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优质20篇)

时间:2023-11-17 17:32:06 作者:ZS文王 最新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优质20篇)

调研报告是对特定领域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的一种重要形式。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一份优秀的调研报告范文,了解如何开展调研和撰写报告。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文化部社文函〔xx〕xx号通知和省市文化厅局社文处科要求,我局对农民工文化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基本状况。

xx在全市是一个人口大县,也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每年外出务工人员约有xx万,外来务工人员约x万人左右。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和建筑业两大领域。二者相比,从事娱乐、餐饮、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服务业的农民工,还有一些基本的文化生活,比如看电视和报纸。但从事较为艰苦的建筑业的农民工则xx%以上没有什么业余文化生活,聊天、睡觉、打牌赌钱、闲逛是他们打发空闲时间的主要方式。少数民工偶尔也参加一些文化活动,比如看电视或去广场看电影和演出,但次数和时间都没有保证。有八成农民工,认为文化娱乐乐生活主要靠睡觉、闲聊打发工余时光;近六成农民工对文化状况表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超过四成的受访农民工没有一本书。打扑克、看电视、聊天几乎成为农民工基本的文化生活,上网吧、看碟片、逛商场成为一些年轻农民工的业余生活的主要方式。

调查显示,农民工群体文化生活的总体特点是:文化生活贫乏,文化消费不足,文化需求不能得到基本满足。打工之余,农民工做得最多的是睡觉(xx%)、看电视(xx%)和聊天(xx%),此外还有xx%的人读书看报,15.1%的人将闲暇时间花费在打牌或打麻将上,xx%的人听收音机。较少农民工上网(xx%)、看电影(xx%)、看录相(xx%)和上歌舞厅(xx%)。他们最喜欢做的是看电视(xx%),其次是睡觉(xx%)、聊天(xx%)和读书看报(xx%)。可见,睡觉、聊天这类休闲活动都已成为农民工的主要业余生活,电视更是成为他们文化生活的轴心。

企业提供的文化产品有待丰富。在企业文化对农民工文化供给方面的调查中,傅才武和陈庚发现,农民工所在企业提供的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从多到少依次是电视(xx%)、图书报纸(xx%)、扑克象棋等(xx%)和技术培训(12%);而农民工对企业的文化需求中,电视(xx%)、技术培训(xx%)、图书报纸(xx%)、电脑(xx%)的要求最多。而在企业给予农民工文化生活满足上,其供给的主要文化产品(电视、图书报纸、扑克象棋)是一种普适性的大众文化消费品,对企业来说相对便利和便宜,但仍不能满足需求。在供需矛盾上,技术培训(xx%)、电脑(xx%)这类利于农民工素质提高的文化资本供需矛盾最大,其次是文化艺术活动。

二、农民工文化工作的基本状况、内容形式、特点亮点、措施和成效。

关心农民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xx”期间,我县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战略目标,突出绿洲红城特色,发现xx、建设xx、实现xx,打造神奇xx中国xx文化品牌,创办中国红军节,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城乡文化生活。

我县把农民工文化工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通过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一是组织电影放映队,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厂矿企业、广场等放映xx电影。二是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建立“职工书屋”。三是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文化广场活动,利用小品、相声、快板、舞蹈、小合唱等职工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四是把做好农民工文化服务纳入文化建设总体目标。把送文化进工地、厂矿作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重点工作,通过开展各种适合农民工特点的文化活动,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文化服务工作。五是编排一批文艺节目,到建筑工地、厂矿等地方进行演出,利用法定节假日组织举办农民工业余文艺汇演。六是开展向建筑业、饮食服务业以及商品流通业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送图书活动。七是鼓励支持离退休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参与农民工志愿文化服务。八是通过强化文化设施配备,给农民工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九是充分利用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城市社区综合文化站(室)向居住或工作在本社区的农民工开放,为农民工提供报刊阅读、文化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十是以“关爱万里行—走近外出民工”为载体,实现交流沟通零距离。与县总工会、坭坝、二郎、双龙及部分县“三关”成员单位一起,先后走进北京、重庆、浙江、上海、云南、福建、贵阳、遵义等地,深入民工开展走访慰问,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召开座谈会,进行中秋国庆联欢会。

高度重视开展符合农民工文化活动工作。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文化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农民工文化工作,切实尊重和有效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建设,加大工作力度,把活跃和繁荣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纳入小康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切实承担起满足农民工文化生活的责任。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和推广适合农民工的文化消费方式,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服务。农民工文化生活既有城市特点,也有农民工特色。文化部门贴近农民工,研究农民工,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的社会文化调查,深刻分析农民工文化需求特点,掌握消费习惯,总结消费规律。积极探索适合于农民工文化生活的艺术形式,组织创作和生产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开展适合农民工的文化活动,为农民工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是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教育职能,完善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各乡镇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发挥文化工作在提高农民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的作用,使农民工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加强自身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送书到工地、图书流动站等文化项目,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文化服务。

四是调动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积极性,丰富活跃农民工文化生活。文艺表演、音像制品、电影、图书等文化产品和服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载体,是活跃农民工文化生活的主要手段。引导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民工生活,创作和生产反映农民工生活、为农民工所喜闻乐见的节目,鼓励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为他们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文化经营活动,净化农民工文化生活环境。提高责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一方面加强引导和教育,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帮助农民工提高识别、判断和自觉抵制不良文化产品的能力,提高文化水平,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另一方面加大对农民工务工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杜绝和制止非法文化活动和不良文化现象毒害和侵扰农民工的身心健康。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的档案管理工作,促使档案工作跟上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并为全区各项事业实现“走在前列、争当示范”作出积极贡献,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注程度。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将档案事业的发展和档案软硬件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摆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议程,从人、财、物方面给予保障。二是要切实转变档案管理工作观念。牢固树立档案管理法制观念,加大依法治档力度,从法律层面提高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注程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要从单纯注重文书档案管理转变为同时注重其他门类档案管理,从注重机关内部档案工作转变为同时注重所属单位档案工作,从注重档案实体管理转变为同时注重档案信息管理,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地把档案事业推向前进。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橱窗、展板、传单、手册、教育基地、学术交流、法律宣传活动等载体和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档案法律和业务知识,还要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人群,如领导干部、各业务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广大人民群众等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通过多形式、多载体、多层面的档案工作宣传,着力提高全民档案意识。

2、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档案管理组织网络。区档案局要加强自身建设,密切与基层单位的联系,切实承担起监督指导的重要职能;将网络延伸到基层村(社),明确各村(社)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将他们纳入全区档案管理网络体系中,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基层档案管理水平;完善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内部组织网络,档案收集管理职能要明确到具体科室、具体个人,为档案工作全员参与营造氛围,打好基础。二是尽快完善档案管理相关规范。认真梳理现行各类档案管理具体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规范,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单位、基层机构学习掌握这些规范标准,进一步推动档案管理规范化;尽快制订出台区级层面的档案收集管理规范标准,特别要对镇、街道及村、社区的档案收集管理范围标准加以规范;进一步完善区档案局开展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的相关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调动档案工作人员积极性;尽快明确在行政区划调整、机构变动、人员调整等重点时期、区内各类临时机构、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收集管理、移交机制,确保重要档案类目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三是加快硬件建设步伐。结合各单位办公场所的调整、重建,超前谋划、提前介入,切实做好各类新建档案库室的规划建设工作;改善设备、整合资源,有效缓解现存库室紧张、保管条件差的突出矛盾,对明显不符合档案管理标准的库室,要及时调整修缮,确保档案安全;高度重视基层村、社区档案库室的建设,力争做到全区所有村、社区档案库室全覆盖。四是切实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及早落实档案局三定方案,充实档案局人员力量,切实担负起对全区档案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职责,保障档案工作顺利开展;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各级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队伍,保证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时间,确保档案工作的延续性、严肃性及权威性;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3、进一步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

按照区政府设立信息公开中心要求,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配备和更新必要的信息化设备;进一步推进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区和镇、街道以及村(社区)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档案库房和各种类型档案的智能化、规范化管理程度,特别要加强对电子类、数码影像类等新型档案载体保存规范的研究探索,保障新型档案保存的长久性和安全性;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力度,丰富专题汇编和编研成果,发挥档案部门参政、资政职能。

目前全镇已有3000多家牛仔服装及相关配套企业,80000多名从业人员,1000多个已注册的牛仔服装品牌、产品远销中国香港,俄罗斯,美国,欧盟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新塘镇荣膺为“中国牛仔服装名镇”、新塘国际牛仔城是以牛仔服装,纺织品类贸易为主,集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设计中心,创新科技中心为一体的大型商贸城、新塘国际牛仔城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设有商铺位3000多个、它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品种最齐全的牛仔服装,纺织品商贸城、新城国际牛仔城商场是经营牛仔服装,纺织品类的理想大型商场、商2015个人工作总结:场两座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首层,二层铺位共800多个,第三层为商务办公中心,第四层为铺位租户仓库、商场内通道宽敞,备有中央空调,自动扶梯,货运电梯,电话通信及完善的消防系统、商场附近设有大型停车场和发往各地的大型货运场,为客户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新塘国际牛仔服装城商场的优势:

1、市场专业、全国最大的牛仔服装专业批发市场。

2、政策支持、增城政府重点扶持。

3、价格便宜、厂家直销。

4、规划合理、市场环境优美,集生产,贸易,科研,居住,2015个人工作总结:旅游为一体。

5、规模宏大、营业面积50万平方米,商铺3000多个。

新塘国际牛仔服装城商场的劣势:

1、交通地理较偏、地处增城新塘镇。

2、经营时间较晚,知名度不高、市场20**年开始兴建,20**年8月开业、广告传播力度不够致使市场知名度不高、增城新塘板块:以新塘国际牛仔服装纺织城为重点新塘国际牛仔服装城商场目前仍不旺的原因:

2、广告力度不够,知名度不高、新塘国际牛仔服装城商场只在增城等地做了少量的招商广告以及在一外地电视台做了少量的广告,而且时间在晚上十点钟,这样的时2015个人工作总结:间导致了传播效果更差,因而,整个服装城广告传播效果差,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3、经营方式特殊、新塘国际牛仔服装城商场主要是看样定单,服装城业主的服装产品主要是用来展示给客户看的,每套服装只有一件,没有现货供应,客户只需选中自己需要的版式,然后下单给经营户、经营户在服装企业生产后再通过汽车托运和火车托运给客户,因而,在商城内很少看见打货理货的热闹场景。

虎门服装批发市场板块。

(一)富民服装批发市场。

市场概况:富民服装批发市场是由专注于批发市场开发与管理的虎门富民服务公司投资兴建,在投资富民服装批发市场之后,陆续开发了富民童装城,富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富民鞋业市场,富民布料批发市场,富民第二市场,富民夜市,富民皮料皮具批发市场,富民进出口公司和富民时装网,富民服务公司拟投资建一座占地3000亩的富民物流中心,其中包括首期占地500亩投资20亿元的富民商贸城,使富民成为华南地区拥有传统与现代物流相结合的商业航母。

富民服装批发市场的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经营品种齐全。

3、有着丰富的市场资源、服装城所在地处在全国闻名的服装生产基地——虎门镇、在虎门拥有上规模的服装企业1,000多家,还有织布,定型,漂染,拉链,刺绣等配套厂100多家,全镇年产服装逾亿件/套,年销售额逾100亿元、这些都为服装市场的经营提供了货源。

4、有效的经营管理。

5、浓厚的商业氛围、市场周边是虎门镇重要商业繁华区,商业氛围及其浓厚。

6、客流量大、每天的人流量达到十万人次以上。

7、实现了品牌经营、在富民服装批发市场的市场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富民童装城,富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富民鞋业市场,富民布料批发市场,富民第二市场,富民夜市,富民皮料皮具批发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

8、广告宣传手段多样、富民服装批发市场广告宣传有网络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内部刊物,dm等,富民还建立了自己的专门服装网,不仅宣传企业形象,还发布服装市场信息和各种跟服装有关的市场知识,管理技巧等。

9、经营时间早,管理经验丰富。

富民服装批发市场的劣势:

1、周边服装批发市场正在瓜分经营份额。

2、租金偏高、比黄河时装城的租金明显偏高。

(二)黄河时装城。

市场概况:黄河时装城位于服装名城--虎门、坐落于太平繁华商业中心,南贯通虎门大道,西临银龙路及虎门广场、黄河时装城是黄河集团公司属下开发的,集时装批发,超市百货,商贸,证券,娱乐,餐饮,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商贸中心。

黄河时装城集传统服装批发商场经营管理之精华,注入现代企业管理的精髓,独创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虎门本土文化经济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秉着:营造大市场,搞好大流通,推动大生产,带动大繁荣的经营理念。荣辱与共、经营目标:创建全国性至大服装批发贸易中心,成为“南派时装”的代名词。在变化中抢占先机,在竞争中创造优势。

黄河时装城的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市场坐落于太平繁华商业中心,南贯通虎门大道,西临银龙路及虎门广场。

2、交通便利、商场南临太平中巴站,虎门货物托运总站、,拟在商场东北侧建中巴站,在广州,深圳等火车站,机场设立黄河商业城办事处,运送顾客及货物。

3、起点高,规划合理、市场一至三楼是时装商场,四楼是香港时装城,六楼是中国虎门国际服装交易会主会场,七楼是南方证券,黄河集团,黄河时装城办公室,八楼是高级时装写字楼,大型时装表演中心。

4、市场定位准确、黄河时装城集时装批发,超市百货,商贸,证券,娱乐,餐饮,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商贸中心。

5、经营富有特色、每年都在时装城举办虎门国际服装节,在四楼设有香港时装城,这是所有广东省各批发市场最具特色的服装市场类型。

6、大型停车场、在时装城地下有大型停车场,能够满足客户车辆停靠需要,并能解决大型服装节停车需要。

7、人流量大、由于时装城大厅前有通往全省各地的客运站,客运站能够带来巨大的人流。

8、摊位面积大、在时装城内摊位面积从8—30平方米都有,但主要是18—30平方米的为主,明显要比其它市场摊位面积大。

文档为doc格式。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文物保护工作对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展现区域文化特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文物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新时期下出台一部综合性、系统性、内容全面的文物地方性法规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召开此次《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调研座谈会对更好地保护基层文物资源,加强地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德城区文物保护基本情况。德城区历史悠久,共有34处文物点,现有国家级文保单位1处(大运河山东省南运河德州市德城区段),省级文保单位3处(德州城墙遗址、窑上窑址、北厂漕仓遗址),市级文保单位10处(德州城墙遗址、窑上窑址、闸子遗址、黄河涯礼堂、北厂沉船遗址、德州烈士陵园??、卢建曾家族墓、孙庄谢生家族墓、高道悦墓、德州窑址)。

近年来,德城区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文物部门要求紧抓落实,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了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文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是文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区多次组织各镇街文化站集中学习了《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法、懂法、守法,处理好文物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我区文物资源的安全。此外,我们还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物遗产日、文化惠民演出等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50余场次。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全区文物保护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文物机构、队伍建设。20xx年我区成立了全市最早的'文物管理机构――德城区文物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管理制度。同时,我们也在加强文保队伍建设,提高文保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除了配备电脑、照相机、照明设备、gps等必要的装备外,每年都组织文保人员进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提高文保人员的素质。三是建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遏制打击文物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是加强文物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遏制和打击文物犯罪的有效手段。为此,我们与德城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形成了良性的合作机制。我们坚持主动打击、主动治理、主动防控,时刻保持对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的制订为基层文物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为实现文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基层文物工作现状,结合我区文物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立法建议:

一是明确市、县级文物管理机构人员、制度。

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县级文物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机构责任等情况,注重基层文物部门人员机构的层次化,为有经验有阅历的文物研究人员提供更多选拔聘用机会。同时建议市级、县级文物部门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明确岗位职责。

近年来文物工程建设较多,文物工作量日渐增大,基层虽在文物遗址保护、“四有”管理工作中投入了保护资金,但就整体而言文物资金方面仍存在欠缺。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市、县级财政部门对文物工作的支持,明确市级、县级地方政府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当地的财政支出预算,成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以确保专款专用,并鼓励建立起多元化的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机制。

三是明确各部门联合机制。

从多年整体情况看,部分部门仍存在支持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往往把文物保护看成只是文物部门的事。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机制,提高各部门支持、执法力度,对各部门应履行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四是完善文物执法队伍。

目前,基层文物部门存在文物执法队伍建设不健全、文物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文物执法力度。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加大对县级文物执法队伍的支持力度,加快基层人员文物执法资格证件申报工作,壮大基层文物执法人员。明确规定市级、县级文物执法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文物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在工作实践中,部分部门、群众仍存在对文物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对文物宣传工作的规定,落实宣传责任制度,鼓励设立文物宣传奖惩机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文物宣传氛围。

文物是历史的载体,是不可再生资源。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文物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扶持各镇街文物工作的发展,把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为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文物保护单位监管机制,改善文物安全态势,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20xx年起,每年在全县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文物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文物保护质量,全力加速文物事业发展。

二、成立巡查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工作。

组长:林石强。

副组长:徐锦生、张向忠。

成员:张培森、欧清威、熊茂昌、梁日华、黄惠英、各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文物协管员。

三、巡查的对象。

巡查对象:各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四、巡查的内容。

(一)“四有”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否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否树立标志说明,是否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建立记录档案。

(二)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是否有刻划、涂污行为,是否有擅自拆除、迁移、修缮等行为。

(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施工是否擅自进行修缮、迁移、建设工程、钻探、爆破、挖掘等作业。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经文物部门同意,报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

(四)文物保护工程是否按报经审批的方案进行保护工程施工,修缮、迁移、重建等的设计与施工单位是否都取得了相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五)使用情况,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行为,国有不可移动单位的使用人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行为,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行为。

(六)安全情况,古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整改安全隐患。

五、巡查程序。

(一)做好前期准备。巡查组组织巡查人员学习文物巡查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并与被巡查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明确有关事项。

(二)具体实施如下:1、省级保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共四处: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冲虚观;罗浮山摩崖石刻;银岗古窑场遗址;陈百万家族建筑群。2、古建筑每2个月进行一次巡查。3、其他文物保护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详单见附表)。

(三)巡查期间,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和使用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加强整改落实。

六、总结。

(1)综合分析巡查情况。巡查结束后,巡查小组应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和研究。

(2)对于巡查工作的总体情况,了解的主要问题及巡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反映并记录在案。

(3)资料归档。巡查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巡查组要将有关材料整理汇总成册(并附电子文版),统一归档。

文档为doc格式。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保持行业区域主导地位,加快了本溪移动的发展,提高了大客户服务的水平,克服了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业务发展和业务收入保持稳步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我们的每一位服务人员都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为客户提供各类通信服务以及慎重停机、免费补卡,免费更换stk大容量卡,帮助客户积分兑奖等业务我们尽心尽力为客户做到最好。

结合xx移动公司的各项工作指标,本着服务“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年初的数据分割到年末的客户满意度,实行了针对大客户、重要客户的上门服务、亲情化服务等差异化服务。我们要求每一位客户经理耐心解答客户关于移动通信方面的`疑问、圆满解决客户在使用移动电话方面的问题、提供形式多样的信息服务。客户经理会定期与客户联络,同时,客户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与客户经理保持联系。客户还可以向提供服务的大客户经理预约时间,要求上门服务。上门服务内容包括:业务受理、设置新业务功能、进行新业务演示、解决投诉问题、代收移动电话费等。

另外,结合“服务与业务领先”的战略目标,始终坚持“创无限通信世界 做信息社会栋梁”的企业使命,不断增强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外,使我们中心在公司的文明建设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高端客户将成为我们通信行业下一步争夺的市场目标。在中高端客户市场保有率“战争”中,只有不断深化人性化、亲情般的的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的业务技术的水平才能,被众多中高端客户所信赖。去年的中高端保有率我们中心圆满的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

外呼人员在我中心完成的指标中占有一定的比率。电话营销的目标客户群选取针对性强,以及服务口径设计妥当和全体外呼人员的共同努力,xx年外呼人员在新业务的推广,全面推动新业务的增量增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外呼队伍人员在做市场调查.社会调查、服务关怀、挖掘潜力客户时,她们的服务质量就代表着我们公司的服务形象,所以我们培训外呼人员:熟练掌握公司个指标及各项业务,规范服务用语,应答技巧专业灵活,团队之间密切配合协作。使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内将信息清楚明确的传递给目标客户是直接连接客户和公司的桥梁,所以对外呼人员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客户。外呼人员进一步培育潜力型和竞争型业务,重点加强潜力,服务管理、服务人员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保持服务持续领先,大客户中心在xx年里以客户价值为尺度,从加强投诉管理入手,建立起客户投诉快速响应机制。

首先,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加强后台管理人员对前台客户经理投诉处理的支撑,设立投诉热线,建立管理层直接介入处理的应急响应机制,缩短投诉处理时限。其次,严格控制集团客户短信群发。再次,重要和重复投诉直接向公司专业部门或公司有关领导派单,管理人员及时支撑,处理解决方案。最后,完善客户跟进服务制度,提高移动公司的服务水平,从而达到投诉满意度100%。

客户经理是集团客户和个人大客户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也是移动公司对外展示员工形象和工作风貌的重要载体,客户经理的职业形象和职业素质一直是公司领导和客户关注的焦点。在xx年的日常工作中,我们着重系统培训客户经理的服务与业务双领先全面优化营销体系,实现客户经理规模最优化。大力推进新业务的规模发展,加快改进服务的步伐,全面优化营销体系,推动中心完成全年的营销指标.

xxxx年我准备在工作中协助领导全面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新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协助领导全面提升客户服务,促进服务价值最优化。继续大力宣贯“正德厚生,臻于至善”的核心价值.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今年2月底至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程天青副主任带领由教科文卫专委、教科文卫工委工作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以实地走访察看、现场座谈交流等形式,就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是民族悠久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乐清建县已有1600多年,历史文化悠久、人文荟萃、人杰地灵,境内文化古迹众多。据统计,我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9处、市级77处。内容涵盖了古遗址、古墓葬、古窟寺及摩崖石刻、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和重要史迹等六大类不可移动文物。此外,我市国有收藏可移动文物超万件,其中珍贵文物148件。以上这些历史文化遗存是乐清千年古县历史发展的实物见证,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物意义十分重大。

近几年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文物行政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文物申报、维修、抢修有序开展;文保单位、文物点的利用和环境优化初见成效;线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为改观。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市政府仍然投入巨资建成了乐清博物馆,有效提高了我市可移动文物的管理水平,改善了馆藏文物的保存环境,对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但是离文物保护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事,单凭文化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当前,我市一些民众和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还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在乡村建设中存在重经济效益、轻文物保护的思想,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一些干部群众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没有真正与文物保护部门形成合力。

(二)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建设,是形成城乡覆盖、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也是维护文物管理秩序、确保文物安全的关键所在。我市文物保护委员会自至今,一直未进行调整,工作中存在衔接不畅、职责分工不明等诸多问题。如我市105处历史建筑和300余处未认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存在管理保护主体不明、保护机制不健全问题。同时,文物属地管理制度也未严格执行,文物行政部门与乡镇(街道)间的沟通协调还需加强。如发生的一起省级文物蔡家碉楼被拆建房责任事件,相关单位责任人受到了相应处理。

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公益性事业,其工作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由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需要严格的流程,特别是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所以维修费用比一般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要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和乐政发〔〕15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从本级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安排2%用于文物保护经费。近三年全市基础性文物保护经费、文保抢修专项经费、四有专项经费及业余文保员经费,年平均拨付额仅80万元,不仅与城市维护费中2%的要求差距较大,与温州其它县(市、区)也存在一定差距。这与当前我市年久失修、损毁严重、亟待保护和修缮文物较多、维修费用较高的现状难以匹配,如蒲岐四个城门维修概算为483万元;徐可楼宅维修项目概算总投资就需295万元。

(四)“建保”矛盾不容忽视。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我市在“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和道路交通建设中虽然取得较好的成绩,但是由于一些部门和人员文物保护意识淡薄,一些文保单位、需保护的古建筑,如市区东云路东徐氏闺秀书院楼(市区现存最早古建筑之一)、南塘镇里塘村蔡家碉楼(省级文物)遭到建设性破坏、消毁,令人十分痛心,亟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注。

(五)文保队伍有待加强。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而且技术要求高,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当前,全市纳入监管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669处,但是从事文物管理的专业人员只有6名,平均年龄47岁,中、初级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此外,我市业余文保员虽有97名,且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补贴偏低,难以从根本上发挥作用。

三、意见和建议。

要切实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文物保护工作专题汇报,认真研究和分析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帮助解决文保工作中遇到的经费短缺、合力不足、人员不足等诸多问题。要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统筹解决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做到在城市建设的基础上不损毁文物古迹,在保护文物古迹的同时科学合理发展城市建设。

文物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而且与城市综合实力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文物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我市新建博物馆的文化教育功能,通过多种渠道、形式、活动、特色文物展览等,用最直接、最生动的真实文物特点来增强对民众的吸引力、感染力,从而提高广大干部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意识,养成保护文物的自觉性。

文物保护工作,最缺乏的就是资金投入。目前我市有相当一部分国家、省、市级文物因年久失修,陈旧破损,甚至被列为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亟待保护和修缮。而维修又面临着费用高、工期长、审批环节多等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文物维护经费的投入,尽快予以修缮,消除安全隐患。

要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形成城乡覆盖、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建议对我市文物保护委员会成员予以重新调整,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并建立完善的考核和监督机制。要针对我市文物管理专业人员现状,加大对文物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并做好现有专业人员的业务提升和后备文保专业人员的培养工作,以满足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为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文物保护单位监管机制,改善文物安全态势,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20xx年起,每年在全县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文物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文物保护质量,全力加速文物事业发展。

二、成立巡查工作小组。

组长:林石强。

副组长:徐锦生、张向忠。

成员:张培森、欧清威、熊茂昌、梁日华、黄惠英、各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文物协管员。

三、巡查的对象。

巡查对象:各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四、巡查的内容。

(一)“四有”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否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否树立标志说明,是否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建立记录档案。

(二)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是否有刻划、涂污行为,是否有擅自拆除、迁移、修缮等行为。

(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施工是否擅自进行修缮、迁移、建设工程、钻探、爆破、挖掘等作业。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经文物部门同意,报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

(四)文物保护工程是否按报经审批的方案进行保护工程施工,修缮、迁移、重建等的设计与施工单位是否都取得了相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五)使用情况,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行为,国有不可移动单位的使用人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行为,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行为。

(六)安全情况,古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整改安全隐患。

五、巡查程序。

(一)做好前期准备。巡查组组织巡查人员学习文物巡查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并与被巡查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明确有关事项。

(二)具体实施如下:1、省级保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共四处: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冲虚观;罗浮山摩崖石刻;银岗古窑场遗址;陈百万家族建筑群。2、古建筑每2个月进行一次巡查。3、其他文物保护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详单见附表)。

(三)巡查期间,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和使用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加强整改落实。

六、总结。

(1)综合分析巡查情况。巡查结束后,巡查小组应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和研究。

(2)对于巡查工作的总体情况,了解的主要问题及巡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反映并记录在案。

(3)资料归档。巡查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巡查组要将有关材料整理汇总成册(并附电子文版),统一归档。

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我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不断深入,治超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液压装置超限车辆的治理工作就是当前的一项管理难题。

液压板车为拼接组合式,具有纵向、横向拼接等多种功能,主要运输50—800吨大吨位特种运输车,是专为不可拆卸的大型(大件)货物运输而实际制造的,可广泛用于电力、矿冶、化工、建筑及土方施工等部门,该车型具有货台高度可调、车桥负荷可调、转弯半径小,倒车方便等优点,在上(下)坡道行驶时(左右高度)可调整车身保持水平位置(行驶),从而保证了车辆行驶过程中平顺性、稳定性与安全性。

液压板车因其独有的车桥负荷调节能力,在通行高速公路时,可通过此功能逃避收费计重系统称重信息,少时可称轻10—20吨,多时可称轻40—50吨,非常严重的偷逃了通行费;同时也给治超工作带来了不便,驾驶此类车辆的司机可轻易通过操纵液压装置,在治超检测时减轻重量,从而逃避超限管理,将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造成公路基础设施损坏。由于这类车辆的存在也为一些思想防线不够牢固,个人素质不强的治超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影响治超工作的健康向上发展。

1、目前,车辆液压装置越来越精密,司机可通过一个小小按纽或在较远处用遥控指挥都可以逃避称重。因此人员管理难度大,不易发现。

2、液压板车通过检测时,收费人员在亭内不易判断是否属液压车,特别是在潼关收费站通行车辆较多,往往此类车经计重系统称重后不超重直接放行,造成通行费流失。

3、治超人员普遍对液压板车辆不是很了解,容易造成漏查或判断失误等。

4、治超检测站发现液压装置车辆违规操作时,除劝返外无强有力的管理措施,无法杜绝此类车继续通行高速公路。

该类车辆在通过计重收费系统和治超站动态检测磅时,可以使用液压装置对前后轴负荷进行液压调整,变化动态称重质量。在日常治超工作中,应加强对该类车辆的严格管理,并采取以下办法:

1、因液压板车辆是主要运输50—800吨大吨位特种运输车辆,因此通行高速公路时一般办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收费和治超部门首先要认真核对车辆超限运输证,在车辆轴数与证件相符的情况下,再对其实施检测。

2、在检测当中,要求不得使用板车液压装置,司乘人员不能靠近液压装置操作位置。

3、检测此类车辆时,要求当班班长或值班站长全程监管进行检测,实行专人监督检测,尽量保证检测数据与车辆实际重量相符。

4、使用静态称重设备进行称重,是避免和杜绝该类车辆检测当中作弊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建议在主线和省界治超站安装静态称重磅,如现有静态称重设备条件的,对有液压装置的车辆必须使用静态称重设备。

5、发现违规操作液压装置躲避治超或偷逃通行费的车辆应计入“黑名单”,不予再次通行本路段。

6、注意日常对此类车辆的数据搜集。搜集整理液压板车不同轴数时车辆自重和拉运同类货物时重量的数据,建立明晰单,作为以后对该类车辆检测时的参考数据。

工作调研报告

当前,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建筑行业日渐繁荣,建筑市场竞争也渐趋激烈。随着有形建筑市场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招投标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但是在近年来在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频频发生违法行为,使招投标这一“阳光作业”出现了“暗箱操作”,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的分子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沃土。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形成了程序上貌似合法而实质上渗透着腐败。这种状况不予以整治危害性更大,将使建筑市场处于非良性竞争状态,严重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且毒害党风和社会风气。据有关资料介绍,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例,85%的发生在工程的招投标承揽阶段。由此可见,工程招投标日益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部位。为此,经过查阅有关资料并结合渑池实际,我们对当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在招投标程序上找漏洞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工程招标,投标单位购买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一定数额的所谓工本费,并明确规定,不论中标与否一概不退。个别地方投标者甚至还要付给地方建筑主管部门一定数额的所费建筑管理费。这样如果参加投标企业较多,有关单位就会有一笔较为可观的收入。

2

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身定做,制定倾向性条款,为意向的投标单位开绿灯;或是提高招标资格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利其意向投标单位;或是要求参加投标企业提供巨额保证金,以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3、订立不合理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签定符合要求的表面合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与承包商签订了一份具有真正的约束力的实际合同,把利润较大的部分回收另行分包或订立苛刻条款。签订合同的单位如不答应招标单位这种“不合理合同”,就无法获得此项工程,承包商只好委曲求全。

(二)在操作空间上找机会

1、出圈企业重复来,如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意让某企业中标,将工程划为几个标段招标。其中第一标段某投标企业在开标公布标底时,已高标出圈。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又可操纵评委,以复核报价等非招标程序让其中标。

2、明招暗定。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经过资格预审,确定几家投标单位,组织了庞大的团队对拟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考察。个别投标单位兴师动众,热情接待,花费大量钱财。而实际上,在考察前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就已经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并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就获奖情况、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等关键要素,为其设置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3、肢解项目标段。按照规定,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招标,5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直接发包。有些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造价50万元以上的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

(三)在监督过程中上钻空子

1、“公开评标”不公开。在招标过程中,不是在竞标单位报价之后、评委评标前公布经审定的标底,而是评委评标后宣布中标者时才公布标底。使各投标单位弄不清楚这是评标前已审定的标底呢,还是在评标过程中已调整过的标底。

2、假借资质参与竞争。《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假借资质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招投标报名。但在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投标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审核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致使假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报名的现象时有发生。

3、后续监管无人负责。当前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一种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既有思想上不重视、人手不足的原因,更有体制上的原因,施工队伍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属建设主管部门,因此招投标办和建设主管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使得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一些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比如借资质的问题,如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等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

招投标领域产生腐败的原因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以权谋私,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二是招标投标的法制还不完善。《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一些环节缺乏强制性规定,尤其对资格预审和评标等关键环节规定过粗,标底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明确,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如利用资格预审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入围,利用评标办法中的人为因素操纵评标结果或控制中标单位。三是业主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招标投标法》给予业主的权力过大,对其缺少责任约束和追究制度。四是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不足,使招标投标监管难以到位。五是招标投标管理、监督体制没有理顺。我国现行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管由多个部门负责。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容易引发矛盾和相互推卸责任,造成监管不力。六是招投标市场不够健全规范。招投标市场的信息服务、场所服务、集中办公服务等基本功能还不健全,相关的制度也不够完善,这些都制约了招投标市场对遏制腐败行为作用的发挥。七是立法有缺陷。投机者为了小团体利益或个人目的,钻法律和规定的空子,甚至是受贿搞不正当竞争。但主要的、关键的原因还是竞标人的不良行为在起作用。

1、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有效监督。一是健全监管机构,加大工作力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充实力量,认真履行职能,针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二是明确责任,加强工程监管。要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办与建管部门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两场联动”监督,即招投标市场与建筑管理市场协调动作,跟踪管理,严防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违规变更设计等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加强执法监察,严查违法违规问题。监察部门要实施驻场监督,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要依纪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有力的执法监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

2、加强招投标中心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一是加强对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注重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其廉洁自律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加强招投标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修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内部人员管理,调整充实专家评委库,改进评标定标办法,严格场内交易活动的程序,使中心成为招标投标活动的有效载体。

3、实行工程项目廉政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等组成廉政业绩评价小组,对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廉政业绩情况进行调查评价。主要考察廉政建设的职能机构是否建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有效,有无贪污、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纪录等,建立廉政档案,并与其它业绩和资质评定挂钩,考察结果作为招投标时评价投标方资格的依据。对通过送礼行贿等到不正当手段揽取工程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准参加有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以从源头上净化工程建设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4、健全规章制度,净化招投标市场。一是建立对业主行为的监督制度。对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二建立信用档案,完善廉政准入制度。对有假借资质、违规挂靠、违规转包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其它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列入黑名单,使这些企业或人员在市场准入时受到限制,以加大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廉政准入管理;三是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通过加强企业年检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等管理手段,对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或清出建筑市场。

5、把握好评委抽取及评审过程的环节。评标专家人员作为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对保证招投标活动能否公平、公正、公开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招标活动能否顺利结束,也在于评委的公正与否。评标人员的集中过程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尽量缩短可能泄露专家名单的时间,防止在人员集中时出现评标人员和投标单位联系串通的现象;评审过程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业主和项目代理人员及现场监督人员均不能对评委施加任何影响。

6、加大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力度。在严厉查处有关人员利用招投标受贿索贿的同时,突出打击那些利用行贿等手段进行不不当竞标的单位和人员。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机构的作用,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建立起预防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此外,应积极组织对《建筑法》、《招投标法》的宣传和培训,结合个案预防对招投标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通过审查、评价、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健全事前、事中、事后预防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推进建筑市场法制化管理。

招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个环节,具体实施贯穿整个市场管理全过程。因此,各个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筑市场的管理,做好服务,协同作战,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1+1”好支部共建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 月 日, 派出调研组,深入 村,围绕脱贫攻坚开展深入调研,综合采取当面座谈交流的方式,与村党支部、村“两委”和村民进行广泛交流,确保全面掌握真实情况,现总结报告如下。

截止目前, 村共有贫困户 户 人,其中因病致贫 户 人,因残致贫 户 人,因年老体弱,缺乏技术和劳动力致贫的 户 人。经过几年来的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人均收入均能达到3800元以上,属于享受政策脱贫。

村的贫困户,均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落实了扶贫政策,其中危房改造 户,扶贫特惠保险 户(一户因进敬老院集中供养,未参保);与 联合开展金融扶贫务工的 户(每户20xx元/年);享受五保金的 户,低保金的 户,享受20xx年县乡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的 户,享受养老保险的 户,享受老兵补贴的 户,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 户,享受贫困学生资助金的 户,无学龄期儿童辍学现象。

从 村贫困户整体状况看,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耕地普遍较少。有 户没有耕地, 户人均耕地不足3分,只有 户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种植收入和粮食补贴在收入中占比较低。这是因为 村位于城边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的,村西村北的土地在多年前就已大部分被征用买断,无法产生持续性收益。

2、自我造血能力普遍较弱。 户贫困户中,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健康劳动力只有 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有 人,在可以预期的`将来,这些家庭的自我造血能力不会有太大的提升,对扶贫政策依赖性较大,需要政府兜底。

3、家庭开支较大。贫困户的收入虽然都在贫困线以上,但是因为疾病、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用于医疗方面的开支占比极大且会持续增长,对医疗保险及大病救助政策非常依赖。

1、对贫困户中的健康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自身价值,增加收入。

2、组织“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缩短毕业和就业之间的空窗期。

3、部分贫困户因子女成年、毕业等原因,即将被取消低保。通过走访座谈,感觉他们对国家的低保政策还是理解支持的,但是医疗支出占家庭收入比较大,一旦被取消低保,相应的大病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也要相应地取消或降低,建议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保留部分医疗救助政策。

4、 户贫困户中,有 户独自生活且年龄超过60岁,有 户两口共同生活的年龄都在70岁左右。对于这种独居老人,建议共建支部、帮扶单位、村“两委”都要定期进行走访,帮助打扫卫生、整理家务,多陪伴,多给老人心理上的慰藉。

工作调研报告

县财政系统现有在编在岗人数为139个,其中局机关85人,财政所54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7人(含改非人员),班子成员16人。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预算股、文教行财股等13个股室;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加挂产权交易中心牌子)、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局等10个下属事业机构及矿产品税费征管办(挂靠)。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围绕核心,服务中心,贴近民心”的宗旨,千方百计抓收入,多管齐下增财力,突出重点保支出,强化举措抓监管,励精图治强队伍,财政工作取得了喜人成绩。一是财政收入速快质优。20xx年完成财政总收入7.94亿元,提前两个月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比上年增长13.18%。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5.45%,比上年度提高了0.1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位居全市第一。在全市财政目标管理考核中排第二名获二等奖。二是财源建设增量提质。20xx年新上财源项目44个,固定资产投资11.87亿元,其中中湘钨业、邑金矿业等3个项目投资规模过亿元,5000万~1亿元的5个,1000万~5000万元的8个。全县纳税过20xx万元的企业11家,1000万~20xx万元的企业7家,500万~1000万元的企业14家。三是争资融资筹资成效显著。全年向上争资金16.47亿元,增长15.43%。实现国土出让收入4.24亿元,增长326.4%,其中构成实际可支配财力2.04亿元。加强土地储备,完成征地5020亩。融资到位资金10.02亿元,其中发行企业债券5亿元,成为全国首个在资本市场融资的国家级贫困县,筹资融资工作在全省作典型发言推荐经验。加强金融创新和建设,成功引进华融湘江银行在xx设立分支机构,启动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并出资6300万元整体收购剩余的不良贷款1.32亿元。四是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财政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公务卡、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资金集中审批等多项改革稳步推进,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改革在我县试点成功,改革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在省市作典型发言,并在全省推广“xx模式”。五是内部管理水平再上台阶。以“建制度、转作风、树形象”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财政精神大讨论”和“财政管理改革年”活动,培育“惟公崇德,强政兴财”的良好精神和氛围。20xx年局领导班子年终测评优秀率达100%,局主要班子成员个人优秀率100%,成为财政局历年来年终考核测评的首次。局领导班子荣获“全县优秀领导班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绩效考核评估一等奖”和全县作风标兵单位;全年获省、市、县先进集休、先进个人133项次;年内记三等功和嘉奖31人次。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实现了财政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是明晰了工作思路。针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我们充分研判,未雨绸缪,认真开展了财政工作调研,广泛听取各方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四个三”的工作思路,即强化“三保”目标,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加大“三资”力度,争资、融资、筹资;夯实“三基”工作,巩固基础财源建设,创新基本管理体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实现“三创”目标,工作创一流,班子创一流,形象创一流。按照全年工作思路和市下达的财税目标任务,我们切实做到早谋划、早部署,细化了目标任务分解,及时召开了全县财税金融工作会议和财政系统工作会议,将财政收入、筹资融资、支出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落实到部门。在全县形成了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头上有责任、人人主动抓财税金融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优化了财政政策。改革财税体制,出台了《关于培育总部经济引导矿产贸易企业入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经费保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将分布在乡镇的矿产贸易企业统一至开发区规范管理,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加强项目管理,出台了《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评审、设计变更、报批、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内容的要求、程序,切实改变项目“三边”现象。强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和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公开预算,从严控制支出。xx年的财政收支预算工作在20xx年底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顺利通过。与此同时,进一步严格了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项目评审把关监督,非税收入的稽查考核以及争资立项的审核上报等,从而为财政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机制和环境。

三是提升了工作实效。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将全年财税任务及时落实到征管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加大征缴力度。截止3月31日,完成财政总收入234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5.72%,其中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143万元。大力推进筹资融资。重点抓好了5亿元中期票据发行和土地储备项目融资工作。华融湘江银行的贷款项目正加速推进。抓好了市人民银行在我县召开的xx县省级罗霄山片区金融扶贫示范县揭牌仪式及政银企签约会议的筹备及重点融资项目的包装工作。农商行改制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加大争资力度。累计到位上级资金724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86万元,增长22.8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5023万元。加强支出保障。完成本级财政支出48409万元,为预算的39.68%,比上年同期增长12.8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9%,教育支出94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3%;农林水事务支出3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35%。健全了财政内部资金监管评审和预算外资金审批程序,强化了项目评审,审核78个项目,评审金额1.28亿元,审减率20.3%;完成采购预算金额2210万元,合同采购金额完成1868万元,节约率15.48%;完成罚没收入791万元、政府统筹220万元。实现统征税费收入467万元,补征及罚没收入57万元。

四是强化了队伍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转作风、聚合力、树形象、强队伍,形成了同心同德,求真务实,敢于担当,拼争一流的良好氛围。突出建章立制,按照精细化管理需要,制订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突出学习教育,大力实施德智提升工程,以创建“四型机关”活动为契机,在全局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比业务比品行的氛围日益浓厚。突出岗位锻炼,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年初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竞岗交流,竞岗交流38人,并选调了8名政治可靠、业绩优异的人员充实到业务岗位。通过引入竞岗交流机制,进一步激活了干部内在潜能,增添了队伍活力。

工作调研报告

我们重点学习调研了xxxx、xxxx等单位的文书工作。

每到一个地方,我们都利用各种机会积极与有关同志进行交流,并到办公室、档案室、印刷车间进行实地参观、学习。通过交流学习,我们感到所到单位的文书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务制度完善并向精细化方向发展。各办公厅。

(室)的文书处理部门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对文书处理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每项制度的规定都相当精细,力求达到“人人按规范操作,事事按程序办理”的目的。比如xx省委办公厅的《出访件审核办理程序》,厦门市委办公厅的《阅文规定》,xx市委办公厅的《上级来文办理制度》、《市委文件审签制度》、《公文审修程序》、《市委办公厅归档文件整理办法》等不但规定详细,而且还配有流程图。详细的规定和操作流程图使工作的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推动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此外,不少办公厅(室)的办文制度还总结了许多很好的经验,推动了工作质量的提高。比如xx市委办公厅的《公文校核30点》中总结的有益经验,对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特别是刚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二)办公自动化程度较高。各办公厅(室)都建立了。

自己的公文处理系统,都实现了公文网上登记,而且不少办公厅(室)都有功能较强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其它业务系统,实现了网上收文、办文、发文及其电子文本的归档,在较高程度上实现了办公自动化。xxxx办公厅采用了与档案局一致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1人就能比较轻松的完成整个档案管理工作。xxxx公文处理系统页面相当简洁,操作起来非常简便,而且还能通过简捷的统计操作就生成详细的总结表单,让办文的处室,特别是分管领导同志能及时了解所有公文的办理情况。

(三)业务培训和交流的力度大。xxxx、xxxx、xxxx等。

高度重视对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定期举办脱产培训班、举行讲座、以会代训、片会、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方式,充分发挥业务指导职能,加强了对各市、区及其省直、市直单位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xxxx还成立了秘书协会,加强了各市办文人员的交流。

(四)学习经常化且方式多样。各办公厅(室)的文书。

全额出资购臵。xx市级机关文印中心,拥有4000平方米厂房,其主要大型设备18台,其中价值300万元的数码彩印机等20台(套)新设备均为近2年内由市级财政全额出资3000万元购臵的,年产值由原来的300多万元增加到900多万元。在成立市直机关文印中心后,xx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20xx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公文印制管理的通知》,为规范机关文印、保密工作及文印中心生产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改进工作的打算。

(一)加强学习。坚持已有的学习制度,每周定期学习,确实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在内容上,当前要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学习,要通过分章学习、逐条学习的方法来深化学习。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要抓好精神的学习。利用文书处在网页上开办的学习园地,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体会,不断提高文书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健全业务制度。文书处历来都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不少制度。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特别是省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实行以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的方面。我们将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加强上级来文办理、核文、文件审签、公文筛选呈送、阅文管理、文件分发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现有制度,使制度更加精细化。条件成熟时,在xxxx等的基础上,起草xxxx,对公文报送、受理、办理等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我们还将抓紧建立网上办文、核文资料库、案例库,努力提高公文拟办和核文水平。

(三)改进档案管理和印刷厂经营管理。加强档案管理。

积极探求符合我厅实际的电子文档管理的有效方法,建立电子文档管理制度。加强印刷厂经营管理制度建设,严格工作责任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印刷任务。加强教育,增强职工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学习并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学习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需要。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希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步伐,进一步加快163贵州招聘吧和贵州信息港及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的建设,形成覆盖各市、州、地和省直各部门的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并尽快建成电子公文传输应用系统和其它业务系统,实现网上收文、发文及其电子文本的归档,推进办公自动化。希望完善我厅的公文处理系统,使之更加简便适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将及时与厅信息中心共同研究外省公文处理系统中好的设计思路,进一步完善、改进我厅办公业务系统。此外,建议我厅的公文处理系统也向政务处室外的其他处室开通,便于其及时办理职责范围的公文。

(二)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随着电子政务内网建。

设工作的推进,可以考虑通过网络进行培训,并建议适当时候举办全省党委系统文书处理工作培训班,一方面提升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素质,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大家的交流学习。

(三)更新印刷设备和改善工人队伍结构。结合印刷厂。

“十一五”期间生产发展建设规划和厂房搬迁计划,请办公厅予以大力支持,解决更新印刷设备的资金问题,改变设备陈旧落后的现状,提高印刷质量和效率,以更好的为省委、省委办公厅的文件印刷工作服务。针对目前存在的技术工人不足且工人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建议招聘技术工人,尽早形成技术工人队伍梯次配备的良好局面。

工作调研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xx县农业局编制。本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具体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2月3 日止。本年度报告在网站和xx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xx县农业局联系。现将xx县农业局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建设、农业项目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政务公开重点,运用科学管理理念,采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加快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步伐,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电子政务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与的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机关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负责工作机构,其它相关股室协助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为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公开制度,确保了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三)强化信息审查。我局信息发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来源由局机关各股室、乡镇农技站提供,重点反映农业新特色、新思维、新发展,信息审核实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审核完成后,信息交由局办公室专人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保密工作制度。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了上网信息保密审查意识。同时,开展保密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讲保密的良好氛围。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一是通过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xx县农业信息网发布工作动态、政府事项信息等内容;二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平台对我局机构职能、总结计划、农业工作信息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和公开;三是做好便民咨询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xx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共 7556条,其中发送农作物良种、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供求等手机短信 7439条,报道农业动态信息 05篇,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 2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xx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xx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xx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官方网站急需改版升级;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农民职业培育等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着重对支农资金投入情况、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进度情况及时收集报送,涉及投资规模、运作程序、责任主体、工程进度、实施效果等信息都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围绕行政效能建设。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三是围绕服务为民,稳定大局。妥善处置各类农业突发事件,特别是权威信息和敏感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程及工作措施。

2.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一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突出宣传在粮食安全、特色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改革创新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例;二是深入基层获取第一手资料。围绕“三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基层,认真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材料;三是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撰写、审查、发布速度,对重大事件宣传报道不滞后。

3.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结合农业重点工作,建设农业信息化服务网络,加大对农业技术信息化应用的宣传和指导,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到千家万户。

工作调研报告

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节能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坚持办“低投入、低消费、高效率”的节约型学校,从“理念、机制、管理、督导”入手,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狠抓落实,节约耗材、控制支出、节约用电、用水、用油,整体提升了节能工作水平。

节能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我校一直以来向学生宣传开展“节能型学校行动”的重要意义。我校有761人,搞好“节能型学校行动”,不但直接的节约环保效益巨大,而且帮助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能源、爱护环境的行为习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暑假期间,我校就给学生布置了一项作业,设计一份“我为节能能源献一策”的方案,并在家中进行节能,空调设置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水循环使用,请家长对孩子节约能源的行为进行评价。开学后,我们将学生设计的方案收回来,进行评比。开展“节能小标兵”和“节能标兵班”的评比,每周对各班用电用水和分类垃圾情况进行评比。

我校垃圾分类活动。我们制订了详细的活动计划,进行垃圾分类有关知识的宣传,各班自备回收垃圾的纸箱,进行垃圾分类,学校定期进行垃圾回收;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召开垃圾分类班会,出垃圾分类板报;进行垃圾分类征文和绘画的比赛;参加“减少垃圾,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等,且在省市里都有获奖。

我们还开展了3次以节能为主题的班队课;出了以节能为主题的黑板报3次;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了一次节能为主题的作文比赛;全校学生安排了一次浪费损耗现象社会调查和提了一条节能降耗的建议等,收效都十分明显。

我校把环境教育与新课程改革紧密地结合起来,在课程设置、校本课程的开发上做文章,把开展绿色学校工作融入教学。

我校强调教授基础型课程的教师在各学科中均应注意渗透环境教育,有渗透环境教育的计划、教案及有关资料的积累;教授探究型课程的教师要开设有关保护环境的主题研究项目,组织一定规模的环境类兴趣小组;教授拓展型课程的教师要承担有关环境教育的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组织学生开展综合性社会环境考察等实践活动。各类课程的教师定期开展有关环境教育的教研活动。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和年级组长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对节能工作加强了领导,并把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在广大学生和教师中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进一步增强了教师和学生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

同时,我校对节能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将节能工作纳入到教师评价和班级评比中来。建立台帐,每月行政会上通报节电、节水等节约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管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周总结和月通报,让节能管理更加精细化,也让学校上下及时了解了节能工作的整体情况,从而形成了节约挖潜、合理消耗、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由于学校现代化教育设备的不断投入,在用电节能方面用电度数表面略微有所增加,学校将进一步做好节电工作,争取做到不浪费一度电。

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转移,内地富余人员向沿海地区急剧流动,这种转移和流动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外来工。近年来,劳动力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外来务工人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使得其子女的九年义务教育问题,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这是社会转型期的比较突出的社会现象。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我校外来工子女就学现状,更好地营造外来工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就学环境,我校关工委专门成立调研组,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以及实地参观等形式,广泛听取学校领导、教师、外来工及其子女、退休干部、热心该问题的各阶层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外来工子女就学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成因,并提出了一些探索性建议,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随着外来务工子女人数的日益增多,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历来认为,外来工子女教育不仅仅是读书问题,而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民生问题,应当责无旁贷地加以解决。目前的整体情况是,学校已经基本解决了外来工子女“有书读”的问题,为外来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具体做法是:

位”。我校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报名时,在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无门槛入学,即使上述证件无法及时提供,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子女先入学后补办,乃至变通,做到一个不少。在教育部门直接指导下,我校围绕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注重贴近实际,因地制宜,实行就近入学、全员接收的原则,接收外来工子女入学。

(二)学校帮扶,全力以赴,为外来工子女就学营造关爱氛围 相当一部分外来工子女由于迁徙到新谋生地,环境迥异,缺少父母引领关爱,学习相对后进、甚至有一小部分性情孤僻。我校关工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从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入手,大力营造关爱外来工子女的良好氛围。

1、帮思想。为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学校采取结对交友形式,营造一个宽松友善、充满亲情、弥漫关爱的氛围,帮扶他们过好思想关,树立信心。如:学校教导处采取“2+1”结对形式,由一名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一名品学兼优的本地学生与一名外来工子女结对,进行思想帮扶,做到多与外来工子女谈心,多开展充满人文关怀的集体活动,多进行家访。母失管造成的空虚,小林同学逐渐融入到全班同学之中,学习兴趣不断提高。

2、帮生活。由于外来工子女的父母收入普遍较低,他们的生活比较困苦。学校针对这一状况,多方筹划筹资,帮他们度好生活关。如学校利用“六一” 节组织外来工子女开展专题活动,为部分外来工子女赠送学习用品。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学校非常关注外来工子女“有书读”的问题,为外来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克服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做了大量起步性、开创性的工作。外来工对学校的帮扶基本上是满意的。

但在调查中,从我委调研课题组的角度看,我们发现这项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如:从接收外来工子女就读的学校来讲,因为关于外来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信息不全、政府投入教育的财力人力不足以及需要协调多个部门的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等情况制约,许多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又如,外来人口不稳定,教育管理困惑。外来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极大地冲击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这是外来工子女教育面临一大难题。

工作调研报告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街道辖14个村、6个社区,面积9.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56万,地处城区中心,是台州市主体城区之一。20xx年,街道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拓展有限空间,创造丰富内涵,在经济市场化、区域城市化、政治民主化和人的现代化建设上求创新、求突破,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xx年全街道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1.04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5.849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1637亿元;辖区市场成交额231.5亿元。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把社区党建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从强组织、抓管理、建制度、求创新入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强化社区服务,丰富社区文化活动等方面进行卓有成效的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主要做法:

一、纵横网络结合,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

立足社区基础,拓宽基层党建领域,使社区形成以社区党总支为核心,居委会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类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一是构建纵向党组织体系。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强化城区基层组织管理基础,加快推进城市化。路桥街道结合各地近几年的社区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立足本地实际,着眼全局,科学制订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全方位发动,将街道所属的21个居,按照“区位就近,规模适度,方便管理,延续习惯”的原则,调整划分为6个社区,按照“一社区一总支”组织设置党组织,在每个社区分别设立党的总支委员会,下辖各居委会党支部,街道共有6个党总支,18个党支部,以社区党总支为龙头,发挥其在社区基层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的基层组织。

二是构建横向党建协调网络。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共建委员会、社区议事协商会及社区团工委、社区妇联等机构。为整合社区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形成社区良好的共驻共建的良好居民,社区与辖区内的单位结成共建单位,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党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召集,着重讨论建立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监督教育与管理,并落实社区党员“五化“管理。

三是配强配好社区党组织班子。抓住机构改革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的有利时机,通过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途径,面向社会选聘社区党组织工作者,把政治素质好、年纪轻、事业心强、熟悉社区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部选拔到社区党组织中来,选强配好社区党组织班子,目前街道社区党组织共有工作人员4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39%,40岁以下占61%,社区党组织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班子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健全完善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

一是加强党员教育,提高整体素质。针对社区居民活动分散、难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党总支采取了业余、小型、灵活、分散的方式,利用晚间、节假日开展党的活动。加强社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街道投资在每个社区建立党员远程教育接收点和党员活动室,建立固定宣传橱窗10余个,今年新增大型广告30平方米,宣传牌30余个块,黑板报6块。通过社区党校,抓社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在上党课时,不仅要求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也邀请普通居民群众参加;不仅讲授党的基本知识,也结合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知识,将教育寓于严格管理中,寓于文化娱乐中,努力做到“为党员所欢迎,为居民所需要”。

二是壮大党员队伍,树立党组织威信。我们把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根据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社区党组织拓宽了党员发展的视野,依托社区发展党员,壮大社区党的队伍,积极开展优秀人才的培养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注重抓好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民主评议、政审和公示等环节,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工作业绩和群众基础,保证新党员质量。三年内共发展党员21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6名,平均年龄35岁,建立了一支社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使社区党的队伍不断充满生机和活力。另外,为使党员管理不出现“真空地带”,在居民迁入社区时,要求他们亮明政治身份,掌握党员流入情况,并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对于隐形党员,则按照就近相邻原则全部编入支部,纳入正常管理。

三是严格规范制度,强化民主政治。社区党组织把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作为社区党建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社区民主政治建设,落实社区党员联系家庭代表制度和“三会”、“三制”管理制度,落实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建议权、解释权,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了社区居民和单位的社区主人翁意识。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和保护绿化、卫生及公共设施的职责,同时积极培育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志愿者的兴趣、爱好、特长,开展各种志愿活动,集中招募了1000余名志愿者,分别组建文明劝导、便民服务、爱心服务、应急服务、环境卫生、治安巡逻、计生、文体戏曲、宣传、书画、园艺等12支志愿者服务队,不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政策业务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了社区党组织的良好形象。到目前为止,已组织了20次志愿服务。此外,还建立在职党员八小时之外参与社区社区活动记录卡,年底向各单位反馈,作为评分的依据。

三、创新服务平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把社区党建工作与搞好社区服务相结合,用党建去推动服务,用服务来检验党建。社区党组织以围绕“凝聚社区力量,共建美好家园”这一目标,以社区群众的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出发点,努力为群众服务,发挥了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整合资源,建成立体服务体系。

20xx年下半年开始,**街道有效整合区域内的闲置资产,一次性投资200余万元,建立了1000多平方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添置办公桌椅、计算机和图书资料等办公和活动必需设施,配备精干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为居民提供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生活类家政服务、志愿者活动管理等各种服务,从而初步形成了力量齐备、项目较多、分布较广的立体化服务体系。

“社区服务无小事”,社区服务中心凭借街道地处路桥主城区,辖区内具备丰富的医疗、教育、文化、社会中介组织等各种资源的优势,立足资源整合,坚持以服务为切入点。如: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在社区开辟家庭教育讲座和各类兴趣爱好培训;整合水、电、市政、道路、治安、公交等公共资源,争取在第一时间内为群众排忧解难;整合家政、维修、购物、培训、法律等20在事关百姓日常生活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盟,为社区居民提供多类咨询和快速、方便、实惠的生活服务。

2、完善渠道,健全服务信息网络。

在社区服务中心专门建立起以“2981890”(“您就拨一拨就灵”)为中枢,六个社区办公室电话为子系统的辐射全街道的居民服务热线,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劳动就业、电脑网络、爱心慈善等20大类200多个项目的服务,努力做到有话必接,有难必帮,有呼必应,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热线自开通之日起,每天平均接到近十个各类求助电话,据初步统计,至今已受理了1200多个来电,每项业务都在电脑上备了案。原市委蔡奇书记在查阅记录后称赞:“一个连空调维修都管的社区,才真正是为民服务了。”

3、创新模式,搭建爱心救助平台。

面对在各社区现实存在的生活困难群体,社区服务中心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搭建爱心救助新平台,成立运作“爱心驿站”,下设“爱心超市”、“济急堂”。爱心驿站自启动以来,得到了路桥慈善总会、各村、社区、学校的大力支持,短短时间已经接收大量衣服、家用电器、学习用具等爱心物品。在全面核实街道范围内的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后,“爱心超市”制作300张“爱心卡”发放到户。同时“济急堂”及时向家中遭受火灾、子女身患重病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救助。在运行近一年的时间里,爱心超市帮助的对象达700多人次,捐出的物资价值逾数十万元,其感人事迹多次为《台州日报》、《台州商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4、党员服务厅。

党员服务厅在街道商城社区试点已有一年多,其理念是“一站多元,服务为本”,即“一站式受理,多元化服务”,在问题受理和流程启动上做到单一入口、一站到位,而在问题解决和服务方式上实行多元并举、整合各方资源的工作模式。党员服务厅办公室内设有爱心超市和图书室,满足社区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在整个社区范围内还分布着多个党员服务站,由从事居民日常生活相关服务行业的社区党员给社区困难户、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给居民提供便利、优惠的服务。全体社区党员组成了一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他们分成巡路队、文明劝导队等,配合街道开展“多城同创”工作,服务于和谐社区建设。

5、丰富社区文体活动。

为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引进、设立文化沙龙、摄影协会、花卉协会、钓鱼协会、象棋协会、书法协会、诗词创作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等十余个活动室,并建有一个露天剧场。社区中心成立以来,依托基层文化俱乐部,立足街道自发组织的扇舞队、交谊舞队、太极拳队、腰鼓队等文艺团体,组织了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为群众送上了可口的文化大餐。同时,街道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增长的精神需求,经常组织开展诗歌朗诵、家庭才艺展示、花卉园艺展出、摄影作品欣赏、健身舞蹈比赛等活动,做到“周周有节目,旬旬有活动,月月有演出”。

工作调研报告

新民市禁毒警察大队为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特召开了全队民警开展工作座谈会。特邀主管局长、纪检、法制大队等领导以及禁毒大队全体民警参加会议,会议由禁毒大队大队长贾洪论主持,会上,主管领导强调指出,对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我们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将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作为公安工作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承担刑事执法办案职责的领导,要认真研究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禁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禁毒大队贯彻落实工作。二要强化制度建设。要不等不靠,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准确掌握基层执法实际的基础上,从合法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入手,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工作。清理本对制定的涉及刑事办案的规范性文件,对与新刑诉法内容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强化硬件保障。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增的许多规定,对公安的执法硬件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禁毒大队一定要主动作为,抓住机遇,超前谋划,完善执法硬件设施,确保能够适应新的刑事执法需要。第三,要保障按照要求在审讯期间全程录像。同时要强化学习培训。每名民警都要主动积极的学习,使其不仅能做到知识了然于胸,更重要是操作娴熟于手,切实提高依法获取各类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提升打击犯罪的综合效能。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从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侦查权使用以及采取强制措施和调查取证的具体程序,对公安刑事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结合侦查工作实际,《程序规定》对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例如,进一步明确了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提出了全面审查判断证据的要求;明确了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的案件范围和全程录音或者录像的具体要求,加强对讯问过程的实时监督;对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严格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依法规范适用技术侦查措施。因此对公安机关在取证方面的要求就更加的严格。针对禁毒工作要更加的注重现场的搜查,了解全面的证据链条。在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及《程序规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困难及挑战有哪些。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而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没有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在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规定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时。”现行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我们办案单位开具“会见通知”,而新法实施后,我们侦查机关不知情情况下,律师就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在押的嫌疑人。这对事故处理部门的及时、准确、合法取证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将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这更是对基层公安交管部门现有警力的严峻挑战。

新《刑诉法》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这一条款设定,必然导致办理交通肇事案件的不少事故民警及证人将上法庭作证,这与可能导致许多证人在调查初不愿作证,这将对执法办案活动带来严重挑战,甚至导致部份案件无法办理。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而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没有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在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规定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时。”现行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我们办案单位开具“会见通知”,而新法实施后,我们侦查机关不知情情况下,律师就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在押的嫌疑人。这对事故处理部门的及时、准确、合法取证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将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这更是对基层公安交管部门现有警力的严峻挑战。

新《刑诉法》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这一条款设定,必然导致办理交通肇事案件的不少事故民警及证人将上法庭作证,这与可能导致许多证人在调查初不愿作证,这将对执法办案活动带来严重挑战,甚至导致部份案件无法办理。

牢固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在思想上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统一起来。其次,进一步树立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学会在监督下办案。执法民警办案过程将更加公开,更多地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广泛接受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第三,掌握了运用法律赋予的侦查手段。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拓展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进一步完善了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手中与犯罪做斗争的武器更加有效。广大民警将更好地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打击惩治犯罪,保证办案效率和质量。

工作调研报告

调研组通过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赴xx省实地了解行政裁决制度建设有关情况,研究了xx、xx等外省行政裁决制度建设的有关文件资料,同时向我区各设区的市和区直各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调查统计行政裁决工作情况的通知》,全面了解我区行政裁决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调研组围绕行政裁决制度建立的目的、意义、框架和主要内容、行政裁决范围和原则、行政裁决程序、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我区行政裁决制度建设的相关思路。

(一)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建设现状

在国家层面,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统一的行政裁决制度,而只在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作原则性规定,对行政裁决的概念、性质、功能、范围等基本问题没有明确界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等等。这类法律规定有一个特点,就是明确用“裁决”表明行政裁决法律制度。与此相对的是另一种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在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养殖生产。”在这类法律规定中,虽然没有明确使用行政“裁决”一词,而是用“处理”等用语来代替,但事实上说的就是行政裁决。我国的一些行规也规定了行政裁决,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争议,由该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准机关依照该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品种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审批机关裁决”,等等。这些行规在对行政裁决进行规定的时候,也和有关法律一样,将行政裁决灵活地称为“处理”“裁决”等。

在地方立法或者省本级制度建设层面,目前只有xx、xx、xx等省出台相关行政裁决制度或者在其他制度中对行政裁决作出规定。xx省在《xx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对行政裁决的概念、程序等进行界定,但未就行政裁决进行专项立法。xx省于20xx年1月出台《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8号),从明确行政裁决范围和原则,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和期限,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等方面对行政裁决进行了规范。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省政府批准于20xx年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行政裁决工作职责,行政裁决的范围、原则及程序,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等。综合看,外省对于行政裁决制度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明确了行政裁决的概念。《xx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对行政裁决的概念界定如下:“本规定所称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与其行政职权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活动。”《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8号)认定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行政裁决定义为“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明确了行政裁决的种类。《xx省行政程序规定》对行政裁决种类未作规定。xx省、xx省均列举了行政裁决的种类,主要分为八大类: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纠纷、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纠纷、政府采购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适用行政裁决的其他民事纠纷。

3.明确了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xx省对行政裁决基本原则未作规定。xx省和xx省规定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大致相同,均包括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回避原则等基本原则,强调行政机关自受理到作出裁决的全过程都应当依法进行,没有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得启动行政裁决程序;行政机关在行政裁决中要做到处于中立地位,在程序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实现裁决的公平;行政裁决人员与被裁决的民事纠纷或者与当事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此外,xx省增加了调解原则、职能分离原则(即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不能参与行政裁决,负责裁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由没有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担任)、效率原则。xx省则强调便民原则,提出繁简分流理念,对简单的裁决事项适用简易程序,提高裁决效率。

4.规范了行政裁决的程序。为了确保行政裁决工作的规范有序,各省结合行政程序的基本要求,将行政裁决的步骤、方式设定为申请、受理、通知、答复(辩)、审查、裁决。其中xx省对受理审查的时间和被申请人答复的时间均明确要求为5日,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复制、摘抄案卷材料;审查方面以书面审查为主、实地调查或听证为辅;先行调解;行政裁决书的格式要求和内容均与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规定一致。xx省、xx省未对受理和答复时间作出规定,但均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裁决办理期限有规定的,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裁决办理期限没有规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裁决。之所以规定一般案件需在60日内作出裁决,主要是参照现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关于行政不作为的起诉期限而作出规定。另外,xx省未对延长期限的问题未作出限定;xx省则根据行政管理实践的需要,参照行政复议法延长复议审理期限的规定,规定行政裁决案件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决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可以延长,并告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5.加强了行政裁决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xx省对行政裁决的工作体制机制未作规定。xx省建立以行政机关为主体、政府法制机构协调监督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六大配套机制建设,确保行政裁决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一是建立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机制,配备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裁决工作。二是建立重大行政裁决审核决定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裁决事项集体讨论并根据需要进行公开听证、专家论证评审。三是建立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解处理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先行调解处理,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四是建立行政裁决行政协作机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为办理行政裁决案件提供行政管理资料或者专业技术方面支持。五是建立宣传培训机制,加大对行政裁决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对从事行政裁决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六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具有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完善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裁决、送达以及文书使用等制度,在20xx年年底前,所有具有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都要依法制定裁决办法;省级行政机关要制作本系统行政裁决的工作程序和文书,指导市、县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裁决工作。xx省强调行政裁决机关要落实行政裁决责任,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还要求建立行政裁决案件审理委员会和审理工作机构,案件受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案件的审理,作出裁决决定,重要的行政裁决文书应当由行政裁决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审理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接待、立案、组织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协调有关事宜等相关工作;完善调解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和宣传机制。

调研组认真分析研究了xx省、xx省行政裁决制度建设的文件资料,并与xx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同志面对面座谈交流,兄弟省对进一步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既要重视制度建设,也要重视推动落实。在出台规范行政裁决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要对行政裁决实施成效和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检验,对各行政裁决机关是否已制定相应的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或争议处理办法以及建立行政裁决案件审理委员会和审理工作机构等情况进行考核和指导。二是进一步细化行政裁决程序的规定,提高行政裁决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以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研究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复议权,进一步整合相关行政资源。

(二)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建设和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通过仔细分析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兄弟省份关于行政裁决的规定可以看出,当前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建设和实施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和顶层设计。由于国家缺少对行政裁决的总体理论构想和总体立法设计,学术界对行政裁决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关于行政裁决的性质、功能、范围等基本理论问题仍未形成共识,对其标准、程序、救济等都缺乏明确界定,造成现实中行政裁决的法律规定零碎不全,随意性很大,行政裁决所能产生的实际作用达不到预期效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实践中,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并不作出裁决决定,而是以行政复议代替裁决,行政裁决工作无法高效推进。

2.没有明确行政裁决的种类。法律法规未具体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和范围,社会公众往往分不清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等的区别,不知道何种情况下应当适用行政裁决,既不能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具有专门知识的特长,不能有效发挥行政机关运用行政管理权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职能,也不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利用行政裁决的方式快速、便捷地解决纠纷的要求。

3.缺失统一的行政裁决程序规定。因为没有统一的行政裁决法律制度可以遵循,除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行政裁决有程序上的规定外,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规定行政裁决应遵守的程序,很多行政机关因不知道如何实施行政裁决而出现行政不作为,或者虽然实施裁决但裁决程序五花八门,造成行政机关工作非常被动,影响到行政裁决的具体实施和行政裁决作用的有效发挥。

4.行政裁决的主体缺乏独立性。目前我国行政裁决主体分散,尚未形成统一体系,多数裁决机关没有设置专门裁决机构,行政执法权与行政裁决权由同一主体行使,不符合自然公正的基本要求。另外,组织管理制度的缺失,从业资格及职业保障制度的缺位,导致行政裁决主体独立性与专业性不足,严重影响裁决权威。

5.对行政裁决的法律救济途径不明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裁决时,往往不履行行政裁决救济途径的告知义务,老百姓也不懂得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裁决本身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对它的救济理论上应包括行政复议。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行政裁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理由是行政裁决是对平等主体的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的处理,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即“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其他处理”的情形,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截至目前,广西尚未建立统一的行政裁决制度,但是相关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相继开展了行政裁决工作。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区行政裁决事项及行政裁决工作开展情况,为建立全区行政裁决制度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调研组对全区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裁决纠纷类型、行政裁决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进行了调查统计。据不完全统计,20xx-20xx年,全区共办理各类行政裁决案件4528件。其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2228件,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裁决1860件,民间纠纷调解348件,政府采购投诉答复异议裁决60件,专利侵权纠纷16件,计量仲裁运营商检定裁决8件,拆迁补偿安置裁决3件,企业名称争议裁决3件,征地补偿争议标准裁决1件。我区行政裁决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从行政裁决制度看,部分领域建立了制度规范。如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针对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

2.从行政裁决涉及的领域看,行政裁决事项比较集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和土地山林水利权属裁决占裁决案件的90.3%。行政裁决之所以集中在土地山林水利权属领域,一是由于我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用地需求量大增,涉及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日益增多。二是建国以来部分农村土地权属固定或者变更手续不全程序不规范,留下了大量的权属争议隐患。三是过去征占农民集体土地时有关手续不够完备,随着土地资产不断增值,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被重新翻出来引起纠纷。四是上述领域的法律和行规把行政裁决作为诉讼的必经程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亦有相同的规定。另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面临压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事业单位等改革不断深化,劳动人事争议进入多发期,行政裁决也大量集中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

3.从行政裁决的主体看,行政裁决主体既分散又相对集中。行政裁决工作分别由相关行政机关实施,尚未推进行政裁决权的相对集中。绝大部分的行政裁决案件主要由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由自治区政府及其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实施裁决的较少。

4.从行政裁决案件数量看,近年来案件较为平稳。20xx年行政裁决案件2298件,20xx年是1168件,20xx年是1062件,无明显增长或者减少趋势。

5.从行政裁决具体实施机构看,我区行使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构设置模式多样。一是由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兼管行政裁决,如自治区法制办按照原国务院法制办的规定办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争议裁决(行政复议案件)。二是行政机关根据裁决纠纷的性质,确定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行政裁决,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三是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裁决机构,如调处办。但大多数行政机关都没有单独设置或者根本不明确相对独立的行政裁决机构和人员。

行政裁决对解决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调研组认为,加强和完善我区行政裁决工作,一方面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切实规范行政裁决行为,确保行政裁决活动合法、公正,使行政裁决工作真正发挥化解矛盾主渠道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国家出台行政裁决的相关文件后,要立足广西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勇于创新、积极实践,尽快建立广西的行政裁决制度,理清行政裁决的原则、范围、主体、程序、依据、时限界定以及救济途径等,整合行政裁决资源,畅通行政裁决渠道,行政规范裁决程序,实现行政裁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扎实推进全区行政裁决工作开展。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解决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站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提升水平,促进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法治政府建设服务。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裁决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开展,确保行政裁决活动合法、公正,维护行政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二)强化行政裁决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裁决工作是具有行政裁决权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行政裁决工作,加强领导,科学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对行政裁决工作的办案保障措施。具有行政裁决职权的行政机关要认真梳理本机关行政裁决清单,进一步厘清职权,规范工作流程,努力实现行政裁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裁决实施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我区自20xx年起根据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国法[20xx]35号)的规定,批准征用土地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并不作出行政裁决决定,而是将行政裁判申请作为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处理。但实践中有的申请人坚持要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否则就以行政不作为起诉自治区人民政府,且行政复议机构即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并非具体实施征地审批的部门,对涉及征地补偿标准的审查,应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和把握更为合适。

2.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效整合现有行政裁决资源,提升行政裁决效率。广西在下一步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同时,可以探索同步推进行政裁决相对集中改革,集中行政裁决职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裁决行为,按照集中原则,实行一口受理,集中裁决,相关业务部门不再具体实施裁决。制定行政裁决格式法律文书,提高行政裁判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行政裁决人员专业化建设,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保证行政裁决工作依法顺利开展。从事行政裁决工作的人员要加强行政裁决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总结行政裁决方面的工作经验,牢固树立法定职权和依程序履行职务的办案理念,提高行政裁决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法制部门对行政裁决工作的督促指导职责,及时研究指导和沟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做好行政裁决工作,扎实推进全区行政裁决工作开展。

3.强化考核评价机制。我区在研究建立行政裁决制度的同时,可以将各级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行政裁决工作的合法、有效。

(三)不断提升行政裁决工作水平

1.依法行使行政裁决职权。实施行政裁决行为的行政机关处理特定民事纠纷,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进行,按照规定的受案范围、级别管辖、时限等受理和审理行政裁决案件。没有行政裁决职权的行政机关不得受理、审理行政裁决案件;不得越级或者超范围处理行政裁决案件。行政裁决自受理申请到作出裁决决定的整个过程都必须依法进行,不仅要符合实体法,也要符合程序法。行政主体不仅要依据行律、法规,还要依据民事法律、法规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做出裁决。

2.畅通行政裁决渠道。实施行政裁决行为的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裁决申请后,要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裁决申请应当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决定不予受理的同时应说明理由。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对没有规定法定期限的,也应在合理期限内审结。不得以非法定事由,拒绝受理或久拖不决。

3.坚持公正中立裁决纠纷。行政裁决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中立者意识和程序、证据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的证据规则居中裁判案件。一是行政机关在行政裁决的过程中必须要以公平中立为原则,客观全面地认定事实,正确地运用法律,同时在程序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以确保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实现裁决的公平中立。二要遵守行的回避原则,行使行政裁决权的人员,如与被裁决的民事争议或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退出纠纷的裁决。三要坚持职能分离。行政机关对有关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问题作出决定,调查与作出裁决的职能要实行分离,即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不能参与行政裁决,负责裁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由没有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担任。

4.规范行政裁决程序。一是依据行政效能原则,对行政裁决案件进行合理的繁简分流。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事实比较清楚,证据确凿且争议不大的纠纷,实施行政裁决行为的行政机关在简单调查的基础上,可直接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裁决。对其他案件则采用普通程序,完善申请、受理、通知、答复、审查、裁决、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要公示办案流程,便于当事人知晓;及时受理申请,按时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举证通知书;对裁决申请事项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对证据材料进行查证、核实,根据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组织听证、质证、辩论,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经集体研究决定作出行政裁决;规范制作行政裁决文书并送达,及时将案卷材料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5.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手段、制度,有它独特的作用,它可以减少诉讼,节省费用和有利于安定团结。实施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如果双方自愿要求调解,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并送达当事人。特别是广西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较多,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的规定,将调解、协调作为行政裁决工作的必经程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裁决制度

长期以来国家层面并无统一的行政裁决法律制度,目前司法部也只是正在起草行政裁决的相关规定,尚未统一部署行政裁决工作。我区行政裁决工作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规避职责、程序不完善,调查取证不认真、全面、细致,文书使用不规范,裁决质量不高等问题,不仅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且容易导致行政裁决机关滥用行政裁决权或者行政不作为,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损行政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建立我区行政裁决程序制度,确立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完善基本程序显得尤为重要。课题组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区行政裁决制度作出规定。

1.界定行政裁决的内涵。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行为。在界定行政裁决的内涵和特征时,应当把握以下方面:一是行政裁决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与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二是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机关获得了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但行政机关参与民事纠纷的裁决并非涉及所有民事领域,只有在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裁决,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三是行政裁决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特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裁决。没有当事人的申请行为,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启动裁决程序。四是明确行政裁决救济途径。对行政裁决决定不服的,要依法告知救济途径。

2.明确行政裁决的范围

考虑到我国民事纠纷的现状、救济途径的有效性以及国家权力配置等情况,调研组认为行政裁决的范围应当包括主要以下几类纠纷:一是权属纠纷的行政裁决。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纠纷都可归入此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二是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裁决。指民事主体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另一方的侵犯,要求侵权方赔偿其因此所受损失的纠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三是补偿纠纷的行政裁决。指民事主体就有关安置补偿方面的争议可以申请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裁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四是其他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除了前述的主要三类纠纷外,鉴于行政裁决事项的分散性和复杂性,设此项兜底条款,将诸如医疗机构名称争议、政府采购答复异议等纠纷纳入此类。

3.确立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

行政裁决应遵循行政裁决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回避原则、行政调解原则、职能分离原则、便民高效原则,并贯穿于行政裁决全过程,这是法治规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行政裁决依法、公平、公正,提高行政裁决公信力的有力举措。

4.明确行政裁决的实施主体

确定行政裁决事项的主管或管辖机关和建立专门的行政裁决机构,规范行政裁决机构、行政裁决人员的职权;在行政裁决申请受理量大的领域设立相对独立的裁决机构,而非目前的由行政机关内的政府法制部门或者部门法治机构兼顾,裁决人员依法独立裁决。而在案件受理量较小的领域,裁决机构也应当实现与执法机构的分离。

5.规范行政裁决程序

程序正当是公正裁决的保证,也是行政裁决制度的生命力所在。为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的优势,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裁决程序,明确申请、受理、答辩、审理、裁决等相关流程和程序要求。一是行政裁决由纠纷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权作出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提出;二是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是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说明情况。对方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的裁决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答复及有关证据材料。对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行政机关可迳行裁决。四是行政机关收到书面答复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将所有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必要时可组织质证、公开听证,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相互辩论、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质证、听证程序,当事人必须亲自参与的除外。五是行政机关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依法作出行政裁决。属于重大行政裁决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后方可作出。行政裁决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地址、争议的内容、对争议的裁定及其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注明是否为终局裁决。行政裁决非终局裁决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和受理机关。

6.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

(1)建立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机制。有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或者明确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机构,配备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裁决工作。案件办理机构主要负责案件审理,提出裁决意见,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后作出裁决。

(2)建立重大行政裁决审核决定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裁决事项,要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需要公开听证、专家论证评审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委托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相关权利。重要的行政裁决文书,应当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

(3)建立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解处理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先行调解处理,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

(4)建立行政协作机制。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裁决案件需要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行政管理资料或者专业技术方面支持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裁决案件。行政机关协调行政裁决工作,应当采用公文方式,及时协调催办,保证行政裁决工作高效运行。

(5)建立宣传培训机制。加大对行政裁决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行政裁决工作,主动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高行政裁决的使用率。行政机关定期对从事行政裁决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裁决工作水平。

(6)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对不依法受理行政裁决申请、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执法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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