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规章制度的通知(热门15篇)

时间:2023-11-22 20:16:03 作者:雁落霞 修订规章制度的通知(热门15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组织的特点和需要进行合理设计。规章制度的范文旨在丰富各个组织的规章制度内容,使之更加完善和科学。

修订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1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审。

3.2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对车间作业活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或修订。

3.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报审稿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下达。

4.1.2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各相关部门编制相应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科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当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或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综合管理部应组织先骨干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4.1.6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和修订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a.制度评审的区域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支持文件、相关记录。

b.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部门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面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性。

c.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d.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行馆制度制定成册,必下发各单位。

5.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5.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规章制度通知范文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交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

3、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3.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现场,在断路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并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3.3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始作业。

3.4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红灯。

3.5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栏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等。

3.6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得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转移作业部位应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3.7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8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作业时,断路申请应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4、《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4.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保卫处审批。

4.3断路申请单位从保卫部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后,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4.4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本单位应填写内容后交回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送保卫部门审批。

4.5《断路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申请单位、施工单位、保卫部门各执一份。

5、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保卫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检查。如发现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情况时,安全管理部有权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第一章定义及范围。

第一条厂区断路作业:厂区(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第二条厂区断路作业包括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

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断路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

第五条施工单位领导和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

第六条开始断路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

第七条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

第八条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

第九条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

第十条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经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恢复交通。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第十二条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十四条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

第十三条断路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后,企业应向承包单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议。

第三章《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

第十五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第十六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委会负责审批。由厂办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同施工单位一起逐项填写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作业证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份,厂办留存一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厂办。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规范在道路上进行的各种施工管理,确保作业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断路作业及外来施工断路作业的管理。

一、公司安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断路作业安全负责;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断路作业过程负责。

二、作业区域是指为了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三、断路作业:指在公司各区域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库、站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四、《断路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作业许可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

3、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

4、《作业许可证》申请断路作业单位指定专人办理。安保部负责审批《作业许可证》。

5、在《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五、《断路作业许可证》管理。

1、《作业许可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2、断路申请单位在安保部领取《作业许可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

3、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许可证》后,填写《作业许可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许可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4、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许可证》后,交公司安保部审批。

5、办理好的《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留审批部门备案。

6、《作业许可证》应至少保留一年。

六、断路作业的安全要求。

1、作业组织。

1.1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许可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许可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1.2断路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1.3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

1.4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域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1.5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许可证》。

1.6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2、作业交通警示。

2.1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域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2.2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2.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小时,夜间不超过1小时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标志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标志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置标示牌。

2.4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2.5道路警示灯应为红色。

2.6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2.7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18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离地面1.5m,不低于1.0m。

2.8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3、应急救援。

3.1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组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3.2动土挖掘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4、恢复正常交通。

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文档为doc格式。

修订规章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全国性布局与规范管理的发展要求,贯彻中建总公司、局内部控制标准化发展战略,公司于____年8月结合“决策与业务流程优化及组织再造”启动了内部控制制度标准化工作。20xx年3月出台《公司管理手册》、《各系统标准管理手册》共11本。20xx年发布了《搅拌站标准管理手册》、《生产作业指导书》、《技术作业指导书》、《人财物及后勤作业指导书》、《搅拌站记录表样》。公司继搅拌站标准化完成后,紧接着于20xx年5月启动了分公司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分公司标准化手册》,20xx年4月试运行。现已建立起总部―分公司―搅拌站三个层次的一套高效、科学的内控管理流程标准化体系,实现公司管理无缝连接。

近三年来,公司在内控体系的贯彻上,突出“执行”二字,重在“狠”、“严”上下功夫,多次邀请三局领导和外部专家进行了内部流程制度评审与指导修订,有效地实现了防范风险的目的,而且推动了公司各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内控执行、按程序办事的规矩日渐形成公司根据内控要求,结合自身管理存在着有章不循、执行力不强的现象,进行了对照检查,找出了差距和不足。为此,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以确保内控体系执行有力。加强培训,注重宣贯,确保手册相关内容人人掌握。开展以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标准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全面学习和重点学习相结合,培育标准化企业文化,增强标准化意识。各单位召开“达标活动”推进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安排部署。由公司各系统部门从内部选举标准内部培训师,按标准手册制作ppt培训课件,进行专业标准制度宣贯培训。将标准制度中相关内容,编成相关工种的培训资料制作成岗位操作规程上墙等活动,为内控体系的有效执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健全内控工作网络,确保组织机构落实。公司成立了内控标准化体系工作领导组(内控制度方向把关)、评审组(内控制度质量把关)、工作组(内控制度编制),进一步加强了内控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落实。

狠抓落实,层层负责,确保流程控制实现真正的落地。为了使内控真正落到实处,公司制定《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星级搅拌站评定管理办法》,明确标准化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规定企业标准的制定、宣贯实施及监督检查考核具体方法措施。主要有:

(1)与“创先争优”和“标准化青年先行”工作相结合,开展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公司将《搅拌站管理手册》中厂站标准化管理内容,开展知识竞赛,xx事业部、xx分公司、xx分公司、设备运输分公司、xx筹备组分别组队,参加了竞赛。

规章制度通知范文

1、按规定时间开门、关门。早上7:30开门,下午5:30关门。

2、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3、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内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4、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并及时进行传达。

6、做好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优美整洁。

7、门卫每天负责全园午睡室紫外线消毒。

8、门卫值夜班时,注意防火、防盗、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或公安机关。必须开通红外线遥控设备,发现事故立即报警。

9、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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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规章制度

1.根据目前现有的和修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各相关部门,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每年至少对现有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评审,需要时应进行修定。

2.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时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定,以保证即时性和适用性:

2.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2.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2.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配备发生变更时;

2.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2.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2.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出现制度性因素时;

2.8.其他事项,需要修定和评审时。

3.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相应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应根据生产情况以及工艺、原料、装置等的变更或增加等情况,及时对相关的岗位操作规程进行评审,需要时应进行修定,以确保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5.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产前,相关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给有关的岗位指导工作。

6.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和修定。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除各部门使用落实外,均应提供副本存档。

8.确保单位、各岗位使用的制度和规程为最新版本。

规章制度评审修订表格

20xx年,县评审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力服务财政投资项目建设,不断加大创新服务力度,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及各项目标任务。现将评审中心一年的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评审取得实效。

1、评审总量持续增长,节支增收效果显著。20xx年,投资评审中心累计完成项目评审125个,评审金额72206万元,审定金额61143万元,审减资金11063万元,审减率为15.3%,因加大工作力度,审减率较20xx年度有所提高。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政府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2、评审范围不断扩大,评审领域不断拓宽。我县的财政投资评审不只是单一项目的评审,评审范围已从单纯的预算内投资项目拓宽到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融资等所有财政性资金,从新建项目拓展到扩建、维修等所有建设项目。评审领域已拓宽到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公路桥梁、农田水利、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国土整治、综合开发、廉租住房、中小学危房改造等政府性投资的多个领域。

二、加大领导力度,健全评审制度。

1、评审中心开展工作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县分管领导经常性听取投资评审工作汇报,采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建议,并亲自指导投资评审工作,协调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2、我县在《永顺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出台制定了《永顺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对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职责、程序、要求等进行了细化,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规范性。进一步优化了投资评审工作程序以及评审部门工作细则,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约束评审行为、用制度保障评审质量”。

三、强化管理职能,健全评审机制。

评审心高度重视投资评审制度建设,通过健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不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职能,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1、实行项目台帐管理机制。为搞好评审工作,县评审中心对项目实行台帐管理,对送审时间,送审人员,资料收集时间,评审人员,评审时间,评审报告征求意见书送达时间逐一进行登记,规范了项目管理。

2、实行项目限时办结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评审效率,保障工程有序推进,评审中心制定了限时办结制度。制度规定预算金额在200万以下的项目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预算金额200万至500万的项目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预算金额500万至20xx万的项目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预算金额在20xx万以上的项目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经评审工作人员艰辛努力,各项目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3、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监察、发改、审计、建设等单位的沟通和联动,形成“组合拳”,让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层层把关,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形成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合力。发改部门在下达招投标方式文件时,必须依据财政投资评审报告。未经评审和报批的建设项目,县发改局一律不进行招标核准,对于未评审就直接进行招标程序的项目单位,监察部门进行查处,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四、坚持评审原则,提高评审质量。

1、树立评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牢固树立“评审就是服务”的意识,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力求用数字标准和事实说话,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经过不懈努力,财政投资评审的公信力、权威性得到了各部门和社会的广泛认同,评审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2、创新组织方式,提升服务能力。随着评审量的不断增大,出现了评审中心评审力量不能满足业务增长需要的.矛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县评审中心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组织方式。

一是中心人员简化程序,改进服务,加班加点开展评审工作。

二是购买服务。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初审,评审机构复审的工作方式,解决了人少事多的矛盾,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抓大放小。突出工作重点,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评审工作,把有限的评审力量放在刀刃上。

一年来,评审中心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项目评审时间紧,不能完全把握评审质量;个别送审资料不齐,有边审核边补充资料的情况,有待完善财政投资项目送审制度;工程建设领域不太规范,勘察设计不到位,深度不够,有明显不合理情况;预算编制较粗,少算、漏项情况较多;这些情况都给评审带来难度。

20xx年工作计划。

一、发挥评审作用,服务财政管理和改革。

紧紧围绕财政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评审中心职能,认真做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各项任务,使财政投资评审更好地服务和融入财政管理工作。

1、全面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充分发挥评审为强化预算管理服务的积极作用。在总结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范围。

2、继续做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为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做好服务。通过充分发挥投资评审的专业技术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为局相关业务股室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3、继续协助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实现评审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是继续做好项目其他费用等相关合同、协议的审查备案工作。二是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宗评审试点工作。

二、完善评审制度,规范投资评审工作行为。

1、全面清理中心内部各项制度。本着“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一般后特殊”的原则,梳理并逐步完善中心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绩效考评等内部管理制度,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清晰,工作标准和程序明确,促使中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2、规范评审业务运行的管理制度。逐步统一规范评审要求和评审标准,从提高评审报告质量、强化评审方案落实方面入手,逐步实现中心评审业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投资评审工作效能。

1、积极利用社会资源,促进评审事业发展。选取服务好、实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评审,并按规定认真做好20xx年度中介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加强评审工作质量考核,增强中介机构及其参与项目评审人员的责任;充分利用质量考核结果,对中介机构的评审质量与评审业务挂钩,促使中介机构加强对其参与项目评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2、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注重对评审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形成信息报道和专题报告向有关部门报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影响力。

3、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强化评审档案管理,做好评审情况的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探索评审数据库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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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通知范文

q―hhyys―dqb(gh)―014。

版本。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分管领。

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2005.11.07。

11。

董海燕。

王元寿。

张希明。

张军。

为了规范公司党群工作例会活动,提高党群工作例会质量,充分发挥党群例会在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黄河水电公司党群工作例会制度》和《青海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制度》(20第002号)制定.

解释。

部门。

综合管理部(党群)。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综合管理部(党群)。

修订规章制度

公司各部门:

一步规范公司管理流程,强化制度的约束作用,提高执行力。具体评审工作计划如下:

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开展规章制度的摸底工作,整理出目录以待评审。

系统评审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提出评审意见。

按照“废、留、改、立”的原则对规章制度性文件进行修订、对已不符合当前发展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不符合的文件,予以废止;新近制定,符合形势政策和法律要求的文件,予以保留;部分内容不合时宜的文件,予以修订;管理制度存在空白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建立新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完成之后,人力资源部将最后审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整理,向全公司公布,以指导工作,方便落实。

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规范化管理是企业一项艰巨的、需要持续改进的工作,它是企业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的基础,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

修订规章制度

在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如同规章制度制定一样,需要经过相应程序才能达到修订的目的。具体而言,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或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需要履行如下程序:

一、将拟修订的内容形成修订草案。

用人单位需要事先形成——个修订草案,将需要增加的条款、删除的条款、修改的条款等详细写人修订草案。

二、将修订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让员工提意见、方案。用人单位有职工代表大会的,应该将修订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用人单位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应该将修订草案提交全体员工进行讨论,让员工代表或员工针对修订草案提意见或方案。

三、搜集员工的意见和方案,并进行梳理、归类和总结。

在吸收员工所提意见和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修订草案,形成修订的建议稿。

四、就修订和完善的修订草案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协商,最终形成定稿。

用人单位有工会的,需要将修订的建议稿与工会进行协商;用人单位没有工会的,需要让全体员工选举职工代表,然后将修订的建议稿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用人单位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协商后,即可确定修订的内容,从而形成定稿。

五、将形成定稿的修订文本公示或告知员工。

经过平等协商程序确定的规章制度修订稿,用人单位还需要公示或告知全体员工。最后,经过公示或告知员工的修订文本即可取代原规章制度中相应的内容。

企业须注意:制定或修订企业规章制度的每一个程序,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记录人、参会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或参会人员签到,记录人、会议主持人在记录上签字。

学校规章制度管理通知

1.教师应在备好课的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上好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前应整理衣冠,做到服饰整洁,仪表端庄大方,不准穿背心、裤衩、超短裙、拖鞋及奇装异服上课。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3.教师在上课预备铃响后应离开休息室进入教室并做好上课准备,上课时学生要起立,师生互致问候。

4.教师上课前要负责做好学生出勤情况记录,发现缺勤情况的请课后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去向。

5.教师必须带教案上课。应站立讲课。

6.教师要把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之中,教书育人,讲求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7.教师口语要准确简练,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声音要响亮,并尽可能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板书规范工整,布局合理,能体现出讲课的重点。

8.严禁酒后上课,上课时必须关闭手机;严禁在教室里抽烟,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在走廊上或教师休息室里逗留。

9.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10.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堂内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由任课教师或协同班主任负责在课后处理。

规章制度评审修订表格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7号。

【名称】商标评审规则。

【题注】。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保证正确、及时地处理商标评审事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定的负责商标确权评审的行政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行使终局裁决权。

第三条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

第四条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商标评审事宜。

第五条当事人在商标评审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约款除外。

第七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评审事宜,采取委员投票表决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八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实行书面审理。

第九条当事人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第十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就下列事宜提出的评审申请:

(一)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

(二)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

(三)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

(四)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

(五)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

(六)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的;

(七)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标确权评审事宜。

第十一条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其中委员为十五至十七人。

第十二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商标法律;

(二)从事商标审查工作满三年或者从事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满五年的;

(三)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务员。

第十三条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命。

(二)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的回避;

(三)审核签发商标评审裁决书。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职权。

第十五条商标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小组,就商标评审事宜中的有关问题征求意见。

专家咨询小组由知识产权界法律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聘任。

第十六条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及有关书件;

(四)有具体的评审请求和事实根据;

(五)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六)依法缴纳评审费用。

第十七条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事宜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应当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书和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

第十八条当事人申请商标评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日。是否准许,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注册核准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就本规则第十条第(六)、(七)项所规定的事宜,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

第二十条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商标评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当事人的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第二十一条对本规则第十条第(二)、(五)、(六)、(七)项所规定的事宜提出评审申请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寄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商标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对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书,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答辩书副本寄送申请人。被申请人不提交或者超过期限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案件的裁决。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许可,申请人、被申请人(含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材料,但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未做出裁决前,当事人可以撤回评审申请。

第二十三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评审事宜,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并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作出裁定。

第二十四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在评审裁决作出前,有权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回避。

第二十五条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二十六条商标评审事宜案情复杂、事实不清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举行听证调查会。

第二十七条商标评审委员会举行听证调查会,应当至少于会前一个月将开会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会十日前请求延期,是否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会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会的,视为放弃申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商标评审委员会举行听证调查会,应当制作笔录。当事人或者其他评审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不予补正的,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到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评审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九条裁决书应当写明评审请求、评审事实、评审理由、评审结果和裁决日期,加盖商标评审委员会印章。

第三十条对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补正;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申请补正。

第三十一条裁决书自签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需要由商标局办理的,应当移交商标局办理。

第三十三条评审裁决对于已经执行或者处理的涉及商标财产权益的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提出申请,但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的;

(二)评审程序违反《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

(三)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当事人伪造的;

(四)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当事人重新提出评审申请,应当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年内提出。

第三十五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当事人重新提出的评审申请,应当在三十日内就是否受理作出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事由经审核不成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事由经审核成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撤销已经作出的裁决,并重新裁决。

第三十六条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商标评审文书的内容和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商标评审费用。具体标准和范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九条本规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规章制度修订总结

为了适应公司全国性布局与规范管理的发展要求,贯彻中建总公司、局内部控制标准化发展战略,公司于2009年8月结合“决策与业务流程优化及组织再造”启动了内部控制制度标准化工作。20xx年3月出台《公司管理手册》、《各系统标准管理手册》共11本。20xx年发布了《搅拌站标准管理手册》、《生产作业指导书》、《技术作业指导书》、《人财物及后勤作业指导书》、《搅拌站记录表样》。公司继搅拌站标准化完成后,紧接着于20xx年5月启动了分公司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分公司标准化手册》,20xx年4月试运行。现已建立起总部—分公司—搅拌站三个层次的一套高效、科学的内控管理流程标准化体系,实现公司管理无缝连接。

近三年来,公司在内控体系的贯彻上,突出“执行”二字,重在“狠”、“严”上下功夫,多次邀请三局领导和外部专家进行了内部流程制度评审与指导修订,有效地实现了防范风险的目的,而且推动了公司各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根据内控要求,结合自身管理存在着有章不循、执行力不强的现象,进行了对照检查,找出了差距和不足。为此,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以确保内控体系执行有力。

加强培训,注重宣贯,确保手册相关内容人人掌握。开展以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标准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全面学习和重点学习相结合,培育标准化企业文化,增强标准化意识。各单位召开“达标活动”推进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安排部署。由公司各系统部门从内部选举标准内部培训师,按标准手册制作ppt培训课件,进行专业标准制度宣贯培训。将标准制度中相关内容,编成相关工种的培训资料制作成岗位操作规程上墙等活动,为内控体系的有效执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健全内控工作网络,确保组织机构落实。公司成立了内控标准化体系工作领导组(内控制度方向把关)、评审组(内控制度质量把关)、工作组(内控制度编制),进一步加强了内控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落实。

狠抓落实,层层负责,确保流程控制实现真正的落地。为了使内控真正落到实处,公司制定《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星级搅拌站评定管理办法》,明确标准化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规定企业标准的制定、宣贯实施及监督检查考核具体方法措施。主要有:

(1)与“创先争优”和“标准化青年先行”工作相结合,开展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公司将《搅拌站管理手册》中厂站标准化管理内容,开展知识竞赛,武汉事业部、成都分公司、天津分公司、设备运输分公司、西安筹备组分别组队,参加了竞赛。

(2)搅拌站星级评定。为推进公司搅拌站各项业务标准化,夯实搅拌站基础管理,公司根据分级管理与激励的需要,设置“达标搅拌站、三星、四星、五星级搅拌站”四个等级开展星级评定。每季度,分公司星级评定小组组织所属搅拌站对照《考评标准》,对各站、各科室、各岗位的业务操作、内控管理、监督制约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逐项打分,对符合《考评标准》条件单位,推荐申报公司,由公司结合大检查进行验收。

确保内控的有效执行,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思想是否重视,责任是否落实;二是监督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力。公司通过组织内控标准化知识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与否”与个人任用、升迁进行挂钩,与新员工能否转正、转岗进行挂钩。通过上述措施,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和员工的责任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公司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严格依照内控流程操作、层层将执行、事事讲程序的良好局面。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公司业务流程梳理工作,编制《内控职责表》,业务中重大风险不可遗漏,并要在制度相应位置用规定的编号标注出来,风险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成本、法律等风险控制要求的关键控制点,将每一个控制点逐一说明,明确其内控责任,增强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推动了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在内控体系运行中起着重要的支持作用,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内控和审计,发现公司有些规章制度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的地方,一些控制缺乏制度支持,目前,按公司领导的要求,正在进行制度梳理和规范工作,计划修订《公司管理手册》。

控制环境建设是内控体系的基础,是有效实现内部控制的保障,直接影响着公司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目前,公司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种工作有目标,行动有准则,前行有动力的内控环境,尤其是公司各级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符合内控要求的事坚决不办,依程序履行,领导的示范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公司内控文化的形成。

公司规章制度公告通知

长江航运公安局,黑龙江航运公安局,各港口公安局:

为推进打击水运经济领域犯罪专项行动,研究打击和防范工作思路,部局定于10月29日在青岛组织开展专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和议程。

调研内容:打击水运经济领域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经济案件发案规律、特点和打防工作思路,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区域性、行业性警务合作开展情况;加强和改进交通公安刑侦工作的建议。

调研议程:青岛港公安局“德正系”专案现场交流;各单位汇报情况;研究讨论打击水运经济领域犯罪专题调研报告。

二、调研时间、地点。

时间:10月29日下午和30日上午,29日13时前报到。

地点:青岛港公安局。

三、参加人员。

长江航运公安局和秦皇岛、连云港、青岛、广州港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局领导及刑侦(经侦)部门负责同志;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安庆、芜湖、南京分局,黑龙江航运公安局,其他港口公安局分管刑侦(经侦)工作局领导或刑侦(经侦)支队长;交通公安打击水运经济领域犯罪调研报告起草编撰人员。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准备汇报材料,于10月27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青岛港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有关分局参会人员由长江航运公安局代为通知。

青岛港公安局联系人:马承麟。

特此通知。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

年10月26日。

修订规章制度

公司各部门:

制度建设是企业一项艰巨的且需要持续改进的工作,是企业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的基础,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降低业务运作风险的重要管理手段。目前,中源化学产销分离改革和安棚地区生产企业一体化运营管理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中源化学组织机构及相关业务流程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已显得非常关键,也给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此,经公司研究,自8月份起,开展内部规章制度的评审工作,旨在通过内部评审和修订完善,保持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同时,充分利用全面评审和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流程,强化制度的约束作用,提高执行力。具体评审工作计划如下:

一、准备和摸底阶段。

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开展规章制度的摸底工作,整理出目录以待评审。

二、评审阶段。

系统评审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提出评审意见。

三、

修订阶段。

按照“废、留、改、立”的原则对规章制度性文件进行修订、对已不符合当前发展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不符合的文件,予以废止;新近制定,符合形势政策和法律要求的文件,予以保留;部分内容不合时宜的文件,予以修订;管理制度存在空白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建立新的规章制度。

四、宣贯阶段。

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完成之后,人力资源部将最后审定的规章制度。

总结。

整理,向全公司公布,以指导工作,方便落实。

五、检查和监督阶段。

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环节的一些思路方法谈谈自己的一些观点。

第一部分制度的编制。

一、制度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个企业编制的制度必须是规范的,必须符合企业科学管理原理和企业行为涉及到的每一个事物的发展规律和规则,没有规范的制度,就没有规范的制度执行过程。企业编制的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系统性、合法性、平等性——四大基本原则。制度的可操作性是指,在编制制度时应从业务实际需求和管理规律出发,以现有体系和制度为基础逐步地进行优化和完善,特别要注意的是,编制的制度不能脱离当前管理体系、人员素质、文化习惯的前提来实施彻底式的变革,否则这样的制度不但很难具有可操作性,还有可能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制度的系统性则是指在编制制度时要坚持全面、统一的原则,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避免发生相互矛盾的情况,保证制度体系整体的协调顺畅;另外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是制度的合法性和平等性,合法性是指制度不能与法律法规发生冲突,否则就会缺少法律效力,平等性则指编制的制度对各级管理层都应该一视同仁,不能因职位等方面的高低而有所区别,应坚持责任、权限、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权利与义务不均衡是推进规范化管理的大敌,不平等的制度必将引起内部的矛盾与冲突,影响企业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编制的基本思路1、全员参与。

制度制订是一个“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过程,各项制度制订都要经过全方位的论证,都要充分考虑和吸收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以形成大家能共同接受、共同遵守的合理制度,大家遵守合理的制度。编制制度时仅仅单靠一个或几个人的苦思冥想是很难达到理想效果的,全员参与,多沟通、多论证是制度编制必须要做好的一个环节。

2、借鉴引进。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优秀的管理。

事无巨细制度化实际上是关于制度有效覆盖面的问题,是制度相对企业管理需要的充分。

性问题。企业每一个重要的管理、工作和技术事项都应该用制度加以合理规范,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制度健全完善的程度也体现出了一个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的高低。另外,在编制制度时,制度内容的文字表述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应做到语言准确、概念清楚、文字简练、通俗易懂。

第二部分制度的执行。

在企业内部,因年龄、文化、生活实践等方面的不同,每个人的规范化管理意识、制度执行意识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必然有一部分人在意识上有所落后,而这些人也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对象。面对他们,首先要做到的是通过宣传、组织学习来提高他们的规范化管理意思,一个人只有意识提高了,观念改变了,才会改变自己的行为,从而改变自己。因此,宣传制度、组织学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意识是一个企业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执行效率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做好了,才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

二、干部应树立榜样作用。

陈总说过,一个员工差差一点,一个干部差差一片,这句话就非常精辟地阐述了干部榜样的作用。干部的一言一行是员工争先竞仿的对象,对员工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干部能做好自身形象,带头执行好各项制度,对员工会产生一种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反之,如果干部不注重自身形象或带头违反制度,就极有可能导致整个部门制度执行力的下降,就极有可能产生较差的管理局面和结果。

三、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和沟通。

会有所不同,但对推进规范化管理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沟通是了解制度执行情况的主要手段,及时沟通可以及时了解到制度执行情况,从而可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制度的执行力,沟通一般可采取召开阶段性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下入基层了解等方法进行。

四、将考核处理与教育激励相结合规范化管理应与人性化管理有机结合,对受到处理的干部员工,要通过引导、教育、沟通,让干部员工被处理后有好的表现,让部门管理工作有新的提高。这个方面工作往往容易被忽视,其实制度的目的不是处理人,而是用以规范人的行为、提高人的素质,因此对违反制度的干部员工,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思想素质,是提高一个企业整体制度执行力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

五、规范制度执行过程。

一个企业应坚持一切管理活动只对制度、标准负责,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一是要做到规范优先,即:制度执行时,大家有意见也要等制度执行后再开展讨论,避免扯皮,维护制度严肃性。二是对于重复问题和典型问题,严格考核处理。三是严格实行分级管理,避免考核过程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同时也要杜绝护短、说情、办事拖拉等不良现象。

第三部分制度的修订完善。

企业的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更不是一个“封闭的、静止的”的系统,随着业务流程、组织构架、市场需求的变化,制度要被不断地修订、更新、废止,以保持其有效性和适用性,适应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企业内部任何一位干部员工都可以对制度提出修订完善的建议。制度修订完善的原则与制度的编制原则是一致的,应考虑制度的可操作性、系统性、合法性和平等性。制度修订完善的思路方法除在制度编制中提到的几个方面外,还应该注重以下两个方面。

一、制度的修订完善应具有时效性。

没有及时修订制度,没有致力于制度建设而导致制度失去适用性,这将会严重影响制度的权威性,甚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对制度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进行不断的评审与更新,是企业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忽视的工作,这项工作也是一项需要花费较大精力的、有较大难度的工作。要想较好的保证制度的时效性,企业内部的每一个组织机构都应该抽出一定的人员和花费一定精力来致力于制度建设这个工作。

二、制度的修订完善应坚持“边制订、边执行、边完善、边上报备案”的四边原则。在工作过程中,随时可能碰到一些不确定的管理事项,甚至一些管理漏洞,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完善制度来规范工作。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正式发布是需要一段时间的,为弥补缺少明文规定的制度可能给管理工作带来的不良影响,及时避免和减少不规范的行为或做法,这时候我们就需要采取“边制订、边执行、边完善、边上报备案”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只要有好的想法、好的管理思想就要先遵照执行,而不是等到正式制度文件下发后才执行。同时,按“四边”的要求来开展制度工作这也是较好保证制度时效性的一个有效方法。另外,有一点要在这里特别指出,那就是流程的修订完善,这个工作是制度建设中的一个的难点。对已有的流程进行完善、创新或精简,减少一些重复工作和累赘环节,提高流程的效率与效果,是一个企业应该时刻关注的问题。

第四部分。

小结。

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任何制度都要经历一个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任何制度的内容和形式都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变化而不断废止和更新。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断的思考、不断的总结,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并保持一个适应企业自身需要的规范制度体系,为提高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制度建设是企业规范化运作的保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秩序的建立与维护靠的是法律与道德,企业内部秩序的建立靠得是制度和文化。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制度建设就是对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颁布、实施、修改、梳理直至废止的动态全过程,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科学实用的制度,可以为企业降低“风险”、减少“成本”、提高“效益”。制度建设是企业规范化运作的必要保障,制度建设的目的是使企业内部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也就是使所有的人按规矩办事,如果不按规矩办事,就要受到处罚。从这个角度来讲,制度是企业的内部法律,企业内部的行为规范以执行制度为最低标准,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把我们要做的正确的事情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凯元公司作为热电行业,有自己的行业特点,我们进行制度建设就要紧紧围绕集团文化结合凯元特色来进行。

写制度过程中该说的,一定要说全面,要考虑操作时有无难度或实现的可能性,要让员工在理解上没有什么障碍。

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规章制度评审和修订记录2011年12月26日。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三、职责。

安委会办处应负责组织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四、评审和修订方法1、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生产处应有针对性的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环企管处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组长:张坤成员:王瑞、孙莹、王顺成、李昌建评审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在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进行修改。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如同规章制度制定一样,需要经过相应程序才能达到修订的目的。具体而言,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或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需要履行如下程序:

一、将拟修订的内容形成修订草案。

用人单位需要事先形成——个修订草案,将需要增加的条款、删除的条款、修改的条款等详细写人修订草案。

二、将修订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让员工提意见、方案。用人单位有职工代表大会的,应该将修订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用人单位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应该将修订草案提交全体员工进行讨论,让员工代表或员工针对修订草案提意见或方案。

三、搜集员工的意见和方案,并进行梳理、归类和总结。

在吸收员工所提意见和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修订草案,形成修订的建议稿。

四、就修订和完善的修订草案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协商,最终形成定稿。

用人单位有工会的,需要将修订的建议稿与工会进行协商;用人单位没有工会的,需要让全体员工选举职工代表,然后将修订的建议稿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用人单位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协商后,即可确定修订的内容,从而形成定稿。

五、将形成定稿的修订文本公示或告知员工经过平等协商程序确定的规章制度修订稿,用人单位还需要公示或告知全体员工。最后,经过公示或告知员工的修订文本即可取代原规章制度中相应的内容。

企业须注意:制定或修订企业规章制度的每一个程序,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记录人、参会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或参会人员签到,记录人、会议主持人在记录上签字。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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