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模板19篇)

时间:2023-11-05 05:25:43 作者:纸韵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模板19篇)

读后感可以是一种对书籍内容的赏析和解读,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欣赏作者的思想和艺术表达方式,同时也可以提升我们的审美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几篇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西游记主要情节

唐僧师徒四人为取真经,行至白骨岭前。在白骨岭白骨洞内,住着一个凶残、狡猾,善于伪装的尸魔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先后变幻为上山送斋的村姑、朝山进香的老妪和老翁,全被孙悟空识破。唐僧却不辨人妖,反而责怪孙悟空恣意行凶,连伤母女两命,违反戒律。白骨精心有不甘,又第三次变成老丈又被孙悟空识破。唐僧盛怒之下写下贬书,将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

2、车迟国斗法。

唐僧在车迟国要趋朝换文西行,国师不许。国王命唐僧和国师赌祈雨。唐僧祈雨即来。羊力又要与唐僧赌赛隔板猜物,仍然失败。又和唐僧比高台坐禅,被悟空捉弄而失败。最后,虎力大仙与悟空赌利刀砍头,羊力大仙赌剖腹剜心,鹿力大仙赤身下油锅,但都被悟空所破,三国师都死于非命,现出原形。

3、女儿国遇难。

唐僧师徒来到西梁女国,八戒误食子母河的水而怀孕,为救师弟,悟空与掌握去胎井水的.鞋子精展开斗争。而西梁女王又看中了唐僧,要以身相许,让出王位,唐僧师徒无可奈何。

悟空设计逃出西梁女国,琵琶洞的蝎子女妖,又乘机抢去唐僧,女王为救唐僧被蝎子精毁容。悟空、八戒、沙僧与蝎子精展开殊死搏斗,沙僧以水克火击败蝎子精,救出唐僧,悟空用法使女王恢复青春的容貌。

4、真假美猴王。

唐僧因悟空又打死拦路强盗,再次把他撵走。悟空恐小猴们嘲笑,便去观音那了。六耳猕猴精趁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唐僧,抢走行李关文,又把小妖变作唐僧、八戒、沙僧模样,欲上西天骗取真经。沙僧去求观音菩萨,于是悟空跟沙僧回去验真。谁知真假悟空实在难辨:同到观音处,无果;到玉帝那,照妖镜也不起作用;返回地面,师父难见分晓;到森罗殿,地藏怕惹是非;直到雷音寺如来佛处,佛祖才使假悟空现出原形。悟空气愤不过,将其打死。悟空也回到唐僧身边。

5、智取红孩儿。

师徒四人取经过上进过一座山时,唐僧听到有小孩在喊救命。派大徒弟孙悟空去前面看看。悟空到哪里一看就知道小孩是妖怪变的,回来后骗师傅声音是从反方向的,不过走了一会还是碰上了,唐僧不听悟空劝收留了红孩儿,所以才被红孩儿使技抓去,悟空马上从当地打听到红孩儿原来是牛魔王的儿子。最后还要观音帮忙救出。

6、三调芭蕉扇。

7、平顶山斗金银角大王。

来到平顶山,山神向悟空报信:莲花洞内有两个魔头想吃唐僧肉。悟空派八戒打。

探。八戒碰上银角大王被擒。银角大王变为受伤老道让悟空背,将悟空压在山下,将唐僧、沙僧及白龙马抓回洞府,又派手下小妖取出紫金葫芦、羊脂玉净瓶去捉拿孙悟空。悟空被山神救出后变成道士模样,骗小妖的紫金葫芦和羊脂玉净瓶。小妖拿回假葫芦,金银角大王知上当,差小妖请老母吃唐僧肉,顺便拿回老母的幌金绳。悟空得知截杀老妖婆,夺幌金绳,变成老妖婆来到莲花洞,被两魔头识破。恶战后,悟空用紫金葫芦装了银角大王,又用羊脂玉净瓶装进了金角大王,将他们送还给了太上老君,救出唐僧等,继续西行。

8、乌鸡国降狮子精。

唐僧师徒投宿禅寺,夜半时分,唐僧恍惚入梦:只见芭蕉树下一口古井,青烟中一位已故的国王时隐时现,向唐僧诉说了被妖道推落井中的往事,恳请为他复仇。孙悟空半夜还叫上猪八戒一起到唐僧入梦时梦到的古井吧真的乌鸡国救出来,救出来后孙悟空又上天从太上老君拿了一颗仙丹把国王救活。最后孙悟空把妖道降服。

9、敌毒山降蝎子精。

当年在灵山听如来佛祖讲经,如来见她不合掌就推了一把,她就转过钩子把如来佛祖的左手中拇指扎了一下,如来疼痛难忍,即令金刚擒拿。蝎子精却在距西梁国不远的琵琶洞。当唐僧师徒路经西梁国时,趁西游记主要情节1机用法术卷走唐僧,百般诱惑,欲成夫妻美事。使用一柄三股钢叉,武艺高强。战斗时多手多脚,鼻中喷火,口中吐烟,十分厉害。又用倒马毒桩打败孙悟空、不知是甚兵器伤猪八戒。最后,孙悟空上天从光明宫搬来昴日星官,星官等孙悟空诱出妖精,变成六七尺高的双冠子大公鸡,两声啼鸣使妖怪现出原形,死于山前。

10、盘丝洞消灭蜘蛛精。

唐僧独自化斋,错入七个蜘蛛精洞中,被蛛丝缠住。悟空去救援,见蛛女们去濯垢泉洗澡,不便下手打斗,作法取走蛛女纱衣。八戒闻讯,赶至泉中,与蛛女们水中战斗,不料也被蛛女用丝缠住。蛛女们明小妖抗抬唐僧,到黄花观师兄家去蒸食。悟空等打死小妖,救下师父。师徒们前行,来到黄花观。观主正是蛛女们的道兄多目怪。他用毒茶加害唐僧师徒,被悟空识破。打斗中,多目怪施放金光,罩住悟空。悟空变作穿山甲,才得遁去。后受观音指点,悟空去紫云山千花洞,请来黎山老母,才收伏多目怪――蜈蚣精及众蛛女。

西游记主要情节

1、大闹天宫:孙悟空偷吃了蟠桃,搅了蟠桃宴,盗食金丹逃离天宫。玉帝派兵将捉拿猴王,不得。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被太上老君暗算收进炼丹炉里,反而炼成了火眼金睛,更加神力无比,把天宫打得稀里糊涂,吓得玉帝狼狈逃跑。终被如来擒拿压在五行山下。

2、大闹黑风山:唐僧袈裟为熊妖黑风偷走,悟空前往黑风山索回,打死黑风朋友白衣秀士蛇怪,并与黑风相斗,黑风逃回洞内。第二天,悟空变为老住持前往黑风山,被黑风识破,只好请来观音,设计让黑风服下悟空变的仙丹,使熊怪痛不可忍,悟空取回袈裟。

3、大战流沙河:流沙河中妖怪径抢唐僧,八戒悟空去战,妖怪钻入水中,不肯上岸。悟空去见观音,观音让木叉与悟空同去。木叉叫出妖怪悟净。悟净以颈下骷髅结成法船,渡唐僧过河。

4、智取红孩儿: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七岁顽童并施计抓走了唐僧。为了救师父孙悟空设谋“认亲”、向四海龙王借水、叫八戒请菩萨、变成红孩儿父亲牛魔王等均未如愿,最后借助观音菩萨的帮助才制服了红孩儿,救出唐僧。

5、女儿国遇难:在西梁女儿国,女王欲逼唐僧为夫。唐僧被蝎子精捉走,悟空三兄弟大战妖精,败下阵来。只好求助观音,请来星官。悟空、八戒再次引出蝎子精,星官现公鸡原形啼叫,妖精露出原形,蝎子精死,救出了师父。

6、三打白骨精:唐僧师徒途经白虎岭,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以长生不老,又惧怕孙悟空。于是变成送斋饭的村姑,被孙悟空识破并打倒。然后变成寻找女儿的老妇,又被孙悟空识破并打倒。最后变成寻找女儿和妻子的老头,再次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并打死。白骨精现出原形。

7、真假美猴王:路过西梁国,悟空因打死盗贼,被师父赶走,上观音处告状。六耳猕猴精趁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了唐僧,抢走行李关文,欲上西天骗取真经。真假悟空大战,惊动观音,观音念咒分不清,玉帝用照妖镜不能辨,唐僧念咒不能分,地藏王身边兽能辨不愿说。直到雷音寺,佛祖才使假悟空现出原形。

8、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途经火焰山,被大火阻住,孙悟空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公主因红孩儿被孙悟空降伏,将孙悟空扇出五万里之外,孙悟空变成虫子进入她的腹内借到假扇;孙悟空又变成牛魔王借得真扇,却别牛魔王变成猪八戒骗回;最后在众神的帮助下,孙悟空得到了芭蕉扇,师徒四人顺利通过火焰山。

9、车迟国斗法:妖怪虎、鹿、羊变的国师让车迟国王独尊道教,把众教徒驱服道家苦役。唐僧师徒西行到达车迟国,见五百佛教徒被道众暴力驱使,行者化为道徒,救众僧出苦难。并与国师比求雨,比坐禅,比隔板猜物,比赛砍头、剖腹剜心,比试下油锅,悟空破其计,三妖都死。、大闹五庄观:唐僧师徒五人来到五庄观,悟空在八戒怂恿下去偷人参果,与八戒、沙僧分食。被清风、明月二童子发现辱骂,悟空一怒下推了人参果树,观主将师徒众人囚禁。悟空只得四处寻访医树之方,最后观音菩萨的玉净瓶水救活果树,众人得以继续上路取经。

建议。石猴紧闭双眼,纵身跳进瀑布,他发现里面有石锅、石灶、石碗、石床、石凳等,是一个极佳的安身之地,众猴伏地拜石猴为王号称美猴王。

12、灵台山遇仙:猴王为求长生不老,在樵夫的指点下,到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找。

须菩提祖师学艺。祖师给他取名,姓孙,名悟空,把七十二变的口诀和。

筋斗云的口诀传授给了悟空。一日,悟空受众人挑挑唆,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洞。花果山水帘洞已被以混世魔王为首的妖魔霸占了。

悟空只几拳就把混世魔王打得动弹不得了,众猴们又重新回到了水帘洞。、收服猪八戒:唐僧、悟空离开观音寺,来到高老庄。高老太公的三女儿翠兰被妖精霸占。妖精姓猪,上无父母,下无兄弟,黑脸短毛,长嘴大耳,长得很丑,又特别贪吃。他本是天上的天篷元帅,因蟠桃会上调戏了嫦娥仙子而被贬到了人间。高老太公一心想赶走妖精,解救女儿。妖怪有九齿钉耙,还会三十六变,但他不是悟空的对手,终于被悟空带去在唐僧面前磕头喊师父,取法名悟能。唐僧又给他取了别名叫“八戒”。、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来到万寿山,山上有座五庄观,观里住着镇元大仙。镇元大仙带着几个徒弟到元始天尊处赴会,交代清风、明月两个徒弟用人参果招待唐僧。夜里,悟空和八戒偷了金击子,来到人参园内,偷摘了人参果。事情败露后,悟空又把人参果树连根拔起。镇元大仙不放过他们,两次把他们师徒抓回万寿山。最后是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把净瓶里的甘露水洒在人参果树上,让树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镇元大仙与他们师徒和好如初。、拜师取经:五百年后,唐太宗李世民派唐僧玄奘前往西天取经。唐僧在猎人伯钦的保护来到五行山,救出了孙悟空,收为徒弟,又绐他起了名字叫行者,孙悟空又称孙行者。悟空请唐僧上马,自己挑着行李在前面开路。观音菩萨变为老婆婆送唐僧锦衣、花帽,教唐僧念“紧箍咒”用来制服孙悟空。、大战二郎神:悟空因大闹蟠桃胜会和偷吃金丹,四大天王奉命围困花果山。观音菩萨保举玉皇大帝外甥——二郎神参与捉拿。二郎神本领高强,与悟空大战三百回合未分胜负。于是二人开始比试变化的本领,悟空多次变化都被二郎神识破。太上老君趁悟空不备,用金刚琢将悟空打晕,梅山六兄弟一拥而上,这才将悟空擒获。、八卦炉中逃大圣,五行山下定心猿:斩妖台上,玉帝要将悟空斩首,怎奈悟空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变得刀枪不入,天王下令用火烧雷劈,却还是无济于事。太上老君将悟空押至八卦炉中,想用三昧真火将悟空烧死,谁知,经过七七四十九天,悟空非但没有被烧死,反而炼成了火眼金睛!他冲出八卦炉,再次把整个天庭打搅得一塌糊涂。玉帝只好向如来佛祖求救。悟空向如来夸耀自己的筋斗云功夫。如来提出,只要悟空能翻出自己的手掌心,就叫玉帝将天宫让给悟空。孙悟空大喜过望,使出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却只跳到如来佛祖的手指处。悟空汗颜欲逃之夭夭,如来翻下手掌,施展法术,佛祖手掌变成五行山,悟空被压在山下500年。)。

西游记主要情节

孙悟空只好又来到翠云山,这次他变成了铁扇公主丈夫牛魔王的样子。铁扇公主不辨真假,把他接了进去。说到孙悟空借扇一事,假牛魔王故意捶胸道:“可惜,可惜,怎么就把那宝贝给了猢狲?”铁扇公主笑道:“大王息怒,给他的是假扇。”假牛魔王到:“真扇子你藏在哪儿了?仔细看管好,那猢狲变化多端,小心他再骗了去。”铁扇公主说:“大王放心。”说着将真扇从口中吐出,只有一片杏叶儿大小。悟空大喜过望,连忙抓在手中,问道:“这般小小之物,为何能扇灭八百里火焰?”铁扇公主道:“大王,你离家两年,怎么连自家的宝贝也忘了?只要念一声口诀,这扇就能长到一丈二尺长短。”孙悟空记在心上,将扇儿噙在口中,把脸一抹,现了本像,径自出了芭蕉洞。铁扇公主气得一下子跌倒在地。

感悟:

变成牛魔王的样子去借芭蕉扇,这真是一条妙计。这一小节就详细描写了孙悟空是怎么去智借芭蕉扇。

本文主要抓住人物心理、神态、动作,如“故意捶胸”“笑”“大喜过望”“连忙”等,通过生动语言,如“可惜,可惜,怎么就把那宝贝给了猢狲?”等,形象地给我们展示孙悟空机智和铁扇公主的愚笨,自始自终贯穿着一个“智”,使借扇过程更加生动有趣。

这就告诉我们,记叙一件事情,把握住人物的特点,对人物心理、神态、动作进行描写是很有必要的。

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将我们的感受表达出来,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这本书并不像那些标准的科普书,从来没有东拉西扯:这种昆虫是什么门什么目,但又不在什么属什么种。《昆虫记》给人的感觉是很平易近人的,虽然是在描写昆虫的特点,但却时常会令人发笑,感觉和作者一起走进了一个诗化的昆虫世界,去探寻一些诗化的昆虫的奥秘。就像天牛幼虫是破坏树木的罪魁祸首,终日在树木体内以木屑为食物;螳螂的那对危险而完美的捕猎工具是如何为民除害的;松毛虫会绕着花盆排着长队转圈圈;蟋蟀的住宅有多么豪华,靠自己双手奋斗出来的才是最好的……。让今人头痛的科普文变得和戏剧小说一般有趣,让我们不由自主的想要走近昆虫,了解昆虫,让平凡的昆虫世界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所以,在我看来作者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昆虫学家,它更像是一个拥有特殊素材进行创作的文学家。他以千奇百怪的昆虫为对象,以它们的生长习性为材料,用优美的文字向我们展现了另一个世界的可爱之处。

记得罗丹的一句名言:在我们的世界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法布尔发现了属于自己的美,在自己的眼中留下了永久的快乐的世界,并用文字把这些美这些快乐传递给我们每一个人。拨开生活的浮云,就可以发现那份属于自己的美。我们曾经不也是这样吗?希望大家都可以将美留在自己的眼中留在自己的心中,不一定要和法布尔相同,却一样可以让你感受到无比的快乐。

《昆虫记》曾经被誉为“昆虫的史诗”。这部巨著是由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他从小就非常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并真实写下它们的本能和习性,才写出《昆虫记》这部巨著。因此,他深受到了全世界人名的尊敬与爱戴。

《昆虫记》里面详细描写了各种各样的昆虫,比如:螳螂、蜘蛛、蜜蜂、蚂蚁、莹火虫,等等……里面的一字一词,都表达了作者的情感,同时也表现了昆虫们独一无二的特点;娇小的莹火虫,它的对手竟然是如樱桃般大的蜗牛!真是太虚不可思议了!它先用自已身上携带的武器—刺!去扎蜗牛的背部,蜗牛以为是在给它按摩,所以就没有搭理莹火虫,大约扎了二十下左右,蜗牛就完全没有反抗力了,原来,莹火虫身上的刺含有毒液,每次在扎蜗牛时,它就会将毒液输入到蜗牛的身体里,这样子才会让蜗牛没有了反抗力。然后它将蜗牛从壳里拖出来,最后,它就可以一点一点的享受鲜美的蜗牛肉了。这也让我明白了“弱肉强食”的道理。同时,我还知道莹火虫身上有着明亮的“小灯笼。”让科学有了启发,经过对莹火虫的观察和研究,才发明了电灯,让我们的生活从黑暗中得到光明。

读完《昆虫记》这部巨著,让我知道大自然中竟有如此多的昆虫,昆虫的样子和名字也意义不同,在昆虫里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蚂蚁遇到困难时有团结友爱的精神,泥水匠蜂在造房子时,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蜘蛛织网有坚持到底,弃而不舍的精神,螳螂捕食有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精神,蜜蜂采蜜有着聪明智慧、勤劳勇敢和无私奉献还有舍已为人的精神和品德。等等……所以,我们要爱护大自然的生物,保护昆虫,爱护地球!既然昆虫里有如此多的奥秘,那就让我们一起翻开《昆虫记》寻找昆虫中的奥秘吧!

在这几个星期下,我完成了《昆虫记》的阅读。法布尔的笔下,那些昆虫栩栩如生,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书页间跳动。

昆虫,从书生不练劳作,直到衰老死去都一记录,昆虫的一生都在这本书中呈现。这虽然都是平凡的'文字,但是这无不体现出昆虫生活的乐趣,幽默的语言将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法布尔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放大镜的昆虫世界。与他们嬉戏,看他们为了求生做出各种举动,突然如梦初醒,眼前的昆虫世界不见了,只留下了一本写满文字的书。

可能本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在他刚刚出生时,一只蚂蚁都可以置它于死地;蜘蛛为什么会有如此高超的结网技术,殊不知这是它生来就有的一种技能。如此丰富的故事情节,如此高潮的写作手法,正是这种《昆虫记》,为我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让我去了解它们。

法布尔写这本《昆虫记》一定花了不少心血吧。当然,那些昆虫绝对不会自愿的让法布尔去观察与记录的,他们渴望自由,所以法布尔不得不去捉捕他们。他曾经为了自己的观察杀死了两只无辜的小鸟儿,又因此遭到了家人的谴责。对此法国人感到深深的自责,他表示他对不起这两只小鸟。随后他便有一段文字中写道,你们是将昆虫开膛破肚,而我却是活着研究它们。

寄生虫在人们看来绝对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发布而却依然的去研究它。人们认为他们非常懒惰,靠别人而不劳而获,但是法布尔却认为这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捕猎的本能。所以不管它们做了什么,他依然乐意去研究。

读完这本《昆虫记》,我心中真的感慨万千。

风光旖旎,草木萋萋,自然之中生意盎然,数不尽昆虫崭露头角。荒石园中,生活着一位学者,与之相伴的,还有各式的昆虫。

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将各式的昆虫尽数记入《昆虫记》中。这本他沥尽心血的史诗之作,记载了多种昆虫的生活,真实而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它们的本能:习性、繁衍和死亡。

在这里,昆虫都富有非凡的智慧,崇高的思想,高超的技艺,它们为了食物果腹可弱肉强食,为了闲情雅志可怡然自得,为了家庭美满可奇招尽出。

蟹蛛是一位伟大且无私的母亲。母蛛把卵产进安乐窝后,不吃不喝,日夜坚守。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已然醒转却因击不穿卵壁徒劳骚动时,它便会拖着无力的身躯,用全身气力,在袋壁上打开一个洞。随即,它安详逝去。

蟹蛛母爱无疆,坚定伟大的信念使其日夜照料卵中之子,得以孵化,以命换其安乐,令人心生敬意。

蟋蟀是一位闻名海外歌唱家。它从不诉苦,从不悲观。身携一把奇妙小提琴,它喜爱非常。它两手一挥,忘情地演奏出一首首交响曲,琴声悠远缠绵,令人心旷神怡,空明自在。

它不似其它昆虫,随遇而安。它会在广袤的草地上精心挑选属于自己的住址,以供长久居住。择好地形后,它自力更生,用勤劳的双手一点一点地挖掘肥沃的土壤,自制一道舒适的住所。

它闲云野鹤,乐观豁达,且又追求心适,生活精致,令人心生爱怜。

生活之中,民虫常伴我们左右。其之品性,足以令我们学习反思。蟹蛛母亲的爱细致入微,我们应当感念她的恩德。蟋蟀达观的品质深入人心,我们应当好生习之。

自然之奇,昆虫之繁,令人心叹。关爱生命,求真求实,热爱自然。

一直以来,我对昆虫的认知都限于这只虫子的颜色真是色彩斑斓,那只虫子的外形又是奇形怪状。

直到最近,我阅读了法国作家法布尔著作的《昆虫记》。作者在书中详细地描述了一些昆虫的种类以及生活习性等等,使我对大自然中的那些小小的昆虫有了重新的认识。夏天的夜空里,一闪一闪的萤火虫是很美丽的,那一只只小小的虫子看起来是那么弱小,可谁知道那是一只凶恶的猎手?《昆虫记》里告诉我说萤火虫能捕食体型很大的蜗牛。

道路边的蚂蚁是随处可见的,它们一直都是在忙碌着,我不知道它们在忙些什么。作者告诉我们,蚂蚁能用触角交流,而且蚁群里有明确的分工,兵蚁是为战斗而生的;工蚁忙着收集食物,蚁巢深处还有一只蚁后,它是整个蚁群的中心。蟋蟀的叫声也许会令人厌烦,你以为它真的是用嘴巴“叫”出来的声音吗?《昆虫记》里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原来蟋蟀是用翼互相摩擦发出的声响。这样形形色色的昆虫还有很多很多……昆虫有的对人类有益,有的对人类有害,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才能区分它们,对有益的保护,有害的消除。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和这些昆虫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人类是伟大的,但是我们也绝不能忽略这些渺小的昆虫,它们也是大自然的一份子。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的勇气。在生活中我也细心观察,发现了蜗牛爬得很慢,下雨前蜻蜓会低飞,向日葵会跟着太阳转。我更要努力学习,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

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

在这几个星期下,我完成了《昆虫记》的阅读。法布尔的笔下,那些昆虫栩栩如生,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书页间跳动。

昆虫,从书生不练劳作,直到衰老死去都一记录,昆虫的一生都在这本书中呈现。这虽然都是平凡的'文字,但是这无不体现出昆虫生活的乐趣,幽默的语言将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法布尔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放大镜的昆虫世界。与他们嬉戏,看他们为了求生做出各种举动,突然如梦初醒,眼前的昆虫世界不见了,只留下了一本写满文字的书。

可能本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在他刚刚出生时,一只蚂蚁都可以置它于死地;蜘蛛为什么会有如此高超的结网技术,殊不知这是它生来就有的一种技能。如此丰富的故事情节,如此高潮的写作手法,正是这种《昆虫记》,为我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让我去了解它们。

法布尔写这本《昆虫记》一定花了不少心血吧。当然,那些昆虫绝对不会自愿的让法布尔去观察与记录的,他们渴望自由,所以法布尔不得不去捉捕他们。他曾经为了自己的观察杀死了两只无辜的小鸟儿,又因此遭到了家人的谴责。对此法国人感到深深的自责,他表示他对不起这两只小鸟。随后他便有一段文字中写道,你们是将昆虫开膛破肚,而我却是活着研究它们。

寄生虫在人们看来绝对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发布而却依然的去研究它。人们认为他们非常懒惰,靠别人而不劳而获,但是法布尔却认为这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捕猎的本能。所以不管它们做了什么,他依然乐意去研究。

读完这本《昆虫记》,我心中真的感慨万千。

西游记主要情节

行至车迟国。国王兴道灭佛,宠信三位道士——虎力大仙、鹿力大仙和羊力大仙,封他们为国师。僧人都被罚做苦工。悟空放走诸僧,打死道士、冒充三清(元始天尊灵宝道君太上老君)。悟空先后与三妖道斗法,比赛坐禅,隔板猜物,赌砍头,剖腹,下油锅,由于悟空使计,三大仙皆被诛灭,现出原形,国王才知道上当。

20通天河受阻。

唐僧师徒行至通天河,老鼋驮他们渡河,但因唐僧忘记向如来问他所托之事而将师徒四人和马匹抛在水中。诸阴魔兴风作雨欲夺经而未成功。此为第八十一难。

内容概括:《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成就最高的一部浪漫主义神魔古典章回体小说,共一百回,分为两大部分:第一至第十二回是全书的印子。其中前七回讲孙悟空的出身和大闹天宫等故事,为他的神通广大和后来随唐僧去西天取经提供背景材料;第八回至第十二回则介绍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唐僧,交代取经的缘由。第十三回至第一百回是故事的主体,写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和尚一起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了各路妖魔鬼怪,终于取得了真经。他们自己也修成了“正果”。

写作特色:《西游记》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一部神话小说,充满了浓郁、奇丽的浪漫主义色彩。它创造了一个光怪陆离、神奇瑰丽的魔幻世界。整部书无论是生动有趣的故事架构、曲折离奇的情节设计、丰富诡异的人物性格刻画,还是诙谐讽刺的艺术风格,以及明快、流畅、极富个性化的语言的运用,都体现出了作者吴承恩具有像他笔下的石猴一样“横空出世”的艺术想象力,显示出前所未有的艺术功力。

人物形象:

【孙悟空】他乐观,聪明,勇敢,顽皮,机灵,热爱自由,除恶务尽,充满了斗争精神。与如来打赌也反映了他自高自大和心高气傲的缺点。后来他参加了取经队伍,尽管头上戴着金箍,不能完全自由行动,但他的火眼金睛能够看透一切;手上的金箍棒威力无穷。他始终是战胜妖魔鬼怪的战斗动力,最后得到一个“斗战胜佛”的光荣称号。孙悟空的种种“神通”,正包含了古人对自身增长的幻想和对征服自然的自信。孙悟空是中国人心目中充满积极浪漫主义精神的英雄。

【猪八戒】猪八戒是小说主要人物之一,唐僧在高老庄所收的二徒弟。猪八戒是与孙悟空相映成趣的人物形象。他身上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同时也有很多引人发笑的东西。取经路上的脏活、累活如挑行李、背死尸、埋人头、扫垃圾等等,都是他来干。不过只要有机会他就偷懒睡大觉,与妖精们斗起来猪八戒也是十分勇敢的,但也有时会借口出恭(上厕所)逃避战斗。好吃贪睡,爱占便宜,嫉妒心理,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困难就打退堂鼓。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他憨厚淳朴,没有害人之心,并且坚持到最后的胜利,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唐僧的三徒弟。他十分勤劳,总是挑担,识水性,在流沙河被收服。武艺并不算高强,但也勇敢的打头阵。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一心一意保唐僧西行,谨守佛门戒律。

【唐僧】唐省市西天取经的主使者和领头人,是如来佛祖的第二个徒弟金蝉子投胎转世,作了状元陈光蕊之子,因父母遇难,自幼出家,法名玄奘。取经初始时由唐太宗赐号三藏法师,故亦称“唐三藏”,俗称唐僧。西天取经途中,历经种种磨难。终于修成正果,被封为旃檀功德佛。一方面,他心地善良,信仰坚定,明知到西天去必然会碰到许多艰难险阻,“吉凶难定”,但仍然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无论遇到多少困难,也不管外界有多少诱惑,他从来没有动摇过。但另一方面,唐僧又是个相当窝囊的人物。一碰到妖魔鬼怪,他总是一筹莫展,滚下马鞍,涕泪交流。一旦离开了徒弟,他连饭也吃不上。最糟糕的是他太糊涂太慈悲了。孙悟空主动除妖时,唐僧总是斥之为“无心向善”“有意作恶”“不知好歹”,甚至闭眼大念紧箍咒,是使孙悟空无法去战斗除妖,结果自己往往遭灾受罪。唐僧本来是西天取经的领导人,但小说中对他批评得很厉害。这就表明《西游记》并不是宣扬宗教,只不过是利用取经一事作为叙述故事的框架而已。

【神佛和魔怪】妖魔都是些凶狠狡猾的坏家伙,但各有特色。其中有些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人间的恶霸、强盗、军阀、土匪。天上的神和西天的佛当然也是幻想的产物。按作品的逻辑来说,应是正面形象,作家也曾一再渲染他们如何功德无量,法力无边;但对于这些神佛作者也往往有微妙的讽刺,写他们也有人间常见的弱点。如昏庸糊涂,外强中干、不负责任等,甚至还有腐败的倾向。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西游记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来自东土的僧人去往西天取经,后收了三个徒弟,一路斩妖除魔,终拿佛经的故事。

由于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神话故事,所以也具有很强烈的神话色彩和宿命论。故事中的许多人都能力非凡,打斗的场面十分精彩。书中有我们都很熟悉的人物:有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本领高超、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沙僧等。这些人物,都有独特的个性,比如说孙悟空,他的性格特点十分突出:本领高超、勇敢机智,同时,因本身是一只石猴的缘故,所以顽劣、胆大妄为,大闹天宫,性格叛逆,好在后来皈依佛门,修成正果。

其实,《西游记》这本书带有批判性。就拿书中的猪八戒来说吧,他虽好吃懒做,但他心宽,尊师,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取经途中,无论孙悟空怎么拿捏他,他从来就不计较。有好几回孙悟空掂着他的`耳朵骂他是呆子是蠢货,老猪一次也没有生气过,依然是一口一个猴哥地叫。每次孙悟空和唐僧闹翻,都是八戒从中调解。菩萨给他取名悟能,就是希望他有本事,唐僧给他取名八戒,就是指一心向佛没有其它的小心思。而悟空叫他呆子,的确,猪八戒有时确实十分呆,悟空在斩妖除魔的同时,也经常捉弄他,所以猪八戒扮演的是一个戏剧性的角色。再比如唐僧,他一心向佛,不伤害生灵,但直接、固执,有时甚至因为听信谗言而不分青红皂白。在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曾多次要赶走悟空,就是因为听信谗言,不能明辨是非,不相信事实。他的善良,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身边人;他的善良,使他不辨是非,轻下定论,令人哭笑不得!这本书旨在批判现实社会中封建统治阶级统治秩序的混乱。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说道是独一无二的,道本身包含阴阳二气,阴阳二气相交而形成一种适匀的状态,万物在这种状态中产生,没有什么长生不老。妖怪们争抢唐僧肉吃而引发的故事,也让我们感受到了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书中蕴含着很多知识值得我们阅读、琢磨。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你本事多强,只要你兴风作浪,绝不会有好下场!所以,我们不要做亏心事,要像孙悟空一样正直,勇敢、不畏困难,才能乘风破浪,抵达成功的彼岸。

西游记主要情节

石猴拜师:石猴为寻找长生不老的仙方,根据一老猴指点独自驾筏出门求学,师承菩提祖师,得名孙悟空。悟空从祖师学得长生之道、七十二般变化及“筋斗云”。一日,悟空受众人挑唆,变为松树,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洞。回到花果山,与占山妖魔厮斗取胜,带回被掳的众猴与物品,自称美猴王。

官封弼马温:悟空向东海龙王讨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在幽冥界勾掉猴属在生死簿上的姓名。龙王和阎王表奏玉帝,请伏妖猴。玉帝知其厉害,便假意招安,派太白金星赴花果山招安悟空。将其封为弼马温。

大闹天宫:孙悟空因向东海龙宫借得“如意金箍棒”,又去阴曹地府,从生死簿上勾销自己名字而被告上天庭,玉帝招他上界做弼马温。悟空嫌官小,打回花果山,树起“齐天大圣”旗号。玉帝派十万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没有成功,便请孙悟空管理蟠桃园。孙悟空偷吃蟠桃,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又盗食太上老君的金丹后逃离天宫。玉帝令托塔天王率十万天兵捉拿悟空。悟空打退了众天神。观音菩萨举荐二郎真君助战;太上老君在旁使暗器帮助,最后悟空被擒。悟空被刀砍斧剁、火烧雷击,甚至置太上老君八卦炉锻炼四十九日,依然毫发无损,还炼成火眼金睛。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祸起观音院(大闹黑风山):唐僧悟空行到观音院,老住持为谋占唐僧袈裟欲纵火烧死唐僧师徒,悟空从天界借得避火罩罩住唐僧,火烧禅院。黑风山黑熊怪趁乱偷走了袈裟,想开“佛衣会”炫耀宝物。孙悟空追寻袈裟,大闹黑风山,不能取胜后去请观音菩萨帮忙,观音变作白衣秀士,劝熊怪服下悟空变的仙丹;最终观音收服了黑熊怪,悟空夺回了袈裟。

计收猪八戒:高老庄高太公家高小姐被官府抢走,妖怪猪悟能救出高小姐后被高老汉招赘为女婿。酒宴上,妖怪酒醉现出真面,将高小姐锁在后花园。悟空与师父来庄投宿。悟空变为太公之女。迷惑妖怪,弄清了妖怪的来历。原是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发下界错投了猪胎,经观音点化,等候取经人。唐僧收他为徒,给他取名猪八戒。

大战流沙河:师徒三人来到流沙河畔,流沙河中妖怪径抢唐僧,八戒悟空去战,妖怪钻入水中,不肯上岸。悟空去见观音,观音让木叉与悟空同去。木叉叫出妖怪悟净。唐僧收悟净为徒,悟净以颈下骷髅结成法船,渡唐僧过河。

四圣试禅心:骊山老母与观音、普贤,文殊菩萨变成母女四人,欲招唐僧为夫,并要将三个女儿嫁给悟空、八戒和沙僧,意在试探师徒四人禅心是否坚固,唯八戒意动神摇,溜进后堂去撞天婚,被捉弄捆于树上,八戒十分羞愧。

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到五庄观投宿清风、明月两位道童奉师父镇元大仙之命,以人参果款待唐僧,唐僧误认人参果为婴儿而未敢食。八戒怂恿悟空偷果三个师兄弟一起分享,遭到二道童怒骂。悟空一怒推倒了人参果树逃离,却被镇元大仙捉回去。悟空求得观音医活果树,二人结为兄弟。三打白骨精:唐僧遣悟空去化斋饭。山中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以长生不老,一变美女,二变老妇,三变老翁,迷惑唐僧,均被孙悟空识破,打死妖怪,唐僧以为滥杀无辜大怒,逐走悟空。(悟空与八戒)双战黄袍怪:唐僧误闯黄袍怪的波月洞。黄袍怪的夫人原是十三年前被掳的宝象国公主,她放走唐僧给父王送信。国王恳请八戒、沙僧降妖。沙僧被擒,八戒逃回馆驿。黄袍怪变做俊俏郎君拜见国王,将唐僧变做老虎囚禁笼中。白龙马变作宫女刺杀黄袍怪受伤。八戒来到花果山,用激将法请回孙悟空。悟空请来星神收回,救出公主,恢复唐僧原身,师徒重归于好。夺宝莲花洞:行至平顶山,悟空让八戒巡山。八戒要躲懒睡觉,编谎骗人,但被变成啄木鸟的悟空一一听知,戳穿其谎言。八戒只得再去探路。被莲花洞银角大王捉去。银角大王又使用移山法,一面压住悟空,一面将唐僧、沙僧和白马掠回洞府。悟空挣扎脱险后,经过几番周折,终于将银角大王装进葫芦内,这时,太上老君赶来,收走了由炼丹的金、银二道童变幻的金角、银角大王。

大战红孩儿:火云洞红孩儿是牛魔王与铁扇公主的儿子,用苦肉计骗取了唐僧的信任,纵风将唐僧慑走,并口喷三昧真火烧得悟空、八戒落荒而逃。悟空请来龙王洒下雨水,反被烧伤。八戒去请观音,被红孩儿假扮观音捉去,最终悟空真观音用莲花宝座,降伏红孩儿,收他做了善财童子。车迟国斗法(降三怪):车迟国国王兴道灭佛,宠信三位道士——虎力大仙、鹿力大仙和羊力大仙,封他们为国师。他们作威作福,欺压僧人,悟空大为不平,设计戏耍国师,在三清殿,以尿水作圣水赏赐给三大仙。三大仙欲报受辱之仇,与唐僧斗法。先斗祈雨,再斗坐禅,三斗隔板猜物。悟空使计,三大仙皆输。最后赌砍头剖心下油锅,悟空使出降妖手段,三大仙现出原形死于非命。趣经女儿国:师徒途径女儿国,唐僧、八戒误饮子母河水怀胎。悟空取来落胎泉水,如意真仙因其侄红孩儿被悟空而降生恨。悟空教沙僧趁自己诱开真仙之机,取走泉水。唐僧八戒饮水解胎。医好了师父、师弟的奇恙。西梁女儿国王倾慕唐僧,欲招唐僧为夫。唐僧割断情丝,谢绝了女儿国王的一片好意。隐藏宫中的琵琶妖女,乘机把他摄入琵琶洞,悟空与八戒与妖女酣斗,却被她暗施毒针刺伤。后经昴日星君相助,才收伏了蝎子精。

真假美猴王:悟空因打死强盗被唐僧赶走,去见观音被留。六耳猕猴乘机假冒悟空打倒唐僧,抢去文牒,去西天取经,沙僧求助观音。观音与悟空沙僧同去花果山,真假悟空恶战,真假难辩。如来使他现了原身,被悟空一棒打死,观音送悟空回唐僧处。

三调芭蕉扇:前方火焰山挡路,悟空向牛魔王妻铁扇公主罗刹女借芭蕉扇,罗刹女因其子红孩儿被悟空降伏,一扇将他扇到九万里外的小须弥山灵吉菩萨处。悟空得到定风丹二借宝扇,被扇不动,变成虫子随茶水进入公主肚中,公主疼痛难忍,只得答应借扇。不料却是假扇,愈扇火愈大。悟空变做牛魔王形状,三借得宝扇,不料真牛魔王得知被骗,变成八戒模样,又拿走了扇子。悟空与天将恶战牛魔王,收服牛魔王,铁扇公主终于答应借扇。悟空扇息山火,师徒翻越火焰山。盘丝洞斗妖:盘丝洞蜘蛛精七女妖把进来化斋的唐僧被蛛丝缠住。悟空见蛛女们去濯垢泉洗澡,变饿鹰,叼走其衣。八戒下水变成鲇鱼乱钻,然后现出本相,与蛛女们战斗,被蛛女用丝缠住。悟空打死小妖,救下师父,七女走脱。师徒们前行,来到黄花观。观主正是蛛女们的道兄多目怪。他用毒茶加害唐僧师徒,被悟空识破。打斗中,多目怪胁下千眼齐放金光,罩住悟空。悟空请来毗蓝婆菩萨,用金针破金光,才收伏多目怪——蜈蚣精及众蛛女。

海蒂主要情节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例如《西游记》、《格林童话》、《窗边的小豆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等等。但最有趣的还得数《海蒂》这本书了。

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海蒂出生在风光旖旎的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可怜的小海蒂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只好由阿姨带到了五岁。但是后来阿姨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了爷爷家去。而这个爷爷性格比较特殊,不过自从小海蒂的到来带给了他很多欢声笑语,同时爷爷冷冷的性格被小海蒂温暖的心融化了。在爷爷家度过的期间,海蒂每天都和彼得一起上山放羊。还认识了一位令人怜悯的瞎奶奶,在爷爷和瞎奶奶的关爱下,小海蒂成长着。小海蒂曾经还去过法兰克福的赛曼曼先生家里,在那里,小海蒂和一个瘫痪的小女孩克拉拉成为了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作者细致的笔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高山牧场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让我最感动的则是小海蒂为了使克拉拉的病情有好转,特意把她接到高山牧场上来,因为那儿的空气有助于克拉拉恢复,可见得她们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情谊呀!通过一段时间的疗养,克拉拉渐渐的改掉了不爱吃饭的坏习惯。

更重要的是小海蒂那直爽的性格就像时间似的催促着我快点改掉扭扭捏捏的坏性格。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常常抚摸着她的“小熊”和“天鹅”,羊儿们都很喜欢海蒂,一见到她就会摇摇摆摆欢快地涌来。

最后听完这个让人陶醉在其中的书,脑海里还存在着那朴实的风土名情,还有此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管是什么,东西也好,人也好,都要有一颗尊重和爱护的心,因为只有尊重别人了,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每个人的生活都如一颗种子,关键在于你自己怎么去种。小海蒂对生活就是抱着热爱去面对。还有许许多多的趣味,看了之后,书中的小海蒂会告诉你。

西游记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吊儿郎当地应付,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西游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如茫茫大海中的一只小船,一本好书如同黑暗夜夜晚的一缕光,一好书如同炎热沙漠中的一碗水,在我的眼中《西游记》就是这样一好书,我在这本书中认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我读到了各种生动有趣的故事。我还认识了一个神通广大的“泼猴”——孙悟空。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是一个懂得感恩,知恩图报的人,只因唐僧把他从五指山里救出来,他便一路上为唐僧保驾护航,遇到困难一马当先,他还一个机智勇敢,忠心耿耿的人,在三打白骨精中,虽然师父多次赶他走,但听到师父有危险,立刻路回来保护师父。

《西游记》中,原本遥不可及的西天取经,在师陡四人的相互扶持之下,由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一路的困难也被他们用坚定的信心踏了去。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师徒四人那样用勇于攀登的精神将重重困难踏过去。

这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孙悟空善于勇赶一路上是他帮助了师父,斩妖除魔才能让师傅取经在这本故事中,我最不喜欢的便是猪八戒,他好吃懒做,只是扛着一个耙子,还天天嚷着说我是天蓬元帅所以我最讨厌的就是她了但是他没有害过任何一个人。

如果大家都讲唐三藏沙和尚和孙悟空一样,对学习有坚定的心,就会像他们一样取得真经,而唐僧四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缺点,孙悟空毛躁猪悟能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唐三藏的懦弱,可他们却带着各自的缺点取得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一点说明任何事都不是完美的,取长补短,团结他人就能学习上在生活上取经修成正果。

我相信大家都读过西游记这本书吧,它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余的四大名著分别是《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

西游记这本书里主要人物有五个人,他们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唐僧。这五个人中,武力最高强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除妖降魔,但是他有时也会打伤好人,有时也会被唐僧冤枉。第二个任务就是猪八戒了,他好吃懒做,平时就知道偷懒,可是他也牵着白龙马走。第三个人就是沙和尚了,他每次最吃苦的就是他,他每次都是挑着单子在后面走,如果猪八戒牵不动白龙马了,那就是他去牵。第四个人就是唐僧了,他虽然打不过妖精,能力单薄,可是他也是善解人意,怀着一颗善良的心。

最近,我对读四大名著感了兴趣。其中,最让我流连忘返的是人人熟知的《西游记》。

《西游记》里讲的是孙悟空一行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故事里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一难都写得非常精彩。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最为精彩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所以把他赶回花果山。但是等孙悟空走后,妖怪又乘机将唐僧抓走了,猪八戒想去就唐僧但又无能为力,只好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当跟孙悟空讲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悟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唐僧被救出了。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孙悟空不斤斤计较、知恩图报的品德。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悟是: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要像他们师徒四人那样,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将事情做好。一个团队要互相取长补短、扬长避短才会走向成功!

你知道吗,一只石猴竟能上天入地,一只猪竟会三十六变。如果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那一定要来《西游记》中寻找答案!

《西游记》讲述了唐玄奘受唐朝皇帝的委托,带着三个徒弟从东土大唐出发,一路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本书人物性格特点鲜明,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悟空。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机智勇敢,神通广大,能腾云驾雾,会七十二变,一路对师傅忠心耿耿。记得在“三打白骨精”中,肉眼凡胎的唐僧认为孙悟空滥杀无辜,可是,孙悟空在紧箍咒的疼痛下依然要保护唐僧。或许,有一种保护,是任劳任怨。

除了孙悟空,还有心地善良的猪八戒,默默无闻的沙和尚……。

虽然四人的性格特点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执着。

如果你还想知道发生了哪些精彩的故事,那么,一定要来吴承恩的《西游记》中寻找答案。

西游记你一定读过,里面有很多经典桥段。如三打白骨精、猴王出世、三借芭蕉扇……。

今天绘本里读的是猪八戒吃西瓜,里面的猪八戒非常的贪吃,孙悟空则是非常的机灵。孙悟空用巧妙的方法让猪八戒承认自己偷吃了西瓜。唐僧一直都是很有君子之风,但不知危机和风险意识的。沙和尚忠厚老实,不像猪八戒那样调皮捣蛋,却也不像悟空那样聪明伶俐,就是鉴于他们俩之间的。虽然她在遇到危险时,不能像孙悟空和猪八戒那样冲上前去,打倒很多妖精,但是有时他会保护到师傅的安全。

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最厉害的就是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七十二变时他随便想变成什么就变成什么。而且他一个筋斗就是一万八千里。他最大的几个成就就是:带群猴们进入水帘洞、被称为美猴王、被玉帝封为齐天大圣、取得真经。

如今西游记早已列入四大名著,颇有成就。明代的吴承恩那时能写出这么好的故事,真是厉害。

我九岁生日那天,我爸爸送给我的是一支钢笔,我妈妈送给我的是一本《西游记》的书,我接过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西游记》里面,有一个师傅和他四个徒弟,分别是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孙悟空和白龙马。

猪八戒不仅非常懒,他还耍小聪明,而且很自私。

沙和尚最老实,非常忠诚唐僧。

唐僧非常爱说话,可是他心地善善良,特点是喜欢助人为乐,可是有时候有点笨,妖怪变成人喊救命,唐僧救了他,最后就被妖怪抓了。

还有一个孙悟空,不怕困难打跑了很多妖怪,如果师傅被抓,孙悟空想尽办法,也要把师傅救回来。

《西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困难。就像我们上学一样,也会遇到困难,结果难题也解开了,就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不要怕困难。

读一本好书,就像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完全相信理解这句话,我应该用全部精力努力学习,多读书。

做人要诚信敦厚忠心耿耿。

一放暑假,我就嚷嚷着让我妈带我去新华书城买几本书。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本著名的古籍《西游记》抬头。

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久很久以前,一只石猴从石头里跳了出来。它来到郭华山水帘洞,在猴子面前展示它高超的技艺,成为一群猴子的国王。然后来到山上,跟一个法术进阶的师傅学了很多法术,去东海龙王那里拿了个金箍棒,一路回来杀了妖怪,取名孙悟空。后来他以毕的身份来到天宫,激怒了玉帝,把它放在炉子里成为批判的目光。如来大师把它压下山。唐僧救了它,收它为徒。他认出了高老庄和流沙河的两个弟弟,猪八戒和沙僧。就这样,四位师徒在八十一难中历尽艰辛险阻,却没有退缩,终于得到了真经。

看了《西游记》这个故事,受益匪浅,明白了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持之以恒,努力克服,尤其是在学习上,争取最后的胜利。

《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可以交流和分享一下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翻开《昆虫记》我仿佛走进了一个奇妙而又神秘的世界,在这里我看到了一幅幅有关昆虫的精彩画卷,在这里我了解到了更多神奇的秘密。

昆虫和人类的生活紧密相连。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包括这些不起眼的昆虫在内,都生活在一个紧密相连的系统中,都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所以,昆虫的生命也要得到尊重。

这本书让我懂得要对任何生命怀有敬畏感,不要随便残杀任何一条无辜的生命。也许有些昆虫并不好看,但他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

《昆虫记》是我读过的印象最深的书。它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昆虫知识。正如曹文轩先生所说:“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我们成长。”我觉得这本书正是那道“阳光”。

昆虫记是法国名作家法布尔所作的。它具体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各种东西。刷新了我们对自然界的昆虫的认知。

例如蝗虫这篇文章,讲述了孩子们去抓蝗虫的故事,那时候的法布尔沉浸在了观察蝗虫的时候。发现了蝗虫的各种习性。由此我深受触动:法布尔观察的时候是多么的仔细呀!正是因为他观察得这么细致入微才能写出《昆虫记》这种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书,而我平时写个300个字的作文都不知从何下笔,正是平时对生活中的事物没有留意去观察的原因。因此,我每读一页,对法布尔先生的敬意便多一分。

《昆虫记》从冷门,到被众人知晓,完全都是靠法布尔先生去仔细地观察昆虫。《昆虫记》可真是一本有趣的书,所以我的印象才最深。

去年暑假,我阅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昆虫记》是他一生在荒石园观察昆虫写下的著作,读了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

这本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的昆虫,比如:充满活力的音乐家——蟋蟀、草丛里的星星——萤火虫、勤劳的清洁工——蜣螂、能干的泥水匠——舍腰蜂、坚持不懈的掠夺者——红蚂蚁……每种昆虫在书中被作者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一看这本书就知道了这种昆虫的生活习性。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是螳螂,螳螂外形苗条,别看它外表温柔,可是它的性格是凶狠残忍的,它不但吃黄蜂,蝗虫,而且自己的丈夫和兄弟姐妹都吃,当然这样可能是为了补充营养,攒足体力养育小宝贝,可是它产完卵就不管了。我喜欢奋斗不息的黄蜂,它们性格残暴,也从不好客,就算一只蚊子进来也不放过,可是在蜂窝里,雌蜂是温柔的,它们耐心地用蜂蜜喂幼虫吃。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不仅各种各样的昆虫的生活习性,还了解了昆虫之间相互依托,相互残杀,构成了生存永生的生物链。读了这本书,我也很佩服法布尔,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家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昆虫记》。它是著名的作家法布尔写的。

《昆虫记》一本介绍许多昆虫的书,书中有著名的建筑工-蟋蟀,狠毒的蜘蛛,帅气的螳螂,还有弱小的毛毛虫,都是昆虫界的小小居民。

它们的捕食都各不相同。比如,塔蓝图拉毒蛛就和别的蜘蛛不一样,是因为它不会织网。可是它长着两个大毒牙,可以启动捕捉鸟类,鼠类、蜥蜴等其他小昆虫。

蟋蟀,它的住宅可以是在昆虫界数一数二的了。它挑的地方可是严格的了,可是要排水优良,阳光舒适。

还有一个是大孔雀蝶,它是欧洲最大的蝴蝶,它一生只有几天,但它一生有个目标是结婚,繁殖后代就可以多活几天,但他有个好处就是可以不用进食。

我们应该要学习昆虫的永不放弃,还要学习法布尔的有耐心的精神,只有他的坚持,才有我们现在的昆虫记。

读《昆虫记》,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满满洋溢着作者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地球很大,有许多生命因为太过微小而被我们忽视,即使它们很不起眼,但也是生命,是这个大家园的一份子。它们的一生很短暂,但只要它们存在过,哪怕只有一秒钟,就同样值得尊重。

今天,妈妈从商店里买来了昆虫记给我看,我知道,这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观察记录看,于是便把书打开,津津有味的看着。看了一个上午,终于看完了半本,这本书是法布尔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于生活独特欣赏。他真是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观,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

对于昆虫,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喜欢,特别是苍蝇,蚊子,毛毛虫更令人恶心,而法布尔则把昆虫当作最好的朋友,把研究昆虫当作一种乐趣,融入毕生的心血中。因为他喜爱昆虫,把昆虫当作知己来看待。

洋洋十卷的昆虫记,我只读了其中小小的一部分,却已从中看出法布尔对从中的喜爱和他观察的仔细,从他的文字中可以看到昆虫是可爱的,是有感情的,它们是大自然的生灵,而不是令人憎恨,作呕的对象。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法布尔先生是一位很著名的昆虫学家。他创作了一本非常著名的关于昆虫类的书叫《昆虫记》。我看了之后让我受益匪浅!

《昆虫记》内容十分精彩里面向我们呈现了很多自然界中可爱的小昆虫比如说:蜘蛛、蝎子、粪金龟等。虽然它们形态各异,但是它们都有自己的精彩生活。它们不需要父母的照顾更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自己在这个残酷的自然界中生存,确实也令我钦佩!

如今生活在快速发展的时代中,我们的生活哪一样是不需要别人?你可能会说:“我自己会做饭会洗衣”但是,锅碗瓢盆是工厂里的工人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菜是农民伯伯用汗水浇灌而来。所以,我们的生活每时每刻都需要别人的帮助。同时,我觉得别人帮得住你一时却帮不了你一世,我们除了学习以外也更应该锻炼自己的办事能力。虽然我们不能像法布尔书中那些自由自在的小昆虫一样,但是也要学会帮助他们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当然我们也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就像法布尔一样对一件事有些执着并且善于观察的心,而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善于观察,学会坚持!做事情不能光拥有一颗冲动的心要学会做长期打算即使可能会一无所获但是坚持下去总会看到自己努力的结果!

用眼睛留心观察大自然的一切你会发现周围都很美好!

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多数人对蜘蛛没有什么好印象,当见到蜘蛛时恨不得冲上去踩死,可能是因为它丑陋凶恶的外表。

蜘蛛有两个毒牙,一个啤酒肚,还有八条毛茸茸的腿。蜘蛛是一种非常谨慎的动物,当你在它洞穴面前放食物时,它并不会马上冲出来吃,它会过一会才小心翼翼的爬出地穴,当它发现危险的时候它会迅速冲回自己的地穴。在蜘蛛的世界里弱肉强食的规则并不罕见,假如两只公的蜘蛛在争斗,胜利的一方会把输掉的一方的脑袋刨开,变成它口中的美食。有些蜘蛛的毒非常厉害,比如塔兰图拉毒蛛,人送外号“麻醉师”,假如一只鸟被这种蜘蛛咬伤了腿,一开始它受伤的腿就无法移动,十二个小时后鸟就会死亡看到这你也许会认为蜘蛛丝冷血可怕的动物,不过你错了,狼蛛就是一个宁愿牺牲自己保护卵囊的伟大母亲。

还有一种我们常见的蜘蛛,园蛛。园蛛织的网,是最漂亮的,同时也是它获取食物的途径。园蛛属于节肢动物,园蛛它的吐丝器在它的后退之间,所以它的后腿比其他腿都要长,呈圆弧形分开。就这点来说园蛛应该感谢上帝给了它这么完美的身体结构。假如今天你看到园蛛的网断了,第二天你就会发现新的网,由此得知,它是一种很坚持的动物。

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着作——《昆虫记》。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了《昆虫记》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在认真的观察昆虫,编写《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灯下。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的《昆虫记》使我辗转反侧,难以成眠。这本书详细介绍了昆虫的行踪、特点,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喜爱昆虫的同学们,还等什么呢?快阅读它,走进昆虫的世界!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时,页面那里写着那句,“影响孩子一生的经典丛书陪伴孩子成长的朋友”我这就把这位知心的“朋友”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这本书是说昆虫的,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螳螂》这篇感到害怕,你们别看螳螂那貌似真诚的样子其实都是骗人的,它有一个称号叫“丛林杀手”,昆虫中谁要是没反应过来就成了螳螂的食物了,无论是什么虫都无法逃脱螳螂的“火眼金睛”,最是可怕的是,它还会吃了同伴,连兄弟姐妹也不放过,听说雌螳螂还会吃自己的丈夫呢。

最后,我想说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

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集昆虫学和文学禀赋于一身,熔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在暑假里,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深深地被书吸引住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屎壳郎如何滚屎球,了解了蝉的习性,蟋蟀是如何捕食的,松毛虫的“家”在哪儿,蜘蛛常见的种类还有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孔雀蛾这里介绍了几十种昆虫,每一篇都是那么精彩。

这个暑假我把《昆虫记》这一本书看完了,里面讲的是昆虫王国的各个种类、趣事。法布尔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细致的了解昆虫。法布尔为我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记得一个可怕的故事,里面一个个对人类好和不好的小昆虫,只要有人伤害小昆虫,小昆虫就和人类大战一场。不要瞧不起昆虫弱小,其中条纹蜘蛛能把一个成年人弄死。昆虫是强大的,力量是无比的,每只昆虫有自己的长处和自己的短处要要取长补短,才会让自己更强大。

真想不到,昆虫的世界是如此丰富。昆虫,如此微小的生命也能这样精彩。我们应该保护昆虫,爱护大自然,多读名著,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

名著看的是一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很多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

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

周末,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它讲的是高尔基怎么在苦难的生活中坚强长大的故事。

高尔基不像我现在的生活那么幸福,他的童年苦难远比欢笑多。他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公家生活。在这个家庭里,吵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父子、兄弟之间为了争夺财产而勾心斗角。外公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好几次把小高尔基打得昏死过去。

再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每当我生病时,父母都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每当我难过时,父母都会想办法哄我开心;每当我需要什么东西时,父母会尽量满足我……而我有时却不会替父母着想,让他们时刻为我操心。

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上学起床晚了,却埋怨妈妈没有及时叫醒我,向妈妈发了好一通脾气,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而高尔基在那个阴暗的家庭里,只有慈祥的外婆是小高尔基唯一的温暖,使他最终能够成为一个坚强善良的人。所以,我要下定决心向高尔基学习,改掉娇气、任性的毛病,让自己成为一个孝敬父母、为他人着想、对社会有用的人!

文档为doc格式。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当时我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便被吸引了,让我想起童年的时光。

而当我再深入地看时,我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讲述童年的快乐时光,而是陈述了一个悲惨的小孩在童年时过着那种惨无人道的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阿廖沙,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亲,于是便跟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生活。可是他们却没想到这里就像地狱一样,舅舅们总因为家产而互相争吵甚至殴打对方吗,家中的大人总是殴打女人和小孩。在阿廖沙的眼里,成人的世界是多么地丑陋。幸亏家里还有一个真正爱他的人,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总是很慈祥地给他讲故事,给了他生存下去的希望,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廖沙的悲惨童年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辉,笼罩着阿廖沙。

这本书中的故事,其实也是作者高尔基小时候的真实遭遇,他也同样是在那种惨无人道的环境下慢慢成长。作者写本文正是为了反映出当时那种社会的黑暗与对妇女及儿童的歧视,揭露了各种庸俗的行为。而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还是有向外祖母一样的人影响着阿廖沙,使他不陷入这种庸俗的情趣生活中!

老师,之前电脑中病毒了,用不了,所以迟了几天才交……。

小王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所以要去想想原因是什么。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小王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似乎觉得这本书和别的童话差不多,只是很有趣。但是,读着读着,我就渐渐的被这本书所吸引了。不仅喜欢上了这本书中带着淡淡忧伤的文笔,还开始思考起这本书里面那些看似是童话,但却蕴含着深刻哲理。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作者称他为小王子。他生活在一个比房子稍大一点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只有他一个人,和一朵玫瑰花,还有几座火山。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很仔细地清理这个星球,并且陪玫瑰花聊天,小心翼翼地照顾她。终于有一天,他想离开这个星球,去别的星球看看。

小王子一共去了6个星球,当小王子一一拜访这些星球后,他照着那个地理学家的建议,来到了地球。他在地球上遇到了许多事情,他驯养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教了小王子许多道理。最后,他遇见了书中的另一个主人公——一个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面修飞机的飞行员。小王子也带给了那个飞行员许多关于生活的思考。最终,他们分开了,因为小王子开始想念起了他拥有的那朵玫瑰花,和他的星球。当看到小王子和飞行员分离的那一篇文章时,我也同样依依不舍,不舍得这个明白世间真理的小王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小王子。

一颗小小的星球,一株红红的玫瑰,一个孤独的背影。

《小王子》是安东尼先生的著作。全文以孩子的视角讲述了生命、生活、友情、爱情、死亡等方面,不仅有趣,还向我们展示了成年人的世界。一个个情节代表着一个个成年人,他们自私、虚荣、为自己的错误寻找借口,让我们在读书的同时懂得做人的道理。

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王子和国王在一起的片段:小王子来到了325号星球,在这里他遇见了一位国王,他穿着长袍,坐在宝座上,看起来非常威严。可小王子不知道的是,在这个国王的眼里,世界很简单,所有人都是他的臣民,实际上却只有小王子和一只老耗子。

小王子从头到尾都是天真可爱的,我最喜欢里面的一段话是:假如你对大人们说“我看见一幢美丽的房子,是用玫瑰色的砖块砌成的,窗口盛开着天葵,屋顶上还有鸽子在垒窝呢!”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出这种房子有多好。你只能这样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那么,他们就会惊声尖叫起来:“噢,是真的吗!那会是多么漂亮的房子呀!”大人们似乎总是觉得利益最重要。

我的感悟是:不要因为外在的因素,而把自己真正喜爱的、想要去做的给抛开了,那样不仅会一事无成,还会让生活变得没有意义。

前几个月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名著,是法国的著名小说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怕《小王子》。

在这本书里可以让我们体会到什么是真情!真情可以表达自己的内心和你的心灵语言。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有着一朵娇气的花儿,时时刻刻都要呵护它它却还要跟小王子发脾气,因为小王子当时不知道真情是什么意思而赌气离开。在旅游各国时他见到了一只小狐狸,小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这朵花虽然娇气,但是对他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需要去爱它去关心它呵护它!在别的星球上,哪怕再有钱再有权也是孤独的。

这说明了:为别人做事快乐的,你在付出的同时你也在得到,有朋友的人就不会孤独无趣了。

总会有那么几本书,与人的心境或经历相契合,让人记起一些往事并产生共鸣,或潸然落泪,或扬起嘴角。记忆中,也曾有那么一本书,让我有相同的感受,似心跳伴随着脉搏,频率一致的节奏。虽然它没有多余的文字,也没有用上缤纷、浓烈的色彩,只是黑白;虽然它并不算最精彩,甚至其中的一切内容都淡淡的,却安静、可爱,仿佛儿时午睡中做过的一个柔光依稀的梦,它真的好像一种梦境,零碎的画面、声的场景,但令人怀念,深深着迷。那就是我喜欢的,几米的绘本——《森林里的秘密》。

森林里藏着什么?心底那些轻而又轻的快乐和忧伤?我在森林里,藏了许多许多秘密。有些秘密,我也记不得了?当我再次翻开绘本,我又好似回到了从前,第一次打开它时的情形,我看到我迷失的梦,在那小小森林,在那黑暗中微微闪着光。

还记得其中描绘的画面,细笔勾勒的图画,像是出于纯真孩子的笔体:森林里,有毛毛兔,有树木,有浮动在背景的洁白纱帘,有月光散发的微白色亮光,有闪烁着光芒的、曾经的秘密。

很喜欢这样简单的画风,喜欢里面美丽的森林。那样的风景只存在于我的脑海,我的梦中,而正因为如此,它又显得愈加美丽。在那里,有着小矮人的红色小屋,有着迷路的公主,有着五色的彩蝶,有着通往幽深古堡的羊肠小道,还有在森林里上演的那一幕幕快乐的故事。我总想着有这样一个森林,想着这个世界里从未存在的另一处世界。在那里,没有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也没有人与大自然不和谐的相处。可以在清晨微笑面对每个人,然后采一把无名的沾着晨露的小花,插在木窗上的玻璃杯中。可以与伙伴无忧无虑地奔跑,爬上树梢,搭建小巢,与鸟儿作伴,歌声清脆。可以在暖洋洋的午后,穿过溪水的“欢歌”,到兔子先生的家,喝一杯下午茶。让万物回归最原始的模样,让阳光覆盖这一刻宁静的我,这样,就已足够幸福。

突然,我想开始另一个梦,我喜欢,是迷失在森林的孩子,飞行在柔光依稀的梦里。

仿佛,世界都飘了起来。

夜深了。当我合上《小王子》时,也合上了眼睛,回忆着这本书。

正如书中所说,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像水一样纯洁,清澈着我们的心灵,使人安宁并心生暖意。但是,这本书的真谛到底是什么呢?我思索着。

狐狸说得没错,只有用心才能看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建立起来的情谊,才是最最真实,不可磨灭的。

用心灵洞察一切,就能发现事情的本质。在生活中,当我们用心灵去感受,就会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

从前,我以为妈妈对我的爱是微不足道、理所当然的。但是,读了《小王子》以后,我才明白,母亲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她完全可以自己打着伞来找我。正是因为母亲爱我,她为她的爱负责,所以,她才会不顾一切地为我送去一股暖流,心甘情愿自己淋雨。而爸爸,也是因为他认为我违反了“孝”这个字,恨铁不成钢,才下狠心打我的。许多孩子也和我一样,认为父母娇惯着自己便是爱,打骂自己便是恨,其实则不然。无论是惯是打都是父母对你的爱,只是形式不同罢了。当我们用心灵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的时候,你还会对他们为你付出的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毋庸置疑,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好比《小王子》这本书对人心是有益处的一样。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爱负责任。

朋友,学会用心灵洞察事物的本质吧,这是狐狸留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小王子》这本书留给我们的启示。

很久之前就知道有《小王子》一书,本以为只是一本很时髦的畅销书,文化快餐一类的读物,不曾想一读之后,竟使人感觉心旷神怡,仿佛洞悉了世间万物一般。

作者是一位法国飞行员战士,从他短暂的生命历程里可以看出,他是一位热爱生活、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的人儿。故事的开篇叙说作者幼时是一个爱幻想、爱自然、爱画画的顽童,本来是有着极好绘画天赋的,但因为大人们的轻视而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爱好,转而去学习“大人们”所重视的东西。后来作者成为了一名飞行员,驾驶飞机遇到故障迫降在沙漠中,偶遇到“小王子”——一个略带忧郁、伤感而又敏感的,来自外太空的“小王子”,听他讲述着“小王子”的欢乐与忧伤。

小王子独自生活在一个星球上,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日出日落。他清理小星球上的青苔,疏理小星球上的火山,并与一朵花儿成为最好的朋友。后来小王子去拜访和他一样——独自一个人生活在另一座星球上的“孤独”人儿:一个人的国王,一个人的商人,一个人的地理学家,一个人的点灯人。一个人的生活总是单调的,而这些“大人们”都热衷于自己的追求,尽管无人喝彩,尽管无人瞩目。

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这个宇宙中最复杂的星球上。他轻信了毒蛇的谎言,他和狐狸成为了朋友。当他看到了有五千株玫瑰花的花园时,他想念他的花儿朋友,于是他想回去。他轻信毒蛇的话,被它咬伤一口倒下了。也许,小王子真的'回到了自己最喜爱的星球去了。

读完《小王子》,让我想起《天空之城》,一部很好的动画片。比人类科技文明不知高出多少的天空之城,最终也丢掉了包袱,只携带草木虫鱼飘然而去。

我想,我们是时候要反省自身了!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就是要写下来我的感谢感悟和答复。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小说中主人公福贵的父母,儿子有庆,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孙子苦根相继离开人世。最后福贵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共度余生,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你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地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但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并没有因为这些不幸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令我最钦佩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令人心痛的是这已经是当代人们生活中很真实的写照了,比如高考生高考完后因为考试失败跳楼自杀,有的人为爱寻死……如果他们能像福贵这样的坚强,也许就不会酿成这么多的悲剧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金钱,地位,权利,甚至不是为爱情,亲情而活,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

活着就应该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也是一门艺术。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讲述了一个人在漫长的时光中,如何挣扎地、拼尽全力地活着。

故事以大时代为背景,主人公福贵出生地主家庭,年少时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中所有的产业。

此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等陆续爆发,福贵和妻子家珍就这样在时代的裹挟下,身不由己地活着。苦难、鲜血、死亡,仿佛无穷无尽,悲剧一桩桩一件件上演。生命的黄昏,一切过往的人都已不在了,只剩下老了的福贵伴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着往昔。

作家余华用他平实而浑厚的笔调,以一个人浓缩整个时代,带着我们洞穿时间、活着、死亡与生命的意义。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时间更残酷的了,它公正,公正到冷血。它从不为任何人停留,它总是在你猝不及防间拿走你生命中的许多东西。同千万年如斯不变却冲刷毁灭埋藏一切的时间相比,人真的很渺小。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无论是出生,还是死去,我们都是同样地毫无还手之力。

也许我们都曾有意无意地思索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不辜负父母,为了不辜负爱人,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为了被社会承认……我们可以有千百种答案,但最终极的答案只有一种:为了不辜负自己,为了不辜负这仅有一次的生命。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同死去相比,活着是更不容易的一件事。一个人在某一个特殊的时刻,也许应当怀有死去的勇气,比如为着心里某些更可贵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生命不珍贵,比起死,我们更该有活着的勇气。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我生命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在意别人的感受。因为内心莫名而来的自卑,因为迫切的对安全感的渴求,因为害怕被孤立,我总是习惯了妥协,习惯了讨好别人,习惯了委屈自己。后来我渐渐懂得,每个生命其实都是一个独立的星球,哪怕彼此挨得再近,也依然是两个个体。你的悲伤也好,快乐也好,能真正体味到的只有自己。也许成长的意义,就是一个渐渐走向孤独的过程,你会慢慢了解到,每天发生在我们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

生命就是那样一辆呼啸而过的列车,而你是唯一掌舵的人,别的人偶尔搭乘上这列车,却终会在某一站离开,都是过客。

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懂为什么书名会叫做《活着》,慢慢的深入看下去才知道,因为福贵的一家老小,随着时间随着各种原因相继的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只被他命名为福贵的老牛,他俩也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福贵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忐忑的,更是觉得很苍凉。忐忑,是因为看着福贵一家人的离世,一个接着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看到哪里,他的家人又会离开;苍凉是因为,看着在这世界就只剩下福贵一人,年迈的他尽显孤独。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们看到活的人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有的人会像福贵一样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的待人待事,又或许我也是这样的,小心翼翼,可是尽管有再多的小心翼翼,也藏不住内心冲劲儿,面对自己害怕的事情,没做过的事情,告诉自己,别怕,试试看,大不了重新来过,没什么的。

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保夕的日子,你还会感到生活不易甚至徒生感叹吗?那曾经的不如意,恐怕就变成了一个个的美好回忆了。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就应该选择努力,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坚信,活着才有一切,才有希望。

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以往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日我却爱不释手,更期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草房子》。

这本书刚买来的时候,我翻开一看,就觉得很好看,渐渐地,渐渐地就看得入迷了。我觉得秃鹤能够不用把自已的头看得那么重要,桑桑也太调皮了,如果他不拿蚊帐做渔网,他也不会被叮得满是蚊子包,我们应当向纸月学习,学习她的谦虚,因为她学习十分好,但她从来不和别人比,而是觉得大家都一样,学生的学习好,本来就是应当的。我觉得我学习有点不好,也有一点调皮和粗心,还有一点骄傲,我必须要向纸月学习,改正这些缺点。

这本书我还没看完第二遍,等我做完作业再继续看这本我没看完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叙述风格浅易而又深刻之皆趣而难重,自始至终洋溢着一种淳朴人的美感,荡漾着一种悲悯的情怀。这种情怀在人与人的关系日趋疏远了,情感白迫淡漠的当今丗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作者以优美的文笔,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撼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带着感动我再次进入那间草房子……桑桑的同学纸月,一个即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子,她从小失去双亲,由外婆照顾,经常受人欺负。可能是因为失去双亲而让她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她的胆子极小,小得让人怜爱,让人感叹,让人不禁为她流泪。镇上的漂亮姑娘白雀,一个又漂亮又让人觉得很无奈的姑娘,她的美丽是来自一张干净的脸与一颗圣洁的心,纯纯的感觉。

但她又无法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面对她所能面对的。两个姑娘儿,让我流泪了。同样是姑娘儿,虽然弱小,但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展望自己的人生,而我也需面对,面对学习的压力,面对生理的发育,面对心灵的成长,面对眼前的一切。

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一开始小女巫想去布劳克山跳舞,可是他的年龄太小了,不给去,他想去就偷偷的去了,结果一高兴跑到雷雨女巫那去了,结果被他发现,他到最高首领哪儿去说小女巫的罪状,他们都要求最高首领惩罚小女巫,最高首领的惩罚是把他的扫帚烧了让他走回去,他走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他准备明天早上去买扫帚的,第二天它步行去了买扫帚还买了打火机,他坐着扫帚飞了回去,大家惊人的看着他,他在一路上飞的很快,扫帚不听他的命令还是被他屈服了,以后小女巫不是学习六小时而是七小时,他还帮助了老太太度过了冬天,因为她对守林人施了魔法,然他帮小女巫自己砍柴,从此以后守林人再也不敢阻止老婆婆砍柴了。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做女巫真惨,做了好事就说是坏女巫,做了坏事就是好女巫,为什么女巫做了坏事还算是好女巫呢?做了好事又成了坏女巫呢?真搞不懂,要是我是小女巫我还是男人作风不跳舞就和乌鸦在家里玩,就玩赛尔号,用魔法升到一百级,去打爆谱尼封印,先交乌鸦下围棋,在跟家里的乌鸦下围棋,然后让乌鸦赢几盘。我觉得小女巫是做事坚持真理的一个女巫,他没有被大女巫说做坏事的女巫是好女巫迷惑住,还是一直很认真的学习魔法,只做还是不做坏事,他又是怎么超过大女巫的呢因为他把魔法书里的知识背了一遍?所以才超过其他女巫的。

我们的学习态度和小女巫如果一样也会超过比你强的人让他们听你的,小女巫就是这样超过其他女巫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这一阵子我读了许多的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80天环游地球记》、《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等等……但其中令我感受着最深的还是《女巫》。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在一家旅馆里碰上了全挪威的女巫开大会,被女巫大王发现并变成了老鼠。但是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后来,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决定自己制作变鼠药,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这本书后,我仍然在细细回味其中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那位小男孩乐观的心情令我敬佩。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但他没有哭,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勇敢的面对这一切,并最终凭借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现在还有多少人有这种品质呢?现在的人只要遭遇一丁点挫折或失败,就会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这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绝不能这样,要勇敢面对它。

在生活中,困难就像是故事中的女巫一样,如果对他置之不理,他便会妨碍你,但如果我们勇敢地用智慧与它“抗衡”,便能够“消灭它”,排除他对你的干扰。

从书中,我明白了:不管你现在的处境如何,都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胜利。只要有爱、勇气、及自信心,即使我真的只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会消灭全世界最强的女巫,获得成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

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

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

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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