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遵守对于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至关重要,也是每个成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执行的案例分析,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规章制度的作用和困难。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务必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群众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持续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礼貌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带给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学校的借阅制度借阅图书资料。未装订成册的报刊杂志一律不借。每期期末,教师借阅的教学参考、教师用书、教学挂图、生字卡片、幻灯片、录音、录象资料等教学类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凡超过借书期限而未归还者,按遗失图书处理。
五、爱护好借阅的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按书原价的1-5倍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书刊登录。所有书刊都进行财产登记,包括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书刊分类。书刊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
三、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
四、目录设置。以书名目录。
五、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赔偿制度。
六、新置书刊按规范进行盖章、登记、分类、及时上架出借、投入流通、切勿积压。对订阅的报纸、多卷书、丛书要保证其连续和完整性。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
八、做好书刊的重点整顿、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书刊剔旧的原则为:思想观点错误,知识内容陈旧,复本过多,非室藏范围以及严重污损的图书。剔旧后的图书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妥手续后再进行处理。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 书刊登录。所有书刊都进行财产登记,包括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 书刊分类。书刊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
三、 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
四、 目录设置。以书名目录。
五、 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赔偿制度。
六、 新置书刊按规范进行盖章、登记、分类、及时上架出借、投入流通、切勿积压。对订阅的报纸、多卷书、丛书要保证其连续和完整性。
七、 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
八、 做好书刊的重点整顿、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书刊剔旧的原则为:思想观点错误,知识内容陈旧,复本过多,非室藏范围以及严重污损的图书。剔旧后的图书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妥手续后再进行处理。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 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宣传、积累工作。
三、 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 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 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1、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1、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1、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1、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1、电子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入室阅览。
2、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4、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2、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3、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4、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爱护室内设施。
图书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使图书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进行图书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3、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且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4、遗失工具书、孤本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按原书价十至十五倍赔偿。
5、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手续。在三个月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索赔偿余额。
6、遗失图书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收据退还赔款。
1、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一)图书馆职责。
图书馆是全院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和文献检索中心,是为全院师生员工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机构,是学院对外开放的窗口之一、图书馆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人类科学文化的优秀成果,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2、统筹、协调全院的文献情报工作,履行收集情报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职能。
3、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文献的搜集、编目、组织和管理工作,建设重点藏书,优化馆藏结构,形成藏书特色。
4、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功能效益,积极开展流通阅览、书刊宣传、读者辅导、文献编制等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馆藏文献的流通率。
5、开展馆藏文献资源宣传、参考咨询、文献检索、专题服务、专项情报服务工作。
6、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采用多种途径提高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高专业人员理论水平,以满足图书馆不断发展的需要。
7、注重现代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提高服务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传递的数字化、无纸化水平。
8、加强与兄弟馆的广泛联系,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和情报交流活动,实现资源共享。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
馆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全馆工作。
2、根据学院的发展要求,制订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经费预算及设备添置方案,确定本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等。
3、组织制订全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岗位职责、奖罚办法等,并贯彻执行。
4、负责全馆干部队伍建设、人员调整,考勤考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进修规划,组织全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5、抓好馆藏建设,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藏书质量,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
6、关注国内外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开展学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使各项业务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7、定期向院领导及全馆人员报告工作,经常征求读者意见以利改进图书馆工作。
8、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分编员职责:
1、按《中图法》第四版,结合本馆的分类体系进行图书的分类、编目,做到不积压。
2、分类工作力争做到准确。图书编目之前利用计算机进行书名的查重以免重号或同书异号。完成图书的机读数据形式,并加以审校、确认,保证分编质量。
3、编目、著录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分类编目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4、负责新书验收、登帐和藏书移交书库,做好图书统计、注销等工作。
5、负责新书书标的粘贴工作,做到粘贴牢固,对应一致。
6、验收坚持原则,把好入馆关,盖章每本书盖三处,条形码每本贴两个。
7、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务目录,做好新书通报工作。
8、负责本室卫生的清扫,保持室内干净。
图书采购员职责:
1、熟练掌握分类法、目录学、情报学等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
2、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和教学、读者的借阅需要及本馆藏书情况,结合本馆年度图书经费计划,制定本馆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努力增强馆藏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系统性,以逐渐形成本馆的藏书特色,提高藏书质量。
3、负责了解、掌握图书资料和报刊的出版发行信息,及时、准确地预订、邮购、选购各类图书。
4、采集书刊应以教学、科研用书为主,适当兼顾其它阅读用书,在当前书刊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图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以“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精选品种,减少成本,确保核心刊物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购书经费。
5、书刊的采购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采购前必须做好四方面调查访问工作。
(1)征求各系、各专业教师对书刊需求意见,并初步圈定目录。
(2)读者反馈意见。
(3)馆内流通阅览管理人员意见。
(4)国内书刊出版发行情况。使书刊采购尽可能做到相对准确。
6、利用计算机对新订书的书目进行查重,以避免图书的重复订购。
7、负责图书资料的收取、运回、验收,打印采购清单,付款和结帐工作。
8、遵守财务制度,健全往来手续,帐目清楚,妥善保存有关单据。
1、负责对采编室送交新编图书进行验收,做到帐、书一致,对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院专业需要或分编加工中有明显错误的图书予以拒收,及时退回采编室处理。
2、入库的新书和还回的图书要及时上架,不得积压,排架要细心、准确,定期进行藏书清点及书库整理工作。
3、负责全院师生借还书、以及催还过期图书工作,掌握好计算机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借还书制度。
4、办理借还手续时要细心:
(1)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书手续,必须验清借书人的有效证件,切实校对照片、姓名、证号,防止冒借。
(2)告诉读者认真检查自己所借的书是否有污损,若有就应及时作出技术处理。
(3)读者还书时,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了解读者要求,提出图书补充、剔旧的建设,以提高图书利用率。
6、执行图书馆制订的污损、丢失图书赔偿及过期罚款制度,并对丢失赔偿图书要作好记录,按期报告注销。
7、做好破烂的图书下架及书标脱落图书的修补工作。
8、做好各类图书流通的日、月、年度统计,定期分析研究图书流向、流量、拒借情况,探索借阅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藏书利用率。
9、负责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书架、图书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盗、防尘、防晒等工作。
1、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开架阅览服务和现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严格遵守馆订规章制度,开闭馆要按时。
3、根据教学和学生阅读需要,协助采购员做好期刊的计划、预订、审记工作。每天统计读者人次,月末累计上报。
4、负责现刊的及时验收、登记、盖章、上架管理,协助采购员做好现刊的缺刊补订工作。
5、每学期末整理在架期刊,清理后每种期刊按年装订成一册,注明缺损情况,并严格依据《中图法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科学分类,做到准确、系统、一致,并在装订完后移交到过刊室。
6、坚持原则,严禁读者私自带刊物外出。期刊原则上不外借,因教学工作需要,必须经馆长批准,按期归还。
7、搞好卫生,维持好阅览室秩序,为读者提供安静、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
1、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馆内阅览服务和过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做好过刊的接收、登记、整理等工作。
3、指导读者查阅期刊资料,解答读者咨询。
4、做好值班登记和阅览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5、严格执行《过刊管理制度》,加强巡视,以减少过刊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6、负责本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7、开展期刊资料加工利用,进行检索、索引等服务工作。
8、每日整理报刊,及时对新到报刊进行上架。
计算机操作员职责:
1、各部门的计算机(主机或服务器)均由所指定的专人负责。各工作人员在工作、值班期内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负责。
2、各计算机使用人要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转,如有人为损坏,视情节报请学院处理。
3、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凡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由该使用人赔偿损失。
4、各工作人员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使用计算机,不得探听其他工作人员的密码和超越权限使用,如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和故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报学院给予处理。
5、有盘工作站要注意防止电脑病毒感染,外来磁盘软件未经馆长批准不得私自在工作站上使用,更不能拷贝到主机上,违反规定造成病毒感染,作为事故处理。
6、要注意安全防盗,下班要关门、关窗、断电,以防偷盗及其它事故发生。凡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被盗或其他事故发生,责任人要赔偿全部损失,并负责请人修理。
1、负责报纸、期刊的领取、登记,并及时把报纸交过阅览室,期刊移交期刊室。
2、负责全体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室内阅览服务工作和室内图书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3、做好图书的接收、登记、上架和目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4、定期整架、除尘、防潮,保证架位规范、有序,室内整洁、美观。
5、做好值班登记和日常统计,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6、严格执行《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加强巡视,减少图书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计算机房管理员职责:
1、负责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数据备份,及时处理故障和网络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2、管理网络的有关密码、口令,并严格保密。
3、负责培训操作人员,经常检查各终端的操作、使用等情况。
4、负责检索室的管理工作和有关咨询工作,指导读者正确使用终端机,及时处理读者查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借书证的办理、挂失和为提前离校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6、负责对电子图书的保管,未经馆长同意本馆所有的电子图书一律不准外借。
7、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负责机房和检索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向图书管理员借阅图书,出示图书借阅卡,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
二、学生归还图书,图书管理员整理核对图书,一定要认真仔细,以免出错。
三、班级之内轮换,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如遗失就要负责赔偿。
四、班级把整理好的图书归还给管理员,管理员校对后把书放归书柜。
五、图书要珍惜爱护,图书箱要妥善保管。
六、破坏、遗失要赔偿。具体手续由班主任向图书管理员如实报告,图书管理员按等价原则办理。情节恶劣的`不予续借。
七、借阅、轮换、归还要严格按时间进行,以免造成混乱。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型成x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读者凭工作证方能在社区书屋免费阅览。
二、为有利于社区书屋的管理,读者不得带任何包、袋(包括塑料袋、牛皮纸袋)、雨具等入室。
三、社区书屋内应保持整洁、安静,读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及讨论问题。
四、进入社区书屋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书屋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五、不得在社区书屋内吃零食,举止应文明。
六、书屋内全开架的书刊,读者可限量自行查阅,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位。
七、书籍禁止乱插乱放,更不准私自携带出书屋。
八、爱护书屋内书刊资料,如有破损、污损、划线、撕页等现象,按书屋赔、罚款相关规定处理。
九、社区书屋陈列的书刊,一般不外借,仅供书屋内阅览。
十、为了充分发挥书刊资料的使用效益,对读书者自取书刊阅览作如下限定:1、书刊一次限取一本;2、工具参考书一次限取1-2本;3、报纸一次限取1钟报纸。
图书室管理制度
馆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6、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订图书采购计划。
7、负责申报添购期刊、报纸、资料工作。
8、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采编工作职责: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采购工作以外采为主,兼顾征集、交换各种书刊资料。
3、对新增图书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加盖印章。
4、图书分类使用《中图法》,著录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标准,设置馆藏书各目录和分类目录。采用计算机的图书馆,分类后编目并输入微机。
5、对新书及时加工,投入流通。
6、有重点、有选择地宣传优秀新书,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外借室工作职责:
1、整理、维护开放书库的书架,书刊排列正确、整齐。
2、组织学生图书服务员上岗服务。
3、负责教工书刊借还工作,督促读者按期归还图书。
4、做好图书流通工作的统计。
5、对调离本校的师生进行清书工作。
6、修补破损图书,办理读者遗失图书的赔偿工作。
7、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的工作。
8、设立新书展览架,积极推荐新书。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报刊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的必备物资,是学校的财产,广大师生应珍惜爱护,妥善保管,注意不要污损,也不要在书刊上圈点涂画,如有遗失、撕毁,严重污损等情况发生,应赔偿相同版本书刊或赔偿现金。
一、轻度损坏的书刊(修复后不影响书刊阅读)按原价30%赔偿,并由借书者负责修复。如发现是故意造成的,则加重处罚。
二、一九九九年以前出版书刊,如严重损坏(影响书刊内容阅读“下同”)或遗失,按书刊原价的.2~3倍赔偿;复本少、使用价值较大、及不易购买或孤本书刊按书刊原价的5~10倍赔偿。
三、二〇〇〇年以后出版书刊,如严重损坏或遗失,按书刊原价赔偿;复本少、使用价值较大、及不易购买或孤本书刊按书刊原价的2~3倍赔偿。
四、严重损坏或遗失的成套图书(影响全套图书阅读),无论是严重损坏或遗失一册或多册,均按原全套价格和上述划定的时间段规定的赔偿倍数赔偿。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遗失图书在无损坏的情况下找回,可携书连同赔偿收据,办理还书退款手续。
六、读者借书时,如发现书刊有破损,缺页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由管理人员加盖检查印章,否则概由借书人负责。
图书室管理制度
1、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借书。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馆内。
3、爱护书籍,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不在书籍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索赔。
4、借书册数及期限:
a、借书册数:教师每人限借图书6册,学生每人限借2册。
b、借书期限:教师的借阅期限为每册120天,学生的借阅期限为每册30天。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超期借阅需办理续借手续。
全校师生一律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凭教师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挂失,办理补证手续。因遗失借阅证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毕业生离校前,教职工调离时,应先清还图书,交清罚款,注销借阅证,然后统一办理离校手续。
本馆所藏图书,是学校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如有批点、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现象,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凡遗失书刊,可用同版本书或新版图书来补偿,不得以其他图书冲抵,否则以书刊的原价的三倍赔偿。
2、成套的多卷书,书店不分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原价赔偿全套,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书库,或在书库内将书藏于身或转移到库外,一经发现,作窃书论处。
2、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学生处,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每册图书按书价的10倍处理,每册期刊按年价的3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予以校纪处分。
3、偷剪、撕毁书刊者,视同窃书处理。
1、破烂不堪、资料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务必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