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范查询网 教学楼建筑设计规范(优质5篇)

时间:2023-09-29 16:54:30 作者:曼珠 建筑规范查询网 教学楼建筑设计规范(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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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范查询网篇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委、民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哈尔滨建筑大学生主编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122-99,自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哈尔滨建筑大学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建筑规范查询网篇二

《建筑设计消防规范》(gb50016-20xx)的制定,是我国对于国内外与之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结,根据建筑行业的有关需求有针对性的采取的方针,结合实际而几次修改,为我国在建筑行业上对于火灾灾害进行有效的预防产生了比较大的有利影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经过修改之后,更加科学合理,在建筑工程中对于相关的消防设计更加完善,使建筑更加安全可靠,同时在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能够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使监督工作能够更加有效。

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里,对受检查的建筑物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是相当重要的基础工作,在对建筑放火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工作中需要对于危险性的化学品进行准确的评定。在《建规》中,考虑到很多化学品具有危险性,因此将对有关的生产和储存的建筑进行等级划分,从甲级到戊级共有五级,有数千种带有危险性的化学品受到评定和划分。在对建筑物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判断时,可以根据此规范进行对比,应当通过检查使工程能够符合国家制定的规范。按照在《建规》中显示的内容,在社会中属于重要用途的公共性质的建筑,像是治病救人的医院和负责后代教育的学校等,以及民用性质的建筑物都属于是一类建筑防火。那么如何评判建筑物具有多大的火灾危险性并且怎样以此进行分级用来区别和管理,主要是看如果建筑物发生火灾会造成多大的损害,发生火灾的难易程度,以及火灾形势扩大能力等,具有多楼层的民用性质的建筑物在规定中按照居住用途和公共用途分成两种,相对高楼层的民用性质的建筑物在规定中有一类和二类的区别。从事生产的厂房可以根据此分成五种类别,其中甲类表示最容易发生火灾以及火灾发生的损害最大,戊类在各级别中属于对于火灾来讲相对最安全可靠的级别。《建规》里面所表示的级别划分,是按照在厂房中使用或者生产的材料和成品所具有的物理化学性质,闪电和爆炸下限两个属性的数值可以比较有效的评定化学品的危险性。对于液体来说,如果闪点比28℃还要低的话,那么在正常环境就会很容易闪燃而造成火灾,对于气体来说,如果爆炸下限比18%还要小的话,那么在厂房中使用就会很危险,另外一些化学物质在常温环境中(意味着被使用的工作环境)可以遇水形成可能会爆炸的'物质,涉及到这些因素的建筑物就属于甲类,在常温环境里,非燃烧性物质不会造成或者扩大火灾,所以只是使用这种物质的建筑物就属于为戊类。

在对建筑进行安全疏散以及防排烟方面的检查中应当把《建规》作为可靠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保检查结果可靠。《建规》的内容里,如果在楼梯间的前室具有自然排烟,那么楼梯间没有排烟设置是可以的。但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对此按照建筑高度不同有所差别。防排烟的规定于建筑的高度有关系,五十米是一个限度。在实际情况中考虑建筑的防排烟效果就可以明白,自然排烟的效果会因为外界环境的变化而受到相当大程度的影响,如果建筑物的楼层高度相对而言要比较高一些,由于室外的风所形成的风压大小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内外的空气流动效果会发生变化,那么其自然排烟所预期能够达到的效果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这样一来就有应当在楼梯间使用必要的防排烟设计。在对建筑的排烟能力进行检查的时候,依照相关规定,除开窗面积需要严格符合要求外,窗户型式必须设计为能够开启的外窗,考虑到相邻建筑物防火间距的问题,应选择甲级防火窗。在对建筑物进行安全疏散的消防检查中,对于公共场所,应当先计算需要疏散的人数,如果该建筑物不是有确定座位数的,可以使用面积相乘与相对应的换算系数,或者考虑在室内每人在相应活动的时候所需要占有的面积,疏散宽度在规范里有条文可以作为检查时的依据,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有一些建筑的功能比较重要和常用,建筑中的人数相对比较多比如学校和大商店,这时要参考耐火等级。有一些区域和建筑通常其中会有比较密集的人群,比如电影院或者剧院,耐火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的,同时设置的座位数少于两千五百个的建筑物,它的门和走道数值取为0.65,楼梯安全疏散距离数值取为0.75,在观众厅设置的座位数如果达到了五千至一万个,并且耐火等级评定为为一二级,楼梯疏散距离数值取为0.43。楼层数相对比较多的高层并且是公共性质的建筑,安全疏散距离依照每100人增加1.00m计算。建筑物设置的安全疏散口应当多于两个,从医院的病房房门到近处的安全出口相差的距离不能够超过24米,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应当不超过5米。针对安全疏散的检查工作中,在竖方向上要求楼梯间能够上下直通,在首层楼梯的地方需要有能够直通室外的出口,在地下室需要有防火分隔的措施。一类建筑物以及高于32米的二类公共建筑在每层如果面积不足1500平方米的可以设置一台消防电梯,超过1500平方米的应当有两台,消防电梯的载重量应当超过800千克。

《建规》的内容表示,如果选择天然水源作为所使用的消防用水的水源,那么为了保证在需要用水的时候能够及时供应上,保证率需要超过97%,在选择消防水源的时候应当按照实际所具备的条件进行考虑,如果建筑确实具备合适的条件,那么建筑自然可以选择应用天然水源在消防灭火时来提供用水。消防栓是一种很有作用的消防设施,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以及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如果在建筑内设置该设施,那么在各个楼层应当都进行设置,事情能够有效发挥其所具备的作用,消防栓在进行设置的时候应该将其设置在公共性质的区域,比如设置在走廊处或者是楼内大厅处等,应当有比较显眼的标识方便需要的时候能够快速找到,同时其附近不应有其它类型的东西避免变成障碍,妨碍使用。充实水柱在喷射的时候应该能够达到室内的所有位置,确保覆盖能力,消防栓静水压力应超过800kpa,在同一个建筑物中要求使用的消防栓、水龙带是同一种。针对一类高层建筑物,在安装水箱的时候可以在其中增设气压罐以及稳压泵等,对于一类住宅以及二类公共建筑按照要求在最高处的消火栓应使静水压力低过70kpa,消防泵应该设置有独立的吸水管,备用泵应该具有不小于主泵的性能。低层建筑物充实水柱小于70kpa,针对甲、乙类厂房和高于6层的常用民宅按照要求应当小于100kpa,高层建筑物要求小于130kpa。针对具有严重危险性的生产建筑和储存建筑物,消防用水量应当大于50l/s,设计的喷水强度超过10.0l/m2min,作用的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喷头作用压力超过9.8×104pa。

建筑规范查询网篇三

4.1.1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从自理、介助到介护变化全过程的不同需要进行设计.

4.1.2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介助老人的体能心态特征进行设计。

4.1.3老年人公共建筑,其出人口、老年所经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和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条件。

4.1.4老年人建筑层数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

4.2出入口

4.2.l老年人居住建筑出人口,宜采取阳面开门。出人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xl.50m的轮椅回旋面积。

4.2.2老年人居住建筑出人口造型设计,应标志鲜明,易于辨认。

4.2.3老年人建筑出人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0m,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

4.2.4缓坡台阶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120mm,踏面宽不宜小于380mmm,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台阶与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

4.2.5当室内外高差较大设坡道有困难时,出人口前可设升降平台。

4.2.6出人口顶部应设而篷;出人口平台、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选用坚固、耐磨、防滑的材料。

4.3过厅和走道

4.3.l老年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l户室内门厅部位应具备设置更衣、换鞋用橱柜和格凳的空间。

2户室内面对走道的门与门、门与邻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0m,应保证轮椅回旋和门扇开启空间。

3户室内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4.3.2老年人公共建筑,通过式走过净宽不宜小于1.80m。

4.3.3老年人出人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不得设门坎,地面不宜有高差。

4.3.4通过式走道两侧墙面0.90m和0.65m高处宜设40-50mm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表面间距40mm;走道两侧墙面下部应设0.35m高的护墙板。

4.4楼梯、坡道和电梯

4.4.l老年人居住建筑和老年人公共建筑,应设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

4.4.2老年人使用的楼梯间,其楼梯段净宽不得小于1.20m,不得采用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区内设踏步。

4.4.3缓坡楼梯踏步踏面宽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300m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20mm;踏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0mm,公共建筑不应大于130m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前凸不宜大于10mm。

4.4.4不设电梯的三层及三层以下老年人建筑宜兼设坡道,坡道净宽不宜小于1.50m,坡道长度不宜大于12.00mm,坡度不宜大于1/12。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l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净深度不得小于1.50m。

2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l.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3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档台。

4.3.4条的规定。扶手宜选用优质木料或手感较好的'其他材料制作。

4.4.6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度必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轿厢沿周边离地0.90m和0.65m高处设介助安全扶手。电梯速度直选用慢速度,梯门宜采用慢关闭,并内装电视监控系统。

4.5居室

4.5.l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中的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外宜有开阔视野和优美环境。

4.5.2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家庭型老人院的起居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m2,卧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2。矩形居室的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00mm。老年人基础设施参数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5.3老人院、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等合居型居室,每室不宜超过三人,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30m。

4.6厨房

4.6.l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老年公寓除设公共餐厅外,还应设各户独用厨房;老人院除设公共餐厅外,宜设少量公用厨房。

4.6.2供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轮椅进出的独用厨房,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0m2,其最小短边净尺寸不应小于2.10m。

4.6.3老人院公用小厨房应分层或分组设置,每间使用面积宜为6.00m2-8.00m2。

4.6.4厨房操作台面高不宜小于0.75-0.80m,台面宽度不应小于0.50m,台下净空高度不应小于0.60m,台下净空前后进深不应小于0.25m。

4.6.5厨房宜设吊柜,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40-1.50m;轮椅操作厨房,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20m。吊柜深度比案台应退进0.5m。

4.7卫生间

4.7.1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人院应设紧邻卧室的独用卫生间,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其面积不宜小于5.00m2。

4.7.2老人院、托老所应分别设公用卫生间、公用浴室和公用洗衣间。托老所备有全托时,全托者卧室宜设紧邻的卫生间。

4.7.3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独用卫生间。

4.7.4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宜临近休息厅,并应设便于轮椅回旋的前室,男女各设一具轮椅进出的厕位小间,男卫生间应设一具立式小便器。

4.7.5独用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面盆和浴盆淋浴器。坐便器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及淋浴座椅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一端应设不小于0.30m宽度坐台。

4.7.6公用卫生间厕位间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20mx2.00m,内设0.40m高的坐便器。

4.7.7卫生间内与生便器相邻墙面应设水平高0.70m的“l”形安全扶手或“11”形落地式安全扶手。贴墙浴盆的墙面应设水平高度0.60m的“l”形安全扶手,水盆一侧贴墙设安全扶手。

4.7.8卫生间宜选用白色卫生洁具,平底防滑式浅浴盆。冷、热水混合武龙头宜选用杠杆式或掀压式开关。

4.7.9卫生间、厕位间宜设平开门,门扇向外开启,留有观察窗口,安装双向开启的插销。

4.8阳台

4.8.l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或卧室应设阳台,阳台净深度不宜小于1.50m。

4.8.2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净深度不小于1.50m的阳台。

4.8.3阳台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0m,寒冷和严寒地区宜设封闭式阳台。顶层阳台应设而篷。阳台板底或侧壁,应设可升降的晾晒衣物设施。

4.8.4供老人活动的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10m;出平台的屋顶突出物,其高度不应小于0.60m。

4.9门窗

4.9.l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10m。

4.9.2老年人住宅户门和内门(含厨房门、卫生间门、阳台)通行净宽不得小于0.80m。

4.9.3起居室、卧室、疗养室、病房等门扇应采用可观察的门。

4.9.4窗扇宜镶用无色透明玻璃。开启窗口应设防蚊蝇纱窗。

4.10室内装修

4.10.l老年人建筑内部墙体阳角部位,宜做成圆角或切角,且在1.80m高度以下做与墙体粉刷齐平的护角。

4.10.2老年人居室不应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

4.10.3老年人出人和通行的厅室、走道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老年人通行的楼梯踏步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界限鲜明,不宜采用黑色、显深色面料。

2老年人居室地面宜用硬质木料或富弹性的塑胶材料,寒冷地区不宜采用陶瓷材料。

4.10.4老年人居室不宜设吊柜,应设贴壁式贮藏壁橱。每人应有1.00m3以上的贮藏空间。

5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

5.0.l严寒和寒冷地区老年人居住建筑应供应热水和采暖。

5.0.2炎热地区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设空调降温设备。

5.0.3老年人居住建筑居室之间应有良好隔声处理和噪声控制。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45db,空气隔声不应小于50db,撞击声不应大于75db。

5.0.4建筑物出人口雨篷板底或门口侧墙应设灯光照明。阳台应设灯光照明。

5.0.5老年人居室夜间通向卫生间的走道、上下楼梯平台与踏步联结部位,在其临墙离地高0.4m处宜设灯光照明。

5.0.6起居室、卧室应设多用安全电源插座,每室宜设两组,插孔离地高度宜为0.6-0.80m;厨房、卫生间宜各设三组,插孔离地高度宜为0.80-1.00m。

5.0.7起居室、卧室应设闭路电视插孔。

5.0.8老年人专用厨房应设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老年公寓、老人院等老年人专用厨房的燃气设备宜设总调控阀门。

5.0.9电源开关应选用宽板防漏电式按键开关,高度离地直为1.00--1.00m。

5.0.10老年人居住建筑每户应设电话,居室及卫生间厕位旁应设紧急呼救按扭。

5.0.11老人院床头应设呼叫对讲系统、床头照明灯和安全电源插座。

建筑规范查询网篇四

建筑规范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对于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长期的从业中,我积累了一些和大家分享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建筑规范方面有所帮助。

第一段:什么是建筑规范?

建筑规范是在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经济、合理地完成工程任务,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规范和指导的一种约束性文件。

第二段:建筑规范的重要性

建筑规范在建筑行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建筑规范确保了建筑物的安全性。建筑规范中包含了对于结构、耐火性、安全通道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能够保证建筑物在遭受地震、火灾等灾害时,能够保持结构完整并保护人员安全。其次,建筑规范能够推动行业的发展。建筑规范的不断完善和进步,可以引导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的创新与进步。再次,建筑规范可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规范要求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标准能够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

第三段:建筑规范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建筑规范的制定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等。根据建筑规范指定的适用范围,不同的规范适用于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比如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当然,在实际的项目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并参考相关的规范。

第四段:遵守建筑规范的意义

遵守建筑规范对于建筑行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遵守建筑规范可以避免可能的风险和事故。通过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可以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其次,遵守建筑规范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规范要求的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可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功能。最后,遵守建筑规范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符合规范的建筑项目能够获得更好的口碑和市场认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第五段:建筑规范的深入了解和应用

建筑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行业,建筑规范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作为建筑从业者,我们应该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建筑规范的理论和实践。同时,我们需要将规范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中,从设计到施工再到维护,始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总结起来,建筑规范在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遵守规范,我们可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提高建筑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份子,我们应该深入了解建筑规范,不断学习和实践,为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建筑规范查询网篇五

1.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幼儿白天在园、所生活的托儿所、幼儿园。

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幼儿昼夜均在园所生活的托儿所、幼儿园。

3.活动室:供幼儿室内游戏、进餐、上课等日常活动的用房。

4.寝室:供幼儿睡眠的用房。

5.乳儿室:托儿所中供乳儿班玩耍、睡眠等日常生活的用房。

6.喂奶室:家长或保育院对乳儿哺乳的用房。

7.配奶室:配制乳儿食用乳汁的用房。

8.音体活动室:进行室内音乐、体育游戏、节目、娱乐等活动的用房。

9.隔离室:对病儿进行观察、治疗的用房。

10.晨检室:早晨幼儿入园、入所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用房。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过程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

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应”;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宜”;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

4.表示一般情况下均应这样作,但硬性规定这样作有困难时,采用“应尽量”。

5.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作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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