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 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实用5篇)

时间:2023-09-05 00:36:23 作者:文锋 2023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 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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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篇一

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和独立厂矿区内,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不配套、交通不畅、环境脏乱差的集中连片平房和简易楼房。棚户区改造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各有关单位和住户对棚户区改造的呼声也十分强烈。为此,作为城乡建设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围绕我县棚户区改造专门组织进行了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2、东沟巷(铁路指挥家属院、糖酒公司家属院、运管所家属院等);

3、丰州路东侧(包括运输公司、县社家属院等);

4、城西区化工厂、电器厂、针织厂等地段;

5、太行西街北侧(包括老干局家属院、林业局家属院、果树中心、蚕桑中心等),以上区域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居民 户,人口 人。

上述棚户区,居住环境较差,而土地利用率却较低,存在以下隐患和问题:一是房屋由于使用年限久,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基本上已忧为危旧房,存在居住安全隐患。二是房屋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房屋户均面积狭小,不成套,大都没有排水设施,没有集中供暖,没有卫生间,生活条件相对简陋。三是环境较为恶劣,大都居住在低洼地带,排水不畅、阴暗潮湿、乱搭乱建、乱堆垃圾,春天污水横流,夏天蚊蜗居肆虐,冬天积雪成山,公厕均为旱厕,环境非常恶劣。四是棚户区居住人员成份复杂,生活水平较低。这里出租房屋比比皆是、众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都把落脚点选择在了棚户区,使得这里的社会治安管理和房产部门房屋管理十分困难。

近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是棚户区的居民却始终多年生活在恶劣的条件下,与绝大多数市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居住水平反差极大。同时棚户区的存在,与城市整体形象、文明档次极不协调,使大的城市人居环境大打折扣,并且也不利于发展城市经济和招商引资。所以棚户区改造势在必行。

(一)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感情的重要举措。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和低保户边缘户的非常高。他们面临着就业、住房等多重困难,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通过棚户区改造,不仅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而且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行棚户区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须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化发展水平,往往标志着一个地区经济、文化、政治、教育、科技、信息等多方面所达到的状况。根据有关资料,山西省公布的20xx年城市化率为43.03%,而我县仅为 %,山西省城市化率要达到 %,目前我县县城人口为3。5万人,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年要新增城市人口听写5000人,按每户3-4人计算,需每年新建住房1000多套。我县县城三面临河,背靠丘陵,新区开发受到一定制约和影响。棚户区土地利用率均低,据初步测算,通过棚户区改造,可提高建筑容积率2-3倍,可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为城市发展列为广阔的空间。同时,棚户区改造,不仅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而且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是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途径。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大部分是安置用房,为小户型、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对象除解决回迁户外,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进棚户区改造,直接增加了住户有效供应,有利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稳定住房价格。另外,棚户区改造有力地拉动了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增长、解决社会就业与再就业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具体实施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是认识问题。改造范围内多数人在满足其合理补偿或安置的前提下,能够理解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但由于近年来我县房屋拆迁补偿采取的是“拆一还一”的办法,补偿标准较高,少数住户以不愿改造为由或提出过高附加条件,影响改造工作的实施。

二是拆迁难问题。利用自用土地进行限价商品房建设,采取的是现状招标,无地供应方式,拆迁工作如由开发商承担,拆迁成本和拆迁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多,且房屋销售政府限价,投资风险较大,开发商投资建设积极性不高。

(一)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县保障性住方建设领导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调查摸底,制定详细并确实可行的棚户区实施方案,报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严格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对改造工作大力支持并提高优质高效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棚户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协同配合,明确职责。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还要广泛争取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发挥单位、企业、个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坚持政府引导,单位实施,市场运作的机制。棚户区改造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

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6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16号)精神,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x年—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放在第一位,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布实施,基本满足棚户区居民住房多元化的选择需求;承接荔波、三都旅游集散,以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为主线实施城区棚户区改造,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着力打造休闲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

城镇建成区范围内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零星棚户区、建设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安全隐患多、环境卫生脏乱差、社会问题突出、居民改造愿望迫切的区域和“城中村”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连片区域,以及因规划需要拆除的现有房屋。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推进铁路工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年代短,建筑质量好,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按片区风格进行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一)目标任务

根据调查摸底,县城区属于上述改造范围内的棚户区共有27个,涉及3189户居民,建筑面积约62.34万平方米;经济开发区、麻尾镇、上司镇、基长镇、下司镇、玉水镇共涉及1306户,建筑面积约11.75万平方米。力争在x年前基本改造完毕(具体地块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突出风貌。加强独山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和利用,按照“休闲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定位,县城区重点打造“古城风貌”,要完成“东、南、西、北”四大古城门建设,以古城门为入口,结合路网规划布局,实施棚户区改造。改造地块的规划设计以“明清风格、简欧风格”古建筑为主,通过点、面结合的古城风貌建筑区域,体现独山“小上海”美誉。大东门设在黄埔路口,小东门设在北集社区(原自来水公司)路口;南门设在秀峰路与南通路交接处(南门头);西门设在营上路口(独秀小区后);北门设在五里一带(新古城改造范围及城门选址见附件2)。

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按城镇总体规划风格建设。

2、“一体”巩固、“两翼”扩城,“镇(区)”危旧改新。严格控制“一体”范围建筑密度,结合现有楼盘规划,整体打造视野开阔、功能完整的高品质区域,实施“巩固型”改造;“两翼”充分利用新区开发土地使用规划的优势,高起点、高规划建设“城市品位优、设施配套全”的新城,使新城与旧城实现合理、有序开发,体现城市“扩容”改造;各园区、镇、管委会等以镇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改造为主,房屋征收为辅,对符合改造范围的区域实施改造,达到“危旧换新颜”效果。

3、统一组织,属地负责。强化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引导作用。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全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据此统筹安排土地供应时序、资金补助等要素保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以及住建(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具体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

4、先急后缓,尊重群众意愿。突出重点,对危旧房屋集中连片、安全隐患多、居住条件差、周边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先行进行改造,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呼声与愿望,合理确定改造时序。

5、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每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都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改造难度较大、商业开发价值低的,政府可选择具有较高资质的开发单位,以委托代建等方式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有商业开发价值的,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资本以及棚户区居民多方参与。要统筹项目运作,合理配置政府补助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力求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盈亏保持综合平衡。

6、完善配套,同步建设。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合理配置,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一)编制完善-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园区、镇、管委会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完善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每年5月底前将下年度改造计划上报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批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后再组织实施。

(二)加快项目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州、县级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由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办理。用地手续需报省级审批的,国土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搞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支持棚户区居民采取适当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方案制定、户型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凡棚户区改造涉及国有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的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政策,阳光操作、和谐征收。

补偿安置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产权调换以市场化安置为主。

安置房屋面积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或原有面积的,按阶梯价格购买并拥有完全产权。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居民,在符合保障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各房屋征收实施主体要及时张榜公布棚户区改造方案、补偿安置方案以及优惠政策等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优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选址,将棚户区改造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新建安置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风貌设计,将具有地方民俗和文化特色的体育文化设施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配套设施,体现地域建筑风貌特色。

(五)加强建设监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支持绿色建筑,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部分监管措施需由项目单位缴存保证金的,在享受免收保证金优惠政策以后,由涉及园区(镇)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监管目标落实到位。

(六)加强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将社区建设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内容,完善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加强物业管理,探索与居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后续物业管理模式,对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具备一定条件的,可推行不同等级的专业化物业服务,合理收取服务费用;对于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尚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条件的,可依托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实行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低保家庭物业服务费,可由各园区、镇、管委会适当进行补贴。

(一)资金保障。各园区、管委会可以明确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资金运作。按照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采取统贷统还的方式,通过省平台公司为全县纳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财力及项目收益情况测算评估承贷能力,将用于还款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还款准备金,确保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偿还,合理控制债务风险。

县财政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并列入财政年度支出预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二)用地保障。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征拆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采取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挂牌相结合的方式供地。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用地,安置住房涉及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配套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中不宜以单独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依法供地,所得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计提各种专项资金后的县级留存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非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其他腾空土地可将征拆安置作为条件纳入招拍挂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障措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审批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各园区、镇、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推动棚户区改造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住建局是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园区、镇、管委会是所辖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措施。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的规划计划编制、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发改、财政、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争取国家、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搭建县级融资平台,落实年度棚改启动资金,监督县融资平台资金规范使用;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监管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制度,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和跟踪审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使棚户区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为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篇三

(一)根据衡住保组字[20xx]1号文件和5月13日市房产局会议精神,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第一批计划项目为2个,一个被列入省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即棚户区,计划改造272户;另一个被列入我市本级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储备项目,即东方里棚户区,计划改造93户。

1、省级考核项目棚户区由东风街道农田里、如意里和苗圃街道三个零星棚户区构成。其中农田里规划用地18.4亩,拆迁房屋10223.6平方,改造户数95户;如意里规划用地6.9亩,拆迁房屋8976.05平方,改造户数47户;规划用地21.5亩,拆迁房屋16972.3平方,改造户数130户。农田里和如意里项目紧临大道东风南路匝道两侧,项目紧临大道苗圃一侧,均对城市形象造成直接影响。

2、市级储备项目东方里棚户区规划用地29.2亩,拆迁房屋4590平方,改造户数93户。该棚户区住户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五分公司职工,所住房屋大部分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建的砖瓦平房,房屋破旧不堪,职工强烈要求改造。

3、目前,项目已由街道上户征求住户意见,绝大多数住户愿意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时,区城建投积极与市国土、规划部门衔接,正在做规划设计,出具规划条件。东方里棚户区已经在与住户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部分房屋已经拆除。

(二)根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意见,原由集团住房建设指挥部负责的团结里棚户区项目改由区政府为主体负责实施。该棚户区项目拟占地15.7亩,拆迁房屋6285.7平方,需要改造住户113户。该项目主要是铁路土地,拆迁的多为铁路职工住房,目前,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制定,动员大会已经召开,现正在积极与住户签订合同,已签订拆迁协议26户。

(三)苗圃地区铁路住房密集,房屋简陋,配套设施缺乏。出于统一规划、整体建设需要,我区拟考虑将与团结里棚户区相连、紧临大道一侧的路向里棚户区纳入团结里棚户区一并改造。路向里棚户区占地38.9亩,需拆迁房屋6663.2平方,改造住户94户。该项目已与集团签订了土地协议,解决了用地矛盾,方便由区政府为主导整体推进实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棚户区改造是解决群众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城市形象、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全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街道负责房屋拆迁工作,区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安置房建设工作,区棚改办负责监督指导、计划上报,形成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

2、三个结合,改善环境。坚持“三个结合”,把棚户区改造与解决大道遗留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结合起来,切实改善百姓住房环境和条件。大道尽管已经通车,但大道如意里一侧住户意见很大,房屋距离大道太近,已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同时,大道匝道两侧房屋低矮破旧,与城市形象极不相称,急需改造。区委、区政府在研究棚户区改造时,充分考虑城市建设中的诸多因素,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既解决当前的一些突出矛盾,又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形象。

3、加大力度,做细工作。棚户区改造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必须要做细,做到位,要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在为老百姓谋福利、得实惠。按照市住保办的安排部署,我区一方面由街道组织对棚户区进行调查摸底,征求住户意见,登记住户情况,统计住房面积,为编制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和资金测算方案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与规划部门衔接,确定用地红线和规划建设范围,落实规划设计条件。

改造的推进速度。

2、用地规划问题。前期,区政府对棚户区项目进行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并征求过区国土和规划部门的意见,经过慎重考虑后才上报。但是,市规划局在划定棚户区项目范围时,没有征询区政府和市住保办意见,就单方面确定了项目的规划用地。如果是符合棚户区条件的还好实施,但如果与棚户区改造相距甚远,就不便于区政府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如东方里棚户区,我区政府上报的用地面积只有18亩,但经规划部门调整后,扩大至29.2亩,增加部分是集体土地,且房屋多为3至4层,住房面积严重超标,不符合棚户区政策。建议最好还是维持原棚户区上报面积为宜。

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篇四

南 湖

浙江嘉兴一南湖,圣水红舟在上游。中共首届党代会,为拯华夏绘宏图。

井 岗 山

春雷霹雳震天响,朱毛会师在井岗。星星之火燃华夏,蒋家王朝被烧塌。

棚户改造绘新图(二首)

(一)

老屋旧院已拆除,政府惠民百愿足。栋栋高楼平地起,红砖蓝瓦绘新图。

(二)

灼灼热浪地生烟,建筑工人汗透衫。烈日炎炎不叫苦,居民期盼早回迁。

对弈诗二首

楚河汉界兵家争,将帅筹谋各用功。炮打隔山迎顶地,车平逸马卧槽中。孙庞斗智思竭勇,相士维权苦尽忠。尺寸方城决胜负,失足一步满盘倾。

对弈诗之二

安祥楼里百家居,柳陌黄花胜景区。耋耄老人插鬓坐,闲亭对弈笑拈须。

五月端阳诗二首

踏 青

五月端阳去踏青,登山越岭赏花浓。林中百鸟争鸣唱,草绿花红流水声。

荡 舟

和风细浪荡轻舟,属酒邀朋一日游。三闾应吟盛世句,繁荣百业乐悠悠。

回 乡

未当校长半楼书,调到粮食病退休。二中打工整六载,携妻归里度春秋。

晚 年

人生不觉已白头,只顾为民岁月流。都道夕阳无限好,景好毕竟不常留。

黑龙江省肇州县第二中学 王占忠

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篇五

这次会议是按照孙伟常务副省长的要求召开的,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快推进棚改工作;二是调度情况,督促工作,确保完成今年棚改任务;三是摸清底数,落实项目,制定明年棚改计划。

一是领导认识到位,勇于担当。菏泽市委、市政府把棚改作为全市工作的头号工程来抓,孙爱军书记、解维俊市长亲自部署,年初省厅领导班子到菏泽集体调研,孙书记主动提出增加棚改任务量;解市长前几天亲自到省厅对接棚改计划;传谨市长靠上抓、靠前指挥;人大政协领导积极参与棚改征收拆迁、督促检查工作,举全市之力推进棚改,今年计划改造6.2万户,到4月20日已开工2.86万套,开工率46%,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9%。二是工作机制到位,协同推进。菏泽市开发建设了棚改项目调度指挥平台,实行“日调度、周排名、季通报”制度,从网上实时看到各县区具体棚改项目进度。市建设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每名局长包一个县区,每个项目都有县级领导包靠;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全力以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手续办理,形成了推进棚改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群众工作到位,全民参与。菏泽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全方位为群众服务,依法拆迁,阳光征收,用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方法推进棚改,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拥护。今年以来全市已完成征收拆迁3.7万户,进展都非常顺利。四是计划落实到位,超前谋划。春节前菏泽各县区就开始谋划20xx年改造计划,目前已经落实到项目的就有12.4万户,已经提前启动拆迁和手续办理,其中2万套目前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全省其他地方也有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我就不一一说了,大家要相互学习借鉴。

刚才,普林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各地棚改进展情况,岚君同志对有关棚改工作作了说明,我都同意。下面,结合近期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机遇意识,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

国家高度重视棚改工作,今年3月份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棚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加大城镇棚改力度,20xx年前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都把棚改作为重点工作作了安排。去年10月和今年3月,国务院短时间两次召开了全国棚改工作电视会议,对推进棚改工作进行部署。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去年10月份,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省委十届十三次全委会提出,要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乡危房、城中村改造力度。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落实好棚改规划,继续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姜异康书记今年首次调研就到济南考察棚改工作,强调要把棚户区、旧城改造工作作为践行党的宗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和抓手。郭树清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拓展棚改范围,今年改造完成48万户,并在多个会议多次批示中强调,棚改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极大,一定要抓紧抓好。

国家和省这么重视棚户区改造,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群众对这项工作也很拥护,可以说棚改工作面临极为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一方面,国务院确定,对棚户区和与棚户区有关的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开行和农发行给予贷款支持。另一方面,国家和省继续加大奖补力度,棚改项目继续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今年又加大了专项建设基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最后,从近几年的棚改工作来看,群众对棚改工作很拥护、很欢迎,有了群众的支持,推进棚改就有了强大动力。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快推进棚改工作,对改善民生和拉动经济增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力度,提高标准,攻坚克难,把棚改作为住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利用好今明两年的大好机遇,多安排项目,多争取政策性贷款支持。要把上级的决策部署变成我们的实际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一)抓房屋征收拆迁。征收拆迁是棚户区改造的关键环节。解决征收拆迁的问题,一要克服畏难情绪。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同样都面临拆迁征收难题,有的市县就解决的好,有的市县受制拆迁迟迟开不了工,这里既有不重视的原因,也有畏难情绪较重,怕麻烦,有顾虑的原因。作为棚改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征收拆迁中必须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敢担当,勇担当,善担当,积极面对并切实解决好征收拆迁问题。二要坚持让利于民。棚改是一项惠民工程,各地要算大帐,从长远利益出发,不与民争利,让百姓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得到实惠,老百姓就会支持我们,才有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征收拆迁。三要注重方式方法。要深入群众,把工作做到现场,做到群众家中,取得群众对拆迁的理解和赞同。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推动拆迁。总之,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突破征地拆迁工作瓶颈,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如期开工。

(二)抓项目手续办理。手续办理是项目开工的前提。个别市县开工率低,原因之一就是手续办理慢。前段时间,厅里起草了建立完善棚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即将印发各市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大胆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能后置的就后置,能统一办的统一办,能集中办的集中办,对地震、环保、气象、节能、水土保持等逐步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对立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尽可能分段并联审批,缩短手续办理时间,全面加快棚改项目行政审批工作。

(三)抓棚改资金筹集。一是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资金。今年的财政资金马上就要到位,省里将按照各市改造量、财政困难情况和货币化安置情况下拨。国家今年还给我省安排了41亿元的预算内资金,120亿元的专项建设基金,用于解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不足和项目资本金不足问题,各地要结合项目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发挥好资金效益。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从各地的情况看,凡是使用贷款比较好的,工作推进就快。各地要积极主动与国开行、农发行沟通对接,按照贷款申报要件要求,尽快提供相关资料,尽快签订贷款合同,发挥好贷款资金的支撑作用。三是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从今年开始,新项目使用政策性贷款,只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这是今后推进棚改工作的新模式。各地要深入研究,熟练掌握政策程序,尽快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

(四)抓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是群众早搬迁、早受益的关键渠道,能够有效破解手续办理时间长、政策性贷款申请要件多等问题,在当前形势下也是消化库存商品房的有效举措。这项工作去年起步良好,今年要有较大进展,争取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各地要把货币化安置作为今后棚改安置的发展方向,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国务院确定,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要向货币化安置力度大、效果好的地方倾斜,我省的财政奖补资金也将重点支持。各地要抓紧出台优惠扶持政策,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多形式搭建定向交易服务平台,筹集存量商品住房,建立安置房源库,为棚改居民选购住房提供便利。商品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市、县(市、区),原则上应停止新建安置住房,用存量商品房安置棚改居民。

(五)抓棚改工程质量。张高丽副在棚改电视会上强调,住房质量极其重要,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棚改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成败,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我省棚户区改造质量总体不错,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各地对所有的棚改项目都要精准勘察,精心设计,精准施工,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培训,确保棚改项目质量过硬、安全可靠。

(六)抓明年计划制定。住建部已明确,各省5月底前将20xx年计划报到部里,省里也即将下发通知,要求各地5月10日前将明年计划上报。各地要本着尽力而为、能改则改的原则,建立棚改项目库,超前储备、滚动实施,做好20xx年棚改项目的筛选确定和前期准备工作,如期将明年棚改项目计划上报省厅。棚户区存量较大而计划安排少的地方,要书面说明原因,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厅,省厅汇总后报省政府。

三、主动担当作为,依法依规推进,全力以赴抓好棚改工作落实

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各项棚改工作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不断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服务保障,真正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落实牵头责任。各市住建、房管部门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真正负起牵头责任,首先要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好,争取对棚改工作的最大支持;其次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推动棚改的工作合力;最后要加强对市县的督促检查,切实加快棚改工作进度,确保所有项目10月底前开工。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省委、省政府已经将棚改列入重要工作通报事项,列入省政府重要督查事项,定期对各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市棚改牵头部门要按照省里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对建设进度、资金管理、质量安全、分配运营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县(市、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完成改造任务。

三是,依法依规推进。孙伟常务副省长多次强调,积极高效地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开展,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征收拆迁、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合规、运作规范有序、信息透明操作。对近期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违法违纪问题绝不姑息。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规范项目运作,确保上报项目符合棚改标准要求;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棚改专项资金和政策性贷款资金规范使用。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加快实施棚改的重要意义,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宣传好的典型和做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尊重群众意愿,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住建部门既是重要经济管理部门,也是重要民生部门,工作的担子很重,任务也越来越重。各地住建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运用好手中的权力。各地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把每个领域、每个单位、每个科室、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既要管事,也要管人,管思想、管作风;既要抓班子,也要抓机关和直属单位,带好干部队伍。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批示和省委座谈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进取的积极性,把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为完成“十三五”住房城乡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增添强大动力。

同志们,做好棚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信念,齐心协力,敢于担当,苦干实干,加快推进棚改工作进度,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民生改善、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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