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专业18篇)

时间:2023-11-06 16:46:26 作者:FS文字使者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专业18篇)

读后感的写作可以通过记录关键点、思考问题、发表评论等方式来展开。为了方便大家写作,小编整理了一些读后感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

在这几个星期下,我完成了《昆虫记》的阅读。法布尔的笔下,那些昆虫栩栩如生,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书页间跳动。

昆虫,从书生不练劳作,直到衰老死去都一记录,昆虫的一生都在这本书中呈现。这虽然都是平凡的'文字,但是这无不体现出昆虫生活的乐趣,幽默的语言将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法布尔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放大镜的昆虫世界。与他们嬉戏,看他们为了求生做出各种举动,突然如梦初醒,眼前的昆虫世界不见了,只留下了一本写满文字的书。

可能本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在他刚刚出生时,一只蚂蚁都可以置它于死地;蜘蛛为什么会有如此高超的结网技术,殊不知这是它生来就有的一种技能。如此丰富的故事情节,如此高潮的写作手法,正是这种《昆虫记》,为我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让我去了解它们。

法布尔写这本《昆虫记》一定花了不少心血吧。当然,那些昆虫绝对不会自愿的让法布尔去观察与记录的,他们渴望自由,所以法布尔不得不去捉捕他们。他曾经为了自己的观察杀死了两只无辜的小鸟儿,又因此遭到了家人的谴责。对此法国人感到深深的自责,他表示他对不起这两只小鸟。随后他便有一段文字中写道,你们是将昆虫开膛破肚,而我却是活着研究它们。

寄生虫在人们看来绝对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发布而却依然的去研究它。人们认为他们非常懒惰,靠别人而不劳而获,但是法布尔却认为这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捕猎的本能。所以不管它们做了什么,他依然乐意去研究。

读完这本《昆虫记》,我心中真的感慨万千。

西游记主要情节

唐僧师徒四人为取真经,行至白骨岭前。在白骨岭白骨洞内,住着一个凶残、狡猾,善于伪装的尸魔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先后变幻为上山送斋的村姑、朝山进香的老妪和老翁,全被孙悟空识破。唐僧却不辨人妖,反而责怪孙悟空恣意行凶,连伤母女两命,违反戒律。白骨精心有不甘,又第三次变成老丈又被孙悟空识破。唐僧盛怒之下写下贬书,将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

2、车迟国斗法。

唐僧在车迟国要趋朝换文西行,国师不许。国王命唐僧和国师赌祈雨。唐僧祈雨即来。羊力又要与唐僧赌赛隔板猜物,仍然失败。又和唐僧比高台坐禅,被悟空捉弄而失败。最后,虎力大仙与悟空赌利刀砍头,羊力大仙赌剖腹剜心,鹿力大仙赤身下油锅,但都被悟空所破,三国师都死于非命,现出原形。

3、女儿国遇难。

唐僧师徒来到西梁女国,八戒误食子母河的水而怀孕,为救师弟,悟空与掌握去胎井水的.鞋子精展开斗争。而西梁女王又看中了唐僧,要以身相许,让出王位,唐僧师徒无可奈何。

悟空设计逃出西梁女国,琵琶洞的蝎子女妖,又乘机抢去唐僧,女王为救唐僧被蝎子精毁容。悟空、八戒、沙僧与蝎子精展开殊死搏斗,沙僧以水克火击败蝎子精,救出唐僧,悟空用法使女王恢复青春的容貌。

4、真假美猴王。

唐僧因悟空又打死拦路强盗,再次把他撵走。悟空恐小猴们嘲笑,便去观音那了。六耳猕猴精趁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唐僧,抢走行李关文,又把小妖变作唐僧、八戒、沙僧模样,欲上西天骗取真经。沙僧去求观音菩萨,于是悟空跟沙僧回去验真。谁知真假悟空实在难辨:同到观音处,无果;到玉帝那,照妖镜也不起作用;返回地面,师父难见分晓;到森罗殿,地藏怕惹是非;直到雷音寺如来佛处,佛祖才使假悟空现出原形。悟空气愤不过,将其打死。悟空也回到唐僧身边。

5、智取红孩儿。

师徒四人取经过上进过一座山时,唐僧听到有小孩在喊救命。派大徒弟孙悟空去前面看看。悟空到哪里一看就知道小孩是妖怪变的,回来后骗师傅声音是从反方向的,不过走了一会还是碰上了,唐僧不听悟空劝收留了红孩儿,所以才被红孩儿使技抓去,悟空马上从当地打听到红孩儿原来是牛魔王的儿子。最后还要观音帮忙救出。

6、三调芭蕉扇。

7、平顶山斗金银角大王。

来到平顶山,山神向悟空报信:莲花洞内有两个魔头想吃唐僧肉。悟空派八戒打。

探。八戒碰上银角大王被擒。银角大王变为受伤老道让悟空背,将悟空压在山下,将唐僧、沙僧及白龙马抓回洞府,又派手下小妖取出紫金葫芦、羊脂玉净瓶去捉拿孙悟空。悟空被山神救出后变成道士模样,骗小妖的紫金葫芦和羊脂玉净瓶。小妖拿回假葫芦,金银角大王知上当,差小妖请老母吃唐僧肉,顺便拿回老母的幌金绳。悟空得知截杀老妖婆,夺幌金绳,变成老妖婆来到莲花洞,被两魔头识破。恶战后,悟空用紫金葫芦装了银角大王,又用羊脂玉净瓶装进了金角大王,将他们送还给了太上老君,救出唐僧等,继续西行。

8、乌鸡国降狮子精。

唐僧师徒投宿禅寺,夜半时分,唐僧恍惚入梦:只见芭蕉树下一口古井,青烟中一位已故的国王时隐时现,向唐僧诉说了被妖道推落井中的往事,恳请为他复仇。孙悟空半夜还叫上猪八戒一起到唐僧入梦时梦到的古井吧真的乌鸡国救出来,救出来后孙悟空又上天从太上老君拿了一颗仙丹把国王救活。最后孙悟空把妖道降服。

9、敌毒山降蝎子精。

当年在灵山听如来佛祖讲经,如来见她不合掌就推了一把,她就转过钩子把如来佛祖的左手中拇指扎了一下,如来疼痛难忍,即令金刚擒拿。蝎子精却在距西梁国不远的琵琶洞。当唐僧师徒路经西梁国时,趁西游记主要情节1机用法术卷走唐僧,百般诱惑,欲成夫妻美事。使用一柄三股钢叉,武艺高强。战斗时多手多脚,鼻中喷火,口中吐烟,十分厉害。又用倒马毒桩打败孙悟空、不知是甚兵器伤猪八戒。最后,孙悟空上天从光明宫搬来昴日星官,星官等孙悟空诱出妖精,变成六七尺高的双冠子大公鸡,两声啼鸣使妖怪现出原形,死于山前。

10、盘丝洞消灭蜘蛛精。

唐僧独自化斋,错入七个蜘蛛精洞中,被蛛丝缠住。悟空去救援,见蛛女们去濯垢泉洗澡,不便下手打斗,作法取走蛛女纱衣。八戒闻讯,赶至泉中,与蛛女们水中战斗,不料也被蛛女用丝缠住。蛛女们明小妖抗抬唐僧,到黄花观师兄家去蒸食。悟空等打死小妖,救下师父。师徒们前行,来到黄花观。观主正是蛛女们的道兄多目怪。他用毒茶加害唐僧师徒,被悟空识破。打斗中,多目怪施放金光,罩住悟空。悟空变作穿山甲,才得遁去。后受观音指点,悟空去紫云山千花洞,请来黎山老母,才收伏多目怪――蜈蚣精及众蛛女。

海蒂主要情节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例如《西游记》、《格林童话》、《窗边的小豆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等等。但最有趣的还得数《海蒂》这本书了。

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海蒂出生在风光旖旎的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可怜的小海蒂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只好由阿姨带到了五岁。但是后来阿姨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了爷爷家去。而这个爷爷性格比较特殊,不过自从小海蒂的到来带给了他很多欢声笑语,同时爷爷冷冷的性格被小海蒂温暖的心融化了。在爷爷家度过的期间,海蒂每天都和彼得一起上山放羊。还认识了一位令人怜悯的瞎奶奶,在爷爷和瞎奶奶的关爱下,小海蒂成长着。小海蒂曾经还去过法兰克福的赛曼曼先生家里,在那里,小海蒂和一个瘫痪的小女孩克拉拉成为了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作者细致的笔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高山牧场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让我最感动的则是小海蒂为了使克拉拉的病情有好转,特意把她接到高山牧场上来,因为那儿的空气有助于克拉拉恢复,可见得她们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情谊呀!通过一段时间的疗养,克拉拉渐渐的改掉了不爱吃饭的坏习惯。

更重要的是小海蒂那直爽的性格就像时间似的催促着我快点改掉扭扭捏捏的坏性格。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常常抚摸着她的“小熊”和“天鹅”,羊儿们都很喜欢海蒂,一见到她就会摇摇摆摆欢快地涌来。

最后听完这个让人陶醉在其中的书,脑海里还存在着那朴实的风土名情,还有此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管是什么,东西也好,人也好,都要有一颗尊重和爱护的心,因为只有尊重别人了,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每个人的生活都如一颗种子,关键在于你自己怎么去种。小海蒂对生活就是抱着热爱去面对。还有许许多多的趣味,看了之后,书中的小海蒂会告诉你。

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多数人对蜘蛛没有什么好印象,当见到蜘蛛时恨不得冲上去踩死,可能是因为它丑陋凶恶的外表。

蜘蛛有两个毒牙,一个啤酒肚,还有八条毛茸茸的腿。蜘蛛是一种非常谨慎的动物,当你在它洞穴面前放食物时,它并不会马上冲出来吃,它会过一会才小心翼翼的爬出地穴,当它发现危险的时候它会迅速冲回自己的地穴。在蜘蛛的世界里弱肉强食的规则并不罕见,假如两只公的蜘蛛在争斗,胜利的一方会把输掉的一方的脑袋刨开,变成它口中的美食。有些蜘蛛的毒非常厉害,比如塔兰图拉毒蛛,人送外号“麻醉师”,假如一只鸟被这种蜘蛛咬伤了腿,一开始它受伤的腿就无法移动,十二个小时后鸟就会死亡看到这你也许会认为蜘蛛丝冷血可怕的动物,不过你错了,狼蛛就是一个宁愿牺牲自己保护卵囊的伟大母亲。

还有一种我们常见的蜘蛛,园蛛。园蛛织的网,是最漂亮的,同时也是它获取食物的途径。园蛛属于节肢动物,园蛛它的吐丝器在它的后退之间,所以它的后腿比其他腿都要长,呈圆弧形分开。就这点来说园蛛应该感谢上帝给了它这么完美的身体结构。假如今天你看到园蛛的网断了,第二天你就会发现新的网,由此得知,它是一种很坚持的动物。

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着作——《昆虫记》。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了《昆虫记》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在认真的观察昆虫,编写《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灯下。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的《昆虫记》使我辗转反侧,难以成眠。这本书详细介绍了昆虫的行踪、特点,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喜爱昆虫的同学们,还等什么呢?快阅读它,走进昆虫的世界!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时,页面那里写着那句,“影响孩子一生的经典丛书陪伴孩子成长的朋友”我这就把这位知心的“朋友”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这本书是说昆虫的,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螳螂》这篇感到害怕,你们别看螳螂那貌似真诚的样子其实都是骗人的,它有一个称号叫“丛林杀手”,昆虫中谁要是没反应过来就成了螳螂的食物了,无论是什么虫都无法逃脱螳螂的“火眼金睛”,最是可怕的是,它还会吃了同伴,连兄弟姐妹也不放过,听说雌螳螂还会吃自己的丈夫呢。

最后,我想说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

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集昆虫学和文学禀赋于一身,熔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在暑假里,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深深地被书吸引住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屎壳郎如何滚屎球,了解了蝉的习性,蟋蟀是如何捕食的,松毛虫的“家”在哪儿,蜘蛛常见的种类还有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孔雀蛾这里介绍了几十种昆虫,每一篇都是那么精彩。

这个暑假我把《昆虫记》这一本书看完了,里面讲的是昆虫王国的各个种类、趣事。法布尔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细致的了解昆虫。法布尔为我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记得一个可怕的故事,里面一个个对人类好和不好的小昆虫,只要有人伤害小昆虫,小昆虫就和人类大战一场。不要瞧不起昆虫弱小,其中条纹蜘蛛能把一个成年人弄死。昆虫是强大的,力量是无比的,每只昆虫有自己的长处和自己的短处要要取长补短,才会让自己更强大。

真想不到,昆虫的世界是如此丰富。昆虫,如此微小的生命也能这样精彩。我们应该保护昆虫,爱护大自然,多读名著,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

名著看的是一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很多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

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西游记主要情节

1、大闹天宫:孙悟空偷吃了蟠桃,搅了蟠桃宴,盗食金丹逃离天宫。玉帝派兵将捉拿猴王,不得。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被太上老君暗算收进炼丹炉里,反而炼成了火眼金睛,更加神力无比,把天宫打得稀里糊涂,吓得玉帝狼狈逃跑。终被如来擒拿压在五行山下。

2、大闹黑风山:唐僧袈裟为熊妖黑风偷走,悟空前往黑风山索回,打死黑风朋友白衣秀士蛇怪,并与黑风相斗,黑风逃回洞内。第二天,悟空变为老住持前往黑风山,被黑风识破,只好请来观音,设计让黑风服下悟空变的仙丹,使熊怪痛不可忍,悟空取回袈裟。

3、大战流沙河:流沙河中妖怪径抢唐僧,八戒悟空去战,妖怪钻入水中,不肯上岸。悟空去见观音,观音让木叉与悟空同去。木叉叫出妖怪悟净。悟净以颈下骷髅结成法船,渡唐僧过河。

4、智取红孩儿: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七岁顽童并施计抓走了唐僧。为了救师父孙悟空设谋“认亲”、向四海龙王借水、叫八戒请菩萨、变成红孩儿父亲牛魔王等均未如愿,最后借助观音菩萨的帮助才制服了红孩儿,救出唐僧。

5、女儿国遇难:在西梁女儿国,女王欲逼唐僧为夫。唐僧被蝎子精捉走,悟空三兄弟大战妖精,败下阵来。只好求助观音,请来星官。悟空、八戒再次引出蝎子精,星官现公鸡原形啼叫,妖精露出原形,蝎子精死,救出了师父。

6、三打白骨精:唐僧师徒途经白虎岭,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以长生不老,又惧怕孙悟空。于是变成送斋饭的村姑,被孙悟空识破并打倒。然后变成寻找女儿的老妇,又被孙悟空识破并打倒。最后变成寻找女儿和妻子的老头,再次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并打死。白骨精现出原形。

7、真假美猴王:路过西梁国,悟空因打死盗贼,被师父赶走,上观音处告状。六耳猕猴精趁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了唐僧,抢走行李关文,欲上西天骗取真经。真假悟空大战,惊动观音,观音念咒分不清,玉帝用照妖镜不能辨,唐僧念咒不能分,地藏王身边兽能辨不愿说。直到雷音寺,佛祖才使假悟空现出原形。

8、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途经火焰山,被大火阻住,孙悟空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公主因红孩儿被孙悟空降伏,将孙悟空扇出五万里之外,孙悟空变成虫子进入她的腹内借到假扇;孙悟空又变成牛魔王借得真扇,却别牛魔王变成猪八戒骗回;最后在众神的帮助下,孙悟空得到了芭蕉扇,师徒四人顺利通过火焰山。

9、车迟国斗法:妖怪虎、鹿、羊变的国师让车迟国王独尊道教,把众教徒驱服道家苦役。唐僧师徒西行到达车迟国,见五百佛教徒被道众暴力驱使,行者化为道徒,救众僧出苦难。并与国师比求雨,比坐禅,比隔板猜物,比赛砍头、剖腹剜心,比试下油锅,悟空破其计,三妖都死。、大闹五庄观:唐僧师徒五人来到五庄观,悟空在八戒怂恿下去偷人参果,与八戒、沙僧分食。被清风、明月二童子发现辱骂,悟空一怒下推了人参果树,观主将师徒众人囚禁。悟空只得四处寻访医树之方,最后观音菩萨的玉净瓶水救活果树,众人得以继续上路取经。

建议。石猴紧闭双眼,纵身跳进瀑布,他发现里面有石锅、石灶、石碗、石床、石凳等,是一个极佳的安身之地,众猴伏地拜石猴为王号称美猴王。

12、灵台山遇仙:猴王为求长生不老,在樵夫的指点下,到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找。

须菩提祖师学艺。祖师给他取名,姓孙,名悟空,把七十二变的口诀和。

筋斗云的口诀传授给了悟空。一日,悟空受众人挑挑唆,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洞。花果山水帘洞已被以混世魔王为首的妖魔霸占了。

悟空只几拳就把混世魔王打得动弹不得了,众猴们又重新回到了水帘洞。、收服猪八戒:唐僧、悟空离开观音寺,来到高老庄。高老太公的三女儿翠兰被妖精霸占。妖精姓猪,上无父母,下无兄弟,黑脸短毛,长嘴大耳,长得很丑,又特别贪吃。他本是天上的天篷元帅,因蟠桃会上调戏了嫦娥仙子而被贬到了人间。高老太公一心想赶走妖精,解救女儿。妖怪有九齿钉耙,还会三十六变,但他不是悟空的对手,终于被悟空带去在唐僧面前磕头喊师父,取法名悟能。唐僧又给他取了别名叫“八戒”。、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来到万寿山,山上有座五庄观,观里住着镇元大仙。镇元大仙带着几个徒弟到元始天尊处赴会,交代清风、明月两个徒弟用人参果招待唐僧。夜里,悟空和八戒偷了金击子,来到人参园内,偷摘了人参果。事情败露后,悟空又把人参果树连根拔起。镇元大仙不放过他们,两次把他们师徒抓回万寿山。最后是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把净瓶里的甘露水洒在人参果树上,让树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镇元大仙与他们师徒和好如初。、拜师取经:五百年后,唐太宗李世民派唐僧玄奘前往西天取经。唐僧在猎人伯钦的保护来到五行山,救出了孙悟空,收为徒弟,又绐他起了名字叫行者,孙悟空又称孙行者。悟空请唐僧上马,自己挑着行李在前面开路。观音菩萨变为老婆婆送唐僧锦衣、花帽,教唐僧念“紧箍咒”用来制服孙悟空。、大战二郎神:悟空因大闹蟠桃胜会和偷吃金丹,四大天王奉命围困花果山。观音菩萨保举玉皇大帝外甥——二郎神参与捉拿。二郎神本领高强,与悟空大战三百回合未分胜负。于是二人开始比试变化的本领,悟空多次变化都被二郎神识破。太上老君趁悟空不备,用金刚琢将悟空打晕,梅山六兄弟一拥而上,这才将悟空擒获。、八卦炉中逃大圣,五行山下定心猿:斩妖台上,玉帝要将悟空斩首,怎奈悟空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变得刀枪不入,天王下令用火烧雷劈,却还是无济于事。太上老君将悟空押至八卦炉中,想用三昧真火将悟空烧死,谁知,经过七七四十九天,悟空非但没有被烧死,反而炼成了火眼金睛!他冲出八卦炉,再次把整个天庭打搅得一塌糊涂。玉帝只好向如来佛祖求救。悟空向如来夸耀自己的筋斗云功夫。如来提出,只要悟空能翻出自己的手掌心,就叫玉帝将天宫让给悟空。孙悟空大喜过望,使出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却只跳到如来佛祖的手指处。悟空汗颜欲逃之夭夭,如来翻下手掌,施展法术,佛祖手掌变成五行山,悟空被压在山下500年。)。

西游记主要情节

行至车迟国。国王兴道灭佛,宠信三位道士——虎力大仙、鹿力大仙和羊力大仙,封他们为国师。僧人都被罚做苦工。悟空放走诸僧,打死道士、冒充三清(元始天尊灵宝道君太上老君)。悟空先后与三妖道斗法,比赛坐禅,隔板猜物,赌砍头,剖腹,下油锅,由于悟空使计,三大仙皆被诛灭,现出原形,国王才知道上当。

20通天河受阻。

唐僧师徒行至通天河,老鼋驮他们渡河,但因唐僧忘记向如来问他所托之事而将师徒四人和马匹抛在水中。诸阴魔兴风作雨欲夺经而未成功。此为第八十一难。

内容概括:《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成就最高的一部浪漫主义神魔古典章回体小说,共一百回,分为两大部分:第一至第十二回是全书的印子。其中前七回讲孙悟空的出身和大闹天宫等故事,为他的神通广大和后来随唐僧去西天取经提供背景材料;第八回至第十二回则介绍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唐僧,交代取经的缘由。第十三回至第一百回是故事的主体,写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和尚一起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了各路妖魔鬼怪,终于取得了真经。他们自己也修成了“正果”。

写作特色:《西游记》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一部神话小说,充满了浓郁、奇丽的浪漫主义色彩。它创造了一个光怪陆离、神奇瑰丽的魔幻世界。整部书无论是生动有趣的故事架构、曲折离奇的情节设计、丰富诡异的人物性格刻画,还是诙谐讽刺的艺术风格,以及明快、流畅、极富个性化的语言的运用,都体现出了作者吴承恩具有像他笔下的石猴一样“横空出世”的艺术想象力,显示出前所未有的艺术功力。

人物形象:

【孙悟空】他乐观,聪明,勇敢,顽皮,机灵,热爱自由,除恶务尽,充满了斗争精神。与如来打赌也反映了他自高自大和心高气傲的缺点。后来他参加了取经队伍,尽管头上戴着金箍,不能完全自由行动,但他的火眼金睛能够看透一切;手上的金箍棒威力无穷。他始终是战胜妖魔鬼怪的战斗动力,最后得到一个“斗战胜佛”的光荣称号。孙悟空的种种“神通”,正包含了古人对自身增长的幻想和对征服自然的自信。孙悟空是中国人心目中充满积极浪漫主义精神的英雄。

【猪八戒】猪八戒是小说主要人物之一,唐僧在高老庄所收的二徒弟。猪八戒是与孙悟空相映成趣的人物形象。他身上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同时也有很多引人发笑的东西。取经路上的脏活、累活如挑行李、背死尸、埋人头、扫垃圾等等,都是他来干。不过只要有机会他就偷懒睡大觉,与妖精们斗起来猪八戒也是十分勇敢的,但也有时会借口出恭(上厕所)逃避战斗。好吃贪睡,爱占便宜,嫉妒心理,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困难就打退堂鼓。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他憨厚淳朴,没有害人之心,并且坚持到最后的胜利,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唐僧的三徒弟。他十分勤劳,总是挑担,识水性,在流沙河被收服。武艺并不算高强,但也勇敢的打头阵。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一心一意保唐僧西行,谨守佛门戒律。

【唐僧】唐省市西天取经的主使者和领头人,是如来佛祖的第二个徒弟金蝉子投胎转世,作了状元陈光蕊之子,因父母遇难,自幼出家,法名玄奘。取经初始时由唐太宗赐号三藏法师,故亦称“唐三藏”,俗称唐僧。西天取经途中,历经种种磨难。终于修成正果,被封为旃檀功德佛。一方面,他心地善良,信仰坚定,明知到西天去必然会碰到许多艰难险阻,“吉凶难定”,但仍然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无论遇到多少困难,也不管外界有多少诱惑,他从来没有动摇过。但另一方面,唐僧又是个相当窝囊的人物。一碰到妖魔鬼怪,他总是一筹莫展,滚下马鞍,涕泪交流。一旦离开了徒弟,他连饭也吃不上。最糟糕的是他太糊涂太慈悲了。孙悟空主动除妖时,唐僧总是斥之为“无心向善”“有意作恶”“不知好歹”,甚至闭眼大念紧箍咒,是使孙悟空无法去战斗除妖,结果自己往往遭灾受罪。唐僧本来是西天取经的领导人,但小说中对他批评得很厉害。这就表明《西游记》并不是宣扬宗教,只不过是利用取经一事作为叙述故事的框架而已。

【神佛和魔怪】妖魔都是些凶狠狡猾的坏家伙,但各有特色。其中有些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人间的恶霸、强盗、军阀、土匪。天上的神和西天的佛当然也是幻想的产物。按作品的逻辑来说,应是正面形象,作家也曾一再渲染他们如何功德无量,法力无边;但对于这些神佛作者也往往有微妙的讽刺,写他们也有人间常见的弱点。如昏庸糊涂,外强中干、不负责任等,甚至还有腐败的倾向。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似乎看见小说的主人公这微笑中倒下。

《牛虻》讲述了主人公亚瑟从加入意大利党到走上成熟的革命道路以致最后牺牲的经过,这是一部以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为背景的著名小说。

小说中有两个情节深深打动了我:一是牛虻牺牲,二是牛虻在外流浪的经历。其中一段牛虻和他的战友琼玛的对话,牛虻告诉她自己在最初五年受到的残酷打击。他在小店里当伙计被印度水手打成瘸子;他扮成驼背,做马戏团的小丑,遭观众的睡骂;他做矿工的下人,忍受矿工的无息打骂......他经历的苦难,令身边的琼玛不忍听下去,禁不住问:你为什么不自杀呢?”

是啊,自杀可以逃离这水深水热的也切,但是牛虻,他选择了的道路是顽强地生存。记得不就看过一则新闻:一位高中生因受不了父母离异和学业的双重压力而走上绝路。高中生也有十七八岁吧,牛虻牛虻离家开始流浪也不过十九岁。但他们选择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挫折面前,站起来的是强者,倒下的是懦夫。

古往今来,多少名人成才的道路都是不一样的一帆风顺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打击下成为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奥斯特洛夫斯也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完成了惊世之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们要想在今后激烈的社会竞争上获得成功,又怎能不经历风雨呢?只要我们像牛虻那样挑战命运.自强不息的精神,总会有迎来彩虹的一天!

《名人传》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名人传》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名人传》,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罗曼·罗兰(1866~1944年)创作的人物传记作品,它包括《贝多芬传》(1903)、《米开朗琪罗传》(或译作米开朗基罗)(1906)、《托尔斯泰传》(1911)三部传记。被称为“三大英雄传记”,也称“巨人三传”。现已被选中为人教版八年级下册语文名著阅读。

《名人传》由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三个名人的传记组成,他们都是人类历史上极富天才而建功至伟的的人物,作者紧紧把握住这三位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坎坷、困顿的人生征途上历尽苦难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凸现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从而谱写了一阙“英雄交响曲”。

此传记里的三人,一个是德国的音乐家贝多芬,一个是意大利的雕塑家、画家、诗人米开朗基罗,另一个是俄国作家、思想家、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虽然各自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他们或有病痛的折磨,或有遭遇的悲惨,或有内心的慌感矛盾,或三者交叠加于一身,深重的苦恼,几乎窒息了呼吸,毁灭了理智。他们之所以能坚持自己艰苦的历程,全靠他们对人类的爱,对人们的信心。贝多芬供大家享乐的音乐,是他用痛苦换来的欢乐。米开朗基罗给后世的不朽杰作,是他一生血泪的凝聚。托尔斯泰在他的小说里,描述了万千生灵的渺小与伟大,描述了他们的痛苦和痛苦中得到的和谐,借以传播爱的种子传达自己的信仰:“一切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上帝生存的人”;“当一切人都实现了幸福的时候,尘世才能有幸福存在。”

罗曼·罗兰,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写的《名人传》中有三个人物:德国作曲家贝多芬,意大利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他们虽经历磨难但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伟人。书中的故事情节让我感触甚深——只有拼出来的美丽,没有等出来的辉煌,人生就是要拼搏才会有火花溅落。

蝴蝶经历破茧的磨练,才能飞上广阔的天空;鲤鱼因经历跳跃龙门的艰难,才有了化龙的蜕变……自然界如此,人生亦是如此,我们只有拼搏才可以使自己的生命更加辉煌。

姚明以高超的体育技能,让强手如云的美国人所折服。在运动生涯中,他也曾被人嘲笑,也曾被别的选手盖帽。可他没有因此而倒下,反而愈挫愈勇,并在nba的球场上证明了自己。

每一个人在入职培训的时候,培训专员都会讲到公司给每一位员工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只要你肯坚持不懈的努力拼搏,机会终将垂青于你。公司有不胜枚举的一线员工坐上了基层管理者,有的还成了中层管理者。他们的成功无一不是用汗水拼搏出来的辉煌。

许多人曾因失意而辗反侧,为失败而偷偷哭泣,也为挫折而徘徊不前,这些都是不能承受挫折的表现。成功的道路并不平坦,需要我们不仅要有拼搏的准备,还要有坚持不懈的恒心,但生活中有些人却缺乏坚持。如:我国古代南梁的范淹,早年就有“江南才子”的美誉,但他却没有继续努力,反而沾沾自喜,结果落得个“一事无成,江郎才尽”。万丈高楼平地起,我们只有一步一个脚印地努力奋斗,坚持不懈,抓住机遇,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目睹太阳的升起与坠落,鲜花的绽放与枯萎,生命的降临与结束。我想,人生路上如果没有拼搏,就像战场上没有硝烟一样,平淡无奇。我想,我此时也在慢慢改变自己,在人生的征途上慢慢前行,也注定要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去克服面前的艰难险阻,用汗水去拼出自己的未来。

不过,拼出来的美丽终究是最绚烂的。

《名人传》分为三章,分别为《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这三位都是闻名世界的大师。他们分别是音乐家、美术家、文学家。他们在性格方面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他们的经历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曾经受过很多磨难,甚至有过精神危机,然而他们都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和命运作斗争。他们都热爱自己的工作,都有着坚强的意志。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贝多芬。他坚强而纯粹,被作者排在这英雄队伍的首席。贝多芬从小就被父亲逼着学音乐,学不好还要挨打,缺少家庭温暖,成年后耳聋,而且爱情经常与他擦肩而过。他结识了歌德,然而又不能忍受歌德在皇室面前肃立弓腰脱帽。他为侄子操碎了心,然而他的侄子却出入赌场,欠下一屁股债。在一八二六年至一八二七年之间,他患上了胸膜炎,然而他却还为侄子的前程四处奔走。接着他病倒了,让侄子去叫医生,然而这个麻木不仁的家伙竟忘了自己的使命,直到两天后才想起。医生来得太迟,而且治疗有误。在一八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他去世了,在去世时没有一个亲人在场。贝多芬的一生是苦难的,然而他自己并没有放弃生活的信心,还写了不少歌颂欢乐的乐曲。他身患耳聋却从未放弃音乐。他创作了无数首乐曲,他的"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激励了无数人,他的一生就是一部和命运作斗争的历史。

我非常崇拜贝多芬。普通人丢失了听力是丢失了生活的一部分,音乐家丢失了听力是丢失了生活的全部。我在学钢琴。我在家里弹钢琴觉得枯燥,不想练下去时,我就想起了贝多芬。他虽然耳聋,但是一直走在音乐这条自己热爱的道路上。而我身体健全却因为枯燥而想放弃。想起这些,我就又鼓起了信心,继续练下去。我听了贝多芬的很多首曲子,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命运交响曲。这首曲子激昂雄壮,表现出贝多芬内心世界中的复杂斗争。这首曲子能让陷在低谷人们能够重新找回信心,继续走下去。我听了这首曲子后,感觉这首曲子不愧为传世之作,就是和一般的曲子不同,听了之后仿佛浑身有劲。

我们应该学习《名人传》中名人们的精神。愿《名人传》能够激励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找到生活的前进方向。

阅读了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深有感触。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

《名人传》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了伟人。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名人传》非常好的应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对于常做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对于完美的邂逅,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河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痛苦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又何尝不是呢?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留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是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伟大的心魄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历史。

《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难,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奋斗努力;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怎样成为一名成功的人,这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是的,谁不想成为一位成功的人呢?可是要成为一名成功的人,并不是那么容易。那么,究竟怎样才能成为成功的人,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吧!

《名人传》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代表作,又称《巨人三转》,它包括《贝多芬传》《米开朗基传》和《托尔斯泰传》这三部英雄传集。他们来自不同国家,从事不同事业,而且地位不同,但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他们都是成功的人。也就是说,《名人传》是一部别样的“成功三部曲”。

世界上80%的人都是普通人,只有20%的人是成功人。而在这成功的人当中,又有99.9%是普通的成功人,只有0.1%的成功人是伟人。也就是说,世界上只有0.02%的人是伟人。

几率之小,可想而知。

大家想一想,每一个伟人都有什么样的特点?

第一:他们都遭受过许多苦难。随便举一个例子,就拿《名人传》中的第一个人——音乐家贝多芬来说吧!一名伟大的音乐家,竟然耳聋了!音乐家啊,而且他是一名钢琴家,呵,他自己弹奏的美妙音乐他都听不见,这是何等的痛苦啊!但他丝毫不气馁,自己听不见,就用心去感受,经过了无数次的磨难,他终于在音乐史上创造了辉煌的成就!

有人说,苦难才是最好的老师。我不否认这一观点,但我也不承认这一观点是全对的。因为这句话虽然很有道理,但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对的,对于那种一遇到苦难就放弃的人,他们不会认为苦难是最好的老师,而那种遇到苦难不害怕的人,才会成为成功的人。

我们即使不想成为伟人,也要成为一名成功人。这不是一次抽奖,而是一次人生的考验。

那么,怎样算是成功。其实很简单。给自己设一个目标,只要自己达到了,超过了自己,就是成功了。或者说,只要自己认为自己成功了,那你就真正成功了。成功不是一定要有辉煌的成就,成就一番事业,得到许多财物,这不是成功。真正来说,只要自己每天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很充实,这也是一种完美的成功。

《名人传》描述了处于不一样时代、不一样民族的三位伟大艺术家的精神力量和心灵之美,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著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让我们用心去贴近英雄的伟大人格,感受他们为追求真善美,真理和正义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令我们启示更多,获得更多。

他在《贝多芬传》的结尾这样写道: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能够总结他的一生,能够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迎。”确实,“用痛苦换来欢乐”正是罗曼·罗兰追踪贝多芬一生命运的视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传》内在的紧张和扣人心魂的思想魅力之所在。

是什么支持着贝多芬?是不向皇权低头的品质,是不被金钱收买的决心,是扼住命运咽喉的勇气!正是依靠着这些超凡的精神力量,贝多芬越过了人生的无数个痛苦险峰,到达了对人生最清醒的领悟。

《复活》是托尔斯泰暮年的又一部力作,罗曼·罗兰所说:“妻子、儿女、朋友、敌人都没有理解他,都认为他是堂·吉诃德,因为他们都看不见他与之斗争的那个敌人,其实这个敌人就是他自己。”

“大地上千百万的生灵在受苦;为何大家都在那里只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

其实,托尔斯泰发出的是对苍生的疑问,也是对痛苦心灵的回应,在那里我们分明又听到了贝多芬对生命的欢乐歌唱。

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一开始小女巫想去布劳克山跳舞,可是他的年龄太小了,不给去,他想去就偷偷的去了,结果一高兴跑到雷雨女巫那去了,结果被他发现,他到最高首领哪儿去说小女巫的罪状,他们都要求最高首领惩罚小女巫,最高首领的惩罚是把他的扫帚烧了让他走回去,他走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他准备明天早上去买扫帚的,第二天它步行去了买扫帚还买了打火机,他坐着扫帚飞了回去,大家惊人的看着他,他在一路上飞的很快,扫帚不听他的命令还是被他屈服了,以后小女巫不是学习六小时而是七小时,他还帮助了老太太度过了冬天,因为她对守林人施了魔法,然他帮小女巫自己砍柴,从此以后守林人再也不敢阻止老婆婆砍柴了。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做女巫真惨,做了好事就说是坏女巫,做了坏事就是好女巫,为什么女巫做了坏事还算是好女巫呢?做了好事又成了坏女巫呢?真搞不懂,要是我是小女巫我还是男人作风不跳舞就和乌鸦在家里玩,就玩赛尔号,用魔法升到一百级,去打爆谱尼封印,先交乌鸦下围棋,在跟家里的乌鸦下围棋,然后让乌鸦赢几盘。我觉得小女巫是做事坚持真理的一个女巫,他没有被大女巫说做坏事的女巫是好女巫迷惑住,还是一直很认真的学习魔法,只做还是不做坏事,他又是怎么超过大女巫的呢因为他把魔法书里的知识背了一遍?所以才超过其他女巫的。

我们的学习态度和小女巫如果一样也会超过比你强的人让他们听你的,小女巫就是这样超过其他女巫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这一阵子我读了许多的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80天环游地球记》、《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等等……但其中令我感受着最深的还是《女巫》。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在一家旅馆里碰上了全挪威的女巫开大会,被女巫大王发现并变成了老鼠。但是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后来,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决定自己制作变鼠药,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这本书后,我仍然在细细回味其中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那位小男孩乐观的心情令我敬佩。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但他没有哭,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勇敢的面对这一切,并最终凭借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现在还有多少人有这种品质呢?现在的人只要遭遇一丁点挫折或失败,就会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这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绝不能这样,要勇敢面对它。

在生活中,困难就像是故事中的女巫一样,如果对他置之不理,他便会妨碍你,但如果我们勇敢地用智慧与它“抗衡”,便能够“消灭它”,排除他对你的干扰。

从书中,我明白了:不管你现在的处境如何,都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胜利。只要有爱、勇气、及自信心,即使我真的只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会消灭全世界最强的女巫,获得成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

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

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

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小王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所以要去想想原因是什么。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小王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似乎觉得这本书和别的童话差不多,只是很有趣。但是,读着读着,我就渐渐的被这本书所吸引了。不仅喜欢上了这本书中带着淡淡忧伤的文笔,还开始思考起这本书里面那些看似是童话,但却蕴含着深刻哲理。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作者称他为小王子。他生活在一个比房子稍大一点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只有他一个人,和一朵玫瑰花,还有几座火山。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很仔细地清理这个星球,并且陪玫瑰花聊天,小心翼翼地照顾她。终于有一天,他想离开这个星球,去别的星球看看。

小王子一共去了6个星球,当小王子一一拜访这些星球后,他照着那个地理学家的建议,来到了地球。他在地球上遇到了许多事情,他驯养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教了小王子许多道理。最后,他遇见了书中的另一个主人公——一个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面修飞机的飞行员。小王子也带给了那个飞行员许多关于生活的思考。最终,他们分开了,因为小王子开始想念起了他拥有的那朵玫瑰花,和他的星球。当看到小王子和飞行员分离的那一篇文章时,我也同样依依不舍,不舍得这个明白世间真理的小王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小王子。

一颗小小的星球,一株红红的玫瑰,一个孤独的背影。

《小王子》是安东尼先生的著作。全文以孩子的视角讲述了生命、生活、友情、爱情、死亡等方面,不仅有趣,还向我们展示了成年人的世界。一个个情节代表着一个个成年人,他们自私、虚荣、为自己的错误寻找借口,让我们在读书的同时懂得做人的道理。

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王子和国王在一起的片段:小王子来到了325号星球,在这里他遇见了一位国王,他穿着长袍,坐在宝座上,看起来非常威严。可小王子不知道的是,在这个国王的眼里,世界很简单,所有人都是他的臣民,实际上却只有小王子和一只老耗子。

小王子从头到尾都是天真可爱的,我最喜欢里面的一段话是:假如你对大人们说“我看见一幢美丽的房子,是用玫瑰色的砖块砌成的,窗口盛开着天葵,屋顶上还有鸽子在垒窝呢!”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出这种房子有多好。你只能这样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那么,他们就会惊声尖叫起来:“噢,是真的吗!那会是多么漂亮的房子呀!”大人们似乎总是觉得利益最重要。

我的感悟是:不要因为外在的因素,而把自己真正喜爱的、想要去做的给抛开了,那样不仅会一事无成,还会让生活变得没有意义。

前几个月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名著,是法国的著名小说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怕《小王子》。

在这本书里可以让我们体会到什么是真情!真情可以表达自己的内心和你的心灵语言。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有着一朵娇气的花儿,时时刻刻都要呵护它它却还要跟小王子发脾气,因为小王子当时不知道真情是什么意思而赌气离开。在旅游各国时他见到了一只小狐狸,小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这朵花虽然娇气,但是对他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需要去爱它去关心它呵护它!在别的星球上,哪怕再有钱再有权也是孤独的。

这说明了:为别人做事快乐的,你在付出的同时你也在得到,有朋友的人就不会孤独无趣了。

总会有那么几本书,与人的心境或经历相契合,让人记起一些往事并产生共鸣,或潸然落泪,或扬起嘴角。记忆中,也曾有那么一本书,让我有相同的感受,似心跳伴随着脉搏,频率一致的节奏。虽然它没有多余的文字,也没有用上缤纷、浓烈的色彩,只是黑白;虽然它并不算最精彩,甚至其中的一切内容都淡淡的,却安静、可爱,仿佛儿时午睡中做过的一个柔光依稀的梦,它真的好像一种梦境,零碎的画面、声的场景,但令人怀念,深深着迷。那就是我喜欢的,几米的绘本——《森林里的秘密》。

森林里藏着什么?心底那些轻而又轻的快乐和忧伤?我在森林里,藏了许多许多秘密。有些秘密,我也记不得了?当我再次翻开绘本,我又好似回到了从前,第一次打开它时的情形,我看到我迷失的梦,在那小小森林,在那黑暗中微微闪着光。

还记得其中描绘的画面,细笔勾勒的图画,像是出于纯真孩子的笔体:森林里,有毛毛兔,有树木,有浮动在背景的洁白纱帘,有月光散发的微白色亮光,有闪烁着光芒的、曾经的秘密。

很喜欢这样简单的画风,喜欢里面美丽的森林。那样的风景只存在于我的脑海,我的梦中,而正因为如此,它又显得愈加美丽。在那里,有着小矮人的红色小屋,有着迷路的公主,有着五色的彩蝶,有着通往幽深古堡的羊肠小道,还有在森林里上演的那一幕幕快乐的故事。我总想着有这样一个森林,想着这个世界里从未存在的另一处世界。在那里,没有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也没有人与大自然不和谐的相处。可以在清晨微笑面对每个人,然后采一把无名的沾着晨露的小花,插在木窗上的玻璃杯中。可以与伙伴无忧无虑地奔跑,爬上树梢,搭建小巢,与鸟儿作伴,歌声清脆。可以在暖洋洋的午后,穿过溪水的“欢歌”,到兔子先生的家,喝一杯下午茶。让万物回归最原始的模样,让阳光覆盖这一刻宁静的我,这样,就已足够幸福。

突然,我想开始另一个梦,我喜欢,是迷失在森林的孩子,飞行在柔光依稀的梦里。

仿佛,世界都飘了起来。

夜深了。当我合上《小王子》时,也合上了眼睛,回忆着这本书。

正如书中所说,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像水一样纯洁,清澈着我们的心灵,使人安宁并心生暖意。但是,这本书的真谛到底是什么呢?我思索着。

狐狸说得没错,只有用心才能看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建立起来的情谊,才是最最真实,不可磨灭的。

用心灵洞察一切,就能发现事情的本质。在生活中,当我们用心灵去感受,就会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

从前,我以为妈妈对我的爱是微不足道、理所当然的。但是,读了《小王子》以后,我才明白,母亲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她完全可以自己打着伞来找我。正是因为母亲爱我,她为她的爱负责,所以,她才会不顾一切地为我送去一股暖流,心甘情愿自己淋雨。而爸爸,也是因为他认为我违反了“孝”这个字,恨铁不成钢,才下狠心打我的。许多孩子也和我一样,认为父母娇惯着自己便是爱,打骂自己便是恨,其实则不然。无论是惯是打都是父母对你的爱,只是形式不同罢了。当我们用心灵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的时候,你还会对他们为你付出的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毋庸置疑,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好比《小王子》这本书对人心是有益处的一样。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爱负责任。

朋友,学会用心灵洞察事物的本质吧,这是狐狸留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小王子》这本书留给我们的启示。

很久之前就知道有《小王子》一书,本以为只是一本很时髦的畅销书,文化快餐一类的读物,不曾想一读之后,竟使人感觉心旷神怡,仿佛洞悉了世间万物一般。

作者是一位法国飞行员战士,从他短暂的生命历程里可以看出,他是一位热爱生活、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的人儿。故事的开篇叙说作者幼时是一个爱幻想、爱自然、爱画画的顽童,本来是有着极好绘画天赋的,但因为大人们的轻视而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爱好,转而去学习“大人们”所重视的东西。后来作者成为了一名飞行员,驾驶飞机遇到故障迫降在沙漠中,偶遇到“小王子”——一个略带忧郁、伤感而又敏感的,来自外太空的“小王子”,听他讲述着“小王子”的欢乐与忧伤。

小王子独自生活在一个星球上,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日出日落。他清理小星球上的青苔,疏理小星球上的火山,并与一朵花儿成为最好的朋友。后来小王子去拜访和他一样——独自一个人生活在另一座星球上的“孤独”人儿:一个人的国王,一个人的商人,一个人的地理学家,一个人的点灯人。一个人的生活总是单调的,而这些“大人们”都热衷于自己的追求,尽管无人喝彩,尽管无人瞩目。

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这个宇宙中最复杂的星球上。他轻信了毒蛇的谎言,他和狐狸成为了朋友。当他看到了有五千株玫瑰花的花园时,他想念他的花儿朋友,于是他想回去。他轻信毒蛇的话,被它咬伤一口倒下了。也许,小王子真的'回到了自己最喜爱的星球去了。

读完《小王子》,让我想起《天空之城》,一部很好的动画片。比人类科技文明不知高出多少的天空之城,最终也丢掉了包袱,只携带草木虫鱼飘然而去。

我想,我们是时候要反省自身了!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

周末,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它讲的是高尔基怎么在苦难的生活中坚强长大的故事。

高尔基不像我现在的生活那么幸福,他的童年苦难远比欢笑多。他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公家生活。在这个家庭里,吵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父子、兄弟之间为了争夺财产而勾心斗角。外公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好几次把小高尔基打得昏死过去。

再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每当我生病时,父母都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每当我难过时,父母都会想办法哄我开心;每当我需要什么东西时,父母会尽量满足我……而我有时却不会替父母着想,让他们时刻为我操心。

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上学起床晚了,却埋怨妈妈没有及时叫醒我,向妈妈发了好一通脾气,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而高尔基在那个阴暗的家庭里,只有慈祥的外婆是小高尔基唯一的温暖,使他最终能够成为一个坚强善良的人。所以,我要下定决心向高尔基学习,改掉娇气、任性的毛病,让自己成为一个孝敬父母、为他人着想、对社会有用的人!

文档为doc格式。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羊皮卷主要情节读后感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羊皮卷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很多人抱怨自己的生命,对生活感到厌烦,觉得万事都不如意,殊不知他们本身都赋有一种能力,这种力量是生命再现新机。一旦你正视到这个力量的存在,并且开始加以运用,就能使生活完全改观,是生活完全合乎我们自己的理想,烦恼不堪的生命会变的美满快乐,失败可以化为成功,一度为潦倒贫乏所困的生活。将可再现生机,怯懦可化为自信,挫败的生活可再度充满多姿多彩的体验及美好的人际交往,退缩恐惧都将化为从容自在。

人生最美的不是努力,也不是奋斗,而是选择;无数的人在乞求财富,他们既希望能对自己说:“从现在起,我再也不必担心钱的事了!”他们极力摆脱金钱的烦恼,所以他们想尽各种致富的办法,但始终一事无成;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他们向外索取的同时,未成想要改变自己的想法;所以先改变自己的内在思维,让自己真正地爱上钱,和金钱合二为一;钱就会追着我们跑,其实这样的感觉也挺好!环境可以改变性格vs性格可以改变环境,常常是我们内心的对话;然而幸福往往使我们很多人一直在追求的事情,假如当一个人决心要获得幸福时,他就能得到这种幸福;所以我们要学会用心的选择,把我们应该做的事变成我们喜欢做的事。这样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羊皮卷犹如一炷明烛,照亮你的人生之路。”此书的封面上是这样写的。翻开目录,从目录的章节可以看出一个人想要成功必须要经历的每个阶段。

首先,要学会投资自己,那么从哪些方面来丰富自己呢?书中分别从语言、良好的性格、交际技巧、朋友以及阅读来进行自我完善,这好比金字塔的基石一样,基石越牢固,金字塔才能屹立长久。人也是一样,没有夯实的基础,想要一步登天,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遇事懂得变通这是交际技巧;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十个帮,这是良师益友带来的好处;不断地积累知识,才能在遇到难题时迎刃而解,这是阅读带来的收获。所以想要成功必须要好好把基础打好,这样才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机遇才会更加倾向于你。

其次,还要有积极的心态和持之以恒的毅力。阿里巴巴总裁马云曾说过“许多人倒在了成功的前一天晚上”。是的,坚定心态很重要,没有坚定的心态,遇到困难总是逃避,虽然暂时道路平坦了,但是困难他还会在下一个路口等你。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要敢于面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解决困难,这样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路才是真正“平坦的”。在我的周围有好多人信誓旦旦的要做某件事,结果在面对诱惑时,寻找各种理由借口说服自己向诱惑妥协,最终这件事情被搁浅,慢慢淡出脑海。所以说毅力同样很重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仅仅拥有以上两点是不够的,成功的人还要善于思考。遇事多思考,失败时多思考,从失败中总结经验;遇到挫折时多思考,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迷茫时多思考,走回正确的人生轨道;小有成就时也要多思考,总结经验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学会思考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课程,勤于并善于思考,在遇到困难时才会有意外的收获。

最后,还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因为它是人生的方向盘,想向什么方向发展取决于自己对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理解。每个人的见解不同,才会有不同的人生,这才是人生最有魅力的所在,也是人生的神奇之处。

在沮丧悲伤之时,有一本书领引我爬出充满失败创伤的茧壳;在得意自喜之时,有一本书教导我尊重别人,心怀感恩;在得失间徘徊挣扎之时,有一本书让我懂得控制情绪;在遇事止步不前之时,有一本书告诉我坚持就是一切。

这就是我一向爱不释手的《羊皮卷》。它犹如一炷明烛,照亮我的人生之路,领引我正确看待人生路上的挫折和失败,告诉我怎样的去利用自我的智慧去认知自我。

生活中总有不少人活在过去,为过去发生的事忧虑、追悔,却不想办法弥补已造成的不良影响。但发生的事情我们已不可能改变,要想使失败具有真正用心的好处,唯一的方法就是勇敢应对、承受一切、忘掉过去,集中精力为自我勾划未来。在卷三中有这样一句话:?过去的是非成败,我全不计较,只抱定信念。明天会更好。?的确,过去并不等于未来,过去的成功已成昨日的辉煌,过去的失败也早已化为泡影。对于这天来讲,所有过去的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抓住这天的每一分、每一秒!

书中很中肯地提醒我们,?弱者任思绪控制行为,强者让行为控制自我的思绪。?因此,要学会让自我持续良好的心境,学会用心灵弥补环境的不足。不错,能驾驭自我的情绪,才能真正驾驭自我。在我们不能控制自我的遭遇时,我们能够控制自我的心态;在我们改变不了别人时,我们却能够改变自我;在我们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情时,我们能够调节自我的情绪。有时候,应对得失我们应学会放下,学会割舍。人只要换个视角看问题,或者调整一下态度,就能让自我有新的心境。要明白,人在顺境时最易忘乎所以,沾沾自喜,失去警惕。人在逆境时则容易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失去前进的动力。所以,做人贵在以超然之心看待自我的得与失,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然心存喜乐。?笑着应对生活,不管一切如何,不要使冰霜结在你的脸上。?这句话,将陪我渡过难关,使我生活持续平衡,这也是人人就应有的正确生活态度。豁达一点、超然一点,平静喜悦的走过每一个日子,只有在笑声和快乐中,我们才能真正体会成功的滋味;只有在笑声和欢乐中,我们才能获得劳动的果实。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尝试不断超越自我。但无论做什么,都务必有一个信念,这就是。?坚持不懈,直到成功?,这也是书中要我们牢记的平衡法则。鼓励自我坚持下去,因为每一次的失败都会增加下一次成功的机会;每一次的拒绝就是接近下一次的接纳;每一次皱起的眉头就是下一次舒展的笑容。我们要为自我的一生,甚至每一年、每一个月、每一个星期、每一天确立目标。有了奋斗的目标,不论在任何时候我们都是成功的追随者;有了对人生目标的渴望,我们才能够用用心的心态去对付每一个困难,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也会永不疏忽,努力地做到最好。世上也有妙手偶得的成功,也有终无所获的执着,也有些人因为心理上默认了一个?不可跨越?的高度极限,而甘愿忍受失败者的生活。要明白,超越自我,相信自我,才能跃出人生的泥潭。

一滴水蕴藏着浩瀚的大海,一本书孕育着博大的智慧。从书中我寻找到生活的航向,从书中我寻找回迷失的自我。

最近读了奥格.曼狄诺所著的《羊皮卷》,它讲述了一个励志的故事,两千年前,在今天阿拉伯地区的沙漠地带,有一个赶骆驼的男孩,名叫海菲,他恳求老板改变他地位低下的生活,因为他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姑娘,而姑娘的父亲却是一位富有而势力的商人,海菲苦苦恳求他的老板---大名鼎鼎的皮货商人柏萨罗的恩准。为了验证他的潜力,柏萨罗派他去一个叫伯利恒的小镇去卖一件袍子,然而,他失败了。因为出于一时的怜悯,他把袍子送给了客栈附近山洞里一个需要取暖的新出生的婴儿。海菲满是羞愧的回到了皮货商那里,但是有一颗明星却一直在他的头顶上方闪烁,柏萨罗将这种现象解释为上帝的启示,于是,他给了男孩十道羊皮卷,那里面记载着震撼古今的商业秘密,有实现男孩所有报复所必须的智慧,海菲怀揣着这十道羊皮卷,带着老板给他的一笔本金,离开了驼群,走向远方,正式开始了他的推销生涯。若干年后,这个男孩成为了一名有名的富商,并娶回了自己心爱的姑娘。他的成就继续扩大,不久,一座浩大的商业王国在古阿拉国半岛崛起。起初我总认为这是本写给职场中人们的书,然而读完后我便觉得它不仅仅是一本商业圣经,更是一本人生圣经。

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但是,做人处事的原则是亘古不变的。心灵的纯净会带来纯净的生活,同样,肮脏的心灵会使人的生活变得腐朽,太多的人都在忙着改善自己在物质生活中的地位,拼命的占有一切,却不知生命是有规律的,只有遵循了一定的原则去生活才能获得成功,才能实现目标去改变自己的一生。

而羊皮卷就是这样一本讲诉人生规则的励志经典,用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坚持不懈,肯定自我,珍惜生命,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的价值,这几大主题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所在,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发生变化,日新月异,忘掉昨天,忘掉去年,忘掉那些愁云惨淡的日子,忘掉每日的失望和失败,所有的一切都会成为过去,新的一天即将来临,而且会有意想不到的美好。

书中让我感触很深的而且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明白却也很难做到的点很多,其中印象深刻的一点就是热爱生活,爱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能够让任何人敞开心扉,书中写到: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我该怎么做呢?从今往后我对一切都要满怀爱心,这样我才能获得新生,我爱太阳,它温暖我的身体,我爱雨水,它洗净我的灵魂,我爱光明,他为我指引道路,我也爱黑夜,它让我看到星辰,我迎接快乐,他使我心胸开阔,我忍受悲伤,它升华我的灵魂,我接受报酬,因为我为此付出汗水,我不怕困难,因为他们给我挑战。如果每个人都可以热爱生活,内心充满爱的去迎接每一天,那就不会有那么多失败、痛苦、烦恼和不堪。

书中很中肯的提醒我们,弱者用思绪控制行为,强者用行为控制思绪,我们要学会保持良好的心境,学会良好的驾驭自己的情绪,才能真正的驾驭自我。要明白,人在顺境中最容易忘乎所以,沾沾自喜,失去警惕,人在逆境时则容易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失去前进的动力。所以,人贵在以超然之心去看待自我的得与失,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然心存喜乐,豁达一点,超然一点,微笑的去对待每一天。

一滴水蕴含着浩瀚的大海,一本书孕育着博大的智慧。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养成良好的习惯,如果此时的你气馁了,悲伤了,意志消沉了,可以用心读一下这本书,从书中找到属于你的颜如玉、你的黄金屋。

近期读了奥格·曼狄诺所写的《羊皮卷》。刚开始看名字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本偏文艺类的书,后来我认为它是一本写给已在职场中人们的书,然而当我看完,才深刻体会到它不仅是一本“商业圣经”更是一本“人生圣经”。

《羊皮卷》是一本讲述人生规则的励志经典。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坚持不懈、自我肯定、珍惜生命、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价值,这几大主题便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所在。

其中书里的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我承认每天的奋斗就像对参天大树的一次砍击,头几刀可能了无痕迹,每一击看似微不足道,然而,累积起来,巨树终会倒下。这恰如我今天的努力。就像冲洗高山的雨滴,吞噬猛虎的蚂蚁,照亮大地的星辰,建起金字塔的奴隶,我也要一砖一瓦的建造起自己的城堡,因为我深知水滴石穿的道理,只要持之以恒,什么都可以做到。”

对于即将毕业的我来说,它就像是一根带有魔力的“银针”,指引着我绣出独属于我的作品。初入职场,我没有什么工作经验,头脑也不聪明,在工作方面的我更是宛若一张白纸,但我不会因此怯懦,因为我深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更加明白白纸若不上笔,它永远也只能是一张白纸,仅仅是从崭新变得陈旧。

而“积”字,则不光光是积累,更是坚持,只有坚持下去才会积少成多,积水成渊。积累经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就像是一场马拉松,坚持地越久,跑的路程也就越多。当然我们在坚持的路途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有慢慢累积的经验,也有无数的教训,但无论什么,它都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更加优秀。而我会努力走在坚持的路上,在我的白纸上画出一笔又一笔。

《羊皮卷》一书被称为西方的圣经,它通过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告诉给我们一些深刻的人生道理,让我们尽量减少和避免误区,快速、直接的实现人生的目标,让人生在这短暂的、有限的时间里过得更加有意义、更加有价值;它是一本调节情绪的书,书里面大量篇幅介绍了如何战胜消极情绪,如何提高自尊发展自信,如何进行自我激励等。

读完这十篇《羊皮卷》,给我触动最大的是以下两点。一、“目标需要靠行动去实现”,有了明确的目标,你不用求助于他人去帮助你实现。因此,你自己喝的水一定要自己来挑,同样,你自己确定的目标也必须由你自己来付诸行动才行。行动是成功最基本的条件。行动前的思考同样是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当然我们不能总是思考而不去行动,不应该浪费我们自己宝贵的时间,未必非要等到,万事都具备了才可以开始行动。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需要有,或者说我们应该有预见性。我认为决策也许是行动的一部分,但我们不可以一味的停留在想,要动起来才能有可能获得成功;二、“坚定转为必胜的信念”无论做什么,都必须有一个信念。事情要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信念也是能够成功完成一件事情的重要的条件之一,只有选定信念,做起事情的时候,才可以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断激励自己前行;才可以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断鼓舞自己以动力;才可以在遇到失意的时候,不断安慰自己以振作。

积极心态的力量,你的心态是你命运的控制塔。消极心态是失败、痛苦的源流,而积极心态是成功、健康与快乐的保证!千万要记住,你的心态决定了你是否能够成功,无论情况怎么样,都要抱着积极地心态,莫让你的沮丧取代了你的热情。一个人的心态,是完全可以听任自己的,可以完全由我们自己来掌控。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妥善应用,让外界的事物去影响我们,影响自己的心态。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也许他们活得很快乐,但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也许在某些人眼里我们的生活方式,是一种痛苦,是一种不幸,而我们自己却持相反的态度,甚至于乐此不疲,那么我们不是一样快乐么?你觉得自己快乐了,才是真的快乐,如果你觉得自己不快乐,即便再有财富、有地位,你也仍旧不快乐。如果自己认为是快乐的,那么就是快乐的。

在这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成功哲学是如此地慎密实用而又充满激情,它鼓舞了千千万万的成功人再攀高峰,更激励了千千万万尚在困境中的勇敢者重新获得信心与勇气,让读过此书的人都能得到重大的收获。摆正心态,积极勇敢;顽强跨越逆境,坚定信念,一往无前地为理想的实现而不懈努力。

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愿我们从这本书中汲取营养,成就自我。

西游记情节读后感范文

“白龙马蹄朝西,驮着唐三藏,跟着仨徒弟……”这首歌很多小朋友都很熟悉吧?没错,这就是大家都爱看的动画片《西游记》里面的主题曲。今年暑假,我还看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呢,写的真是太精彩了!

《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罗贯中的这本书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上历经艰辛、降妖除魔,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了真经。他们师徒四人性格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长处。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高超的本领,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是一个善良的人,但是他也是个贪吃好色的家伙,经常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沙和尚忠厚老实,却没什么大的本事。唐僧是个善良、执着的人,但是又常常好坏不分,特别让人气愤。当我看到他赶走孙悟空的那段故事时,气得我直跺脚。

唐僧他们能够千里迢迢,历经磨难取得真经,我觉得跟他们团结合作的精神是分不开的。今后我也要多团结同学,为班级争光!

我最佩服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想到我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我真的是惭愧不已啊!我每次在学习中遇到稍微难一点的题目,我就不动脑子,等着妈妈和老师告诉我答案。做事情也经常半途而废,虎头蛇尾,常常被妈妈批评。我还要向孙悟空学习,要像他一样勇敢。平时我在课堂上总是不敢举手回答问题,总是害怕说错了同学们会笑话我。但是现在我明白了:我要战胜我自己,就像孙悟空用自己的本领战胜妖怪一样。

“西天取经不容易,容易干不成大业绩……”我要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取得我人生路上的真经!

《神秘岛》主要情节读后感

打开记忆的闸门,我从书中到了“西游世界”,和孙悟空一起“打怪升级”,我还到了“三国世界”,看到了刘备、张飞、关羽桃园三结义。继续走下去,我看到了一本闪闪发光的书,名叫《神秘岛》。

故事主要讲的五位主人公乘热气球时,不幸惨遭暴风雨的袭击,落在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五位主人公靠智慧、合作、双手,把从前荒凉的小岛变成世上绝无仅有的小岛。

他们为什么能创造一系列不可能的事情呢?难道是他们极其聪明吗?不是的,他们是靠合作,靠双手,靠智慧创造了一个奇迹。只因他们只有一个信念:我们必须要成功,我们必须要挑战不可能,我们一定行!就是他们的坚持与信念,将不可能变为可能,将极限转为无极限!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遇到困难不要畏惧,不要气馁,要全力以赴。要想尽一切办法克服困难。让我们用勤劳的双手,还有团结合作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给自己创造美好的未来吧!

我校开展了六年度一百本书计划后我看了《神秘岛》这本书。

刚刚开始的时候,岛上一片荒凉,工程师史密斯用放大镜点起了火,后他们找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河,水源得到了解决,细心的史密斯发现了河中有一个源头,旁边有一个天然形成的房间,大家都感到十分兴奋,立刻开始挖掘,经过一个下午的努力,终于开辟出一个较大的房间,用软梯进行上下。

不久,来了一帮海盗,企图霸占小岛,五位北军战俘与海盗斗智斗勇,成功的保卫了小岛,一次,回来时发祥梯子不见了,原来一只猩猩捣了乱,将梯子拿掉了,与大家开了一次玩笑,,大家用了一种方法将它驯服了。一位同伴用一种方法测出火山就要爆发了,大家便加紧砍伐木头的速度造一只船,经过1个月的努力终于将船造好,安全地回到了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神秘岛》是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约写的,今年暑假,我阅读了这本书。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收获吧。

这本书描述了在美国战争时期有五个人趁机用热气球逃走了,他们降落在了一个荒岛上,这个荒岛上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没有丧失信心,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去努力创造,艰苦劳动,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后,在火山爆发中这个岛屿沉没了,一艘航船把他们带回了自己的国家。

书中描写他们每次遇到困境时都会化险为夷。到了冬天,他们用羊皮做成衣服,抗击风暴,抵御严寒;当风沙把食物吹走时,他们会齐心协力保护好食物,然后找回丢失的食物;在海盗来临时,他们会与海盗展开搏斗,斗智斗勇,赶走海盗;在火山爆发的一刻,他们镇定自若,一起从小岛上逃走。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感受到凡事遇到困难都不要轻易退缩,要想方设法,勇敢面对。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就是要写下来我的感谢感悟和答复。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小说中主人公福贵的父母,儿子有庆,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孙子苦根相继离开人世。最后福贵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共度余生,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你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地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但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并没有因为这些不幸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令我最钦佩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令人心痛的是这已经是当代人们生活中很真实的写照了,比如高考生高考完后因为考试失败跳楼自杀,有的人为爱寻死……如果他们能像福贵这样的坚强,也许就不会酿成这么多的悲剧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金钱,地位,权利,甚至不是为爱情,亲情而活,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

活着就应该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也是一门艺术。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讲述了一个人在漫长的时光中,如何挣扎地、拼尽全力地活着。

故事以大时代为背景,主人公福贵出生地主家庭,年少时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中所有的产业。

此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等陆续爆发,福贵和妻子家珍就这样在时代的裹挟下,身不由己地活着。苦难、鲜血、死亡,仿佛无穷无尽,悲剧一桩桩一件件上演。生命的黄昏,一切过往的人都已不在了,只剩下老了的福贵伴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着往昔。

作家余华用他平实而浑厚的笔调,以一个人浓缩整个时代,带着我们洞穿时间、活着、死亡与生命的意义。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时间更残酷的了,它公正,公正到冷血。它从不为任何人停留,它总是在你猝不及防间拿走你生命中的许多东西。同千万年如斯不变却冲刷毁灭埋藏一切的时间相比,人真的很渺小。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无论是出生,还是死去,我们都是同样地毫无还手之力。

也许我们都曾有意无意地思索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不辜负父母,为了不辜负爱人,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为了被社会承认……我们可以有千百种答案,但最终极的答案只有一种:为了不辜负自己,为了不辜负这仅有一次的生命。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同死去相比,活着是更不容易的一件事。一个人在某一个特殊的时刻,也许应当怀有死去的勇气,比如为着心里某些更可贵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生命不珍贵,比起死,我们更该有活着的勇气。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我生命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在意别人的感受。因为内心莫名而来的自卑,因为迫切的对安全感的渴求,因为害怕被孤立,我总是习惯了妥协,习惯了讨好别人,习惯了委屈自己。后来我渐渐懂得,每个生命其实都是一个独立的星球,哪怕彼此挨得再近,也依然是两个个体。你的悲伤也好,快乐也好,能真正体味到的只有自己。也许成长的意义,就是一个渐渐走向孤独的过程,你会慢慢了解到,每天发生在我们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

生命就是那样一辆呼啸而过的列车,而你是唯一掌舵的人,别的人偶尔搭乘上这列车,却终会在某一站离开,都是过客。

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懂为什么书名会叫做《活着》,慢慢的深入看下去才知道,因为福贵的一家老小,随着时间随着各种原因相继的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只被他命名为福贵的老牛,他俩也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福贵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忐忑的,更是觉得很苍凉。忐忑,是因为看着福贵一家人的离世,一个接着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看到哪里,他的家人又会离开;苍凉是因为,看着在这世界就只剩下福贵一人,年迈的他尽显孤独。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们看到活的人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有的人会像福贵一样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的待人待事,又或许我也是这样的,小心翼翼,可是尽管有再多的小心翼翼,也藏不住内心冲劲儿,面对自己害怕的事情,没做过的事情,告诉自己,别怕,试试看,大不了重新来过,没什么的。

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保夕的日子,你还会感到生活不易甚至徒生感叹吗?那曾经的不如意,恐怕就变成了一个个的美好回忆了。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就应该选择努力,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坚信,活着才有一切,才有希望。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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