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奖励扶助工作总结范文(16篇)

时间:2023-10-30 19:33:33 作者:雨中梧 优秀奖励扶助工作总结范文(16篇)

通过写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工作方式,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月工作总结时提供一些参考。

奖励扶助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v^、^v^关于保障贫困学生努力学习,健康成长的精神,法学院在对学生的资助工作中始终坚持“志强智达言信行果”工作理念,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从解决贫困生的实际问题出发,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有效缓解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压力,解除贫困生的后顾之忧,帮助贫困生树立起自立自强、诚信处事的观念,帮助大学生丢掉贫困带来的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并切身感受党和国家的关心、学校和社会的关爱,愉快学习、幸福生活、全面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1、学院高度重视资助工作,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书记为组长,辅导员为副组长;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监督和检查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检查、监督学生资助经费、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

2、认真学习资助政策体系和有关精神,建立学院级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助学金、贫困补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为了使资助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关于资助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这些制度的制定为资助工作的宣传、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参考,使资助工作能够做到制度化。

奖励扶助工作总结

20xx年x月x日,20xx-20xx学年度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开始,经过一个多月的忙碌,截止到20xx年x月x日,新闻传播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基本完成。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和荣誉的。所以,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人员的审核,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都必须时时谨慎小心。在学生处、各位辅导员的共同努力协作下,评选工作暂时告一段落,现将评选工作总结如下:

一、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贫困生助学工作。

贫困生认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工作从大的方面讲关系到民族强盛,从小的方面讲是贫困学子生命补给线,马虎不得。11月x日,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8号)文件,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始,我院分管学生工作的王书记高度重视和关注此项工作,并及时成立了相关工作小组和负责人,保证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确实发放到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手中。

二、分配公正、措施得当。

11月x日,我校学生处根据教育厅下达给我校奖助学金名额,按照各系学生比例公正分配,并发出《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关于评选20xx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将奖助学金评选依据、名额分配、时间要求、需提供材料、各级人员职责等详细做了要求。

奖励扶助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的总基调,坚持把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统筹城乡发展、努力改善民生福祉、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预计全年完成社会生产总值亿元;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服务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7%。预计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亿元,农业增加值亿元,农民人均收入27000元,集体经济可支配总收入8500万元,农村各项指标均比去年同期增长6%左右;落实20xx年股份制分红3670万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经济运行突显新常态。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街道上下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力做好平台搭建、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各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改善,区域经济保持了平稳向好发展态势。1-10月,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负;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利润总额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完成正常性税收收入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87%;完成引进三产税收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73%;完成新增三产税收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29%。

转型升级迈上新台阶。坚持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并举,抓好产业链衔接度建设,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产业基地发展迅速。目前基地入驻企业23家共43个项目,总投资70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1亿元,数控机床、注塑机械、电气机械和新能源装备等为主导的产业集聚效应初具规模,截止10月,基地实现工业产值106亿元,税收7亿元,并成功创建全市唯一“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基地”。工业转型力度加大,“机器换人”、“腾笼换鸟”及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有效实施,完成“小升规”入库培育企业51家,培育“鸿鹄”计划入选企业3家,继续推进工业园区二次开发,促进8宗万平方米闲置厂房重新利用,5家低产田企业实现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亩。

招商选资取得新进展。坚持招大引强选优,充分整合区域招商资源,继续深化“部门+园区”招商模式,加快形成区级招商部门统筹、街道园区联动、社会资源参与的大招商格局。建立健全重大重大项目引进、跟踪服务和限时落地制度,形成招商工作强大合力。以现代物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为招商重点,综合运用委托招商、中介招商、虚拟招商等方式,以企引企、以商联商,不断丰富区域经济业态。截止目前,累计引进企业203家,注册资金达亿元,包括一产企业3家,二产企业77家,三产企业123家,其中1000万元以上18家,新增亿元企业1家。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坚持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密集深入企业,动态掌握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发展难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形成稳增长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注重创新驱动,积极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改与新产品开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截止目前,韵升机芯、广源纺织等4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斯达弗液压传动系统开发中心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完成发明专利申请207项、实现专利授权443项,海天、贝发等企业成为专利大户。加快人才引进、培育与集聚,强调高校及科研院所支持,搭建北京大学博士生产学研合作平台,实现区域人才、资源与成果共享。强化节能减排,坚定不移整治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低、小、散”企业梯度转移,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区域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

征迁安置稳步推进。街道全力做好历年项目扫尾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加大地块交付力度,做好开工建设保障。在拆迁方面,截止11月,已累计完成拆迁36162㎡,其中拆迁住宅22户,面积4743㎡;非住宅签订协议6份,签约面积25564㎡;拆除临时建筑41户,面积5855㎡。任家地块、渡头董村绕城高速、江邵线改造、东岗碶新农村等拆迁扫尾项目顺利清零,小浃江片区黄山路项目进展顺利,完成坟头乐老年房地块的交地工作,做好甬江南岸滨江大道建设前期调查工作。在征地方面,全年应征土地33亩,目前已新征用土地共计亩,发生征地协议4个,完成经十二路坟墓迁移280余座。在安置方面,顺利完成长山地块水木轩、陈山地块菁华园及滨海府国有商品房安置工作,涉及6个村563户。建设坟头乐老年解困房已完工,新立村228套老年房建设工程完成招投标已开工。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完成61户157人移民土地承包、股份入社工作。

“三改一拆”深入攻坚,深入推进涉水违建、占压管线等十二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村“一户多宅”、城镇危旧房屋管理等整治力度,有序推进辖区企业闲置厂房改造,截止11月,已处置违章建筑148户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改造旧厂房34051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的。加大新建违法建筑防控体系建设,本着“严控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积极争创“无违建街道”,相继出台《小港街道“无违建街道”(20xx-2017)三年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实行“新增违建”处置报告制的通知》,累计发现各类新增违法建筑31处5228平方米,已全部予以拆除。

“两路两侧”动真碰硬。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认识,按照省市区总体部署,街道成立“两路两侧”工作班子,建立监督巡查、难点会商、定期例会、工作考核等四项制度,紧盯专项整治点位,切实克服“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整治量大面广、历史遗留等实际困难,通过排查底数,倒排时限、专人包案等措施,提升区域整体形象。截止目前,7项省定任务28项市定任务也将于11月底全部完成。截止11月,112处整治点位已完成103处,完成任务数。其中,省定任务7处和市定任务28处已全部整治完成,区定任务77处已完成整治68处,剩余整治点位也将于12月初全部完成。

重大项目进展良好。加快推进滨江汽车4s城、华生国际家居广场二期等项目建设,目前滨江汽车城已落户汽车4s店16家,其中上海大众、荣威、五菱、别克等4家已对外营业,奔驰4s店计划12月正式开业,保时捷、宝马等高端品牌入驻待建,园区内基础设施正在全面推进;华生二期紧扣新立地块拆迁进度正在建设中。孔墅渣土中转场完成方案设计、渣土处理初步主费用估算及总平布局。轻轨2号线、油管改迁移位、小港医院三期项目、小浃江商业综合体、滨江文化中心等前期建设工作不断推进。

奖励扶助工作总结

2012年我镇奖励扶助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调查摸底,宣传培训,对象申报,资格确认,资金组织,资金发放,监督保障”的程序精神组织,规范操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2012年我镇新增确认奖励扶助对象14人(其中国家奖励扶助12人,半边户家庭2人,)至4月底,奖励扶助各项工作全部按程序落实到位,全镇奖励扶助所有对象的资金发放率均达到10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2012年是奖励扶助在我镇实施的第年,为了准确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

任,为奖励扶助政策的全面落实提供了主要。

考核内容,从组织上确保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错,一个不假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优惠政策事的不断扩大,极大地鼓励了广大农民群众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

是宣传资料几千余份,发送到每一群众户,真正使广大农民都知道党的各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村民都能享受到党的政策的关怀。

2012年尽管我们做了许多的工作,但是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会继续努力,再接再励,把奖励这项工作做到最好。

奖励扶助工作总结

我县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大力下移工作重心,着力推动强基提质,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

(一)主要指标完成较好。2013年度年终总人口万,已婚育龄妇女万,全县出生9185人,出生率‰,同比下降个千分点;死亡3722人,死亡率‰,同比上升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同比下降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同比下降个百分点;出生性别比(女=100),同比下降个比点;落实节育手术8764例,同比增加974例。

(二)统计数据准确有效。以“信息化应用年”为契机,狠抓数据清理、修正,确保全员人口信息不重不漏不缺,数据准确无误。截止9月30日,全县共补充、修正数据万项,全员人口数据平均空填率下降至,逻辑错误比例下降至。省流动人口“一盘棋”监管平台信息反馈率每月均达100%,国家padis平台各项信息反馈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反馈时效和质量效果均居全市前列。

(三)优质服务普惠于民。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精心打造人口计生重大民生工程和优质服务品牌。截止9月30日,全县已完成目标任务4492对,按工作进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早孕随访率,妊娠结局随访率,实验室室间质评合格率达100%,8月2日我县在全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鉴定治疗工作,新增并发症人员19人,对原105名并发症人员进行年检。今年县财政安排45万元对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进行系统治疗,解除他们的病痛。开展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18例,确定11对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

(四)利导政策提标扩面。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切实做好普惠政策与计生利导政策的有机衔接。2013年,县财政共发放计生利导资金万元,其中奖励扶助资金万元,特别扶助资金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资金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配套资金192万元,为尚未达到特扶对象年龄条件的6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3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发放扶助金万元,县民政、移民、教育等部门为困难计生家庭发放救助、扶助资金万元。县财政在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增发扶助资金195万元,提标扩面受惠人群达9212人。在征地补偿时,为54户领证独生子女家庭落实多分一人份额政策资金万元。

(五)依法行政规范有序。2012年10月以来,审批法律文书3554份,征收社会抚养费万元,查处“两非”典型案件4起,已结案3起。对招工、招录国家公务员、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社会公众人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严格把关,共审查58次2734人,否决11人;审查拟评选先进单位725个,否决2个。在计生管理与执法中,无违法、违规、违章、违纪人员,未出现因执法不当而引发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我县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省市检查、最近集中督查以及平时掌握情况来看,仍存在许多差距和问题。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平衡发展。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仍然存在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一些村人口底数不清、环情孕检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开展不够经常,存在育龄妇女漏管理、环孕情漏检测、节育措施漏落实、人口出生错、漏报现象。二是重点难点工作有待突破。流动人口管理缺乏有效手段,农村群众外出违法生育问题比较突出。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难点工作欠帐大。三是计生队伍素质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乡镇计生服务所服务层次低,服务措施落实不力,政策外生育控制能力不强。计生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局思维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和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方式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等。一些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存在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现象,有些组信息员对人口计生工作不闻不问、形同虚设。建议进一步完善计生工作考评机制,形成更加有利于提升人口计生基层基础水平和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考评导向。

(一)工作思路:扎实夯基础,统筹求实效,创新促转型,稳定求进步。

(二)工作目标:稳妥推进改革,全力保障先进。

(三)工作措施:

(1)着力抓好今冬明春计生“双抓”活动。一是强化宣传造势。借助多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按照统一的宣传口径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三个不变”的政策导向,向社会传递主流声音,让干部群众明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应有之义,严格依法管理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基本要求,“单独”夫妇不必抢时间突击生育。县电视台开辟计生专栏报道活动动态,滚动播放计生宣传标语,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做好《xx县计划生育工作三十年回眸》的编撰工作。二是加强计生阵地建设。要求每个村(居、社区)投入3000元用于计生阵地建设。县财政加大对乡镇(街道)计生阵地建设经费的保障力度,对经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县财政将按乡镇(街道)实际投入的50%予以以奖代拨配套。三是强化孕前服务管理。各乡镇(街道)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切入点,对“三查四术”对象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把督促和落实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的“三查”到位和“四术”落实作为突破口,带动育龄群众积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时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节育措施落实的及时率、有效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四是抓好信息化建设。采取进村入户核查、部门信息互通、区域信息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摸清人口底数,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删重、补漏、修正等工作。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逐项补充、修正,彻底消除数据逻辑差错,做到育龄对象本人、档卡、手册、微机信息一致,确保基础信息完整、准确。

(2)着力抓好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积极做好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人群规模、生育意愿调查和政策宣传等工作,正式启动实施后,严格按政策、依程序做好审批工作。严格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队、县法院计生合议庭的作用,积极有效利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对违法生育的案件严格按程序,做到发案及时调查、查清及时征收、拖欠及时催缴,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加强依法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力度,达到征收一宗,教育一片目的。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范管理使用社会抚养费。全方位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机制和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构许可准入和人员资质认定,加强对医务、技术人员职业规范培训,进一步加强孕情监测。乡镇(街道)和部门之间加强配合,积极提供“两非”案件线索,加大医疗、计生服务机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回落。

奖励扶助工作总结

1、家庭困难认定。

第一步,根据往年的经验,申请认定家庭困难认定的学生较多,许多申请人并不符合认定条件。为了尽量避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我提前将严格的认定条件公布给学生,要求学生相互监督,不得隐瞒个人实际情况。挂科者、违纪者、使用高档消费品、使用电脑、已连续三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等情况均不再申请。在这些前提下,每班申请人最多没有超过7个。

第二步,我将各班申请人在专业群里公示,实行实名举报制,在规定时间内如无异议,就将申请人定位家庭困难学生。

第三步,召开各班家庭困难学生评议班会。按照学院认定工作相关规定,各班成立评议小组进行认定,但实际在评议过程中会出现拉票和维亲现象,评议过程失去公正。为了避免这种现象,我临时通知各班全班同学开评议会,不给他们私下做工作的时间,每个申请人现场介绍家庭详细情况,然后全班同学按照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投票评议,按照票数多少排序。这样的评议过程最大限度的保证了评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奖励扶助工作总结

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自9月中旬始至11月末,历时三月,完成学校教育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专业分流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与宝钢教育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光华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最终确定获奖共8075人次。激励了全校同学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体现“学而优之则奖,优而奖之则学”的教育理念。

一、评定工作。

学校教育奖学金评定工作流程为:发布评定通知,学生提出申请,经学院(系、所、中心)奖学金评审小组制定评审细则进行初评、学院公示,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全校公示,奖金发放、证书印制发放。

新生入学奖学金、专业分流奖学金评定工作流程为:经相关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评定办法进行初评、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奖金发放。

校长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工作流程为:发布评定通知,学生提出申请,经学院(系、所、中心)奖学金评审小组制定评审细则进行初评、学院公示,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定结果全校公示,奖金发放、证书发放。

二、评定结果。

本次学校奖学金评定共评定出6947获奖人次,其中,校长奖学金20人、教育奖学金6143人、艺术体育类专特长奖学金303人、新生入学奖学金109人、专业分流奖学金372人。获奖同学均符合评审要求,在学业、学术创新、公益爱心、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各个领域表现出色,取得良好成绩。

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工作总结

县卫计局:

按照**卫计发〔〕171号文件《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镇、村两级计生业务干部深入村组,对全镇所有享受计生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主义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申报材料、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重点,认真审查,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工作,我镇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镇、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镇三个村、一个社区,共21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生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认真调查婚育变动情况,迁入(出)户口变动,年龄与身份证号不符等情况,确保所申报计生奖扶对象政策符合率达100,同时做到奖扶对象退出机制程序合理及时到位。经过自查,目前我镇截止7月底,全镇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93人,(其中:国扶81人、独女6人、特别扶助对象6人)其中:新增国扶:9人,独女:1人,特别扶助:1人。以全部按程序上报落实到位,奖扶对象确认合格率达100。

二、奖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措施。

(一)通过今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镇、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三是近年来计生奖扶政策不断修改,部分业务干部对新奖扶政策吃不透,政策界限难掌握,时有漏报、错报现象发生;四是部分村民带走全家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外出打工甚至几年不回来,家中只剩年老体弱的老人,没有办法与外出务工子女取得联系,造成无任何身份证明材料无法及时上报个人信息,造成了迟报;五是有的村个别村民,虽然户口在本地,但一家人早已外出务工多年,定居他乡,与本地邻里亲戚都不曾联系,没人了解他真实的婚育情况,更难获取到他有效的身份、户口等证明材料,造成了漏报和迟报。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造成了工作上的严重失误,致使奖扶对象的迟报、漏报现象发生,鉴于以上问题,我们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整改提高。

(二)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扶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和启动问责机制,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出现奖扶对象错报、漏报的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镇纪委做出相应政纪处理;三是加大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召开各种小组会议时宣传各类奖扶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报,刷写相关标语,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奖扶政策的知晓率;四是充分发挥镇、村两级人口学校作用,力争每季度对村两委成员、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进行一次包括计生奖扶政策方面知识的系统培训,使村、组干部能够把握政策界限,充分认识开展人口和计生奖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计生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的宣传好,落实好,使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自党实行计划生育,党和政府所给予的关怀和温暖。

奖励扶助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县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的确认及奖励资金发放工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是党和政府对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的一种补偿,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作,为此,我乡围绕^v^让每个家庭了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v^的目标,开展三项措施宣传奖励扶助制度:一是实施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在宣传中工作,我们力争做到“三有”,做到空中有声音,广播每天进行早中晚三次宣传;墙上有标语,各村口、十字口张贴宣传标语十余条,固定标语10条;手中有资料,挨门挨户下发到每个群众手中,确保户均一份,使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做到了让政策走进群众,让群众了解政策;二是利用各种媒体宣传。

乡召开了全体乡支部书记、计生专干的工作专题会议,会上乡党委书记讲了对农乡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确保将这项民心工程切实到位,并成立奖励扶助领导和监督小组。随后,我们召集全体服务员、信息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开展奖励扶助制度工作进行了具体业务辅导,确保扶助对象的一个不漏和一个不错。

符合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格条件的对象,经本人申请,实行“三评、三审、三公开”,即:村协会理事会评议、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调查评议;乡计生办初审、乡审核小组调查审核、报县级审核;进行三榜三公示,村报乡前,乡报县前,县审核后都公示于村,每轮七天时间,对公示无异的对象确定批准为奖励扶助对象资格人。

奖励扶助工作总结

xx街道办xxxx年度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v^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整规工作取得了积极实效,实现了政府积极服务企业,企业发展零负担、零投拆、三乱现象基本杜绝的目标,现就xx街道办xxxx年的企业减负治理三乱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为确保xx街道的企业减负及治理三乱工作得到切实落实,xx街办建立了以街办主任刘永才为组长,分管街办副主任杨大伟为副组长,经发办、城管办、财政所、工商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工作机构,为确保xx街道办xxxx年度的企业减负治乱工作的积极贯彻落实,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环境氛围创造了良好基础条件。

xxxx年度xx街办认真规范服务行为,坚持杜绝三乱现象,年内涉及与企业有收费关系的有城管办向企业收取的工业、生活垃圾清运费、个体工商户的清洁服务费;林业部门代收的义务植树的以资代劳费等,以上费用的收取均按照市容管理局及区物价局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的,同时城管办还与企业签订了收费及服务合约,经发办至《乡镇企业法》颁布后,至今未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经查xx街办的其它有部门也未向企业收任何费用。因此xx街道办xxxx年在规范政府在为企业服务的行为杜绝三乱的工作上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xx街办为保证企业减负及三乱治理工作得到贯彻落实,街办领导经常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具体分管的同志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情况,同时积极协助区减负工作机构认真开展减负工作的专题检查。经过常年企业减负工作的积极开展,禁止“三乱”行为发生,xxxx年xx街道办实现了政府为企业发展积极提供服务,企业对政府(街办)零负担、三乱现象零发生的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xx街道办将进一步认真做好xxxx年度的企业减负治理三乱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行为,继续实现政府为企业热情服务,企业对街办零负担,三乱现象零发生的目标而努力。

工作总结奖励惩罚

(11)较好地完成学校所在地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工作要求,学校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10分)。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法制副校长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法制副校长职务、级别、以及法制副校长奖励、解聘的依据。

(4)对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的考核结果,将进行分值折算计入派出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考核总成绩。

年度考核奖励工作总结

2014年,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市和镇第十三次党代会等相关会议精神,在镇委、镇政府的指导下,带领**公司全体职工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公司业绩。在这一年中,我自身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立足本职岗位,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在工作岗位上,我时刻要求自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树立大局观念,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求真务实,以身作则地带动全体职工共同为公司服务。

2014年,在镇委、镇政府的支持下,**公司迎难而上,财务状况稳健,利润增长平衡,总体上取得不错的成绩。在具体工作方面,我着力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楼盘款项催收,促进新项目的发展建设和历史案件的处理等方面。在工作中,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

二、严于律己,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在政治思想方面,我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使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坚持以优良作风和党风投入到工作中。同时,在公司支部建设方面,由于支部成立时间尚短,所以我集中在完善支部各项工作建设,促进支部的不断发展壮大,认真部署重点工作,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以增加公司的凝聚力。

三、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工作计划,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对2014年的工作总结,我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工作计划,争取能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为公司带来更大的利益,为镇的城市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对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我筹划在2012年能够在做好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寻求新项目增长点,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作为公司的决策者,我将不断地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措施,和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实现公司的经济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工作;对于困扰我公司多年的历史案件,我将不断寻求创新的方式,争取多部门的支持和合作,以便早日解决这些案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服务工作均圆满完成,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我个人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上也取得了新的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为我公司的发展和镇的城市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本人在这一学年里,担任学校的网络管-理-员工作,兼高二10班11班12班通用技术课教学,还有部分教务处工作。下面就对我这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

作为一名教师,我努力按照一个高级教师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模范的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做好学生的表率。

在教学业务方面:今年,由于我们学校将新高一分在百子湾校区,又因为来了新的教信息技术的教师,而我还要在本校负责网管工作,再加上区里为我安排的网管兼职管-理-员的工作,所以开始的时候学校并没有为了安排教学工作,但又由于我校接收了原同仁中学的学习组成了三个班,而这三个班没有老师教他们通用技术课,所以在学校的要求下,我又接了这三个班的通用技术课,没周的课时达到6节课比上学年还多。从各方面得到的信息,学校好象并不重视这三个班的通用技术课,原因一,这三个班来自原同仁中学,在接收这三个班的学生时,他们的考试成绩都不记入我们学校的平均分,所以学校只希望他们不出什么事就行了,他们的学习都是次要的;原因二,学校领导还是把通用技术这门课当成以前的劳动技术课,以前的劳动技术果都是由物理老师兼着的,现在除了我这个班,其他几个班的情况并没有变化,那几个班的物理老师并不重视通用技术这门课,也不参加区里的培训,虽然上级部门花了几十万我校配置了通用技术设计室和制作室,但他们从来不用,这使我感到十分不能理解。

通过上学期的培训,我了解到为什么国家要开设通用技术课,是因为国家领导人从大局出发看到中国的教育有问题,教育出来的人材能说理论的`人太多,而能动手做事的人太少,因此国家要花费这么多的财力物力进行高中的教学改革,并开设了通用技术课,然而我们学校的部分领导和教师并没有看到这一点,还把通用技术课当成可有可无的课。我看到上级部门花那么多钱买来的通用技术的实验仪器和器材放在那里没人用,感到十分可惜,既然让我教这门课我就一定要把它用起来。

通用技术课是培训学生动手能力的课,而我又是第一次教这门课,所以我不敢怠慢,我认真备好每一节课,为每一节课设计好学案,在收上学生的作业之后我还用高速扫描将学生的作业图像扫入计算机上传到网上在网上对学生作业进行批阅,使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网络看到学生的学习情况。学校没有为通用技术教室配置实验员,我只能自己承担了通用技术实验的准备工作,说真的这工作不好做,除了要了解实验器材的工作原理,了解它们在课程的什么时候用,还要考虑到这些器材在学生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损耗,和由此造成的我自己的经济,因为领导曾经说过,造成的损失谁用谁负责。

在对学生的教育方面:我发现我教的这些从原同仁中学传来的学生与我们原来十七中的学生确实不一样,无论是学习习惯学习态度还是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水平,有许多学生都存在问题。开始时我认为孩子们对于动手制作的内容会很感兴趣,会跟着我的要求一步步做下去,可能还会有学生有新的发现,确实一部分学生是这样的,但总是有另一部份学生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就是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做,对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去动脑子去想,而只是想着抄别人的作业,有的连抄都懒得抄。通过我在假期里设计的学生作业管理系统,我作到了,对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态度了如指掌,对于学习态度不好的学生,我除了在课堂上当面批评,以警示其他学生外,下课时,我还单独找他们谈心,了解他们思想当中存在的问题,心理上存在的问题,耐心地帮助他们解决,对他们在学习方法上存在的问题,我经常不断地进行思考,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用他们能够接受的方法,语气等,让你们掌握。特别是在将要面临会考的最后阶段,我经过不断的总结和思考,找到了他们在学习方法上存在的问题,精心组织了几节有针对性的复习课,用反复说的“一句金玉良言”让学生能够抓知识的重点,用不断变化的练习,让学生能够举一反三、灵活应用,对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用“每个人必须写完成任务,我要检查”来督促后进行,与大家共同学习。在我的鼓励和督促下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日益高涨,学习成绩也有了突习猛进的提高。

除了教学任务之外,我还根据我的特长做了以下几件事:

一、 下学期上级部门要对我校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管理当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电脑的发放的使用的记录不能随时进行更新,特别是在大量的电脑经过几次使用者的变更之后很难找到以前的使用情况记录。为此我想到了可以用现代化的网络和数据库技术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于是我用asp+access设计了可以对学校的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的网站,给校领导看了,得到了大家的好评,为此学校为我颁发奖金1000元。

二、 本学期区教委把我校设定为数字化校园的试点校,在上级领导与我们的谈话中我才知道之所以把我校设定为数据化校园的试点校还与我有关系,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我设计的一些程序应用。在国家花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建成校园网之后,如何更好的使用校园网就成了一个大的问题,之有陈经纶中学探索出的一条路子,花了太多的钱,想做的面面具到,但实际的使用效果并不是很好的,我以前做的这些小程序几乎没有成本,而且很简单,但确实实现的学校的一些使用需求,于是区网络中心找来专业的程序设计公司,到我校进行需求调研,意在建立一个能满足大部分学校的需求的系统。这项工作将进行到下学期。

总之,这个学期的工作很多,但我都能够合理地组织我的时间,圆满地完成了学校交给我的各项任务。

一转眼,一个学期快过去了。在这个学年中,我认认真真教学、踏踏实实工作,下面将这一年中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本人热爱党,热爱人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报告精神,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办事认真负责;把自己的精力、能力全部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并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带头与同事研究业务,毫不保留自己的观点,实话实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教学水平;能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在各方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便更快地适应教育发展的形势。

二、教育教学工作:

首先,能认真把握教材。把课标、教参与课本有机结合,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为目标,切实落实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并且能利用课堂时间不断地以新型热点材料为背景创设提问角度,帮助学生拓展思路,从而使学生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第二,能把握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能力。重视对已学知识的巩固和新、旧知识的联系,达到帮助学生学会求知、不断发展的目的。

第三,尊重学生。重视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和培养,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能尊重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认知能力,提出与学生自身水平相当的问题,鼓励他们大胆探索,共同提高。

三、出勤方面:

我在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还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从不斤斤计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四、主要成绩:

在这一学年里,我班学生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作文3篇,讲故事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在校运动会中也取得了团体一等奖和道德风尚奖的成绩。在本学期期末调研中语文合格率为96.3%,优秀率为62.7%,位列同轨班级第二名。 撰写三篇论文在省级刊物发表,10多篇稿件被报刊录用,德育工作活动案例《唤醒亲情 感恩父母 真爱永存》获得市级一等奖,《少年王勃》教学设计获得省蓝天杯三等奖,论文《兴趣、乐趣、童趣点亮农村孩子习作七彩灯》获得市级二等奖,案例《漫步童话林》获得市级优秀奖,在市绿色家庭评选中被评为绿色家庭。

总之,我在工作上发扬了任劳任怨的精神,做到不计个人得失,以校为家,以教为本;对待同事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并能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对待学生则爱护有加,但决不放松严格要求。

九、努力方向:

在新的一年中,我将以优秀同行为榜样,加强自身政治学习、业务锤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学校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小学

签名:沈国玉

2014-1-3

根据xx-x市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xx-x年xx-x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的通知》(xx人社〔xx-x〕66号)的要求,和《xx-x年xx-x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素质,努力深化改革,为教育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成立了以党、政、工、教师组成的八人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

学校认真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向广大教职工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召开年度考核动员,公开考核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及考核有关要求事项。

二、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组织教职工在年级组内交流年度总结、评议,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广泛听取意见。

四、校务会全面分析,评价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各方面情况,由下而上,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推荐考核优秀名单。考核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平时工作实绩的考核。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校务会的提名,汇总意见,根据考核考评比例提出等次建议名单交上级部门审核。

本次考核除校级领导2人未参加本校的考核,1人于xx-x年2月至今长病假,不参加考核,其余62名教职工参加了考核,其中中级职称的47人,初级职称的15人,考核结果:6人为优秀,56人为合格。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年度考核奖励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奖励惩罚

第一条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工作总结奖励惩罚

(9)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健全完善(8分)。

(10)每年年底主动向所在学校上级主管机关书面报告当年履职情况(10分);

(11)较好地完成学校所在地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工作要求,学校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10分)。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法制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法制辅导员职务、级别、以及法制辅导员奖励、解聘的依据。

(4)对法制辅导员工作情况的考核结果,将进行分值折算计入派出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考核总成绩。

福建省奖励扶助制度

根据《中共福建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5〕1号)精神,从2015年起,我省实施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贯彻落实此项政策,确保与已有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结合,形成全省范围内城乡统一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引导更多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稳定低生育水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

2.建立以政策性奖励扶助为主体,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补充,相关社会经济政策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3.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促进消除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3.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银行、邮政等有资质的机构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4.健全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3.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本人达到60周岁的前一年3月31日前(60周岁以上的在当年3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根据户籍情况,填写《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附件2)或《福建省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 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并交村(居)民委员会。

村(居)民委员会依据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进行审议,并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将讨论通过的对象名单在村(居)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七天,如无异议,村(居)民委员会在《申报表》上签注意见,连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于4月15日前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申报的申请人资料入户核实,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七天,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无异议的名单发至村(居)民委员会公布,并于5月31日前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四)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对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经初步复核确认后,将奖励扶助对象名册印发至各村(居),在村(居)务公开栏再次公示七天,同时将奖励扶助对象名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通过报纸、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于7月15日前将无异议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册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和资金委托发放机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根据最终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册建立个人信息档案。

(五)省、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核查

县(市、区)人口计生局于每年7月31日前将本辖区下一年度增减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汇总上报省、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对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的审查质量进行监督,对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抽查,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并按照《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和结果要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对县级提交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核准,并进行质量抽查,同时将本省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和名册提交省财政厅,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

(六)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年审每年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组织乡镇计生办对受助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查验生存状况、证卡使用情况、奖励扶助金领取情况,同时按程序确认新增奖励扶助对象。因故未纳入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程序的,应纳入下一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对年内因死亡、再婚、户籍迁移等正常退出的对象进行注销;对再生育或已确认并发放奖励扶助金后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励扶助金。

(一)发放标准。对于奖励扶助对象,按年人均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低保家庭按年人均不低于24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二)负担办法。奖励扶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级以上财政负担80% (含中央补助资金),设区市和县级财政负担20%。厦门市所需资金由厦门市自行负担。

奖励扶助金应按照专账核算和直接拨付的方式进行管理,委托银行、邮政等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扶助对象个人账户中。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每年8月底前一次性发放。具体委托发放办法由设区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一)财政部门根据发放需要,及时足额将奖励扶助资金拨付到委托代理发放机构,监督委托代理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地方财政通过财政年报逐级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专项资金到位、发放和结存情况。

(二)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和政策解释,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数据库和信息监控系统,向财政部门提供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和资金需求额度,及时掌握并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管理情况。

(三)委托代理发放机构负责制定操作规程,按照委托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并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将建立个人账户和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禁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奖励扶助金抵扣个人贷款或税款。

(一)省、设区市奖励扶助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对奖励扶助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奖励扶助资金的到位、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二)利用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和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地(市)级、省级每年进行一次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反映专项资金落实的情况。

(三)推行村(居)务公开,对每次发放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予以张榜公布,并通过设立群众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协调县以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资金配套、资金发放、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建立观察员制度。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可以由民评代表兼任),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随机的监督检查,将结果直接报送省工作协调小组。

根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对奖励扶助工作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要把奖励扶助工作纳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追究地方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取消省级补助,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委托代理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奖励扶助资金的,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各级领导对奖励扶助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本项工作纳入考核、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要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控的社会化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奖励扶助政策执行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三)继续执行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把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与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安居、致富、成才、亲情、保障”系列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三结合”、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贫困母亲、农村低保、造福工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向计生户倾斜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

(四)将奖励扶助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好奖励扶助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奖励扶助工作经费。

(五)各地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下发的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规范制度运行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动态管理。

(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广大计生家庭了解国家的奖励扶助政策,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做好基层干部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增强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熟练掌握具体操作程序,切实履行职责。

(七)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要分别建立奖励扶助对象管理档案,管理档案要保存本人《申报表》、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现存子女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奖励扶助对象死亡证明及停发奖励扶助金通知等资料。

(八)建立信息汇报和反馈机制,各县(市、区)应建立奖励扶助对象的个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定期向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和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或计财科汇报工作进展动态、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数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信息反馈、业务指导,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向国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交流。

奖励扶助工作分以下七个步骤进行。

(一)奖励扶助政策宣传培训。市、县、乡采取召开会议、进村(居)入户、发放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实行奖励扶助政策的意义、内容、发放程序等。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对县、乡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计生局局长、财务、统计、政策法规工作人员、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村(居)民委员会主任、计生专干、财政、代理发放机构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组织力量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登记确认工作。严格履行个人申报、村(居)民评议、逐级审核、三榜公布、省市复查、群众举报的登记确认程序。实行调查登记质量追踪和各级人口计生委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调查登记和资格确认过程的社会监督,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透明、准确、公平、公正。

(三)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录入。由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将奖励扶助对象个人信息录入计算机,建立个案信息数据库。

(四)本年度奖励扶助金预算方案编制、上报。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人数,按照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编制本年度经费需求计划,报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备案。

(五)奖励扶助金的发放、信息反馈和监督。代理发放机构按规定将奖励扶助金发放到每一个奖励扶助对象手中,并及时反馈发放信息。审计、监察部门对资金发放程序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回访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下年度拟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核、上报。制定下年度奖励扶助金需求预算方案。

(七)对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省、设区市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每年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整改提高。

附件:

1.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的政策性解释

2.福建省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附件1

具体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和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和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辞职、退职、开除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夫妻中有一方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符合条件的一方纳入。

1973年至1979年5月31日期间生育的夫妻,以1979年6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为依据向前追溯。

(一)关于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979年6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推行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原则。

1984年11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生育政策的补充规定》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胎。

1988年7月1日《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修订为《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至今,推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胎。

(二)关于早婚早育及生育间隔政策的界定

对于早婚早育并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已领取结婚证的;未达生育间隔而生育第二胎的,在其他条件也符合的情况下,可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三)关于收养问题

以1992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界限:凡在此之前,收养子女或者过继子女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可视为合法收养子女;凡在此之后收养子女的,必须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方为合法收养。

(一)关于子女数的确认

本人及配偶子女数的计算应包括亲生子女(含死亡、遗弃、送养和夫妻离异后由原配偶抚养的子女)和非亲生子女(含收养、寄养的子女)。生育双胞胎、多胞胎的,以子女个数计算。

(二)关于现存子女数的确认

现存子女数指本人及配偶的子女总数,扣除已死亡的子女数后所剩余的子女数。

(三)关于死亡子女数指未生育子女死亡的子女。

(四)关于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数的确认

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应合并计算。但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不论再婚前生育或收养的子女是否在现家庭,其子女数分别计算,并根据女方或男方是否符合扶助条件,分别纳入扶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实际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一)关于出生时间的认定

出生时间以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对于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则以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准。

(二)关于年龄时间的计算

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的'计算,以达到60周岁的当年为准,不计月份。配偶双方应分别计算年龄。如果夫妇一方满60周岁,另一方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之前的,只奖励符合年龄条件的一方,不奖励另一方。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从60周岁起开始发放。

(一)关于户籍迁移变动

扶助对象户口在省内迁移,扶助金在迁出当年仍由原户籍地发放;次年起,按迁入地标准发放。执行国家政策户口从外省迁入且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列入奖励扶助对象;其他原因户口从外省迁入且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居住满五年后列入。

(二)关于扶助对象退出

奖励扶助对象死亡的,在下一次发放时停止奖励扶助。奖励扶助对象因再婚、再生育、工作变动等变化,导致不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应自条件发生变化的下一年停止奖励扶助。

(三)关于国有企业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企业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促进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2004]36号试点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意义、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这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方向转变,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有利于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消除贫困,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

二、奖励扶助制度的内容、目标、基本原则和组织管理

(一)内容在各地现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二)目标1.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不符合法律法规 和政策出生的人口,稳定低生育水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

2.建立以政策性奖励扶助为主体,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补充,相关社会经济政策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3.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促进消除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三)基本原则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3.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银行、邮政等有资质的机构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4.健全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四)组织管理奖励扶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进行。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设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全省奖励扶助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应建立相应协调组织,组织实施这项工作。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政法处和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计财科和政法科负责具体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性解释。

三、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

(一)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 、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的政策性解释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户口待定、待落(含口袋户)、没有户口的人员不予认定。

“农村居民户口”系指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

本人及配偶的户口必须均为农业户口或户口登记地址为村民委员会。认定其为农业户口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承包责任田的;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农村税费改革前按规定缴纳各种农业相关税费的。

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征地而失地现仍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应具备:国家未予以安排就业;历史遗留的没有领取土地补偿金的对象。

凡丧偶的,均以本人现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来界定,不论原配偶为何种户口。

夫妻中有一方为非农业户口,双方均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2.夫妻双方均未生育的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系指从1973年国家开始实行“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没有违反本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生育的夫妻。

1973年至1979年5月31日期间生育的夫妻,以1979年6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为依据向前追溯。

(1)关于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979年6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推行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原则。

1984年11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生育政策的补充规定》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胎。

1988年7月1日《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修订为《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至今,推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胎,除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外,生育第二胎的间隔期为四年。

(2)关于早婚早育政策的界定对于早婚早育并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以1988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为界限:凡在此之前生育一个子女,均视为符合法律 法规的生育行为;凡在此之后生育一个子女,如果社会抚养费已征收到位(夫妻一方未满40周岁还须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在其他条件也符合的情况下,可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3)关于生育间隔政策的界定以1988年7月1日《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时间为界限:凡在此之前未达生育间隔而生育第二胎的,视为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在此之后生育第二胎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达到生育间隔,但生育一女夫妇未达间隔期生育第二胎为女孩的,如果社会抚养费已征收到位(夫妻一方未满40周岁的还须落实绝育措施),在其他条件也符合的情况下,可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4)关于收养问题以1992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界限:凡在此之前,收养子女或者过继子女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可视为合法收养子女;凡在此之后收养子女的,必须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方为合法收养。

4.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1)关于子女数的确认本人及配偶子女数的计算应包括亲生子女(含死亡、遗弃、送养和夫妻离异后由原配偶抚养的子女)和非亲生子女(含收养、寄养的子女)。生育双胞胎、多胞胎的,以子女个数计算。

(2)关于现存子女数的确认现存子女数指本人及配偶的子女总数,扣除已死亡的子女数后所剩余的子女数。

(3)关于死亡子女数专指未发生生育行为以前死亡的子女

(4)关于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数的确认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数包括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和再婚后生育子女数之和。

5.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年满60周岁

(1)关于出生时间的认定出生时间以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对于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则以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准。

(2)关于年龄时间的计算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的计算,以达到60周岁的当年为准,不计月份。配偶双方应分别计算年龄。如果夫妇一方满60周岁,另一方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之前的,只奖励符合年龄条件的一方,不奖励另一方。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从60周岁起开始发放。

(三)其他相关规定1.关于户籍的迁移变动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实施后,户口由城镇居民迁移或改变为农村居民的,不享受当地奖励扶助政策。户口从外省农村迁入,且符合奖励扶助条件者,凡因国家政策规定移民迁入的,可享受当地的奖励扶助政策;其它原因的,须居住满五年后才能列入奖励扶助对象。

2.关于奖励扶助对象的退出奖励扶助对象死亡的,在下一次发放时停止奖励扶助。奖励扶助对象因再婚、再生育、户籍变动等变化,导致不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应自条件发生变化的下一个月份起停止奖励扶助。

四、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本人达到60周岁的前一年3月31日前(60周岁以上的在同年的3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并交村民委员会。

(二)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村民委员会依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进行审议,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将讨论通过的对象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七天,如无异议,村民委员会在《申报表》上签注意见,连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复印件于4月15日前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民委员会申报的申请人资料入户核实,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七天,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无异议的名单发至村民委员会公布,并于5月31日前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四)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经初步复核确认后,将奖励扶助对象名册印发至各村,在村务公开栏再次公示七天,同时将奖励扶助对象名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通过报纸、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于7月15日前将无异议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册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和资金委托发放机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根据最终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册建立个人信息档案。

(五)省、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核查县(市、区)人口计生局于每年7月31日前将本辖区下一年度增减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汇总上报省、市人口计生委备案。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对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的审查质量进行监督,对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抽查,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并按照《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和结果要及时上报省人口计生委。

省人口计生委对县级提交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核准,并进行质量抽查,同时将本省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和名册提交省财政厅,并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六)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年审奖励扶助工作正式启动之后,每年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组织乡镇计生办对受助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查验生存状况、证卡使用情况、奖励扶助金领取情况,同时按程序确认新增奖励扶助对象。因故未纳入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程序的,应纳入下一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对年内因死亡、再婚、户籍迁移等正常退出的对象进行注销;对再生育或已确认并发放奖励扶助金的事后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励扶助金。

五、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奖励扶助金标准: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六、奖励扶助金来源和财政负担比例奖励扶助金由县以上(含县)财政承担。省(含中央的支持)财政负担80%(不含厦门市),设区市和县级财政负担20%,不得分摊到乡镇。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保证这项工作所必须的支出。

奖励扶助工作经费由省、市、县、乡四级负担,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省级主要负担省级新闻媒体的宣传、目标人群个案管理软件开发、培训和信息库的建立、政策口径宣传资料的印制以及各类申报表和证书的印制费用等;设区市主要负担奖励扶助工作的宣传教育、个案信息管理、培训、调查、入户宣传资料印刷等工作经费;县、乡两级主要负担本级奖励扶助工作的调查取证、申报审批、宣传培训、个案信息录入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经费。各级计生部门必须本着求真务实、勤俭节约的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奖励扶助金发放和管理(一)奖励扶助金发放奖励扶助金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帐核算和直接拨付的办法,由银行、邮政等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发放。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每年发放二次,一般于每年的7月和12月各发一次。

(二)奖励扶助金管理1.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和监督管理,并在县级财政建立奖励扶助资金专户,将转移支付资金和省内各级配套资金集中管理,封闭运行,及时足额拨付到委托代理发放机构,监督委托代理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地方财政通过财政年报逐级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专项资金到位、发放和结存情况。

2.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和政策解释,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数据库和信息监控系统,向财政部门提供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和资金需求额度,及时掌握并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管理情况。

3.委托代理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委托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并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将建立个人账户和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禁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奖励扶助金抵扣个人贷款或税款。

八、检查与监督(一)省、设区市奖励扶助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每半年对奖励扶助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奖励扶助资金的到位、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二)利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和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地(市)级每季度、省级每半年进行一次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反映专项资金落实的情况。

(三)推行村务公开,对每次发放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予以张榜公布,并设立群众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协调县以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资金配套、资金发放、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建立观察员制度。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可以由民评代表兼任),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随机的监督检查,将结果直接报送省工作协调小组。

九、奖励及责任根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对奖励扶助工作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要把奖励扶助工作纳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追究地方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取消省级补助,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委托代理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奖励扶助资金的,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对奖励扶助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本项工作纳入考核、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要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控的社会化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奖励扶助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三)继续执行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把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与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安居、致富、成才、亲情、保障”系列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三结合”、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贫困母亲、农村低保、造福工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向计生户倾斜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

(四)将奖励扶助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好奖励扶助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

(五)各地根据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下发的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规范制度运行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动态管理。

(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广大农民了解国家的奖励扶助政策,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做好基层干部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增强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熟练掌握具体操作程序,切实履行职责。

(七)县、乡、村三级要分别建立奖励扶助对象管理档案,管理档案要保存本人《申报表》、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现存子女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奖励扶助对象死亡证明及停发奖励扶助金通知等资料。

(八)建立信息汇报和反馈机制,各县(市、区)应建立奖励扶助对象的个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定期向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和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或计财科汇报工作进展动态、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数据。省人口计生委和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信息反馈、业务指导,省人口计生委负责向国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交流。

十一、工作实施步骤奖励扶助工作分以下七个步骤进行。

(一)奖励扶助政策宣传培训。市、县、乡采取召开会议、进村入户、发放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实行奖励扶助政策的意义、内容、发放程序等。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对县、乡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计生局局长、财务、统计、政策法规工作人员、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村民委员会主任、计生专干、财政、代理发放机构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组织力量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登记确认工作。严格履行个人申报、村民评议、逐级审核、三榜公布、省市复查、群众举报的登记确认程序。实行调查登记质量追踪和各级人口计生委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调查登记和资格确认过程的社会监督,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透明、准确、公平、公正。

(三)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录入。由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将奖励扶助对象个人信息录入计算机,建立个案信息数据库。

(四)本年度奖励扶助金预算方案编制、上报。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人数,按照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编制本年度经费需求计划,上报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

(五)奖励扶助金的发放、信息反馈和监督。代理发放机构按规定将奖励扶助金发放到每一个奖励扶助对象手中,并及时反馈发放信息。审计、监察部门对资金发放程序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回访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下年度拟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核、上报。制定下年度奖励扶助金需求预算方案。

(七)对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省、设区市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每年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整改提高。

附件:

1.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附件(略)

附件1: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学梅省人口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李国瑛省财政厅副厅长

雍秀英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林玉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陈太坑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

黄建平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陈厚銮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处长

韩晓青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处长

姜琪生省人口计生委发规处处长

陈秀珍省人口计生委宣教处处长

曹军良省人口计生委监察室主任

柳红省人口计生委群工处处长

二、办公室成员

主任:陈厚銮

三、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一)研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各项配套规章和制度,协调相关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和部署各地奖励扶助工作,定期分析工作进展,研究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三)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资金委托发放机构和人口计生委各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共同参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四)审查考核奖励扶助地区、资金委托发放机构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情况。

提升奖励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热爱祖国,热爱中国^v^,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v^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增强自己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党的xx大报告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以党的xx大为指导,为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和电脑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电脑知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

二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是在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中,坚持按照工作要求,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同时,对群众要求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解释,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相信政府。

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服务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