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报告(模板18篇)

时间:2023-10-26 14:04:06 作者:文锋 2023年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报告(模板18篇)

调查报告需要系统性地收集和整理各种数据,通过合理的分析和解读,得出结论或建议。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不同类型调查报告的写作风格和结构。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老龄化情况的日趋严重,养老工作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采取更好、更便捷的养老方式,是各级政府,特别是社区必须面对的课题。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在目前的条件下,较符合国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xx市xx区长庆街道新华坊社区是一个典型的老城市居住区,老年人占人口的比例,达到了20%以上,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指导下,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并形成了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医疗保健养老服务。为了进一步追踪了解近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状,特别是老年居民的需求,新华坊社区开展了一次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区民政局及街道民政科对于此次入户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本次问卷调查包含了新华坊多层老小区及周边青龙苑、幸福人家、金鹿雅园、健康公寓、万盛花苑、新华坊高层6个封闭式小区,主要以60岁及以上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采用上门访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实际有效调查448位老年居民。

在448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60-8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60-69岁的老年人占41.8%,70-79岁的老年人占33.5%,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24.7%。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46.4%,女性被调查者占53.6%,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2、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448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9.5%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34.6%,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64.9%,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0.5%。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3%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5.7%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68.7%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28.4%的调查对象表示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仅有2.9%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3、调查对象对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较低。

调查显示,因退休工人待遇逐年提高,调查对象月收入高于20xx元的老年人比重最高,达到92.4%,低于1000元的仅占0.7%,大部分人以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作为主要经济来源。虽然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但是老年人对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却比较低,有54.7%的调查对象表示暂不需要此类服务,在剩下的对象中,有49.3%的人只愿意接受每月不超过100元的费用支出。

调查显示,在目前的各类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除了有27.2%的调查对象表示暂时未考虑过将来养老方式,剩下的300多位调查对象当中,48.8%的调查对象选择与子女同住进行养老,29.7%的调查对象选择与子女分开住自己养老,两类家庭养老的比重合计达到78.5%,接近八成。其次,也有19.9%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机构养老。对于进行机构养老愿意承担的费用额度,调查显示,只有12.9%的人能够接受每月20xx元以上的养老机构,大部分人都只能接受20xx元以下的非私人养老机构进行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深入了解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是我们此次调查的最终目的。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预期较高,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具体分类来看,选择维修服务及家政服务的调查对象最多,分别达到156人次和154人次;其次是要求提供上门检查身体、量血压等的健康服务,有98人次;而选择日常照料和医疗服务的也达到了70人次和58人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内容的调查对象也越来越多,共有39人次,另外还有一些调查对象希望能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选择这一项的也有16人次。

新华坊社区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方法:

3、开展了律师进楼道活动。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服务;。

4、筹建了老年食堂,解决了部分老年居民的就餐问题;。

5、定期开展修理、修补等活动,方便老年居民的需要。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难题。在众多的养老模式当中,居家养老是最为普遍也是最为老年人所接收的养老方式。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盖面、知晓率、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今后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加强敬老爱老的系统教育,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强化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向深入,实现居家老人经济、安心、舒心的享受晚年生活。

养老服务业调查报告

为了深入全面了解xx县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探索解决城乡人口老龄化的途径,xx县老龄办与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课题组,进行基层调研,深入调查,重点调查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康复护理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县辖22个乡(办事处)。截至xx年底,全县总人口121.407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16.95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96%。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办发[xx]25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贺[xx]42号文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县内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种形式的力量,截止到xx年3月底,全县共有城乡养老服务机构29家,其中住宿式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院、公寓、老人服务中心)20家,床位共2429张。全县5193人受益,乡镇(办事处)养老院1572人受益,集中供养率30.27%,两个老年公寓和服务中心240名老人受益。全县有5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4家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机构和153名护理人员。随着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家庭条件良好,子女外出务工。空巢老人需要越来越多的养老服务。我们县正在加大对一些乡镇养老院的投资,改建和扩建养老院,提高五保供养率,让老年人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养老服务能力不足。全县有20家养老服务机构,但大部分是乡镇(办事处)敬老院,基本接受有自理能力和半自理能力的农村老年人。县内养老机构没有形成规模,养老服务机构少,入住率不高。农村养老院的硬件设施跟不上。由于资金不足,环境、床位、设施等与养老服务需求和精神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2.养老机构缺少员工。乡镇(办事处)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大多配备民政助理担任院长。工作人员既是管理者又是护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较低。面对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难以管理和沟通。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年轻人和专业人士不愿意做护理。另外,护理人员觉得责任重,工作辛苦,收入低,受传统支配。

3.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发展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旨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老年服务业,分担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后顾之忧。但相关政策都是指导性文件,没有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我们县xx县的老年公寓,都是私人机构,投入资金多,属于低收入标准低利润的福利企业。再加上水、电、暖的供应,水电的管理属于企业,老年公寓很难享受水电等优惠政策。因为养老服务机构少得可怜,甚至无利可图,所以很多民间资本都不愿意投资养老服务等相关行业。这些问题只有政府投资才能解决。

4.政府投入不足。由于我国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私营养老机构通过收费增加收入是有限的,私营养老服务可能会因收费的增加而得到改善。阈值&rdquo此外,农村老年人收入相对较低,这使得一些低收入老年人被拒之门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靠养老院供养。但由于乡镇(办事处)资金投入的影响和经济水平落后,五保供养老人难以得到充分支持。由于床位和条件的限制,难以满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其他老年人的需求,无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5.居家养老和康复护理在农村是空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康复护理机构由于生活环境地区的影响,在农村地区相对分散,在城市地区相对集中。乡镇(办事处)居家养老和康复护理是空白区域,城市主要为有一定收入的退休人员和有经济来源的人员服务空巢老人,然而,面对社会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很难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

6.缺乏临终关怀服务。住在xx县老年生活护理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大多数是能自理或自理的老年患者。但目前对于不能自理的老年患者,缺乏临终关怀服务机构。因为临终关怀工作比较辛苦,往往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难以管理。所以这类服务机构的民间资本一般不愿意投资。

1.加大宣传。针对社会上对老年服务人员的偏见,应大力开展尊老扶老的宣传教育,将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赋予新的内涵,形成新的孝道文化。要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期敬老先进典型,将老年人宣传纳入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养老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树立为老年人服务的光荣理念,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稳定养老服务队伍。

2.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加快养老机构发展的宏观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先立项,统筹安排,资源配置,整合力量,从根本上保证养老机构快速发展。

二是新建住宅小区时,要统筹考虑老年人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一定面积的公共室内活动。通过规划和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资源,运用市场运行机制,利用文化大院,共同利用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利用率和服务率,逐步形成老年服务网络。

第三,要落实养老机构建设的各项政策支持。在公共用地和建设用地上,要优先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政府对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入住率,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参与和兴办养老机构,实行优惠政策享受,吸引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市场服务。

3.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为增加员工数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针对乡镇养老院和养老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应吸收受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的社会工作者参与,加快服务团队的专业化建设,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4.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目前,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应更加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作为民生保障,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重视和重视社会各方面的养老工作,加快老年服务建设步伐,弥补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满足需求的局面,让大多数老年人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早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于11月6日启动了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调研。本此调研采取普遍调研、抽样调研和典型调研相结合的方法,采用入户问卷,调查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全市共抽查了10个县区,24个城镇社区,51个行政村,成功访问了19048位老人。

经过逐村逐户普查统计,全市60岁以上老人41.6166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3.73%,其中农村老人24.54万人,城镇老人17.06万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59%和41%。通过对比分析,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呈现“一快二化三多”的状况,一快就是增长快。年增长速度为3.2%,预计到,将达47万人,约占总人口15%以上。二化是指高龄化和空巢化,我市70岁以上高龄老人19.25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6%;由于我市主要以劳务输出为增收项目,农村“留守老人”达12万人,城市“空巢老人”5万人,分别占到全市老年人口的29%和12%;三多就是贫困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多。全市“三无”老人2525人、“五保”老人50633人、贫困老人41664人,三类人员共占老年人总数的21%;失能老人12488人,半失能老人21626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3%和5%。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民生为本,积极构建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已有50299位企业离退休职工和城镇其他就业职工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7292位老人按月领取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有序发放,全市享受高龄补贴老人192514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规范,惠及全市8.5万老年人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实施,18104位老人享受到了每年12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五保”和“三无”老人供养政策不断完善,农村敬老院建设全省领先,全市已建成敬老院200个、社会福利院5个,共有床位25860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了61.5%;养老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已建xx县级老年公寓4个,民办老年公寓3个,社会化养老床位达到了1640张;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养老惠老、爱老助老等志愿者服务活动进入常态;各职能部门都能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加大养老保障投入,老龄事业步入了良性发展态势。

目前,全市200所敬老院、5所社会福利院和7个社会化老年公寓,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为事业单位的144所,注册为民办非企业组织的6个,落实管理服务人员编制250人,聘用服务人员2198人,50%达到持证上岗;管理及服务工作人员工资逐年提高,达到了2300元/月;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每人达到1200元/年。同时,各级敬老院积极开展以院养院、以副补院工作,基本保障了入住院民的生活水平。

从调查问卷分析看,作为贫困地区,我市老年人整体经济收入低,自我保障力差,全市有基本工资保障的老年人75646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8.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25347人,企业离退休职工27090人,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209人,81.8%的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劳动创收或子女供养。

由于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居住地域、家庭情况不同,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多种多样。从问卷的19048位老年人回答的情况看,15619人选择居家由子女养老,占被访问老人的82%;1905人选择社区养老,占被访问老人的10%,1524人选择机构养老,占被访问老年人的8%。因受传统观念影响,只要是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老人都习惯住在家里由子女赡养,希望村(社区)能经常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身体一般,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最需求的是村(社区)能提供上门送餐、日间托老、家政服务、服务热线、文化娱乐和上门看病就医服务;真正需要机构养老的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家庭困难老人。从调查的1.9万老年人的反馈情况看,老年人普遍对社区开展助餐、家政、医疗护理、日间托老、呼叫热线等便民服务有需求;对社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社区老年文化活动有渴盼。

从调查情况看,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能承受机构养老费用元以上占被访问老年人10%,主要是本人有离退休工资或子女条件较好的老人;21%的老年人能承受的机构养老费用在1500元左右;69%的老年人只能承受1000左右的机构养老费用,特别是农村没有固定收入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承受费用均在1000元以下;对居家上门服务能接受的服务费用是10元/次。

1、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我市41.6万老年人口,仅有7所不足2000张床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以安康城区为例,5.1万老年人,仅有一所容纳30人的低标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而大量居家养老的老人需要社区为其提供上门送餐、医疗护理、家政料理,呼叫热线等服务,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才开始探索,投入方式、服务内容、运行模式、管理办法还不成熟,能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

2、养老服务机构功能单一,覆盖面窄。我市虽然建设了一大批容量大、高规格的敬老院,但敬老院对入住老人要求必须是生活自理的“五保”老人,且配套设施简单,服务单一,以吃住为基本保障,而留守老人、贫困老人、失能和半失能等社会老人本身无条件入住,而另一方面敬老院配套功能也无条件满足。当前最缺乏医护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特殊养老服务需求。失能、半失能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生活状况十分恶劣。一个家庭要有一名失能老人,就必须有一个劳动力专门在家照护,不但不能从事经济创收,还要支出基本的医疗费用,给家庭也带来了沉重负担,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十分突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主要以政府投入建设为主,决定了我市只能建设保底兜底作用的低档次养老机构,部分收入高的离退休干部、条件优越的空巢老人想入住功能完备的高、中档养老机构还相对较少。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吸引来安休闲养老、“候鸟式”养老、生态养老的老人越来越多,集休闲、养生、娱乐为一体的高档次养老服务机构还没有建立。

3、养老服务机构自我保障力差。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供养标准低,医疗设施配备不到位,每个机构配备1-2名管理人员,聘请2—5名护理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都在社会低状态下运营,勉强维持。目前正在运营的3家民办养老机构,因政府没有给予任何政策优惠,全靠自己融资,主体房屋建成后,后期房屋装修、防火、防滑、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备受资金或政策影响,无法一次性到位,需要入住机构养老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因民办养老机构医疗设施不配套,不能入住,而真正能掏出钱又愿意在老年公寓颐养天年的老人,又嫌民办养老机构条件差,不愿意入住,这样就造成了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尴尬境地。养老机构本来就是一个投入大、风险大、利润低、周转时间长的微利行业,这就造成了民办养老机构负债大,运行艰难状况。

4、养老服务业发展缺乏刚性的政策支持。我市虽然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安政办发42号),但政策扶持粗线条,支持力度不强。如:民建老年公寓、康复中心、临终关怀医院、医疗保健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服务设施,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土地供应、资金扶持、财政补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没有明确规定,只是提出号召和意向,由于政策的弹性,到了具体项目就无法落实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由于缺乏刚性奖励扶持政策,所以目前社会力量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不高,全市仅有民办老年公寓3所,且规模不大,配套不完善,不能满足老年人迫在眉睫的养老服务需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权益,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形成我市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根据我市区位优势、生态环境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提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是:以打造独具陕南特色的生态养老基地为引领,构建公办养老机构为支撑、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民办养老机构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使全市各类养老床位达到39250张,其中农村敬老院总床位达到330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65%,净增床位7500张;市、县社会福利院总床位达到1100张,“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率达到43.6%,净增床位660张;公办养老床位达到2150张,净增床位1450张;民办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000张,净增床位2500张。100%的城镇社区建设起日间照料中心,50%的村建立起幸福院互助院。

1、合理规划。科学制定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在重点规划好生态养老服务产业园区的同时,将老年休闲娱乐场所(公园绿地)、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人口总量,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的类别、规模、规格,切忌不顾社会需求,一哄而上,浪费资本资源。在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过程中,注意整合资源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布局结构与服务需求相结合。按照“建设一批、立项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明确新建住宅小区500户以上的,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开发商移交给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达标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通过科学规划,逐步推进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大格局的形成。

2、分类实施。围绕“打造一个生态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实施两个投入机制,重点推进五项工作”的思路,分类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形成。打造一个生态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即依托高新开发区、恒口示范区、瀛湖旅游风景区,统筹规划建设一个集老年产品研发、生产、物流配送、展览展销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充分发挥我市森林覆盖率高、空气清新、水质丰优、富硒保健、交通便利的区域资源优势,通过政策扶持,广泛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建设3-5个功能突出、特色鲜明、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休闲养生、特色医疗、文化教育、科技服务养老基地,打造独具陕南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引领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实行两个投入机制,即公办和民办两个投入机制。政府要重点建设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托底保障作用。公办养老机构要重点为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低偿优惠供养。政府投入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要以实用适用为原则,避免讲奢华铺排场;政府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推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行业,推进生态养老、休闲养老等不同档次、不同类别养老服务机构的应运而生,满足不同层次社会老年人的需求。重点推进五项工作:一是推进公办社会福利性老年公寓建设。到年末,每个县区要有一所医养结合的面向社会失能、半失能老人开放的老年公寓。同时,城市近郊要建成一所300张床位的社会福利院、一所200张以上床位的回民老年公寓、一所200张床位的老年人康复医院或临终关怀医院。二是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通过新建、改扩建或项目引导的方式,整合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社区医疗等资金,合理规划布局设立具有一定规模、适应社区需求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依托日间照料中心,采取政府补助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监管等方式,鼓励网络平台、家政公司等各类服务实体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呼叫等服务,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有序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要选择人员居住集中,村干部热心,老年协会建设完备的村开展农村幸福互助院建设。整合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等资源,完善农村互助院功能,按照“政府主导、村级领导、社会参与、老协运营”的建设管理模式,通过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倡导低龄为高龄服务、会员间互助帮扶,实行互助养老服务储蓄,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实际问题。经过多年运营,达到良性发展,实现政府省心,老人满意的双赢目的。四是持续加强老年协会建设。实践证明,基层老年协会是老年人活动的场所、维权的靠山、倾诉的娘家人,在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家庭纠纷调解,开展互帮互助,传承孝老文化等发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要切实贯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精神,协调解决老年协会活动场所、活动经费、活动器材问题,积极为老年人老有所为、开展活动搭建平台。通过整合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社区建设、幸福院建设项目资金,完善配套设施,丰富活动内容,让更多的老年人都能参与到老年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来。五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卫生管理部门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报销待遇。要鼓励全科医疗人才到基层服务,配齐乡镇医院基本医疗设备,确保小病不出村(社区),大病不出县,重病不出市,分层分解就医,缓解市级以上医院人满为患的诟病。

3、政策扶持。要尽快出台鼓励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办法,主要解决民办养老机构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融资政策。增加养老服务业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信贷条件,提供优惠利率,在必要情况下政府的财政可以予以贴息补助。二是土地供应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征地,可按照公益性用地予以征用,并减免相关地方性收费。三是医疗服务政策。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院、门诊等机构,经审批合格后,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疗定点范围。没有条件的机构,也可以与当地条件好的医院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医院要给予优惠和支持。四是税费优惠政策。要减免相关的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对城市养老机构捐赠的企业,可以抵扣企业税收。各类养老机构要实现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同地同价。五是政府补贴政策。各级政府的财政要每年列支一笔资金,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的开办补助和运营补贴。建议:新建养老床位每张补助3000元,一个民办养老机构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运营费按每年养老机构入住人员每人500—1000元/年予以补助,一个养老机构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六是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将失能半失能老人、低收入家庭困难老人情况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老人可享受到不同标准的政府货币化养老补贴(发放代金券),老人可拿代金券在社区日间托老所、农村幸福院享受就餐、休息、学习、娱乐和托管等服务,在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享受医疗服务,在家可享受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家政、养护等服务,也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养老等,尽量为困难老人居家或机构养老提供优惠保障。七是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结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规模大小安排适量的公益岗位,通过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免费专业培训后,安排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养老机构应当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的工作条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提高职工工资待遇;要对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4、规范管理。依据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我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办法》、《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民政、老龄、财政、卫生、住建、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根据文件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年审、年检,促使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服务水平不断的改善和提高。要成立养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组织开展互查互评和交流,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保证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5、齐抓共管。坚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密切协作,有序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要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发改、财政、规划、人社、公安消防、质检、工商、供电、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形成民政、老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必须进行法人登记。明确由民政、老龄部门实地考察初审后,下达筹办行政许可通知,建成竣工,经相关部门质检合格后下发设置行政许可文件,并每年接受一次年检;发改部门负责立项和审批;规划部门根据全市总体规划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的规划和布点;国土部门负责按照需土地的审批划拨;财政部门应根据社会化养老工作所需的资金比例,列支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发展保障金;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消防、供电、税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配合落实相关减免政策。民政、老龄部门作为总牵头单位,要做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加强与各单位协作,搞好政策衔接,每年要牵头组织召开一次协调小组会议,通报情况,协调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老龄化是当今全球性的人口趋势。我国由于特殊社会政策和人口特征,老龄化问题十分严峻。老龄化问题突出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其中养老问题最为严重,养老模式直接关系到我国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对社会的稳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比例不断下降,最终进入老龄社会的趋势和过程。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在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7%,就可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在1999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2000年11月底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达1.3亿,占总人口10.2%,65岁及以上的老人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而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我国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的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13.26%和8.87%。

我国老龄化社会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数量大。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止至2010年11月,我国总人口约为13.7亿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者有约1.19亿人,老年人口数量大。二是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第六次普查结果和第五次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且在老年人口中的高龄人口呈现增长趋势: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每年5.4%的速度增长,到21世纪中叶将超过1亿。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不断加快。三是“未富先老”现象明显。2013年,我国人均gdp为6629美元,位列世界第86名,不足美国的13%,当前我国养老压力可见一斑。根据远期规划,我国大约在2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现代化,而这段时间,正是我国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时期,老龄化伴随现代化的发展。“未富先老”的情况使得我们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来应对老龄化给社会所带来的挑战。

二、我国当前养老模式现状。

在我国,当前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种: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其中,家庭养老是最传统也是最基础的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而社区居家养老则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这里说的“养老”,指的是我国城乡之中普通大众的养老问题,也就是大部分工人、农民的养老,社会精英人员或者是养老生活有国家和政府强有力保障的人员,由于他们不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社会地位都大大好于普通百姓,所以不包括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

家庭养老,顾名思义,就是老人在家中接受儿女子孙的赡养和服侍。中国自古就有以“孝”为核心的大家庭概念,儿孙绕膝,享天伦之乐是我国大多数老年人所希望的晚年生活。但一方面,计划生育的长期执行,“421”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中照料老人的人力物力资源紧张,成年人既要照料老人,也要抚养孩子,是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甚至唯一来源,家庭对老人的供养能力减弱;另一方面,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的进步,老年人的寿命延长,也对传统的家庭造成压力。由此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社会功能正在减弱。尽管如此,我们现在仍要强调家庭养老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是为向社会养老的方向过渡,另一方面,只有在家庭当中,在和儿女子孙的相处之中,老年人才能得到精神慰藉,对老年人来说才是理想的晚年生活。

机构养老,指的是由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承担具体养老事务执行的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模式。随着家庭养老社会功能的减弱,不论是家庭还是老年人自身对机构养老这种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客观需求越来越大,加之老年人自身行动不便及易生疾病的情况,养老机构中专业的人员和设备可以更好地解决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正因如此,机构养老模式往往被寄予厚望,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现有的部分服务设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资金投入不足,不仅体现在硬件方面比如床位紧张等,还体现在机构中的服务人员不足或者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对老年人的日常起居照顾都可能难以周全。除此之外,机构养老的费用需由老人自己或者家庭承担的部分往往较高,负担较重。在中国讲究传统的“孝”文化的大环境中,“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入人心,部分家庭对机构养老还是存在排斥情绪,这也是机构养老模式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之一。

社区居家养老,指的是老人在自己家中,由所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可以上门的餐饮、医疗、娱乐等服务的新兴养老模式。居家养老集合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对于老年人自身而言,既让老年人不离开自己习惯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所在家庭减轻照料老人的负担,又能切实地为老人提供有个性且专业的服务,灵活度高;对于社会而言,社区养老服务点对场所要求相对较低,能节省下建设专门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成本较少。但居家养老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在社会中还没有达到普遍的认可,很多老年人和家庭没能投入其中,社区居家养老难形成规模效应;第二,此种养老模式由于出现较晚,发展不完善,标准化程度不足,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限,除了对老年人日常起居的基本照顾之外,难以涉及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第三,现阶段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不足,专业化程度不够高,给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造成一定难度。

我国养老模式的现状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居家养老这三者并存,且根据不同老年人口情况和需要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陷入困境,但又不可能彻底放弃,中国老年人既对超越家庭之外的社会力量有日益强烈的需求,在现阶段又不能完全接受机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又存在发展不成熟完善的客观问题。我国现存的养老模式各有其不足,总结起来有三点:其一,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相对家庭养老存在传统观念的冲突,不能满足对老年人口的精神慰藉;其二,经济来源不足,集中体现在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其三,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大。各种模式的优点是它们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缺点和不足是接下来发展的动力。在实际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之中解决这些不足,发现新的问题并积极应对,是我国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任务。

三、加强我国养老模式发展的保障。

针对我国三种主要养老模式并存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现状和基本趋势,我国养老模式发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保障。

(一)提供家庭养老保障。

保险政策、老年津贴制度等等,在对赡养老人的中青年在购房和调房时给予价格优惠,方便子女对老人的`照料。对老人的子女而言,在繁忙的工作之中,要尽可能多抽出时间照顾和陪伴老人,切实了解老人不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需要,只有在子女家人的温暖陪伴下,老人才可能拥有幸福快乐的晚年。

除了要加强政府立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之外,更要强调政府和社会对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和经济扶持。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通过报刊、网络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等宣传方式,加强人们对社会化养老的认识,消除人们对非家庭养老模式的顾虑;第二,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建立不同层次的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比如根据资金来源,可由政府出资兴建、企业投资兴建、政企投资兴建、企业家独资兴建、个人或者集体投资兴建等等;根据管辖范围不同,建设市区级、街道(乡)、居委会(村)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根据不同层次发挥不同功能,多方面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第三,加大对相关服务型人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并在招募过程中提升社会对此类服务人群的社会认可程度,提高其专业化水平,不仅是对老人日常生活的护理方面,还要加强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的精神服务意识,通过督促老年人和其子女的交流联系、为老年人读书读报等方式增强老年人的情感归属,给予其精神慰藉。

(三)加强老年人自我养老保障。

中国的老年人是勤劳、节俭的群体,辛苦一生,是应该有用来养老的积蓄的,但实际情况往往是,老年人把本该用来养老的钱过多地用在了晚辈身上,而将自己的养老问题寄托于晚辈的“养老孝心”,而当老人真正失去了经济来源甚至自理能力时,子女能否很好地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就不得而知了,这其中包括子女的孝心因素,[:请记住我站域名/]更包括实际的经济因素,这使得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从老年人自身来讲,首先要引导他们走出“养老完全靠子女”的误区,确立在各种不同养老模式中以自我为主体的角色认知,培养自我保障意识,对自己的养老问题要未雨绸缪,进行长期的健康和资金储蓄。老年人虽然有其自身体力或者其他方面的限制,但在养老模式中也不是完完全全地“被养老”,绝大部分六十岁甚至六十五岁以上老年人并不是社会或者家庭的负担,没有完全丧失生活以及继续创造价值、创造财富的能力,不论是社会大众还是老人子女,都要积极鼓励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自立和自主,老年人有权利在自己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出选择。老年人本身也要改变传统的等、靠、要的养老观念,更不要放弃自己自我养老、自我服务甚至服务他人的能力,而是要积极通过社会参与发挥自身潜能,以自己的智慧和经验继续为家庭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不仅能获得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尊重,实现自己作为一名老年人的价值,更是为自我养老创造更好条件。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7.32%,无子女的占1.3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

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见图4)。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见图5)。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老年人最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最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见图6)。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2.对社区助餐点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点还是比较陌生的。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社区助餐点的介绍后,选择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有4198人,占调查总数的41.63%,这次参加调查的人数仅占市区老年人总人数的5.04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326万名老年人乐意接受助餐服务,这说明助餐点在我市存在较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助餐点是由政府资助建设,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价格通常在5-15元:一顿中餐5-7元,一日三餐10-15元)。目前,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西新桥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天皇堂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等已经有了为老人提供就餐的服务。但从全市来讲,老年人助餐点的数量还很少。从总体而言,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选择到助餐点吃饭,究其原因,主要是87.91%的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85.20%的人平时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不需要由助餐点提供吃饭。

在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省事方便的占62.04%,因为价廉物美的占15.20%,其它原因的占22.76%。在不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不喜欢的占23.69%,因为口味不适的占21.36%,其它原因的占54.95%。

3.对老人日托所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3.2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日托所,66.7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日托所也不熟悉。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日托所的介绍后,选择一定去日托所的有405人,占调查总数的4.0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033名老年人一定去日托所。此外,在被调查对象中,有5046人会考虑去日托所,这说明日托所在我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日托所,即“老人之家”,像小孩入托那样,白天到日托所,晚上回家。老人在日托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还可以就餐,日托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低于养老机构,对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由于日托所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所以对于10.26%的生活半自理人群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愿意进日托所的老年人中,有47.66%的人是因为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24.30%的人是因为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22.80%的是因为身体欠佳,5.24%的是因为日托所收费低于养老机构。

4.志愿者服务。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发现,18.09%的老人愿意帮助日托所做些志愿者服务,48.71%表示偶尔可以做一点,26.03%不愿意做志愿者服务,7.17%未选择。在宁波市海曙区,有一支专门为独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的义工队伍,他们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进行储蓄,等到自己年老时又可以提取储蓄,享受服务。群众将其称之为“义工银行”。而我们的这次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市开展“义工银行”存在一定的群众基础。

1.居家养老是首选。

调查显示,80.27%的人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见图7)。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区已建有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做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养老服务补贴250万元。

2.选择养老机构的档次。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见图8),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五)子女对老人精神赡养情况。

1.大多数老人不感到孤独,九成以上子女愿意陪老人聊天。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对“给钱给物让老人衣食无忧就是孝顺,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这道题选择对、不完全对、不对的分别占15.01%、64.51%、20.48%。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2.子女对老人的孝顺情况。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见图9)。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常州子女对老人的孝顺状况令人可喜。而子女不常来看望的有81.57%是因为子女工作忙,6.20%是因为子女在外地,0.88%是因为有矛盾冲突,11.35%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子女关心老人的主要方式是上门看望和打电话。

3.老年人与孙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

养老服务业调查报告

为了深入全面了解xx县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探索解决城乡人口老龄化的途径,xx县老龄办与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课题组,进行基层调研,深入调查,重点调查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康复护理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县辖22个乡(办事处)。截至xx年底,全县总人口121.407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16.95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96%。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办发[xx]25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贺[xx]42号文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县内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种形式的力量,截止到xx年3月底,全县共有城乡养老服务机构29家,其中住宿式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院、公寓、老人服务中心)20家,床位共2429张。全县5193人受益,乡镇(办事处)养老院1572人受益,集中供养率30.27%,两个老年公寓和服务中心240名老人受益。全县有5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4家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机构和153名护理人员。随着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家庭条件良好,子女外出务工。空巢老人需要越来越多的养老服务。我们县正在加大对一些乡镇养老院的投资,改建和扩建养老院,提高五保供养率,让老年人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1、养老服务能力不足。全县有20家养老服务机构,但大部分是乡镇(办事处)敬老院,基本接受有自理能力和半自理能力的农村老年人。县内养老机构没有形成规模,养老服务机构少,入住率不高。农村养老院的硬件设施跟不上。由于资金不足,环境、床位、设施等与养老服务需求和精神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2.养老机构缺少员工。乡镇(办事处)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大多配备民政助理担任院长。工作人员既是管理者又是护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较低。面对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难以管理和沟通。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年轻人和专业人士不愿意做护理。另外,护理人员觉得责任重,工作辛苦,收入低,受传统支配。

3.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发展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旨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老年服务业,分担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后顾之忧。但相关政策都是指导性文件,没有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我们县xx县的老年公寓,都是私人机构,投入资金多,属于低收入标准低利润的福利企业。再加上水、电、暖的供应,水电的管理属于企业,老年公寓很难享受水电等优惠政策。因为养老服务机构少得可怜,甚至无利可图,所以很多民间资本都不愿意投资养老服务等相关行业。这些问题只有政府投资才能解决。

4.政府投入不足。由于我国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私营养老机构通过收费增加收入是有限的,私营养老服务可能会因收费的增加而得到改善。阈值& rdquo此外,农村老年人收入相对较低,这使得一些低收入老年人被拒之门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靠养老院供养。但由于乡镇(办事处)资金投入的影响和经济水平落后,五保供养老人难以得到充分支持。由于床位和条件的限制,难以满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其他老年人的需求,无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5.居家养老和康复护理在农村是空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康复护理机构由于生活环境地区的影响,在农村地区相对分散,在城市地区相对集中。乡镇(办事处)居家养老和康复护理是空白区域,城市主要为有一定收入的退休人员和有经济来源的人员服务空巢老人,然而,面对社会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很难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

6.缺乏临终关怀服务。住在xx县老年生活护理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大多数是能自理或自理的老年患者。但目前对于不能自理的老年患者,缺乏临终关怀服务机构。因为临终关怀工作比较辛苦,往往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难以管理。所以这类服务机构的民间资本一般不愿意投资。

1.加大宣传。针对社会上对老年服务人员的偏见,应大力开展尊老扶老的宣传教育,将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赋予新的内涵,形成新的孝道文化。要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期敬老先进典型,将老年人宣传纳入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养老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树立为老年人服务的光荣理念,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稳定养老服务队伍。

2.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加快养老机构发展的宏观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先立项,统筹安排,资源配置,整合力量,从根本上保证养老机构快速发展。

二是新建住宅小区时,要统筹考虑老年人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一定面积的公共室内活动。通过规划和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资源,运用市场运行机制,利用文化大院,共同利用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利用率和服务率,逐步形成老年服务网络。

第三,要落实养老机构建设的各项政策支持。在公共用地和建设用地上,要优先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政府对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入住率,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参与和兴办养老机构,实行优惠政策享受,吸引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市场服务。

3.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为增加员工数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针对乡镇养老院和养老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应吸收受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的社会工作者参与,加快服务团队的专业化建设,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4.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目前,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应更加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作为民生保障,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重视和重视社会各方面的养老工作,加快老年服务建设步伐, 弥补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满足需求的局面,让大多数老年人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养老服务业调查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发达国家已于上个世纪中后期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于xx年也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10.18%。预计到20xx年我国将达到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安义县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为3.1672万,占总人口的11.73%。各种养老需求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养老事业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加强对养老模式等系列养老问题的研究,了解安义县社会化养老事业现状,分析目前养老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老年人对养老资源需求的影响因素,对于推动安义县未来养老产业的发展,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最近,我们对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外地的做法和经验,就进一步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1、目前,我县养老的主要模式有四种:一是传统的子女、后代居家瞻养老人;二是五保老人(含城镇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及分散供养,经费由财政负担;三是福利机养的自费代养;四是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近年来,我县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发展较快。5年来,通过向省市争取资金及我局自筹资金,共投入了2500余万元,兴建了十所农村敬老院,一所老年公寓和一个现代化的福利中心。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敬老院,使全县上千名孤老老有所养。xx年建设了文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创了我县社区居家养老先河,拓展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共有五保对象1580人,其中集中供养186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744元,实现了全县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2、城乡老年人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县共有106个农村老年协会、158个基层老年体协。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还设立的协会、学会、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业余社团,基本能满足有参加集体活动意愿的老年人需要。全县老年社团发挥群众性组织优势,积极引导老年人发挥专长,培养兴趣和爱好,丰富和活跃了城乡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虽然,我县老龄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大,个体私营企业参保率低。

二是政府针对“五保”老人兴办的敬老院供养水平还比较低,公办的老年福利机构体制不活,入住率偏低。

三是民营养老机构仍处在起步阶段,政府缺乏支持政策,全县仅有1所老年公寓,规模较小、设施简陋,而且护理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经营状况不佳。

四是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系统规划,因地方投力限制,投入严重不足,全县只有一个社区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点,因处于起步阶段,效果还不明显。同时,居家养老还处在社区组织的自愿服务阶段,还没有建立系统化的低偿服务政府补贴机制。

五是老年人文化娱乐场地严重不足,设施不够健全,资金普遍缺乏,影响了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的积极性。六是传统养老观念束缚养老事业发展。老年人家庭观念较强,不愿离开家人入住养老场所。比如我县的老年公寓设有床位160张,受传统观念及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现入住老人只有54人,护理人员均是来自下岗职工和农村打工人员。

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平时经常锻炼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的9791名老年人中,经常去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的分别占38.62%、21.91%,老年人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看电视、与朋友聊天、读书看报、打牌搓麻将等,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外出旅游的居少数。

三、满足市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对策建议。

(一)关爱“空巢老人”,重视精神赡养。

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家庭成员要负责,年轻人要多承担体力劳动,给足老人生活费用,抽空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们精神慰藉。社会服务功能要强化,社区要为他们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要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空巢不空,独居不孤,欢乐常伴。

继续开展“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连续两年组织了“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这项活动给老人们送去了关怀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扩大此项关爱活动的影响,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空巢老人。

抓好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点建设,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积极探索老年心理研究,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继续做好常州老年服务中心开展的老年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基层做好示范作用。扎实抓好全国老年精神关爱江苏示范基地常州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钟楼区老年心理关爱示范点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试点的经验,努力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

(二)提高养老金待遇。

尽管我市已连续几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但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快,因此,要继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要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真正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四)建立社区助餐点和老人日托所。

政府要出资在老年人集中的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点和日托所试点,并对助餐点和日托所的的性质、任务、要求、运行机制等都要有配套政策及相关规定,培训工作人员和招募志愿者,建立后招标按市场化来运作,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助餐点和日托所日常运作予以相应支持,并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满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的老年群体一日三餐的需求以及生活照料的需求。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

尽管调查显示,只有11.56%即1166名老年人最愿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但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市内养老机构床位也应达到2.31万张,而目前仅有1.28万张,尚有1.03万余张的缺口。因此,要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逐步改变目前较高收入人群大量占用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的现象,在合适的时机,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发放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使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住得起养老机构。

(六)大力扶持,多形式发展社区家政服务。

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家政服务业,吸引家政服务的相关企业加盟,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范围,完善送时服务机制和制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

(七)加快各级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加快市、区及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的晚年。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满足老年人出游需求。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挥市和各区老年大学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街道(镇)和社区(村)老年学校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4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

一、调查时间。

20**年3月7日和8日。

二、调查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

三、调查的必要性。

四、概况。

在中学时老师就提到过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当时没怎么在意这个问题,随着知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让我重新认识了这个问题.通过网络.查阅图书.实际调查等进行了全面的调研。

五、调查数据。

总调查人数:300人其中城市人口183人农村117人。

六、调查数据分析。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我们的人口比例中最大的是青年,但是老年人的所占比例已达到30%,这是个惊人的数字,因为它已经和青年人的比例持平了。且少年的比例只有仅仅的15%,也就是说我们所调查的这个地方已经进入老龄化。

七、产生人口老龄化的原因。

1、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人得到了保障,以及医学水平的进步,使得人口平均年龄大幅度的提高。

2、由于计划生育及生育时间推后,造成出生率的降低。

3、人口迁移造成的地区性人口老龄化。

八、本地养老体制。

1、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估。

2、老年人收支情况及养老保障覆盖率。

(1)老年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比率。

城市老年人为78.0%,农村为4.8%。城市享受退休(养老)金的老年人平均月退休金为990元;农村684元。

(2)老年人平均年收入和支出情况。

城市老年人平均年收入为11963元,支出为10028元,其中由自己承担的医药费平均885元;农村老年人平均年现金收入为2722元,支出为2691元,其中由自己承担的医药费平均287元。

由上可知,城乡的养老体制存在着差异,这会在很大的程度上让农村的老人感到不公平,觉得自己过得不幸福,因此,必须完善养老保障体制,让老人觉得老有所养,老友所依。

九、中国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

第一、人口老龄化深深的影响着我国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它会引起劳动力资源,劳动力就业,劳动力生产率,消费品构成等方面,影响社会经济的运行。1.人口老龄化意味着社会要用更少的劳动力来抚养更多的人口,即社会总抚养比上升;2.劳动力人口相对减少,甚至可能出现劳动力不足;3.人口老龄化会影响国家竞争力,甚至关系到民族存亡;4.人口老龄化会影响社会的投资结构和消费结构。

第二.社会资源分配和供给矛盾重重,人口老化指在总人口中,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的动态过程给社会经济带来调整问题。对家庭而言,老人主要照顾者为家庭成员,照料年限之长,每天花费时间之多,都是很难想象的。显然,单独依靠家庭来解决大面积,旷日持久的老人照顾是不可能的。

第三.人口老龄化会引发新的老年贫困人口的出现。我国人口老龄化分布是:农村大于城市,汉族地区大于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大于东部地区。这样的分布可引发一下问题:1.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滞后作用;2.使这些地区教育得不到较快发展;3.使这些地区老年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女性老年人口在晚年成为寡妇或独居的可能随着年龄增长不断增加,高龄老年女性人口成为一个特殊的人口群,他们的晚年的晚年处在极度悲惨的境地。

总之,人口老龄化将带来越严重的问题,我们只有重视这一问题,从建立合理的年龄结构开始,才能最终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系列问题。并使我国朝着更合理,更健全,更快速的经济发展方向和社会发展方向。

十、人口老龄化的对策。

1、进一步发展经济,增强经济承受力,这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根本出路。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保障体系。

3、积极推进老年立法,建立老年法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4、大力发展老年人力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机会,为有贡献的老年人鼓励,刺激更多的老年人为社会贡献。

5、放宽计划生育的政策,及时且有效的推行二胎政策,从而提高出生率。

十一、结语。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它深深地影响着人类的经济生活与发展,社会总抚养比上升,劳动力供不应求,国家竞争力下降。人口老龄化虽然是个问题,但是它在不久的将来会变成昔日凋谢的玫瑰;老龄人口也是我们群体中的一员,我们应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这也是我们当代大学生的义务与权力。

养老服务业调查报告

年是养老服务业启动元年,市场空间至少3万亿。到2014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2亿人左右,到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4亿,约占全国人口16%,到2050年该比例将达到28%。2015年之后,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开始加速,同时在最重要的“十三五“规划期间,养老是民生领域最关键的一部分,养老服务业的“十三五”规划已经启动,着重在养老产业体系建设方面。在保守假设条件下,养老服务业市场空间至少3万亿。

养老服务业涉及领域广泛,我国养老服务业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大体分为养老地产及其配套设施和其他配套产业两大类,其他配套产业包括医疗器械、医疗服务、食品、养老用品、休闲服务、寿险及资产管理等领域。我国由于特殊的文化背景和对机构养老的认知,机构养老比例远低于海外,且当前国内的养老地产相关领域普遍盈利能力较差,我们认为未来居家和社区养老领域仍然是国内养老模式的主流,创新的商业模式将会给市场化主体不断注入活力。

我们认为养老服务业的未来有三大趋势:信息化运营、精细化管理、金融化支持,

我国养老服务业市场空间大,但发展阶段尚处于非常初期,行业的痛点包括:1)提供服务的主体短期难有较高的预期收益率,重资产问题难以解决,提供服务的性质问题尚处于模糊地带;2)难以做到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与性价比的兼顾;3)中国传统观念使得机构养老难以成为主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是更现实的途径。相应的.,未来服务和管理的精细化、服务方式的信息化以及金融化手段的广泛应用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以上三个行业目前的痛点。

当养老遇上了“互联网+“。信息化养老终端采集数据为基础,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物联网等手段建立系统服务与互动平台,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服务资源来满足老年客户在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亲情关爱等方面的养老需求,从而为广大老年群体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养老解决方案。我们认为,该模式及其变种将成为市场化主体进入养老行业的重要有效方式,该模式的关键资源能力包括:资源整合能力、管理能力、后端服务能力、及入口扩张快速能力。目前a股标的较为稀缺,重点推荐南京新百、奥维通信、银江股份、中兴通讯等有先发优势;重点关注掌握移动医疗技术和资源的相关公司,包括宜华健康、九安医疗等,一旦向养老行业倾斜,易如反掌;关注其他领域转型涉猎该领域,转型可能性较大的行业包括地产、零售、计算机等,尤其是战略方向为养老及大健康领域的可能出现预期差的公司,包括雅戈尔、斯米克等。

市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现状调查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公共体育服务理念的提出是政府职能转变在体育领域的延伸和实现,是构建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建设服务型政府率先示范。体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和角色是多元的,在发展精英主导的竞技比赛的同时,更应着力凸显体育社会化、生活化的本质属性,将其发展为强调大众参与的社会活动,并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党的十九大以来,建立平等、公正、惠及全民的优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践行“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成为政府体育部门的工作重点。近年来,市提供力求满足百姓需求的场地、组建具有引领作用的社会指导员队伍、举办各类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等,希望以此营造根植大众的体育健身文化,但结果却差强人意。大众对体育的态度正在由欣赏性向参与性转变,从关注金牌向关注自身健康转变。然而,长期以来“重竞体、轻群体”的发展模式导致体育部门提供的服务难以满足大众需求的多样性,体育转型的步伐已跟不上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大众需求。

为此,市体育总局提出搭建具有公共性、普惠性和社会公平性的体育服务平台,开展市家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试点工作,探索满足大众需求的优质服务。为完成此项工作,体育科学研究所群体中心开展前期实地调查工作,了解目前我市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科学保障。

调查发现,当前我市公共体育服务的核心问题在于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大众体育服务需求呈现复杂性特点。就个体层面而言,大众健康管理意识薄弱,科学健身素养尚未形成。随着中市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方式随之改变,但健康管理意识却十分薄弱。市民体质监测数据显示市民的心肺功能、力量耐力、柔韧性等重要指标不断下降,百姓的体质正在逐渐“变差”,但仍在盲目追求“吃的好”、忽略“动起来”。近年来,随着糖尿病、“三高”等“富贵病”患病人群持续增长,人们逐渐认识到“吃动两平衡”的重要性,却表现出被动性和盲目性。“无病不健身、健身为治病”、“盲目关注中医养生”、“健身方法不科学”等现象屡见不鲜。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目的是为增加体力活动、消遣娱乐、防病治病、减肥等,健身功能定位仍是维持健康的工具而非一种生活方式。

从全市层面分析,需求的复杂性集中体现为差异性。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服务水平的差异。中市人口分布不合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客观现实制约了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发展。以城乡差距为例,城乡二元化导致经济发展不平衡,更引发诸如市民体质、生活方式、家庭收入的差异,并投射到体质健康状况。无论留守还是流动,农村人口面临多重健康风险,城镇不复存在抑或不甚普遍的健康问题在其身上依旧突出。人口流动、城市化、健身资源城乡分配不均等问题不断影响农村人口的需求与获得,健身资源获取不公已成不争事实。城乡居民生活方式和体质特征的差异注定需求的多样化,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模式难以满足其体育需求。区域、城乡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导致我市在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上存在差距,最终落实的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第二,大众体育需求的差异。当前,我市锻炼人群呈增长趋势,但存在性别、年龄结构不合理,锻炼方法不科学等问题。2020年20至69岁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公报显示,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比例随年龄增长呈现“马鞍形”,参加健身活动仍以老年人为主,呈现锻炼时间自由充沛、对场地要求简单、锻炼形式单一等特点。相比之下,中青年人健身比例较低,“无时间”依然是制约其参加体育健身的首要因素,“无场地”客观上难以满足其健身需求。此外,健身需求存在城乡差异。城镇的老年人与中青年健身人群均有明确的健身目的和场地需求,而农村尚处于健身意识不强、公共健身场地利用率不高的阶段。

(一)公共体育服务总量不足、公益程度较低。供给总量和公益程度是判断公共体育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近些年,体育部门不断增加财政投入,仍难以弥补因长期服务缺位和资源不足导致的公共需求亏空。大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优质公共体育产品供给有限且公益程度较低已成为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新问题和新矛盾。

(三)政府角色定位偏差,公共体育服务意识和能力不足。以往我市公共体育服务存在“全能型政府”的管理模式和惯性思维,不仅包揽公共体育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与供给,在购买服务时也表现出较强的行政色彩和政府意志,角色定位存在偏差,将政府职能狭义的理解为政府主导。同时,公共体育服务意识薄弱、服务能力不足现象普遍存在。公共体育资源供给盲目参照体育部门行政目标设置,既未体现与时俱进,也难以满足大众多元化的体育需求。

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内容、监管、评估机制不健全;

人才队伍招聘、培养、福利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制度缺位严重制约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五)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分析不足,供给与需求存在偏差。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源于大众需求,政府在满足需求的同时,理应通过各种途径保证服务的科学性和持续性,恰当的履行服务职能和责任。然而,对于大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仍存在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服务对象偏差、需求信息不对称等现实问题,供求矛盾凸显。无论是体育部门还是学术界,针对大众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的分析不足,仍依赖经验与政府意志提供非大众所需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与需求出现严重偏差。

针对我市体育服务能力不足,而大众健身需求多元化的状况,如何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体育服务成为体育部门面临的首要难题。面对复杂的需求,体育部门理应率先承担起社会责任。向大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应首先“问需于民”,通过转变服务理念和管理方法来迎合社会期待,赢得大众对体育工作的口碑。公共体育服务是个高度社会化的问题,解决如此复杂难题仅靠体育部门一己之力难以完成。实际上,公共体育服务不应也不能由政府包办的思路早已成为各界共识,也是体育部门转变政府职能的方向所在,突破与创新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当前,我市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呈现复杂性,大众体育需求处于不同阶段,多样化特征明显。以健身为例,个体因性别、年龄、身体条件不同,健身项目、时间、运动量等因人而异,如果不尊重科学指导、不因人因地制宜,健身效果非但不好还会带来伤害。面对个体需求差异,如何提供有效的科学健身指导,是对体育部门服务能力的考验。随着中市社会体育需求的快速增长,大众体育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类似考验必将与日俱增。

建构以大众需求为核心的服务导向型政府是满足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首先,重新定位政府职责。尽管政府服务意识逐渐增强,仍会流露出“管理者”心态,强调政府在社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彻底转变心态并非一蹴而就,但应时刻谨记以服务者的身份满足大众需求,以大众需求为导向确定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以大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标准,最终确立服务型政府的地位。其次,承担政府应有的责任。转变角色不代表听之任之,应在相应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政府行为是提供优质公共体育服务,应明确为谁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服务、如何提供服务、以及如何改进服务等一系列问题,积极回应大众服务需求的同时,不断地提高自身服务能力。

(二)改变模式: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供给方式多途径、供给对象全覆盖、服务内容有创新。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思路由来已久,但目前仍存在政府财政投入有限、需求信息不对称、供给效率低下引发“政府失灵”、甚至出现“权力寻租”等问题,原因在于政府单一主体供给模式引发的弊端。以往体育部门在提供服务时存在“越位”和“错位”,管的过多限制了社会积极性的发挥,该管的事因为力所不能及而没有管。公共体育服务应由政府与市场共同提供,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并科学地界定政府、社会、市场三者的关系及作用范围,建立起新型合作关系。当前我市致力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服务政府,体育部门也应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突出指导职能而非亲力亲为。

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

既要统筹规划,又要留有余地”的原则,需求的复杂性要求采取“有条件均衡”的战略,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同时,率先在有能力的地区升级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梯度发展、逐步覆盖。同时创新服务内容,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鼓励发展差别化、创新性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大众的需求。

(三)转变角色:实现权力让渡与必要集权相结合。

创新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创新职能首当其冲是转换角色。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不应再以垄断者姿态提供政府偏好的产品和服务,转变为建立服务供给的价值导向、设计产品行业标准、提供服务运行机制、规范供给方式和途径、完善监管体系等一系列服务规范,实现权力让渡。实现政府角色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由垄断者向竞争者转变、由单一模式向复合模式转变,从而达到公共体育服务市场的帕累托最优。当然,适度放权不等于完全让权,监督监管、建立标准、绩效评估等监督权力必须牢固的掌握在政府手中,避免竞争与自利性带来“市场失灵”。

当前,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作为体育工作改革的试金石,服务理念与内容仍需不断调适以期适应社会进步和满足大众需求。长期以来,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非均衡发展的“跛脚”现象,一定程度限制了我市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体育的社会功能和多元角色与时代进步不相适应。随着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公共体育服务能力的提高,新型政府服务模式的不断推进,体育将逐渐还原其社会属性、丰富文化内涵,真正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断传承下去。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发达国家已于上个世纪中后期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于xx年也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10.18%。预计到2040年我国将达到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安义县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为3.1672万,占总人口的11.73%。各种养老需求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养老事业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加强对养老模式等系列养老问题的研究,了解安义县社会化养老事业现状,分析目前养老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老年人对养老资源需求的影响因素,对于推动安义县未来养老产业的发展,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最近,我们对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外地的做法和经验,就进一步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1、目前,我县养老的主要模式有四种:一是传统的子女、后代居家瞻养老人;二是五保老人(含城镇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及分散供养,经费由财政负担;三是福利机养的自费代养;四是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近年来,我县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发展较快。5年来,通过向省市争取资金及我局自筹资金,共投入了2500余万元,兴建了十所农村敬老院,一所老年公寓和一个现代化的福利中心。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敬老院,使全县上千名孤老老有所养。xx年建设了文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创了我县社区居家养老先河,拓展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共有五保对象1580人,其中集中供养186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744元,实现了全县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2、城乡老年人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县共有106个农村老年协会、158个基层老年体协。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还设立的协会、学会、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业余社团,基本能满足有参加集体活动意愿的老年人需要。全县老年社团发挥群众性组织优势,积极引导老年人发挥专长,培养兴趣和爱好,丰富和活跃了城乡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虽然,我县老龄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大,个体私营企业参保率低。二是政府针对“五保”老人兴办的敬老院供养水平还比较低,公办的老年福利机构体制不活,入住率偏低。三是民营养老机构仍处在起步阶段,政府缺乏支持政策,全县仅有1所老年公寓,规模较小、设施简陋,而且护理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经营状况不佳。四是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系统规划,因地方投力限制,投入严重不足,全县只有一个社区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点,因处于起步阶段,效果还不明显。同时,居家养老还处在社区组织的自愿服务阶段,还没有建立系统化的低偿服务政府补贴机制。五是老年人文化娱乐场地严重不足,设施不够健全,资金普遍缺乏,影响了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的积极性。六是传统养老观念束缚养老事业发展。老年人家庭观念较强,不愿离开家人入住养老场所。比如我县的老年公寓设有床位160张,受传统观念及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现入住老人只有54人,护理人员均是来自下岗职工和农村打工人员。

区老年人养老需求情况的调查报告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曲靖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前期调查的通知》要求,县老龄办结合工作实际,**年9月15日,老龄办积极主动与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及县规划局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前期调查工作。现将**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前期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老龄部门的统计,截止**年底,**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7.1万人,占总人口的11.5%,其中80周岁至90周岁的老年人有9408人,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2人,与省、市同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预计到“十二五”末老年人口将增至7.97万人,每年的增长速度达到3%以上。“五保”人员1868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2.6%。全县154个村(居)委会100%的成立了老年人协会。我县和全国一样,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出了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家庭小型化以及老年人口基数大、农村老年人多、贫困面大,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特点,伴随而来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呈现,趋于社会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及社会的服务需求,已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和县委政府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议程,纳入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同时,为建设完善与老年人相关的文化、体育、健身、娱乐等活动场所,新建小区已规划要求配套建设老年娱乐活动场所;已经建好的小区,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按规定为老年人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法律咨询等提供服务。**县国土局在符合土地用地总体规划下,根据土地功能分区,负责给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二、**县养老机构现状。

(一)政府主导促进政策实施。一是县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将老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纳入各年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内容,县政府连续两年将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并进行督促检查。二是不断完善老龄政策。20xx至**年,我县出台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逐渐系统配套了与省、市、县衔接紧密的政策性措施。三是通过对“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确定我县“十二五“规划主要预期目标,实现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二)狠抓老年综合性服务机构建设。通过近年来不懈努力,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程显著加快,目前,我全县有各类养老机构10家,总床位400张,占全县老年人口的0.6%,即全县各类养老机构每千名拥有养老床位数6张。其中,全县已建成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模5600平方米,总投资525万元,已培训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共35人,将为老年人提供床位140张,为老年人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为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享受社区的照顾和服务。已列入**年计划建设的项目4个;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已在板桥、钟山建2所高标准的敬老院,建设规模59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91.6万元,床位数260张,实际入住老人数257人,管理人员3人,护理人员10人。阿岗敬老院已立项审批正在建设中。

(三)健全完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我县对老年人的优待规定。**年,认真落实省级规定的高龄老年人补助津贴,80-99周岁的老年人的保健补助月人均45元,每人每年54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长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500元,每人每年6000元。今年上半年,享受保健(长寿)补助达9450人,比上年增加45人,百岁老人长寿补助,实行按月发放。我县从开始发放,并严格按照省、市规定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标准每年增长15%,已从20每人每年200元增加到每人每年540元,到**年上半年已累计发放49715人次,发放金额1593.616万元,发放形式采用农村信用社“定活两便储蓄存单”发放。同时,组织人员对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县委政府的惠老政策落到实处。20xx年我县落实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县城内公交车优待政策。同时,切实维护老年人在家庭赡养和抚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由于我县养老服务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社会对养老服务业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有差距,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并不十分关注,还没有感觉人口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对发展养老服务与经济、社会和谐的关联度也无清晰的认识,致使养老服务业工作推进速度慢,工作欠力度,基本处于启动状态。加之居民传统(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家庭式养老观念依旧,机构养老的积极性不高。

(二)投资渠道单一。从我县目前养老机构开展的工作情况看,虽然依托省、市、县政府投入资金建起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组建了相应的服务工作组,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的服务只有文体娱乐活动,入住老人为空白。尽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计了日间照料室、餐厅、厨房等功能,但绝大多数社区不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条件,原因是社会力量参与少,社区集体经济欠缺,一些配套设施让社区承担资金投入困难较大,因此,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不完善、不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各项需求,难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敬老院处于有空床但不能接收老人的状态,目前“五保”老人还有1611人未进入敬老院,一方面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敬老院无专业人员进行护理,另一方面是老人思想观念未能转变以及资金原因,促使大部分“五保”老人达不到入住条件。

(三)专业人员缺乏。目前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无编制,人员不足,一人身兼数职,基本是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服务人员及老协会会员,多数未经过专业培训,缺少养老护理知识。

(四)政策扶持不完善。目前,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等,但还未出台配套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五)床位缺口大。目前,全县各类养老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6张,与国家、省有关要求“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六)特色养老服务缺乏。目前,全县没有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公办综合性养老机构。

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是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就我县而言,人口老龄化加速,高龄化加剧,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加之老年人口80%的在农村,收入水平低,这就决定着老年人养老形式主要是家庭养老,让老年人生活在社区,居住在家里,既有子女的照顾,又可以参加社区老年文体活动,因此,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业,满足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是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现就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如下建议:

(一)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开展养老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要由政府主导,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养老服务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领导小组职责,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全力,组织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切实把养老服务场所建成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养老场所,做到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养老服务业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因此,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努力营造尊老、爱老、为老服务的浓厚氛围,形成一个多方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使全社会更加了解居家养老、敬老院的服务,老年人乐于接受,同时引导老年人转变消费观念和养老观念,接受新的养老方式,确保养老服务工作有力推进。

(三)制定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应结全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补助制度,省、市应提高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投入的承担比例,减少县级财政的压力,健全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明确购买服务对象,实行购买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应设有公益岗位,以保证工作岗位及人员到位。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xx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16.5%;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34.4%;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xx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18.6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1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xx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xx年至20xx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1415.7万元。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59.89%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3%。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94.1%;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xx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2.1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14.8%,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一是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者的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三是要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建设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对于尚未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建造和改建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县城,以具有一定规模(1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确定要建设居家养老中心服务站项目的乡镇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

(五)统筹规划养老供养机构。建议县老龄委和涉老部门加大对全县老龄人口发展变化及供养机构的调查研究,结合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全县现有的供养机构以及今后新增机构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布局。规划中要依据不同地区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进行布点,该改造升级的、该撤销归并整合的,要下定决心,一步到位。就我县现有情况,有的乡镇2万多人,建了3个福利院,每个院供养人员严重不足,加大了供养成本,浪费了供养资源。在规划中可以打破乡镇界线,研究建立中心福利院等。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是我国进入老龄社会较早的城市之一,xx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xx年左右。以铜梁为例:据统计,我县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4%,比全市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4.7个百分点。老年人每年以6%的速度持续增长,已提前xx年达到全国老龄化水平。全县有空巢老人8万余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52%。老龄人口总体呈现出规模大、增速快、空巢老人多的特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以及年轻一代面临的巨大社会竞争,单纯由政府提供机构养老已不能满足养老需求,实施养老服务社会化已成为大势所趋。

养老服务是指为满足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为其提供的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主体的社会化转变,不再是原来单一的政府福利供给方式,它是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打破由政府和福利机构包办养老事业的格局,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投资兴办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机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改变传统养老模式主要由福利机构向“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养老服务的局面,面向全社会老人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负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三)运营模式多样化。改变以往养老福利机构全部由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模式,引入政府投资建设,委托专业化管理,政府不投资建设而补贴部份入住老人费用;民间投资建设,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四)服务形式多样化。通过拓展养老机构社区服务等服务项目,增加如托管、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等各种养老服务,为家庭提供支持。

(五)服务参与公共化。养老服务网络的构建,除了政府的主导和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外,广大志愿者的参与也是一个重要的系统支持,特别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通过互帮互助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而且还有利于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全面落实各项养老政策。我县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养老工作摆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五保供养、高龄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全县现有五保户2599人,城市三无人员1754人。自xx年10月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240元/人·月调整为270元/人·月,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原370元/人·月调整为415元/人·月,均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供养标准。全县1686名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按时领取了高龄生活补贴,其中,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补贴标准居全市前列。

(二)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xx年,筹集资金1500万元修建铜梁县福利中心,采取慈善损赠、市级支持、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940余万元,新建了土桥、二坪、安溪、白羊、蒲吕、围龙敬老院;xx年,投资690万元,新建少云、安居和石鱼3所敬老院,扩建高楼敬老院;目前公办养老机构74所,共有床位2400张。同时,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共6所,有床位800张,入住率达90%。我县还建成老年大学1所、老年活动中心1所。

(三)顺利推进社区养老。xx年以来,我县相继建成巴川街道正街、和平、龙山、东方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所,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培训和免费体检等服务。xx年,又在8个镇街各选定1个社区或村作为全县社区养老示范点建设,建成10个星光老年之家和12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为老年人开展健康娱乐活动提供了阵地保障,为xx年前实现全县50%的村、100%的社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做好示范、引领。

(四)多举措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敬老院实施“268”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敬老院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对民办老年公寓实施“两规范一标准”(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每年对全县老年公寓和敬老院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每年选送部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到市局进行培训,县民政局每年采取参观见学、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待遇。xx年以来,两次提高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待遇。从xx年7月1日起,按院民50人以上、20人-50人(不含)、20人以下(不含)的院长,每月工资分别由1200元、1000元、1000元提高到1470元、1365元、1260元,敬老院炊事员、护理员由900元提高到1155元。今后,建立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机制,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生效之月起,以上四类人员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1.3倍、1.2倍、1.1倍调整工资待遇。四是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全县组织志愿者队伍500余名联系了306名空巢老人,在农村实行了邻里亲友结对帮扶空巢老人的制度,定期看望、生活照料、解决纠纷等,极大地发挥了社会的关爱,提高了老人对社会的认可度。

(一)法规政策滞后,配套政策难落实。当前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法规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等大都是1998年至xx年期间制订发布的。自xx年国家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思路以后,从上到下相继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去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渝办发〔〕252号)。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涉及的单位多,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兑现优惠政策的难度比较大,主要表现在落实土地难、享受补助难、审批时间长,严重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二)布局规划随意,投资回报周期长。地方政府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缺乏统一整体的规划,没有具体的网点布局,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点、数量、规模等方面的随意性比较大,致使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比较零星,没有统一的标准。另外,养老服务业初期投入较大、服务成本较高、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经营风险较大,致使投资者思想顾虑较大,投资积极性不高。据测算,新建养老机构平均每个床位要投入3万元(不含土地费),办一个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投资要300万以上。目前的补助标准是:新建100张床位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每张给予4000元的补助,租房新建且租期在5年以上办50张以上床位的每张给予1000元的补贴,补助标准很低。

(三)服务内容单一,从业人员水平低。目前,社会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仍侧重于生活起居、日常护理,而对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法律维权等其它项目的服务重视不够,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从业人员大多以临时招聘为主,未经专业培训,边干边学,同时因为待遇不高、劳动强度大、社会偏见等原因,专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才引不起、留不住,从业人员流动频繁,工作稳定性不高。

(一)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要制定科学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站在养老产业化的高度,以适度普惠为目标,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刚性指标,统盘考虑,同步实施。二是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规划好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的整体布局,在土地划拨、建设标准设置等方面进行宏观考虑,项目设施要纳入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项目用地要纳入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如期实施。三是要细化各项指标,分步实施。政府要积极承担养老事业的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养老事业考核激励机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政策层面给予足够支持。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很强的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政策体系。可以考虑制定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购买公益性岗位、提高床位补助费。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帮助落实优惠政策,在审批、各种手续办理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对有关手续费用给予减免。

(三)拓宽投资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资金投入上对养老服务机构配套设施予以倾斜,逐年增加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性、示范性的社会养老机构。同时,积极动员民间力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等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解决社会养老投资难的问题。

(四)积极鼓励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养老方式,是今后老龄化社会的一种主要养老方式。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社区在居家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可由所在街道解决活动场所,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必要的开办资金。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募捐,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带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以适应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二是完善社区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服务平台,其基本功能要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老年娱乐活动中心,提供菜单式的服务;要整合现有养老资源向社区延伸,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接收附近社区的老年人;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扩、改建,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型的养老机构,既满足社会对托老机构的需求,又实现医疗机构非卫生渠道的床位扩张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推进农村老年公寓建设。政府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在土地、规划、消防以及财力方面制定相关规定,在土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在规划方面,对发展养老设施等社会公共事业在审批上予以支持;在财政方面,对村办老年公寓给予资金补助,以推动农村老年公寓的建设。

城镇居民家政服务需求的调查报告

家政服务业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在近年迅速崛起的新兴服务业,它对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促进就业、扩大内需具有积极的作用,成为各级政府和组织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新北区妇联努力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充分了解我区家政服务市场需求现状,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就城镇居民家政服务需求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更好地大力扶持发展家政服务业,组织引导妇女参与家政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家政服务质量,打造家政品牌,同时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本次参与调查114人,其中男性11人,女性103人,18-25周岁9人,占7%,26-35周岁57人,占50%,36-45周岁29人,占25%,46-55周岁19人,占16%。婚姻状况:18人未婚,94人已婚。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3人,占2%,高中20人,占17%,大专24人,占21%,本科及以上67人,占58%。居住方式:独居3人,占2%,夫妻二人11人,占9%,夫妻加孩子32人,占28%,夫妻加孩子加老人46人,占40%,夫妻加老人5人,占4%,其他方式17人,占14%。家庭月收入情况:2000元以下4人,占3%,2000-4000元55人,占48%,4000-6000元15人,占13%,6000-8000元22人,占19%,8000元以上18人,占15%。

被调查人员中,34%较需要家政服务,35%不太需要,30%不需要。没有请家政员的原因,57%选择自己及家人有时间做,13%是家庭收入的因素。

家政服务项目方面,被调查人员中,56%选择家庭保洁,13%选择烹饪,9%选择照看孩子,7%选择照顾老人,其它15%。对于家庭保洁频率,52%需要每周一次,12%需要每两天一次,3%需要每天一次。对于烹饪服务频率,30%需要每天,11%需要不定期。对于照顾家中病人,41%选择需要专业护理,29%需要基本照料。对于家中有学龄期孩子的家庭,28%需要接送孩子上学,21%日常家务,21%课业辅导。

家政员类型方面,被调查人员中71%选择钟点工,25%选择白天来,不住家,3%选择住家型。家政员的年龄段:51%选择36-45周岁的,42%选择46-55周岁的。家政员的性别:86%选择女性,14%选择男女不限。家政员的籍贯:52%要求市内,46%无所谓。

在招聘家政员方面,64%选择熟人介绍,32%选择家政公司。而在选择家政公司的时候,46%考虑的是口碑。

被调查人员中,38%的家庭接受每月在家政服务上花费500元以下,41%接受500-1000元,16%接受1001-2000元。3%接受2001-3000元。

1. 市场供需存在着矛盾。调查显示居民对家政服务等级需求越来越高,保洁、保姆等初级项目外,对月嫂、养老护理、病老陪护、课业辅导等中高级服务项目需求量逐步增大。现市场尚还不能满足需求。但由于市场鱼龙混杂,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广大居民面对现在的家政服务供需现状往往无从选择,不是找不到满意的服务,就是不敢接受服务,市场供需矛盾突出。

2. 行业观念陈旧。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而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现在一方面居民对家政服务专业技能需求越来越高,而愿意在家政服务上花的钱却偏低。另一方面,不少女性受“侍侯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怕丢面子,怕受歧视,宁愿无事干或工地打小工,也不愿意干家政。

3. 市场需求大,服务网络少。根据调查报告显示,被调查人员中有34%家庭需要家政服务,说明我区家政服务市场的需求是庞大的,64%的人选择熟人介绍的家政服务人员,这表明家政服务业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服务网络,导致供需无方,接触难,在短期之内熟人介绍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是不利于家政服务业的长期发展。

4. 市场管理不够规范。家政服务业由于市场广阔,供不应求,只要想干的就可以干,因而造成市场结构混乱。目前新北区的家政服务业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服务质量也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市场价格不统一。如月嫂服务,收费价格相差甚大。此外,家政服务员的自身安全和利益无法保障,雇主的利益也无法保障。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1. 建立巾帼家政服务机构,打造服务品牌。各级妇联作为群团组织,社会诚信度高,在人们的心目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因此妇联组织要主动承担起引进、促进、推进巾帼家政服务健康发展的责任,组织动员下岗女工和外来务工妇女自主创业。2014年,我区已成功引进江苏省“好苏嫂”家政服务品牌,并大力学习和借鉴山东济南“阳光大姐”、浙江杭州“西丽”巾帼家政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行业树立标杆,带动全区家政服务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2. 加强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拥有专业的家政服务队伍是创建品牌的重要基础,而专业化的理论和实践培训是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新北区妇联联合“好苏嫂”家政服务中心,积极发挥巾帼创业就业培训指导中心的作用,全方位、高起点、严要求定期集中培训不同级别、不同档次的家政服务人员,同时还将进行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家庭礼仪、操作规则等一系列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业务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家政人员整体素质,以适应家政服务市场不同层次的雇主需求。

3. 加大宣传力度,构筑妇女就业平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家政服务业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树立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巾帼家政服务公司,提高家政服务业的社会地位,引导家政服务向产业化发展。鼓励下岗女工、农村妇女自觉抛弃行业陈腐观念,积极参与家政服务活动,让她们到家政服务行业寻找自己的位置,实现再就业。对社区下岗女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掌握她们的务工需求,及时向家政服务公司反馈信息,健全全区家政行业人员人才信息库。通过电台广播、电视广告、报纸宣传等形式,对家政服务市场的供需信息进行及时宣传,使雇主和求职者都能及时掌握有效信息,实行双向选择。同时要充分利用高新区高知人群集聚的优势,多挖掘市场潜力,为高新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当好后盾。

4. 政府部门加大对行业管理和扶持力度。当前,家政服务业正处于一个逐步积累逐步向前发展阶段,政府的重视和扶持对于现阶段的家政行业是必不可少的。在管理上,政府应加强家政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对家政服务市场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家政公司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对无照经营家政服务业的,要加大整治取缔力度,依法取缔“黑中介”,更好地维护正规家政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

区老年人养老需求情况的调查报告

现在社会中养老问题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问题,以下的2018最新养老问题调查报告,一起来阅读吧!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动、农村税费的全面取消、民主自治的深入推进,之前靠地缘、血缘、亲缘、人缘维系的相对紧密的农村社会结构受到了巨大挑战,农村社会关系正在迅速调整变化。

“失位”的乡村干部。

乡村干部长期担负着传达政策、分配资源、组织群众的作用。在农业税费全面取消前,乡村干部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在基层的代表,具有相当大的资源分配和强制权力,并且拥有相对较高的收入,在农村生活中占有相当高的地位,处于农村社会的上层。

当前,各类媒体的快速普及,使法律、政策的传播速度空前加快,村民接受政策和各类信息的来源和渠道空前拓展,致使乡村干部的政策传导作用降到最低。税费取消,加上各类惠农资金直接发放到户,乡村干部实际的资源分配权力也相对缩小。

加上乡村干部待遇普遍较低,在我们调查的区域里,一般干部工资挣不过小工,收入赶不上种菜,干部地位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不断下降。特别是村委会直选后,村干部与村民的关系进一步变化,由村务的领导者转化为村民意愿的执行者,乡镇干部由指导者变为服务者,村民能够真正当家作主的领域越来越大,乡村干部的地位明显下降,普遍存在失落、茫然。

税费取消后,没有了一年一度的下乡收税讨费,乡村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与村民接触的机会与时间明显减少,村民对乡村干部根本不关心,有的村民和包村干部从来没见过面,连名字都说不上来,更不要说其他乡镇干部了。

“易位”的乡村精英。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中,家中长辈、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和“文化人”,在村民纠纷和家族内部冲突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很多时候他们的意见就决定着事件的走向,这种靠亲缘关系、经验传授和道德说教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起着社会调节器的作用。

随着生活范围的迅速扩大、生活内容的日渐丰富,靠经验已经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农村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体大多外出打工,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根本不愿再回到出生的农村,村庄居民老龄化、低文化水平状况日趋严重。

加上农村学校撤并后,教师从普通村庄基本撤出,学龄儿童在长辈陪护下进入城镇读书,农村的文化气息基本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村中的致富带头人,以及能够维护村民权益的“上访代表”等人,乡村精英由原来的秩序调控者变换为利益代言人,他们一般都有过多年的外出务工经验,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或者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或者熟悉政策法律,或者敢于直言,在村中拥有较多的话语权,有较强的组织动员能力,比普通村民具有更强的权利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即使是乡村干部对他们也存在尊重或忌惮心理。

“离位”的亲戚关系。

传统中国社会是以血缘远近排序的熟人社会,有着极强的亲疏远近秩序,尤其在婚丧嫁娶等重大场合,不同人有不同的座位、出不同的份钱。坐首席的是舅舅、姑姑、姨姨等亲属,当前这一次序虽然存在,但已经不太严格,关系较远的亲戚已不太讲究位次,按出钱多少,很多时候排在前面的也变成兄弟、伯叔、同学、战友。

农闲时节“走亲戚”已经成为老年人的旧日回忆,一些往日的至亲也成为偶尔的话题,除直系亲属还保持较为紧密的关系外,其他关系稍远的亲属关系则被很多人遗忘。原来有“姑表亲,代代亲”的说法,当前大多数人除了与父亲的姐妹、母亲兄弟的子女较为亲近外,稍远的亲戚关系除婚丧嫁娶偶有来往,日常生活中基本上没有接触。

随着生活空间的`扩大,人际关系的地域越来越广阔,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同一个乡镇、同一个县,甚至是同省人之内都有较为明显的亲切感。但在农村,亲缘关系的地位在逐渐下降,这种现象越年轻表现越明显,80、90后出生的一代,亲戚关系基本上局限在直系血缘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通婚范围的扩大,和计划生育带来的亲属关系简单化,也使亲戚交往的难度和范围进一步缩小。

“换位”的夫妻关系。

“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夫妻关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女方地位明显提升,更多地在家庭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决定着家庭对外交往的走向。虽然婚姻的支出费用主要由男方支付,并且越来越多,在中部地区或北方地区,农村一桩婚姻支出一般在15万元左右,其中主要是彩礼和结婚所用房屋,彩礼由男方家长支付给女方家长。

近年来,彩礼的数额呈现快速增长势头,最高已经超过10万元,房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为年轻一代已经不在农村生活,城里买房已经成为结婚的重要条件。结婚费用往往与男方家庭情况、男女双方文化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往往是家庭越困难、文化程度越低的年轻人,结婚费用越高。与此相反的是,妻子在家庭亲友关系处置中,往往处于更主动地位,妻族亲友与家庭关系,往往要优先于夫方亲友,特别是双方父母赡养上,女方父母更容易也更经常得到女儿、女婿的资助。

“错位”的代际关系。

传统的中国农村是聚族而居,一大家子,互依互助,父子不分家,三代同住、四世同堂现象相当常见,在土地承包制实行初期,一家人共享土地、牲畜等重要生产资料,组成生产共同体也比较普遍,当前这种现象已经基本消失。

儿子一结婚就分家单过,成为农村生活中的常态。成家后与父母不分家的现象相当罕见,这种情况往往是儿子的经济能力不能自养,要依赖父母的结果。父母抚养子女、资助儿子成家立业,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往往在步入老年时,很多家庭也被拖入贫困。

年轻一代因为相对紧张的工作、不高的经济收入和相对较高的生活要求,使他们在成家立业后仍然要求父母资助,农村“啃老”现象不断出现和蔓延。外出务工的子女更多地把孩子留给父母抚养,老一代的抚养责任被进一步放大。

另一方面,子女赡养父母责任却在淡化,传统的亲情上的尽忠尽孝的道德约束力越来越小,“养儿防老”的观念正在发生变化,一般父母对养老的态度是顺其自然、听天由命,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养老很淡薄,“父母对儿子是大爱无声,儿子对父母是精打细算”,老年人自养时间在延长,子女养老时间日益缩短,很多老年人在进入老年阶段后主动放弃生活标准,“进入老年就意味着生活质量的下降”。

市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现状调查报告

公共体育服务理念的提出是政府职能转变在体育领域的延伸和实现,是构建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建设服务型政府率先示范。体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和角色是多元的,在发展精英主导的竞技比赛的同时,更应着力凸显体育社会化、生活化的本质属性,将其发展为强调大众参与的社会活动,并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党的十九大以来,建立平等、公正、惠及全民的优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践行“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成为政府体育部门的工作重点。近年来,市提供力求满足百姓需求的场地、组建具有引领作用的社会指导员队伍、举办各类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等,希望以此营造根植大众的体育健身文化,但结果却差强人意。大众对体育的态度正在由欣赏性向参与性转变,从关注金牌向关注自身健康转变。然而,长期以来“重竞体、轻群体”的发展模式导致体育部门提供的服务难以满足大众需求的多样性,体育转型的步伐已跟不上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大众需求。

为此,市体育总局提出搭建具有公共性、普惠性和社会公平性的体育服务平台,开展市家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试点工作,探索满足大众需求的优质服务。为完成此项工作,体育科学研究所群体中心开展前期实地调查工作,了解目前我市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科学保障。

一、我市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现状

调查发现,当前我市公共体育服务的核心问题在于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大众体育服务需求呈现复杂性特点。就个体层面而言,大众健康管理意识薄弱,科学健身素养尚未形成。随着中市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方式随之改变,但健康管理意识却十分薄弱。市民体质监测数据显示市民的心肺功能、力量耐力、柔韧性等重要指标不断下降,百姓的体质正在逐渐“变差”,但仍在盲目追求“吃的好”、忽略“动起来”。近年来,随着糖尿病、“三高”等“富贵病”患病人群持续增长,人们逐渐认识到“吃动两平衡”的重要性,却表现出被动性和盲目性。“无病不健身、健身为治病”、“盲目关注中医养生”、“健身方法不科学”等现象屡见不鲜。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目的是为增加体力活动、消遣娱乐、防病治病、减肥等,健身功能定位仍是维持健康的工具而非一种生活方式。

从全市层面分析,需求的复杂性集中体现为差异性。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服务水平的差异。中市人口分布不合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客观现实制约了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发展。以城乡差距为例,城乡二元化导致经济发展不平衡,更引发诸如市民体质、生活方式、家庭收入的差异,并投射到体质健康状况。无论留守还是流动, 农村人口面临多重健康风险,城镇不复存在抑或不甚普遍的健康问题在其身上依旧突出。人口流动、城市化、健身资源城乡分配不均等问题不断影响农村人口的需求与获得,健身资源获取不公已成不争事实。城乡居民生活方式和体质特征的差异注定需求的多样化,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模式难以满足其体育需求。区域、城乡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导致我市在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上存在差距,最终落实的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第二,大众体育需求的差异。当前,我市锻炼人群呈增长趋势,但存在性别、年龄结构不合理,锻炼方法不科学等问题。2020年20至69岁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公报显示,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比例随年龄增长呈现“马鞍形”,参加健身活动仍以老年人为主,呈现锻炼时间自由充沛、对场地要求简单、锻炼形式单一等特点。相比之下,中青年人健身比例较低,“无时间”依然是制约其参加体育健身的首要因素,“无场地”客观上难以满足其健身需求。此外,健身需求存在城乡差异。城镇的老年人与中青年健身人群均有明确的健身目的和场地需求,而农村尚处于健身意识不强、公共健身场地利用率不高的阶段。

二、我市公共体育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体育服务总量不足、公益程度较低。供给总量和公益程度是判断公共体育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近些年,体育部门不断增加财政投入,仍难以弥补因长期服务缺位和资源不足导致的公共需求亏空。大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优质公共体育产品供给有限且公益程度较低已成为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新问题和新矛盾。

(三)政府角色定位偏差,公共体育服务意识和能力不足。以往我市公共体育服务存在“全能型政府”的管理模式和惯性思维,不仅包揽公共体育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与供给,在购买服务时也表现出较强的行政色彩和政府意志,角色定位存在偏差,将政府职能狭义的理解为政府主导。同时,公共体育服务意识薄弱、服务能力不足现象普遍存在。公共体育资源供给盲目参照体育部门行政目标设置,既未体现与时俱进,也难以满足大众多元化的体育需求。

(四)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制度缺位、决策机制不完善。制度是保障有效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关键因素,近年来体育部门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制度,但制度缺位仍是导致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重要原因。存在监督、激励、评价制度不完善;
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内容、监管、评估机制不健全;
人才队伍招聘、培养、福利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制度缺位严重制约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五)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分析不足,供给与需求存在偏差。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源于大众需求,政府在满足需求的同时,理应通过各种途径保证服务的科学性和持续性,恰当的履行服务职能和责任。然而,对于大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仍存在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服务对象偏差、需求信息不对称等现实问题,供求矛盾凸显。无论是体育部门还是学术界,针对大众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的分析不足,仍依赖经验与政府意志提供非大众所需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与需求出现严重偏差。

三、建立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供给”模式

针对我市体育服务能力不足,而大众健身需求多元化的状况,如何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体育服务成为体育部门面临的首要难题。面对复杂的需求,体育部门理应率先承担起社会责任。向大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应首先“问需于民”,通过转变服务理念和管理方法来迎合社会期待,赢得大众对体育工作的口碑。公共体育服务是个高度社会化的问题,解决如此复杂难题仅靠体育部门一己之力难以完成。实际上,公共体育服务不应也不能由政府包办的思路早已成为各界共识,也是体育部门转变政府职能的方向所在,突破与创新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首要问题:公共体育服务应以大众需求为导向。

当前,我市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呈现复杂性,大众体育需求处于不同阶段,多样化特征明显。以健身为例,个体因性别、年龄、身体条件不同,健身项目、时间、运动量等因人而异,如果不尊重科学指导、不因人因地制宜,健身效果非但不好还会带来伤害。面对个体需求差异,如何提供有效的科学健身指导,是对体育部门服务能力的考验。随着中市社会体育需求的快速增长,大众体育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类似考验必将与日俱增。

建构以大众需求为核心的服务导向型政府是满足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首先,重新定位政府职责。尽管政府服务意识逐渐增强,仍会流露出“管理者”心态,强调政府在社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彻底转变心态并非一蹴而就,但应时刻谨记以服务者的身份满足大众需求,以大众需求为导向确定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以大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标准,最终确立服务型政府的地位。其次,承担政府应有的责任。转变角色不代表听之任之,应在相应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政府行为是提供优质公共体育服务,应明确为谁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服务、如何提供服务、以及如何改进服务等一系列问题,积极回应大众服务需求的同时,不断地提高自身服务能力。

(二)改变模式: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供给方式多途径、供给对象全覆盖、服务内容有创新。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思路由来已久,但目前仍存在政府财政投入有限、需求信息不对称、供给效率低下引发“政府失灵”、甚至出现“权力寻租”等问题,原因在于政府单一主体供给模式引发的弊端。以往体育部门在提供服务时存在“越位”和“错位”,管的过多限制了社会积极性的发挥,该管的事因为力所不能及而没有管。公共体育服务应由政府与市场共同提供,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并科学地界定政府、社会、市场三者的关系及作用范围,建立起新型合作关系。当前我市致力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服务政府,体育部门也应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突出指导职能而非亲力亲为。

供给方式应由单一投入转变为多途径供给。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不是体育部门一己之力可为,需要多方协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新型服务模式。盘活存量是目前体育部门应着力破解的难题,但未来发展还要依靠更大力度的结构性改变。公共体育服务强调均衡性,实现供给对象全覆盖,但均衡不等于齐步走,应坚持“既要积极推进,又不能急于求成;
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
既要统筹规划,又要留有余地”的原则,需求的复杂性要求采取“有条件均衡”的战略,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同时,率先在有能力的地区升级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梯度发展、逐步覆盖。同时创新服务内容,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鼓励发展差别化、创新性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大众的需求。

(三)转变角色:实现权力让渡与必要集权相结合

创新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创新职能首当其冲是转换角色。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不应再以垄断者姿态提供政府偏好的产品和服务,转变为建立服务供给的价值导向、设计产品行业标准、提供服务运行机制、规范供给方式和途径、完善监管体系等一系列服务规范,实现权力让渡。实现政府角色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由垄断者向竞争者转变、由单一模式向复合模式转变,从而达到公共体育服务市场的帕累托最优。当然,适度放权不等于完全让权,监督监管、建立标准、绩效评估等监督权力必须牢固的掌握在政府手中,避免竞争与自利性带来“市场失灵”。

当前,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作为体育工作改革的试金石,服务理念与内容仍需不断调适以期适应社会进步和满足大众需求。长期以来,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非均衡发展的“跛脚”现象,一定程度限制了我市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体育的社会功能和多元角色与时代进步不相适应。随着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公共体育服务能力的提高,新型政府服务模式的不断推进,体育将逐渐还原其社会属性、丰富文化内涵,真正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断传承下去。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