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模板19篇)

时间:2023-11-12 00:00:29 作者:MJ笔神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模板19篇)

行政效能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政务工作时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与所投入的资源和成本之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工作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行政执法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县(市、区)安监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委托机关与被委托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法律政策宣贯权。受委托单位要按照委托单位的统一部署,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

(二)行政检查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委托单位计划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使行政执法检查权。

(三)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有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建设。

(四)行政处罚权。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简易程序的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50元(不含本数)以下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五)提请查处权。被委托人发现违法行为超过委托权限,在取得初查证据后应当提请委托单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对不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移交有权部门查处。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呈批表格,规范执法文书编号。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符合接受委托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保障安监站的机构与人员编制、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必要设施和工作经费,明确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责,健全基层安监站工作规范,探索基层安监站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安监站能够圆满完成委托任务。

2、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4.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6.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7.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9.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承担。

四、委托期限。

本委托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由委托单位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作为附件。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x年一月十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任何一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包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惩戒、执法纠正、执法防范四个环节,并形成闭环。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将导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委托书。

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委托机关: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组织:乡、(镇、管委会、办事处)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规范、规章的规定,委托机关将部分法定行政执法权委托受委托组织行使,为明确双方在委托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委托书。

一、委托执法权限。

(一)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二、委托执法期限。

从xxx年11月1日起至xxx年10月31日止。

三、委托机关的职责。

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二)定期组织受委托组织的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四)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组织实施的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执法关系。

(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机关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受委托组织的职责。

受委托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三)实施委托执法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规范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四)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委托机关备案;在当月的24日前,向委托机关报送本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

(五)应当将实施委托执法之中发现的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请委托机关依法处理。

(六)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收回不再从事委托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交回发证机关。

(七)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

五、其余事项。

(一)本委托书所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本委托书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进行修改。

(二)本委托书所载委托执法权限,在委托期限内,除因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部门明文指令外,委托机关不得擅自收回或缩小范围。

(三)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报送黑河市安监局和五大连池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机关:(盖章)受委托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县(市、区)安监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委托机关与被委托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法律政策宣贯权。受委托单位要按照委托单位的统一部署,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

(二)行政检查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委托单位计划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使行政执法检查权。

(三)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有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建设。

(四)行政处罚权。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简易程序的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50元(不含本数)以下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五)提请查处权。被委托人发现违法行为超过委托权限,在取得初查证据后应当提请委托单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对不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移交有权部门查处。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呈批表格,规范执法文书编号。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符合接受委托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保障安监站的机构与人员编制、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必要设施和工作经费,明确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责,健全基层安监站工作规范,探索基层安监站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安监站能够圆满完成委托任务。

2、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4.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6.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7.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9.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承担。

四、委托期限。

本委托。

协议书。

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由委托单位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作为附件。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xxx年一月十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xx市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委托xx市xx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辖范围:xx市xx镇行政区域。

二、委托权限: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监察。

三、法律责任:

(一)委托单位的责任。

2、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二)受委托单位的责任。

1、受委托单位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

2、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3、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四、委托期限: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三年。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xx市法制局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卫生行政执法委托书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______年6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3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______年6月______日起生效。

委托机关: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被委托单位: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文档为doc格式。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申请人:

代理人:

现委托在我(单位)一案中,作为我(单位)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代表委托人(单位)接受行政机关的`调查询问;

2、代委托人(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或代为承认相关事实;

3、代签收相关法律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书,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申请人:

代理人:

日期:

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机关: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组织:乡、(镇、管委会、办事处)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规范、规章的规定,委托机关将部分法定行政执法权委托受委托组织行使,为明确双方在委托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委托书。

一、委托执法权限。

(一)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二、委托执法期限。

从x年11月1日起至x年10月31日止。

三、委托机关的职责。

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二)定期组织受委托组织的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四)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组织实施的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执法关系。

(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机关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受委托组织的职责。

受委托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三)实施委托执法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规范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四)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委托机关备案;在当月的24日前,向委托机关报送本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

(五)应当将实施委托执法之中发现的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请委托机关依法处理。

(六)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收回不再从事委托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交回发证机关。

(七)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

五、其余事项。

(一)本委托书所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本委托书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进行修改。

(二)本委托书所载委托执法权限,在委托期限内,除因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部门明文指令外,委托机关不得擅自收回或缩小范围。

(三)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报送黑河市安监局和五大连池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机关:(盖章)受委托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委托綦江县赶水人民政府按照委托的执法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行使行政执法权:

负责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接查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的名义对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水上安全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个人或生产经营单位有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违规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管,纠正违章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违章行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处罚金额在工作上500以上的必须报经委托单位审核后予以处罚,处罚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污得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托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委托单位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后,委托单位应当承担被委托单位在履行委托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五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xx年十月一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县(市、区)安监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委托机关与被委托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法律政策宣贯权。受委托单位要按照委托单位的统一部署,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

(二)行政检查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委托单位计划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使行政执法检查权。

(三)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有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建设。

(四)行政处罚权。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简易程序的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50元(不含本数)以下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五)提请查处权。被委托人发现违法行为超过委托权限,在取得初查证据后应当提请委托单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对不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移交有权部门查处。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呈批表格,规范执法文书编号。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符合接受委托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保障安监站的机构与人员编制、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必要设施和工作经费,明确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责,健全基层安监站工作规范,探索基层安监站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安监站能够圆满完成委托任务。

2、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4、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6、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7、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9、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承担。

本委托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由委托单位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作为附件。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xxx年一月十日。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组织: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

委托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委托依照《林西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实施办法(试行)》(林政发[20xx]104号)履行委托权限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和行政处罚权。

(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整改;

(五)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的行为实施简易程序行政处罚。

(六)临时委托的其他事项。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七)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

自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组织:(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一份。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因_______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授权代理事项:

一、代为起诉,提出诉讼请求。

二、代为应诉,提出答辩状。

三、代为提交证据,参与本案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等诉讼活动。

四、代为起草、提出、收取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

五、经委托人授权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人:

受委托人:

日期: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 ____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甲方因企业经营需要,借用乙方企业经营性平台进行 项目贷款 ,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合作服务内容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关系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房屋资产进行商业贷款服务。乙方利用所属 xxxx有限公司 ,进行全程贷款策划服务,甲方负责提供必须的资产权属抵押与证明材料,并协助乙方完成本项工作。

第二条:合作时间与服务期限

全部合作时间为 2年 ,自 20xx 年 9 月 22 日至 20xx 年 9 月 22 日止。如合同期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续约服务,则双方商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生效以由甲方与委托人共同签字为准。

第三条:工作分工与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指派项目专员协助乙方开展谈判工作,项目专员由甲方出具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指定(可以变更),并将委托书原件提供给乙方做为法律文件。

二、全部贷款服务与策划工作以乙方为主导,并与甲方协作进行;而牵涉到资产抵押及贷款使用去向的签字工作以甲方为主导,乙方提供适当的协助。

三、乙方在此项贷款服务期间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四、甲方贷款抵押物到期后,应及时还清银行本金, 延期还款后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续约应征得双方同意方可进行,并及时缴纳相关约定的贷款服务费用。

五、贷款抵押物到期后, 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撤出抵押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至撤出困难,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负责事项与贷款服务完成后的费用支付

一、 乙方完成的本项目贷款需全部进入甲方指定账号。

二次支付。

三、 本次年贷款利息及服务费用(0000个月)按年息14.4%计算, 贷款完成后甲方按实际到账金额如期支付第一笔(即贷款到账后的前6个月费用)。第二笔支付贷款利息及服务费用(即贷款到账后的第6个月)需提前0000天打入乙方贷款账号, 违约后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其它依据与责任

为完成本次合同的顺利完成, 甲乙双方提供的文件包括;

1、《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xxxxx__,

2、《材料购销合同》合同编号:_xxxxxx__,

3、甲方的房产证与乙方的企业资质等与本次相关贷款资料。

以上甲乙双方提供的文件, 是为完成本次项目贷款而签订, 不作为单独合同的用途或目的来执行。主要是因甲方(需方): xxxx 申请银行贷款用途之理由,不作实际购买(供方)用途。

4、协议后所汇入的材料购销合同款项(含银行与任何第三方汇入的指定合同购销款项),乙方财务可用往来账款方式汇出至甲方指定帐户, 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与风险由甲方承担。合同编号:_00000,与合同编号:_0000_,有效期为:乙方收到合同购销款后并全额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后失效,(包括甲方实际收到的全额贷款) 。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 在乙方恶意严重损害甲方利益且证据确凿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在另一方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追加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若乙方违约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支付协议报酬总额的 10 %做为违约金,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甲方所在地直属管辖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与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规定。

第九条: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20xx 年 9 月 22日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名称: 名称:xxxxxxxxxx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电话: xxxxxxxxxxxxxxx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甲 方:(用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传真:

乙 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约定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形式的人力资源服务,对于《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中关于派遣员工工资发放的约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委托代发工资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的乙方派遣员工工资由乙方委托甲方每月按时足额发放。

2、派遣员工工资支付周期为月度支付,本月支付上月工资,核算周期为 至 日。由甲方每月根据派遣员工的上月工作时间与工作考核结果,结合派遣员工工资待遇标准计算派遣员工上月应得工资数额。

3、甲方于每月 号按时足额的发放派遣员工上月工资,遇休息日或法定假日的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提供发放凭证至乙方和派遣员工。

4、派遣员工离职,按规定办理了相关离职手续的,其离职工资应按正常结算日期发放。

1、派遣员工工资标准由甲方确立,但应符合国家及派遣员工工作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为:不低于合肥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员工与甲方员工同工同酬。

2、甲方应足额的发放派遣员工工资,但可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中扣除如下项目,并将派遣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至乙方:

1)派遣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派遣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应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甲乙方与派遣员工约定的其他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1、在本协议周期内,由于派遣员工工资数额或发放所引起的劳动争议或纠纷由实际发放方承担解决。

2、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中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除本协议约定内容外,《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3、本协议生效周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中确立的劳务派遣服务周期一致。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以双方约定的加工项目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艺单,定做尺码单等)。

1.乙方包工包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辅料,所选辅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等。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约定的辅料的使用,不得浪费,损坏率不得超过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从我公司采购原样。

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样衣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原材料价格及运费,税票等)。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同上一条处理方法相同)。

3.缝纫手工艺的确认;(按照约定的工艺要求或者工艺单具体要求操作)。

4.其他内在隐藏的质量问题的确认;(包括,但不仅限于粘衬,或者由于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辅料或改变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隐藏性质量问题)。

5.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6.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7.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所有由于制作失误而产生的次品,应该原样封存保留,同剩余面辅料一同退回甲方)。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者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乙方应该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第三方使用。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或者相关的技术资料。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金轩路88号交货。

3.运输方式为专车快递;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6.乙方对此合同中所有关于甲方的公司资料具有保密权。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须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诉讼。

本合同附件与加工工艺单,传真件,复印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地址:

乙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

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22号,邮编:530031

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称甲方,受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称乙方,的委托,全权负责开展为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与新加坡院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交流,向甲方所在地院校及教育机构介绍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委托拓展教育交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受乙方委托负责在新加坡为乙方进行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1.2甲方依照乙方的要求,协助配对适合甲方的新加坡的中学,并推进结为友好姐妹学校。

1.3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资料,为乙方在新加坡进行市场拓展,如为乙方安排参加相关教育艺术交流等事宜,增加乙方学生国际视野,为乙方争取参加一些相关的国际活动,并为乙方安排与当地学校的学术及相关方面的交流活动等。

1.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新加坡方面的最新资讯,国际学术活动等,以便乙方根据需要为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平台。

1.5甲方将保证为乙方提供的联系渠道或信息资料是正确的,若发现有误差,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若是乙方自行与当地校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导致任何性质的误解或不必要的麻烦,甲方将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1.6甲方将在乙方与当地学校确认结成友好学校后,保证不再将同所学校推介给南宁其他学校。

1.7若乙方根据需要到新加坡进行实地考察交流,甲方将全权负责所有乙方在新的住宿、餐食、行程及交流活动等相关事宜的安排,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8甲方不得擅自冒用乙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不得替乙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等。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将委托甲方作为唯一代表人,协助乙方在新加坡(参照本协议第一条)开展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2.2乙方将按新加坡的实际情况,选择由甲方提供的认为适合的学校,并根据对各个学校的多方面的了解,最终结成友好姐妹学校。

2.3乙方将委派专人专组认真对待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学术方面的交流信息,并尽快进行商讨决定。

2.4乙方将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是正确的,不做任何虚假,以便甲方拓展在新相关方面的宣传推介等。

2.5乙方将保证不再委托第三方做类似或相同的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6乙方在新加坡方面的所有事宜,如涉及到到当地实地考察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等,将全权交由甲方处理,以便为日后工作协调提供良好的基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7乙方不得擅自冒用甲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

三、其他违约责任或变更

3.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因其中一方违反协定而造成损失,由违反方承担守约方全部违约责及违约损失。

3.2双方有权在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对此合作协议的内容与条款进行修改,如中国或新加坡政府政策的变动,战争及天灾等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

四、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4.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加坡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4.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提交新加坡仲裁机构。

五、生效及终止

5.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为止。

5.2协议期满时,若需续约,双方均为优先合作方。

六、保密义务

6.1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及协议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包括涉及每次活动的相关报价等。

6.2在委托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向外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包括双方协议的报价。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皆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签定。

甲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乙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

签字人姓名: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工作非常忙,不能亲自到场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的事宜,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月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被委托单位: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一、委托项目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由卫生局审批)。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三、有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20xx年6月1日起生效。

委托机关:盂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盂县卫生局。

二零xx年五月三十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

双方经协商,就以下问题达成协议。

1.乙方修业期间,甲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法规及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其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

3.按期向乙方收取学费、住宿费;代收代付学生学习生活用品、技能鉴定所需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就业政策,认真做好学生毕业前的实习安排及毕业后的就业安置,维护乙方在劳动就业方面的合法权益。

5.因甲方过错不能按时推荐乙方就业,甲方负责乙方上岗前每月_________元的生活费。(期限_________年)

6.为促进学生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健全人格、正常完成学业,甲方规定:

(3)对思想品德差,因违纪而受到纪律处分的,并在毕业前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安排就业。

(4)对未交清所规定费用的学生,必须待交清费用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准予毕业,之后安排就业。

1.乙方在修业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努力学习、认真实习,力争取得毕业证书。

2.按照规定,按期向学校缴纳应缴费用。

3.乙方家长应努力配合学校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

4.乙方上岗就业试用期间,应努力钻研技术、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管理。若因个人原因被单位退回,甲方视情况最多再给一次就业安排机会;乙方试用结束,经录用单位考核转正后,若因个人违纪和个人辞职等原因被解雇,甲方不再负责安排就业;若因录用单位生产减员,甲方可再次负责安排就业(有效期_________年,推荐次数为_________次)。

5.若甲方未能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乙方有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双方均须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家长(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下面的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 (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 (拓印粘贴)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剩余车款于 年 月 日之前交齐。

第三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五条: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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