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社会组织总结报告 社会组织兼职清理情况的总结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24 14:07:45 作者:BW笔侠 2023年社区社会组织总结报告 社会组织兼职清理情况的总结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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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总结报告篇一

自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开展以来,编办积极贯彻落实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组织部《中共成武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成组发〔2013〕16号)文件要求,编办迅速召开了全体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

编办每一位干部职工填写《承诺书》,承诺其本人没有在任何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或者担任任何职务;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及《答复意见》,坚决配合做好规范清理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严格遵纪守法。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严格杜绝干部职工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出现。通过排查摸底,编办全体干部职工没有人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

通过此次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将上级精神传达到了每位同志,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所有人员全部上报。编办未发现公职人员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举报。今后,编办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巩固成绩,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报告篇二

一、实践目的:

1、锻炼社会实践能力,积累社会工作经验;

2、了解社会,深入基层,提高为人们服务意识

3、用实践充实这个宝贵的寒假时间。

二、实践内容:

辅助居委会工作人员,配合他们的日常工作,帮助他们提前完成任务,主要进行整理资料、接听电话、做好会议记录、向社区人民宣传法律意识等。

三、实践结果:

首先,居委会的事务看上去是简单的,琐碎的,但是这些却与老百姓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这次实践让我提高了实践能力,更能轻松熟练地处理社区相关简单事务。其次,通过接待来访居委会的人们,我在举止、言语上更有礼貌了,通过跟一些要求比较多的人沟通,我的说话技巧得到提高。再者,通过实践,我更了解了政府关于最基层的政策,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善解民意”、“为人民服务”,让我对我们党和政府更有信心,相信人民的生活水平会更高,我们镇会更和谐!

四、实践总结及体会:

居委会最接近社会的底层,最能体会人民的疾苦,又是最能反映人民的心声,最好地为政府投来最深切的慰问,为政府做好最基本的宣传工作和沟通工作,为政府最快地表达有关的法律法规。居委会虽小,但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是不可或缺的。

通过做居委会那些看似小实则大的事情,我觉得自己能够为人民、为社会尽自己小小的一份力,心中满是兴奋。半个月的实践工作让我踏实地做好每件事,让我尽量从他人的角度考虑事情。

居委会的叔叔阿姨平时工作对我很严苛,有一次因为我没有及时打印出会议资料而责怪了我,我虚心接受了。因此这次实践也让我能时刻警惕,有错就改,虚心接受前辈们的指导和意见。不过他们私底下对我非常友善,经常帮助我鼓励我,因此我在居委会度过的半个月真的很开心、很充实。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两个月的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当我们在社会实践后重新走进课堂,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学到的将不仅仅是理论知识, ~ 课 件 而是与实践结合起来的一种升华,是能被我们直接拿来直接用的知识。总之,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我们真真正正学习到了宝贵的社会经验,这将在我们的人生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将影响我们一生的足迹。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报告篇三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后,防震减灾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自查领导小组。本局及时召开了班子成员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自查清理领导小组。

2、迅速传达。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清理自查工作,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会议对如何做好清理自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安排。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会后,局机关领导班子及各科室对照文件分别开展自查,自查清理结果报办公室汇总备案。

防震减灾局下设科室3个,在编在岗人员共计6人,退休3人,均无到社会组织(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报告篇四

1.社区居委会的性质

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宪法》明确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居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和行政组织,它是具有一套组织系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城市居民群众在本居住地域内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的共同管理好本居住地区各项事务的组织,是人民群众直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形式。

社区居委会的性质,使它既区别于国家政权机关,也区别于其他群众组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社区居委会与国家政权机关的区别在于:在我国,国家政权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任何一种,也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规定,少数民族在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机关除行使一般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行使自治权,是国家政权机关的组成部分,不同于社区居委会。

2.社区居委会的功能

与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相类似的居民自治,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有,但是,中国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有自己的特色,具体体现在它的功能上。概括来说,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具有如下几方面的功能:

(1)协助功能

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即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因而属于政权体系外的组织。但是,由于它是国家政权所没有触及到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的自治组织,而且以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核心,所以,它的早期活动就很自然地被纳入到由国家政权主导的整个政治过程中,成为国家调控社会的重要辅助组织。最早由石家庄提出的“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就是基于这样的现实而形成的。居委会的协助功能主要体现在协助政府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贫困救助等工作。

(2)自治功能

从根本意义上讲,中国城市基层群众自治不是从社会直接发展起来的,而是国家政权建设和制度设计的产物。所以,这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一开始就是作为与国家政权体系有深刻内在联系的组织而存在的,其性质、组织样式和制度形态都是由国家设计和确定的,从而决定了其性质,即其所具有的协助功能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但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居委会是自治性的组织,自治是该组织的本质属性,具体体现为居委会所具有的自治性和自治功能。这也就意味着居委会所承担的协助功能应以居委会的自治性和自治功能的发挥为基础。依据组织法,居委会的自治功能体现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上,而这些功能的自治性是以居委会由居民选举产生、其工作由居民承担以及接受居民监督为前提的。

(3)协调功能

功能对中国社会具有特殊的意义。长期的计划经济和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使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形成“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社会中具有自主地位的权威性组织发展有限,于是居委会就成为基层社会最重要的权威性组织,自然而然地承担起协调各种关系和矛盾的使命。居委会协调的主要关系有:居民与政府的关系、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居民之间的关系、家庭内部的关系。其中在调解民间纠纷方面,居委会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4)治保功能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在居委会下设治安保卫委员会,其任务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早在1952年,由当时的政务院批准,公安部颁布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1980年又重新公布了这一条例。条例规定,治安保卫委员会是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在基层政府和公安保卫机关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这个功能使居委会成为保障社区安全的重要的组织力量。

3.社区居委会的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委会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委托,处理社区的日常工作。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居民群众利益,根据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和授权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社区居委会下设的各工作委员会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居民小组是社区居委会组织系统中最基础的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的决定,都要通过居民小组去落实。社区居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共同构成了城市群众自治组织系统,各工作委员会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机构,必须对社区居委会负责;居民小组是联系居民的最基层单位,应认真完成社区居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反映居民的要求。

4.社区居委会的改革

居民自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居民自治管理体制,形成政社分开、居民积极参与、兼职与专职工作相结合的新局面。

目前全国社区居委会建立了新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一是建立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即“决策层”。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代表组成,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的重要事项,包括选举社区工作者。二是建立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即执行层,社区居民委员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所作的每一项决定。三是建立了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即“议事层”。协商议事季员会由社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居民代表、单位代表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协商、议事职能,有权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监督。四是组建了新的社区党组织——即“领导层”。在这个层面上,有社区党委、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民区党支部。同时,还建立了由楼、院长、单元组长、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等组成的组织工作网络。

乎承担了所有“非自治性”任务。党组织的地位也没有明确规定,一方面导致了党组织过多地纠缠于具体事务,另一方面党在基层社会的任务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皆由居民委员会代行;政府管理重心的下沉导致居民委员会成为事实上行政管理的末梢,政府的需要而不是居民的需求成了居民委员会的主要推动力。社区党支部核心地位的加强以及社会工作者的建立,在体制上理清了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使得居民委员会承担的非本职工作尽快剥离出去,进而能够更为集中地关注居民自治的自身发展。

国社区居委会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等各种会议制度,并建立了必要的接待制度、走访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在居民委员会的主导下设立了居民小组、志愿者队伍等组织;在运行机制上,着重于完善居委会的选举机制,在居民委员会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受其监督,转变传统的考核机制,取消一些行政性的以居委会为单位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考核主体是居民,以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居委会工作实绩的标准,体现了居民委员会产生过程中的群众性、自治性。

从功能上讲,居民自治的体制构架在加强居委会的传统功能的同时还衍生出新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一、宏观规划。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关注居民的需求,对社区发展作统一规划,确定社区的长期、中期、近期发展目标和任务。

二、议事决策。定期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商讨本社区全体居民的重大事项和公益事业,并作出相关决定。

三、组织管理。由于居民委员

会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居民,事情繁杂多样,按照居委会成员的说法是“下管垃圾桶,上管大总统”。显然,这些事情若全部让居民委员会来完成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就日常的居民自治事务进行管理。

四、协调沟通。居民委员会对内在本社区创造了和睦宁静的社区环境,对外代表居民与政府以及物业公司等进行谈判协调,维护居民的利益。

五、监督社区。定期听取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就其工作进行评议并提出工作建议。总体上说,居民委员会的功能就是服从和服务社区居民的意志和利益需求,集中精力做好居民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意志及温暖带给千家万户,满足了群众的需求,也就稳定了基层社会。

5.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i匕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是:

(6)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务服务工作在社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6.社区居委会的地位和作用

社区居委会是我国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城市社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社区居委会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

根据《宪法》规定,广大人民拥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居民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质决定了除个别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都有参与管理社区的权利,都有参与讨论决定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通过社区居委会这一组织形式,进一步提高全体社区成员和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养成良好的民主习惯,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2)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依靠力量

城市基层政权组织,包括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基层政权部门不仅肩负着密切党群关系、政群关系的使命,而且需要发动群众来完成一系列行政工作和社会工作。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广泛联系群众的基础,具备把党和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群众中去的功能,能更好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优势,因此成为基层政权的依靠力量,发挥着协助政府做好与社区成员利益有关的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会福利、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人民调解、物业管理、社区文化体育、社区共建与协调等工作的功能,发挥着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政策,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的功能。实践证明,社区居委会是基层政权建设的基石,没有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城市社会管理就难以顺利进行。

(3)社区居委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导下,在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架起党和政府与广大居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社区居委会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路线、法规传达给广大居民群众,又把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准确地反映给人民政府,不仅使党和政府能够通过社区居委会及时地倾听到群众的呼声,同时也使居民群众能够通过社区居委会了解、掌握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实践证明,社区居委会在党和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发挥着任何组织都无法替代的作用。

(4)社区居委会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在城市管理和建设中,社区居委会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社区居委会开展的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卫生、社区服务、社区福利、维护社会治安等活动,不仅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7.社区居委会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2)政党主导原则

前面的理论分析已说明,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需要有效的政党主导,在中国,这个主导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不论在价值取向上还是在行为方式上,?政党主导都与政党控制有着本质的不同。政党主导,政党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通过法定的政治程序积极参与群众性的自治活动,以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利益,保障群众自治的实现。有了有效的政党主导,城市基层群众自治也就有了自己政治基础。因此,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必须与社区党建紧密地结合起来,社区党建是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发展的基础,而城市基层群众自治是社区党建发展重要途径和舞台。

(3)政权支持原则

市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就有了有效的体制基础和财政基础。

(4)自治主题原则

众自治则更多是一种实现社会自主发展和发展人民民主的要求。显然,前者的出发点是国家政权巩固,而后者的出发点是社会发展。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发展中,自治应是发展的主题,即一切的发展应该围绕着“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这个基本主题展开。

(5)渐进发展原则

中国毕竟是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民主的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都还不雄厚。虽然城市基层群众自治是新时期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但是它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不论从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发展所面临的基础和条件来讲,还是从基层群众自治自身发展的现实逻辑来讲,中国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发展需要积极推进,但不能冒进,而必须走稳妥渐进的发展道路。这种发展模式会使进程减缓,但是会使整个过程走得扎扎实实。最终实现三自的目标。

8.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

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这也就是说,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既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不是领导与指导双重并重的关系;既不是单纯的指导关系,也不是单纯的协助关系,而是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的关系。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工作,社区居委会也有义务协助政府工作,并虚心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9.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党组织的关系

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上的领导,方针、政策上的领导。党的领导与居民自治都是为了充分保障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依靠居民群众办理有益于居民群众的事情,促进城市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要真正达到这个目的,社区居委会就必须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自觉地服从党的政治领导,把接受党的领导和发展自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将自己的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及时向社区党组织汇报,让社区党组织了解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充分尊重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各项自治活动中要充分依靠社区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威力,充分尊重社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居民的觉悟,推动自己的工作。

社区党组织要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得到贯彻执行;同样要保证宪法、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社区居委会的到贯彻执行。对社区居委会的重大问题要组织讨论,作出决定,要教育党员积极支持并参加居民群众的自治活动,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这样才能实现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居委会的政治领导。

10.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的关系。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报告篇五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逐渐形成,社区社会组织不断蓬勃壮大,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承接政府职能、反映社区需求、繁荣文化事业、维护居民权益、发展社会公益等,增进了社区与居民的互动,弥补了社会居委会功能不足,成为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妇女维权、促进发展、提高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截止今年6月底,清河区7个街道44个社区共有注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213个,其中女性社会组织135个。

社会组织是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社区地域为主要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为主要目的,由社区居民自主成立或参与的民间自发组织,主要包括社区社会团体和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则是以女性居民为主要成员,由女性居民自主成立或参与的民间自发组织。一般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群众性。女性社会组织可以把具有共同特点或需求的人组织起来,建立相应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居民交往和沟通需求。其中以娱乐、健康为目的的艺术团、健身队、戏迷社等数量众多,已成为社区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服务性。女性社会组织是将年龄相仿、兴趣相似、利益相同的居民组织到一起,通过自愿参与各种团队活动,为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如四点半课堂、放心吧校外辅导站、青少年书法小组、妇女儿童之家、孝老养老协会、阳光心理咨询中心等。

三是公益性。女性社会组织通过聚合社会资源,发挥成员的特长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引领居民承担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巡逻队、邻里之家协调会、禁赌禁毒协会、妇女维权工作站、免费红娘等。

实践证明,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以服务社区需求、活跃社区生活、提升社区文明为目的,在促进社区自治、加强社区管理、整合社区资源、托展社区服务、丰富居民生活、增强居民公益服务意识、提高居民参与水平、增强社区凝聚力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连接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的纽带。

清河区共有登记、备案的社区女性社会组织135个,占社区社会组织总数的63.4%。参与的妇女群众近2万名,其中参家文化、健身团队的人数最多;年龄跨度较大,有在校女大学生,也有退休多年的古稀老人;人员构成非常广泛,从事各行各业的都有,有的有特长,有的有热情,多为心态阳光、积极向上的妇女群众;参与社会组织的目的基本一致,丰富生活,凝聚力量,助人自助,促进社区和谐。

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文体类组织,如诗词协会、书画社、舞蹈队、戏曲协会等71个,吸引居民广泛参与,提升素质,交流感情,深厚友谊。其中“广场舞”参与人数最多、也最为活跃,除自娱自乐、强身健体之外,还积极参与市、区举办的健身操(舞)大赛,展示时代风尚。

二是服务类组织,如家政服务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15个,以满足居民的需求为目标,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长西街道上海路社区“心苑社会工作服务社”是全市首家进入社区的社工组织,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空巢老人、单亲困难母亲提供专业服务。

三是公益类组织,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劝导队、巡逻队等38个,践行“助人者自助,乐己者乐人”理念,动员更多的人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水渡口街道东郊社区的“免费红娘”已承接2场大型相亲会,为大龄单身青年婚恋提供指导和服务。

此外,还有管理型组织、维权组织,如计划生育协会、妇女维权工作站、 妇女议事会等11个,参与讨论社区重大事项、反馈妇女意见和建议等,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在满足社区多元化需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运作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影响有序发展。有的部门和社区领导对女性社区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也有的存在应付思想,没有将社会组织的发展与管理真正列入工作日程;主管部门、民政、妇联与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较少,开展的宣传、培训、指导不够,导致有的社会组织处于无序状态。

二是资金匮乏,影响活动开展。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生命力在于组织开展活动,必须有一定的经费支撑。其中,除极少数能争取到居委会的支持或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外,大多数都依靠负责人自筹或是向会员收取少量会费解决,受经费制约,有的女性社会组织只能缩小活动规模、减少活动次数。有的居委会办公场地小,不能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固定的活动场所,影响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制约了女性社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

三是管理欠缺,影响规范发展。有的女性社会组织成立时有章程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有的女性社会组织法制观念不强,有的女性社会组织公信度不高;有的女性社会组织结构松散,缺少机制约束,加入、退出都很随意。另外,也有一部分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的“散兵游勇”,还有的甚至出现借“组织”为名举办商业营利活动等,给社区女性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党的xx大明确要求,“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结合当前实际,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女性社会组织,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需要政府部门、组织自身、妇联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第一,转变观念,重视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政府部门充分认识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加强党建带妇建力度,将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放入社区规划中统一部署,使女性社会组织的数量、种类等符合社区发展需求,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依法登记备案,分类管理,通过资金投入、项目招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扶持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强化管理,提升女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女性社会组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标准,建立健全组织规章制度,增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优质服务,培育女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协作精神,为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人才资源。

第三,加强联系,整合女性社会组织各类资源。加强对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服务,是妇联组织延伸工作手臂的一个重要领域。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的作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指导街道建立社区(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采取“街道统筹、社区管理、自主活动、资源共享”模式,协调好女性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资源共享的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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