:朱壮军(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胡文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时宏伟(市审计局投资审计股股长)

组 长:王文艺(市*局局长)

副组长:刘根生(市*局副局长)

成 员:田晶杰(大张派出所指导员)

李忠忠(陶唐峪派出所指导员)

李志毅(辛置派出所负责人)

张顺*(南环派出所负责人)

刘建兵(白龙派出所负责人)

1、本次征地拆迁范围为:东起大运高速观堆北,西在白龙镇耿家庄出境,长约20公里,涉及陶唐峪乡的辛庄、成庄、观堆、官底,大张镇的上乐坪,辛置镇的下曹、阴底,南环办的东湾、圣佛,白龙镇的柳树腰、陈村、陈家庄、寺庄等村庄,以及沿线部分厂矿企业。

2、本次征地拆迁按照属地原则,经评估组评估核实后,由沿线乡(镇)、街道办组织实施。

3、拆迁

(1)本次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根据(临政办发[20xx]68号)《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执行。

(2)拆迁户新的宅基地由国土部门与乡(镇)、街道办及村按《土地法》重新予以核定审批。

(3)拆迁临时安置搬迁费、过渡费参照《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xx]32号)规定条款,结合我市实际执行。如不按评估通知规定时间完成拆迁者,该二项费用将不予考虑。

(4)被拆迁厂矿企业的补偿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由项目单位同地方*及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依法进行评估,参照晋政发[20xx]48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未尽事项,由有关部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位与被拆迁单位商定补助补偿标准。

(5)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大型水利和公路设施,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结合省*规定的标准执行,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予以补偿,限期进行改迁。如有争议,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评审后执行。

(6)对违法、违规、抢建、抢种、抢栽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机井、树木、农作物等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拆迁清理,不及时清理影响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处理。

4、征地

(1)征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晋政发[20xx]38号文件执行,由_门提供地类依据;征占用林地由林业局提供林地依据,其他涉及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具体征地面积以实地丈量,复核面积为准。

(3)本次征用土地实行逐级负责补偿安置的办法,由市领导组与被征地乡(镇)、街道办及村签订补偿协议,乡(镇)、街道办和村委负责对本辖区内被征用地的承包农户进行补偿安置。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时间要求完成征拆任务的乡(镇)、街道办将予以奖励。

1、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一项全省性的重点建设工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强化协调,保障施工。

2、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劳动等相关部门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减少工作环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免有关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乡(镇)、街道办及村要及时协调解决,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和干扰施工,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市协调领导组、相关乡(镇)、街道办设立征地拆迁费银行专户,专人负责,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不得借故拖欠和挪用,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工地的需与市协调领导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机关要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一切不法行为,对拒绝、阻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6、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虚报冒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清丰土地征收方案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知道,围绕建设“红色故都,七彩”的总体要求,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揭露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规范建设管理、促进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国家审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为了突出本次征迁资金审计工作重点,保证审计质量,确定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一是摸清市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是掌握各重点项目征迁资金收支情况,理清收支结构。

三是揭示征迁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以下工作思路,以征迁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为落脚点,以财务数据为基础、以资金去向为主线。掌握征迁资金收支全貌,将相关数据取证后录入调查表。深入实际走访调查,有关单位及乡(镇)村(居)实行全覆盖,把征迁户中乡(镇)村干部及其亲属作为重点调查对象,特别关注补偿资金额度大和集体土地建筑物补偿及多次补偿的真实性。每村(居)不得少于调查5户征迁户,对调查对象反映的问题要跟踪落实,项目实施结束时要及时汇集有关数据和问题,建立台帐,提出处理建议。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是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工程类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时间范围是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

三、审计对象

征迁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单位和征迁户。

四、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调查征迁资金的筹集是否合规

(二)调查征迁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是否严密。

(三)调查征迁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违反规定拨付征迁资金的情况。

(四)掌握各项目征迁资金收支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资金的问题。

(五)掌握征地地类和面积,拆迁建筑物类别和面积,迁坟数量的真实性,有无更换类别、提高补偿标准,是否存在虚增面积和数量、骗取征迁资金的问题。

(六)掌握征地资金的分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侵占集体和征迁户利益的问题。

(七)掌握村组集体土地和集体建筑物补偿是否真实,有无虚征虚拆,将补偿款集体私分甚至个人贪污的问题。

(八)掌握征迁工作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扩大开支范围,乱发钱物,挤占挪用征迁补偿资金的问题。

(九)掌握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使用是否民主公开。资金收支是否公开公示,有无乱支滥用,村委招待费和其他办公经费挤占挪用土地补偿款,甚至以个人名义私分土地补偿款的问题。

(十)其他需要查清的重要问题。

五、组织分工

第一组带组领导:

第二组带组领导:

第三组带组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点项目建设征迁资金审计是市政府交办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次审计调查,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各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克服困难,保证工作时间,必要时放弃“双休日”,保质保量在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各审计组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审计内容和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及时反映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重点项目征迁资金审计点多面广,资金规模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审计组要严格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的基本要求,认真地开展审计调查工作。

(四)控制质量,防范风险。各参加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_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确保反映的问题清楚、定性准确、数据可靠。每一个问题及数据要有完整的取证记录。

(五)加强廉政和保密工作。各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有关廉政规定。自觉维护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审计情况或审计信息,带组领导是廉政和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清丰土地征收方案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三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营牧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加快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

乔龙沟县国营牧场、桃坡底县国营牧场果树场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等。

(一)征迁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指导、安置优先、服从大局的原则。

(三)坚持以合法有效权属证书或有效手续为补偿依据的原则。

(四)坚持尊重历史、明辨事实的原则。

县国营牧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

(一)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属性以合法或有效手续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面积以证载面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房屋建筑面积以证载面积或者主管部门认可的交易协议记载的面积结合选定的专业评估测绘公司实测面积认定,二层高于2。2米的按测绘面积的80%折合计算。

(二)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违反《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发区范围内相关土地、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依法征收通告》(沁政通字〔20xx〕3号)规定,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

(三)权属认定

1、有权属认定的建筑是指:被征收房屋、土地完成法定登记,登记明确为被征收人所有的.。如自行对主体翻建、改建、扩建的,以证载面积结合评估公司实测面积认定。

2、无权属认定但有完备交易手续的建筑是指:经过主管部门认可的交易协议,未办理房屋、土地法定登记的。如自行对主体、翻建、改建、扩建的,按主管部门认可的原始交易协议约定的房屋面积结合评估公司实测面积认定。无法提供主管部门认可的原始交易协议的,提交征收实施部门认定。

3、没有权属认定的建筑是指:未办理法定登记,相关交易协议未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建、扩建或者另行修建的建筑。

本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以房屋产权调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方式实施。

(一)土地的补偿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且明确为被征收人的,认定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以外土地按照1:0.5调换安置房补偿。

2、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的被征收人,宗地范围内认定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以外土地按照1:0.3调换安置房补偿。

(二)房屋的补偿与置换

根据房屋建筑结构按以下比例调换单元楼安置房。

1、有权属认定的房屋补偿标准为,砖木结构补偿按建筑面积1:1.1调换安置房;砖混结构及混凝土框架结构补偿按建筑面积1:1.2调换安置房。

无权属认定但有完备交易手续的建筑补偿标准为:砖木结构补偿按建筑面积1:0.9调换安置房;砖混结构及混凝土框架结构补偿按建筑面积1:1调换安置房。

没有权属认定的建筑不予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原设计为厂房、礼堂等非生活用房,未改变为生活、居住用房的房屋按实际评估价值补偿。

2、置换房屋为郭道镇镇区新建单元楼。

房屋产权调换原则上按照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依次应选尽选。

被征收人可调换的总面积大于调换房总面积的,超出部分按调换房成本价3541元/平方米补齐差价。

被征收人可调换的总面积不达所选调换房总面积,不足部分面积在10平方米(包括10平方米)以内按调换房成本价3541元/平方米由被征收人补缴,超出10平方米部分,按协议签订时的市场价由被征收人补缴。

3、住改营用房的认定与补偿

住宅自行改变用途用于经营,且实际有一年及以上(自《方案》发布之日倒推计算)经营行为,且能提供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以及相关证据可证明其从事经营行为的,认定为经营性用房,一次性给予认定经营面积500元/平方米的经营性补偿,并另行给予50元/平方米的搬迁补偿。

4、过渡期限及安置补助费

安置房调换过渡期限为三年。自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合同并房屋腾退验收之日起计算,超过约定过渡期限后,安置补助费按原标准的三倍予以发放,过渡期内的安置补助费仍按照原标准发放。

安置补助费按房屋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每月计算,首次支付十二个月,以后每六个月发放一次,至安置房交房后顺延六个月终止。

5、原则上每户认定的总置换面积中,不少于70%用于房屋置换,剩余部分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6、所选安置房面积超出总置换面积70%的(不包括70%,上限为100%),超出的面积按40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

7、选择安置房户型面积原则上以最接近总置换面积的70%为准。受安置房户型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所选安置房面积不达总置换面积70%的,按安置房成本价3541元/平方米结算差价。

装修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结束时。

每户补助迁出和迁入费用共计20xx元。

(一)宗地范围内高于2.2米封闭性完整的其他建筑物,按照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其他附属物、构筑物不再予以补偿。

(二)租赁合同期内修建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与县国营牧场、县国营牧场果树场签订承包合同的承租方在有效租赁期间修建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修建审批手续完善的,经征收实施部门依法认定后,依据评估价,予以一次性补偿。

有权属认定以及无权属认定但有完备交易手续的搬迁户,凡在正式签约启动后的10日内,签订协议并按规定时间腾退交房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20日内的签订协议并按规定时间腾退交房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过期签约、搬迁的不予奖励。

(一)搬迁补助费、首期安置补助费在搬迁户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

(二)其它剩余款项在搬迁腾退交房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发放。

房屋征收实施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金额、安置补助、搬迁补偿、支付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依法收回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权利凭证,并按协议约定发放上述款项。

如房屋征收实施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主体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又不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做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征收主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征收主体收回。

(二)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须保持房屋结构完整,涉及专业部门拆除的水、电、燃气等在被征收人结清水费、电费等费用后,由专业部门负责拆除。自行拆除的,安全责任自负。

(三)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实施部门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为保证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按期搬迁。被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征收拆迁期间任何单位出具的证明、情况说明未经征收实施部门认可,不得作为本拆迁方案的依据使用。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工作要科学安排、倒排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篡改资料数据、或优亲厚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征收实施单位研究决定。

清丰土地征收方案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四

4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臵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界定工作。

2、7月23日前,召开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

3、7月24日前,进行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发布树木、苗木采伐、移植通告;进行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入户工作,核实情况、征求意见。

4、7月31日前,根据评估结果,完成林木的补偿工作;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补偿工作;落实线内被拆迁人的住房安臵工作,以确保8月31日前完成各项拆迁工作。

5、8月10日前,完成抢栽抢种树木、苗木清理工作。

6、8月15日前,完成三个村区域范围内树木、苗木的清除工作;完成线内住宅拆迁补偿工作。

7、8月31日前,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拆迁工作;完成线内住宅的拆迁工作。

四、资金管理

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与首发公司的定期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与区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全力配合三个村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三个村的包村工作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按计划推进。

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要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臵,制定京包高速公路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会议、入户工作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教育和引导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关心工程建设,为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附件:1.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组工作职责

清丰土地征收方案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瑞金至赣州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动员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社会经济发展水*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坚持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公正”的原则,紧紧围绕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20xx年10月开工和20xx年底建成通车的目标,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本市境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并确保工程移民生活水*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

(一)工作方法

1、工作机构。瑞赣高速公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瑞金段经过我市云石山乡的坡下村、回龙村、云石山村、沿坝村。整个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在市委、市*的统一领导下,在瑞赣高速公路瑞金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由瑞赣高速公路瑞金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征迁办),会同云石山乡*和市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云石山乡*成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安置机构,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备2-3个工作人员,沿线村指定1名工作人员。

2、征地工作。根据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施工设计红线图,由用地单位、市征迁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和云石山乡*一同确定征地的范围、地类和数量,并会同权属村、组和农户分户丈量,经征地户签字后汇总复核,张榜公示,补偿到户。

3、拆迁工作。红线内房屋及地上附属建筑物的拆迁,由用地单位、市征迁办和云石山乡村两级及拆迁户共同进行实地丈量,认定房屋结构、数量,共同签字确认后,汇总复核,张榜公示,并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补偿到户。

(二)时间安排

1、20xx年8月份,云石山乡要成立征地拆迁安置组织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2、20xx年8月开始,以乡、村为单位, 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建高速公路的重要性,宣传本实施方案的精神,使广大的征地拆迁户积极支持高速公路建设。

3、瑞金段分为a标段和b标段,b标段是云石山乡,涉及到坡下、回龙、云石山、沿坝四个村,全长公里。因此,对b标段要求在20xx年8月20日—9月15日,集中开展征地拆迁的丈量登记、张榜公示工作,并签订好征地拆迁协议。

4、20xx年9月15日—30日, 全面完成房屋拆迁,并抓好拆迁安置地的落实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有关单位、云石山乡人民*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和动员沿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高速公路的建设,为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2、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和云石山乡人民*要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及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协助拆迁户搞好过渡和安置工作。

3、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地丈量和清点征迁物,按照法定程序建立完善的档案以备查考。

4、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做到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及时张榜公布,以利监督。严格执行资金的拨付程序,及时足额地将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到征地拆迁户手中。

5、对乡、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实行村用乡管,乡长审批,补偿资金权属单位使用要有计划,公开透明的用于因建高速公路受影响的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集中安置点的道路、水电建设等集体公益事业项目。

6、有关部门要对因高速公路建设受到影响和损坏的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及时提出修复意见,配合市征迁办与业主协商,尽快组织修复,确保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7、高速公路征地报批,由项目业主提出用地申请,市征迁办配合,市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按审批权限负责呈报办理相关手续。

8、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赣府厅字[20xx]100号的有关优惠政策(见附件一),支持高速公路建设。

1、征地范围。征用土地面积以施工用地设计红线图和变更设计图面积为准。土地包括水田、旱地、水塘、果园、林地、未利用地(荒山地)、道路、河流、宅基地等,这类工程用地属永久性征地。弃土场、取土场、预制场、堆料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属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占用耕地。

2、拆迁范围及对象。指施工设计红线图内地表上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主要有房屋、简易房(猪牛栏、厕所)、围墙、水井、沼气池、水塔、晒场、宅基地基础、砖窑、水池粪池、坟墓、电力及通讯设施等。有关房屋建筑面积的丈量,以边墙对边墙的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一)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是指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含建筑物补偿费、拆迁过渡费、搬迁费。

征地补偿标准按各种地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房屋结构类别确定(各种地类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临时用地的租用,由施工单位会同市征迁办与所在乡村签订协议,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由市征迁办结算补偿。补偿标准每亩每年1200元,含复垦费。

(二)补偿支付

征地补偿费及拆迁补偿费由市征迁办根据各村、组张榜公示的结果,按核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数额,专帐拨付给征地拆迁农户或权属单位。

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的发放分两次进行,即在丈量登记,并张榜公示核实无误,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后发放50%;在征地户交付土地后,拆迁户按协议要求拆迁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将剩余50%的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奖励费发放到位。

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要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安置的原则,对分散安置的农户,也要结合新农村规划建设,符合村规要求。云石山乡*要在拆迁张榜后半个月内,落实新宅基地进行安置,按原有建筑占地面积1:1的比例安排。落实宅基地安置,一般不准占用耕地,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地。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方米,占用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方米,使用山坡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40*方米。

云石山乡村两级应协助拆迁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城镇建设配套费、水土保持费、水资源费、土地管理费、规划费等。

1、瑞赣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统一管理,专户储存,做到专款专用的原则。

2、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拨付,市征迁办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后,按照已核实并签字认可的征地拆迁面积、标准和金额,下拨到权属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允许现金支付。

3、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必须按《土地管理法》和拆迁安置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

4、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公正,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市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克扣、拖欠、挪用、贪污补偿资金的,依法严肃处理。

1、由于拆迁时间紧、任务重,为鼓励拆迁户加快拆迁进度,对能自觉配合搞好拆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并在限期内完成拆迁的,按拆迁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房屋,分别每*方米奖励20元、15元、10元。对不按时签订协议,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拆迁完房屋的,取消房屋拆迁奖励。

2、乡、村工作经费补助与乡和各村工作业绩挂钩,根据工作量和进度考核情况,由市征迁办对乡考核、乡对村考核、半年一次报市*审批。

1、征地过程中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为了不影响施工用地,在土地权属未明确之前,由市征迁办和用地单位记录清楚被征土地(被租用土地)的位置、面积、地类并请权属争议方共同签字认定,待后解决。

2、高速公路施工建设期间如遇严重影响农业、水利、交通设施、重要文物和其它建筑物等问题时,云石山乡*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报市征迁办,由市征迁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3、高速公路用地属红线外的土地、公私财产,因高速公路建设施工造成受损的,由施工单位据实赔补。

4、确保安全施工。对各施工单位取弃土场,市安监、水保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施工督查,确保人、财、物安全,并督促恢复造林,防止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

5、对失地农民,要按照瑞府发[20xx]15号文件精神,落实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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