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整改措施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29 10:32:29 作者:李Y

尊敬的领导: 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在施工建设管理工作和审计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针对这些情况,我们积极开展了整改措施,以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对于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我们注重协调各方资源,提升项目落地效果,以达到顺利推进工程建设的目标。而在审计工作方面,我们通过加强内部监管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通过不懈努力和全体团队的共同奋斗,我们相信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愿我们的工作报告能够准确地反映出我们的努力和成果,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整改措施工作报告篇一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7月30日,韩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对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梳理,深入研究,切实落实整改意见;要综合分析,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管理体制,要通过整改促进决策科学民主、执行依法高效、监督严格有效,确保决策、执行、监督等运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不断规范权力运作、提高行政效能、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多次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加强研究,全面查找原因,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

市审计局坚决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建立健全审计回访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审计制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和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强化制度落实,完善跟踪措施,及时完成了对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整改情况的全面跟踪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依法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审计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有关部门和单位坚决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政府外办等部门领导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具体问题、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市公安局等部门领导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市文管委、市档案局等部门领导亲自抓部署、抓自查、抓落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市国资委、市妇联等部门围绕审计查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了财经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培训和财会业务知识竞赛,切实提高财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效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市水务局、市医保局、市市政局等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和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部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对市本级行政性收费收缴分离改革落实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市财政局将根据专项检查情况,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条件成熟的执收点实施收缴分离。上海仲裁委员会对过渡账户中未按规定及时上缴的644万元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

(二)对部分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联合研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从xx年1月1日起签定的土地出让合同所涉及的土地出让业务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三)对部分企业存在1.88亿元税收违规预缴情况的问题,青浦、普陀2个区xx年度部分企业违规预缴的9118万元已抵扣企业xx年度应缴税金,另一户企业违规预缴的9693万元已由普陀区税务局进行处理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部分税收未及时或足额征收入库6278万元的问题,除普陀区8万元房产税由于企业亏损严重无法及时征收入库外,其余已及时预征入库或在汇算清缴时处理完毕。

(五)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未及时调整的问题,市地税局已开展了修改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的调研工作,并于xx年6月完成了调研报告,市政府将对房产税征收范围作相应调整。

(六)对查补税款入库管理缺乏制度规范的问题,市地税局已改进系统设置,今后查补税款在应缴到期日15天后系统会自动提示开具有关税单并转入欠税统计系统。对第四稽查局开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查补税款597万元,青浦税务分局已开具《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截至xx年9月20日,已将税款241万元征收入库,另356万元由于欠税公司资金严重短缺且存在严重的债务纠纷,该分局已研究采取其他措施加强整改。

二、市本级转移支付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部分区县相关支出决算编报范围不一致、导致转移支付分配依据不准确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决算编制的指导,督促区县加强决算编制管理,以真实反映区县的实际情况。

(二)对转移支付资金结结存较多、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研究采取整改措施,从xx年开始,今后每年8月底前将本市转移支付计划方案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及时下达区县执行,切实解决由于计划下达不及时而造成区县当年预算难以执行完毕的问题。对xx年分别下达崇明县、奉贤区的转移支付结存资金,目前均已安排项目并在年内下拨。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对用于有关项目补贴的科普经费116万元、95万元,在xx年预算中已分别调整。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市级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医保局等9个部门多报预算或部门预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探索整改办法,完善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分析制度,进一步提高严格预算执行的意识。

2、关于市公安局等9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有关部门认真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了相关制度,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以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如市公安局加强制度建设,对财务报销和经费预算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作了较为系统的修订和完善,并向全局后勤系统印发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选编》,以进一步增强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同时,该局还表示在20xx年度实行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管理中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合理安排预算,增强预算支出的刚性,避免超预算支出问题的发生。

3、关于市经委等7个部门部分专项资金或基金被用于出借、投资及未能专款专用等问题,有关部门积极进行整改。如市经委下属上海工业技术发展中心挪用的节能基金1130万元已被收回,历年基金收益407万元已归还。该中心目前已被撤销,原领导班子被免职,工作人员被分流。

4、关于市档案局等3个部门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实际成本的结算价格将相关业务交由下属单位实施、增加了费用支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如市档案局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了与其下属单位缩微中心之间的档案缩微扫描结算价格,将结算价格由1元/页调整为0.45元/页。

(二)市级部门所属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规划局等7个部门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自行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问题,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如市规划局下属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专门成立了固定资产管理部负责承办政府采购工作,并切实完善相关工作程序。

2、关于市水务局、市市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所属单位部分收入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如市水务局下属原河道管理处已停止收取河道占用补偿费,并与市财政局协商后将已收取的费用余额纳入市水务局20xx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市市政局所属质监站已收回少征的市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费1106万元,其余的1770万元将于年底前收回。市发展改革委下属物价检查所已将罚没收入过渡账户内余额1039万元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3、关于市市政局等11个部门所属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的问题,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办理固定资产的登记、评估等相关手续。

4、关于市妇联、市政府外办等9个部门所属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不健全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收回相关资金资产,并将相关投资纳入账内管理。如市妇联下属杂志社与另一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的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现已由该杂志社社长兼该公司董事长直接负责经营业务活动,切实解决了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问题。对上海市护照签证受理中心实际未出资的15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问题,市政府外办已批复同意减少注册资本。

5、关于市公安局等4个部门所属单位向关联单位收取、列支

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整改措施工作报告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施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

第三条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设施,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七条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应当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未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建设工程。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拆除房屋及构筑物,建设单位或者拆迁人应当选择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的实体围档。临近主干道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建设施工用地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路段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施工单位应当对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讯等设施进行安全防护。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是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各施工单位分别负责,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取得职业证书后,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岗位。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后10日内,报请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施工。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技术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础施工和地下工程施工;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以及模板工程;

(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脚手架、架设机具的拆装和起重吊装作业;

(四)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

(五)其他危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含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采用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当平整、硬化,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应当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和冲洗车辆污泥的设备。

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

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应当设置专业指挥人员,并禁止在起重物下作业。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各类塔式起重机、提升高度30米以上的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的拆装,应当由具备拆装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应当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施工单位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三十四条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指定专人指挥,拆除现场的周围应当设置围栏,对危险区域或者危险部位的拆除应当设专人监护。

第三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做出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应当设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采取混凝土硬地坪、出入口混凝土硬化、立面封闭处理等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单列,不得将其作为招标投标竞价条件。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的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应当分离。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其中,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依法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选择无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确定施工单位后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

(二)对建设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三)未按期报请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发生施工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的,责令停工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并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责令停工,并可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整改措施工作报告篇三

为了确保各施工单位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以便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一、各施工单位要配备专门负责安全的主管领导,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单位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部署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安全隐患,各项目部应设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看护本施工场所需用的物资、器具等,施工人员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对所属施工人员必须全部登记造册,留存身份证件以备查,工地负责人要对本工地所使用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要知根知底,做到心知肚明,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防止人身伤残等安全事故发生。经常性出入公司的应办理出入证件,无证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的办公区域。

三、施工单位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油机、配电箱(柜)、食堂、仓库、员工宿舍、施工现场等处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配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注意防潮湿、防高温,并且做到人人会使用。加油机处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有专人看守,油罐要全部进行掩埋,周围要进行围栏防护隔离,严禁无关人员靠近。

单位消防器材管理不善,损坏、丢失、失效过期、任意乱放挪作他用,对损坏或需要添置的消防设施,单位不能及时更换维修,完好率达不到100%的,给予单位处以200到500元的罚款。

四、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要留有防火间距,道路上不能有沟、壕或堆放垃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五、加强施工用电管理。施工用电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和乱接插座,敷设线路要穿管或者使用线槽,禁止在办公室和宿舍使用高压电器。

六、二级以上动用明火(火灾危险的场所)要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安全保卫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批准才能予以实施。三级动火(电气焊、切割、喷灯等)施工队要有防范措施,有专人负责,有灭火器材。五级风天气不准实施动火作业,严禁动火时交叉作业,在进行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严禁施工人员擅自焚烧垃圾,。

七、电工、焊工、司机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专用机器设备必须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私自操作,不得随意接近设备危险部位和在设备的空隙间穿行。

八、凡登高作业,在露天距地面2.5米,室内距地面2米以上时,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或系安全绳。梯子、跳板等设施必须牢固、完好,凡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或修理好。

凡五级以上大风天,一律不准在野外登高作业。凡患有癫痫病、心脏病、精神病、高血压、低血压、头昏、弱视等疾病的人员,不准从事高空作业和接近机械、电器、动力设备。

九、施工所需用的车辆必须为无“三漏”车辆,并告知驾驶员遵守公司的安全交通规定,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不准酒后驾车、开快车、疲劳驾驶,车辆必须自配完好的灭火器材。施工单位生活保障用车进出公司要办理通行证,所需拉出去的物资必须开出本单位证明到安全保卫部签字盖章办理出门手续。

十、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和带情绪工作,更不允许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治安案件,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和施工单位给予一定数额(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十一、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工地第一责任人,施工人员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工地负责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十三、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

1、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生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嫁祸于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安全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设备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7、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发生同类事故。

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整改措施工作报告篇四

基建工程建设项目部:20xx年xx月xx日上午,文山供电局基建部及文山供电局相关领导、丘北县主管部门领导对丘北县35kv八道哨变电站工程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提出了若干宝贵、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建议和要求。金王寺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一班人高度重视,将省厅、市局领导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落实了整改。

在整改落实阶段,我项目部严格按照南方电网相关规范执行及云南电网文山供电局规章制度和要求,采取相信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

一、严格按照《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及三级配电箱一机一闸措施。为加强临边安全防护措施,在挡土墙四周设置双层脚手架作为安全防护栏并挂设安全防护网。施工现场增设安全警示牌,警戒线,做到不遗漏任何一个危险点,做到每个危险点都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程零事故。二、加强现场文明工作措施,在施工现场搭设施工临时办公室,安排2人以上人员入住施工现场,确保24小时值班做好施工安保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棚、做到定置化区域管理,材料分类集中堆放,设置水泥临时仓库、钢筋堆放区、砂石料堆放区并设置相应的标识牌。

(二)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新增一台混凝土搅拌机严格按照砂浆实验配比计量,保证砂浆强度及稳定性。对施工进场原材料严格按照材料验收流程,验收抽检合格后使用、不合格材料决不让其进入施工场地、并设置好材料验收合格标识牌、做到工程质量从材料源头开始控制。严格要设计要求施工,控制施工工艺,挡墙砌体分层砌筑灌浆饱满。混凝土施工:混凝土宜优先选用同一可靠厂家的商品混凝土,因为同一可靠厂家的混凝土原材料性能稳定,实验设施完备,而且混凝土供应、运输、浇筑能力都能得到相应的保障。当现场进行搅拌时,搅拌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材料来源稳定、可靠,现场存贮水泥的库房要做到防雨、防泥、防潮。混凝土浇筑时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振捣,振动棒严禁碰击模板,应派专人在模板外侧或底侧适当敲击模板,以排除混凝土内部气泡。并严格按混凝土养护要求养护到位,保证混凝土强度要求同时保证外观达到南网施工质量验收要求规范要求。

(三)工程进度控制措施;针对目前工期滞后问题,重新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后续工作安排、加到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工程顺利如期完成交付给建设单位。

我项目部通过这次停工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程对施工困难估计不足,站区石方挖方量超出预期、前期在施工场地平整滞后工期过多。二是对现场整体施工安排不够全面合同,施工作业面未能全面展开。

下一步,我们将按文山供电基建工程建设项目部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合理优化施工总体安排,全面展开作业面。目前正在展开挡土墙、主控楼施工。站区围墙、站内设备基础计划本月18开全面开工。争取本月底完成60%合同工程量。目前35kv变电站工程施工人员20人,20号后人员投入将达到40人同时施工。

经过这次上整改,文山供电局基建部及文山供电局相关领导、丘北县主管部门领导对丘北县35kv八道哨变电站工程情况指导使我项目认识到自己的诸多不足之处,工程进度迫在眉睫我部在后续时间里将全力以赴确保工程如期顺利完工。

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整改措施工作报告篇五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酒店作为公共场所,防控责任重大,为此我酒店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安排,结合酒店实际工作特点,采取强有力的防控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一、第一时间应急防控

在今年春节,本来应该是酒店的接待旺季,但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酒店于1月26日,全面停止了餐饮接待工作,为客人提供免费退房、取消订餐等服务。同时紧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防疫工作,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对酒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仔细安排。自1月26日起,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每日向管理部门报送疫情信息。

二、迅速调整经营策略

自1月26日起,餐饮部停止营业,保留早餐房内送餐服务;客房正常服务,客人集中安排1至2个楼层,其他楼层关闭;每个部门安排必需人员值班,其他人员一律在家待命,尽量保障在岗人员相对固定,减少人员流动、接触。(酒店220名员工,疫情期间每日50-60名员工在岗值班)。

三、全面进入疫情防控实战

餐饮、客房、前厅等面对客人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疫情防范和处置措施。

1、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署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住宿人员体温检测筛查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扎实细致做好外来入住人员登记排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向上汇报,前厅部设立了服务台和体温测量点,对每位进店客人测量体温,并认真登记,客房部对入住客人,每日测量体温,建立疫情风险实时监测体系。对疑似病例人员、接触疑似病例的客人或员工等,立即上报应急工作小组。

2、认真抓好客房、餐饮、职工宿舍、办公区域等区域的卫生消毒工作,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做好员工的健康监测,身体异常员工不得上岗,上岗员工全部佩戴口罩。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保障客人及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通过在酒店大堂、员工通道等地方张贴提示、海报对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引导大家做好自我防护。

在全国上下疫情取得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目前酒店各项工作也逐步复工复业,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新冠疫情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我酒店也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疫情发展情况,继续坚持一切以疫情防控为重、一切以客人、员工生命安全为重,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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