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3-10-07 08:23:13 作者:JQ文豪 最新医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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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医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b)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c)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d)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e)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f)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医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科室主任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2、学习培训

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3、自查自纠

科室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总结整改。

4、督导检查

医院对各临床科室自查自纠整改后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作为科室及科室主任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医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扎实做好全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医院、商市场、宾馆、洗浴七类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江源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力的措施,全面消除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医院、商市场、宾馆、洗浴七类场所的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通过对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七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场所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明确场所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职责,有效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保障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医院、商市场、宾馆、洗浴七类场所的消防安全,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改善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长:闫

副区长

员:区督查办、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商务和粮食局、卫计局、江源广播电视台、公安消防大队等分管消防工作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邮箱:

2832784418@

;联系人:李佳轩,电话:

18743928509

任:王志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孙方利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员:区公安消防大队全体防火监督员、派出所民警及区督查办、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商务和粮食局、卫计局、江源广播电视台相关工作人员。

1.

儿童机构(各类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休息床位的托儿所、幼儿园等)

2.

养老机构(养老院、福利院、护理院、托老所等)

3.

医疗机构(医院、卫计院、有住院部的诊所)

4.

商市场(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0

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及农贸市场)

5.

宾馆(星级宾馆)

6.

寄宿制学校

7.

洗浴(含有桑拿浴室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的洗浴)

1.

是否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审批手续,场所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2.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是否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测,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六加一”措施;微站人员、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

2

套的应急疏散预案,并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所有人员能够得到有效疏散;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4.

其他有关行业监管的内容。

见附件

4

(相关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区公安、民政、教育、商务和粮食、卫计部门立即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实施方案(扫描件)于

1

16

日前报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教育、商务和粮食、卫计部门在制定方案的同时,同步部署开展本系统内部所属基层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

区公安、民政、教育、商务和粮食、卫计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广泛发动镇(街)、居(村)民委员会等人员和广大民警,对所属区域内所有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医院、商市场、宾馆、洗浴七类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彻底摸清辖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七类场所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白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函告制度》(白山防安委字〔

2015

6

2

);区教育、民政、卫计、商务和粮食部门要将三项清单(附件

3

)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自行留存以便备查和上报。

区公安、民政、教育、商务和粮食、卫计部门以及督查办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消防共建、资源共享、隐患共查”的社会化消防联防协作机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照方案下达的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辖区所有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七类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的隐患整改由区教育部门负责督导落实;养老院(福利院)的隐患整改由区民政部门负责督导落实;医院的隐患整改由区卫计部门负责督导落实;商市场、宾馆、洗浴的隐患整改由区商务和粮食部门负责督导落实。

“三停”条件,但停止使用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应由区公安部门报请区政府决定;对于已取得相应的审核、验收手续,但在此次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目前已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采取断然措施,提请区政府依法对其实施停业整顿,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吊销其相关手续;对于缺少相关行政许可的场所,由各行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取缔,并同步做好取缔后相关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区公安消防部门、基层公安派出所配合组织实施。

区督查办在此次排查整治行动中,对各相关部门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并适时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或协调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进展缓慢、推诿责任、久拖不决的隐患单位,要及时采取通报批评、政府挂牌督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推动火灾隐患的彻底根治。

96119

”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区公安消防部门充分发挥消防安全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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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件要求,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等七类场所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护工、安防人员的“四个能力”培训,提高其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全面提升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区政府将成立督查小组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工作开展较好,表现较为突出的部门将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利,推诿不落实的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各相关部门工作总结请于

4

8

日前报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积极协调,由区政府统一指挥,实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切实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形成整治火灾隐患、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个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江源广播电视台通过开展专栏、跟踪报道、公示曝光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检查,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医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1、7月1日前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核,并报院长审批。

2、7月18日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医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授予抗菌药物调剂权。

3、7月21日-7月25日临床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

4、9月20日起医务科、药剂科具体执行,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相应奖惩,以帮助临床科室持续改进。

5、总结交流

专项整治结束后,进行全院总结交流,针对存在问题持续改进,迎接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整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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