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总结(优秀5篇)

时间:2023-09-14 14:03:30 作者:文锋 2023年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总结(优秀5篇)

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总结篇一

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x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x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如意镇2014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x共和国森林法》和x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x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x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球山狮山及s208沿线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每年春节、清明及x期间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x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x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x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x政

府x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x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x火情,搞好预x;组建森林防火x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x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x共和国森林法》、x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部门进行处罚。

(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六)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x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xx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x。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

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x综合办、镇纪委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x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总结篇二

x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市妇联对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

1、正确认识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我县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由于受国际经融危机的影响,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这既给我县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厦蓉、岳汝高速公路贯穿我县,使得占地拆迁等问题大量涌现,加上一些部门的工作不到位,一些干部的作风不扎实,一些群众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使信访问题进一步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

2、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妇联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倾听妇女呼声的窗口、体察妇女疾苦的重要途径,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这一年来,汝城县妇联坚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妇联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将信访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了防止矛盾激化、逐级上访,县妇联领导班子一直将信访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充实和加强了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明确了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及信访专干,做到了信访工作组织健全,责任分工,专人负责。同时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批阅和接待重要来信来访,亲自处理重要来访事项;坚持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工作人员一起对信访事项逐件排查;坚持对重要信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亲自下基层调研,使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二、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1、认真解决妇女合理诉求。对妇女信访反映的问题,我们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主动说明情况,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们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今年以来,共接待妇女来访62件,73余人次。其中:来信6件;接听上访咨询电话11余次;今年的信访事项答复率达到了100%。有效地保证了群众上访渠道的畅通,形成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2、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今年我们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地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今年我们着力解决了婚姻家庭矛盾等上访问题。

3、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我们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切实做到了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和化解矛盾。我们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帮助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各方面为解决问题所作的努力,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畅通渠道,规范秩序

1、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为主动做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等有关方面信访工作,我们采取了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等座谈会及个别谈话、走访、设置信访接待电话与意见箱等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坚持做到:第一、信访人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对来信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安排专人做好笔录,耐心细致的做好接访劝返稳定工作;第二、坚持每周向主要领导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和疑难问题,并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第三、对可能引起的进京、到省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情况,每月向县维稳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表》等。

2、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我们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今年,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大会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重新完善了我局《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制度》、《群众来信来访照登、报告制度》、《信访工作领导督查制度》、《领导亲自处理重大集体访和突发事件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对每年信访事项都要认真进行一次清理,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同时通过下访、接访、及召开分析会等方式进行集中排查,把重要信访及集体访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全面掌握信访不稳定因素,取得了一些成效。

3、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我们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落实普法规划,落实必要的宣传载体、宣传设施和宣传教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妇女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避免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矛盾,增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四、加强领导,建立新格局

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总结篇三

   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平安益阳”为目标,以“三个强化”(强化人民调解职能、强化人民调解机制、强化人民调解队伍)为手段,大力提高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能力和现场调处能力,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调处6种类型的矛盾纠纷:1、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2、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的矛盾纠纷;3、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4、辖区内比较突出的、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5、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或反复性大的矛盾纠纷;6、经济领域或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类型矛盾纠纷。通过专项攻坚,使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调结率达到95%以上,重大、疑难、反复的矛盾纠纷调结率达到90%以上,成功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帐”社会矛盾积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下旬至4月10日)。各地要尽快成立专项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组织培训等方式进行深入动员和认真部署,并向党委、政府领导做好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

   (二)攻坚实施阶段(4月10日至12月上旬)。专项攻坚活动的主体是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专项攻坚活动的方式是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充分运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等工作手段,全力预防和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定期排查、日常调处的同时,明确攻坚重点,认真做好集中排查和重点调处工作,确保完成专项攻坚活动的任务与目标。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中、下旬)。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专项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表彰先进。市局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各地的专项攻坚活动书面总结和《专项攻坚活动统计表》(附后)要于11月底前上报市局基层科。

   (一)明确目标,认真抓好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区县(市)、乡镇(街道)每月进行1次定期排查,市局适时开展两次专项排查或督查,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经常开展纠纷排查工作。4月份各地要按照专项攻坚活动要求,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一次集中全面的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并进行统计梳理,4月29号前要将《专项攻坚活动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附后)上报市局基层科。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各地要成立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工作小组,聘请一批法律专业人士、矛盾纠纷调处能手等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集中调解攻坚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一般矛盾纠纷,要组织基层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影响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纠纷,要尽快成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做好化解工作。

   (三)夯实基层基础,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稳定的前沿阵地。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厅的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司法所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所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通过争取增加行政编制、聘请专职调解员、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渠道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逐步实现基层司法所每所3—5人,使司法所硬件更硬,软件更强,提高司法所的履职能力,把司法所真正建设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四)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同时,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大力发展企事业单位、大型集贸市场和各类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区域性、功能性人民调解组织。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人民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选聘制度、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调解办案补贴制度,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力度,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各地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调解制度、调解场所、调解文书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五)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在专项攻坚活动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驻公安派出所、驻检察院和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衔接联动以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级“三调联动”办分流指派、协调调度、检查督办、责任追究等综合职能,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力。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是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攻坚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葛志强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国强同志任副组长,陈民、罗功本、江云辉、曹彦峰、何卫华、徐高茂、胡赛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基层科,陈民任办公室主任,胡赛玲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市)也要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专项攻坚活动,及时汇报活动方案、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凡因排查不到位、不仔细,调处不及时、不恰当,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并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局将不定期对这项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和通报讲评,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并列入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总结篇四

《xx市乡镇(街道)、村(居)劳动争议调解规则》已经市*第xx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xx市人民*批转xx市乡镇(街道)、村(居)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则的通知》同时废止。

xx市乡镇(街道)、村(居)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则

为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作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有xx家以上企业的乡镇(街道)应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

调委会人员由劳动保障事务所、综治、司法、企业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工会、商会等有关单位代表组成。调委会主任由乡镇党委、人民*或街道党工委(党委)、办事处1名领导担任。

调委会在乡镇党委、人民*或街道党工委(党委)、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二、调委会的任务

(一)调解本乡镇(街道)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纪守法,预防劳动争议发生。

(三)督促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四)向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乡镇党委、人民*或街道党工委(党委)、办事处汇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情况。

(五)协助企业、村(居)建立调委会并对辖区企业、村(居)调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调委会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

(一)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劳动保障法律规范没有规定的,依据民事法律规范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名单应及时报送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五、调解员上岗条件:热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熟悉劳动保障法律规定,经培训取得调解员证书;处事公道;具备胜任工作的文化程度。

六、调解员由乡镇(街道)调委会聘任。聘任范围: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综治、司法、企业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工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等单位符合调解员条件的人员。调解员名单应及时报送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解员任期3年,每3年聘任1次,可以续聘。

调解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严重失职时,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

七、调解员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

八、在调解活动中,劳动争议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激化矛盾;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九、当事人以书面方式向调委会请求调解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的,调委会应在3日内受理。调委会可以当即审理,当即调解。调委会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受理劳动争议调解,应当登记造册存档。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调委会调解劳动争议,根据需要指定2名以上调解员参加调解,其中1人为调解主持人。

当事人对调解主持人提出回避申请,经审查符合回避条件的,调委会应当予以调换。

十一、调委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了解申请人的要求及理由,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劳动争议的事实和情节,制作调查笔录或调解笔录,并由调查人、被调查人签名。

十二、调委会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十三、调委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15日内结案。

到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向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移送相关证据材料、调查笔录等案卷材料。

在调委会调解期间,仲裁申请时效中断。

十四、经调委会调解解决的劳动争议,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二)劳动争议事项;

(三)需确认的事实;

(四)协议内容及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十五、经调委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不经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自调委会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经调委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当事人请求履行调解协议、请求变更、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审理涉及调委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充分注意原调解情况,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确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的,应及时裁决。

仲裁前的调解情况应在裁决文书的事实部分予以表述。如调解协议属自愿达成,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人事仲裁委应在裁决书中确认调解协议的内容。如调解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仲裁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十八、县(市、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应当加强对调委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例会、学习、考评等规章制度。

十九、县(市、区)劳动人事仲裁委负责解答、处理调委会或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咨询和投诉;应调委会的请求或者根据需要,协助、参与对具体案件的调解活动;对调委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检查,发现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应当予以纠正。

二十、县(市、区)劳动人事仲裁委负责调解员的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素质。

二十一、根据xx市相关规定,各地要适当安排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调解员误工补贴纳入公共服务范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兼职调解员实行“一案一补”、“以奖定补”,专职调解员实行最低工资加“一案一补”、“以奖定补”,由各地根据本级财力情况确定。

二十二、本工作规则由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工作规则实施至20xx年12月31日。

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莆田市妇联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国、省妇联工作任务,发挥优势,凝聚力量,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唱响“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号召,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为宜居港城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以服务发展为中心,积极引导妇女岗位建功立业

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立足妇联职能,多渠道、多形式为妇女创业就业、岗位建功提供服务,引领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展现作为。

春风行动促就业。市、县区妇联联合劳动、总工会等部门开展“春风送岗”活动,举行以“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为主题的2014年春风行动莆田市专场招聘会,开设女性专场招聘会10多场,发动30多家女企业家企业参与,提供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2000多个,帮助 2000 多名妇女实现就业。

示范基地带就业。深化巾帼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新创建省重点巾帼示范基地1个,巾帼示范基地6个,建立市级巾帼示范基地5个,给予每个市级示范基地5000元专项经费补助。发挥巾帼示范基地作用,指导培训妇女学习掌握实用技术,辐射、带动周边妇女勤劳致富。

搭建平台助创业。加强妇女小额提供贷款政策的宣传引导,督促协调落实小额贷款贴息事宜。组织女企业家参与第十二届“”科技与成果对接活动,发动2个女企业家进行项目成果对接,签约500多万元。

岗位建功展风采。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处级女干部“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联谊座谈会,组织正处级女干部深入“幸福家园”试点村——常太镇岭下村参观考察,激励女领导干部岗位建功。组织各机关事业单位、各行业、各窗口单位继续开展巾帼文明岗争创活动。举办“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演讲比赛,激励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建新功。

二、以“爱家·建功·逐梦”为主题,认真开展三八节系列庆祝活动

全市上下启动以“爱家·建功·逐梦”为主题的庆“三八”节系列活动,营造隆重、热烈、简朴、喜庆的节日氛围。

一是送美德,召开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大会,表彰一批全国、省、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举办以“家庭美德”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教育广大妇女争当慈母、孝女、贤妻、善邻,拉开家庭建设年活动序幕。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三八”节期间也分别举办了家庭美德道德讲堂或先进事迹报告会,树立了一批家庭美德先进典型。

二是送文化,开展“书香女人”读书活动,为女干部赠送书籍,鼓励女干部争当“知性女人”,集聚妇女人才为莆田发展作贡献。仙游县举办的“庆三八仙作情 巾帼梦”女职工联谊会、“庆三八、正作风、建新功 ”机关女干部效能知识竞赛,秀屿区“倡家风、扬美德、促和谐”诗歌朗诵比赛、“三八”巾帼文艺门球赛等活动,为基层妇女群众送上文化套餐。

三是送温暖,举办“真情暖兴化、关爱送到家”巾帼志愿服务启动仪式,组织全市63支巾帼志愿服务队300多名志愿者,走进村(社区)为150户空巢老人、失独家庭、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家庭、贫困单亲母亲、困难家庭等提供帮助,送去关爱。城厢区组织巾帼志愿者深入华林园区经济开发区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教育活动,邀请消防员为企业员工现场演练火灾逃生技巧,为十多家企业员工发放“荧光衣”,让每位员工“安心出门、平安回家”。

四是送法律,开展“三八维权月”暨妇联主席下基层大接访活动,省、市、县妇联联合在仙游县榜头镇坝下村设点开展法律宣传咨询,解答群众诉求100多人次。连续十四年组织帮教团前往福建省女子^v^开展亲情帮教。

五是送绿化,开展“大造巾帼林、绿美富家园”活动,全市上下发动近千名妇女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为美丽莆田建设贡献力量。

三、以家庭建设年为主线,扎实做好家庭领域服务工作

着力实施家庭美德、家庭教育、家庭关爱、家庭服务“四大工程十项行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如火如荼开展,家庭领域服务工作持续推动。

一是全发动。紧紧围绕“两个必须”,全市970个村、社区妇女之家全部行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建立宣传栏,组织家庭故事会,举办最美家庭事迹报告会,开办孝老爱亲主题道德讲堂,评议“最美家庭”故事等多种形式,发动广大家庭踊跃参与、互荐互学,全市共收到村、社区 “妇女之家”推荐最美家庭16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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