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干部调整配备情况报告(汇总5篇)

时间:2023-09-25 15:04:35 作者:影墨 2023年干部调整配备情况报告(汇总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干部调整配备情况报告篇一

什么是超职数配备干部?为什么要整治呢?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自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淮北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摸清底数、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所有超职数配备干部均已消化,提前一年完成整改任务。

一、市委重视,压实整改责任

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组织部将超配干部整改工作纳入干部工作的重点之一,部长亲自调度,多次召开推进会,督促超配单位整改,对消化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限定期限,压实责任。

二、调研分析,实行台账管理

全面分析每一个超配干部的超配原因,区别超配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表》,建立《超配干部整改消化进度台账》,做到量体裁衣。抓住干部日常调整、领导班子换届、职务职级并行、干部能上能下、贯彻党组《条例》等契机,拓展消化渠道,加大消化力度,实现精准整改。两年来,通过提拔或平级交流消化100人、免职消化18人、转任非领导职位消化21人、到龄退休消化16人、违纪免职消化2人、重新核定职数消化84人、其他方式消化4人。

三、严格把关,跟踪督促指导

实行周调度、月统计、季报告制度,每周通过电话方式了解各单位整改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在整改消化进度表上签字,每月通过报表了解超配单位完成进度,每季度各单位汇报一次后期消化初步安排。严格执行预审制度,对超配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从严预审,制定预审工作的请示、研究、审批等程序资料模板,规范预审程序。对提拔干部不配套消化超配干部的、超配单位新提拔干部的、以及形成新的超配干部的选任方案一律不予审批。

四、建章立制,强化长效机制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严禁违规新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强调三个明确:明确纪律要求、明确主体责任、明确问责方式,确保三超两乱 问题不重现,不反弹。

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职数管理比较混乱、底数不清等问题,全面摸清底数、明晰底账。一季度,各地各单位采取本级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核查所辖地方和单位实际配备干部情况,并登记造册。二季度,中组部会同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专门核查组,采取对账审核(主要是核对四本账,即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名册、机构编制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数核定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工资审核清单、财政部门的工资发放清单)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自查情况逐一复查。据此,全面掌握了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市(地、州、盟),122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超配,或者以情况特殊为由打擦边球等问题,注重制度约束,严格控制增量。一是严明纪律。各地各单位坚决贯彻《通知》中关于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的要求,对各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一律叫停,从源头上防止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二是严格审核。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在整改消化期内,有超配问题的市、县选拔任用干部时,要在动议后将工作方案报送上一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预审,凡是没有职数的一律不得提拔调整干部;已经超配的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行特殊情况配备干部事前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因军转安置、机构改革、换届等特殊情况确需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要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把关。三是严厉查处。将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情况列为巡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县党委书记离任检查、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和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针对有的地方新人不理旧账拉长战线搞拖延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步消化存量,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一是突出重点。要求各地各单位重点解决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超配问题。市县两级实行整改时限阶梯制度:即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在2年内(2017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超配的非领导职数和科级领导职数,由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实际确定整改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2017年9月底前)。二是实行整改消化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消化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整改消化工作不力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未按计划完成整改消化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下一步,按照中央要求,中组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巩固和扩大整

治工作成果,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三超两乱现象得到彻底根治,由恶性循环变为良性循环,让按职数配备干部、按规矩办事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态。

干部调整配备情况报告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为严肃纪律,刹住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更换小汽车的不正之风,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了两个通知精神,对我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的小汽车进行了全面清理。

这次接到省纪委传真电报《关于报送党政机关配备使用超标准小汽车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要求购买超标准小汽车的单位,对本单位的超标准车辆进行了重新自查、上报,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逐台进行了核对,确保了这次上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对超标准的小汽车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领导重视

我们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第二次清理小汽车工作,责成市纪委的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并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清理的时间和范围,主要是对1999年6月15日之后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情况进行清理,同时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好上级规定,把清理工作抓准、抓实、抓好。为了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市纪委将清理小汽车工作列入到全市反腐败抓源头防范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同时从市纪委党风一室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抽调了四名工作员,成立了清理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办公室,市财政局为主要责任部门,与市纪委党风一室共同负责全部清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指导工作力度大,清理办公室的同志增强信心,认真负责,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克服上报情况不准,有关单位资料不全等困难,使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工作到位

为了把清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立足自查自纠,注意上下结合,重点摸清底数,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工作。第一阶段是进行发动,自查自报。一是2000年11月20日以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三家名义转发了辽委办发[1999]22号和辽纪发[2000]12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立即组织自检自查。二是召开了全市的动员大会,市直各部门和各县117个单位参加会议,提高了各单位对清理小汽车工作的认识。三是限时要求各部门在2000年11月28日前将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和《鞍山市自查自纠超标准小汽车情况表》上报清理办公室。一共有120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第二阶段是组织调查,摸清底数。在各单位自清自查的同时,清理办公室的同志相继做了两项调查摸底工作。一是三次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查阅了1999年6月15日以后车辆初次发照登记表,并对有关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进行登记。二是两次到市控购办公室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查阅摘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拨单》和《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通过两个方面的摸底初步摸出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68台。第三阶段上下沟通,具体核实。根据我们调查摸底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逐台进行核实。首先我们对涉及到的单位,逐家认真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再进一步详细落实。2001年3月20日和4月9日以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名义向114个单位下发了重新自查自纠通知,明确规定不论是哪个单位,都要实事求是的进行登记上报,如果继续有隐瞒不报的情况,一经查出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在新上报的自查报告中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一把手”一定要过目签字承担责任。其次为了使工作更深、更细、更准,我们对摸底摸出的超标车辆和自查出的超标车辆,要求车属单位提供“三证”复印件进行核实确认,即《辽宁省专控汽车准购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发单位》或《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

三、效果明显

我市的清理小汽车工作遵循了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敢于叫真的原则,使清理工作达到了底数清,情况实,收效大的要求。目前,从清理出的70台小汽车的基本情况看,主要都属于特殊公务用车配备,其中,68台“三证”具全,都有省政府的专控汽车准购证。在这68台车中排气量在3.0以下,价格在35万元以上的有15台,这15台车中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3台;顶债的1台;中直单位1台;旅行车2台,在这次清查范围内的8台。另外还有2台属单位私购,没有有关手续。其中,市公安局城管分局、立山区检察院各一台。现一台车已于2001年5月卖出;另一台封存待卖。

干部调整配备情况报告篇三

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组织部将超配干部整改工作纳入干部工作的重点之一,部长亲自调度,多次召开推进会,督促超配单位整改,对消化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限定期限,压实责任。

二、调研分析,实行台账管理

全面分析每一个超配干部的超配原因,区别超配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表》,建立《超配干部整改消化进度台账》,做到量体裁衣。抓住干部日常调整、领导班子换届、职务职级并行、干部能上能下、贯彻党组《条例》等契机,拓展消化渠道,加大消化力度,实现精准整改。两年来,通过提拔或平级交流消化100人、免职消化18人、转任非领导职位消化21人、到龄退休消化16人、违纪免职消化2人、重新核定职数消化84人、其他方式消化4人。

三、严格把关,跟踪督促指导

实行周调度、月统计、季报告制度,每周通过电话方式了解各单位整改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在整改消化进度表上签字,每月通过报表了解超配单位完成进度,每季度各单位汇报一次后期消化初步安排。严格执行预审制度,对超配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从严预审,制定预审工作的请示、研究、审批等程序资料模板,规范预审程序。对提拔干部不配套消化超配干部的、超配单位新提拔干部的、以及形成新的超配干部的选任方案一律不予审批。

四、建章立制,强化长效机制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严禁违规新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强调三个明确:明确纪律要求、明确主体责任、明确问责方式,确保三超两乱 问题不重现,不反弹。

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职数管理比较混乱、底数不清等问题,全面摸清底数、明晰底账。一季度,各地各单位采取本级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核查所辖地方和单位实际配备干部情况,并登记造册。二季度,中组部会同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专门核查组,采取对账审核(主要是核对四本账,即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名册、机构编制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数核定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工资审核清单、财政部门的工资发放清单)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自查情况逐一复查。据此,全面掌握了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市(地、州、盟),122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及时纠正。

针对有的地方新人不理旧账拉长战线搞拖延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步消化存量,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一是突出重点。要求各地各单位重点解决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超配问题。市县两级实行整改时限阶梯制度:即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在2年内(2017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超配的非领导职数和科级领导职数,由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实际确定整改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2017年9月底前)。二是实行整改消化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消化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整改消化工作不力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未按计划完成整改消化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下一步,按照中央要求,中组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巩固和扩大整-

治工作成果,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三超两乱现象得到彻底根治,由恶性循环变为良性循环,让按职数配备干部、按规矩办事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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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调整配备情况报告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为严肃纪律,刹住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更换小汽车的不正之风,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了两个通知精神,对我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的小汽车进行了全面清理。

我市的清理小汽车工作遵循了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敢于叫真的原则,使清理工作达到了底数清,情况实,收效大的要求。目前,从清理出的70台小汽车的基本情况看,主要都属于特殊公务用车配备,其中,68台“三证”具全,都有省政府的专控汽车准购证。在这68台车中排气量在3.0以下,价格在35万元以上的有15台,这15台车中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3台;顶债的1台;中直单位1台;旅行车2台,在这次清查范围内的8台。另外还有2台属单位私购,没有有关手续。其中,市公安局城管分局、立山区检察院各一台。现一台车已于20xx年5月卖出;另一台封存待卖。

干部调整配备情况报告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为严肃纪律,刹住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更换小汽车的不正之风,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了两个通知精神,对我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的小汽车进行了全面清理。

这次接到省纪委传真电报《关于报送党政机关配备使用超标准小汽车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要求购买超标准小汽车的单位,对本单位的超标准车辆进行了重新自查、上报,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逐台进行了核对,确保了这次上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对超标准的小汽车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领导重视

我们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第二次清理小汽车工作,责成市纪委的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并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清理的时间和范围,主要是对1999年6月15日之后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情况进行清理,同时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好上级规定,把清理工作抓准、抓实、抓好。为了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市纪委将清理小汽车工作列入到全市反腐败抓源头防范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同时从市纪委党风一室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抽调了四名工作员,成立了清理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办公室,市财政局为主要责任部门,与市纪委党风一室共同负责全部清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指导工作力度大,清理办公室的同志增强信心,认真负责,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克服上报情况不准,有关单位资料不全等困难,使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工作到位

为了把清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立足自查自纠,注意上下结合,重点摸清底数,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工作。第一阶段是进行发动,自查自报。一是xx年11月20日以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三家名义转发了辽委办发[1999]22号和辽纪发[xx]12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立即组织自检自查。二是召开了全市的动员大会,市直各部门和各县117个单位参加会议,提高了各单位对清理小汽车工作的认识。三是限时要求各部门在xx年11月28日前将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和《鞍山市自查自纠超标准小汽车情况表》上报清理办公室。一共有120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第二阶段是组织调查,摸清底数。在各单位自清自查的同时,清理办公室的同志相继做了两项调查摸底工作。一是三次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查阅了1999年6月15日以后车辆初次发照登记表,并对有关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进行登记。二是两次到市控购办公室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查阅摘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拨单》和《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通过两个方面的摸底初步摸出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68台。第三阶段上下沟通,具体核实。根据我们调查摸底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逐台进行核实。首先我们对涉及到的单位,逐家认真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再进一步详细落实。xx年3月20日和4月9日以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名义向114个单位下发了重新自查自纠通知,明确规定不论是哪个单位,都要实事求是的进行登记上报,如果继续有隐瞒不报的情况,一经查出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在新上报的自查报告中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一把手”一定要过目签字承担责任。其次为了使工作更深、更细、更准,我们对摸底摸出的超标车辆和自查出的超标车辆,要求车属单位提供“三证”复印件进行核实确认,即《辽宁省专控汽车准购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发单位》或《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

三、效果明显

我市的清理小汽车工作遵循了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敢于叫真的原则,使清理工作达到了底数清,情况实,收效大的要求。目前,从清理出的70台小汽车的基本情况看,主要都属于特殊公务用车配备,其中,68台“三证”具全,都有省政府的专控汽车准购证。在这68台车中排气量在3.0以下,价格在35万元以上的有15台,这15台车中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3台;顶债的1台;中直单位1台;旅行车2台,在这次清查范围内的8台。另外还有2台属单位私购,没有有关手续。其中,市公安局城管分局、立山区检察院各一台。现一台车已于xx年5月卖出;另一台封存待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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