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运建筑垃圾合同 垃圾承包合同汇总

时间:2023-08-23 15:27:27 作者:李Y 2023年清运建筑垃圾合同 垃圾承包合同汇总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清运建筑垃圾合同 垃圾承包合同篇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甲方的垃圾(包括污水、油)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规定及行为,乙方将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全部负责为甲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乙方可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乙方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甲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4、在甲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或检查时,乙方应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乙方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健康证明,以证明其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6、如乙方工作人员不具备第5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甲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

7、对于在甲方管辖区内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各类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8、乙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乙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9、甲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乙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甲方负责给乙方水、电,以清洗垃圾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甲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甲方提供服务。

10、工作或逗留于甲方管辖区的乙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乙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工作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1、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乙方工作人员发现垃圾中有甲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任何用品是否完好,乙方工作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2、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都不准从甲方管辖区拿走甲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正在拿甲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罚金。

13、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4、乙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乙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甲方保安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甲方管辖区域。

15、由甲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7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6、甲方每月给予乙方人民币 元作为补贴,乙方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不享受各类其他福利及保险。

各类剩菜剩饭等(甲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甲方不再使用)

除非甲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18条规定。

18、对于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如果甲方不愿出售,乙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

19、甲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乙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甲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垃圾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环卫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20、此合同的终止:

a、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甲方终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乙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

b、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21、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

22、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

23、此全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清运建筑垃圾合同 垃圾承包合同篇二

立协议当事人双方:

甲方: 泰兴市房屋征收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 周曾拆除地块内 装修建筑垃圾,交于乙方进行转运,转运至该地块的西北角(政府预留地块内)。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垃圾转运费用:按车计费,甲方支付给乙方每车90元(含所有机械人工等费用);车载垃圾不少于13方。

三、从协议生效后,乙方入场进行清运工作;甲方派员现场进行监督、计数,乙方应服从管理。乙方清运当天应及时通知及提供清运车辆的牌号,双方计数有差议的按甲方为准;周曾地块转运工作告一段落后,甲方和乙方结清转运费。

五、甲方有权合理更改垃圾清运时间并提前通知乙方,首次清运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协商。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能够及时、全面、低污染、低噪音的清运甲方区域内的建筑垃圾、每接到通知清运一次垃圾,乙方必须在72小时之内执行清运。

(2)乙方不得将其垃圾清运区域转租第三方或擅自改变清运操作内容。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垃圾清运时,清运垃圾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应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清运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掉落地面,如有发生,乙方应及时进行清理。

(4)因乙方操作不当或人为原因而使甲方的场地设施设备、花木、草坪损坏的,乙方负责在当日内按价赔偿或给以修复。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清运建筑垃圾合同 垃圾承包合同篇三

20xx年实施美好乡村建设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开会研究建设方案并成立专门的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下设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了美好乡村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施工中,镇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多次亲临现场指导,因地谋划,纠缺补差,督促进度,目前,椿树村已按规划要求按部就班的进行各项建设。

为做好20xx年度美好乡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椿树镇针对当地实际,提出围绕“三园”即农民文化乐园,农民花园,农民果园的建设方案。一是严格执行规划,按部就班进行环境整治、绿化亮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二是结合椿树村商贸业发达和蚕桑等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大力发展产业,推动经济的发展。

在美好乡村的建设中,美好乡村的规划结合了全镇的规划思路,节约了大量的成本。配合镇上的水利兴修,椿树村修建和扩大挖深了多口水塘。配合一事一议,椿树村继续村村通的.兴建,使村庄的交通状况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方便了村民的出行,配合集镇建设,椿树村兴修广福南路,以及自来水和下水道工程的建设。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我镇对椿树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村容村貌和环境进行了大力的整治,对中心村的危旧房进行翻建和修缮加固。目前村庄的危旧房改造任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同时中心村布设了垃圾池,配备垃圾清运车,将中心村卫生纳入集镇环卫体制,实行分户收集,日日清运,另外,加大对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大大改善了村庄的环境状况。

今年我镇美好乡村建设开局良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是仍有许多不足,20xx年我们将认真谋划,狠抓落实,推进美好乡村的建设,努力将我镇的美好乡村建设成全区乃至全市的示范村。

清运建筑垃圾合同 垃圾承包合同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处理甲方山厦总厂厂区及宿舍区、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及宿舍区、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的生活垃圾,外租仓库区可以因应甲方生产经营状况,予以变动区域,但保持仓库区数量不变。

在减少以上任何一个区域的基础上不予扣除承包费用金额,减少以上任何二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三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贰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四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参仟园整,减少伍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肆仟园整。

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 甲方责任

1、 提供摆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运站)的地点。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垃圾承运站)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请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装修垃圾、绿化树枝及卡板另行收费)。

3、 甲方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人民币 贰 万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收据,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每天早上09 时至下午18时,派垃圾车清运干净各承包区域垃圾及垃圾承运站内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尽快处理),如属厂内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解决。

2、负责缴交、办理垃圾准运证手续费、垃圾填埋场管理费、政府要求的证件和牌照。同时,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及法规,依法处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国家认定的对垃圾的清运要求。

3、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暂时设立垃圾桶30个及一台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压缩箱),由乙方免费提供。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垃圾桶的数量进行增减。

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做到操作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厂区内),乙方人员出现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时补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况,垃圾堆积较多需要增加清运服务时,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时间进行垃圾清运。

8、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不受人工费、燃油费上涨等任何其它因素影响。

9、 若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遇上级检查不合格,罚款由乙方支付。

三、 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6条,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偷盗物质,采用非法手段侵占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产经营问题,需要提前终止合同,

四、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服务质量欠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再友好协商是否续约。

3、合同期内,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协商条件提前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项“违约责任”中任何一条,则违约方需支付27000元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亦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20_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_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签合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深圳市甲方山厦总厂、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宿舍、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以上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双方都须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实时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档一份,甲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档一份,乙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清运建筑垃圾合同 垃圾承包合同篇五

鉴于:

甲乙双方在平等,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二 垃圾处理具体方式根据双方联合考察后。特许经营期满。

十二 乙方在甲方办结立项手续后***

亩,经规划国土选址后。以改善****的招商环境。

十 框架协议签订后***

十四 本协议自签订后,并使其保持有效。

九 甲方负责协调项目的通水。

鉴于,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

为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三 乙方承担项目前期所需的各项投入。

十五 本协议一式四份。

十三 以上条款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bot

协议书为准,乙方分期投入建设资金人民币约。

结合该区现有垃圾处理设置状况

清运建筑垃圾合同 垃圾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 xxx 乙方:xxx

三、乙方在清运建筑垃圾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清运现场干净、整洁,不得将清运垃圾遗漏在市政道路上。一经甲方发现,立即责令乙方进行清扫、清除。

五、清运垃圾车辆由乙方自理,垃圾的清倒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如因 车上垃圾从车上抛撒或垃圾乱放乱倒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如果因乙方原因中途放弃自身权利,甲方不退还任何费用。

七、承包期限以及付款方式:

2、承包价格为人民币:xxxxx整 (大写)。

九、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负法律责任。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清运建筑垃圾合同 垃圾承包合同篇七

第九条 应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贮、运输,并逐步做到区域全覆盖。

第十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

第十一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结合小区、道路特点,定时定点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实行生活垃圾转运的,转运站应当符合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根据生活垃圾不同种类进行分类转运。

第十二条 城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更新。

第十三条 应当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禁止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禁止将已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置。

(一)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二)可回收物。

单位和住户内可回收物由单位和市民主动交售。管理部门或物业公司各自负责其责任区域内广场、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的可回收物收集。住宅小区、学校和单位的可回收物,由管理单位自行集中或回收公司定期上门进行兜底回收。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

(三)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的收集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收集后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

建筑垃圾由所在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收运,运送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作为建筑垃圾的一个分类,应当按照可回收和有毒有害2种进行分类,其中装修垃圾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陶瓷等,投放至建筑垃圾投放点;装修中废弃的金属、木材、塑料和玻璃等,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装修中废弃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五)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范畴,不得与日常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单独收运处置。

第十四条 负责收集、运输、分拣的环卫人员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收集、运输的责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求其按规定进行分类。

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不按照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负责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求其进行分拣;上述责任人不分拣的,负责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收集、运输。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置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至规定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不得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

(三)使用具备分类收贮生活垃圾功能的作业车辆,或者按照分类后不同的生活垃圾类别,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

(四)作业车辆应标示明显的分类标识,并保持功能完好、外观整洁。

(五)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后,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复位,清扫作业场地。

(七)建立管理台帐,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垃圾清运车辆配置及管理

按照分类后不同垃圾类别和日清运频次,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

(一)作业车辆应当具备分类收贮生活垃圾的功能,配置有效的防臭、防尘、防滴漏设施。

(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应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和涂装标准,喷涂相应的分类标识、颜色、编号等。厨余垃圾收运车辆车身主体颜色应为绿色。

(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等专线清运车辆应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喷涂相应的标识。

(四)应统一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车载称重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保证正常使用。

(五)应合理确定垃圾运输的时间、频次、作业点和线路,厨余、其他垃圾每天每类至少清运2次,清运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抛撒滴漏、吊挂,污水、油污滴漏等现象。

(六)应在指定地点排空垃圾运输车辆污水收集箱污水。

(七)清运作业时应按要求做好垃圾称重计量工作。

第十七条 从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一)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应当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应急预案,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三)按照要求设置车载在线监测系统,并将信息传输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

(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置设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建立处置台帐,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并按照规定报送数据、报表等。

(三)按照规定处理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定期进行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防止周边环境污染。

(四)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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