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总结(5篇)

时间:2023-06-24 09:30:48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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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总结(5篇)篇一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

项。

2、规范程序。通过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审批行为,推动依法行政的规范化建设。中心制定和完善了20多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管理,对具体的任务和权责进行分解细化,逐项落实,强化内部管理,尤其在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超时默认制、一次性告知制、并联审批制方面富有成效,增强了对窗口管理工作的能力。

3、提高效率。通过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职能授权到位)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限由改革前的平均法定时限21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效率比法定时限提速10%,即办件比例达到58%,提高16%,窗口现场办结率大为提高.4、方便群众。通过实行并联审批、全程代理、开通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方便了群众。如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通过改善网络办公环境、优化办公流程、拓展服务方式等多种措施,实行企业 “一条龙” 服务,实现了纳税人到中心“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

(二)行政服务行为不断规范

1、完善制度。中心建立了《工作规范》、《考核办法》,以及

一整套与之相配套的规范化、标准化的行政服务格式文本。编印规范化的服务指南,建立规范化的公示制度,办事程序等,确保了中心工作有序运作。

2、加强监管。中心把群众评议作为对窗口和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和投诉渠道,发现问题及时严肃查处,严格执行效能告诫制。还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中心特聘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3、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督查科室的职能作用,建立值日、巡视、考勤考核制度;开展“红旗窗口”、“ 先进个人”、“星级争创”等评比活动,建立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了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中心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通过这次调研和考察学习,我市所辖县市和省及兄弟地市在政务服务方面不断探索,大胆创新,不少经验和做法对加强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推行“两集中,两到位”能有效地克服政府部门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重审批轻服务、重权力轻责任等现象,能有效地克服审批职能分散、审批环节多、审批周期长等弊端;它是行政服务中心当前改革的核心,是建立一站式平台的关键,是推行其它审批方式的前提和基础。

从这次考察的蚌埠、池州等地方看,都已实行“两集中,两到位”。蚌埠市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后,中心改变了“只挂号、不看病”现象,行政审批承诺件承诺提速达54%,现场办结率从过去的不足30%,提高到98%,群众评议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两集中,两到位”的落实,使各部门各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成为了“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平台,各部门各单位行政审批效率、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有大幅度的提高。

和印章,原来各窗口都要对资料录入,办理四证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需3个小时,现在只需40分种就能办结。

(三)基建和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推行“一表制”。基建项目“一表制”就是把基本建设涉及的部门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一个平台上对外服务,实现审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张表公布,做到在审批环节上,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表告知所需材料,一次性并联审批;在收费环节上,一张表公布标准,一支笔审定类型,一次性收取税费。实行联合受理、联合图审、联合验收、联合收费。投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牵头单位“统一受理,抄告相关,集中研究,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件即时办结率已达到70%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90%以上,常办项目的平均审批时限由成立初期的21.6个工作日压缩到目前的3.2个工作日。

池州经市长办公会议多次论证,市政府出台《关于对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实行统一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又会同财政局、物价局前期花了6个月时间制定了实施细则,对投资报建项目分11个具体类别,将涉及由建设单位缴纳的12项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性收费统一换算成按平方米计征。2010年,依据情况变化,市政务服务中心提请市政府又出台《补充规定》,将报建项目涉及的19项收费纳入统一征收,基本涵盖了建设项目开工前后的收费。由申报人在中心住建委窗口实行“一次申报、一次缴费”,既方便了企业办事,也方便了企业缴费。2008年执收9700万元,2009年执收10105万元,2010年执收25000万元。在收费标准全面下降的前提下,有关单位纳入“一费清”范围的行政规费实现了收入同比翻番的效果,也强化了非税收入的征管。

我市宿松县在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推行收费“一表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行政效能,将基建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到近一个月左右,同时杜绝了暗箱操作、人情税费和自由裁量,有效的防止了税费流失。自2008年5月份推行以来,为908家企业和社会事业基建项目提供了“一条龙”服务。

(四)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省政务中心

投入1000多万元建设了中心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采购了246万元办公软件(不含硬件),蚌埠、池州等地在中心办公自动化方面都投入了300至500多万元的资金,保证了各项审批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可以说,电子政务建设是中心各项工作的支撑点。

我们还参观了省政务服务中心、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了解中心总体功能布局和平台架构,就蚌埠、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的“一审一核”制、首席代表制、工作标准化、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待遇补助及考核、中介机构管理和中心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考察,受益很多,为我们中心下步建设入提供了良好的思路和经验。

三、当前我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充分调研考察对比,我们感觉到: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虽有明显改善,但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匹配,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与外地政务服务中心的差距在不断拉大,还存在不少不尽人意的问题和不足。

门名义上设立了行政许可科,但实际上职能仍然分散在各个科室,甚至放在二级下属单位,审批在部门内仍未完全集中到一个科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具有隐蔽性,更不利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二)、项目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甚至转移至下属二级机构审批,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

(三)、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收费不透明。在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断链”现象,集中、高效、协同的服务链条和网络还没有完全成型,未能充分发挥出集中、整合的综合服务功能,垄断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不规范,让企业多一站式服务。

(四)、窗口受权不到位。首席代表授权不充分,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正在加紧建设,我们将紧抓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认真贯彻中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进行二次创业,争创全省一流政务服务中心。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营造优化行政服务

环境的良好氛围。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规范和指导中心的发展。

(二)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功能。

1、认真谋划新中心功能布局。认真谋划新中心功能布局,对进驻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及项目进行认真摸排,按照“进中心是原则,不进中心是例外”的要求,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及相关收费均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同时依据功能相近原则,以交通运输、企业设立、基本建设、公共服务为四条主线合理划分服务大厅服务区域,配齐必需的软硬件设备,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

2、建立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根据省政府对各级政务中心的要求,整合各部门行政审批资源,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许可、收费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使“两集中、两到位”落到实处。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及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投入,整合各部门网络资源,形成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提高行政服务的电子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3、构建企业登记、项目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充分发挥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集聚优势,强化审批服务项目的内在关联性,依托行政审批服务网络,推进窗口整合、项目融合和“流程再造”,完善并联审批。

(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1、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杜绝两头受理和“前店后坊”,保证项目的受理、审批、收费、结果均在中心。让窗口真正拥有审批的权限,发挥行政许可专用章作用。由于这项改革是中心推行行政审批方式变革的核心,必须具有彻底性,为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需要政府对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单位实施回头看,落实整改,强力督查和问责。

2、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集中办公优势,完善并联审批,提高服务效率,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在吸取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议在中心服务窗口普遍推行企业设立注册登记一表通、基本建设审批收费“一表制”和项目投资并联审批制等多种新的审批方式,完善重大项目全程代理制。

(四)、认真清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所涉收费,必须在行政服务中心收费窗口缴纳。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专户管理,严禁“搭车”收费。建议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重点清查行政审批服务中部门隐形收费和中介收费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

口工作人员在中心工作两年以上视同下派锻炼,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适当提高窗口考核优秀比例,同时每月给予适当出勤补贴和午餐补助,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六)努力探索一条机构精干、运作有序、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加强中心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标准化管理,统一窗口办公硬件建设,更新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软件,加强上网行为管理,以中心网站为载体,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市级50多个部门和单位确认的行政权力,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使网络成为群众和企业获取信息、办理申报、缴纳费用等有关事项的重要途径,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审批“快餐式”服务,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转有序、公开透明、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市行政服务中心调研组

2011年11月18日

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总结(5篇)篇二

*.建设情况。根据《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通知》的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城市旅游服务中心规范》(lb/t*)实施以来*区游客服务中心整体情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深入各乡镇社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

正在建设的有:江南街道南山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八塘街道山泉农庄游客服务中心等*个,目前正在有序施工中;规划建设的有江南街道漪澜塔公园游客服务中心、新塘镇草坪村游客服务中心、木格镇君子垌客家围屋群游客游客服务中心、木梓镇石牛岭绿色矿区游客服务中心、*南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旅游咨询服务点等*个,目前正在规划设计阶段。建成开放*个,整改和新建*个,规划建设*,共计*个。

*.服务功能。*区各游客服务中心和游客服务点,均按照《城市旅游服务中心规范》和《广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建设、整改提升。已经建成开放的郁江公园和东津冲口等游客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合理划分公共服务区、后台办公区及设施附属区,游客咨询服务工作设备、展示宣传设备、公众自助查询设备、游客休息设施、特殊人群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基本具备游客咨询服务、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宣传等功能,人员配置齐全,管理制度健全。

可接受旅游来访者的现场咨询和信息提供服务、可通过公布的旅游咨询热线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可通过游客服务中心的触控网络设备提供旅游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可提供旅游信息和旅游特色商品的展示服务、代理服务及其相应的游客自助服务、休息服务、专项接待服务和投诉接待服务等服务内容。正在整改和新建的义乌小商品城城市旅游综合体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南山公园和南山寺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面积符合规范、功能分区合理、配套设施设备齐全,皆具备游客咨询服务、旅游投诉接受和转达、旅游宣传等游客服务中心基本功能。

*.管理模式。目前*区各游客服务中心由建设单位负责设施设备日常运维和建设整改,有专门运营管理公司负责日常接待人员的安排和运营管理工作,归属临近乡镇具体监管相应游客服务中心运营情况和建设整改情况。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作为主管部门,全面统筹全区各游客服务中心运营和建设整改情况,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建立专项资金、申请上级政策资金和商养结合管理入驻等方式扩充游客中心运营管理资金来源,保持各游客中心日常运维和整改建设的平稳有序进行。

*.景区内游客服务中心现状。*区大部分游客服务中心仍处于整改建设阶段,建成开放的游客服务中心也开放时日尚短,相对旅游发达地区和运营成熟的游客服务中心还有较大差距。景区内的游客服务中心有相对稳定的客流支持,各方面相对比较成熟。

例如郁江公园和四季花田的游客服务中心,游客咨询、休息和卫生安全等配套设施完善,旅游接待、宣传展示和投诉处理等服务功能齐全,由郁江公园和四季花田各自专门的旅游经营管理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游客服务中心日常接待和运营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且不定期进行旅游产品知识、对客服务意识和日常管理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能满足其景区内游客服务中心内各类游客来访情形的应对处理能力和游客中心日常管理必备的专业技能,基本能保证其游客服务中心的平稳有序运行。

各景区内游客中心所在区域的特色产品及相应知识不够丰富且更新速度不够快,不能满足来访游客的信息获取需求;游客服务中心运营接待人员不够稳定,时常面临运营人员紧缺压力问题;另外*区各游客中心运营管理、整改建设经费仍然较为紧缺,资金来源渠道仍然相对较窄等,游客服务中心运营压力较大、建设和整改时有停摆,是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

综上建议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和资源特色加大特色产品的开发,并加快当地特色产品知识的更新频率;各级主管部门在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各游客中心运营管理公司适当提高其运营和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水平,保持运营管理团队的稳定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市区及以上旅游主管部门整合各方资金来源,加大游客服务中心运营建设的资金倾斜和投入力度,助力各区游客服务中心形成体系,规范平稳运行。

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总结(5篇)篇三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相继建设了一批以投资审批和服务为内容、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主要形式的政务服务机构(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全省各级外来投资服务机构的逐步建立,在规范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受几十年来计划体制的影响,尤其是利益部门化现象的存在,使各级外来投资服务机构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挑战,影响、制约着投资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州2019年新开工项目达901项,其中引进外来投资项目228项,实际引进到位资金53亿元。这些项目的落地和建设都需要快速、高效的行政审批和服务。而目前我州除、大姚等县市外,大多数是都还没有建立相应的投资服务机构。投资项目审批和服务工作滞后已成为我州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的瓶颈。建立系统的全州政务服务机构已迫在眉睫。

为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改善投资服务软环境,推进投资服务工作的全面提速,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经济建设,根据州招商委的安排部署,2019年3月,由州招商委办公室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xx省外来投资服务中心、昆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等进行了考察学习。考察组带着问题一路求教,细心揣摩,认真学习,并结合州的实际形成了《关于推进州外来投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 我省外来投资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投资服务政策法规

近年来,我省通过不断加大改善投资环境力度,引进内外资金逐年增加。但招商引资总体是不理想的,仍处在纵比大发展,横比差距大的位置上,尚未在整体上实现量和质的突破,仍未改变“总量少、规模小、引进利用外资水平低”的状况。这不仅仅是开放力度和政策优惠的问题,而是投资环境不理想,特别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一些地方和部门“重引资、轻服务”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省进一步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1998年9月公布实施的《xx省外商投资条例》,对规范行政机关服务行为和促进外商投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投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招商引资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投资环境亟待改善,外商投资条例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外来投资,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加快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xx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云政办发〔2019〕122号)于2019年正式颁布实施。《条例》作为我省促进外来投资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善政务环境的重要成果之一。它的颁布实施,为促进外来投资,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规范和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的招商引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条例》颁布后,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州市认真贯彻《xx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xx省人民的政府关于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云政发〔2019〕180号)和《xx省外来投资服务制度》(云政办发〔2019〕119号)精神,积极转变服务职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效能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服务措施和建立了部分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水平。

《xx省外来投资服务制度》明确要求建立各级外来投资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

2019年6月20日,xx省的政府依照《行政许可法》批准设立了xx省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由xx省招商局负责管理(原省经合办)。中心的职能有:组织协调窗口服务单位和联络服务单位,为外来投资者提供行政许可的相关服务;提供产业导向、投资政策、投资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接受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对行政许可行为实施监督;对窗口服务单位和联络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进行评议;完成省委、省的政府交办的有关招商引资和为外来投资者服务的相关事宜。中心由省级有关部门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和联络服务单位组成。xx省商务厅、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等14家机构作为窗口服务单位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办证、注册、登记、年检等服务。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等20家联络服务单位虽然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但也都分别确定了2至3名专职联络员,与中心保持联系,有请必到,有求必应,需要时可到中心为投资者提供办证等服务。中心成立后,外来投资者在这里便可完成相对简约的审批程序,同时,还接受外来投资者投诉,对窗口单位行政许可行为实施监督。昆明、曲靖、红河、保山等州市也按省级模式相继建立了投资服务中心。其中,昆明市在原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精简行政审批项目400余项至96项,并要求全部审批在中心完成。行政审批彻底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收费等功能向一个内设处(室)集中后,再向中心窗口集中;各部门许可、审批、服务、收费等项目进中心到位,并保证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真正做到“有权必进,进必受权”使“接待型”窗口真正成为“许可型”窗口。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完善,昆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已经成为省内运行机制最完善、成效最明显的政务服务机构,并处于全国同行领先地位。保山等州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由于没有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式审批等相应的运行机制,导致入驻的窗口单位逐年减少,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已形同虚设。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各级政府行政行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建立推行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和载体,针对我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名称不统一、职能不明确、人员编制不确定的现状,省的政府印发了《xx省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185号),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建设。

(三)外来投资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

几年来,我省通过不断完善出台各种服务措施及建立各级投资服务机构,切实改善了投资软环境,外来投资逐年增加,投资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初步建立了省、州、县三级联动的外来投资服务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和利用“四个平台”的作用,即:招商网信息平台作用;各级外来投资服务中心服务平台作用;改善投资环境投诉中心监督平台作用;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服务平台作用。三是建立外来企业走访服务长效机制、各级服务中心工作机制、服务单位与外来企业对话交流机制、社会化促进外来投资服务监督机制、外来投资服务绩效评价机制等五项机制。四是切实加强了投资服务工作网络建设。五是切实做好外来企业信息建档工作。六是抓好外来投资服务综合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重点企业走访登记制度和外来投资协调服务建档制度。七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服务”的原则,专门办理并及时反馈企业需要各级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八是做好投诉转办工作。

(四)各级外来投资服务中心运行存在问题

1、“中心”管理职能不明确。目前,全省大多数政务服务机构作为职能部门的集中办公场所,审批权仍属于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机构与各窗口单位只是一种协调关系,没有具体的管理职能。政务服务中心定位缺乏法律依据,既不是审批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只是集中审批事项的一个场所,导致管理协调难,行政行为效率低下。

2、“中心”窗口授权不到位。已经建立了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的省级、保山等州市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即进入投资服务中心的部门有限,即便是进了“中心”的部门,也没有把所有的审批项目都放入“中心”,存在着窗口授权不到位。因此,外来投资服务中心成了一部分单位的“收发中心”,窗口成了“传达室”,许多审批项目在“中心”根本无法实现一次办结。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两头受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弱化了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

3、“中心”审批配合不协调。已建立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目前只解决了部门分散带来的空间距离问题,而没有解决项目审批高效运转问题。由于派驻“中心”的各部门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权力集中到“中心”,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部门;有的需要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特别是那些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的项目,更是困难重重。比如,一些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涉及多个部门,而审批窗口设置不配套或审批流程不科学,尤其招商项目“一事一议”特性的存在,造成办事企业一家家跑到相关部门,无形中增加了审批难度。

4、“中心”派驻人员不安心。由于多数外来投资服务中心都是临时机构,一些职能部门有抵触情绪,在选派人员时,有的不按照要求选派骨干人员到“中心”,有的将一些不受重视的人派驻“中心”,导致派驻人员不安心或工作不胜任。

5、办件质量参差不齐。除昆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其余地州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都存在办件质量不高,没有按相关规范要求办理的现象。部分窗口单位虽然已经签署书面授权书,但并没有真正授权给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仍然按原来的办理程序办理,或在原单位先行受理、办理,而后再拿到中心录入系统,致使中心成为 “收发室”,非但没有起到提高行政效率的作用,而多设了一道门槛,也增加了行政成本。

6、审批制度改革不彻底。经过几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大量的行政审批项目,但都是一些没有法律依据设定的审批项目,各地仍保留了一定数量的临时性行政许可项目和待定行政许可项目。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xx省人民的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云政发〔2019〕108号)要求,我州对53个州级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四轮的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决定取消和调整42项行政审批项目。参照省的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州级部门新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县、市部门新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项。清理后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26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139项,还存在审批项目取消不到位、审批权力下放不彻底等问题。

通过对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xx省外来投资服务中心、昆明市行政审批(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及各州、市投资服务中心的考察,依据全国“中心”建设、运行和发展状况以及《xx省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185号)精神,考察组认为,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政府审批职能的逐渐弱化,“中心”如果只依靠行政审批,发展前途非常有限,要想保持中心富有活力、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将“中心”逐渐向综合型政府公共服务机构方向推进。总体上依照昆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模式,进一步扩大功能,更大范围的将面向社会的行政服务和公共服务集中在一个平台上,这也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结合投资项目逐年增加和行政审批服务亟待完善的迫切需要,建立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督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迫在眉睫。

(一)合理设置中心职能

随着我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结合“大部门体制改革”及“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建议州委、州政府借鉴昆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的成功运作经验,将“中心”定位在综合型、服务型的平台上,把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等项目纳入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构建起完整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二) 精简审批项目,实行“两集中、两到位”

昆明市已清理并精简审批项目至96项(其中进驻服务中心94项),而我州经过第四轮集中清理后任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达26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达139项,存在审批项目取消不到位、审批权力下放不彻底等问题。建议更大力度清理精简审批项目,同时要求各部门彻底实行“两集中、两到位”。首先,要求州级各部门的审批、服务、收费等功能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再“成建制”向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各部门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审批后的监督和管理上来。其次,要求各部门审批、服务、收费等项目进中心到位,并保证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真正做到“有权必进、进必授权”。“两集中、两到位”的关键一步在于第一个集中,即“部门行政许可向一个科室集中”,只要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集中于一个科室,并充分授权,那么随后的“成建制”进入中心就好抓、好落实,就能从根本上解决窗口“无事办、无权办”的问题。

(三)合理确定机构编制,实现权责统一

为避免服务中心形同虚设,要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合理确定服务中心的机构编制,选拔年富力强、精通业务、积极上进的骨干人员充实到服务中心来,改变中心“要权没权,要人没人,要钱没钱”的现象,实现服务中心的权责统一,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中心”的职能作用。

(四)优化审批方式

1、为减少审批层次和环节,提高服务窗口就地办结率,在中心服务窗口普遍推行“三项审批新制度”,即“一审一核”制、前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并联审批制等新的审批方式,建立政府重大项目快速办理机制,设立“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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诿、扯皮。对一些暂时手续不全的特急重大项目,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可以“先上车后买票”,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3、实行中心大厅首席代表制。各部门要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窗口审批工作的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权负责申请人提出审批事项的办理。各部门要赋予首席代表一定的决定权,对一些经授权可直接办理的申请,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直接给予申请人以明确答复。同时,各单位要指定一位主管领导全面负责窗口的审批工作,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窗口工作出现的问题。

4、服务窗口设立。一是大部门窗口。对业务量较大的单位,可以考虑设立1个到2个窗口,增加进驻人数。二是一般性窗口。对办件量一般,业务量一般的部门,开设一般窗口。一般窗口为部门单独设立,人员采用ab岗轮换机制,保证窗口业务开展。三是综合性窗口。对业务量较少的窗口,部门不再单独设立窗口,采用多个部门组合成一个窗口,由各部门各自派出人员,采取轮换方式上岗。四是代理性窗口。对于办事项目少、办件数量小及手续简单的单位及其项目,不再单独设立窗口,按照《行政许可法》委托代办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手续,委托中心专人代办或采取预约办理、登记、备案等方式,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通过采取灵活办件方式,逐步理顺项目管理关系,逐步解决“有的窗口干不完、有的窗口无事干”、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的问题。五是设立行政监察窗口,对中心内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施效能监察,对违规违纪问题和投诉进行查处和受理。

(五)推行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

凡是进入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要对外公开,申报资料、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审批时限、承诺事项和收费标准对外公开,增强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加快“中心”网络建设,积极推行以电子化行政审批建设和应用为基础、面向社会服务的电子政务,实行网络化管理,对审批过程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使服务对象可以通过远程网络查询相关信息。对一些条件具备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推行网上申报材料和网上审批,保证行政审批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地进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群众对行政审批的满意度,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转有序、公开透明、行为规范的服务体系。

(六)建立多重监督,确保监督到位

制定出台《州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州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政策,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应负的责任,将各单位窗口工作实绩纳入目标考核和政风评议范围,建立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对每个审批项目,都要明确审批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相应的内部监督措施,建立社会质询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克服该审批的不审批,不该审批的乱审批等行政审批的随意行为。审批机关不按规定审批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甚至越权审批、滥用审批、徇私,要追究审批机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特别要强化行政监督,查处一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使机关行政效率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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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放在本单位办理,“两头受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弱化了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

3、“中心”审批配合不协调。已建立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目前只解决了部门分散带来的空间距离问题,而没有解决项目审批高效运转问题。由于派驻“中心”的各部门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权力集中到“中心”,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部门;有的需要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特别是那些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的项目,更是困难重重。比如,一些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涉及多个部门,而审批窗口设置不配套或审批流程不科学,尤其招商项目“一事一议”特性的存在,造成办事企业一家家跑到相关部门,无形中增加了审批难度。

4、“中心”派驻人员不安心。由于多数外来投资服务中心都是临时机构,一些职能部门有抵触情绪,在选派人员时,有的不按照要求选派骨干人员到“中心”,有的将一些不受重视的人派驻“中心”,导致派驻人员不安心或工作不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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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多设了一道门槛,也增加了行政成本。

6、审批制度改革不彻底。经过几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大量的行政审批项目,但都是一些没有法律依据设定的审批项目,各地仍保留了一定数量的临时性行政许可项目和待定行政许可项目。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云政发〔2019〕108号)要求,我州对53个州级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四轮的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决定取消和调整42项行政审批项目。参照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州级部门新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县、市部门新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项。清理后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26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139项,还存在审批项目取消不到位、审批权力下放不彻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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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机构方向推进。总体上依照昆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模式,进一步扩大功能,更大范围的将面向社会的行政服务和公共服务集中在一个平台上,这也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结合投资项目逐年增加和行政审批服务亟待完善的迫切需要,建立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督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迫在眉睫。

(一)合理设置中心职能

随着我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结合“大部门体制改革”及“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建议州委、州政府借鉴昆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的成功运作经验,将“中心”定位在综合型、服务型的平台上,把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等项目纳入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构建起完整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二) 精简审批项目,实行“两集中、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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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到位,并保证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真正做到“有权必进、进必授权”。“两集中、两到位”的关键一步在于第一个集中,即“部门行政许可向一个科室集中”,只要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集中于一个科室,并充分授权,那么随后的“成建制”进入中心就好抓、好落实,就能从根本上解决窗口“无事办、无权办”的问题。

(三)合理确定机构编制,实现权责统一

(四)优化审批方式

1、为减少审批层次和环节,提高服务窗口就地办结率,在中心服务窗口普遍推行“三项审批新制度”,即“一审一核”制、前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并联审批制等新的审批方式,建立政府重大项目快速办理机制,设立“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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诿、扯皮。对一些暂时手续不全的特急重大项目,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可以“先上车后买票”,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3、实行中心大厅首席代表制。各部门要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窗口审批工作的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权负责申请人提出审批事项的办理。各部门要赋予首席代表一定的决定权,对一些经授权可直接办理的申请,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直接给予申请人以明确答复。同时,各单位要指定一位主管领导全面负责窗口的审批工作,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窗口工作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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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施效能监察,对违规违纪问题和投诉进行查处和受理。

(五)推行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

凡是进入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要对外公开,申报资料、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审批时限、承诺事项和收费标准对外公开,增强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加快“中心”网络建设,积极推行以电子化行政审批建设和应用为基础、面向社会服务的电子政务,实行网络化管理,对审批过程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使服务对象可以通过远程网络查询相关信息。对一些条件具备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推行网上申报材料和网上审批,保证行政审批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地进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群众对行政审批的满意度,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转有序、公开透明、行为规范的服务体系。

(六)建立多重监督,确保监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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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不按规定审批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甚至越权审批、滥用审批、徇私舞弊,要追究审批机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特别要强化行政监督,查处一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使机关行政效率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

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总结(5篇)篇四

-----丰都县人事局行政服务许可科 秦 旗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模式,又称行政审批中心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最早起源于英国的“一站式”(one-shopstation)服务。指政府打破职能被分散于各部门的行政体制,将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收费、登记、核准、备案、中介、服务等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运作并管理的模式。此后,这种新型的政府行政方式蓬勃兴起,方兴未艾,且呈不断发展之势。

作为一名派驻到人事窗口服务的大学生,在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已有一段时间,其中心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与实际成效如何?面临哪些困难?又该怎样实现新发展?我对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以来的总体情况作了调查了解和分析研究,旨在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参考意见。

一、中心的概况注: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提供资料

值三峡百万移民迁建告捷,丰都县全县工作重心发生重大转移之际,县委、县政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丰都的政务环境和投资软环境,促进丰都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决定择址新建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原名丰都县政务大厅),着力改善服务条件,方便外来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办事。新中心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集中对外服务。

(一)场所与功能

新中心位于重庆市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西段58号,办公面积3000余平方米,设有咨询导引台、效能监察中心、收费银行、多功能厅、会议室、商务中心、中心机房,配备有触摸屏、显示屏、指纹考勤机、视频监控器、服务评价器,能够满足咨询投诉、办文办事、自助上网、网上办公、办件查询、在线监察、招投标会、可视会议、文印传真、票务订购、小件寄存、休闲等候等功能需求。

中心以“规范政务运行、提高行政效率、推行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为建办宗旨,集信息与咨询、许可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主要职责是: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介绍办文规范、办事程序和业务流程;统一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自助网上申报、查询服务;接受各类意见、建议和投诉。

(二)入驻单位及服务项目

按照丰委发200747号文件规定,具有行政审批、许可、收费、登记、核准、备案、中介、服务等职能的57个县级部门全部纳入了中心集中办公。

中心共纳入许可类项目389项,服务类项目84项,收费类项目245项,进驻工作人员171名。

(三)信息化系统与运作模式

中心建立了“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域名:),采用重庆汉光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汉光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按照“一窗受理、协同审批、同步办理、限时完成”办公要求,通过在线信息系统实现了各部门之间和服务窗口与原单位之间的联网审批,采取监控摄像与部门审批数据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了对办件环节的全程监督,能够提供网上申报、协同办公、电子监控、电子评价、实时通知、统计分析、政务公开等服务功能。

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遵循规范、高效、透明、便民的原则,对接办件实行“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转报件”、“急办件”、“退回件”六件分类管理,初步构建了“ 一门受理、内部运作,公示告知、承诺办理,超时调查、核实查处,统一收费、银行代理,主动跟进、全程服务 ”的运行模式,对能够即办的事项,由窗口即时办理,对不能即办的事项,由窗口在规定的时限内代为办理。

(四)服务与管理

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为丰都县行政管理委员会日常办公机构,负责中心的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项目管理科、督查督办科、投资服务科四个科室。中心按照建设全县“政务服务的窗口、对外开放的窗口、勤政廉政的窗口、机关作风的窗口”的要求,全力打造重庆一流行政服务中心。

二、做法与成效

(一)构建完整的窗口式行政服务体系

至政务公开全面推开后,即面临如何寻找有效载体,不断巩固、深化、完善的问题,我县作为重庆市试点城县,又率先实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因此,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共同产物应运而生。自2001年县级有公共服务职能的行政部门相继建立对外服务窗口以来,至2007年我县行政服务中心经历了从大厅——中心的演变。根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效率等综合因素,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已形成功能明确、门类齐全的窗口式行政服务体系:集中公开办理基本建设项目、工商登记、企业技术改造和对外经贸等与经济发展关联度高的审批事项;专业范围内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涉及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的各方面事项。

截止今年2月,新中心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累计受理办件77余万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率达98%,收费窗口收费近6亿元,共接待各地来访百余批次,电子测评“非常满意率”达99.2%,基本做到了“服务零投诉、满意百分百”,受到了市、县级领导、各级媒体和社会各届的普遍赞誉!全县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创建以来,围绕“便民、透明、高效”即为申办对象到政府机关办事提供方便的场所,为政府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提供透明的环境,为政府领导协调部门间的经济管理事务提供高效的机制的总目标,把实行政务公开,改革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作为主要任务,实行办理事项全面实时公开,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服务,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公共服务,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作出了贡献,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和好评。

(二)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和服务领域

各行政服务中心本着设计思想一步到位,具体业务逐步发展的思路,采取开放式结构、模块化组合,2007年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后,根据集中监管的需要和广大群众的需求,服务功能由行政审批向政府重点监管行业和服务领域拓展,目前已逐步形成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行政监察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平台。

一是向工程招标和资源配置领域拓展,建立了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方面,依法实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土地开发项目招投标;机电设备进出口招投标;政府重点监管行业的服务招投标和竞价性标的拍卖业务。产权交易方面,依法实施房产产权交易、经营性土地转让、非证券类各种所有制各种形态的综合产权或部分产权转让及高新技术产权转让事项,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依法监管”的运作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正。

二是向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建立了求助服务平台。由政府提供运作成本,无偿为县民、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其基本运作方式是有效整合政府、县场、社会三大资源,将县民多样化的需求信息与社会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对接,以深入社区现场的操作方式解决县民生活难题。群众只要通过电话或上网点击http:///网站,即可了解和办理。服务理念和宗旨是“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有求必应”,为县民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程式跟踪监督服务”。目前服务范围已覆盖到全县,成为全县县民日常工作、生活不中缺少的服务平台。

三是拓宽行政监督投诉渠道,建立了投诉平台。丰都县效能(廉政)投诉中心成建制进驻,日常管理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受理企业、群众对机关效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行业作风建设、各项专项治理、违反有关审批制度改革规定和妨碍丰都经济建设、政令畅通等问题的投诉。同时承担对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督和日常检查。投诉平台开通24小时畅通的全县性统一的公开投诉专线电话及网上投诉,统一受理全县的各类效能(廉政)投诉。能够积极查处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较好地发挥了“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消除矛盾的减压阀、投资环境的维护者、党风廉政的监督岗”的作用。

(三)规范基础环节,促进权力透明高效运作

我县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三位一体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同为一套班子),行政服务中心不但是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载体,也是政务公开的平台,改革措施在中心得到集中体现。一是坚持合理和合法原则,规范审批权的行使。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设定和实施权限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一方面着重围绕哪些属于政府职能、哪些不属于政府职能,哪些应该事前审批、哪些不应该事前审批,哪些需要审批方式管理、哪些不需要审批方式管理等,对县级部门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妨碍县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坚决取消。通过改革,摒弃不属于政府职能的行政权力、不符合要求的行政管理方式、影响公平和效率的行政审批行为。

二是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规范每一事项具体运作程序。在规范审批权行使的基础上,对全县保留的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实施主体、承办处室、办理期限、审批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许可程序、受理地点、事后监管措施等10方面内容都做了规范,按照统一格式形成“一事一表”,制作成电子文本分别在县属各类媒体和中心窗口公告,作为实施审批、实行政务公开和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依据。这一基础性工作较好解决了以往存在的政府部门与办事群众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行政部门履行审批权力随意性、裁量权过大和对具体审批行为难以有效监督等方面问题,实现了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实行规范化服务承诺,明确每一事项的责任主体。与“一事一表”相对应,组织各行政部门制订“规范化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以表格形式对本部门每一审批事项的办理地点、办结方式、承诺时限、受理窗口、经办人(ab角)、终审负责人(ab角)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以实施机构名义向社会公开承诺,明确每一审批事项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这一做法既是对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同时也保证了监管机构和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改革行政方式,再造审批运作流程 针对以往突出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重收费、轻服务”,审批环节多、时限长,重复审批、交叉审批现象严重的实际,我县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把实现行政管理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作为重点,提出了从“严入宽管”转变为“全程监管”;从“注重审批”转变为“注重服务”;从习惯于直接和微观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和宏观调控的改革任务。以精简、效能为着力点,总结推出了“政务公开制”、“窗口服务制”,“并联审批制”、“备案监管制”等10项创新的行政审批运作制度。并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集中的优势,再造审批运作流程。

一是变行政程序为政府内部工作程序。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了“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运作机制。对涉及部门内部多处室的审批事项,由一个处室受理申请和送达批件;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由一个部门(主办部门)受理申请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或采取联合审批方式办理;对涉及多个行政层级的审批事项,下级部门一律程序性转报。变行政程序为部门或政府内部的工作程序。与此相适应,相继推出了投资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三站式”联合办理方式,生产性基建项目审批的二级代理制,企业技改项目备案登记制等做法,大大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避免了行政审批相对人多头申报、重复提供资料等麻烦。这些制度从方法和手段上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深化政务公开进行了具体而富有成效的探索。

二是推行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根据《行政许可法》便民、高效原则和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规定,为改进行政许可方式,减少行政许可环节,在不增加行政机关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把分散在政府部门不同科室的行政许可职能整合起来,设立行政许可科,同时行政许可科整体移驻行政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我县将逐步推行这一做法,以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五)发挥聚集效应,加强多渠道集中监管

我县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把建立有效的行政审批权力监督体系,作为从体制上消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形成了由行政监察机构专职监督、中心管理机构日常监督、进驻部门相互监督和办事对象监督评议的大监管格局。

三、问题与困惑

调查表明,行政服务中心在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实际上当前不少中心正处于进一步发展的“十字路口”,不进则退。

(一)关于中心发展前景问题

是“民心工程”、“阳光工程”?还是“权宜之计”、“临时性措施”?当前,在中心建设的前景上有两种不甚相同的意见。主导意见认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意义重大,是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龙头工程”,是反腐倡廉的“阳光工程”,便民利民的“实事工程”,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积极实践。但是,在怎样看待中心建设上,也有杂音:搞行政服务中心是不是“形式主义一阵风”、窗口受理是不是“多了一道环节反而增加麻烦”、能否真正解决窗口是“收发室”的问题,是“形式大于内容”还是“内容大于形式”?随着行政审批事项的减少还要不要行政服务中心,发达国家不见得都有类似行政服务中心等等。

调查表明,普通老百姓和广大中小企业是坚决支持拥护的。反对者中多数是实际行使审批权的部门中部分机关领导干部,原本非常熟悉行政部门的大企业、大公司。当然,这些不同意见也反映了中心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包括管理、运作、服务等方面目前尚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需要在实践中反思改进,用工作成果加以回答。

(二)关于中心的性质和功能定位问题

(三)关于中心的存在依据问题

是不是“无法管有法”、“无权管有权”、“业余管专业”?相对于各行政部门的职能法定而言,中心的存在缺乏法律支撑,行政许可法只明确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严格来说这还不能作为是中心存在的确切依据,至多是引导性的;丰都县政府出台的《中共丰都县委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没有赋予中心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权限。相对于各专业部门来说,中心管理者不可能全部掌握各专业范围的具体政策标准、法律法规,很难协调专业部门从业务特殊性出发强调的特殊要求,甚至是借口业务特殊性而设置的障碍。当前虽然中心日常管理机构多数为行政编制,但也有事业编制,甚至是临时抽调的。更主要的是职能不明确:有的中心政府赋予了业务协调职能和监督职能,有的只有协调服务职能,有的什么也没有,大致相当于平台的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与行政部门比,不管从机构性质、职能还是固有地位来说,中心都处在劣势。因此明确中心在政府行政机构序列中的位置,由政府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是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制的关键。

(四)关于中心业务运作问题

在现有管理体制机制架构下,能否真正解决“三个不到位”问题。“职能不到位”、“授权不到位”、“并联审批运作程序落实不到位”,这些问题在各中心都不同程度存在,其轻重往往会随当地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关注点的变化而变化。“职能不到位”表现为该进中心事项的没进中心办理;“授权不到位”表现为窗口现场办理能力不高,类于“收发室”;“并联审批运作程序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涉及多部门的重复交叉事项没能按照联合办理机制组织运作。

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初衷之一,是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复、交叉事项进行组织、协调,保证高效顺畅运作,如果不能做到这点,集中不过是“扎堆”。比如企业登记至少涉及5~6个以上部门的前置、后置审批、登记,基本建设项目更要经过10几个部门,20多个环节,针对这一问题,全县范围推广实行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出台了提高投资项目办理效率的实施办法。但这些创新性探索很难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位,解决这些问题仍然是中心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实施后,如何按照新的核准、备案规定,组织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相关部门高效运作,形成良性互动,仍是急需解决的课题。

(五)关于中心与派驻部门的关系问题

能否改变“看到的管不着,管着的看不到”,“管人管事脱节”的现状。中心工作人员的主体是各相关行政部门派驻的。目前,各部门派驻人员与中心管理机构的关系是松散型的,人们戏称中心为“联合国”。派驻人员行政人事关系在部门、工资福利在部门,受部门指派履行所属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党团组织关系在中心,日常工作纪律和行政管理由中心负责。这一特征决定了管理工作脱节,造成部门派驻的工作人员对中心缺乏“归属感”,易产生消极对抗情绪。因此,理顺中心管理机构与部门派驻人员的关系,提高中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中心内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另外,上下级中心之间、中心与部门分中心之间隶属、指导关系不明确,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工作关系,各中心各自为政,容易产生孤立无援的感觉。

总之,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表现为中心建设发展所需要的广泛重视支持与这项工作进入常态之后这种氛围有所减弱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期望的日益增长与中心服务资源、服务能力有限性的矛盾;表现为中心建设发展所需的共同观念和体制环境与当前行政理念和行政结构现状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中心便民、透明、高效的运作机制与现有行政习惯、利益结构之间的矛盾等等,能否很好解决上述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心建设的成效和长远发展。

四、思考与探索

(一)指导思想上

把中心作为更新行政理念、加强自身改革、推进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的大举措来对待。由于中心具有多方面的意义,领导和推进这项工作的机构也表现出多样性,从全国范围来说,有的是政府办公厅(室)主抓、有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主抓、有的是人事编制机构主抓、有的是体制改革机构主抓、有的是政府法制机构主抓、有的是政务公开办主抓,有的是招商机构主抓。其实中心的作用绝不仅仅是单一的,而是政府公共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任何单一方向的努力都有可能偏离本质。必须赋予中心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综合和重头地位,作为更新行政理念,推进政府自身改革,构建公共服务体制的龙头工程对待,充分发挥和始终保证中心建设的综合效能和正确方向。

(二)功能构架上

把中心建成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效能监察、社会服务”于一体综合性服务平台,拓展行政服务中心内涵。如果把包括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效能监察、要素配置、社会服务四部分功能集中到一个中心,是对现有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定位的突破,可以抓住政府现阶段需重点监管的领域和公众的期望与需求,对于方便企业公众、展现服务型政府形象、加强集中监管、提高行政效能、节约行政成本都有实质性意义。

(三)管理体制上

把现有中心管理机构改设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明确职能权限,提高协调权威。我县中心管理机构主体上为政府派出机构,行政编制,但名称不一,管理职能和权限不一,有的还是事业编制,有的属临时抽调。指导关系也不明确(定位为“信息沟通、业务协作和工作配合”),近年来有一些自发形式的交流探讨,但不构成行政层级关系,也缺乏审批业务上的实质性联动,业务规范、服务标准、信息共享很难做到。因此,迫切需要纵向上明确上下级中心之间的关系,横向上明确中心与部门分中心之间的关系,构筑联动工作网络,以更好发挥现有中心的整体效应。这一管理体制与我县中心的现有管理体制相比,从机构名称上进一步明确了性质和权威,强化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日常管理职能,也强化了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关系,便于建立联动工作网络。这一做法解决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后如何从体制上加强对审批行为的日常监管问题,也解决了中心机构设置、管理力度的问题,不失为是加强中心管理协调的一种积极探索。

(四)技术保障上

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外投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总结(5篇)篇五

过去五年的工作总结

过去的五年,是市行政服务中心稳步发展的五年。“中心”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一二三七”总体工作思路,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目标,切实加强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文化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逐步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服务群众的窗口,树立了党和政府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中心”先后被评为烟台市“行政服务先进窗口”、莱州市“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并被授予“阳光行政,贴心服务”服务品牌。总结五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各级领导重视,行政服务中心成为阳光政府的窗口 过去的五年,市委市政府始终关心和支持“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把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环节,从政策和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及时研究解决“中心”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强化服务功能,不断创新运行体制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有关部门作为服务窗口的后方,能够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基本做到了项目进厅到位,职能调整到位,权力下放到位,让窗口能办事、办成事,提高了窗口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中心逐步成为群众满意、优质高效的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二、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中心”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先后建立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重大事项联合审批以及审批工作“一审一核”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提高了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有效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受到群众欢迎。在内部管理方面,“中心”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修订完善了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上下班指纹考勤、请销假和空岗查纠等管理考核,对各窗口的限时承诺、办理结果、收费管理、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督查,定期通报,提高了“中心”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中心”着力抓好“四德工程”建设,着力培育干部职工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文明规范的职业操守和奉献爱心的传统美德。不断加强礼仪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自身素质,为依法行政、高效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大胆改革创新,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的服务平台优势,完善与“一站式”服务相配套的运行机制。重大审批事项采取并联审批制,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联合会审,同步审批,限时办结,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审批时限。积极推进授权力度,通过实行行政审批“一审一核”制,办事窗口处理审批事项的能力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有效解决了“两头跑、两头办”的现象。紧紧把握企业和群众需求热点,完善工商登记、外商投资、建设项目方面的工作流程,建立起三条绿色高速服务通道,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协调行政职能部门,充实“中心”办事项目,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先后引进了与行政审批工作紧密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项目代理公司,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2007年至今,“中心”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13.7万多件,受理咨询10.7万多人次,未出现一例违规审批和审批延期,深受基层企业和群众欢迎。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指南》,向社会免费发放,基层企业和群众一本《指南》在手,到政府哪个部门办事都明明白白。通过严格规范,缩小了行政权力的弹性系数。二是主动加强与办事群众的沟通,广泛征求意见,转变工作作风。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当面询问、电话跟踪、主动回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办事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反馈,从而加强了业务上的随时监督,有效地保障了“中心”工作的健康运转,促进了集中审批职能的充分发挥。三是不断加强社会监督,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中心”聘请了18名社会监督员,每季度召开座谈会,畅通了与基层办事群众沟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进行社会监督,有效地减少了行政审批中的违规现象,切实提高了“中心”的行政效能,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中心”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山东省首家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机构,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紧抓“蓝黄”战略重大机遇,经济社会发展成绩卓著,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而“中心”现有功能已经不能满足发展需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做出明确规定。一个规模更大、服务内容更多、群众办事更为方便的新一代政务中心建设工作应该摆上议事议程。

二是个别部门对窗口工作重视不够。为提升窗口办事能力,提高审批效率,市政府于2005年推行了审批工作“一审一核”制等工作机制(莱政发[2005]45号),但目前仍有个别部门权利下放不到位,使得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件的办理上不得不在部门和中心之间往返,在工作上造成很多不便,工作效率不高。同时,部分窗口工作人员年龄老化,没有按规定做到定期轮换。“中心”现有窗口工作人员中其中50岁以上的工作人员共有7人,其中55岁以上的有4人,达不到市政府要求的“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作风优”的总体要求,影响了政府窗口形象和审批工作开展。

三是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滞后。建设“两大系统”是省、烟台市两级的明确要求,是行政审批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对信息化建设也作出了明确要求。目前,烟台市多数县市区按照省市两级的部署,扎实推进了“两大系统”建设任务,我市进度明显滞后。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一二三七”总体工

作思路,以强化服务理念、加强窗口建设、打造绿色通道为总抓手,进一步充实进厅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搞好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能,为促进莱州环境大优化、经济大发展和社会大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是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我市的行政审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审查。对缺乏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国家已明令取消以及不适应我市优化发展环境需要的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审批及收费事项清理工作要在各部门搞好自查的基础上,由政府法制办、财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汇总,形成《莱州市行政审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目录》,并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通过各种媒体向全市进行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设立的服务窗口和办事大厅,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效能监察的综合性政务平台。

三是全面开展相对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权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行相对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权,即所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分布在两个科室以上的,要进行内部职能整合,将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一个科室,设立行政许可科,然后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科的设立要遵循不增加人员编制、尽量不增加内设机构的原则,人员从部门内部调剂使用,鼓励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进入行政许可科。要实现审批和监管的分离,既要提高审批效率,又要强化批后管理,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行业监管上来。

服务,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制度,实行服务事项定期回访。抓好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综合平台。

五是加快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和科技防腐系统建设。网上行政审批和科技防腐系统建设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服务和管理方式的重要手段,是信息时代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要抓紧实施网上行政审批和科技防腐系统建设,搭建功能完善的全市行政审批网络基础平台。各部门独立办事大厅要同步做好系统建设的筹备工作,争取早日实现联网运行。探索“两大系统”向镇街便民服务机构的延伸,为建立市、县、乡互联互通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打好基础。

六是加强“中心”自身建设。健全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增加人员编制,完善“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功能。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充分展示政府办事平台科学化、人性化、现代化的服务特色。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实现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化、服务标准化、程序规范化,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为契机,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以“社会有需要,中心有服务”为目标,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效能监察的综合性政务平台。

年10月13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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