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通用10篇)

时间:2023-09-06 18:55:48 作者:书香墨 最新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通用10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一、工程建设

(一)认真扎实地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结合全县农村公路网的实际状况,本着“先通、后连、再循环”的原则,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认真落实拟建项目的前期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评审等工作,为尽早开工赢得了时间;我站还组织专人负责协调备土、拆迁、杆线迁移、桥涵配套等工作,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四项制度”,抓好财务管理。我站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质量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这四项基本制度作为整个公路工程建设的根本,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在施工管理全过程中予以贯彻落实。我站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真实,并在历次检查与审计中获得了好评。

(三)完善、落实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在工程管理过程中首先从源头抓起,要求落实企业自检,一改过去那种企业坐在试验室编资料的形式主义,增强资料的实效性与真实性;其次,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强化监理职能,并通过严厉的奖惩机制来规范监理工作,在xx年工作中我们就曾先后对施工单位及监理组分别处以5000及xx元的处罚,使监理真正成为工程质量的卫士;最后,在交通局、市质监站的指导下,我们成立了通达工程质量监督小组,每个标段落实两名现场旁站监督员,通过派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监管,进一步保证了工程质量。

(四)加大抽检力度,切实把好质量关。在去年的基础上,我们加强了实验室建设,完善了实验器材,补充了人员力量。在工程施工期间,加大抽检力度,通过实验室抽检,规范了企业自检资料与监理检查资料的真实性,进一步巩固了三级质保体系。

(五)强化服务意识。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使得每个参与工程管理人员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好的施工环境,积极主动与乡镇协调解决土方、桥涵、拆迁等工作,为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养护管理

结合20xx年养护工作实际情况及养护资金状况,把养护任务按目标分解、细化,落实了承包养护责任制,采取了机动灵活的养护方式。全体职工发扬不怕苦、不怕脏的“铺路石”精神,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路容路貌有了极大的改观,现正向着“畅、洁、绿、美”的方向发展。

(一)落实养护资金的安全使用,确保用于小修养护。本着花一分钱产生一分钱效益的思想,分清主次,选择重点路段进行重点投入。首先,投入资金54万元,对县道油路进行了全面维修。其次投入资金20万元,对县道x036新信路曹顾张—韩沫路段3公里进行中修。并且在沿线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入资金20 万元,对部分县道砂石路进行了小修养护,基本保证了县道的通畅。

(二)加强路政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县乡公路的路政管理。今年,站路政股午、秋两季进行了集中宣传、清理、整顿。首先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大力宣传《公路法》、《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沿线群众的法律观念,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其次是做好清查工作,对违法经营,违章建筑,侵占路产路权的行为进行统计、造册、限期整改。三是清理、整顿阶段。在有关乡镇党委、政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开展综合执法集中整治活动,并租铲车对路障较为严重的小凤路、申小路、浍临路、张刘路南段等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共清除违章建筑20 余处,建筑垃圾1000余方,路肩草垛xx余处,从事收购花生等商业活动摊点30余处等。由于有效地治理,我县县乡公路脏、乱、差的局面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三、站务管理

(一)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向管理要效益,我站通过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经验,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建设,办公各项费用支出均做了明确的规定,使财务审核每一笔财务都有据可依,有效地控制了办公经费的使用。

(二)发扬发主作风,推行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站一如既往地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工作思路。在民主理财小组成立的第四个年头,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了民主管理的优越性。在站各项重大开支及重大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使我站财务管理走向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合理化,有效地节约了经费开支。

四、安全生产及精神文明建设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各项目部、小修养护班、组均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了安全生产措施,并加大投入,制作施工警示标志,添置消防设施,工人着安全标志服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委派专人抓安全生产,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在搞好生产的同时,我站始终把精神文明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文化水平,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20xx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养护管理存在问题

道班基础设施简陋,日常养护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由于20xx年度工程建设任务繁重,加之资金紧张,我站计划施建的养护工区尚未迈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对养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养护投入还需加大。在全市县乡公路养护检查评比中,保持多年第二名的成绩退居第三名,客观反映了我站养护管理工作较兄弟站已有所落后,适时地给我们敲听了警钟。

尽管养护作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改革,但由于近两年建设任务较大,投入工程建设人员较多,道班养护人员流动较频繁,给养护工作带来了诸多不利。

(二)工程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虽然我站在工程质量监管中,投入了很大的精力,质量监督人员也很敬业和负责,但是质量管理存在问题依然很突出,个别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令人担忧。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工程原材料问题。如部分项目标段石灰的质量低劣,数量不足;石料粒径不规范,含泥量大;沥青多渠道采购,质量把关不严。二是施工技术设备问题。大多标段施工设备简陋、陈旧,未能按投标承诺进常三是施工程序不能按规范要求操作,偷工省料、简化工序,导致灰土基层和面层出现部分质量问题。

同时还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施工标段工程建设局面失控的现象。具体表现:一是施工企业自查自检措施不到位,缺乏现场技术管理人员。二是监理单位监督控制不到位,监理单位的个别监理员、从业人员业务不熟练,责任意识不强,监理方法不当,质量把关不严。三是项目法人监管力度不到位。项目标段业主代表,缺乏责任心,不能发现和及时报告问题,形同虚设,监督管理不力。

(三)日常管理工作存在漏洞

虽然我站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和事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我站的后勤管理进行监督和监管,但是由于工作中心的偏移,在后勤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开支,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的一年里,在局党委的亲切关怀下,在市县乡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会不断开拓进取,为我县县乡公路发展开创新的局面。最后预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2、禁止在河道内修建阻水的围堤、道路、渠道;

3、禁止在河道内种植树木和高杆作物;

4、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打井、挖窑、葬坟和存放物料。

5、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上述阻水障碍物,由清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全部清障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处罚。鼓励广大群众对破坏河道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5723794。

特此通告。

清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年三月二十日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一、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我认真努力学习党的xx大报告和其他政治理论。学习党中央的各种政策特别是惠民政策、方针,了解党中央关心解决“三农”问题的各种政策方法。在不断的学习中,我努力充实自己使自己更加的全面,积极向党靠拢。虽然自己还不是党员,但是我以党员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以党员的身份来带动他人。大学生村官个人工作总结时光飞逝,转眼间担任村官已经一年了。蓦然回首,我不禁感慨万千。一年的工作生活中,我未曾对自己有过一丝一毫的松懈。在这一年的村官生活里,我勾画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地向自己理想奋斗着,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学习上我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自己在磨合中渐渐适应了工作;在接触中慢慢的融入了工作;在熟悉工作,接触工作,干工作的过程中,使自己很快地融入了工作角色,对农村的日常工作和其他工作都进行了接触和开展,不断在学习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巩固自己、提高自己。

二、转变思想理念,完成好角色转换

回顾这一年来我在村里的工作生活,在镇、村两级领导的培养帮助、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完成着从象牙塔到政府机关、从大学生到农村基层这种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正确定位自己,强化学习,增强自己对社会认知程度。确立了工作奋斗目标,积极主动思考,并摆脱学校学习思维方式,努力朝目标方向发展。

三、加强联系、主动学习

我在工作中主动处理好与同事间的关系,各个岗位都有比自己年龄大的、有经验的同志。我本着尊重、理解的原则,主动向他们请示工作方法,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经常与他们一起出主意、想办法,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加深与他们的了解、增进与他们的友谊,为日常工作的正常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一年的磨练,我在工作中有了很大进步,不仅让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提高,也让自己对农村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扩大了知识面,提高了自己在农村工作水平和与群众沟通的能力。所以,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用政治理论武装自己头脑,积极投身到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中去,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新农村建设,绝不辜负大学生“村官”这一称号,做一名让组织和群众都满意的大学生“村官”。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其主要特点是知照性、专业性、约束力。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以下行为:(一)私自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二)私自在大坝、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安全的活动;(三)移动或者拆除河道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以及各类测量、监测等附属设施;(四)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杂物;(五)挤占河道。

二、禁止围垦河道。禁止在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对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限期清除;逾期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和防汛抢险的义务。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监察机构或人员,依法维护水利工程的管理秩序和水事秩序。为维护水利工程的管理秩序,禁止:(一)干预和阻挠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二)拦截、抢占水源,破坏供水、用水、排水秩序;(三)非工程管理人员操作闸门及各项设备。

违反以上规定者,由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拒绝行政处理的,移交公安部门,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三月

一、为保证防洪堤坝的抗洪能力,在坝面泥泞期,除公安、救护、消防、防汛车辆可以行驶外,其它车辆禁止通行。

二、为保证行洪需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修建工程或堵截、开挖河道,改变原有流势;不得在河道行洪断面内植造阻水林木、倾倒灰渣、垃圾,滥采乱挖砂石或取土。如需要在江河河道内修筑工程挖河改道,必须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河道内已有的阻水工程,不得继续扩建,并由设障单位作出清障方案,市、县防汛指挥部监督限期清除。

三、主要江河堤防迎水面一百米内、背水面五十米内范围为护堤地,由江堤管理部门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在护堤地内从事开荒种地、放牧、采砂取土、开顺堤渠、修建房屋等。

四、保护堤防、涵闸、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禁止在堤身挖掘草皮,滥扒道口,堆放货物,取土挖洞和从事其它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除防汛抢险船只外,任何船只不得在非指定港口、码头停泊或装卸货物。对破坏堤防工程和危害堤防安全的行为,堤防管理部门和护堤人员有权制止。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严肃处理。

五、严禁滥砍盗伐护堤林木和护岸林木。违者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要依法惩处。

水利、城建、交警、公安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严加管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认真遵照执行。

年月日

2、禁止在河道内修建阻水的围堤、道路、渠道;

3、禁止在河道内种植树木和高杆作物;

4、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打井、挖窑、葬坟和存放物料。

5、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上述阻水障碍物,由清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全部清障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处罚。鼓励广大群众对破坏河道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5723794。

特此通告。

清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年三月二十日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回首20xx—20xx年,是播种期望的一年,也是收获硕果的一年,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公司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我们xxx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观的成绩。

作为一名店长我深感到职责的重大,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对于一个经济效益好的零售店来说,一是要有一个专业的管理者;二是要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做后盾;三是要有一套良好的管理制度。用心去观察,用心去与顾客交流,你就能够做好。

具体归纳为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公司的经营方针,同时将公司的经营策略正确并及时的传达给每个员工,起好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

2、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团结好店内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进取性,了解每一位员工的优点所在,并发挥其特长,做到量才适用。增强本店的凝聚力,使之成为一个团结的团体。

3、经过各种渠道了解同业信息,了解顾客的购物心理,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使我们的工作更具针对性,从而避免所以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4、以身作则,做员工的表帅。不断的向员工灌输企业文化,教育员工有全局意识,做事情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

5、靠周到而细致的服务去吸引顾客。发挥所有员工的主动性和创作性,使员工从被动的“让我干”到进取的“我要干”。为了给顾客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为公司创作更多的销售业绩,带领员工在以下几方面做好本职工作。首先,做好每一天的清洁工作,为顾客营造一个舒心的购物环境;其次,进取主动的为顾客服务,尽可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并以发自内心的微笑和礼貌的礼貌用语,使顾客满意的离开本店。

6、处理好部门间的合作、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协作,少一些牢骚,多一些热情,客观的去看待工作中的问题,并以进取的态度去解决。

此刻,门店的管理正在逐步走向数据化、科学化,管理手段的提升,对店长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熟练的业务将帮忙我们实现各项营运指标。新的一年开始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将以更精湛熟练的业务治理好我们华东店。

2、对内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3、树立对公司高度忠诚,爱岗敬业,顾全大局,一切为公司着想,为公司全面提升经济效益增砖添瓦。

4、加强和各部门、各兄弟公司的团结协作,创造最良好、无间的工作环境,去掉不和谐的音符,发挥员工最大的工作热情,逐步成为一个最优秀的团队。

总结这一年来的工作,有艰辛,有喜悦,有收获,也有感慨。我相信公司领导的正确引导之下,门店的业绩将与公司的发展蒸蒸日上。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水是生命之源我们应该保护我们的河道,我给大家整理了河道管理倡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尊重的,西河附近居民,关心和支持公民社会福利事业:

“十五”期间,我们所有的公共福利获得伟大的进展,市政建设蒸蒸日上,熙和,natinghe城市治理在大坝的所有方面的政府和公众支持,面貌焕然一新。

强大的路堤、整齐、河畔的树木,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了宏伟的一页。

现在,在“十一五”计划的圈,而且是我们当前建设的辉煌的明天大纲蓝图。

然而,我们也损害了看,为了自己代表自己,然后,一些随意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和废物、污染排放,偷了银行在将砍树,非法采矿破坏路堤填海河等不健康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长期存在的。

尤其是非法人工采砂和复垦河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河,并且要小心安全,同时对人民的生命财产两边的安全威胁。

随着河流主管部门,对这种行为我们从未姑息,决定停止和攻击临沧市临翔区水利局整治河道倡议书,同时,我们呼吁大家行动,垃圾,可选为一个污染排放,砍伐树木,在银行的砂开采损害等不法行为河堤上,复垦应坚决抵制,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母亲河,建设之间的和平而努力。

我部门举报电话:21xxxxx,21xxxxx

这个!

的圆形水域

20xx年12月

亲爱的朋友:

“地球是我家,环保你我他。

”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全世界都关注的话题,它关系到我们人类的未来,所以我们要保护好身边的环境。

秦岭中有一条河,它的名字就叫xx河,它是我们宝鸡人赖以生存的水源。

曾经,河流又宽又长,而且清澈见底,水里有时还有几只小鱼蹦出水面。

可是现在,人们将xx河污染的又脏又臭,还有人把垃圾扔在水里。

一,不要再xx河河边烧烤野炊,不能往河水里扔一次性饭盒、残渣。

二,保护xx河旁的植被,因为只有保护住植被,才能防止泥沙流入水中。

三,不要在xx河中洗衣服、游泳、洗澡,那样会污染水资源,因为洗衣粉中含有磷。

四,不要在xx河水中洗小汽车、洗自行车等。

五,不要浪费水源,要节约用水,以免让我们的xx河干涸了。

六,不要将垃圾投入xx河河水中,会污染水资源。

我呼吁:不要再破坏我们的家园,保护水资源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我希望xx河恢复原来的模样!

各位父老乡亲:

环境是我们大家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人人都得自觉地保护环境,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做起。

只有这样,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才能拥有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园。

以前,人们对河流的保护意识没有像现在这么薄弱,如:每天淘米用过的水拿来浇花,每天洗过菜的水拿来冲厕所;不往河里排放污水。

然而,今非昔比,现在的小河已经面目全非了。

河道上飘满了白色垃圾,还浮着一层层的油渍,使河水变得污浊。

一些贪图便宜的印染厂偷偷地把污水排放到河里,使河水改变了原来的清澈,变得又脏又臭。

现在,要是经过这条河时都会捂住鼻子,因为河道里有股呛人的臭味。

1、 对工厂进行严格监控,对随意排放污水的厂或企业进行罚款,可以把这些罚款的钱拿来清理遭受污染的河流。

同时,也对严格守法的工厂进行奖励。

2、 加强对保护环境的宣传力度,比如:发传单,定期在镇上播放宣传片,也可以请环保专家现身讲座。

3、 在镇上开设环保活动,对村民进行教育。

以上这些想法虽然还很幼稚,但是它反映了我们大家的共同心声,希望能得到你的支持!

倡议人

20xx年月1x日1x

根据城市的上级领导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建设的生态河的统一部署,今年在村里的一个范围内的.新农村生态河建设活动,村庄建立生态河施工管理领导团队,几个主要航道治理和管理实施负责任的,开展了管理措施,优化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有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保护河道卫生倡议书。

江南水、枕在河里,水的同伴,我们应该更爱河,纯化水环境,美化我们的生活回家。

现在倡议广大村民做

1,积极参与面对改善河环境宣传活动。

主动给家人和邻居广泛宣传渠道管理法规和水环境保护知识,所有的斗争是保护信道的活动家。

2,积极参与改善水环境面临疏导活动。

活跃的劝导和停止污染的河流不文明的行为,从我做起,设置“保护通道,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所有争夺保护通道疏导成员。

3,积极参与活动,以改善外表。

从现在起,积极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放弃不良的生活习惯,努力构建一个科学、文明、健康、健康的生活方式,净化的水环境优化、美化绿河码头,所有争夺保护通道示范者。

村民们的朋友们,保护通道,是保护自己;热爱生活家园,是爱生活保护河道卫生倡议书。

让我们积极行动,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水清洁,岸上更绿,和家庭更美丽,健康美丽的河流,为了更好的明天贡献他们的山村由于权力。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加强河道管理工作也成为事关我国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河道具有多重功能使得河道管理工作显得格外重要。下文是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保护、治理、利用和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河道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库区、人工水道、行洪区。

第三条河道的保护、治理和利用,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遵循全面规划、严格保护、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河道保护和治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河道保护、治理和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河道管理实行按流域统一管理和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河道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河道管理的宣传教育,普及河道保护的相关知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河道管理的相关规定。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居)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河道整治、河道采砂、水域岸线保护等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河道,由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征求当地人民政府意见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编制航运、水力发电、渔业养殖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征求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档案,加强河道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河道保护与治理

第九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及两岸堤防、堤防背水面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

河道的管理范围和堤防安全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的有关标准划定,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标志。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由流域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国土、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方案。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河道管理和防洪的需要,组织河道清淤、疏浚,保持河道畅通。

第十一条不得填堵、占用或者拆毁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确需填堵、占用或者拆毁的,应当科学论证,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城乡建设不得降低河道水系功能,不得将天然河道改为暗河(渠),不得擅自填堵、缩减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堤岸;确需填堵、缩减或者废除的,应当科学论证,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城乡建设不得占用河道滩地,不得将河道滩地作为基本农田或者占补平衡用地。对于长期居住在河道滩地的群众,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外迁。

第十三条河道管理范围内拦水、蓄水工程,应当按照调度方案运行,保证河道合理生态流量,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要求,并将航道整治方案或者疏浚计划送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在界河河道内修建取水、引水、排水、阻水、蓄水、排渣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应当经毗邻各方协商一致,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河道利用

第十六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河道资源利用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水产养殖的管理,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布局,减少水产养殖污染。河道水产养殖不得妨碍行洪安全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第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其他跨河、穿河、跨堤、穿堤、临河、拦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方案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对需要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空间或者穿越堤防、滩地、河床的建设项目,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项目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查,项目施工应当按照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界限及相关措施落实的现场监督管理,并组织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九条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设施的,应当采取功能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补偿。

第二十条下列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市(州)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四)跨市(州)的同一线性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五)大型水库及下游有城市的中型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石羊河、疏勒河、讨赖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查。

前两款规定外的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四章河道采砂管理

第二十一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当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河道整治及航道整治等相关规划衔接。河道采砂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并保证防洪、通航、渔业生产安全。

河道采砂规划中划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应当向社会公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期、禁采区进行河道采砂活动。

在可采区、可采期内因度汛、供水、航运安全调度及应对河道管理紧急情况不宜采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可以临时采取禁采措施。

第二十二条河道采砂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统一发放。

河道采砂应当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

河道采砂涉及其他部门的,由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

在界河河道内未经毗邻各方达成协议,不得单方面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河道采砂应当随时转运或者清除砂石料、弃料堆体,随时复平采砂坑道,运输砂石的车辆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汛期不得在河床堆放砂石料。河道采砂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平整河道。

在通航航道进行河道采砂活动应当服从航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通航安全要求。

第二十五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物价、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拦水、蓄水工程未按照调度方案运行保证河道合理生态流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天然河道改为暗河(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边界河道修建取水、引水、排水、阻水、蓄水、排渣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其他跨河、穿河、跨堤、穿堤、临河、拦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审查同意或者建设项目未按照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河道采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规定的要求采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河道采砂结束后未及时清理、平整河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及河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根据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按20元一100元计征;

(四)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年度每亩征收1-3元;从事规模养殖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年销售收入的1‰计征。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一)坚持做好凤凰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自从经过20xx月凤凰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后,我们深深了解到消防安全在整个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因此,20xx月我们不懈努力,绝不放松,坚持做好我们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在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监督下,经过我市场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商户的各方努力,确保了我们市场在20xx月整月的消防安全,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防禽流感疫情,加强市场公共卫生管理。

中旬全市爆发h7n9禽流感疫情,根据工商部门的工作指示和要求,我市场积极响应,制定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活禽档卫生和管理工作,坚持定期对活禽档进行大清洗、消毒,以及实行轮休;并配合工商部门对活禽经营户进行经济补偿,稳定市场秩序;同时加强保洁工作人员管理,进一步调整卫生保洁员工作时间,使其更趋合理,使市场的经营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彻底遏制h7n9禽流感疫情在我市场内发生,确保了我们市场的公共卫生安全。

(三)、积极做好农副产品价格上报工作。

自x月,凤凰市场正式成为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的其中一个价格监测点,经过一月多的努力,我们市场在10月的价格监测工作得到了市物价部门的肯定和高度表扬,并获得10月度广州市价格监测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必将戒骄戒躁,一如既往的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和各项报价任务。

10月凤凰市场除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外,还就经营档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货物乱堆乱放、卫生环境保洁等问题进行了综合治理。采取一系列措施,明确限定范围内划出黄线区域,限制占用公共通道经营;更加清晰的划分出车辆停放区域;以及对送货车辆限时通行等。加强市场巡查制度建设,通过日常巡查,及时解决问题,如消费者投诉、短斤少两、规范计量单位等。有效的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经营户文明经营意识。制定更长远的管理目标,不定期的对市场进行自查,及时整改,有效加强了凤凰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

多次联合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就我市场辖区内的商品按六大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标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的商品整治一起,及时通报批评,杜绝了“三无”、“过期”、“变质”商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对农产品各项指标,如农残有否超标等问题的监控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凤凰市场在10月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我们确保了整个月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食品安全卫生,稳定了市场经营秩序,改善了整个市场经营环境以及公共卫生等方面。在日后的管理中,我们必将要继续加强本市场的督查力度和宣传工作,继续落实本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积极总结所存在的各方问题,保障市场规范运行,全面提升市场管理整体水平,为争创全国文明卫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篇九

一、 仓库保管员的工作

2、 责所有有关原辅材料、中药材、危险品、化试、冷藏物品等的入库、出库工作,按标准操作程序和标准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工作及记录。

二、 配合车间生产

2、 配合以上各车间的领料工作,及时填写货位卡,分类帐,核准现场物料等,做到帐目清晰,可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改正。

三、 配合gmp的认证

1、 配合做好了各车间gmp认证所需大量的调帐工作;

3、 配合化验中心做好现场核准工作。

四、 负责仓库洁净区的管理和清洁工作

1、 做好洁净区空调机组的维护工作;

2、 每个星期一做好洁净区的清洁工作及填写相关记录;

3、 化验中心、质保部取样后,做好清洁工作;

4、 分料后,做好清洁工作及清场记录。

五、 配合其他的工作

1、 负责中药材外加工所需材料的入库,领料工作及相关记录;

4、 配合化验中心的取样工作;

5、 每月协助财务做好盘点工作;

6、 配合成品保管员做好出库、退货、搬运工作,辅助包材保管员做好日常工作。

以上为本人工作总结,请领导批评指正。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管理工作总结篇十

科技的发展赋予了河道堤防更多的功能与作用,特别是关于生态环境的建设,科学实施河道堤防维护,强河道堤防管理,不仅能够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合理使用,更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影响。下文是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和堤防工程管理,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安全渡汛,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部门,是本省各地河道堤防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江河流域的规划和水利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堤防工程的管理维护,并在各级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防洪调度工作。

第三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工作,各地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河道堤防管理机构,归各级水利部门领导。

市区、城镇河段的河道堤防管理机构,由当地城建部门与水利部门共同组建和领导,按江河流域规划的要求及市区、城镇总体规划的安排,负责市区、城镇范围内的河道堤防管理和防洪工作。

第四条凡与河道堤防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必须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河道堤防的管理工作。

各级河道堤防主管部门要本着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切实管理好河道和堤防。

第五条水利、电力部门在河道建设水利、水电工程时,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交通、航运、放排、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并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河道、滩地、堤防或护堤地上作业,事前必须报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同意,并服从指挥。在河道、滩地内开采砂石土料,应由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管理,与河道整治相结合。

第七条凡在河道、滩地上修建工程设施的,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及上下游左右岸河道堤防安全,不得引起河势的不良变化,不得妨碍河道水文观测,不得危及水陆交通安全。

三、在本省境内的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及珠江三角洲主干河道、滩地上进行建设,由建设单位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报省水利部门审批;在珠江三角洲各出海口门进行滩涂开发,由开发利用单位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报省水利部门转报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填堵河道,或在河道、滩地上抛石筑坝和围垦;不得在堤防或护堤地上修建各类建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缴纳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西江、北江、东江、韩江的主要干堤,堤身只准铺种草皮,不准种树。其他江海堤防种植护堤作物,必须严格按照省的有关规定,由河道堤防管理部门统一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垦堤种植。

第九条区级以上水利部门及其他专业部门对其管理的堤防工程,应根据当地水情,规定警戒水位和安全水位(西江、北江、东江、韩江等主要江河干堤的警戒水位和安全水位,应报省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审定),建立健全防洪组织和防汛工作制度,落实防洪抢险队伍和任务,按规定储存和更新防汛物资,做好汛期的防洪工作。

江海堤防涵闸和拦河闸坝工程的闸门启闭操作,必须由管理单位指定专人按操作规程执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操作或越权指挥。

第十条堤防两侧应留有护堤地。凡过去已征用、划定的护堤地,均归国家所有,由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管理。

三、捍卫一万亩以下农田的堤防,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

未达设计标准的堤防和险段,其护堤地应适当加宽。

第十一条凡利用堤顶作公路的,必须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同意。所用堤段的路面铺筑和养护、维修,以及因提高防洪标准,需要重新铺筑路面时所需的物资器材,均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负责。修建跨越堤顶的道路,必须另行填筑坡道,不得挖低堤顶,留下路缺。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确因生产或建设需要破堤修建涵闸、泵站、交通旱闸、埋设管道或兴建其他工程设施,应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上一级河道堤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动工。报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按期完工,并报请验收。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原建单位必须负责加固、改建或堵闭,废弃的应拆除并回填夯实。

第十三条为保证河道两岸堤防安全,凡在本省内河行驶的高速双体船及其他大马力浪损堤围的船只,应当在通过危险堤段时减速行驶。

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应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堤防及其滩岸的具体情况,在必须限制航速的河段设立限制航速标志。

第十四条凡受江海堤围直接捍卫的农田(包括农民的自留地)和农工商企业,每年应向河道堤防管理部门交纳堤围防护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对模范执行和维护本条例有显著成绩,或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中有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擅自在河道、滩地、堤防或护堤地上修建工程设施,以及围垦和违反规定进行种植者,按“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限期由原建单位或其所有者拆除清理。

二、在河道、滩地上倾倒矿渣、炉碴、煤灰、泥土、砖石、瓦砾、陶瓷碎片、垃圾的,限期由原倾倒单位或个人清除。

三、在河道、滩地上乱挖及乱堆土、砂、石料、煤炭等杂物,或在堤身及护堤地内取土、扒口、挖洞、埋葬、铲草皮、开沟,或在堤上行驶铁轮、木轮和重型车辆,以及擅自挖低堤顶通车等,造成堤防及河道护岸工程损毁的,应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个人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船舶在限制航速的河段超速行驶,应对船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或行政处分;造成河道两岸堤防及护岸工程损毁者,还应根据其损毁程度和应负的责任,令其部分或全部赔偿修复工程的费用和所造成的损失。

五、擅自启闭防洪防潮堤上涵闸的闸门,挪用、盗窃防汛抢险物资器材,损毁防汛站仓、通讯、照明、观测设备和各种测量标志等防汛管理设施的,应根据损失程度,令其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各项,除责令当事人负责拆除、清理、修复(或负责该项费用)和赔偿损失外,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各级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模范执行本条例。凡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营私舞弊,虚报情况,伪造资料,违章运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应给予管理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本条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河道堤防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破坏河道堤防工程设施的,或不服从防洪调度命令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当事人须作出责令拆除、清理、修复及赔偿、罚款等处罚的,由当地县级以上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支付的经济赔偿或罚款,应从单位的利润留成、企业基金、经费包干结余等资金中支付,不得摊入生产成本或基本建设投资,不得列入营业外支出,不得因经济赔偿或被罚款而减少上交利润和应纳税金。对个人的罚款,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被处以罚款的当事人,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收受罚款的银行应定期将罚款上缴国库。具体收缴办法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应给予行政处分的,由所在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按干部、职工的管理权限,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省颁发的有关条例、规定,凡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条例为准。省有关部门应对以前颁发的管理规定加以清理,并报请原发布机关宣布废止或加以修订。

凡在河道、滩地上修建工程设施的,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及上下游左右岸河道堤防安全,不得引起河势的不良变化,不得妨碍河道水文观测,不得危及水陆交通安全。

三、在本省境内的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及珠江三角洲主干河道、滩地上进行建设,由建设单位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报省水利部门审批;在珠江三角洲各出海口门进行滩涂开发,由开发利用单位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报省水利部门转报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填堵河道,或在河道、滩地上抛石筑坝和围垦;不得在堤防或护堤地上修建各类建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缴纳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