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22篇)

时间:2023-12-07 23:26:16 作者:GZ才子

服务月的成功举办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组织策划和宣传推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月活动范文,供参考和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负责放学的老师每天按时组织相关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教室。

2、如有学生请假,负责放学的老师要告知值班老师,并送交书面请假条。

3、值班老师做好点名工作,并按座位表安排学生在规定位置就坐。

4、值班老师组织、督促全体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

5、值班老师根据各年级放学时间(一二年级:17:15;三四年级:17:30;五六年级:17:45)准时整队,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放学点。

6、值班老师将每一个学生安全地送交家长。

7、如有家长未能准时来接,必须联系到相关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8、值班结束,值班老师需填写好值班日志。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当日的行政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人员离开时电扇要关闭。

3、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

4、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关闭室内用灯。

7、教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每一位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专门成立校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行政、班主任为成员,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精神特制订如下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车辆系统化管理。与公交公司签订协议,建立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驾驶证号、载客人数、车况等校车管理档案,严格审查驾车司机资格。

2.实行动态监控。定期调查车辆安全状况,调度、抽查、车检等各项规章制度。

3.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告学生家长书等形式,让学生了解乘车管理制度。

4.乘车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好乘车秩序;学生乘车时要互帮互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5.学生下车后要和随车照管人员、驾驶员说:“再见”,讲究文明礼貌。

6.学生在等车时不能随意丢垃圾,以及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在车上不允许吃零食,大声喧哗,更不能发生争抢坐位,不得在车上看书,写作业,更不能在车上玩玩具,尤其不允许携带危险物品(如刀,棒等)。

7.学生在乘坐校车时不得吵闹,甚至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欺负、恐吓年龄小的学生。

8.学生每天早晨要准时到指定地点等车,不得随意更改乘车地点,如果遇到要更改乘车地点的,家长必须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申请,否则,不得随意更改站点。

9.候车时在指定区域排队候车,依次排队上车。乘车学生必须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的安排,路队长应该听从随车照管人员的安排,协助随车照管人员的工作,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事情,应该与随车照管人员商量,由随车照管人员来处理。

10.学生每天早晨应提前5-10分钟到指定地点等车,如果因为有事而不能乘车,应及时告诉路队长或班主任,以防产生安全隐患。

11.车辆行驶中不要随便走动,不将手、头伸出窗外,不随便将杂物扔在车厢内、外,确保车辆整洁和安全。

12.乘车者必须等车辆停稳后,待车门完全开启后依次下车,以免引发安全事故。下车时请注意车门外是否安全,特别提醒注意车门的右边是否有非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辆在通行。

13.如遇车辆机械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乘车学生不要随便下车,应听从驾驶员或随车照管人员现场指挥,遵循安全、有序、迅速的原则。

14.学生下车后必需直接回家,不允许在外逗留,甚至不回家,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的批评,如屡教不改的,学校将与家长协商解决。

15.负责跟车的老师每天上下学时要清点好跟车线路上的乘车人数,如发现少人应及时与相应班主任联系,做好记录;在侯车时要管理好纪律。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理顺、完善陆宅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普陀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精神,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合同、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同意存档。制定本办法。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遵守国家、市、区、局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1、标的(项目内容、范围等)

2、数量和质量及验收标准。

3、价款或酬金及付款方式

4、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合同的效力、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赔偿方式。

6、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及盖章。

7、特殊合同需经相关部门备案或见证有效。

1、设计、勘察等项目前期合同,由前期配套室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定。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订。

3、施工总包合同、监理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定。

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预决算人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主任室报告合同履行情况。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保畅收费是根本,微笑服务树形象"。"微笑服务"作为高速强根固本树形象,对外展示的一张名片、一面旗帜,可以说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全体职工必须做好的一件大事。xxx收费站作为高速的北大门、xx高速的主线站,做好微笑服务工作,充分展示高速的文明形象更显得尤为重要。

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根据《xx省发改委、xx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36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从xx月xx日起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每位家长(监护人)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家长、学生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2、服务内容安排:

(1)基础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生作业辅导、自主阅读等。

(2)特色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

本学期学校课后服务收费依据(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每生每期600元,对困难家庭学生,由家长申请,学校行政会研究,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教师超时工资、开展活动的设备和耗材购置,管理运行及集体培训经费等。学校课后服务费按上级文件规定,实行用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结余的期末进行清退,收支情况在每学期期末邀请家委会成员进行结算并向家长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群众监督。

1、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先征得家长的同意,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合理安排。

2、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的,按实际上课时间进行清算费用,结余的退还。特殊情况请假的,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请假条。

3、学校会经常加强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4、放学时,家长要及时到学校接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离校后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总务处是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保证学校设备的及时供应、维修和更新;负责学校设备的出借和处理赔偿事宜;建立房屋和固定财产档案;协调好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形成校产管理“一盘棋”。

1.学校一切财产均由总务处调配。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凡购进或调进仪器.体育器材等都汇入固定财产清册,建立借用手续和制度。每学年来总务处根据财产交动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2.注意检查维修,延长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对产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及时发现,维修一提高使用效率。

3.购置物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私自采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购置物品发票必须有采购、验收签字,经主管审批,保管员登记,才可报销。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的财产由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室负责人管理,队室财产由辅导员管理,美术、体育、音乐、仪器、教具和日常用品有专人管理。

5.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加强学生对国家,对学校责任感,提高爱护公物质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查找。

6.身教胜于言教,教师首先要作爱护公物的表率。

1.对购入、自制、赠送、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章、编号、入库、入册(簿),然后交总务记入学校帐册,并进入电脑。

2.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

3.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帐面不符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自制的财产的数量要认真清点,质量要严格把关,单价要根据预算、合同等仔细审核,然后登记入库、入帐。

5.对财政补拨的财产要按财政补助和自筹两部分入帐入册。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入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务。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做到帐物清楚,帐物相符,及时向总务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务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原因,领用人签名,杜绝借公济私。

4.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务,如有公出,要预告安排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要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损坏要按价赔偿,按实际情况,个人赔偿60%――80%。

(三)财产物资的清查

1.为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充分挖掘物资潜力,提高利用率,对各项财产物资平时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

2.对各项物资清查。清查人员与保管员一起,对实物数量和质量上进行由步骤逐一清查。清查结果登记在“盘存单”上,并由盘点人和保管员签章。盘点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对损坏、残缺的根据财产报损制度办理并调整帐面。

(四)班级财产管理

班级财产学期初由总务处造册登记,期末核查,如有损坏者,照价赔偿;班主任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每天放学后及周末要关闭电灯.电风扇.多媒体电源开关,关好门窗,确保财产安全;如有违反每例扣除班主任管理5元,并计入年度考核。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

二、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回答问题声音响亮。课间做正当游戏。

三、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洁净,独立完成。

四、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余时间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

五、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厌学,不偏科,争当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六、考试考查要诚实守纪,不违纪,不作弊。考试成绩要如实报告家长和监护人。

七、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举办的专题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证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小学学校课后服务安全应急预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xx〕13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课后延伸服务期间我校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负责人: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二)服务小队。

学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自愿性的原则,采用双向选择的办法招募师德高尚、工作负责的本校教职工和品行端正的福建师大部分在校学生组成服务小队。每个班级原则上以30名学生为单位配备一名教师,每三个班级为一个小队,另配一名管理员。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招募并组建服务小队,开展学生报名工作,并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管理人员。

课后服务的管理,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小队包干的两级管理模式。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学校每日均有校级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各小队的管理员负责招募、组建团队,以及对本小队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和监督。

3、服务小队。

服务小队负责日常的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职责有:

(1)工作时间从学校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全程看护。

(2)每日准点进行学生点名工作。

(3)监督学生有序自习,不临时换班。一班一师,严禁一人看护多个班级。

(4)维护校园环境,确保学生在校安全。爱护公用器材,避免人为损坏。

(5)按时排路队,将学生送至校门口,待家长接走方可结束当日工作。

(6)遇有特殊情况即刻报告带班领导和学生家长。

(1)带班教师组织学生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2)每组小队管理员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及进展。

(3)带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启动学校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收到集体撤离通知后,各班带班教师在带班领导指挥下负责将所在班级学生按照学校指定应急疏散路线有序撤离。

(5)事故发生过程中发现伤员,根据受伤情况拨打120或及时送往附近急救中心。

(6)学校事故发生时,带班领导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县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小学学校课后服务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学校课后服务安全工作,保障课后服务师生的健康、平安,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课后服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明确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教职工在课外服务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教职工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等火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教育局和镇政府有关领导。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传染病的预防。

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汇报处理。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总之,做好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一定时刻绷紧安全弦,将学生的安全作为头等大事。一旦有危险,应立即启动安全预案。

小学学校课后服务安全应急预案

据xxx《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要求,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

教导处:

德育处:

总务处:

全体教职工。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为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法制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长—教育局。

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学校:xxx。

属地派出所:xxx。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区疾控中心:xxx。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宿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干做好人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昌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到17: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取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干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病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一年级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2)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取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团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田径等。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晚、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里和效果。

(5)重新组到。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证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街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到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20xx年秋季学期雷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我市家长普遍经济承受能力,参考其它兄弟县市收费标准,本学期下午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各校必须根据成本估算并与家委会商议标准,但是收费标准不超过4元/天/生(若发改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二)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开学两周内学校向学生家长预先收取本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四)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所在学校基本户,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通知中注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对上述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一)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补助标准暂定为:30—40元/课时/人(如果上级有新规定,按照或参照规定执行)。

(二)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学校水电费及保安人员工资的支出。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性,把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举措,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参与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收费项目、标准、收支情况、劳务费发放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配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结合安顺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中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班主任。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邓增西仁副校长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做作业、各学科作文、书写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辅导、体育特长生活动、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至周边县区,区外学生居多,尤其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2、每周从5:30—6:00进行课后服务自习作业辅导,低年级采用年级班主任轮流值班管理方式进行纪律管理,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高年级晚5:30—6:30可安排适当的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3、每周专门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数学、语文、藏文、综合等辅导课,同时开设创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兴趣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5、把六年级和一年级培优工作纳入课后服务的范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安排每天晚上5:30—6:00作为辅导时间。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中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综合施策破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要充分认识做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自愿申报原则。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

(二)统筹安排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面向有需求的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课后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

(三)公益服务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建立完善成本核算机制。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四)公开透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冬季不晚于18:00,夏季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报县教育局备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三)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四)服务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程序。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由家长、学生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延时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服务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无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要在规定时间按时放学。

4。合理安排。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服务师资力量,充分利用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运动场、计算机室、功能教室等设施和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科学安排课后服务,提高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延时服务结束后,由“临时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一)成立领导组织。成立上蔡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定期研究延时服务工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统筹联动、总结推广经验,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加强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强化对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提高质量、完善管理。

(二)多方统筹师资。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以本校在职教师为主,遴选组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优良、思想稳定可靠、技艺学有专长、胜任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为学生服务。鼓励家长、社会志愿者为课后延时服务提供公益性指导。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定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时间、开设项目、服务形式、辅导老师、考勤考核等具体事宜,扎实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确保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坚决防止将课后延时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考试或简单窄化为“看护”“写作业”。

(五)严格经费使用。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教师延时服务补贴核算方法:每班每天不超过2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每校(校区)每天需要3位管理人员,每人每天服务费不超过80元,每月按20天、全年按9个月计算。每生每天收费不超过3元。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制度。课后延时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学校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六)健全安全机制。学校要把安全放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首要位置,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卫生防疫常态化,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制度,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对参与人员的素质素养、资质资格、健康状况要严格把关。要切实消除场地场所、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安全保卫、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全面安全。

(七)及时自查总结。各学校要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自查,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推进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调整优化服务质量。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参与课服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参与课服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课服期间有问题,及时与值班领导和学生班主任取得联系。

4、课服管理员必须加强巡视工作,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5、严禁参加课服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严禁课服时间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6、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课服老师请假,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发〔20xx〕40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学生家长接送难的问题,满足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xx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xx基〔20xx〕33号)、xx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综〔20xx〕68号)等文件精神及开发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忠门中心小学校务研究,决定于20xx年x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制度。

1、坚持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2、坚持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

3、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4、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5、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安柄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3课时(2小时)计算,起止时间:11:10―13:30。

2、地点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安柄小学本班级教室。

3、编班安排

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基于课后服务不少于2小时的规定,加上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一般在5点左右,如果晚托大概7点才能结束,这样违背了课后服务的初心,所以学校决定实行午托服务,并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中午这一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2、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巩固学习成果结合起来,开展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

(3)把课后服务与兴趣小组结合起来,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由于我校综合科教师配备较齐全,可以组织美术兴趣小组、音乐兴趣小组。兴趣小组根据学生报名人数以校为单位开展活动,并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家长书面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1、经费来源

(1)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由上级拨款,不足部分向家长收取相结合。

(2)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收费。每天每餐大约15元,具体价格按原定协议或协商改按上级招投标中标价格,另行确定。

2、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上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不超过3元/人/课时(具体价格根据参加午托的班生规模按实核算),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开展期间所发生的本校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劳务费、外聘人员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费、电费、保洁费、设备、安防费用等。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后,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每学期末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对借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制度》(国办发〔20xx〕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教基一厅〔20xx〕2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豫教基〔20xx〕56号)、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制度》(平教体基〔20xx〕5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制度。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1、学校管理为主,合力推进。相关学校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积极争取政府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中小学。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开始,冬季延时服务时间至18:00,夏季延时服务时间18:30。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1、制定实施方案。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xx年春季学期4月1日起试行。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各中小学要制定本学校实施方案。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鼓励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1、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服务成本,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解决课后服务经费问题。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强化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职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5、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各中小学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一)学校为主体原则。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中小学校。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二)自愿选择原则。中小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三)规范服务原则。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四)公益普惠原则。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用财政补助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五)稳妥推进原则。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须服务群体。

服务时间:小学、初中阶段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三个课时(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小学每天下午课后服务原则上不少于两个课时,初中按实际课时计算;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特殊情况需报区教育局核准。

学校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强化实践、提升能力,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要重点落实我区“体艺2+1项目”的实施要求,开放体育、艺术场馆,提供各类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开展体育、艺术项目培训和辅导,组织体艺特长认定,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各中小学校也可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可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开展答疑解惑活动学科拓展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并切实加强创新拔尖型人才培育。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体艺活动、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体艺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签订合同,并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四)组织优秀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组织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教研员,通过长沙在线学习中心,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报告、在线答疑、个性辅导等,免费服务学生课后个性学习需要。

各中小学严格按照《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的有关规定收取和使用课后服务费。各学校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对不愿参加下午放学后课后服务的学生,学校不能收取费用),收费统一缴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同时明确价格指数涨幅与收费标准之间的联动机制。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台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含课后服务人工费用、教学用品、水电费等,严禁挪作他用。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各学校收费需开具非税票据,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在办理支付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各中小学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区域内实践场地、企业或设备等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并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签订协议、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自身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或内容,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密切联系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相应的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要对每种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做好经费保障。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收费事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文件执行,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对成建制上课的、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严肃查处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定期向区教育局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于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前向区教育局上交课后服务整体实施方案(含收费标准);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基础教育科,电子稿发至邮箱。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课后服务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各年级组要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堂、课间、放学时段的.校园、楼梯楼道安全巡查工作。杜绝踩踏、打架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一日常要求。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受害。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3、课后服务结束放学时,年级组组织当班辅导的教师整理好放学路队,并护送至学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学校要求家长在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接送孩子回家。

14、学校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非在校时段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全责。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和责任。

二、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平安。要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三、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监督好辅导教师的延时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整改。

四、延时服务放学时辅导教师须组织学生整队,按指定的路线带出校门。

五、对不遵守相关延时服务规定的学生,辅导老师须及时批评教育,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教师要进行追责。

六、加强门卫管理,家长如有来访,在联系上教师后,教师须到传达室外接待,家长不得进入校园。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学生,辅导老师接到家长假条后,将学生送至传达室处教给家长来接。

七、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回题及时通报。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学校。

第三条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第四条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第六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第七条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第八条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第九条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十条应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以及村(居)社区委员会等,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及所具备的活动(课程)资源,可按照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年级统筹进行编组,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年级进行组织,按计划实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的,应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

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课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政策。

第十七条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第十九条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第二十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与人员保险费用从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中支出或由第三方单位按规定支出;鼓励家长为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评估,相关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

第二十二条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到学科,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鼓励各中小学校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自习室及功能室。

第二十三条各地应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及参与人员激励补助措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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