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 执行异议申请书(优质10篇)

时间:2023-10-03 22:24:58 作者:梦幻泡 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 执行异议申请书(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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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篇一

概念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经执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进行初步审查和处理,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请求执行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争议而提起的诉讼。

立法意旨

执行异议之诉的前置程序是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即案外人认为,自己对强制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排除标的物处分的实体权利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执行就会中止,因为执行中止会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为赋予其救济方式,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许可执行之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即裁定驳回。如果案外人对驳回裁定不服,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晰具体的排除或阻遏对特定执行标的物民事强制执行的主张和请求,同时该主张及请求的事实根据与法律根据是单独存在的,并且与作为执行依据的原生效判决、裁定没有直接因果关联。由此可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所针对的对象目标是法院对特定执行标的实施的执行行为,案外人对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并无不同意见与看法,只是对法院执行行为所指向的执行标的存在不同的认识与主张,目的是要尽力排除或取消对具体执行标的的各种执行行为与手段。因此案外人异议之诉有理由的,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仅产生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程序终结,并不影响执行依据其他部分的执行。也就是说,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权利与执行行为的冲突,并不是审判程序所导致的,而是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应对生效裁判确定的特定债务所应承担的清偿责任,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后被强制执行而形成的。因此,执行异议之诉与再审程序不存在重叠的情况,是法律为案外人提供的确权救济方式。

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篇二

异议人(案外人):姓名(张三),男(或女),×年×月×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土家族),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写明工作单位),住所(写明户籍地,若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明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申请执行人:姓名(张三),男(或女),×年×月×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土家族),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写明工作单位),住所(写明户籍地,若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明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被执行人:姓名(李四),女(或男),×年×月×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土家族),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写明工作单位),住所(写户籍地,若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明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异议请求事项:(有几项写几项)

请求法院停止(或撤销、纠正、中止)执行行为(或对某财产的执行)。

事实和理由:(具体情况因案而异,要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贵院在执行(****)鄂1002民初*****号民事判决过程中,查封(或冻结、拍卖)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生活必须财产,根据法律不得作为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行为违法)。现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停止(或撤销、纠正、中止)执行行为(或对某财产的执行)。

此致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案外人):

×年×月×日

异议申请人(案外)应提交的证据材料:

1.异议人(案外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争议财产权属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3.本案执行裁定书。

4.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篇三

第一段:引言(开门见山,介绍异议的概念和背景)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当一方对执行行为、程序或结果存在异议时,通过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司法机关进行审查和裁决的一种制度。执行异议是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也许执行异议就是我们面对困难时的一剂良药。本文将分享我在法律实践中执行异议所得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意识到异议的重要性(认识执行异议的价值)

在执行过程中,当我们发现执行行为或结果与法律规定不符、存在违法行为时,首先要有意识地意识到执行异议的重要性。执行异议可以让我们得到法院的介入和保障,纠正错误的判断和执行行为。一旦发现异议,及时提起异议申请,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实现。意识到执行异议的价值,才能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

第三段:积极准备和提出异议(筹划和实践的过程)

在执行异议中,积极准备和提出异议申请是十分重要的一步。首先要深入研究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具备足够的法律素养和知识储备。其次要仔细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找出存在异议的地方,并撰写详细、具体的异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具备充足的证据支持并清晰明确地表达自己的异议观点。最后,要结合当地法院的司法实践,了解办理执行异议的具体程序,确保申请能够被及时受理,并争取取得积极的结果。

第四段:坚持异议过程中的理性和耐心(面对困难和挑战的态度)

在执行异议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有时法院的裁决不符合我们的期望,甚至可能面临各种阻力和打压。面对这些困难,我们应保持理性和耐心。首先,要相信法律和公正的力量,坚信正义会战胜一切。其次,要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寻求帮助的渠道。最重要的是,要保持耐心和冷静,不轻易放弃,通过不断申请和上诉,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奋斗。

第五段:对执行异议的反思和总结(执行异议的价值和自我提升)

通过执行异议的过程,我们不仅可以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执行异议可以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和认知法律,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执行异议也是一次磨砺个人意志和毅力的过程,能够培养我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和决心。通过反思和总结,我们能更好地认识到执行异议的价值,并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得以应用和发挥。

总结:

执行异议是维护公平正义和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它为我们在法律实践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提供了宝贵的途径。积极准备和提出异议申请,并在异议的过程中保持理性和耐心,我们能够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得到法律和公正的保护。执行异议不仅具有实际意义,还能够提升我们的法律素养和个人成长。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分享,能够让更多人认识到执行异议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得到更好的应用。

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篇四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执行异议问题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在实践中深切感受到执行异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通过对执行异议的探索和研究,我逐渐领悟到了其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执行异议是一项需要高度耐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执行异议是诉讼中的一个分支,需要对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仔细的审查和处理。在执行异议过程中,尤其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对执行案件的原始资料和程序进行核对,以免由于疏忽或错误导致后续的执行工作出现问题。此外,在处理执行异议时,还需要与被执行人充分沟通,了解其异议的理由和意见,并积极与其协商解决方案。只有细致入微地工作,才能有效地解决执行异议问题。

其次,执行异议需要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在执行异议过程中,法律是我们的根本指南。只有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办案,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合法执行。同时,我们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和当事人。要客观地听取被执行人的异议意见,并进行合理评估和判断,不为任何利益或压力所左右。只有依法公正地处理执行异议,才能维护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执行异议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加以解决。对于执行异议,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司法途径,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解决。比如,可以通过在执行案件中采取保全措施来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寻求案件的和谐解决;还可以通过调查取证等手段,获取更多相关证据,以便做出更准确的判断。执行异议问题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不断地创新和改进,积极探索合适的解决方案。

再次,执行异议处置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异议过程中,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处理执行异议时,要尽量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诉求。同时,还要提高当事人参与案件解决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教育,使他们能够理性面对异议问题,积极参与到异议处理的过程中来。

最后,执行异议是推进法治的重要一环。执行异议是诉讼制度的一部分,也是法律正义的体现。只有通过积极处理执行异议问题,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执行异议的过程中不仅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更是为了促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向前发展。

总之,执行异议是一项非常复杂且需要高度责任心的工作。只有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一个案件,才能有效地解决执行异议问题。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益,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异议问题,可以更好地推动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异议问题不仅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法律从业者必须要深入研究和不断探索的课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才能更好地开展执行异议工作,为实现法治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篇五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或执行结果提出异议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执行异议的审查机制逐渐完善,执行异议的案件也日益增多。执行异议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执行异议的重要性以及取得成功的关键。

第二段:准备阶段

执行异议的准备阶段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等。这些工作对于事后取得成功至关重要。其次,在准备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执行程序,以便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异议。此外,在准备阶段还要充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第三段:提出异议

执行异议不仅要及时提出,还要提出充分的异议理由。在提出异议时,我们应该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深入的研究,找到与自己情况相符的法律依据。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要避免情绪化的表达,要客观、理性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此外,我们还要注重异议的形式,尽量选择书面的方式提出,以便有据可依。

第四段:阐述异议理由

在执行异议的过程中,阐述异议理由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首先要清楚地指明执行中的错误、违法或不当行为,并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对应。其次,我们还要有针对性地分析相关事实,进一步论述自己的观点,以增加异议的说服力。此外,我们还要注重语言的使用,要简明扼要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晰的表达方式。

第五段:总结心得

通过执行异议的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执行异议的重要性以及成功的关键所在。首先,准备阶段的充分准备工作是取得成功的基础,只有做好准备工作,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其次,及时提出异议,并提出充分的理由,是执行异议能否得到认可的关键所在。最后,语言的使用和阐述异议理由的方法也会对执行异议的结果产生重要影响,要注意简洁明了、合理有据的表达方式。在今后的实践中,我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完善和提升自己的执行异议能力,并不断学习优秀的执行异议案例,为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援助。

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篇六

异议人(案外人):张__,女,____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__市__山街道办事处北正街160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代理人)。

申请执行人__市江汉区__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江汉区青年路元辰国际a座三楼。法定代表人龚申侯,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____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区__大道邬树村x号。法定代表人张__,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____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东湖开发区狮子山王家湾118号澜花语岸11栋2层01号。法定代表人:张__,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张__,男,汉族,____年3月17日出生。

被执行人刘__,女,汉族,____年4月9日出生。

被执行人: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x区__x路南__学校。法定代表人:张__,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__市江汉区__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____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____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__、刘__、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就(____)鄂江天证经字第号执行证书的强制执行,贵院以(____)鄂__中执字第00395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贵院于____年8月8日作出的(____)鄂__中执字第00395-2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现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对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的执行,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张__与被执行人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____年9月14日签订《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出售给异议人、被执行人应当在____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异议人使用、被执行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办理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____年9月28日,异议人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60万元,被执行人出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____年10月31日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发出《延迟交房通知书》,预计____年6月30日启动交房程序,但此后由于被执行人资金链出现断裂等原因,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向异议人交付房屋并办理初始登记,无奈异议人自行入住了该房屋。现贵院将异议人所有的房屋予以执行,导致异议人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另外,根据另一异议人谭__的申请,贵院已经作出(____)鄂__中执字第00001号执行裁定书,中止了对异议人谭__的府上住宅小区一期房屋的执行,而谭__的案件情况与异议人的案件性质完全相同。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异议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及《最高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请求立即中止对上述房屋的执行,并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市中级人民法院

异议人:张__

____年5月12日

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篇七

申请人:xx,女,汉族,49岁,无业,现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海藤名苑星苑小区1单元4楼东户。

被申请人:xx,女,汉族,45岁,职工,现住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电力家园g3号楼1单元802户。

请求事项:

1、请求执行庭依法追偿被申请人以工资清偿债务时迟延履行的利息(计算的基数应为其每期工资扣抵债务后剩余未偿还的债务本息总和)。

2、请求执行庭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为被申请人预留生活费即可。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纠纷一案诉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xx年11月15日,一审判决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30万借款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后本案历经二审再审最终结果均为支持一审判决,20xx年6月1日赛罕区人民法院依法下达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因被申请人只有工资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从20xx年1月开始每月扣除被申请人20xx元工资作为债务履行,对于该种执行方式,我们至少在两个方面有不同意见。

债务履行,但是对于迟延履行的利息计算仅从20xx年6月1日始至20xx年1月1日止。但我们认为如此计算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很显然,从20xx年1月开始每月执行20xx元,法院生效判决判处被申请人应偿还30万元,每一个月还款数额杯水车薪,大额的债务依然处于迟延状态,对于该迟延支付的债务,当然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中第一条确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因此对于被申请人每一期尚未清偿的借款都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申请人每月还款毫无压力,我们却度日如年,债权也许到最后损耗殆尽。

第三,我们认为执行法官应该不怕麻烦依法计算被申请人迟延履行义务的每一期利息,如此累加对于被申请人尽快执行债务本身也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促使其不要一味想着逃避债务,而是能够正面现实,尽快偿还债务。

二、执行法院给被申请人预留的生活必需费用也不尽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内政办发电[20xx]5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20xx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5个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月。因此在保留被申请人最低工资1640元后剩余全部工资都应予以执行。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申请人认为贵院只按月执行被申请人20xx元的工资但对于其开始扣除工资后迟延履行的利息不予计算,有悖立法本意,且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保留被申请人最低工资1640元后剩余全部工资都应予以执行且分期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20xx年1月8日

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篇八

异议人(案外人):姓名(张三),男(或女),_年_月_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土家族),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写明工作单位),住所(写明户籍地,若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明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申请执行人:姓名(张三),男(或女),_年_月_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土家族),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写明工作单位),住所(写明户籍地,若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明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被执行人:姓名(李四),女(或男),_年_月_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土家族),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写明工作单位),住所(写户籍地,若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明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异议请求事项:(有几项写几项)

请求法院停止(或撤销、纠正、中止)执行行为(或对某财产的执行)。

事实和理由:(具体情况因案而异,要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贵院在执行(____)鄂1002民初_____号民事判决过程中,查封(或冻结、拍卖)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生活必须财产,根据法律不得作为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行为违法)。现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停止(或撤销、纠正、中止)执行行为(或对某财产的执行)。

此致

xx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案外人):

年月日

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篇九

复议申请人刘xxx,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xxx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xxx县xxx乡xxx村xxx组。

复议申请人刘xxx不服宁乡县人民法院(20xxx)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理由如下:

一、宁乡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宁乡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宁乡电力局确实通知过刘xx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刘xx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宁乡电力局设立的宁乡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刘xx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xx年11月12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刘xx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理由有如下:(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2)、要求刘xxx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义务主体不合生效判决,而且在该合同中宁乡电力局不是合同主体,其根本没有依据判决履行义务;(3)附条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等情况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之规定,电力局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2、宁乡法院裁定书认定事实中,对刘xxx关于《结案通知书》的异议只字未提。刘xx始终认为结案是错误的,始终没有同意宁乡法院在宁乡电力局要求刘xxx与“劳服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结案。

刘xx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两个:(1)如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的话,其主体应该是刘xx与宁乡电力局,而不是“劳服公司”;要么不签,直接按原来的情况恢复上班;(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宁乡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遗漏刘xx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严重违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之规定,执行异议裁定书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复议申请人刘xxx于20xx年12月29日向宁乡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局工作人员不同意向刘xxx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后以种。种理由搪塞复议申请人,一直拖延不作处理。最终在贵院监督下安排听证,听证记录却不做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案《执行裁定书》向复议申请人送达时间是20xx年7月17日,审查时间近7个月之久,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复议申请人完全有理由怀疑:宁乡法院或与宁乡电力局有不正当交往,足以影响本案正常听证和依法裁定。

三、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执行中,宁乡法院枉纵宁乡电力局违法设立执行条件、强制拒绝复议申请人的合法理由,应当认定执行错误,宁乡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撤销该结案通知,并自行纠正错误执行行为,继续执行,以切实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听证,是因为得到了贵院的监督。复议申请人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纠正宁乡法院的错误裁定。

如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复议申请人将誓死抗争、不断上访并将有关法律文书通报省内外媒体。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答辩状房产篇十

申请人:xx,男,20xx年xx_月xx_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梨园地区xx村xx号。

被申请人:xx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申请事项:

1、 请求贵院停止执行通建裁字(xxxx)第xx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的

内容;

2、 请求贵院撤销(xxxx)通执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xx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xx区分中心与申请人因房屋拆迁纠纷,向被申请人申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做出通建裁字(xxxx)第xx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20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依上述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通执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下达(xxxx)通执字第xx号执行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执行行为违法,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执行异议,主要理由如下:

一、据以执行的被申请下发的通建裁字(xxxx)第xx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下文简称“裁决书”)在实体上、程序上均存在违法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1、作为裁决主要事实依据的《估价报告》,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存在违法之处,不应作为裁决的依据。

首先报告没有依法送达;其次评估结果未依法公示;最后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违法。本项目的的评估机构是拆迁人自行委托的,拆迁人没有与被申请人协商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证据,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的权利。

2、裁决前未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听证。

依据《裁决规程》第xx条规定,裁决前被申请人有义务组织第三人和申请人调解,举行听证工作,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而被申请人却未能按此规定履行前述义务。因为,自始至终,被申请人没有找申请人调查了解核实过相关事实也没有进行听证工作。

3、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而迳行作出《裁决书》。

被申请人没有经过该局领导班子在《裁决书》作出前进行讨论的决定或会议记录。此即意味着被申请人没有经此程序就已作出《裁决书》,此举已违反《裁决规程》第xx条,即“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

4、《裁决书》并未生效,因此不能作为申请执行的依据。

首先法律文书只有送达当事人后方才生效。被申请人并未在裁决作出后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裁决书》,因此该《裁决书》并非如被申请人所言于xxxx年xx月xx日已经生效。

其次申请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已经向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起复议,该裁决书并未生效,也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二、贵院作出的(xxxx)通执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在实体上未对《裁决书》进行严格审查,在程序上,违反了相关规定,侵害了被执行人的权利。

1、贵院未对该《裁决书》进行认真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或者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在被申请人存在上述诸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贵院依然做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显然对据以执行的《裁决书》没有进行严格审查。

2、贵院的执行程序不合法,未书面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及第五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以及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及联系方式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贵院并未依法告知申请人,实际上剥夺了申请人进行申辩的权利,不能保证执行行为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本案执行的依据及程序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支持申请人请求事项。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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