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精选18篇)

时间:2023-12-16 14:57:35 作者:文锋

服务月的开展可以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服务月活动永远不会停止,因为爱和奉献是无穷无尽的源泉。

学校课后服务费资金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20xx 年秋季学期雷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我市家长普遍经济承受能力,参考其它兄弟县市收费标准,本学期下午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各校必须根据成本估算并与家委会商议标准,但是收费标准不超过 4 元/天/生(若发改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二)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开学两周内学校向学生家长预先收取本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四)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所在学校基本户,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通知中注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对上述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一)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补助标准暂定为:30-40 元/课时/人(如果上级有新规定,按照或参照规定执行)

(二)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学校水电费及保安人员工资的支出。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性,把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举措,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参与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收费项目、标准、收支情况、劳务费发放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课后服务当天,班主任(第二节课上课教师)当面对课后服务学生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课后服务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向原班主任请假也可以,但必须做好交接)。

三、课后服务班主任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课后服务班主任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课后服务办公室签字,当天忘记签字的`课后服务老师可写情况说明由值班领导签字后补签,教师课后服务签字表是计算课后服务工资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谁签字谁负责,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扣发值班领导及代签教师当天课后服务费。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七、课后服务教师不得早退、迟到(2分钟未到教室或2分钟提前离开教室)。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天课后服务工资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中心小学校委会负责。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理顺、完善陆宅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普陀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精神,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合同、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同意存档。制定本办法。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遵守国家、市、区、局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1、标的(项目内容、范围等)

2、数量和质量及验收标准。

3、价款或酬金及付款方式

4、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合同的效力、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赔偿方式。

6、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及盖章。

7、特殊合同需经相关部门备案或见证有效。

1、设计、勘察等项目前期合同,由前期配套室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定。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订。

3、施工总包合同、监理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定。

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预决算人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主任室报告合同履行情况。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保畅收费是根本,微笑服务树形象"。"微笑服务"作为高速强根固本树形象,对外展示的一张名片、一面旗帜,可以说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全体职工必须做好的一件大事。xxx收费站作为高速的北大门、xx高速的主线站,做好微笑服务工作,充分展示高速的文明形象更显得尤为重要。

学校课后服务费资金管理制度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确保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

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值班校领导(或教务)及家长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爱惜学校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4.尊重老师,遇到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交流和帮助。

5.上课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学校课后服务费资金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

二、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回答问题声音响亮。课间做正当游戏。

三、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洁净,独立完成。

四、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余时间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

五、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厌学,不偏科,争当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六、考试考查要诚实守纪,不违纪,不作弊。考试成绩要如实报告家长和监护人。

七、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举办的专题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证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课后服务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各年级组要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堂、课间、放学时段的.校园、楼梯楼道安全巡查工作。杜绝踩踏、打架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一日常要求。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受害。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3、课后服务结束放学时,年级组组织当班辅导的教师整理好放学路队,并护送至学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学校要求家长在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接送孩子回家。

14、学校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非在校时段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全责。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配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结合安顺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中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班主任。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邓增西仁副校长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做作业、各学科作文、书写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辅导、体育特长生活动、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至周边县区,区外学生居多,尤其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2、每周从5:30—6:00进行课后服务自习作业辅导,低年级采用年级班主任轮流值班管理方式进行纪律管理,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高年级晚5:30—6:30可安排适当的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3、每周专门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数学、语文、藏文、综合等辅导课,同时开设创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兴趣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5、把六年级和一年级培优工作纳入课后服务的范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安排每天晚上5:30—6:00作为辅导时间。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负责放学的老师每天按时组织相关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教室。

2、如有学生请假,负责放学的老师要告知值班老师,并送交书面请假条。

3、值班老师做好点名工作,并按座位表安排学生在规定位置就坐。

4、值班老师组织、督促全体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

5、值班老师根据各年级放学时间(一二年级:17:15;三四年级:17:30;五六年级:17:45)准时整队,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放学点。

6、值班老师将每一个学生安全地送交家长。

7、如有家长未能准时来接,必须联系到相关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8、值班结束,值班老师需填写好值班日志。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当日的行政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各校(园)每学期要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课后服务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各校(园)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要求全校(园)学生都参加或规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比例。不得诱导没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课后服务。

各校(园)要结合家长需求科学合理安排、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为早到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提供服务。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后服务时间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每课时40分钟);为确保学生安全,要根据季节、时令变化调整课后服务时间,夏秋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8时,冬春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7时30分。

各校(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科学、合理的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合理安排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作业辅导、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对有节假日兴趣特长培养需求的学生,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社团活动和拓展训练等。不得将课后服务变成单一的自主学习,坚决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适当收取费用。

1。周一至周五: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20元/生/月;以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兴趣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40元/生/月。

2。双休日、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5元的标准收取。

3。实行按月和按实际开展课后服务时间收取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对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子女予以减半收取。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学习辅导。

1。各校(园)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缴入财政专项账户,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包括教师补贴和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补贴、后勤人员服务补贴、购买活动资料和活动耗材(不得用于购买学生教辅资料)、水电费用等]。学校按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按月到市核算中心进行课后服务成本开支报账。

2。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贴原则上辅导类不超过100元/课时、兴趣类不超过120元/课时,以实际服务时间(课时量)核算。每节课只能安排一位老师服务。

3。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给予适当补贴。行政管理人员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发放平均额的50%,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管理费用不超过该学期全部费用的15%。

4。每学期末或服务结束时,各校(园)要按校务公开要求公示课后服务费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成本、收支等,课后服务费用节余部分全部清退给学生。学生中途停止接受课后服务的,根据接受课后服务的时长占比收取费用,剩余部分应予以退还。

各校(园)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课后服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好事办好。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严厉查处学校课后服务开展过程中强制没有需求的学生参与、诱导或变相要求学生参与、利用课后服务组织补课或上新课、违规收费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校(园)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园)实际制定本校(园)管理办法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人员离开时电扇要关闭。

3、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

4、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关闭室内用灯。

7、教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20xx年秋季学期雷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我市家长普遍经济承受能力,参考其它兄弟县市收费标准,本学期下午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各校必须根据成本估算并与家委会商议标准,但是收费标准不超过4元/天/生(若发改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二)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开学两周内学校向学生家长预先收取本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四)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所在学校基本户,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通知中注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对上述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一)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补助标准暂定为:30-40元/课时/人(如果上级有新规定,按照或参照规定执行)。

(二)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学校水电费及保安人员工资的支出。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性,把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举措,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参与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收费项目、标准、收支情况、劳务费发放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

1、参与课服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参与课服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课服期间有问题,及时与值班领导和学生班主任取得联系。

4、课服管理员必须加强巡视工作,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5、严禁参加课服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严禁课服时间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6、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课服老师请假,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家长委员会商议确定,自20xx年9月6日起,开展新的课后服务,为保证学生在校有效学习和服务质量,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1、学生参加课后服务需在家长知情且自愿的原则上参加。家长要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班主任考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因事退出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原因,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退出。

2、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请假,经班主任或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必须有监护人接离。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和教师要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安排,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任务。

4、辅导期间如有问题,英举手示意,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

5、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大声喧哗,不吃零食,不把手机带入校园。

6、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及用品。

以上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且屡教不改,取消课外辅导资格。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参与课服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参与课服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课服期间有问题,及时与值班领导和学生班主任取得联系。

4、课服管理员必须加强巡视工作,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5、严禁参加课服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严禁课服时间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6、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课服老师请假,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根据《xx省发改委、xx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36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从xx月xx日起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每位家长(监护人)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家长、学生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2、服务内容安排:

(1)基础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生作业辅导、自主阅读等。

(2)特色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

本学期学校课后服务收费依据(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每生每期600元,对困难家庭学生,由家长申请,学校行政会研究,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教师超时工资、开展活动的设备和耗材购置,管理运行及集体培训经费等。学校课后服务费按上级文件规定,实行用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结余的期末进行清退,收支情况在每学期期末邀请家委会成员进行结算并向家长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群众监督。

1、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先征得家长的同意,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合理安排。

2、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的,按实际上课时间进行清算费用,结余的退还。特殊情况请假的,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请假条。

3、学校会经常加强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4、放学时,家长要及时到学校接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离校后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制度》(国办发〔20xx〕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教基一厅〔20xx〕2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豫教基〔20xx〕56号)、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制度》(平教体基〔20xx〕5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制度。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1、学校管理为主,合力推进。相关学校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积极争取政府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中小学。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开始,冬季延时服务时间至18:00,夏季延时服务时间18:30。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1、制定实施方案。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xx年春季学期4月1日起试行。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各中小学要制定本学校实施方案。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鼓励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1、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服务成本,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解决课后服务经费问题。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强化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职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5、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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