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图书室借阅管理制度(优质17篇)

时间:2023-11-24 10:01:29 作者:LZ文人 2023年图书室借阅管理制度(优质17篇)

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可以使各级员工在工作中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请大家共同来分享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相互学习和借鉴,提升自身的规章制度设计能力。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 一、二年级由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发,每月一次。

二、 三年级以上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集体办理借阅手续。

三、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限期为一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四、 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班主任和管理员多次找其谈话、催其还书而不还者,超过一月后,取消借书资格一个月。

五、 损坏图书不能使用者,照价赔偿。丢书者同样照价赔偿。

六、 学生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持续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礼貌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带给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学校的借阅制度借阅图书资料。未装订成册的报刊杂志一律不借。每期期末,教师借阅的教学参考、教师用书、教学挂图、生字卡片、幻灯片、录音、录象资料等教学类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凡超过借书期限而未归还者,按遗失图书处理。

五、爱护好借阅的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按书原价的1-5倍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 书刊登录。所有书刊都进行财产登记,包括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 书刊分类。书刊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

三、 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

四、 目录设置。以书名目录。

五、 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赔偿制度。

六、 新置书刊按规范进行盖章、登记、分类、及时上架出借、投入流通、切勿积压。对订阅的报纸、多卷书、丛书要保证其连续和完整性。

七、 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

八、 做好书刊的重点整顿、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书刊剔旧的原则为:思想观点错误,知识内容陈旧,复本过多,非室藏范围以及严重污损的图书。剔旧后的图书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妥手续后再进行处理。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务必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群众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书刊登录。所有书刊都进行财产登记,包括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书刊分类。书刊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

三、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

四、目录设置。以书名目录。

五、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赔偿制度。

六、新置书刊按规范进行盖章、登记、分类、及时上架出借、投入流通、切勿积压。对订阅的报纸、多卷书、丛书要保证其连续和完整性。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

八、做好书刊的重点整顿、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书刊剔旧的原则为:思想观点错误,知识内容陈旧,复本过多,非室藏范围以及严重污损的图书。剔旧后的图书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妥手续后再进行处理。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室管理制度

社区图书室是为社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凡进入本室,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入室读者须文明,自觉接受管理,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2、本图书室实行开架阅览。

3、书刊应分类编号、摆放整齐,并有醒目的标签;新书须及时登记编号,损坏图书及时修补。

4、应指定一名专(兼)职管理员进行管理。

5、读者阅览完毕须将书刊放回原架;如需借阅需在管理员处办理相关手续,每次限借2本,期限30天,可续借一次。

6、本室书刊为国有公共财产,读者应爱惜,如有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遗失等情况,酌情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二、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三、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四、外来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五、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六、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

1、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借书。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馆内。

3、爱护书籍,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不在书籍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索赔。

4、借书册数及期限:

a、借书册数:教师每人限借图书6册,学生每人限借2册。

b、借书期限:教师的借阅期限为每册120天,学生的借阅期限为每册30天。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超期借阅需办理续借手续。

全校师生一律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凭教师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挂失,办理补证手续。因遗失借阅证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毕业生离校前,教职工调离时,应先清还图书,交清罚款,注销借阅证,然后统一办理离校手续。

本馆所藏图书,是学校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如有批点、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现象,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凡遗失书刊,可用同版本书或新版图书来补偿,不得以其他图书冲抵,否则以书刊的原价的三倍赔偿。

2、成套的多卷书,书店不分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原价赔偿全套,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书库,或在书库内将书藏于身或转移到库外,一经发现,作窃书论处。

2、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学生处,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每册图书按书价的10倍处理,每册期刊按年价的3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予以校纪处分。

3、偷剪、撕毁书刊者,视同窃书处理。

1、破烂不堪、资料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务必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

一、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二、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四、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五、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

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音像资料使用规则。

一、音像电子教材应按照国家颁布的《非书资料著录规则》或上级电教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编目和上架。

二、有些内容过时、破损或音像质量下降影响继续使用效果的.资料应及时清理,并予以注销。

三、编目时做到统一、规范、有序,则查找比较方便。

四、对每一位老师借用的音像电子资料都必须详细记录,包括出借日期、资料类别、数量等。应要求教师在资料用毕后及时归还。对归还的资料应逐一检查,并注销相应的出借记录。对由于借用者主观原因导致破损或丢失的资料,应要求借用者按规定赔偿。为便于查询馆藏资料情况和出借情况,把馆藏资料目录和出借情况及时输入到计算机服务器中。

五、做好音像电子教材的日常维护工作。对资料的维护要针对不同媒体类型采用不同方法。录音、录像资料要注意防磁、防晒、防潮。对于vcd、cd-rom之类的资料要注意防尘和防划伤,要定期清洁。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型成x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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