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整通知发(模板14篇)

时间:2023-11-22 12:31:59 作者:翰墨 社保调整通知发(模板14篇)

通知可以在公告栏、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确保信息快速传达。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邮件成为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常用的通知方式之一,以下是一份电子邮件通知范文。

社保调整通知

养老保险单位:20%,306元;个人:8%,112.4元。

医疗保险单位:8%,112.4元;个人:2%,30.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5.3元,个人:0.5%,5.7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养老保险单位:20%,246元;个人:8%,98.4元。

医疗保险单位:8%,98.4元;个人:2%,24.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2.30;个人:0.5%,6.1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1、参保人员按照选择的缴费档次每年6月30日前将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卡;

4、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缴费人员每月18日前按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每月25日后到缴费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连续六个月欠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关系。需再次缴费的,应持参保人持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到养老分局个体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缴费地点。

城乡居民缴费地点: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地点: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

缴费时间。

每月25日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进行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为保证政府补贴及时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应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完毕。

银行代扣缴费在每月18日至24日期间进行(银行代扣缴费是个体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方式)。

调整社保基数的通知

本报讯(记者邓柱峰通讯员邹花妍)由于最新的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已经公布,城镇职工十分关心的社保参保有何变化?昨天,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适时向媒体公布了2009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调整的消息,7月1日起佛山城镇职工每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从2454元提高到2759.17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原来的2361元提高到2587.25元。

由于缴费工资提高,从7月1日起以此为基数的社保缴费额也将适当增加,这意味着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更加殷实。

日前,佛山市统计局正式回复佛山社保局《关于提供2008我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复函》,统计部门在文件中提到,2008年广东省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59.17元,佛山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87.25元。

缴费基数提高费率不变。

据了解,此次佛山社平工资提高,意味着佛山城镇职工在参保过程中由于缴费基数提高而相应增加缴费金额。具体变化如下: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2008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核定,即上限为8277元,下限为1656元;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08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核定,即2070元。社保机构表示,此次只是调整缴费工资基数,各险种缴费费率维持不变。

算条数。

一般职工每月多缴29.56元。

缴费工资增加,参保职工要多缴多少钱?就此,记者请社保机构的有关人员算了一个账。养老、工伤、失业缴费基数按省社平工资的100%,医疗缴费基数按市社平工资的80%,工伤缴费按一类算,一名企业职工的单位、个人缴费总费率为27.95%,目前其月总缴费额为637.87元,其中单位缴纳部分391.50元,个人缴纳部分246.37元。

7月1日调高缴费基数后,其缴费总额为:2759.17×18%+2587.25×0.8×8.5%+2759.17×1%+2759.17×0.45%=712.61元,比上年多缴交74.74元。其中单位缴纳部分436.68元,个人缴纳部分275.93元,分别比上年多缴45.18元和29.56元。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海南社保新政策通知:海南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1个体户自由职业可缴公积金。

全国将陆续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重点将已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目前,河南、甘肃等地区已出台相关执行细则,其他地区具体落实情况及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包括缴存比例、缴存方式、转移续缴、还贷方式等方面。

2更广泛实现医保全家“共享”

近日,浙江省人社厅通报该省医保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浙江省也成为国内率先出台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医保资金进行共济互助的省份。

相对北京的完全放开,很多地区是将医保基金个人账户打到医保卡内,可在门诊刷卡支付及买药,但不能变现,只限个人使用。而推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相对现行限制与北京完全放开之间的折中举措,既保证个人账户用于就医,又赋予参保人更多选择的权利,家庭成员所有的医保个人账户被打通。

3允许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

苏州、常州、南京等已经开展了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的试点。带动体育健身消费,刺激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强健体质,最终达到减少看病支出、节约医保资金的'目的。

政府可按照自愿申请、现场考核、价格谈判、社会公示等程序来确定一批医保定点运动健身场馆,并同时明确在确定的场馆健身必须享受一定**,消费价格不得高于现金购买价格。

4体检纳入医保报销宜尽早。

及时体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公民的体检费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定期的全面体检可以早发现疾病,可减少慢性病和大病的出现,这样可减少治疗成本,减轻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可大幅降低医疗和医保基金支出。

虽然目前体检纳入医保尚处于专家建议阶段,但无论是专业角度,还是国外经验,以及现实的要求,都说明体检纳入医保是非常必要,未来会上升到政策推进的阶段。

5北京扩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北京将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分流职工等人群纳入到享受岗补、社补的范围。新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1、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直接招用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北京市分流职工的,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3、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社会保险补贴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予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社保调整通知【精选】

为了确保20xx年度青岛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青岛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通知,20xx年度青岛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将启动,青岛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调整。本次基数调整主要依据20xx年度青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

1、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2114元;

2、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423元;

【备注】:

1、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缴费进行差额补收,无需个人办理。

2、今年1-5月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3、企业职工20xx年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20xx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423元的和高于20xx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10671元的均在此次调整范围。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251.78元、1001.30元、751.13元。

5、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807.6元、646元和484.6元。

一、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缴费金额分别是多少?

【回复】: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确定,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251.78元、1001.30元、751.13元,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149.11元、119.04元、89.59元。

二、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与下限分别是多少?以什么为依据?

【回复】: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20xx年青岛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其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2114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423元。

三、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了吗?咨询电话多少?

调整社保基数的通知

公司各员工:

今接到社保局的通知,根据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3年1月起上调社保缴纳基数。涉及到员工个人缴费部分,有以下变动:2012年个人缴纳208.67元,2013年个人缴纳237.16元,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上调28.49元。补缴款项将从员工7月份工资中代扣(2013年1月至6月)。请各位员工相互转告为谢!

特此通知。

公司人事科2013-7-18。

调整社保基数的通知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关于公布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1〕90号),大房金发[2011]23号等相关规定做如下说明:

(一)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617元,月平均工资3718元。

(二)在职职工缴费基数:2011社保全市养老(含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下同)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231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1154元/月。采暖费缴费基数为3718元/月,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暂按2231元/月执行。

(三)执行时间:2011年7月1日起。

二、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问题。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0]21号)规定,2011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20%。

三、2011公积金缴费基数。

(二)2011-20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590元;下限执行2010年最低月工资标准:市内四区(即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下同)为900元;但2011年4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职工和单位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下限需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34号):市内四区为1,100元。

(三)自2011年6月1日起,用于计算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为11154元,免税封顶比例为24%。敬请各委托机构根据各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员工2011社保及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于2011年7月6日将2011在职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存基数提交至我司各客服人员。如2011在职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予调整,也请另行通知客服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大人社发〔2011〕90号。

关于公布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1〕158号)和大连市统计局提供的2010年劳动统计年报资料,现就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617元,月平均工资为3718元。

二、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3966元,月平均工资为3664元。

三、2011年社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2.31%。即2001年6月30日前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在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按2.31%计算年息。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附件二。

大房金发[2011]2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11-2012(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工资额的计算口径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二、2011-20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590元;下限执行2010年最低月工资标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为9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为800元;但2011年4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职工和单位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下限需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34号):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为1,1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为1,000元。

三、各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要认真核对单位和职工信息,如发生变更或登记有误,请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好职工权益。

社保调整通知

养老保险单位:20%,306元;个人:8%,112.4元。

医疗保险单位:8%,112.4元;个人:2%,30.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5.3元,个人:0.5%,5.7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养老保险单位:20%,246元;个人:8%,98.4元。

医疗保险单位:8%,98.4元;个人:2%,24.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2.30;个人:0.5%,6.1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1.参保人员按照选择的缴费档次每年6月30日前将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卡;。

4.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缴费人员每月18日前按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每月25日后到缴费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连续六个月欠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关系。需再次缴费的,应持参保人持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到养老分局个体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缴费地点。

城乡居民缴费地点: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地点: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

缴费时间。

每月25日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进行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为保证政府补贴及时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应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完毕。

银行代扣缴费在每月18日至24日期间进行(银行代扣缴费是个体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方式)。

社保调整通知【】

20xx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

20xx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xx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113250(9438元/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xx年4月1日。各县级市、吴江区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办理程序为: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解缴至其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是社会保险征。.。.。.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是社会保险征收的重要环节,也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待遇计算的基础。申报对象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参保职工;申报内容为用人单位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全年工资性收入总额。

20xx年度相城区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自20xx年1月开始,至3月10日结束。截止3月1日,已有6683家企事业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柜面办理申报了本单位的社保基数。为提醒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避免单位缴费基数的硬性调整和列为20xx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社保中心于3月1日对尚未完成申报的单位再次发出提示短信,告知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渠道。

工资调整通知书工资调整通知表

______(单位全称):

根据______文件规定,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先生/女士的基础工资标准由每月____元提高到每月____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

社保调整通知

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天津表示,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湖北指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陕西也明确,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人社部也多次强调不会影响职工社保待遇。张义珍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是一个前提条件,是要确保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部分降低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的地区,其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有望变多一些。以湖北为例,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北省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6月12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xx年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

根据公布数据,20xx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月均4849.75元。据此确定潍坊市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4850元/月、最高基数为14550元/月、最低基数为2910元/月。企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基数为4850元。

潍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办理程序

1、实行年报与完善单位登记信息以及核对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有机结合。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提示,完善补充单位登记信息中的必填项内容,同时对在职及退休职工的邮寄信息(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进行核对修正,确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准确寄送。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通过系统上传单位登记信息以及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数据。未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2、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潍劳社办[20xx]2号)的要求,对本单位职工度的缴费基数(即“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如实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市局将组织对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稽查,对瞒报、漏报及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参保单位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因填报不实或未经职工签字认可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逾期不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逐月确定应缴数额。

4、各县市区应根据全市统一经办流程的要求,利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其他社保业务,不得使用u盘传递数据,以确保数据安全准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保经办能力。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是社会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实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围绕扩面征缴任务目标,认真研究年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工资调整通知书工资调整通知表

财务部:

公司员工月入职,在公司已工作年月,现在部门(项目)担任工作(职务),现每月工资是元,该员工自入职以来,认认真真工作,对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责任,该员工的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和进步,考虑该工种的市场价及其他同级工种员工资平行。现同意该员工的工资从年月调为每月元,请财务部执行。

项目经理:

社保调整通知

随着20xx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公布,20xx年度的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最低为3082元,最高为23118元。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水涨船高”。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也确定。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社保调整通知

各年度申报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园区公积金20xx结算年度(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将于20xx年6月29日—7月13日进行,年申报单位应通过网上申报缴费系统进行结算年度申报及补充年度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的人员范围为20xx年6月30日前进入单位并已办理劳动合同报送的所有在职员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6月29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缴费系统中结算年度申报权限将开放给各年申报单位。

二、从7月7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缴费系统将开通20xx年7月的补充年度申报权限。

三、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20xx自然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申报20xx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如员工工资收入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折算成全年工资总额计算。社会保险(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应对照公积金缴交额上、下限的规定。

四、员工工资收入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等。各单位20xx年度的年终奖金也应计入此次申报的员工工资收入总额中。

五、各单位应如实、准确申报员工工资收入总额。少报、瞒报、漏报工资收入的单位,经查实,除按规定补缴外,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第十条及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因单位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公积金),或未按时缴纳而影响本单位会员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公积金)保障待遇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六、各单位在输入员工缴费基数前,须仔细核对员工的基本信息,如发现有误,应及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表b2),至中心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为及时更新缴费单位基础信息资料,各单位还必须准确核对并修改确认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直接修改。

七、本次年度申报时各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如下标准操作: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7700元、2697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6738元、2697元。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7700元、2697元。

各公积金年度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20xx年度结算年度申报工作以保证本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的准确与正常缴纳。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6月26日

社保调整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xx-2016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以上通知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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