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食堂管理工作报告 企业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9 10:17:20 作者:韩ll

作为企业食堂的管理者,我们始终致力于建立和完善企业食堂管理制度,以更好地满足员工的营养需求和饮食安全要求。这一制度不仅仅是一套规范,更是我们对员工健康的关怀和呵护。我们秉承着“用心为您烹饪,护航您的健康”的理念,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力求为员工创造一个温馨、舒适、安全的用餐环境。通过严格的食品采购、安全检测以及个性化的餐饮服务,我们力求让每一位员工在用餐中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关怀。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食堂管理制度的落实,为员工营造更加健康、美味的用餐体验。

企业食堂管理工作报告 企业食堂管理制度篇一

一、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二、食品采购必须做到定点采购,并索取有效证件(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质保证书等),签订合同,建立档案,以保证其质量。采购员必须到定点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要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三、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2、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企业食堂管理工作报告 企业食堂管理制度篇二

为加强食堂管理,保证就餐秩序,为公司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xxx所有部门

1、定时定点就餐

1.1就餐时间如下(特殊情况除外)

中餐12:10准时开始就餐

晚餐17:40(冬季)18:10(夏季)

1.2就餐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非就餐时间不得进入食堂,更不得提前就餐。

1.3因会议或其他事情影响正常开餐时间的综合管理部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提前或推迟开餐时间(超过公司就餐员工总数的50%方可提前或推迟开餐时间,其他情况一律按正常时间开餐),如果公司放假(调休)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其他各项准备。

2、就餐时需自备勺子、碗和筷子。

1、员工就餐时须填写《员工就餐登记表》,对于没有按规定填写《员工就餐登记表》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员工因工外出,必须在就餐前1小时内电话通知食堂炊事员,未提前通知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

3、外来人员就餐须由综合管理提前电话或口头通知食堂炊事员,否则食堂炊事员有权拒绝外来人员在食堂就餐。

1、家在外地且住宿在公司宿舍的员工;

2、销售部白班值班工作人员;

3、保安组白班工作人员;

4、在公司临时加班的工作人员,须提前电话通知食堂炊事员,否则不允许就餐。

1、食堂炊事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2、食堂炊事员必须努力工作,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水平,做到饭菜熟、香、营养和卫生,保证员工吃饱、吃好,身体健康。

并倒入垃圾桶内;饭后将自己的餐具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2、不得在厨房或餐厅乱丢烟灰、果皮、纸屑,更不得在厨房或餐厅随地吐啖。

3、爱护食物,珍惜粮食,坚决反对浪费现象,对浪费粮食的一次记书面警告一次。

4、文明就餐,不允许在员工食堂内吸烟或大声喧哗。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食堂管理工作报告 企业食堂管理制度篇三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索要供货者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向购货者开具并保留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清单或“票证通”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二、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及时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对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积极协助食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二、食品批发经营者对零售商退回或者从零售商和消费者手中召回的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按规定退回上级批发商或者生产厂家,或者作销毁等无害化处理,并记录退回、无害化处理情况。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检查、贮存、运输制度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销售食品,经营场地和经营场所的设施符合要求。

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的食品。

三、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有毒、有害物品同食品一同运输。

前店后坊式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以及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二、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15》生产加工食品,不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三、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当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予以处置,并及时报告。

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或依法予以赔偿等义务,保证不欺诈消费者。

本单位(本人)承诺履行以上告知内容,接受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承诺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食品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确保食品经营安全,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以及工商部门的检查。

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三、不销售不符合法定标准和要求的食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或依法予以赔偿等义务,保证不欺诈消费者。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食品经营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同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经营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同类型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列举相关制度内容供食品经营企业参考。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 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明确责任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 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做好销售标签标注工作,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许可证进行审查,确定相关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对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不得允许其入场经营。对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入场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与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市场开办单位就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市场开办单位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检查和记录的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许可证,经营内容是否与许可范围一致;相关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是否受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建立和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条件和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经营的食品是否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是否有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总是应督促入场经营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开办单位应负责处理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群众投诉,并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市场开办单位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未履行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消费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市场开办者承担全部和部分民事责任,也可要求食品经营者承担全部或部分民事责任。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 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企业食堂管理工作报告 企业食堂管理制度篇四

1、统筹管理

(1)采购

食堂每日所需的菜品、油、煤气、蛋等由食堂管理员根据实际需要通知供应商进行提供。批量菜品的采购由供应商直接提供,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直接与供应商进行菜品等费用的结算;部分零星物品的采购由食堂管理人员直接采购。在菜品单价、数量及总金额上与音效就餐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相近或范围之内。采购菜品的数量根据季节一般为一日或两日的菜量。

(2)验收和保管

由食堂管理员对照采购单、对所采购物品进行核实验收,验收完毕后在供货单或收据上签名,供应商凭借由食堂管理员签字的供货单或收据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3)供货单或收据的保管

行政人事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费用的支付事宜,要求将采购的物品按日期进行电子信息的录入登记工作,并将原始的凭证(供货单或收据)按日期进行张贴并存档,以便备用于部门内或计划财务部对费用的核查工作。

(4)饭菜加工

每餐饭菜需在就餐前5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食堂人员协调进行,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

食堂人员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

餐后,对灶台及厨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1、公司雇佣炊事员负责公司员工餐的日常供应工作;炊事员的费用由各项目部进行分摊,聘用炊事员三人,归属行政人事部管理。

2、为秩序维护人员提供三餐;其他岗位人员提供中午工作餐;对住宿的其他岗位人员的早晚餐,可到食堂进行购买。

3、员工持就餐卡或餐票就餐,就餐卡每月领取一次,就餐所产生的费用由就餐人员的工资中扣除;餐票每周二、五上午由各部门指定人员统一到行政人事部进行购买。

1、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其中午、晚餐各两菜一汤。

2、每月菜谱提前向员工进行公示。

1、食品卫生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品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2、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3、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对食堂内的角落、垃圾桶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

(2)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流动清水洗手。

(4)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地吐痰。

1、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员工好评的,并在每季度厨师评审会上得到70%及以上的书面认同,每季度酌情给予90元-300元奖励。

2、采购有腐烂变质食品,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20%;有低价高报现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加工,每次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30%;因为工资失误,导致饭菜供应不足且给员工造成不良影响,酌情扣除工资20-50元。

企业食堂管理工作报告 企业食堂管理制度篇五

1、食堂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卡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卡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厨师长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3、根据食堂工作需要,做好轮流值班,8小时内完成好岗位工作,经厨师长验收后可以下班。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食堂玩耍、聊天,不得哼歌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天向厨师长申请,经厨师长同意,主任批准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同意,主任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以增加补休时间。

8、婚假、产假、丧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9、执行公司规定的每月4天休班。

1、上班时需要穿戴工作服,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上班时间需要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

4、违反上述规者,将给予处罚。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制作、出售腐烂变质食品。

2、做到生熟食品分开,生熟器具和用具分开。

3、上岗时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要保持工作衣帽干净整洁并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

4、操作时所用的机器、用具,用后冲洗干净清洁。

5、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工作服)[上厕所时必须脱工作服、方便完必须洗手。

6、工作人员需执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时不许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准穿工作服离岗外出,回岗后要洗手。

7、如违反上述规定,按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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