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培训方案(模板18篇)

时间:2023-11-29 05:19:26 作者:念青松

培训方案的落实需要有系统的培训计划、专业的培训师资和完善的培训设施等保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培训方案,下面是一些详细的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五大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328号)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

建筑施工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

为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和良好发展,提高我企业各工种、新工人的素质和工作技能,促进我企业的宗旨和文化发展,根据董事会、安全部、技术部、工程项目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2016年民工技能培训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总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技能培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提高我单位的民工素质和技能。综合运用上级的政策,充分调动各部门机构和民工的积极性,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工作业安全和作业技能培训,提高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促进多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企业良性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新老工人

(二)培训内容

根据董事会的工作安排,我单位计划民工技能培训60人,为了能顺利完成培训工作任务,现对培训进度作如下安排:

2016年企业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技能培训计划表

五、考试与考核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石棉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深基坑和高支模坍塌等事故,促进全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全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通信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回隆彝族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彭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安委会主任朱胜林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纪委书记姜磊、分管工业企业的乡党委委员、专武部长、乡安委会副主任陈鹏两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

专项整治的时间:5月1日前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部署阶段。从5月1日前至7月31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辖区内驻乡各企事业单位,促进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面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每月月5日前将每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安监办)。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从8月1日前。全部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三)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从8月1日至11月20日。

在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乡政府组织重点检查,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从11月20日至12月20日。

该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县乡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对在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本企业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出,强化督查。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等现行法规和标准的`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使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宣传栏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乡政府将组织专人对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乡政府将报请县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履行“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总结材料务于12月20日前报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安监办)。

安全培训方案

为预防项目部食堂火灾、爆炸事件的发生,保证项目部食堂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副组长职责:全面部署救援行动,负责现场指挥工作。

组员职责:当听到火灾报警,立即取用身边的灭火器和跑向距起火部位最近的灭火器设置点,提取灭火器后,迅速跑向起火部位,及时灭火;迅速跑向最近的水源,采用龙头接管的方式进行灭火;立即跑向起火部位附近的疏散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跑向起火部位的区域或本楼层安全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安全疏散。做到每个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有人引导。

1、项目部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加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项目部员工的消防知识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人人做到“四全”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项目部员工防火、防爆自救能力。

3、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确保防火、防爆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出现事故后,先立即报告防火、防暴应急小组,同时利用所学消防知识,正确使用食堂配备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自救。

2、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逐级上报、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工作。

3、如局面难以控制,应急小组专门人进行与当地消防部门的联系,请求支援。

急救电话:110,119,120。

办公室: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垮塌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严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努力杜绝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总体安排:从4月30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从4月30日至5月31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

2.各村、各企业及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及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机制进行全面认真自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3.自查过程要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镇安监办。

4.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实施整改,做到防微杜渐、举一反三。

第二阶段:例行巡查阶段(从6月1日至6月15日)。

各村、各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督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做到用电安全;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强化作业现场教育管理,督促从业人员按规程规程操作,严禁“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复查总结阶段(从6月15日至6月30日)。

在前述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镇安监办、村镇所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集中彻查和全面复查,对依然存在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开栏、广播等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对建设单位和村民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村党支部书记、各企业负责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当领导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3.突出重点,注重巡查。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拟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限期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4.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上报。镇政府将对此轮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予以通报。各村、工业集中区、相关单位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在今后的日常生产运行中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成效。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着力找差距、补短板,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强化施工单位内控责任。建立施工单位安全内控体系核查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内部检查制度,定期对项目开展检查。对没有落实内控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差的企业进行体检式延伸检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强化项目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深入开展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治理,对履职不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二)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1.落实危大工程管理制度。对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进行重点管控。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规定。

2.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企业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的,依法实施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三)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开展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建机一体化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将履职缺位、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的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落实施工升降机限载、标准节标识出厂日期、淘汰载重量2吨以下施工升降机等措施,提高设备安全技防水平。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省建筑起重机械网络即时监控系统》中的信用评价、黑名单等手段,促进设备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三、

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9月25至9月30日。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治理行动。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传达到每个项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

总结。

分析,评估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是专项治理行动的关键主体,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承接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控,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住建局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督促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宣传报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发挥广大职工和群总在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挖掘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县政府、县安委会安排部署,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排查排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安市城市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赵一德省长做出重要批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严肃的问责,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为确保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王红延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蔡亮城建系统机关党委书记。

任永刚质监站站长。

成员:王桂林质监站副站长。

刘玉锋质监站监督员。

宋国宏质监站监督员。

王刚质监站监督员。

(一)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落实情况。

(三)脚手架工程:各类脚手架(包括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模板工程: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模板搭设及支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卸料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包括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电梯等)是否为国家禁止出租或使用的设备;是否建立安装拆卸的工程档案,是否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检测、安装拆卸、顶升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要策: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深基坑及挡墙工程:深基坑及挡墙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以及挡墙施工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领导组织,一把手要亲自负责,要明确目标,根据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工作,要制定落实方案,按步就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隐患问题的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下去。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事故易发或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坚决把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强化落实建筑施工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盯住不放,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工作开展不扎实,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我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安全培训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本质安全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护能力,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和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第三条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安全教育培训”的原则,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必须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专(兼)职培训师队伍,足额保障安全教育培训投入和必备的场所、设备设施,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职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及所属各单位、各集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公司所属参股、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体系。

第七条健全落实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体系。建立覆盖总(分)部、省、地市、县公司和班组(所、站、队)各层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

第八条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和经费。

第九条各级专业管理部门是本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并实施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评价、考核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汇总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总(分)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工作体系和培训档案。

(五)统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场所、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

(六)组织编写、开发安全教育培训教材、课件、题库和案例等。

(七)定期组织省(区)公司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八)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项教育活动。

(九)对所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

第十二条省(区)公司级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

(二)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负责省(区)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设施、专(兼)职培训师资建设,定期开展省(区)公司级、地市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师的培训。

(四)定期组织本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地市公司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五)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项教育活动。

(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试考核结果等。

(七)指导、检查、评价和考核所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地市公司级单位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

(二)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设施、专(兼)职培训师资建设,定期开展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师的培训。

(四)定期组织本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县公司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五)组织全员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六)组织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有关安全知识进行专题培训。

(七)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试考核结果等,评估培训成效。

(八)指导、检查、评价和考核所属各单位、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县公司级单位(中心、专业室、车间、分场、分部等)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

(二)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开展检查、评价和考核。

(四)组织全员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试考核结果等,评估培训成效。

第十五条班组主要职责。

(一)落实上级安全教育培训有关制度和要求。

(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三)建立健全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试考核结果等。

第十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自主学习及参加相关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三)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生产事故防范、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处置知识;。

(五)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自主学习及参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安全风险分析、评估、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处置要求;。

(五)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写规范;。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八)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新入职人员。应逐级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和劳动纪律;。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五)紧急救护知识,特别是触电急救;。

(六)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网络信息安全知识;。

(八)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九)典型违章、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新上岗(转岗)人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对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紧急救护、应急处理等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工作环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六)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七)典型违章、有关事故案例;。

(八)安全文明生产知识;。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条在岗生产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

(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技术特性及安全防护措施;。

(三)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四)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典型违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案例;。

(六)职业健康危害与防治;。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班组长、安全员、技术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

(二)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机具、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作业标准化安全管控相关知识;。

(五)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写规范;。

(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违章查纠等相关知识;。

(七)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相关要求;。

(八)有关的典型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相关资格人员。地市公司级、县公司级单位每年应对工作票(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倒闸操作人、操作监护人等进行专项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书面公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和调度、监控运行规程等;。

(二)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写规范;。

(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作业标准化安全管控相关知识;。

(五)典型违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违章查纠等相关知识;。

(六)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自主学习并参加相关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

(三)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等知识;。

(四)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五)应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有关安全知识;。

(六)应急管理、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七)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八)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九)国内外先进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经验;。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工程项目建设相适应的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自主学习并参加相关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

(五)施工中应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有关安全知识;。

(六)现场应急管理、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七)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八)典型违章、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九)国内外先进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经验;。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培训大纲,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单位书面批准方可参加相应的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的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培训大纲,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经单位批准方可从事相应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劳务派遣单位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外来工作人员。使用单位应对劳务分包、厂家技术支持等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参与指定工作。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每年对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应急抢修队伍、应急专家队伍人员,开展应急理论、应急预案和相关技能培训。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交通、消防、应急避险、网络信息等公共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采用集中培训、技能实训、现场培训、在岗自学、仿真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集中培训。各单位应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开展集中式脱产培训,结果纳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二)技能实训。各单位应对所有生产技能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技能实训,详细记录培训过程及结果。

(三)现场培训。各单位应结合现场设备、作业环境等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示范性、互动式安全教育培训。

(四)在岗自学。员工在岗期间应积极主动自学安全知识,跟踪学习最新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标准。

(五)仿真培训。各单位应采用仿真技术手段对水电、变电、调控、特种作业等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六)远程培训。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公司网络大学广泛实施远程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更新网络培训资源,实行网络培训学时学分制。

(七)跟班实习。新上岗人员应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师带徒”、轮班实习等方式进行跟班学习。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考试,实行从业人员安全考试全覆盖,结果纳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一)各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人员安全规程的考试,并对考试情况进行通报;。

(六)各单位应定期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交通、消防、应急避险、网络信息等公共安全知识考试。

第五章基础保障。

(一)公司总(分)部。依托国网管理学院、高培中心、技术学院和应急培训基地等公司级培训机构,满足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培训室、实训场地。

(二)省(区)公司级单位。统筹现有培训资源,坚持与生产现场同步、适度超前原则,加强安全实训设备、设施建设,具备满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固定场所(地)和仿真培训、技能实训、安全体感等功能。

(三)地市公司和县公司级单位。按地域性质和实际需要,可利用本单位或联合其他单位已有培训资源,设立实操技能训练室,满足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警示教育、触电急救实训、安全技能实训、应急处置等培训需要。

第三十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各单位应建立省(区)公司级、地市公司级专(兼)职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专(兼)职培训师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专(兼)职安全培训师每年需接受再培训。鼓励聘任注册安全工程师担任安全培训师。

第三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网络学习资源。根据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公司统一组织各单位有序开发,定期完善结构化网络学习资源(培训规范、教材、题库、课件、案例等),建立知识共建共享机制。

第三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公司统一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一、二),如实记录,建档备查。

(一)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各类项目应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列入安全费的安全技能、应急演练等安全培训应从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在实施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以及场所(地)、设施建设,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项目储备、可研评审、立项实施、验收评估全过程闭环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实行上级督查,同级督办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资部门应对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对本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上级部署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落实本规定。

第四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

(三)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地)、设施、专(兼)职安全培训师队伍建设情况;。

(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情况;。

(五)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六)新上岗人员培训及转岗人员再培训情况;。

(七)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对相关人员专项培训情况;。

(八)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立及规范记录情况;。

(九)抽考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七章评价考核。

第四十二条各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评价考核的责任部门。

第四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单位应对安全教育培训全过程开展效果评估,持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

第四十四条各级单位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和考核。

第四十五条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

第四十六条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应持证未持证上岗人员直接责任引发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企业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第四十八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总(分)部及省、市、县公司级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各级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

第四十九条工程项目部包括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是指业主项目部经理、安全、质量、技术专责,监理项目部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项目部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第五十条本规定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10月18日起施行。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市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开展好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本公司施工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6月1日至6月30日。

1、搞好宣传发动,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公司6月初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精神,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宣传和发动。6月8日,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建委组织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市建委的统一部署,布置一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展板,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印制安全生产宣传手册进行散发,现场解答群众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装饰装修、安全常识等方面的问题。

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公司和项目部要悬挂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宣传“隐患治理年”、“百日督查”、“安全奥运”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标语和条幅,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进行宣传。

按照公司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方案,6月中旬组织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重点对在建工程安全设施到位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土石方开挖、模板和脚手架搭设、高处坠落、塔吊拆装和使用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治理和整改安全隐患,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5、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

针对夏雨季施工特点,制定夏雨季安全监管措施。作好现场大风和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力量,提高企业的应对能力以及职工和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大力推广以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改善农民工生产和生活环境,不断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从制度、设施、技术层面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积极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对本公司内所有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大检查,凡是非省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非标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筑牢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8、加强公司赴川援建项目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针对四川灾区灾害天气、余震等自然灾害的特点,要求对赴川援建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使所有人员掌握应对自然灾害的措施和技能,保证施工及人员的安全。

1、为确保我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公司活动开展的协调和领导。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细致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

2、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安全生产月”不发生安全事故。凡在此期间由于工作不到位和管理混乱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予以严肃处理。

3、“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效果将作为对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对行动不积极和开展效果不理想的部门,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建筑施工五大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响应姜政发(20xx)76号文件要求,认真汲取“11.16”、“11.19”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努力实现“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针对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成立安全检查小组。

1、安全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作业现场无“三违”现象。

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所检查车间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

硫化罐、储气罐、行车、叉车、各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工作状态正常,是否超期是否有专人管理。

5、操作工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周检记录。

6、现场安全警示。

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7、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审查和规章制度;

5、增强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方案

   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多是民工,这些民工普遍来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为抢工程进度,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

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2、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3、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4、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5、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工程中标后,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有施工技术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代,特别是高空、有毒作业,必须有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每日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操作工序提出的安全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条条、条块、块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企业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违章指挥、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人,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险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各科室、项目部:

冷水江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八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市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意见,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项目自查和整改、企业自评和考核、现场监理部评价、监管部门检查和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为基本方式,建立和推行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评价。通过健全制度、典型引路、政策激励和严格监管等办法,引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过程控制、行为规范、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力争在三年内全面实现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高效运转的自我安全保障体系。

(二)阶段性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两个方面,分3个时间段提出综合评价目标。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及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安全认证)。从2010年9月起,我公司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工作。到2012年底前,我公司应达到安全评定“基本合格”;到2013年5月底前,我公司应通过安全认证。在进行安全认证前,我公司应有一个以上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

2.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达标验收)。到2012年12月底前,公司承建项目应通过达标验收。

三、实施范围和依据。

(一)实施范围:

本公司所有承建的工程项目。

(二)工作依据:

1.国家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t/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zbbzh/gj12)、《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j08—19905—1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省、市有关文件:原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质„2009‟254号),原湖南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湘建建„2007‟331号)、《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09‟30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和《关于印发娄底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建发[2010]116号)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8月)。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公司成立贯彻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下简称“贯标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定本企业贯标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抓好贯标工作的学习和培训等。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0年9月—12月)。主要任务是“查找问题,加强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启动对企业本身和承建项目的贯标工作,扎实开展施工项目部自查自纠和施工企业自查自评工作,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认真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差距,进一步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和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办法。企业启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三)稳步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3年4月)。主要任务是“过程规范,管理达标”。要充分运用启动实施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果,全面推进企业和施工项目的贯标工作,不断规范管理行为,细化过程控制,对施工现场基本建立“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实现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公司应通过安全认证,所有施工现场应通过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机构的达标验收,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典型示范作用明显。

(四)巩固提高阶段(自2013年5月起)。主要任务是“深化巩固,常态长效”。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后,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推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安全行为和现场标准化防护等进入规范化、常态化,各类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并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的动态核查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的动态评定制度,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主要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我公司应于2010年8月底前制定出台本企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强制性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验收达标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突出自查自评、落实整改、达标复核、安全认证、持续改进等环节内容,提高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实现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

(二)组织开展培训。重点抓好三个层面的培训:一是抓好公司负责人、各科室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重点就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对贯标工作的认识。培训分公司、项目部两级进行,其中公司质、安科负责组织对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的贯标培训,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项目部成员和各班组成员的贯标培训,均应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二是抓好企业“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安全管理技术和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层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分公司、项目部两级进行,其中公司负责开展对持安全生产合格证书a证人员的培训,安全科负责开展对公司持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c证人员的培训。从2010年101月起分期分批组织,2011年底全部完成。三是抓好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公司依托农民工学校,结合班组安全教育活动,以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企业管理制度为基本内容开展定期培训,提高广大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落实标准化建设。公司应于2011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和公司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本公司贯标技术手册,对施工现场和各类危险源监控管理实现流程化、表格化、岗位化。

(四)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从2011年1月起,全面启动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以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评价为基础,重点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履责到位、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和安全投入落实等内容,达到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等要求。

(五)加强监督检查。我公司将结合市季度性质量安全督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各项目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力度。在公司对承建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与考核并上报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检查或抽查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公司根据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应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坚持实体监管和行为监管并重;应进一步完善监管内容,落实对项目安全管理、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安全投入、施工现场流程化管理、安全教育等监管工作;应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突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时段、重要部位和重要节点的监管。公司加强监督检查的记录工作,为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创造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公司和各项目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建高水平的专门工作班子,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承担起推进本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公司应在施工项目部落实配备标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推进工作。

我公司成立冷水江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潘国清任组长,阳振宏任副组长,公司安全科、质检科、技术科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

(二)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是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各项目部应切实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和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需经费。

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规定,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确保拨付到位、使用到位,为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建立奖罚机制。我公司将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定期对本公司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成绩突出的施工现场给予表彰。对通过“娄底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项目部进行奖励措施。

(四)实施差别化管理。公司将定期组织开展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对工作实、成效好的项目将及时激励;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进度较慢的项目将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采取问责性约谈,并通报各项目部和公司各科室。

我公司将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的、隐患多的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纳入重点监督,并对施工项目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公司要充分认识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监管方式,积极采取措施,不断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二)搞好舆论宣传。公司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推介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现场观摩和互相学习交流活动。对于经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现场,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狠抓落实。各项目部要进一步落实、细化贯标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定人、定时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手段,创新机制,全公司动员,全力支持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要长抓不懈。公司通过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后,要求所有新开工项目按贯标要求组织施工,公司将建立动态核查和施工现场动态评定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方案安全培训方案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素质,带动整个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提升,降低或避免生产性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14年下半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方案。

1、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员工必须接受不少于1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 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 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1. 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火灾,防盗 ,触电,机械伤害等)

4.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5. 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1. 根据培训主要内容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讲议。

2. 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表”。(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组织单位、培训参加人数。)

3. 制定培训管理制度。

2. 八月份: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 对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十月份: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 对象:食堂工作人员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全省第3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根据《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3〕9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治理行动成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扎实开展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行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和法规制度专题学习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宣贯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督促企业以“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形式,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等活动形式,组织宣贯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组织学习《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等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安全生产月期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安管系统”)将上线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库。

(二)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践诺和应急演练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组织全员观看全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积极参加全国“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和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要组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落实“五带头”(带头组织研究本企业承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开展施工消防和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带头组织对工程项目承发包情况及分包单位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求,切实提高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要针对坍塌、高处坠落、火灾、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等常见事故类型,组织施工现场开展检验性、示范性、研究性、全员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总结演练经验,梳理存在问题,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水平。

(三)开展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集中开展至少1次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安全专题培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一是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工作要求,6月底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第1次全面排查,9月底前完成第2次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深入一线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提高房建市政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行动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二是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指导建筑施工企业重点从消除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开展全员消防宣传培训和疏散演练。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及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三是推进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运用“省安管系统”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严格执行“安全日志”等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落地,并加强检查指导与宣传推进。

(四)开展“云观摩”交流和安全生产咨询宣讲竞赛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云观摩”交流活动。各地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运用“云观摩”工地交流方式集中线上展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危大工程管控和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装配式建造等内容,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在6月20日前推荐上报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本地区优秀“云观摩”项目(申请表及申报条件见附件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各地报送情况综合遴选后,公布全省可供观摩项目名单。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与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省市政工程协会联合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益巡讲”活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可根据需求预订讲课内容和时间,联系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安排讲座(课程、授课人等信息详见附件1)。线上公益讲座定于6月8日14时,重点讲解新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等内容,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打开网址链接(见附件1)方式提前报名,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和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在线观看。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将组织举办“2023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2023年江苏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竞赛”活动(活动具体内容另见分会通知)。四是上线“安全生产大讲堂”栏目。活动期间,我厅将利用“省安管系统”和正在全省部分区域试点施行的“建安码线上安全教育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2)”开设“安全生产大讲堂”专题授课栏目,首批上线由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作的以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为主题的系列课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6月1日在南京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土建总包(一标段)项目召开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中旬在盐城港航大厦项目召开“建安码”试点推动暨质量安全观摩会,两项活动将视频直播。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人人抓安全、全员保安全的管理水平。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统筹谋划、完善方案、明确分工,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二)提升活动效果。要把活动开展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等统筹起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要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动火用电、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精准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精准开展严格执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安全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施工一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树选一批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新组织事故应急演练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的标杆企业、项目进行表彰激励、观摩示范,相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主流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集中宣传推广,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中上报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我厅将择优选报省安委办。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4),7月3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5)报送至我厅,并附活动开展的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住建方案】区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成立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将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集中为一支队伍执法,每年开展百日质量安全大检查和多次专项治理,结合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形成质量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随着建设工程量不断增加,重大危险源项目日趋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项目安全管理投入少、现场违章操作、冒险作业问题比较突出,工程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些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一些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一些工程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未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对危险作业工程未能有效的进行旁站监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对安全教育培训不重视、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安全管理人员不熟悉标准规范,不能有效地履行安全管控职责,不能及时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劳务分包队伍的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走过场,班前教育流于形式,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

目前,我区建设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监管工作难以全面覆盖在施工程项目。同时,随着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地不断应用,一些高、大、难、深建筑施工项目逐渐增多,执法队伍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以安全津南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

5+1。

”安全监管措施,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努力提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1

.继续强化和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签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安全承诺书,落实终身法定责任。坚持竣工工程标志牌镶嵌制度,加强施工单位员工三级教育制度和安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起重机械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建立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管理责任,保障施工生产质量安全的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施工队伍,特别要具有一定数量的一线作业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承担对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

3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到岗和执业资格,各项施工做到施工前有方案、有交底,过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的三位一体立体化管理,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的良性循环监督管理机制。

4

.加大重点危险点位的监管。

重大危险源工程要严格遵循“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领导带班、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的原则,完善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项目开工前周边环境现状调查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细化管理内容,切实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5

.加强大型机械设备的监管。

继续加强大型设备使用验收及备案工作,建立完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后有检测、使用前有备案,严格把好大型设备使用关,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在大型设备使用上不出事故。

1

2020。

年,建设工程监督执法队伍中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90%。

2

.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和天津市质安监管总队《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程序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3

100%。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肃查处立即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实现对工程施工安全的有效监管树立执法检查的威慑力。

4

.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市级督查、检查、指导,区县监督、管理、实施,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多层级安全管理制度。

5

.鼓励工程创优,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鼓励工程施工企业申报市级文明工地及观摩工地,为创优企业开通绿色通道,营造安全生产互比互看氛围;开展好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视频监控,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时与市总队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时传输信息数据,实现执法检查信息化、企业施工管理信息化,在信息化基础上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懈怠防松劲防反弹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苏安办电〔20xx〕28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无锡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xx〕99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滨湖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集中开展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坚决确保隐患整治“零漏洞”、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问题“零容忍”,有效遏制各类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为我区高质量发展、美丽湖湾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一年左右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完善和提升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升。提升参建企业全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红线意识,提升管理部门安全管控意识,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促使各方担负起安全生产职责。

(二)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升。完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企业控制、项目管理、人员自律、部门监管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升。健全完善施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施工安全整体预控能力和水平,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压降,较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依法受监的在建工程,重点整治胡埭地区小型工业厂房项目,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二)整治重点。

1.强化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落实。推动各镇街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属地负责制,完善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属地管理部门要树牢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在总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督促建设单位发挥牵头作用,依法发包工程,按合同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危大工程费并有效监督施工企业不挤占、不挪用;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细则履行监理职责;强化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企业、项目及其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履职管控,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按规定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移交城管部门查处,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3.强化薄弱环节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力度。

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中的薄弱环节,如排查整改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不重视、整改问题不彻底等问题,进一步扩面提标,组织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违法施工专项整治、房屋拆除工程专项整治、重要时段节点专项整治、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专项整治、预防高坠专项整治、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施工用电安全专整治等行动,具体相关检查用表见附件。整治大隐患,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对重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

4.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控。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xx》要求,重点查处下列行为: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上岗作业前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和体检,未接受高处作业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未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强度及挠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强化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特别是电气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热熔以及有限、密闭空间的动火作业,杜绝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整治以下内容:动火作业未经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前未对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未设置警戒区域,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电焊作业未设置“接火斗”等专用焊渣收集装置;五级以上风力时未停止室外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挤塑板、岩棉板、模板、油漆、防水材料、氧气瓶、乙炔瓶、汽油、柴油、炸药等)存放管理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安全网、办公区或生活区板房所用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工人宿舍使用220伏用电插座;现场消防系统不符合要求,消防管、消防水源不完善等。

6.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全面实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566”工作要求,即“五个严禁”: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严禁凌空抛物,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严禁易扬物料露天放置,严禁土方裸露堆放;“六不开工”: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六个100%”: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行为,全面实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7.建立健全项目备案制度。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管以外的工程项目(包括堆土、挖塘、装饰装修、房屋修理等)都要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备案,镇街道开发区将信息及时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板块要配备专业力量,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施工企业无资质、无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情况及时上报镇街道安委会和区建设管理部门,并要求立即停工。堆土、挖塘等工程的安全监管责任由批准部门负责。

8.强化执法的力度和深度。

针对监管执法存在的短板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手段,强化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与刚度。加强执法的严肃性,对违法违规企业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纠正整改单一开了之、停工单一开了之而跟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防范出现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而长期“带病”生产所引发的风险。强化执法手段的综合运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全覆盖”原则和标准从严执法,并根据问题程度,综合采取责令整改、责令停工、诚信体系扣分、信用等级调级、行政处罚、挂牌督办、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执法措施。推进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加强对施工项目监管信息化全覆盖,继续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的监督模式,运用“监管通”移动执法端,实现监督程序、监督行为、监督内容、行为处理的标准化。

(一)学习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管理部门、项目部深入分析本地区、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制定精准的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项目。

即日起至31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1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区质安站。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2月至9月底)。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质安站要细化检查内容和执法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2月底前,完成20xx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梳理汇总省委巡视、省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以及市检查督办、督查评估、安全巡查等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和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

20xx年2月底前,要初步形成建筑市场行为、违法施工等方面的长效管理举措。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镇、街道、开发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梳理、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在思想认识、安全责任、监管机制、风险防范、隐患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落实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专项整治制度措施,完善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代的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要采取明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地区、各单位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新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湖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负责,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检查、督查组织工作。建设各方要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结合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贯彻执行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文件,加大对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项目管理上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各职能部门、各管理人员不落实安全责任的现象,使安全管理责任真正回归企业,建立企业持续改进,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治理。要强化重大风险预防控制,对危大工程等重点风险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排查隐患,并限期整改闭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及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情况,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对方案的审核签字情况。针对高空坠落事故占比过半这一情况,加强对安全网、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高空作业的专项整治检查。

(四)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凡是违反建筑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中处罚条款的行为,一律进行行政处罚。尤其是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和重复出现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将按上限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录入无锡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平台。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县安委会2016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5个。

三、活动内容

(一)施工项目部管理标准化

1、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与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应急制度

(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论证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及保养维修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宜监字[2016]14号)和《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2016年11月13日发布)的要求配备,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不可担任其他工程项目部成员,并与中标通知书中配置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二)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

1、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

施工大门:按要求设置大门,大门处设置门卫室、车辆冲洗设施及五牌一图、责任主体公示牌、重大隐患公示牌等。

施工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高度城区主要路段和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不低于2.5m,其它不低于1.8m,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现场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硬化,现场大门出入口硬化长度不少于20米,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道路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完成。

现场分区: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模块。

现场防火: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位置正确、可靠。

安全通道及临边防护:“四口”、“临边”防护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设置,防护应牢固可靠。

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线路采取埋地或套管保护。

脚手架工程: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架体基础做到平整、硬化,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且可靠牢固,防护材质符合要求,封闭严密美观。

厕所:应设置通风良好的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应有照明设施并设置水龙头和洗手池。 食堂: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疫要求,炊事人员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

按照《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6]16号)和《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宜市建安[2016]5号)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把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的申报、公示、实施、验收和施工方案论证关,狠抓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检测和使用登记关,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坍塌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年1月—3月中旬)

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宣传氛围。全县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于3月10日前制定出台本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2016年3月下旬—11月)

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文明工地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活动推向深入。

1、积极配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及执行考勤规定等情况,对未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勤不达标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扣分、计不良行为等处罚。

2、积极配合第二季度联合市房管局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贯彻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三个百分之百”落实等情况,对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隐患处理不及时、“三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3、积极配合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随机检查。对发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严管重罚。

4、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发现前面检查中仍存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并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对各责任主体和相关人员分别进行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等处罚。

(三)总结考核(2016年12月)

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对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情况检查督导,督促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活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活动开展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广大建筑业职工,普及安全法津法规和安全知识,促进“打非治违”、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力量,决定成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同志担任,成员由建管股、规划股、公用事业股、县质监站、规划监察中队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具体事项。

五、活动内容

(一)5月31日至6月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县质安站集中组织各地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和教育,以近年来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二)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6月中旬,县质监站要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的制定情况等,杜绝此类较大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宣传动员,广泛开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施工、监理单位,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县质监站。从6月1日开始,全县所有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在建工程主体应张贴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隐患举报箱等,有条件的施工现场要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显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各建设单位也要在主要通道、人员聚集场所设立宣传栏、文化橱窗、签名、宣讲报告、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办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举办好“应急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为全县“应急演练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各自项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每个建筑工地都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以实地演练、桌面演练等形式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演练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省厅举办的培训班。

(六)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争创标化工地活动。加大创标化工地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交流经验,使企业学有榜样,比有先进,增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有力推动全县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部门宣传工作整体部署,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的有效投入,使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监站)要认真研究分析目前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精心策划设计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鲜明、效果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收集整理工作。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形成的文字信息、照片影音、工作总结、统计表等材料及时报送县质监站,便于汇总上报。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求,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为手段,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为目标,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监管水平,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年”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确保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发生重大社会治安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全行业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宣传安全知识、登载典型事故案例。

2、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发动职工对安全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制度、事故隐患查找与整改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吸纳。

(二)、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重点排查:(1)、非法违法行为;(2)、违规违章行为;(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实行边查边排、边排边查、排查并举的方式,逐一查出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潜在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处置办法等,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梳理研判,理清工作思路,督促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暂扣或吊销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企业资金投入。专项治理以防止坍塌、起重机械、高空坠落、消防安全事故为重点,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等事故。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力度。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安全技术,使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推行企业员工安全信息卡,将安全培训、安全资质、安全绩效、违章情况等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卡,公开“三违”信息,对严重“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

2、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筑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深入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等系列活动,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安全管理。

3、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建立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实现管理台账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四)、加强夏季施工和现场消防管理、完善健康急救措施。

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制定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有落实记录。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警示标志。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类型及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施工现场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过审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作业现场。较大工地应设医务室并配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必须备有保健药箱及常用的有效药品。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和急救人员,急救人员应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食品加工应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炎热季节工地应有消暑措施,冬季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及防火措施。

2、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施工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加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以省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为契机,促进建筑安全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安监人员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廉洁、公平、公正执法,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30日。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部署,采取举办讲座、出墙报、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施工企业要在5月20日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对照活动目标任务要求,多层次同步开展工作,在施工现场全面展开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出现新的问题,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监站将每月督查一次,落实活动开展情况。

好的经验和开展中的先进典型上报市局给予表彰。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活动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六、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职能部门人员担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落实活动责任。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方责任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活动目标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逐步推进活动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3、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素质。认真组织“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加强年度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管理,认真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和专业技术理论考核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等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加强考核,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严格对照活动标准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考核依据。“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创建水平。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东平鑫瑞建设有限公司二o一七年四月。

234。

2、在较大或重大危险源处张贴或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在检修、施工、吊装、安拆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十、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1、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公司自查及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公司项目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台帐,在短时间难以整改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加强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事故,并迅速按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技术改造工作责任制,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资金提取、使用台帐,做到计划、财务、现场工程三统一。

十一、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

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和监控。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责任人、定预防措施、定期监控、检验和评估,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十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1、按公司既有的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2、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78-。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