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信仰论文(精选18篇)

时间:2023-11-28 23:11:48 作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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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法治信仰演讲稿

翻开历史泛黄的书页,在人猿揖别的上游,本来没有法律,自从氏族社会的瓦解,国家的出现,法律便应运而生。

沿着历史的长河顺流而下,我们便可以找到古罗马城堡上的《十二铜表法》,古巴比伦遗址上的《汉漠拉比法》,更可以领略我们中华民族的《商律》、《秦简》,以及中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及其所有子法等。

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实施,说明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一直在孜孜以求着法治这一神圣的目标。

亚里士多德曾说,法治包括两重涵义:已成立的法律必须被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良好的法律。

几千年来,多少哲人为法治所魂牵梦绕,多少智慧为法治所激情碰撞,多少先贤又为法治而折腰呐喊。

法治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所接受的最具普适性的原则。

换言之,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成为最基本的准则。

美国著名法史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

当美国的总统选举陷入僵局时,是作为正义化身的最高法院一锤定音确立了布什的总统地位。

尽管与之争雄的戈尔存有不满,但他还是接受了最高法院的裁决。

事实上,他所服从的不仅仅是美国的最高法院,而是通过最高法院所张扬出来的法治理念和信仰。

中国正处在敏感的社会转型阶段,胡总书记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也提出了新时代的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八荣八耻不仅体现了新时代的荣辱观,更体现了庄严的宪法精神,告诉我们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只有知荣辱,才能文明守纪,只有建设更美好的法制社会,才能建设更美好的和谐。

在这一背景下,完成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支撑,要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核心在于法律信仰的构建以及法律权威的树立。

我们知道,法治权威是一种理性权威,依赖于社会公众对具有普适性规则的信仰和服从。

而中国还远未构建起民众对法律的基本信仰,法治的权威仍无法在短期内达到。

没有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只是苍白的条文。

千百年来,世界各国的腐朽现象可谓层出不穷。

如原“河北第一秘”李真、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等高层领导干部的撤职查办,难道这些贪官们不知法吗?难道他们不懂法吗?不是!他们所欠缺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对法律的信仰!在他们心目中认为自己位高权重,可以生活在法律的真空中,什么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法律意识在他们的脑海里只是一张张白纸。

从这一点来看,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的标志不在于有多少部法律的存在,而在于有多少法律信仰存在于公民脑海之中。

对于权力规制所维系的法律信仰,北欧国家丹麦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

近日“透明国际”发布各国清廉程度排名。

北欧国家丹麦、芬兰和大洋洲的新西兰为清廉指数最高的国家。

在他们看来,通过受hui来发财是不可能的,更是非常可耻的!如果一位官员被发现用权力做交易的话,那他将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2005年5月一移民官收了中国一留学生7.5万人民币的贿赂,竞成了丹麦30年来最大的丑闻和贿案!在丹麦,社会十分平等!最有权和最无权的距离很小,人人享有尊严和平等。

部长。

市长毫无领导架子,从未见下属给领导倒水。

丹麦最大的皇家烟草公司总监豪斯克夫说:老板绝不能让秘书倒水,如果这样做,秘书会把水泼在他的脸上!类似状况,在瑞典、芬兰都大同小异!欧美各国也以清廉和民主。

平等自豪。

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决反贪治腐,根除封建特权,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国富民强的和谐社会定会实现。

对于我们教育部门,学校是教育的基本单位,担负着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任。

在当前我国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持续加快、法治日益健全的'重要时期,一个学校能否办的好,能否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办学方略和管理理念。

作为一个学校的管理者,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把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则是奠定办好学校的基础工程。

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学校教育。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强化学校的法制化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率,这是依法治校的价值,也是我们在新的世纪不可回避的责无旁贷的选择。

作为教书育人的我们,让法律的理性之光,照耀前进中的中国仍然任重而道远。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身为培育祖国未来的教育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教师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渊博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更要学会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办事,不越雷池半步,增强法治意识,保持对法律最基本的信仰,以我们的努力铸造成中国法律的万里长城,甘愿做中国法律制度建构过程中的一砖一瓦,做中国法律的遵守者和捍卫者。

从现在开始,学习既非为权,也非为利,而是为了天之苍生的公共福祉。

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华民族坚如磐石地屹立于世界的东方!19世纪伟大的德国法学家耶林发出了为权利斗争的呐喊,而我们教育工作者更应该奋力高呼:为中国的法治和构建和谐社会而斗争!

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悄然进入民众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直至成为神州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

相信那时因信仰而存在的法治和谐社会会更加美好!

我演讲完了,感谢各位耐心的聆听,感谢这次难得的机会!谢谢!

天地之间,时间绽放。

回首三年前,一句朴实的“中国梦”喊出了亿万中国人的心声,点亮了无数中国人的梦想。

中国梦,是我们国家的梦,是整个民族的梦。

而对于我们司法人来说,那一刻,也是我们“法治梦”的开始。

因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法治之路。

离开法治,就无法实现公平正义、共享改革红利;离开法治,我们就无法兑现梦想承诺、实现民族复兴。

很庆幸,这是法治的美好时代。

党的首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首次提出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次提出强化法律监督……(提出了)众多的“首次”法治元素,标志着“法治中国”已经在步履铿锵、阔步挺进,展示出自信中国的法治新思维,描绘出美丽中国的法治新画卷,更使无数中国人的家国情怀和人权尊严在法治光辉的朗照中熠熠闪光。

然而,法治之路注定不是坦途,公平正义也绝非唾手可得(法治思维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法治精神的行程也不能一蹴而就)。

依法治国的目标、法治中国的梦想,需要全国亿万万同胞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你、我、我们——今天在座每一位的努力。

因为,我们不是普通人,我们是法官,我们是司法干警,我们是法治进程的直接参与者,是推动法治进程的主力军。

一位西方法学家说过: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

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所以,实现法治梦,我们,责无旁贷。

环顾四周,其实已经有无数的法官、无数的司法干警毫不畏惧的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以坚定的法治信仰,为法治梦的实现默默付出。

其中最突出的代表莫过于“燃灯者”邹碧华了。

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他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以自己的品德操守与学识担当赢得了整个法律界乃至全社会的尊重。

“法官当如邹碧华”,说易行难。

回顾邹碧华的一生,47年虽然不长却是中国法治曲折进程的见证者,时间的流逝没有让邹碧华的激情懈怠消失,骨感的现实没有使邹碧华的丰满理想折翼,微弱的存在没有让邹碧华放弃改变世界的雄心。

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经历风雨而不改初心?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始终兢兢业业、甘于奉献、一路向前、永不停歇?我认为——是信仰,是坚定的法治信仰。

回到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法官为法治梦的实现在默默付出。

费洛姆说:“人与其说有信仰,不如说在信仰中生活”。

对于法治而言,法治信仰是其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所以,不仅我们要坚定法治信仰,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一起起司法个案的公正处置,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深熔铸于公众的心中。

要让人民/充满/“眼泪已干、心却未死”的希望,要让人民坚守“正义虽迟却从未缺席”的信念。

要让人民也信仰法律。

我想,当所有的人民、百姓都信仰法律,都心悦诚服认同法律的那一天,我们的法治梦也就实现了。

“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灯前行”。

邹碧华用自己的一生点亮了法治发展的星星之火,这把火能否燎原,则在于每一个法官、每一个司法干警能否传承和接力。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今天,作为一名青年干警,我想对着苍穹呐喊:我可以传承!我可以接力!

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将公平正义贯穿每一起案件;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站在公民权利与强权暴力交锋的战场,捍卫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捍卫每个人的法治梦;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乘着司法体制的大潮,置身其内,顺势而为,敢于面对、敢当重任,在前人的足迹上,斩荆棘路,不断开创司法改革的新局面。

而且,我相信,在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法官,越来越多的司法干警,循着邹碧华的精神,接过邹碧华“燃灯者”的接力棒,用汗水一起筑就共和国的法治大厦,实现我们司法干警最伟大的——法治梦!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通过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建立法律权威》。

要真正实现国家的良法善治,须有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仰和遵守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民普遍对法治尊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提出:“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它要求我们要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共同构筑起全社会共同的法治信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经说过:“法律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唯有历史积淀而成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我国古代的管仲也曾指出:“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

这就是说,在治国理政框架下,法律只不过是一整套的系统条文、一系列制度规范,要想真正实现国家的良法善治,还必须有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仰和遵守。

如果一个国家缺失了法治精神、一个社会没有了法治信仰,即使法律条文制定得再全面、再系统、再严谨,也注定会沦为炫目的装饰品。

整个社会不仅不会有良好的法治风尚,而且法治也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

由此可见,虽然法治和严密的法律条文、高深的法学理论之间有密切关系,但后者仅仅是前者的必要条件而已,要真正实现依法而治,还必须使法治信仰深植于每个公民的内心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

建立对法律的认同、对法治的敬畏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

要获得实质性的突破,并实现这个目标,既需要建立和健全高效、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更需要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做坚强地支撑,使法治能够理所当然地成为一种重要生活方式,自然而然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之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立法工作逐步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已制定出10多部法律,国务院也制定了700多部行政法规,各级地方人大制定了4000多部地方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基本上进入了有法可依的状态。

但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制度健全和完善的过程,重要的是一个全民思想觉悟、文化观念迅速嬗变过程。

实事求是地讲,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很多人的观念并未实现“华丽转身”,特别是对法律认同感、对法治敬畏之心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尤其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人治观念依然根深蒂固。

由此导致的最直接后果,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敬畏意识并未建立起来,红灯面前一窝蜂的“中国式过马路”、“信访不信法”、“走关系”强于“走程序”、拼实力不如“拼爹”等现象并不少见;另一方面是已经制定的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法律实施机制某些环节失灵,执法过程中存在大量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

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清醒认识法治精神缺失、法治信仰孱弱给依法治国带来的阻力,把提升全民敬畏法治、信任法治、遵守法治、捍卫法治意识,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中突出考虑,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全体人民的崇高法治信仰,开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景。

多策并举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信仰

引导培养全体人民敬畏法治。

法治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恪守法律规则成为一种自然时,法治就能释放更多的规则正能量,依法治国就能得以全面推进。

针对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由体制性、制度性、结构性矛盾突出带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以及公民“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等问题,一方面要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贪赃枉法,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信仰,从而示范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內心地认同法律、信仰法律,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在社会运行中生效。

另一方面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程来抓,把法治教育纳入党校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之中,让法治进学校、进教材,使每个党员干部时常接受法治洗礼,使每个中小学生从小接受法治教育,促使全社会崇尚法治之风蔚然形成。

引导全体人民信赖法治。

法治不是抽象的概念,要让人民信赖法治,就必须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既能使个人权利得到更为全面地保障,也使公共权力能够得到更为有效地规范。

一方面,在立法、执法和各个司法环节,都要把赋予和尊重人民权利,保护和实现人民权益作为头等大事,千方百计地保障法定权益顺利兑现,义无反顾地保障公民权利神圣不被侵犯,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增强老百姓法治面前的归属感,遇到矛盾和问题时主动寻找法律途径,受到侵害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

另一方面,要严格规制执法和司法权力,推进执法和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坚决遏制和严惩各种枉法渎法行为,让人们能够通过活灵活现的现实,感受法治的公平正义,增强对法治的信任感,在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性表达个人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治。

法治要义之一,就是人们能够对法律普遍服从和遵守,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靠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义务和职责。

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它就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真正做到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在此基础上,引导和带动全体人民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把法律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把守法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永远跑不出法律的笼子。

引导全体人民捍卫法治。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来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来维护。

只有法律的尊严得到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真正树立起来,人民的各项权益才有坚强后盾,社会的长治久安才有根本保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每一个公民都要学会用法律来武装自己,当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当法律的公平正义遭到人为践踏时,要敢于同一些渎职枉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更趋多元化,社会利益诉求也愈加纷繁复杂,每个群体、每个人都可能有种种缺憾和不满。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多一些理性、少一点冲动,要多一点独立、少一些盲从,在法律和制度轨道上合理、理性地表达诉求,在维护社会秩序中捍卫法治的尊严。

信仰法治演讲稿

谈到诚信的缺失,我首先想一个问题,我们以前是不是拥有诚信?如果说拥有的话,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缺失的,那么我读严复的著作,起码在100多年以前我们不拥有诚信。在甲午战争刚结束的时候,严复写了四篇文章,他说的是民力、民知、民德太差。从道德来讲,从民德来说,他概括成两个字“巧伪”,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表现在什么地方?打交道的往往是斗心眼、玩技巧、占便宜。他举了一个例子,清朝末年,科举考试的时候,考生们对那个考官非常地愤怒,不满意,觉得他不公平,或者是没有把秩序弄好,所以大家商量明天全部罢考,都不来。回去以后有人就想了,明天他们都不去,我一个人去,我不就考上了吗?结果人人都这样想,第二天,个个都去了。如果互相约定的事情你违背了以后,就可以得到利益,一定就会想让别人遵守,我偷偷的违背,这样就可以独享这个利益,所以约定的事情得不到遵守。

我确实觉得中国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两个问题,法治和信仰,很多问题的根源都可以从这两点找到。什么是法治?规则明确,大家一定要遵守,如果不遵守一定要受到惩罚。

我觉得我们中国现在法治其实很艰难,中国长期是人治,在人治的情况之下,少数人掌握权力,掌握权力的人,以及权力关系亲近的人,他们可以任意所为,可以破坏规则,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而守规则的人吃亏,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怎么可以有诚信?不可能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从文化层面来讲就是信仰的缺失。

信仰的核心是什么?人不仅是生物,只有一个身体,人是精神性的存在,这是人最高贵的地方,你不能亵渎,这是信仰的核心,人的尊严。

从人的尊严来说,一方面,一个人要把自己当作精神存在,要自尊,不能做出亵渎灵魂的事情,对他人也是这样,把每个人当作有灵魂的、有精神的存在,要尊重他人。我觉得一个人有没有尊严,要看他是否尊重他人,不把自己当人,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受,才会不把别人当人。

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讲,古希腊相信人都是有灵魂的,人的精神生活是有来源的。中国的哲学就缺这个东西,中国的哲学有一定的毛病,西方哲学有三个层次,上面是上帝和信仰,下面是个人自由,中间是社会,社会为两头服务,社会应该保护人们的精神追求,鼓励人们的精神追求,另外一方面保护个人去追求自由,是为两头服务的。而中国的社会,反而对两头都是反对的。这样的社会,稳定是稳定了,却是低质量的,我觉得这是我们很大的问题。

信仰法治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中国共产党xx届四中全会刚刚落幕。xx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次全会精神,特作如下安排:

一、高度关注全会进程。全校师生员工要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不同形式,收听收看全会的相关报道,及时关注大会进程,全面了解全会精神。

二、认真学习全会精神。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师生员工,通过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下一阶段我校系统组织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奠定基础,营造氛围。

三、全面贯彻全会部署。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在学习过程中准确把握这次全会提出的重大部署和贯彻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把全会精神贯彻到教学、科研、服务、改革等各个方面,落实到育人全过程。

因为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坚定法治信仰的演讲稿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民普遍对法治尊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坚定法治信仰的。

演讲稿。

希望能帮到你哟。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坚强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自觉维护。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只有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意识,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才能法治在社会有效运行、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手段。要深入开展走基层、串社区、进校园、到企业、上机关、入家庭等多种活动,深入浅出、深化创新法治宣传,强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同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法治文化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的法治理解,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从知法懂法进而信法用法。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和捍卫,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法者受到惩处,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撑。公正的裁判是加固法治信仰的基石,而不公正的裁判会污染法治精神的源头。如果通过正常程序不能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就难以形成信任,其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杜绝法外开恩,对每一起司法个案都公正审理,才能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民信仰。

法治建设有赖于实践。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知,很大程度源于自己的切身体验。只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通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等机制,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使老百姓合理诉求有地方倾述、有部门帮助维护,让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就会极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治信仰落地生根,全社会遵法守法必然渐成风尚。

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的音量是否响亮,仰赖于社会中每一个对法治“确信”的回音。信仰法治,是对良法善治的尊崇不违,更是对是非禁行的铁定准则。对工艺规则的稀松,会砸了百年老店的招牌;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破坏与无视,则造成“法小弛则是非驳”、“福或可以诈取,而祸或可以苟免”的不公与混乱。惟其如此,谁也没有开释的道理,法律才具备梳理社会繁芜的力量。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只要我们每个人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呼唤法律信仰,构建和谐社会》。

翻开历史泛黄的书页,在人猿揖别的上游,本来没有法律,自从氏族社会的瓦解,国家的出现,法律便应运而生。沿着历史的长河顺流而下,我们便可以找到古罗马城堡上的《十二铜表法》,古巴比伦遗址上的《汉漠拉比法》,更可以领略我们中华民族的《商律》、《秦简》,以及中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及其所有子法等。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实施,说明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一直在孜孜以求着法治这一神圣的目标。亚里士多德曾说,法治包括两重涵义:已成立的法律必须被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良好的法律。几千年来,多少哲人为法治所魂牵梦绕,多少智慧为法治所激情碰撞,多少先贤又为法治而折腰呐喊。法治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所接受的最具普适性的原则。换言之,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成为最基本的准则。美国著名法史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当美国的总统选举陷入僵局时,是作为正义化身的最高法院一锤定音确立了布什的总统地位。尽管与之争雄的戈尔存有不满,但他还是接受了最高法院的裁决。事实上,他所服从的不仅仅是美国的最高法院,而是通过最高法院所张扬出来的法治理念和信仰。

中国正处在敏感的社会转型阶段,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也提出了新时代的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八荣八耻不仅体现了新时代的荣辱观,更体现了庄严的宪法精神,告诉我们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只有知荣辱,才能文明守纪,只有建设更美好的法制社会,才能建设更美好的和谐。在这一背景下,完成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支撑,要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核心在于法律信仰的构建以及法律权威的树立。我们知道,法治权威是一种理性权威,依赖于社会公众对具有普适性规则的信仰和服从。而中国还远未构建起民众对法律的基本信仰,法治的权威仍无法在短期内达到。

没有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只是苍白的条文。千百年来,世界各国的腐败现象可谓层出不穷。如原“河北第一秘”李真、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等高层领导干部的撤职查办,难道这些贪官们不知法吗?难道他们不懂法吗?不是!他们所欠缺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对法律的信仰!在他们心目中认为自己位高权重,可以生活在法律的真空中,什么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法律意识在他们的脑海里只是一张张白纸。从这一点来看,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的标志不在于有多少部法律的存在,而在于有多少法律信仰存在于公民脑海之中。

对于权力规制所维系的法律信仰,北欧国家丹麦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近日“透明国际”发布各国清廉程度排名。北欧国家丹麦、芬兰和大洋洲的新西兰为清廉指数最高的国家。在他们看来,通过受贿来发财是不可能的,更是非常可耻的!如果一位官员被发现用权力做交易的话,那他将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20xx年5月一移民官收了中国一留学生7.5万人民币的贿赂,竞成了丹麦30年来最大的丑闻和贿案!在丹麦,社会十分平等!最有权和最无权的距离很小,人人享有尊严和平等。部长。市长毫无领导架子,从未见下属给领导倒水。丹麦最大的皇家烟草公司总监豪斯克夫说:老板绝不能让秘书倒水,如果这样做,秘书会把水泼在他的脸上!类似状况,在瑞典、芬兰都大同小异!欧美各国也以清廉和民主。平等自豪。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决反贪治腐,根除封建特权,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国富民强的和谐社会定会实现。

对于我们教育部门,学校是教育的基本单位,担负着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任。在当前我国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持续加快、法治日益健全的重要时期,一个学校能否办的好,能否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办学方略和管理理念。作为一个学校的管理者,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把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则是奠定办好学校的基础工程。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学校教育。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强化学校的法制化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率,这是依法治校的价值,也是我们在新的世纪不可回避的责无旁贷的选择。作为教书育人的我们,让法律的理性之光,照耀前进中的中国仍然任重而道远。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身为培育祖国未来的教育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教师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渊博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更要学会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办事,不越雷池半步,增强法治意识,保持对法律最基本的信仰,以我们的努力铸造成中国法律的万里长城,甘愿做中国法律制度建构过程中的一砖一瓦,做中国法律的遵守者和捍卫者。从现在开始,学习既非为权,也非为利,而是为了天之苍生的公共福祉。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华民族坚如磐石地屹立于世界的东方!19世纪伟大的德国法学家耶林发出了为权利斗争的呐喊,而我们教育工作者更应该奋力高呼:为中国的法治和构建和谐社会而斗争!

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悄然进入民众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直至成为神州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相信那时因信仰而存在的法治和谐社会会更加美好!

我演讲完了,感谢各位耐心的聆听,感谢这次难得的机会!谢谢!

天地之间,时间绽放。

回首三年前,一句朴实的“中国梦”喊出了亿万中国人的心声,点亮了无数中国人的梦想。中国梦,是我们国家的梦,是整个民族的梦。

而对于我们司法人来说,那一刻,也是我们“法治梦”的开始。因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法治之路。离开法治,就无法实现公平正义、共享改革红利;离开法治,我们就无法兑现梦想承诺、实现民族复兴。

很庆幸,这是法治的美好时代。党的首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首次提出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次提出强化法律监督……(提出了)众多的“首次”法治元素,标志着“法治中国”已经在步履铿锵、阔步挺进,展示出自信中国的法治新思维,描绘出美丽中国的法治新画卷,更使无数中国人的家国情怀和人权尊严在法治光辉的朗照中熠熠闪光。

然而,法治之路注定不是坦途,公平正义也绝非唾手可得(法治思维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法治精神的行程也不能一蹴而就)。依法治国的目标、法治中国的梦想,需要全国亿万万同胞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你、我、我们——今天在座每一位的努力。

因为,我们不是普通人,我们是法官,我们是司法干警,我们是法治进程的直接参与者,是推动法治进程的主力军。一位西方法学家说过: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所以,实现法治梦,我们,责无旁贷。

环顾四周,其实已经有无数的法官、无数的司法干警毫不畏惧的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以坚定的法治信仰,为法治梦的实现默默付出。

其中最突出的代表莫过于“燃灯者”邹碧华了。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他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以自己的品德操守与学识担当赢得了整个法律界乃至全社会的尊重。

“法官当如邹碧华”,说易行难。回顾邹碧华的一生,47年虽然不长却是中国法治曲折进程的见证者,时间的流逝没有让邹碧华的激情懈怠消失,骨感的现实没有使邹碧华的丰满理想折翼,微弱的存在没有让邹碧华放弃改变世界的雄心。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经历风雨而不改初心?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始终兢兢业业、甘于奉献、一路向前、永不停歇?我认为——是信仰,是坚定的法治信仰。

回到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法官为法治梦的实现在默默付出。

费洛姆说:“人与其说有信仰,不如说在信仰中生活”。对于法治而言,法治信仰是其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所以,不仅我们要坚定法治信仰,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一起起司法个案的公正处置,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深熔铸于公众的心中。要让人民/充满/“眼泪已干、心却未死”的希望,要让人民坚守“正义虽迟却从未缺席”的信念。要让人民也信仰法律。我想,当所有的人民、百姓都信仰法律,都心悦诚服认同法律的那一天,我们的法治梦也就实现了。

“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灯前行”。邹碧华用自己的一生点亮了法治发展的星星之火,这把火能否燎原,则在于每一个法官、每一个司法干警能否传承和接力。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今天,作为一名青年干警,我想对着苍穹呐喊:我可以传承!我可以接力!

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将公平正义贯穿每一起案件;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站在公民权利与强权暴力交锋的战场,捍卫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捍卫每个人的法治梦;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乘着司法体制的大潮,置身其内,顺势而为,敢于面对、敢当重任,在前人的足迹上,斩荆棘路,不断开创司法改革的新局面。而且,我相信,在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法官,越来越多的司法干警,循着邹碧华的精神,接过邹碧华“燃灯者”的接力棒,用汗水一起筑就共和国的法治大厦,实现我们司法干警最伟大的——法治梦!

信仰法治演讲稿

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

当今的中国,政通人和、百业俱旺。科学发展观像一具高悬的灯塔,照耀着我们青年一代去谋求和开创兴旺发达之路。置身于这样的时代,注定我们要肩负起与时俱进、创新图强、不断赶超、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标和时代重任!建天下者,舍青年其谁;兴中国着,非青年莫属。青年是推进社会进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力量。作为青年法官,我的梦想就是实现法治中国梦。

共产主义先驱李大钊曾说“青年者,人生之王”,“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敏锐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我们青年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长征路上的突击手。那我们当如何立足于本职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又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呢?作为一名九江市中院法官,我认为青年法官要坚守法治信仰。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我们要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得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

其次是要具有实干精神。“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成功缘于实干,祸患始于空谈。我们要力戒眼高手低,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在司法实践中学习、磨砺自己;要以只争朝夕的状态勤勉工作,扎扎实实裁判好每个案件,让每个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

最后必须具备高尚的人格。有句名言讲“法官的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终保障”。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的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我们法官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

当法治中国梦照进现实,真可谓雄关漫道真如铁。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只要我们把个人的青年梦、法治梦、成功梦与伟大的中国梦结合起来,我们的人生就必定会有更加出彩。我坚信,待到中国法治梦想成真时,我们一定会为自己所作的贡献而感到无比骄傲。

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中,我们九江中院人,正在以自己饱满的生命热情,燃烧着青春的激情,与勤劳智慧的九江人民一道,共同续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璀璨篇章,共同迎接一个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青年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并为之奋斗吧!

信仰法治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法治中国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xx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让“法治中国”的构想更趋清晰与丰满。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司法是调整社会关系及秩序的总开关,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和重要方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司法,是对法治秩序的维护,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没有司法,法律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法律的权威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xx届四中全会在司法改革上步子大、措施实。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是司法,司法及其结果与公民权益密切相关,因而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司法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和正义。从司法机制体制设置和建设角度讲,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司法有效运作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司法不公和司法领域的腐败,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因此,杜绝司法领域的腐败,建立和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就必须建立相应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抵御权力对司法的干预。

xx届四中全会对司法改革的机制体制作出了细致规划。按照这个规划,司法改革将推行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这些司法体制改革措施,除了探索形成适应社会变化的司法制度以外,也彰显了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和信心。

说到底,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司法的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起具体案件获得社会公正与正义的切实感受。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使司法工作人员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来认识来对待,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

司法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是法律权威的最重要渊源。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功能,法律保护公民权益的作用,都要靠司法的实际运作来实现。推进司法改革,在党的带领下开始依法治国新征程,定能开创一个体系完备、公平彰显、活力迸发、秩序井然的法治中国新局面。

法治信仰心得体会

法治信仰是指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和忠诚,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信仰。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整个社会而言,法治信仰都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性。个人信仰法治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法治信仰可以确保社会的安定和繁荣,促进公正和谐的社会秩序。

第二段:法治信仰的形成和来源。

法治信仰的形成和来源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家教、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文化等。其中,家教和学校教育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来源。通过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孩子们可以了解法治的概念和价值,学习尊重法律和信仰法治的重要性,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相信法治的人,不仅能够遵守法律的底线,也会追求更高的法律标准,促进司法的公正和透明。此外,法治信仰还可以使社会形成更加优秀、健康的文化氛围,随之而来的是全社会对于法律尊重的增多,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利益。

在实践中,个人信仰法治需要内心的自觉,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发扬公民责任意识,从而成为法治的一份子。而对于法治信仰的内化和落实,也需要强调法律与道德的联系,认识到法治是社会稳定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同时,对于司法公正、人权保障和自由平等的追求,也是法治信仰的重要体现。

第五段:结论。

法治信仰的意义重大,不仅涉及到个人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还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国际间的交往。尤其在当今新时代,随着国家力量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合作的日益增多,信仰法治不仅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更是推动全社会向着更加良好、高效的法治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树立法治信仰范文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是历届全会以来最鼓舞士气、激动人心的一次会议,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里程。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近期,单位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在全社会营造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遵守法律,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有序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二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我们也应该把对法治的信仰融入到我们的血液中。通过二十多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我们欣喜地看到,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六五”普法阶段。弘扬法治精神,熔铸法治社会,就必须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三要坚定法治中国必然建成的信念。建设法治中国,是社会的共识,也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法治,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国家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目标。从历史经验上看,法治价值观的形成及实现,确实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的发展走过弯路,也历经过波折,法治和人治的斗争,有时还面临重重困难甚至险境,法治要获得胜利,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甚至必要的代价。我们要切实认识到,法治价值观念的构建和法治中国的建设,根植于人们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必由之路的信念和期盼之中。尽管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

醉驾被列为犯罪行为,写入刑法;执法与司法“无缝对接”“环环相扣”,让醉驾相关人员说情无门;加大执法、处罚和宣传普法力度……三年来,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运用法律手段有效治理酒驾、醉驾,证明陋习可以通过法治有效破解。严格依法办事,违法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法令行则国治。“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公众的普遍行为准则。这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也是全民普法取得成效的实证。

如今,我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

论文·:大学生的信仰

论当今大学或缺乏信仰,故丢弃诚信、崇拜权钱、追求功利、信奉“关系”、学术造假、道德沦丧、斯文扫地。大学作为国家高端人才培养基地,要出人才、出队伍、出思想,须将“求真求实、创新开拓、诚信善行、公平正义、法治天下”视为宗旨,把信仰及道德纳入目标导向机制、动力激励机制、规范与创新机制、环境保障机制,将政治底线、学术底线、组织底线、人格底线等纳入质量预警机制。

信仰是自觉的、虔诚的、全身心的投入,以信仰引导行为,尤其切合学校、军队等高度组织化社会实体的定向有序运行。从理论上讲,人皆有信仰。心理健康的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信仰。在乡村,经历千万年的社会动荡,草民像麦子一茬一茬被消灭,可是他们的信仰体系,他们的精神世界坚不可摧。他们表面上对于统治阶级推行的新信仰唯唯诺诺,心底,他们依然用一万年前的宗教原则生活。乡村社会,才是真正坚不可摧的世界。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城乡,哪怕在大学,有些人缺乏稳定的人生愿望、人生追求、人生信念,或者说,曾经有过信仰,但飘忽不定,易受干扰甚至放弃。这样的人,他也会被认为“没有信仰”。

另一种人,有学历,有体面身份,但随波逐流,追求的是权利、财富,他们的信仰已异化为另类。

1.信仰是稳定的、持久的、终身的选择。信仰的对象具有理想性、功德性,理解愈深信念愈强,哪怕奉献理想、青春,乃至生命,毫不动摇。信仰具有辐射力、感染力与号召力,信仰先驱的行为样板性吸引更多的人去仿效体验。信仰是感情融入与理性认同的结合,它不受时空条件、身份地位、财富学识的限制,内心认同即行为趋之。在信仰面前人人平等,其凝聚力与向心力是任何一个正式组织或非正式组织活力无限的动力源。只要树立了信仰,就具备以信仰引导行为的巨大能量,尤其切合学校、军队等高度组织化社会实体定向有序的运行,这也是本文,强调大学信仰的初衷。清华大学水利系教授、留学博士黄万里1937年归国,主张从江河流域地貌生成历史和特性出发,尊重自然规律,因势利导治河,依据研究结果讲真话,对建三门峡水库等国家工程提出反对意见,挨斗挨批终不悔,科学信仰使然。

伊斯兰教义把诚信作为后世功德考察,严禁伪证、说谎、诬蔑。曾在民族学院工作过的同事告诉我:某民族学院有寝室失窃,调查到个别学生,让他发誓“不是我拿的”,该学生脸色彆得发红发紫,最后说“我不能向真主说谎”……乃宗教信仰之力。

1.大学“对学校未来及自身发展目标的追求及信念”与“大学人的基本信仰”互为因果。大学信仰,一是指一个大学所具有的信仰,即大学对“学校未来及自身发展目标”所坚持的追求及信念;二是指大学人的基本信仰,既包括师生员工对自己大学的信仰(我们学校应成什么样的学校,学校能给我们什么),也包括师生员工对自身内在追求(我在这个学校应该成什么样的人)的虔敬坚守。

“师生员工对自己大学的信仰”与“师生员工对自身内在追求的虔敬坚守”两者之间互为因果。大学“对学校未来及自身发展目标的追求及信念”与“大学人的基本信仰”也是互为因果的。这为大学管理将信仰纳入运行机制使之定向有序地可操作化提供了可能。

2.学校树立了信仰,就具备以信仰引导师生行为的巨大能量,这正是大学尤其需要信仰的动因。大学信仰涉及政治信仰、科学信仰、人生信仰、人格信仰、制度信仰、宗教信仰等。信仰共产主义、信仰阶级斗争、信仰民主自由等,属政治信仰。凡致力求真、求实、求知,对事物及其规律进行不懈研究,并捍卫其研究成果,为科学信仰。是“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还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创造、创新、创业,还是“靠父母”、“傍大款”;是诚心实意、善行助人,还是投机取巧、坑蒙拐骗为人生信仰、人格信仰之分也……。

可见,信仰不同,追求的目标、动力、过程、结果均不同。为什么同班同学,其学业成绩、品性人格大相径庭;同为教授,有的教书育人、以身作则,有的`趋炎附势、学术造假。师生均有天壤之别,根在信仰不同。

3.重视并运行“大学信仰”,才能使大学“上规范,上水平”。当今世界,不同国家之间虽有社会制度、政治经济、历史渊源、人文风貌等差异,但最根本差异是国家哲学、国家信仰、国家道德,即正统文化、主流文化差异。如果说国家哲学是国家灯塔,那么,国家信仰则是点亮国家灯塔的动力源。无论是国家、民族、学校,还是家庭、个人,在解决了“自己是谁”、“自己怎么来的”、“自己往何处去”等问题后,“确立并坚持什么样的信仰”便成为自己“存在与发展”的关键。在正统文化、主流文化中,“我”或“我们”应该有什么信仰,正成为任何一个社会实体寻找自我的安魂之举。

今天的中国大学,从教育体系到办学模式,几成定局。如何把大学办得“上规范”,符合教育部林林总总评比检查的要求,各大学已驾轻就熟。如何使大学“上规范”又能“上水平”呢?须从大学信仰抓起。

4.大学作为国家高端人才的培养基地,要出人才、出队伍、出思想,就须让信仰内化为师生员工的自在精、气、神。大学的一般职能是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要实现这些职能,大学必须“出人才”,培养出国家需要的专业通才;“出队伍”,锻炼出一支教学科研双肩挑的高水平教授队伍;“出思想”,即追求真理、探究规律、寻找终极关怀(返归本原的终极关怀,人生之道的终极关怀)。人有思想,人能主动思考人生问题。大学生与一般人最大的不同是:大学就是学习并锻炼思考,尤其是创造性思考、反思性思考、逆向性思考、跨界性(跨行业、跨专业、跨门类)思考、穿越性(穿越时空)思考的最佳之处。"。

精、气、神本是古代哲学概念,指宇宙万物的原始元素。中医认为精、气、神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把信仰比喻为人体生命的精、气、神,强调在大学教育的终端成果中,无论是毕业生还教师,都应成为有坚定信仰、高尚道德、创新精神与完善人格的人。

5.大学信仰从失信到失位:市场经济下的大学已失去神圣的光芒。当今大学或缺乏信仰,故丢弃诚信、崇拜权钱、追求功利、信奉“关系”、学术造假、道德沦丧、斯文扫地。吉林大学学生王太拓记述了与学校挑战杯比赛中一个贫困山区女生的对话,当问及她是否相信公正时她回答说,她并不相信公平,也不相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她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吉大的学生,农村孩子啃馒头吃咸菜,城里高干,子弟开着跑车追女孩;同样毕业,农村孩子蜗居在城市角落,而城里孩子拥有豪华住宅。在一个信仰缺失的年代,人压抑得太久就会有各种不正常表现。在那激情燃烧的岁月,无论革命领袖还是拾荒大妈都有着伟大革命信仰,所以,纵然地位悬殊也不会出现对社会的不满和质疑。当我们的信仰从“为人民服务”转向“为人民币服务”,处在底层的草根不再相信远大而又崇高的理想了。市场经济下的大学已失去神圣光芒。可怜的农村学生在各种“潜规则”和“公理”的影响下更加疑惑了,大学忙着盖高楼、搞腐,败,教授忙着做项目、抄论文,同学忙着谈恋爱、找工作,在一个没有大师的高校里,学生们忘记了读书,老师们则忘掉了学生。大学的教育,让我们失去了对信仰的追寻,多了一份对公正的质疑。

曾几何时,大学曾是信仰共产主义、信仰雷锋精神的热土!原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指出当前的危机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大学失去了理念,失去了正确方向,失去了严谨学风……我们年轻的时候还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为人民服务,信仰奉献精神,现在什么信仰都没有了,就是信钱。”

2.重建大学信仰的目标导向机制。“机制”,指事物内外结构关系及其功能以及凭借此种结构关系和功能在运行过程中消解内外矛盾,使自身定向有序发展的方式。

目标的理论导向。先要确立大学信仰。这需要发动师生广泛讨论,提倡并组织辩论,专家讲学,平面媒体与网上交流,师生互动,领导“下海”……总之,人文启蒙与校史研究、现状反思、发展趋势研究相结合。在此基础上,确立本校的信仰及其表述。例如,可将“求真求实、创新开拓、诚信善行、公平正义、法治天下”视为大学信仰的建议之一,供师生讨论。

目标的实践导向。“信仰”是精神产物,所以,应该让信仰回归应有的载体。选择合适载体,将大学信仰标识化、可操作化:载体之一,校风、教风、学风、校训、校史的表述。载体之二,大学人。一是大学党政领导,理应在政治信仰、道德人格信仰,进而在科学信仰、人生信仰上成为师生员工的榜样。二是教授队伍,理应在教学和学术研究的科学信仰,进而在人生信仰、道德人格信仰、政治信仰上成为学生的榜样。三是大学生,每个人都是大学信仰的宣传者、实践者。载体之三,教学、科研与社会活动。其计划、组织、实施与评价,都应想想“信仰什么、追求什么”。大学信仰反映时代要求,又超越时代条件,引领时代人文精神。有了“载体”,大学信仰就成了可观察、可描绘、可评价的“实体”。

3.重建大学信仰的动力激励机制。重建大学信仰的动力主要来自精神动力、信息动力,而不是物质动力。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而榜样从内涵上讲是精神动力,从外延(传播)上讲是信息动力。

许子东说:在中国内地的许多大学,老师稍稍出了名,就基本不上大学生的课了。而且有些风气很不好,以不上基础课为荣。但是在美国的许多大学,恰恰是那些最有名的老师在上大学生的课,一个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整天夹着一个破书包去给二十来岁的学生上课,用自己的行动,给美国大学的学生们树立起一种对学术的信仰[注:参见2010年1月15日凤凰卫视《香港教授:内地大学为什么没有信仰》。]。

大学是世上最讲理的地方。因此,好的思想理论及行为榜样一经提倡终被社会接受,又内化为大学精神文化之精品,成为信仰坚挺的佐证。因此,重建大学信仰,须重视:精英之士大力提倡某种思想理论及行为,使之普及并被社会接受;学校重大变革启迪广大师生思想感情,并使之主流化、正统化;某个或一批时代人物平地跃起,以其智慧与能力赢得拥戴,其认知、倾向性、行为特征被推行或被强行推广,强化了信仰的说服力;突遇不可抗拒的灾害,在战胜灾害的过程中形成的共识及行为方式成为一种习惯定势,之后普遍适应下来,其社会效应迁移为大学信仰之花;从个案到普及,从局部到全局,从提倡到普及,从经历到经验,从经验到理论,又从理论提倡引导教化,不断地循序渐进,大学信仰可以逐渐成为大学主流文化。"。

4.重建大学信仰的规范与创新机制。一定环境决定了一定要素,要素决定结构,结构决定功能。要重建大学信仰,发挥信仰的文化导引力,就要改变大学的管理要素,进而改变运行结构。

重建大学信仰需要法律规范。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写入宪法的。大学是国家上层建筑中灵敏度极高的社会实体,凡是成为标识性文字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范,这是常识。

重建大学信仰需要制度规范,大学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实体,数千乃至数万高学历、高智商、高能力的人聚集一地,这么大的高能量活性实体,决不能无章无序。因此,建立起科学管理制度,将信仰的制定、宣传、运行纳入制度约束,建立起常规管理。学校内部各级各类活动,从提出计划起,每一步都要衡量是否符合学校的信仰与道德。

重建大学信仰需要道德规范。信仰,隐蔽性极强,知人知面不知心。用信仰的凝聚力与向心力组织学校活动,让师生个体或群体自由自在地生活学习,让信仰的内化由他律向自律转化,就应该把法律规范与制度规范建立在高水平的道德规范基础上,或者说,应该在道德规范的伴随中执行法律规范与制度规范。

在美国大学里,研究有严格的学术规范。例如,参加学术研讨会,组织者会将与会者提交的论文传递给几个其他大学的与会者评判,评判者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对该论文写出评语及其修改建议。修改建议又及时反馈给论文撰写人,在会前根据众评委提的问题进行必要修改,然后在研讨会上宣讲,即用程序控制保证论文质量。如果是两个学校合办一个某专业学术研讨会,那么,这个专业所在系的老师们都应参加。最近某高校系里有些教师因故不能参会,于是,两校商定推迟会议,另选了时间召开,即用条件控制保证研讨会的信度与效度。

重建大学信仰的创新机制,在于鼓励创造、支持创新、促进创业。大学生青春朝气,大学总是处于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前沿,因此,大学直接出人才,已成规律。盖茨与乔布斯在美国大学产生,是大学创新机制成功运行的最佳典范。

总之,办学、教学与科研,都是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行为。无论苦攻专业还是善学做人,都是主体意识水平充分激发、创造性特长充分发展的过程。有信仰,有追求,就有了目标,有了动力,就有主动的进取精神。

5.重建大学信仰的环境保障机制。大学信仰中的主流文化及其包容性,这是大学信仰能否广泛被师生员工认同并顺应其导向的基本条件。

第一,组织环境保障。整顿大学的党、政、教、研、后(后勤)的管理队伍。那些做官当老爷、把为教学科研服务“当官做”,随意干扰教学科研活动的种种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大学行政化、学校官本位有百弊而无一利。信仰不相信权力,也不相信金钱,革命历史上,一批批英雄蔑视权威、拒绝利诱,喊着信仰的口号笑赴刑场。

第二,校园环境保障。整顿大学校园文化。大学不是市场,不能让教室、图书馆与科研场所商业化;大学不是军营,不能用简单的命令式对待学术问题、教育科学问题与教育艺术问题,校园的每处生活场景,应该都是清新、明快、阳光、生态和环保的。

第三,心理环境保障。在经历了30年的阶级斗争和30年的市场竞争之后,中国人的信仰将会走向更理性、更宽容和多元化发展。认识心理大环境趋势,是重建大学信仰的环境保障机制的大前提。在学校,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学校、人与自身,种种关系都应趋向和谐。“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应成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在大学信仰的阳光下,“官二代”、“富二代”、“娇二代”、“贫二代”之间的权力隔阂、地位隔阂、财富隔阂、交往圈隔阂都应逐步消除。向这个方面努力,是重建大学信仰的淮海战役。

6.重建大学信仰的预警机制。将政治底线、学术底线、组织底线、人格底线等纳入大学信仰的预警机制。

大学既是做学问的天堂,也是惹麻烦的是非地。此政治底线。

犯知识性错误,是水平问题,可以理解。不求真、不求实,抄袭他人成果、沽名钓誉,搞假数据、假材料、假论证,学术做假,是学术底线。

假,文凭、假,证件,结党营私、拉帮结伙,是组织底线。

道德败坏、男盗女娼、不孝父母、污辱师长、财迷心窍、投机取巧,是人格底线。

总之,当信仰对象由抽象的精神世界转向可见的权利、金钱、地位与“关系”,当对信仰的虔诚变为势利,当信仰的目的性变得极其功利,当把信仰从精神追求转为谋取功利的手段……这就是大学信仰的底线,反映大学信仰之衰败,大学是可忍孰不可忍之也!

一旦大学危机的警钟敲响,重建大学信仰箭在弦上,任重道远!

法治信仰

段落一:引言(200字)。

法治信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坚定基石,我对此深有体会。法治信仰是对法律权威和社会正义的认同,是个人自觉遵守和信任法律的信念。在我个人经历中,法治信仰既是法律的保护伞,也是我心灵的寄托。下文将从尊重法律、守规矩、公正判断、法律意识教育和法治实践等方面论述我的心得和体会。

段落二:尊重法律和守规矩(240字)。

法治信仰最根本的体现是对法律的尊重和守规矩。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不仅是因为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护,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要求。在我的生活和工作中,我始终注重严守法律规定,不敢有任何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都应该以合法守法为行为准则,积极践行法治信仰。

段落三:公正判断(240字)。

法治信仰不仅要求我们遵守法律,更需要我们具备公正的判断力。正义的力量源于公正的判断。在面对争议和纠纷时,我始终坚持公正原则,善于从法律的角度看待问题,客观公正地进行判断和评估。在既定法律框架下,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确保公正与公平的实现。同时,我也积极参与法律意识教育,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引导更多的人树立法治信仰,提升社会公正水平。

段落四:法律意识教育(240字)。

法治信仰的培养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尤其是法律意识教育的不断加强。在我参与的法治教育活动中,我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积极关注法律事件和案例,加深了对法治的理解和信仰。法律意识教育不仅要在学校开展,还需要在社会各个层面普及。只有让更多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段落五:法治实践(240字)。

法治信仰不仅停留在信仰层面,更应体现在实践中。我们应该积极参与法治建设,通过守法和倡导法治来推动社会的进步。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我将法律精神贯穿于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切实履行法律的使命和责任。同时,我也鼓励身边的人树立起、坚守法治信仰,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有序的社会。

总结(80字)。

法治信仰是社会进步的基石,我心里既有对法治的守候和敬仰,也有对法治教育和实践的积极参与。我深信,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教育,促进法治实践,社会才能实现持久稳定发展。我愿以身作则,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素养,与更多人一起共同推进法治进程,共建和谐社会。

法治信仰

自古以来,法治一直被认为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和体会是我不断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我深切感受到法治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法律意识、法治教育、法律环境和法治实践四个方面来阐述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坚定的法律意识是法治信仰的根本。作为一个公民,我始终坚信法律是保障人们权益的最好保障。无论是在家庭、学校还是在工作场所,我们都要有明确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范和纪律。在一次参加社区义工时的经历中,我亲眼目睹了一个邻居因为驾驶时闯红灯而受到处罚的场景。这一幕让我深感法律对于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性。从此以后,我更加坚定了对法治的信仰。

其次,法治教育是法治信仰的重要渠道。要让人们对法治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同,必须进行普及与教育。作为一名大学生,我通过选修法律课程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在法律课堂上,教授生动有趣地向我们阐述了法治的理念和实践。同时,我也积极参加一些法律实践活动,例如法律辩论赛和模拟法庭,通过角色扮演和团队合作,锻炼了自己的法律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通过这些教育和实践的机会,我对法治的理解和认同得到了更深层次的提升。

第三,法治环境对于法治信仰的形成和巩固起着重要作用。只有在一个公正、透明、严密的法治环境中,人们才能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公平正义。我所在的城市一直致力于推进法治建设,并积极提升司法公正程度。例如,通过引进先进的科技手段,加强对法院审判过程的监督,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效率。在一次参观法院的活动中,我亲眼目睹了法官严肃认真的审判态度,以及对案件公正处理的行为。这种法治环境的塑造,让我对法律权威和公正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最后,法治信仰需要通过实践来巩固和强化。单纯的口头上的崇尚法治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实际行动将法治的理念付诸于生活中。在日常生活中,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比如,我经常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大众的法律素养。此外,我也关注社会问题和不公正现象,并积极参与相关的法律维权行动。通过这些实践,我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强化自己的法治信仰。

总之,法治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和保障,而法治信仰又是坚定的法律意识、深入的法治教育、健全的法治环境和积极的法治实践的综合体现。在法治的引领下,我们的社会必将迈向更加公正、文明和繁荣的未来。因此,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深化对法治的理解和认同,树立起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并通过自身的实践行动,为法治的发展和完善作出自己的贡献。

论文:教师的信仰

摘要《法律与宗教》一书是美国学者伯尔曼教授的著作。

这本书不仅讨论了法律与宗教的复杂关系,而且在分析了法律与信仰之间的联系。

本文试图从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一书入手,指出其所倡导的法律的信仰问题在我国当今推进法治的进程中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进而从理论上对法律如何信仰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

一、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一)西方传统文明的危机:法律与宗教关联的断裂。

笔者认为,宗教和法律并非像一般所理解的那样是截然对立的,宗教和法律的隐喻正是西方社会共同体的传统表征。

在最近的2里,由于西方传统社会的二元论思维范式的影响,宗教逐渐地失去了它的社会性,慢慢退回到私人生活领域去,同时法律不断失去它的神圣性,日益变成为纯粹功利的东西,正义与神圣之间的纽带逐渐割裂。

宗教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已经出现断层。

人们由此对法律与宗教的信任开始出现动摇。

这种危机预示着整个西方文明的统一性与共同目的性的衰退。

(二)法律与宗教的隐于一旦断裂,必将两败俱伤。

针对法律和宗教的关系,伯尔曼的观点是,法律和宗教之间密切联系、互相依存。

法律和宗教相互渗透,而且相互需要。

伯尔曼对宗教与法律的关系的总结是:二者是相辅相依赖、休戚相关的,“法律给予宗教以其社会性,宗教则将其具有的方向、精神和法律赖以获得尊敬的神圣性赋予给法律。在宗教与法律相互分离的地方,法律自然容易退化为凝固的教条,宗教则易于变为狂信。”

(三)超越法律,超越宗教,树立一元思维观念。

在最近两百年里,方法律正日益变为纯功利的东西而慢慢丧失其神圣性,宗教也逐渐退回到私人生活中去而在不断失去其社会性,正义与神圣之间的纽带开始断裂。

为了克服法律与宗教的断裂,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克服渗入了一切分析形式的二元论思维模式。

伯尔曼认为,新的时代将是一个“综合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亦此亦彼”取代“非此即彼”。

不再是主体反对客体,而是主体与客体交互作用;不再是意识反对存在,而是意识与存在同在;不再是理智反对情感,或者理性反对激情,而是整体的人在思考和感觉。

宗教携同法律,信仰伴随劳作。

……正义便是神圣的,否则就是不正义的。神圣的便是正义的,否则就不是正义的。”

二、法律为什么必须被信仰。

(一)法律的效力来自于宗教赋予它的“神圣性”。

法律对宗教的需要是神圣性。

在信仰宗教的国家里面,或者信仰宗教的民族里面,人们首先要服从神,其次才来服从世俗社会的这一套规则。

神就是正义的化身,人们所理解的神的旨意和世俗订立的规则是一致的,这就是对终极的正义性的信仰。

没有这个神圣性,法律不过是呆滞的、机械的教条,是对人心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外在的东西,立法和执法的人可以通过暴力手段强行地制定法律、实施法律,但是,这样的法律不在人心中,只是统治者纯功利的考虑。

法律信仰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民族身体力行的法律实践中生长出来的,它不是政府规划出来的,不是精英们写文章呼吁的,是人们有一种终极价值观的信仰产生出来的。

对法律来说,需要有一个人民对之尊敬、服从的原因,这个原因必须是人民自己所承认和接受的终极信仰,否则,法律将是苍白无力的。

(二)信仰的缺失造成法律的工具性移植和低效。

如果撇开法律的宗教性,仅凭国家机器的暴力来保证法律的实施,法律之终极价值就被放到了一个边缘的位置,因而人们对其的信仰也自然弱化和式微,忽略了法律宗教性的人或者不信仰法律的人,总是会找到规避法律的漏洞。

这也说明法律不可能是尽善尽美完备的,不应该强调对法律完备的要求,而应该从法律本身是不是具有价值来考虑,如果仅靠刑罚来威胁的话,有时候起作用,但有时候并不能使得人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最重要的是,还要为上帝尽责的人的提供指南、肯定价值,法律在社会中要得到有效的执行,人们对其的信仰程度和内心认可度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因素。

三、法律如何被信仰。

(一)法律和宗教重新融合。

法律规则或者程序制度,包括那些所谓正义的一套理论,这些东西重要,但是它不足以唤起人们对它的信仰,只有当法律与人们所信仰的东西发生了难以割舍的联系的时候,只有当法律能够给人们提供某种符合其根本需求的东西的时候它才能够被信仰。

只有体现和蕴含正义的法才能人们接受从而被信仰。

然而评价法律是否正义的标准是多元的,不仅包含法律规则和正当程序,更重要的还取决于法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中的评价体系,从最终意义上来讲,其实就是道德和宗教传统以及社会效果等等。

树立对法律的信仰需要借助人们对生活的终极目的和神圣事务的意识,即宗教。

要使法律获过的人们的内心信仰就必须摒弃一种思维,那就是仅仅把法律看做是一种进行统治的工具;是通过权利义务的分配解决来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制度;是具有国家强制性的一种权威;是外在于人而存在的一种规则。

而是取而代之树立这样一种思维,即法律不仅是一种工具、一套制度、一种权威,它还蕴含了人们对生活终极意义和目标的追求与关切,是内在于人的全部生命和人类精神生活的一方面。

法律不仅从外部通过分配权利和义务,解决纠纷,从而保障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秩序等的实现,而且法本身也必须有对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秩序等的精神追求,它具有其神圣性。

(三)倡导良法之治。

法律的善恶是决定人们对其是否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点。

亚里士多德曾有云,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亚氏的这一解释对后世影响深远,成为近现代法治观念的核心内容。

我们现在所说的法治,主要就是包括这两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是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不仅是民众而且所有当权者,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不得违反,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另一方面是被遵守的法律本身应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所谓良好的法律,应当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力、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

只有良善之法,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才能使法律具有权威,法律信仰方能成立。

只有良法之治才能使人们接受它,进而形成遵循法律的习惯,以至产生对于总体法律的信仰。

(四)法律需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

众所周知,法律具有历史延续性,是要解决现实问题的,而一国与一国的具体情况是不一样的。

相对于中国而言,现在我们的法律基本上是从外国移植过来的,因此,我们在实行移植过来的包含着他国民族情感、渗透着他国历史、解决他国现实问题的法律的时候,就必须考虑我国现实的和历史的特殊性,考虑我国独特的民族感情,使这种法律在实施过程中能与我国的历史传统、社会现实及民族情感相接轨,以减少实施的阻力,从而使人们从内心接受并信仰这种法律。

四、结语。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不仅应该得到人们的信仰而且能够得到人们的信仰,而对法律的信仰并不仅仅是一种言词上的表白,一种口头上的决心,而必须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而且由于法律是社会全民的事业,因此对法律的信仰也不应该仅仅是某个或某些个体的专属活动,而是整个社会的实践显示出的对法律的尊重和倚重,是一个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的问题。

尤其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要使人们信仰法律,就必须意识到法律的精神实质,赋予法律以高尚性与神圣性,体现其对人的目的关怀,使所立之法能够切合人们的实际生活需要,使法律能够在社会上得以合理、准确的实施,使人们真正地能从遵守法律中得到实际利益和好处。

只有这样,人民才能认识到遵守法律是好的,实现人们心中普遍公认的正义,满足人们的精神和物质要求,也只有这样,我国的法治建设才能早日完成,我国的法治也才能真正实现。

参考文献:

[1][美]伯尔曼.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7.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199.

[3]刘旺红.法律信仰与法律现代化.南京大学出版社,.60.

法律信仰研究【2】。

摘要法律信仰p问题是整个法律理论的最高问题,它是法律的实施、功能、价值以及效益能否真正实现的文化支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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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初教0901班的伍丽媚,今天我和大家一起来说法,我的演讲题目是《这些年,我们的法律》。

法律,这个词眼我们并不陌生,它是正义、威严的象征。大家或多或少的对它也有一定的了解。我们是90后青年,我们所处的年代正是法制年代,生活中处处有法、事事关法,我们必然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法律既然制定了我们就得按照它的条条框框来执行。不然,我们的生活将没法正常运行。不排除有些人会认为这法律跟自己沾不上边,我们要做什么是自己的自由,跟法律全然没有关系,每天过自己的生活犯不上法。但作为一个社会人,如果在这个社会中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世界将混乱成什么样子?所以必须有法律的束缚,我们的生活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我国的法律有很多种,我们常见的有《九年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等。这些法律都有《宪法》做为先决法律。我国的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是法律议案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提出,经过审议、表决、公布法律。

法律并不是要惊天动地,学法用法我们须从身边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在我们在交通路口站岗执勤的时候常常有人闯红灯还理直气壮,认为没有车通过或车不多就能横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让我们一起携手,从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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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校园和谐。“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我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只有我们学法、懂法,才可以使法律在我国普及,因为我们知道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律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所以,我们应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才会使我们的校园处处充满法治气息,我们才会有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在这里,我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打架,不斗殴,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行为不端的人员交往,必然会受到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错误的思想、错误的行为影响,所以,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2、遇到违法乱纪的事情,应及时举报揭发,而不是任其发展,以致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严重危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学会用法律解决。

3、平时多看法律书籍和法律节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我们只有知法,才会懂法,用法。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罪犯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也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所以,我们中学生应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

只有遵纪守法,我们学习、生活的校园才会更加美好,更加和谐。从现在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和谐、平安校园。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是指对法治的信任和崇尚,它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保障。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树立起法治信仰,积极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近期,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并从中收获了一些关于法治信仰的心得体会。在此,我愿意分享并总结这些体会,以期更好地理解和践行法治信仰。

首先,法治信仰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在咨询活动中,我了解到法治信仰并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通过法制教育逐渐培养和形成的。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而长期的工作,它需要从小培养孩子们对法治的认知和理解,让他们懂得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只有通过深入而系统的法制教育,更多的人才能树立起法治信仰,自觉地维护法律权威。

其次,法治信仰可以促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在咨询活动中,我见证了很多被侵害合法权益的案例,包括劳动纠纷、消费欺诈等。但正是因为这些人有着坚定的法治信仰,他们才主动寻求法律帮助,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例如,有位劳动者遇到欠薪问题后,及时向工会组织求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这一系列的案例都表明了法治信仰在维护公民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再次,法治信仰可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在法治社会中,人民应该有明确的法律意识,明白自己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约束。而这种法律意识的形成离不开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只有深入信仰法治,我们才能意识到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例如,在咨询活动中,我曾帮助一位被盗窃的市民报案,并向他介绍了一些预防盗窃的方法和措施,这也提醒了他对法律的重要性和防范意识。

此外,法治信仰可以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咨询活动中,我看到了很多人因为法治信仰而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并以自己的行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例如,在一起环境污染案中,一位被污染的居民通过法律渠道诉求,最终成功维权。这一系列的案例都表明了法治信仰在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法治信仰是现代社会的核心和基石,对于公民的法治信仰的培养,有利于促进社会正义和公共秩序的维护。通过这次法律咨询活动,我深刻体会到法治信仰的重要性和价值,更加坚定了自己要积极践行法治信仰的决心。我相信,在深入法制教育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人会拥有法治信仰,并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课讲稿: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从一个国家的政权到个人的言行,它们都需要在法治框架内运作。对现代中国来说,真正的法治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xx年是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年。近几年来,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绩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为了检验成果,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这次会议研究通过了《池州市—xx年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办法》、《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会后将以文件印发。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搞好自查和迎检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执政的基础在于全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法守法,以法律作为衡量行为的标准,而法制宣传教育正是把法律普及给人民群众的一项社会工程,通过普法使干部群众掌握法律,依法管理国家,为依法执政打下坚定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能力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首先体现为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迫切需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然而我们领导干部中官僚作风、权本位思想还大有人在,如果说全民的法律意识是基础,那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则是主干。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增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同时,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又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备要素。所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

(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实现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需要。群众利益是相对的、具体的,要依法予以保护,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传播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分清合法与非法,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上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学习、宣传并在实践中很好地贯彻《信访条例》,对于我们促进改革和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关部门今年应将《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放到重要位置上,认真抓好。

二、把握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要紧密结合“平安池州”、“和谐池州”的创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应有的位置,广泛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对象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手段,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依照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突出领导干部、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扎实抓好外来人口、城镇居民、农村村民、企业职工等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在喜闻乐见、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二)以促进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要把市场经济法制宣传作为重点,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其相关法制宣传,诚信建设法制宣传等专项活动,宣传贯彻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宣传规范和服务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法规,宣传管理经济行之有效的法律途径和手段等,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在服务发展中得到充分实现。特别是要重视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促进环境污染、信用缺失、无序竞争、假冒伪劣、漠视安全生产和职工合法权益包括拖欠民工工资等重大问题的解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不断提高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法治环境、信用环境。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只求形式上的轰轰烈烈,不求实际效果的做法,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每一项任务、每一项具体活动落到实处,以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检验工作质量。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继续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各类栏目和专题。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运用生动、直观、形象的现代教育手段和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

(四)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要坚持普治并举,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齐头并进的局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关键和核心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国务院颁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对下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是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文件。

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纲要》及有关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学用结合、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上下功夫。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实施行政行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肃查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坚决克服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切实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落到实处,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认真组织好全民普法二十周年纪念活动。今年是我国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二十周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在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对于促进四个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20年的辉煌历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纪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调的宣传态势,在我市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三、务求实效,确保检查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检查考核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内容,摆上应有位置。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检查考核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党委宣传部门同是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切实承担起检查考核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的职责,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

(二)保证质量。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作为一个查问题、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保质量和争先创优的过程,作为一个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要认真研究怎样落实,并通过检查考核来促进本职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客观地检查考核和评价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确保检查考核工作质量。各地在检查考核的过程中,要重视培养和发现典型,通过典型引路,以点促面,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启动工作做好准备。

(三)强化保障。要以此次检查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自身建设,配齐配强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落实相关经费,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努力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创造多方面的条件。

十九大报告藉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坐标,不仅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梦想和宏大目标,而且描绘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美好蓝图,字里行间跳动着法治的音符,彰显着法治的精神,闪耀着法治的光芒。我们必须站在新的战略高度认识法治在党和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深化法治实践,以法治力量助推新时代发展。

以法治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而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九大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并且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道路和任务进行了整体谋划和完整设计,彰显了我们党建设一个强大的法治中国的制度优势以及坚强决心和高度自信。

以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也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路径。古今中外的历史和实践证明,任何一个国家要实现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的转型,都必须有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取得这场革命的胜利,就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各层次、各方面治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推进并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以法治增强党的执政本领。在现代执政条件下,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法是不断增强党的执政本领的基本要求。十九大报告将法治思维纳入党的政治领导本领范畴,要求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报告还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或者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这些论断为我们党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新思维新标杆,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完成好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光荣而神圣的执政使命。

总之,党的十九大开辟了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新境界,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必将为我们谱写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同志们:

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工作安排,今天我以法治建设为切入点,与大家共同学习感悟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征程的艰辛不易与非凡成就。

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和基本标志,更是现代文明强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系统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历程,有利于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利于深化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理解,有利于纵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对历史经验进行总结与运用,从不断认识和把握历史规律中找到前进的正确方向和正确道路,正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能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掌握法治建设发展规律和总结法治建设实践经验是基本前提。

第一个时期是1921年至1949年,法治建设的开端期。本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建设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零散到比较系统的过程,是党在局部执政的根据地进行的初步探索。当时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中央苏区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它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民主政权的根本法,集中反映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参加国家管理的意愿,为后来建立革命政权和法治建设提供了经验。应抗日战争大势,《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产生,并提出边区政府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是,“进一步巩固边区,发展抗日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以达到坚持长期抗战、增进人民福利的目的,保障一切抗日人民(包括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人权、政治权利、财权及言论等自由权。”在解放战争时期,值得纪念的一件大事是1948年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集中解决了民主革命最重要的土地问题,极大地激发了贫苦农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党领导亿万农民打破封建土地所有制,切身最大利益的满足让农民真心实意把共产党看做自己翻身求解放的引路人,并在党组织动员下,踊跃参加人民解放军,为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根本的民心基础和物质基础。总的来看,以政策为主、以法律为辅,是当时党领导革命的一个特点。但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在处于被围剿、迫害的情况下,仍然通过法治来管理政权,这件事本身就有极其重大的意义,表明中国共产党是完全不同于旧式革命者的新型先进政党,对承担的艰巨历史使命有高度的自觉。

第二个时期是1949年至1978年,法治建设的奠基期。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要成就而又遭受挫折的时期。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巩固的政权,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制建设选择了一条与中国历史上的各种法制彻底决裂、全新地构造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首先,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宣布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以临时宪法的形式奠定了新政权的宪制基础和框架。其次,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根据地与解放区社会改造的核心实践,具有代表性的成就为195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惩治贪污条例》,前者是人的解放,后者是土地的解放,最后者是公权力的约束。最后,逐步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律制度,仅1949年到1957年,中央颁布的法律法规共有九百多部。但随着1956年苏共二十大的发酵,匈牙利事件的冲击以及整风运动的变化,中共八大确立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思想被否定了,大踏步进入社会主义建设阶段的新中国又被拉回到了革命语境中,在不断革命论之下,群众运动全面取代了法制。在十年“文革”期间,司法机构受到严重破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开过一次会议,没有制定过一部法律。

第三个阶段是1978年至2014年,法治建设的发展期。这是中国共产党确立依法治国方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时期,全党全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日益深刻并形成共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将之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针和重要目标任务。至此,新时期法制建设走上快车道。1978年3月宪法恢复人民检察院,1978年5月正式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1979年9月决定设立司法部,1982年制定了新宪法,相继通过了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新婚姻法在内的一批基本法律,涉及各个领域。其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把依法治国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使之上升为一项宪法原则。标志着党在治国理政方式上实现了由过去主要依靠政策、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的根本转变;标志着我国正式走上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经过30多年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第四个阶段是2014年至今,法治建设的完善期。本时期是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起点,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阶段。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第一次专门召开的研究法治工作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6个领域、30个方面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各方面提出190项重大举措,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阶段。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议通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面实践和辉煌成就,顺应党心民心和时代要求,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重大而深远。

历史是过去与现在的对话。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我们党经过100年摸索,从根本上找到的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有效路径。

第一,法治优于人治。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纵观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历史,由于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加之革命胜利后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并使之制度化,个人崇拜开始滋长,人治取代法治。1950年代后期我国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党在指导思想上发生‘左’的错误,逐渐对发展不那么重视了,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使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付出了沉重代价,教训十分惨痛!”实践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第二,“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中阐述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这一论断抓住了党和法关系的要害。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具体而言,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以党自居,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第三,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回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92年“南方谈话”、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等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贯穿其中的主线就是彻底打破权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制度的严重束缚,逐步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制度,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全体中国人民勤劳致富、创业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因此,改革的红利就是制度的红利、就是法治的红利,改革和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共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这既是1978年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的鲜明特征,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执政兴国和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今之中国,正处于改革与法治的共生期、共进期、黄金期,做好改革与法治有机结合这篇大文章,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必须始终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产物,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每一步的成就奠定了法治的基石。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更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是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忠实信仰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真诚信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生动力,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柱。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正确理解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做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二是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捍卫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坚固的路基、最鲜明的底色、最大的优势。只有运用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法治之力才能强化,法治之效才能彰显,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依法之治才能更好推进。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党员干部要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法治领域错误思想观点的辨析批驳,坚决同诋毁、攻击甚至妄图颠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行为作斗争。

三是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模范践行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道路的权威性在于践行。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按照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部署,加快推动应急管理领域地方立法、依法行政、社会治理等工作任务向纵深推进,重点解决好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高、煤矿及工贸等行业(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政务信息公开频次和服务效率不高等现实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

四是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积极拓展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每成功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提高《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立法质量,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逗硬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用好用活法律顾问,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信仰心得体会

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确立一套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秩序,是现代国家政治的一种基本制度,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治信仰成为人们追求公正、维护权益的核心价值观。在学习和实践法治信仰的过程中,我感受到的不仅是法治的重要性,更是对生活的深刻认识和领悟。

以前,我对法律不以为然,认为它只是一种约束和限制。但在法治信仰的引导下,我开始深刻理解法律的意义和价值。我明白了法律并非束缚,而是保障人们的自由和权利,让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有一个公平的斗争环境。同时,法律也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实践中,法治信仰并非只是口号,更要体现在每个人的行为中。我们应该认真遵守法律,并且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弘扬公正和诚信,不以权谋私,不违规违法,共同建设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

当今社会,法治信仰面临着很多挑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维护。我们应该支持国家法律制度,抵制黑恶势力和腐败行为,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到法治信仰的行列中。只有弘扬法治信仰,才能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和稳定。

第五段:结语。

法治信仰是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和保障。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让法治成为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价值观念。相信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法治信仰必将在未来持续深化,为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法治信仰心得体会

在中国国情下,法治信仰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品质。法治不仅是一种制度与规则,更是一种价值观念和信仰。在这里,我将分享自己对于法治信仰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法治信仰,就是指对法律、法治的一种信仰。这个信仰不是盲目的信仰,而是一种有理智的信仰。它代表了对法律、法治、正义的承认和信任。法律作为一个制定规则的工具,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法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保护了人民权益、社会和谐与稳定,建设了一个更加公正、文明的社会。正义则是人类共同的追求,即对于错误的惩罚,对于正确的赞誉。所以,只有高度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信仰才会落实在行动上,成为信仰者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

在现代化进程中,法律成为规范行为的中心。它不仅是描述和规范现实生活的一种制度,更是反映和指导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一种思想和理念。法治信仰的价值在于,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维护自己利益和维护国家统一、尊严、权威的方式。人们可以通过信仰法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公共利益。同时,法治信仰也是自我约束、践行社会公德、塑造社会人居文明的基础,借助法治信仰,使个人免于被私利和欲望所驱使,行为更加合规。

法治是国家和社会的基石,是公民道德素质提升、文明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得以保证,社会秩序得以稳定,公民权利得到了保障,经济、文化生活得到了规范和促进等等,都因为法治的存在和运作。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法治思想已成为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公共利益的不二选择。法治信仰的培养不仅是人的价值观的巨大进步,更是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必然反映。

第四段:培育法治信仰需要的途径与手段。

法治信仰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培养出来的,它需要不断的实践和思考。我们可以通过多读法律书籍、关注法律、学习法律和强化自身相关知识技能等来深化对法律的理解。各级政府可以加强对公民的法律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社会团体也应该发挥自身特长,加强普法宣传,推动法制文化建设。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注重行为的合规性,尊重自己的权利,注重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

第五段:不断巩固和完善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的持续性需要我们不断地加强培育,同时更需要在实践中持续地强化。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从自身行为做起,不断提高自己的维护法律权益的能力;在识别问题时,认真梳理法规,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与标准;在思考问题时,应该更加明确法律的位置和作用,依法治理的要求得到贯彻。总之,只有不断巩固和完善法治信仰,才能真正成为法治的信仰者,为发展和进步不断出一份力。

总结: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应该热爱法治、信仰法治,并将其落到实处。法治信仰不仅仅是一种积极价值观、行为准则,更是道德水平、甚至人文精神和文明态度的体现。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法治信仰的重要性和价值,不断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也应该多关注社会公共事务,拓宽自己的社会视野,让法治信仰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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