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监察员个人总结 规划监察大队个人总结(精选5篇)

时间:2023-09-18 02:03:08 作者:纸韵 规划监察员个人总结 规划监察大队个人总结(精选5篇)

写总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每一个要点写清楚,写明白,实事求是。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规划监察员个人总结篇一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局党委的统一指挥下,新建县水政监察大队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开创水政监察工作新局面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为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十二五”、“十三五”工作以来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法打击非法采砂,全面遏制河道非法采砂,确保河势稳定。

按照要求和部署打击非法采砂,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文件,20xx年至20xx年赣江新建段非法采砂现象蔓延,滥采乱挖严重影响河势稳定,桥梁安全,饮水和防汛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水行政执法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为打击非法采砂破难题、出新招、出重拳,用铁的心肠、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加大对非法采运砂的处罚力度,2年来拆卸非法采砂船设备(工具)128台次,移送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16人,处以罚款1650万元,征收采区拍卖出让费20xx余万元,砂石资源费800万元。有效的打击了非法采砂、非法运砂嚣张气焰,实现了“河道畅通、一河清水、河堤稳定”的整治目标。20xx年至20xx年在市政府的部署下,全面启动采砂船切割和砂场清理工作,按照南昌市采砂船切割奖补政策,我县赣江段采砂船总数85艘,分布在联圩镇、樵舍镇、昌邑乡、厚田乡,就开展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订方案,县委、县政府7位领导担任采砂船切割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赴4个乡镇座阵指挥,切割“三无”采砂船37艘,迫于高压政策,按照采砂船自愿切割政策,出售外省18艘,我县“三证”齐全采砂船29艘,占全市有证采砂船只数54.4%,其中1艘未申请切割,长年在九江。我县全面完成采砂船切割任务,南昌赣昌砂石公司共拨付我县采砂船切割资金及奖补8135.432万元。其中采砂船切割奖补资金7199万元,切割费用936.432万元,清理砂场奖补资金109万元,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省三洲头运砂检查点处罚非法运砂船128艘,罚款256万元,为全面整治打击赣江中下游非法采砂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再接再励,全面整治新建锦江段。

20xx年5月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会议,对锦江新建段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整治,所涉乡镇流湖、松湖、石岗,核定采砂船63艘,吊机砂场码头46处,为全面依法管理,县政府出台了《新建县锦江段河道试行管理办法》为正规化管理锦江奠定了扎实基础。通过1年的整治,锦江新建段20xx年8月起实行全面禁采,并启动采砂船切割奖补政策。按照市政府部署的“一湖二江三河”的整沿要求,我县于20xx年5月对锦江63艘采砂船全面启动切割,切割工作进度顺利,同时,对锦江新建县段编制了(20xx年—20xx年)采砂修编规划,为河道采砂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并顺利移交赣昌砂石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三、提升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展望“十三五”工作前锦。

建设一支高效公正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在新时期增强队伍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练内功、树形象、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水政监察工作新水平,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活动,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执法队伍。确保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力推进水政执法装备建设,在现有的象山江边基地建设基础上,对执法码头建设再提升等级建设,力争在“十三五”规划时期,争取省、市的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严格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执法,水环境生态建设,打击鄱阳湖区违法围堰,为建设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水政执法队伍再立新功,再建辉煌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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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监察员个人总结篇二

通过两天在院里的《城乡规划法》学习(虽然中途有所早退的情况),颇有收获,结合自己的一点点工作经验与学习体会,总结下大牛们的观点,加深理解,深刻体会。

首先应该说,新版《城乡规划法》尽管有瑕疵,有部门间的利益纷争,但总的来说,体现了规划公共政策取向的一种必然趋势和走向,政策法规制定与学术研究不同,在对各利益主体的的矛盾要求的妥协下,最终的成果和初衷总是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遗憾的。

新版《城乡规划法》七章七十条,旧版《城市规划法》六章四十六条,增加了城乡规划的修改和监督检查两章节,删减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从宏观上讲主要有以下几点转变:

1、赋予权力vs限制权力

要去怎样和不能怎样的转变。也标志着政府身份的一种转变——一个作为催化城市发展的组织者。当然,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不完善从根本上制约了这一点。

2、规划体系对应政府事权

新版城乡规划法对应各级政府事权建立对应规划体系要求,分为国家(国务院建设部)、省(省政府)层面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县政府),城市下辖镇、乡规划,村规划。没有再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大城市的分区规划,由此理解,二者不在作为强制性内容,但可作为前期研究以对后期下一层次规划作以指导。

同时,村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确立,也体现了城乡统筹的目的。

3、规划区划定

新版城乡规划法规定,制定市、县、镇、乡、村规划之前,必须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作为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范围,在规划区内划定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发放用地许可证。

对于规划区的划定,存在较多的疑问

重叠问题

原则上,上级规划划定的规划区包括下级规划时,下级规划不再重新划定。

规划区外的建设活动管理

土地部门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管理

规划区不是一个圈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线形工程规划区外建设问题

4、一书两证转为一书三证

配合国家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更改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规划审批的人大监督和规划过程的公众参与

编制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需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需经本级和上级人大备案。

规划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规划编制要征求意见和规划编制公示,详规和施工方案修改需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啥叫利害关系人太含糊了)。

6、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长期的市长规划、开发商规划造成规划严肃性不足,一任市长一轮规划,一种需求一种详规。鉴于这种情况,新版城乡规划法规定了五种城镇体系、城总规、镇总规修改的特殊情形。

规划修改不符合控规的不得审批。

7、完善规划程序

形成规划前期评估-制定-审议-实施-监督-规划实施评价一个循环的规划制定实施过程。

8、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

落实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人大批准的最权威规划)的目标,与土总规相衔接,近期建设规划应作为规划制定和实施的重点。

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于三规合一的问题,似乎不大靠普,但如果能借助大部委改制的“春风”还是很有希望的。

总规大而全,全而无用的窘境应成为规划工作者需要深刻思考的问题。

相关技术指标和专项法规的完善亟待进行。

规划监察员个人总结篇三

丹江口市幼儿园 肖力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监察法》的热潮。作为一名教师,我认真深入地学习了《监察法》,下面就个人学习情况浅谈几点心得:

第一,《监察法》的制定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又一次重大进步。《监察法》的施行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不断保持自身先进性、廉洁性的重要创举,对于提升我国政治文明和反腐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监察法》的制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创新时代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我逐字逐句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原文学习、精心研读,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为今后在依法行使国家检察职能中运用宪法法律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支撑,而且使我更加深刻认识体会到,作为一名国家检察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认真履行检察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法律监督与纠正违法贯通起来、有机统一起来,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过去,由于机制体制等种种原因,村级组织干部像农村非党村委主任等存在“没人管”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将过去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应管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监察对象大幅度增加,消除了监督的盲点,进一步扩大了反腐败的覆盖面,彻底打通了反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扩大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反腐败无死角、全覆盖的决心。唯有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核心,以自律加他律,以管理加引导,确立严格规范,才能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取得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群众看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

二、等于三”。要以《监察法》为遵循,不仅要查办职务犯罪,更要紧盯职务违法,在保持对腐败问题高压惩治的同时,更加注重对监察对象的监督,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既要严格依法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也要做好被调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靠组织的关怀感化被调查人,让他们真心认错悔过。坚持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将宽严相济原则更好地运用于具体的监察工作中。《监察法》第四十四条对留置期间监察机关工作要求,以及被留置人合法权益保障作出了规定。我对该法条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第一款和第二款。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被调查人在留置后,其本人和家属因信息沟通不畅,可能导致心里焦虑,给办案带来负面因素。所以除特殊情况外,我们在第一时间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把该情况同时告知被调查人,做好心理安抚工作。在留置期间,对被调查人拥有哪些权利,我们均按照程序告知清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提供符合其口味的食物,一些特殊需要,比如定期服药、进行必要的简单医疗检查等,也基本得到保障。每次讯问控制时长,以保证被调查人合理的睡眠时间。这些措施,既保障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案件的顺利推进打下基础。保障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同时也促动了我要更加注重自身能力素质的提高,特别要加强讯问突破和取证固证等方面能力的培养。只有自身素质过硬,才能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在以往的党纪、政纪办案上,由于业务不精、制度缺陷等因素制约,或者纵容了违法犯罪,或者让违法犯罪人员在接受党纪政纪查处时合法权益受损。再加上对于违法犯罪人员的移送上,有可能存在“捂盖子”不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监察委的成立,打通了从严治党的“任督二脉”。纪检监察机关以往的种种弊端,都迎刃而解。“留置”手段的灵活运用,让违纪人员侥幸心理的防线被彻底攻破,只能乖乖选择“坦白从宽”的悔过自新之路,从而让更多的公职人员回归到遵纪守法的正道上。

监察委整合了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齐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让反腐全覆盖实至名归,驶入了一条无障碍的“绿色通道”。更难能可贵的是,监察委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一项主责主业,将职务犯罪预防的关口前移,有利于防微杜渐,从根本上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

总之,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形”的重塑、“神”的重铸,是“形得而神聚”,有利于重塑党纪国法的权威,增强公职人员模范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变要我遵纪守法为我要遵纪守法。

规划监察员个人总结篇四

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多、情况复杂多变、难度大。在执法的过程中,它往往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利益关系复杂,是城市建设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此,我开展了专题调研。在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活动中,通过与规划监察执法人员、建设单位和开发企业的深入接触,深层次地了解到当前规划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些办法。

一、我市城市规划监察工作现状

*****市城市规划区面积5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26万,城市规划年审批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城市规划监察职能由市规划局监察科承担。监察科现有人员8人,按四个区域分区管理,人均监察面积合4平方公里。监察任务重、经费不足、群众不理解等原因使得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困境重重。

执法腐败现象的不满和痛恨,造成思想上敏感,对抗情绪严重,甚至产生抗法行为。规划执法人员稍有不慎,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二)执法人员少,工作经费缺口大。正如前面所说,市规划局监察人员少,经费不足,造成规划监察执法管理到位有难度。

(三)矛盾多,利益关系复杂,规划监察执法难度大。城市规划监察执法的过程,每一个案件的处理,涉及的矛盾和利益关系都是非常的复杂,要处理和平衡这些千变万化的矛盾和利益,加大了规划监察执法的难度。

(四)司法保障力度不足,强制执行艰难。城市规划监察执法时,没有现场强制力度,通过教育说服无法制止时,只能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需要履行的执法程序多,时间长,使违法者有了可乘之机,往往履行完程序后,违法建设已经建好使用。而且由于房屋自身的特殊性和利益的复杂性,尤其是违章拆除案件,法院执行往往也是不了了之。

(五)各执法部门缺少协调配合,执法局面混乱。城市的管理,仅仅靠规划部门一家的力量是很单薄的,它需要各个部门明确职责,通力协作,才能真正把城市管理好。对违法建设也一样,也需要城管、土地等部门的共同管理。比如在海南,对违法建设哪一类归城管部门管、哪一类归土地部门管、哪一类归规划监察部门管都分得相当清楚,责任分清楚了,就容易避免推诿扯皮的事情。可我市的情况却显得相对混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只要是违法建设,理所当然是规划部门一家的事情。

二、改善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工作现状的思路和建议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监察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是新时期城市规划监察管理的新理念,我们的规划执法要适应“人性化管理”的新要求。为此,首先要转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主动贴近人民群众,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想法,了解违法建设产生的根源原因,及时对群众做好思想说服工作,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在违法建设产生之前或萌芽阶段及时发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思想说服,避免违法建设的发生和扩大。其次要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力求更科学合理,根据城市的区域功能、交通条件、环境要求,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结合,让城市开发商有利可图,避免以牺牲城市环境,制造违法建设来换取商业利益,努力营造环境创造效益的理念。再者在规划审批时,要更多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使建筑的使用功能更合理和更人性化,将会有效防止违法建设的产生。

(二)提高规划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城市规划监察管理队伍是一支专业性很强的队伍,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同类型的违法建设行为,这就要求规划执法人员,不仅要理解和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更要能熟练地应用法律法规处理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规划监察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所以,要更好地查处违法建设,必须不断地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1、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城市规划法》及《河南省城市规划实施办法》的深入学习研究,并认真学习钻研与规划执法有关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对所需的法律条文、业务知识不但要掌握,更要会应用。

2、组织相互之间交流学习。通过队伍本身的业务交流学习和走出去交流学习,通过案例分析及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互相交流学习先进的经验,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规划监察队伍。

3、建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和培训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任免、晋升、奖罚的依据。对一些执法素质较差,思想觉悟低,没有办案能力,“吃、拿、卡、要”不良行为严重,群众投诉多,屡教不改的,要调离监察岗位,强化培训学习,培训考核仍不合格的,要坚决清除出监察执法队伍。

(三)创新规划监察管理体系,营造规划监察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要真正从根源上避免违法建设的出现,单靠规划监察执法队伍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真正动员各级政府、社区组织及各单位和市民积极主动配合参与规划监察管理,关键还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宣传手段加大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向外公布和宣传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的情况,积极宣传城市规划监察执法中的好人好事,让市民加深对城市的.规划情况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主动参与规划监察管理。拓宽规划监察与民众的沟通及违法建设举报的渠道。

(四)创新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法

1、继续完善规划监察网络管理制度,加强责任追究。监察网络管理,要加强与横向、纵向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力争求得工商、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监察网络管理制度上,要做到巡查制度、协管制度、举报制度和奖罚制度的完美结合,营造违法建设有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对每个片区内出现的违法建设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的,要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执法中弄虚作假、搞“人情”关系的执法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利用规划巡查的上班时间去“办私事”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事情的行为,也要严格禁止,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2、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深究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有大部分的违法建设单位,都抱有“侥幸”的心理,认为通过“公关”的手段,可以逃避或减轻处罚,在这种“侥幸”心理的推动下,加促了违法建设的产生。所以,在规划监察执法的时候,必须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杜绝执法时出现“人情案”和执法时的腐败现象。真正做到发现违法建设就严格处理,对其他有“侥幸”心理的建设单位起到警示作用,会有效避免违法建设的产生。

规划监察员个人总结篇五

开年以来,执法监察局在县委、县府的精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把服务地方经济作为我局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严格责任奖惩,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并取得显着成效。现将执法监察工作如下汇报:

一、年执法监察工作回想

(一)加强领导,力保执法监察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为了切实抓好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局党委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按照职责进行了分工,力保责任到位,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调配合抓的执法工作体制。

(二)明白目标,力保执法监察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纲要》精神这条主线,在不断拓展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的同时,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新模式,完善增强法制工作职能作用,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快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步伐。

一是认真学习,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局党委和局属各部门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通过专题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邀请专业人员讲授等,联接“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改变”三大主题活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行依法行政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法,对司法行政干警进行培训。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关各股室依据年初的学习安排和要求,认真制订并落实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了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领导带头学、亲自讲授,与同志们共同探讨有关法律问题,自觉做学习法律知识的表率。今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部司法干警认真学习了《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公证法》、《物权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联接,正反典型教育相联接,原文学习与实际讨论相联接的方法,通过学习,撰写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分析材料,筑牢了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禁令”意识。明白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察行政执法活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力保了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开门纳谏,认真分析。在开展的“三大主题”活动中,一是普遍征求社会各届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150份,征求意见20多条。二是以各种形式,查摆问题。召开局党委会、中层干部座谈会、全部干警职工会、各种座谈会,座谈人员110余人次。三是以民主生活会为载体,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设认真分析,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进行整改。在民主测评中集体及集体成员的满意率为100%。

三是加强制度,进一步对学习、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纪律、考核方法等内部制度予以改正和完善,制订了《司法行政干警日常行为记分管理方法》、《司法局六项工作制度》等,增强对法律服务市场整治和监管,对全部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回访,向社会做出服务承诺。

四是狠抓案件的查处。一是查处上级督办的法律服务人员违犯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案件2件2人。并对该法律服务所进行了整治,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写出书面检讨,并对所犯差错事实和违纪处置在全局系统通报。二是查处了干警违犯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的3件3人,并对其进行了领导诫勉谈话和目标考核扣分处置。三是查处了一起司法干警在为民办事过程中,违犯办事程序,给当事人造成了必定的结果。事后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目标考核扣分处置。四是对一律师事务所违犯工作纪律,对其进行停业整治,责令限期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必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疏忽的问题,有待今落后一步采用方法加以解决。

一是个别单位对执法监察认识还不到位,认识含混,以为执法监察是自己对自己过不去。

二是执法监察缺少具体的落实方法。

三是行政执法监察责任制还不够规范,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解决。

四是干警应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才能和水平还不够高。

二、年执法监察工作思路

年,我们将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忠诚执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己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法,增强管理透明度,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监察才能和水平,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认识,明白责任。继续采用有效方法,从讲政治和顾全局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增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把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联接起来,同促进改革、发展、安稳联接起来,同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联接起来,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联接起来,同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三大主题实践活动”紧密联接起来,切实增强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建章立制和规范化建设力度。要充分执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调查研究,逐步提升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上升为规范性行为,制订出台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制度。

(三)增强和改良行政执法,力保法律法规精确实施。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从体制、模式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增强和改良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

(四)增强执法监察检讨。要增强对开展依法行政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察检讨,及时改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行政执法的水平。

(五)增强对司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艰难和问题。使执法监察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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