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政府工作报告

时间:2023-09-01 07:10:05 作者:曹czj

渭南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关注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这一举措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生活的关切和责任。鲜活的水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石,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则直接关系到供水系统的稳定性和公众的安全。在如今不确定的环境中,这一举措将为渭南市的居民提供坚实的保障,保证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发展。政府倾力以致,将通过有效的执行计划,加强监督和协调能力,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供水安全及时有序,在各种突发情况下稳定供水,让居民安心居住、放心用水。

渭南市政府工作报告篇一

录取工作小组实行现场办公,各成员兼任各职能组长,深入一线直接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重大问题(如录取中出现的偶发性原则性问题)的裁定,一律提交集体会议审议批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裁定职能范围之外的事情。

2、加强资格审查

在建档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复审、终审的基础上,要继续对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具体工作在学生报到后由院校全面审核,层层把关,杜绝错假。

3、提高服务质量

遵照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录取工作要从严管理、高效务实工作,为招生院校完成招生计划的任务做好服务工作。既要严把政策关、计划关,又要完善工作流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确保中职(高职)扩招任务顺利完成。

渭南市政府工作报告篇二

1、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

2、申请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首先应该提供以上四份材料,根据不同提取情况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提取流程

(4)公积金管理科操作此项业务,将支取的公积金金额由网上银行划转到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卡、折(工、农、中、建、邮储银行)。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房、租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所发生的住房支出;

2、对于租房提取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中心规定,每3个月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职工首次提取满12个月后,再次提取时应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全额提取:

退休、辞职、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考研等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日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

二十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二十三、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自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止。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二十四、职工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职工按本办法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缴个人所得税。

(一)职工调动工作单位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的;

(三)单位撤销、破产、解散后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四)单位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二十六、办理转移的,原单位应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七、职工工作调离本市区域的,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向本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出具新账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移的申请。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市公积金中心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二十八、职工在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到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待该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后,继续缴存。

二十九、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设立无主管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和集中缴存账户,办理因各种原因与原单位终止工资关系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的账户封存手续。

三十、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用手续。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非本市户籍的合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合同关系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八)经有关部门批准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职工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脑中风后遗症、精神分-裂症等)或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十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所需资金,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可提取拥有该住房所有权的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审查核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提取手续。

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十四、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不足时,一年内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渭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三十五、市公积金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得将住房公积金用于项目贷款。

三十六、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市公积金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按照规定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市公积金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三十七、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市公积金中心依法接受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实施监督。

三十八、市公积金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报送市公积金管委会和市财政部门,由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

三十九、市公积金中心每年定期将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报送市公积金管委会和市财政部门,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十、市公积金中心和单位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封存;

(三)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十一、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制度、对账制度。单位、职工有权查询本单位、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

四十二、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职工、单位对市公积金中心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其他行政、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四十三、市公积金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四十四、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十五、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十六、单位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虚假证明而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进行处罚,并由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七、职工违反本办法规定,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及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追回被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款项本息,并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八、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十九、市公积金中心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五十一、本办法由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五十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提取范围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职工因判刑、辞职、解聘、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九)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及术后抗排斥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帕金森症、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疾病。

(十)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大灾难事故包括火灾和交通事故。

(十一)因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第三章 提取额度和时限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二)《房屋所有权证》填发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以上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实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可申请按各自所占购房款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第六条 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项规定,提取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每年实际还款本息额。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未完全清偿前,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时间为首次归还贷款之日起一年后。以后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

第七条 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八)项规定,每次提取金额为年度租赁费用超过本人和配偶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15%的部分,且家庭年度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九)、(十)项规定,可在重大疾病出院结账之日起一年内或重大灾难事故处理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最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或者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第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二)、(三)、(四)、(六)、(七)、(十一)项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四章 提取凭证

第十条 缴存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供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一条 缴存人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存人同时提取同户籍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二条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房未办产权证的,提供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已办产权证的,提供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二)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资金流向证明。

(三)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县(市、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市、区)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证明、规划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等。

(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县(市、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的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

第十四条 职工离、退休的,须提供本人的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准文件。

第十五条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和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第十六条 出境定居的,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第十七条 偿还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还贷账户最近一年的还款明细表;偿还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须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还贷账户最近一年的还款明细表。

第十八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其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还应当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调解文书。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其账户内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十九条 职工因判刑、辞职、解聘、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法证明。

第二十条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房屋所有权证》、收款收据或收款税务发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查房情况证明。

第二十一条 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本人和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医保部门提供的医疗费结算证明。

第二十二条 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以及缴存人和配偶、子女身份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因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相关清算组织文件。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四条 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第二十五条 职工凭缴存存折、单位盖章的《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凭提取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经管理中心核实后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理,不准予提取的应说明理由。

第六章 提取监督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不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八条 管理中心应按规定接受或实行监督:

(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监督、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二)年度终结,应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报告和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提取情况。

(三)切实督促单位为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第二十九条 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相关单位追回并追究责任: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不实或属伪证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追回被骗取的住房公积金,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负责追回,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缴存单位、管理中心不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造成工作失误的,由所在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原《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5〕184号)同时废止。

渭南市政府工作报告篇三

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中国政治方针和政策的精华,涉及政治,经济,生活各个层面。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淮南市政府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是淮南发展进程中极为困难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结构性矛盾和重大事件影响等复杂形势,全市人民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事不避难、勇于担当,积极化解风险,奋力克难攻坚,保持了经济运行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78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400亿元,财政收入125.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760亿元,进出口总额4.4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4.5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6170元、10400元,在深化改革、推动转型、改善民生的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年来,重点做了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综合施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优化存量、扩大增量,确保经济运行安全、风险可控。夯实实体经济基础。着眼于为企业松绑减负,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负14.2亿元。出台金融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奖励办法等文件,直接融资增长167.3%,8家企业分别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扎实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等改革,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4720家,净增“四上”企业265家。梳理解决284家民营企业涉及的土地、规划、产权等制约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夯实项目投资基础。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建立重点项目包保和调度机制。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65个、续建184个、竣工78个,累计完成投资409亿元。中安煤化一体化、中国移动(安徽)数据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朱集西矿等项目基本建成,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达1204万千瓦。夯实居民消费基础。积极培育网络、信息、文化、旅游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房地产新开工400万平方米、竣工150万平方米。旅游业实现总收入70亿元。江淮云产业基地获批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田家庵跻身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夯实产业转型基础。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度,致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培育接续替代产业,非煤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4.8个百分点。着力拓展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依法关闭退出小煤矿15对、非煤矿山企业4家,彻底告别了小煤矿百年开采史,全面迎来了现代化大矿井时代。

(二)强化改革创新,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从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入手,转职能、补短板,抓开放、促创新。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完成市政府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并予以公布。对17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保留市级行政许可55项。县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资金、资产和土地“三项清理”工作扎实开展。凤台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粮食银行”模式得以推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省级创新型城市试点全面启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5亿元。授权发明专利236件。制定修订行业、地方标准10项。“两化融合”指数提高4个百分点。中科院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等平台加快建设,全国防爆电气知名品牌示范区获批筹建,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评审。对外开放水平逐步提升。积极融入长三角、中原经济区,加快合肥经济圈一体化进程,与塞尔维亚武贝市建立友好城市。园区承载功能不断提高,安徽(淮南)新型煤化工基地、国家级淮南经开区、淮南高新区加快建设。强化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全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亿美元,引进内资600亿元。支持本土企业立足淮南,开展对外合作。合肥海关驻淮南办事处获批成立,为本地企业外向发展提供通关便利。

(三)强化城市功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增建成区面积2.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66.9%。城乡规划加快编制。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各类规划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更加科学合理,规划的前瞻性、约束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增强。山南新区建设稳步推进。按照“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基本建成”的发展要求,重新启动一批战略合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核心区路网、公交等设施加快完善,3所学校、2所幼儿园建成投用,安理大新校区、职教园区等群众关注的项目全力推进。安居工程建设保障力度加大。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开工59185套、基本建成13395套。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3.1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扎实推进采煤塌陷区异地搬迁工程,竣工安置项目4个。加强安置区建设协调调度,着力解决征迁户安居问题。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完善。西部城区5条道路改造完成,3座淮河大桥加快建设,新改建各类地下管网180公里,龙王沟城市排涝工程全面竣工。交通网络加快构建,济祁高速公路淮南段、九龙大道等项目开工建设。“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违法建设、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四)强化“三农”基础,农村面貌不断改善。积极整合各类支农政策和资金,“三农”支出34.2亿元,增长5.2%。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粮食总产139.4万吨,实现“十一连丰”。农业规模化经营力度加大,新增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园1家,新增流转、托管土地19.3万亩。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新增专业合作社492家、家庭农场211家。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村面貌有效改善。建成美好乡村中心村48个,3个镇跻身全国重点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建设5496户,实施20xx户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完成农村危桥改造18座、农村清洁工程11个,改造省道、县乡道路86.4公里。解决10.7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全年脱贫9200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重点平原洼地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和小型水利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实施。建立耕地保护动态巡查机制,土地违法整改深入推进。整治土地24.7万亩,连续20xx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推进淮河沿线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五)强化公共服务,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优先保障民生资金支出,全面完成33项民生工程。全年民生支出11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0.8%。就业形势总体向好。城镇新增就业4.7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3万人,大学生、退役军人和失地农民等群体实现稳定就业。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均提高10%以上,医疗救助报销标准增长9%。建立城镇医保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参合率达101.2%。文化强市扎实推进。市文化艺术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5家企业进入全省民营文化企业百强,1家企业成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淮南子传奇》第二季喜获第27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3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和市体育学校基本建成,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0.3%。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圆满完成第十三届全省运动会等参赛任务。卫生和计生职能加快整合,人口自然增长率7.22‰。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地震、气象、档案、民族、宗教和地方志工作不断加强,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的成效。

(六)强化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逐步改善环境质量。重点治理工程扎实推进。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0.5亿元。实施节能和综合利用项目50个,西部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并网发电,淮化工业废水末端治理等重点工程基本建成,提前完成“”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减排工程建设任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左右,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全省第一。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拆除小型燃煤锅炉377台,治理大型工业燃煤锅炉15台,依法关停超标排污企业及作坊50家。pm10平均浓度较上年下降7%,在全省位次提升2位。大气环境二级以上天数比上年增加14天。有效开展生态修复。坚持不懈对采煤塌陷区进行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启动关闭退出小煤矿、采石场覆土复绿工作。完成成片造林近10万亩,新建森林长廊80.1公里,省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省级生态县和生态乡镇创建取得积极成效。

(七)强化治理创新,平安建设不断深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信息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得到加强。平安淮南建设稳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加快完善。全面开展大巡防工作,成功破获一批大要案,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强化应急平台和队伍建设,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全面建成,群防群治工作得到加强。稳妥处置重大安全事件。教训深刻的“8·19”民营小煤矿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淮南矿业集团坚持现场指挥、科学救援、确保稳定,凝心聚力奋战52天,依法完成善后安抚、闭矿处置等工作。严防淮矿物流经营风险蔓延,保持区域性金融稳定。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村民自治能力不断加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回访和定点帮扶机制,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解决。建成网上信访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访业务网上流转,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预防在发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举行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

(八)践行“三严三实”,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从自身做起,着力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职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聚焦“四风”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逐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依法行政不断加强。通过宪法日的宣传和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按时办结130件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37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3件,制定政府规章2件,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依法行政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制度,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更加规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网络问政,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全市“三公”经费压缩23.8%。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计调查单位637家,促进增收节支4.6亿元。强化行政监察,给予政纪处分112人,塑造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我们多措并举、防微杜渐,化解了各种潜在风险;面对各种事件的接踵而至,我们沉着应对、主动作为,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这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协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驻淮部队、武警官兵和政法干警,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关心支持淮南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向在淮创业的投资者、建设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煤炭价格低位徘徊,非煤产业发展不足,县区、园区、民营经济基础薄弱,转型发展任重道远。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征迁、安置和城市管理任务较重。三是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制约突出,项目落地困难,投资环境不优。四是少数干部进取意识不强,法治意识淡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现象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希望和重托。

二、20xx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当前,世界经济仍处在深度调整期,国内经济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新常态面临新挑战,也蕴含新机遇。我们必须坚定战略定力,提振发展信心,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开创新局面。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重创新、抓招商、防风险、惠民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在立足实际、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提出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财政收入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8%,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以上,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为实现以上目标,关键要把握以下四点。

一要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总体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要体现经济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更要促进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宜居、政治稳定相协调,推动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紧扣民生幸福主旨,守住环保和就业两个底线,彰显公平正义,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公共服务最优化。

二要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这个核心动力。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必须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必须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指向,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在全市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三要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市这个基本准则。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着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依法行政机制。

四要牢牢把握全面转型这个鲜明主题。唯有转型,方能行稳致远。要做精做优煤电化产业链、做大做强非煤产业群,为支柱产业挖潜增效、为主导产业嫁接延伸、为高成长性产业培土施肥。要加快产城融合化、城乡一体化、合淮同城化,实现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廉洁发展。

实现以上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把深化改革作为活力源泉,着力增强发展动力

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平衡点,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通过改革释放体制机制活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精简、下放、监管等工作。开展行政审批代办服务,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完善政府权力公开运行、动态监管机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预决算公开机制。改制市级投融资平台。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推进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综合执法机制。统筹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公务用车制度、社区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释放体制机制活力。

通过改革释放市场要素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三证合一”、“先照后证”、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管理改革。坚持放开竞争性领域,积极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体制和决算审计改革。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助保金”制度,建立完善市县(区)政策性担保体系。巩固并推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建立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坚持土地统一收储、统一出让、统一考核,确保土地等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通过改革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在淮省属企业改革,促进股权多元化、运营专业化。推进市属企业改革,加快企业上市、兼并、重组步伐。继续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供销社、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做好经营性资产清查,巩固资金、资产和土地清理成果,规范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行为。加强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

(二)把稳定增长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提升发展质量

坚持定向施策、精准发力,积极挖掘和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有速度、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

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的牵动作用,完善项目储备库,健全项目投资联合审查、协调调度、政策支撑、要素保障机制。在主导产业、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谋划一批、推进一批、竣工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全年完成投资830亿元。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提质提效。发挥中原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等战略平台优势,申请纳入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市,争取更多项目和政策支持。

促进城乡消费。坚持把发展服务业与促进消费结合起来,完善产业体系,推进业态创新,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适应消费新形势,促进城市商圈升级发展,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培育大众消费新的增长点,拓展信息、家政、文化、旅游、健身等消费。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谋划快递产业园、专业物流中心等建设,促进电商、网购、快递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金融保险、商务咨询、技术服务等产业。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全年开工200万平方米,竣工120万平方米。

做强县域经济。健全支持县区发展的相关政策,理顺市县区财权事权关系,赋予县区更多自主权。引导县区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不断提升产业集中度和首位度。支持淮河以北地区做精做优煤电化产业链,提升煤电化产业联营和配套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区,提升煤电化一体、城矿乡一体发展水平。支持淮河以南地区做大做强非煤产业群,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提升产城一体、旅城一体和新型城镇化水平。完善县区发展科学评价体系,提升工业经济、园区发展、城乡建设等考核权重,激发县区发展动力和活力,形成淮河两岸整体联动、互补发展新格局。

夯实园区载体。逐步完善园区体制机制,扩大园区发展自主权,增强园区造血功能。制定支持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园区发展定位和规划布局,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坚持产业集中、企业集群、土地集约、要素集聚,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发展要素向园区倾斜。大力提升园区服务配套能力,营造引进企业、留住人才的创新创业环境。坚持市经开区产城一体发展,打造百亿产业园区。加快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烯烃装置基本建成,确保动力中心、净水厂、变电所和码头投入运行。完善市高新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力争引进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类企业30家。统筹园区招商、发展和为企服务,坚持不懈做大园区经济,持之以恒提升园区在全市经济中的份额。

(三)把调整结构作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发展转型

坚持立足煤、延伸煤、不唯煤、超越煤“四煤”发展思路,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力争非煤产业比重稳步提升,现代服务业实现量增质优。

大力扶持产业发展。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扶持发展政策体系,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打造面向未来的产业支撑。巩固提升煤炭、电力两大支柱产业,加快两淮能源基地规划编制,推进杨村矿建设,开工建设1000千伏特高压北环线,实现平电三期并网发电,做好潘集电厂、低热值煤电厂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发展新型煤化工、汽车及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主导产业,加快中安煤化一体化、凤台煤制天然气、江淮云产业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陕汽配套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培育文化旅游、现代医药、光电新能源、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四大高成长性产业,着力推进旅游景区、生物医药科技园、光电产业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等建设。

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拓宽研发经费投入渠道,鼓励企业建立联合发展机制,促进创新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多领域合作。围绕新技术、新机制,加快市高新区科技研发中心、科技研发孵化平台、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等建设。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拥有量及转化率。新建院士工作站3个。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完成技改投资200亿元。加快全国智慧城市试点、省级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力争第九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建立健全项目落地约束和保障机制,坚持“一个投资项目、一个牵头领导、一个工作小组”专班推进,营造全域招商、全员招商、全面招商的良好氛围。紧盯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重点区域,强化精准招商。制定重点产业招商规划,注重产业链招商。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外经贸转型升级。着力培育外贸经营主体,进出口总额实现稳定增长。加快申报淮南商检正式机构、公共型保税仓库,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比重。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等措施,着力培育更多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完善支持“四上”企业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净增民营企业3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家。培育10家高成长性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建设智慧企业120家,新增“双软”认定企业5家。发挥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营造支持创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四)把“三农”发展作为坚实基础,着力夯实发展根基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专业化的职业,让农村成为美丽的家园。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力争粮食总产稳定在120万吨以上。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扩大粮食收储能力。深入实施“菜篮子”工程,提高农产品保障水平。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个。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开工建设西淝河等沿淮洼地应急工程,积极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成世行贷款洼地治理项目,提高防洪排涝和抗旱保收水平。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出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坚持用工业的理念抓农业,大力提高农业现代化装备水平,力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稳定增长。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43个土地托管服务点建设。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家庭农场50家。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集镇建设规划改造,启动美丽小镇建设试点,建成一批美好乡村中心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国省干线48公里、县乡道路40公里,健全城乡一体化养护机制。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扶贫开发和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项目,力争全年脱贫7000人。

(五)把宜居宜业作为功能特质,着力推进城市建设

坚持发展淮南、呼应省会、强化自身、承接辐射,促进山水林城融为一体、宜居宜业相得益彰,打造合肥经济圈副中心城市。

彰显城市特色。发挥“三山鼎立、三水环绕”的自然优势,编制城市风貌特色等专项规划,启动八公山、焦岗湖旅游开发规划编制,完成淮河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淮河港总体规划。加快合淮一体化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凤台县和毛集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完善开发区控规及各类专项规划。加快“多规合一”试点,编制“十三五”规划,推进“规划一张图”建设。

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山南由新区向新城转变,以政务区、高新区、高铁南站、职教园区为重点,完成职教中心和工业学校整合搬迁,推进实验中学新校区、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引大别山优质水源工程等项目建设。新改建各类管网125公里。推进亚行贷款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内畅外联、便捷安全”的要求,启动商杭高铁淮南段建设、合淮路淮南段改造,加快济祁高速公路淮南段、九龙大道等建设,推进跨淮河大桥建设,完成城市部分道路、铁路下穿等工程。

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安置区建设,实施西部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实施城市绿道示范段工程,建成30公里城市绿道,新增和改造绿地430万平方米。制定公共交通扶持政策,推动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推进环卫体制改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道路抛洒等顽症治理。创新城市管理考核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六)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主旨,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民生为上,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困难群体,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完善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和建后管养机制。突出为民办实事。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房屋10234套、公租房1449套。开工建设采煤塌陷区安置房4200套,搬迁1.2万人。完成2500户农房建设、15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10.8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扎实做好关闭退出小煤矿职工就业培训等工作。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入园率达87.6%。争创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义务教育标准化率达97.3%。实施卫生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强化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加快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优先发展,巩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外事侨务、妇女儿童、残疾人、档案、地方志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支持地震、气象、防灾减灾事业发展,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大学生就业就学人才培养模式,统筹做好失地农民等群体就业。培训各类人员4.9万人。强化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抓好各类社会保险扩面提标,推动老农保和城乡居保有效衔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分别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控制在3%左右。

(七)把历史文化作为城市灵魂,着力提升城市内涵

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持续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增强文化创造力和竞争力。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进的强大正能量。宣传淮南好人好事,讲好淮南故事。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扎实做好文明单位系列创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信文化,打造诚信社会,让失信者难以立足、让守信者一路绿灯。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市文化艺术中心、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推动“大地欢歌”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营造文艺创作的良好环境。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质量。

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保护文化、挖掘文化、创造文化相结合,推进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打造具有地方特色、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0%。建立文化旅游发展协调机制,推动文化旅游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游、历史文化游、山水特色游、生活体验游。加快景区扩容升级,打造八公山和焦岗湖两大核心旅游区,启动景区5a级创建。全年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0%以上。

(八)把创新治理作为重要抓手,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环境、投资环境、生态环境同步优化。

建设平安淮南。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创新网上信访、逐级走访、诉访分离机制。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推进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应急处置快速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工作,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优化投资环境。建立问政质询机制,对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作风转变缓慢的单位,加强问政监督。建立效能问责机制,坚决整治政令不畅、效率低下、贻误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建立综合整治机制,扎实开展投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强买强卖、强包强揽等影响投资环境的行为。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实现服务无距离、零障碍。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升生态文明。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创建更多的森林县区、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沟河湖塘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启动姚家湾湿地水质改善项目,建成3个污水处理工程。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企业料场、裸露煤场等扬尘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完成脱硫脱硝、燃煤锅炉整治、“黄标车”淘汰任务,力争可吸入颗粒物下降10%以上。实施重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50个以上。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矿区生态修复,为淮南创造更多的绿色财富,让群众享受更多的生态福利。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各位代表,建设法治政府,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营造维权用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治环境。全面贯彻依法治市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争创省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进法治县区等创建。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基础性工作,完成“六五”普法验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布局,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扎实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优化政治生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不得发布施行。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评估、反馈闭环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恪守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准则。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干部教育、培养、管理,强化公务员队伍素质,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争做法治型干部。扩大行政立法公众参与范围,制定政府规章2件。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重点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资源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权力运行、权力监督、权力制约的体制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等领域审计。强化行政监察,保障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生产安全和干部安全。持续聚焦“四风”问题,全面整治“吃空饷”行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勤政廉政相统一,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努力取得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各位代表,新常态需要新作为,新作为开创新局面。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淮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依靠全市人民,共同创造淮南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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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政府工作报告篇四

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渭南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

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普通中专,实行注册入学,考生须具有渭南市户籍或渭南市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5周岁;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渭南市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二)五年制高职

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分段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达到我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渭南市户籍,并达到招生录取当年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往届生由各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渭南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志愿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渭南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考生须提供本人当年中考成绩交由市(区)招办审核。

渭南市政府工作报告篇五

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实行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组织录取和公示结果。

九年级登录网址:http://:8080

八年级登录网址:http://:8090

成绩公布方式:查询成绩;二是通过关注“渭南教育”微信平台查询成绩;三是考生可在县市区招生办和所在初中学校现场查询成绩。

(一)成绩公布后,全市统一公布分类录取最低控制线,由考生依据个人意愿,自行填报录取志愿。

一公布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后的录取结果作为学籍注册和建档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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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政府工作报告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有效盘活和利用废旧物资,努力降低成本、实现节支增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凤凰山矿和沁秀公司《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废旧物资包括以下几类:

1、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材料。

2、长期未使用经修复后仍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及配件。

3、公司对外回收的废旧pe管材。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领导组

组 长:分管物资供应副总经理

副组长:财务总监

成 员:物资供应分公司、计划财务部、安监环保部、生产调度部、技术中心及相关单位正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分公司

主 任:物资供应分公司经理

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废旧物资的管理办法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2、负责协调各单位在处置废旧物资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3、负责各单位废旧物资日常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 相关单位职责:

1、物资供应分公司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日常管理,包括回收、处置、建账等工作。

2、计划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的核对及处置后的账务处理。

3、安监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废旧物资进出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

4、生产调度部、技术中心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和评估。

5、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废旧物资的收集管理工作并建立台账。

第三章 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置程序

第六条 废旧物资的回收程序

1、各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首先要申报物资供应分公司,并附带说明物资种类、规格及数量。

2、物资供应分公司接到申报后,及时到现场落实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

3、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物资供应分公司协调相关部室进行鉴定。

4、经鉴定有修复利用价值的物资,由生产调度部通知相关单位,到物资供应分公司办理手续。

5、物资供应分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废旧物资出售程序

1、需出售的废旧物资,在出售过程中,选择三家购买方,经谈价后,与价高买方签订协议,经财务总监、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售。

2、出售过程中,买方先交押金(押金要高于出售废旧物资价格),处理后退还。

第八条 废旧pe管材回收,由物资供应分公司牵头,计划财务部、安监环保部配合,进行市场调研后,确定回收价格,报财务总监、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 各单位或个人私自对外出售的,发现后除缴纳全部所得外,报公司安监环保部进行分析,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物资供应分公司代公司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字[2017]1号文《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 废旧物资的范围

1、 生产过程中元法利用的边角料

2、 供货方无需回收的包装箱及外协外购原材料、零部件

3、 生产过程中已损坏不能使用的周转物资

4、 无法维修再使用的工具

二、报废自制件的回收

1、 各生产班组的边角料,应分别按类填定“报废申请单”,经生产主管批准后过磅送往仓库,仓管对交收的边角料需进行检查,发现有可利用的'物料混于废品中或混料的有权退回拒收,发现一次对责任部门的领导及当事人各罚款1佰元。

2、 各类生产过程中不能使用的包装箱、桶、袋等周转物资,直接送往废品区。

3、 无法维修再使用的工具,由维修部出报废单,再经总经理审批签字,交办公室送废品库。

4、 经协商供货方无需回收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应分别按类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核后送废品库。

三、废旧物资的入库、建帐

1、 废旧物资原则上应办理入库手续入废品库存,如因特殊情况物资元法入库,必须在办理入库手续后报总经理同意。

2、 仓库应对废旧物资按部门、种类建帐,并于每月将各种类报废情况统计报表报财务部。

四、废旧物资的利用和处理

1、 废旧物资的处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不能私自处理。

2、 各部门将废旧物资私自处理卖掉,一经发现,按没收变卖物资所得金额的3倍罚款。

3、 废品分类定价,出售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参与。

渭南市政府工作报告篇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淮南发展进程中极为困难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结构性矛盾和重大事件影响等复杂形势,全市人民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事不避难、勇于担当,积极化解风险,奋力克难攻坚,保持了经济运行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78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400亿元,财政收入125.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760亿元,进出口总额4.4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4.5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6170元、10400元,在深化改革、推动转型、改善民生的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年来,重点做了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综合施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优化存量、扩大增量,确保经济运行安全、风险可控。夯实实体经济基础。着眼于为企业松绑减负,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负14.2亿元。出台金融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奖励办法等文件,直接融资增长167.3%,8家企业分别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扎实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等改革,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4720家,净增“四上”企业265家。梳理解决284家民营企业涉及的土地、规划、产权等制约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夯实项目投资基础。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建立重点项目包保和调度机制。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65个、续建184个、竣工78个,累计完成投资409亿元。中安煤化一体化、中国移动(安徽)数据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朱集西矿等项目基本建成,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达1204万千瓦。夯实居民消费基础。积极培育网络、信息、文化、旅游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房地产新开工400万平方米、竣工150万平方米。旅游业实现总收入70亿元。江淮云产业基地获批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田家庵跻身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夯实产业转型基础。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度,致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培育接续替代产业,非煤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4.8个百分点。着力拓展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依法关闭退出小煤矿15对、非煤矿山企业4家,彻底告别了小煤矿百年开采史,全面迎来了现代化大矿井时代。

(二)强化改革创新,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从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入手,转职能、补短板,抓开放、促创新。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完成市政府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并予以公布。对17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保留市级行政许可55项。县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资金、资产和土地“三项清理”工作扎实开展。凤台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粮食银行”模式得以推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省级创新型城市试点全面启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5亿元。授权发明专利236件。制定修订行业、地方标准10项。“两化融合”指数提高4个百分点。中科院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等平台加快建设,全国防爆电气知名品牌示范区获批筹建,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评审。对外开放水平逐步提升。积极融入长三角、中原经济区,加快合肥经济圈一体化进程,与塞尔维亚武贝市建立友好城市。园区承载功能不断提高,安徽(淮南)新型煤化工基地、国家级淮南经开区、淮南高新区加快建设。强化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全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亿美元,引进内资600亿元。支持本土企业立足淮南,开展对外合作。合肥海关驻淮南办事处获批成立,为本地企业外向发展提供通关便利。

(三)强化城市功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增建成区面积2.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66.9%。城乡规划加快编制。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各类规划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更加科学合理,规划的前瞻性、约束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增强。山南新区建设稳步推进。按照“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基本建成”的发展要求,重新启动一批战略合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核心区路网、公交等设施加快完善,3所学校、2所幼儿园建成投用,安理大新校区、职教园区等群众关注的项目全力推进。安居工程建设保障力度加大。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开工59185套、基本建成13395套。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3.1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扎实推进采煤塌陷区异地搬迁工程,竣工安置项目4个。加强安置区建设协调调度,着力解决征迁户安居问题。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完善。西部城区5条道路改造完成,3座淮河大桥加快建设,新改建各类地下管网180公里,龙王沟城市排涝工程全面竣工。交通网络加快构建,济祁高速公路淮南段、九龙大道等项目开工建设。“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违法建设、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四)强化“三农”基础,农村面貌不断改善。积极整合各类支农政策和资金,“三农”支出34.2亿元,增长5.2%。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粮食总产139.4万吨,实现“十一连丰”。农业规模化经营力度加大,新增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园1家,新增流转、托管土地19.3万亩。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新增专业合作社492家、家庭农场211家。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村面貌有效改善。建成美好乡村中心村48个,3个镇跻身全国重点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建设5496户,实施20xx户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完成农村危桥改造18座、农村清洁工程11个,改造省道、县乡道路86.4公里。解决10.7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全年脱贫9200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重点平原洼地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和小型水利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实施。建立耕地保护动态巡查机制,土地违法整改深入推进。整治土地24.7万亩,连续20xx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推进淮河沿线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五)强化公共服务,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优先保障民生资金支出,全面完成33项民生工程。全年民生支出11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0.8%。就业形势总体向好。城镇新增就业4.7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3万人,大学生、退役军人和失地农民等群体实现稳定就业。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均提高10%以上,医疗救助报销标准增长9%。建立城镇医保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参合率达101.2%。文化强市扎实推进。市文化艺术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5家企业进入全省民营文化企业百强,1家企业成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淮南子传奇》第二季喜获第27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3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和市体育学校基本建成,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0.3%。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圆满完成第十三届全省运动会等参赛任务。卫生和计生职能加快整合,人口自然增长率7.22‰。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地震、气象、档案、民族、宗教和地方志工作不断加强,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的成效。

(六)强化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逐步改善环境质量。重点治理工程扎实推进。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0.5亿元。实施节能和综合利用项目50个,西部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并网发电,淮化工业废水末端治理等重点工程基本建成,提前完成“”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减排工程建设任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左右,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全省第一。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拆除小型燃煤锅炉377台,治理大型工业燃煤锅炉15台,依法关停超标排污企业及作坊50家。pm10平均浓度较上年下降7%,在全省位次提升2位。大气环境二级以上天数比上年增加14天。有效开展生态修复。坚持不懈对采煤塌陷区进行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启动关闭退出小煤矿、采石场覆土复绿工作。完成成片造林近10万亩,新建森林长廊80.1公里,省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省级生态县和生态乡镇创建取得积极成效。

(七)强化治理创新,平安建设不断深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信息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得到加强。平安淮南建设稳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加快完善。全面开展大巡防工作,成功破获一批大要案,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强化应急平台和队伍建设,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全面建成,群防群治工作得到加强。稳妥处置重大安全事件。教训深刻的“8·19”民营小煤矿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淮南矿业集团坚持现场指挥、科学救援、确保稳定,凝心聚力奋战52天,依法完成善后安抚、闭矿处置等工作。严防淮矿物流经营风险蔓延,保持区域性金融稳定。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村民自治能力不断加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回访和定点帮扶机制,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解决。建成网上信访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访业务网上流转,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预防在发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举行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

(八)践行“三严三实”,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从自身做起,着力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职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聚焦“四风”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逐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依法行政不断加强。通过宪法日的宣传和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按时办结130件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37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3件,制定政府规章2件,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依法行政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制度,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更加规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网络问政,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全市“三公”经费压缩23.8%。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计调查单位637家,促进增收节支4.6亿元。强化行政监察,给予政纪处分112人,塑造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我们多措并举、防微杜渐,化解了各种潜在风险;面对各种事件的接踵而至,我们沉着应对、主动作为,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这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协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驻淮部队、武警官兵和政法干警,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关心支持淮南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向在淮创业的投资者、建设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煤炭价格低位徘徊,非煤产业发展不足,县区、园区、民营经济基础薄弱,转型发展任重道远。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征迁、安置和城市管理任务较重。三是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制约突出,项目落地困难,投资环境不优。四是少数干部进取意识不强,法治意识淡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现象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希望和重托。

二、20xx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当前,世界经济仍处在深度调整期,国内经济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新常态面临新挑战,也蕴含新机遇。我们必须坚定战略定力,提振发展信心,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开创新局面。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重创新、抓招商、防风险、惠民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在立足实际、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提出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财政收入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8%,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以上,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为实现以上目标,关键要把握以下四点。

一要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总体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要体现经济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更要促进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宜居、政治稳定相协调,推动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紧扣民生幸福主旨,守住环保和就业两个底线,彰显公平正义,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公共服务最优化。

二要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这个核心动力。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必须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必须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指向,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在全市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三要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市这个基本准则。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着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依法行政机制。

四要牢牢把握全面转型这个鲜明主题。唯有转型,方能行稳致远。要做精做优煤电化产业链、做大做强非煤产业群,为支柱产业挖潜增效、为主导产业嫁接延伸、为高成长性产业培土施肥。要加快产城融合化、城乡一体化、合淮同城化,实现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廉洁发展。

实现以上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把深化改革作为活力源泉,着力增强发展动力

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平衡点,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通过改革释放体制机制活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精简、下放、监管等工作。开展行政审批代办服务,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完善政府权力公开运行、动态监管机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预决算公开机制。改制市级投融资平台。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推进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综合执法机制。统筹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公务用车制度、社区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释放体制机制活力。

通过改革释放市场要素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三证合一”、“先照后证”、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管理改革。坚持放开竞争性领域,积极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体制和决算审计改革。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助保金”制度,建立完善市县(区)政策性担保体系。巩固并推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建立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坚持土地统一收储、统一出让、统一考核,确保土地等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通过改革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在淮省属企业改革,促进股权多元化、运营专业化。推进市属企业改革,加快企业上市、兼并、重组步伐。继续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供销社、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做好经营性资产清查,巩固资金、资产和土地清理成果,规范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行为。加强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

(二)把稳定增长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提升发展质量

坚持定向施策、精准发力,积极挖掘和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有速度、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

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的牵动作用,完善项目储备库,健全项目投资联合审查、协调调度、政策支撑、要素保障机制。在主导产业、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谋划一批、推进一批、竣工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全年完成投资830亿元。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提质提效。发挥中原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等战略平台优势,申请纳入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市,争取更多项目和政策支持。

促进城乡消费。坚持把发展服务业与促进消费结合起来,完善产业体系,推进业态创新,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适应消费新形势,促进城市商圈升级发展,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培育大众消费新的增长点,拓展信息、家政、文化、旅游、健身等消费。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谋划快递产业园、专业物流中心等建设,促进电商、网购、快递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金融保险、商务咨询、技术服务等产业。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全年开工200万平方米,竣工120万平方米。

做强县域经济。健全支持县区发展的相关政策,理顺市县区财权事权关系,赋予县区更多自主权。引导县区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不断提升产业集中度和首位度。支持淮河以北地区做精做优煤电化产业链,提升煤电化产业联营和配套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区,提升煤电化一体、城矿乡一体发展水平。支持淮河以南地区做大做强非煤产业群,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提升产城一体、旅城一体和新型城镇化水平。完善县区发展科学评价体系,提升工业经济、园区发展、城乡建设等考核权重,激发县区发展动力和活力,形成淮河两岸整体联动、互补发展新格局。

夯实园区载体。逐步完善园区体制机制,扩大园区发展自主权,增强园区造血功能。制定支持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园区发展定位和规划布局,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坚持产业集中、企业集群、土地集约、要素集聚,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发展要素向园区倾斜。大力提升园区服务配套能力,营造引进企业、留住人才的创新创业环境。坚持市经开区产城一体发展,打造百亿产业园区。加快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烯烃装置基本建成,确保动力中心、净水厂、变电所和码头投入运行。完善市高新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力争引进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类企业30家。统筹园区招商、发展和为企服务,坚持不懈做大园区经济,持之以恒提升园区在全市经济中的份额。

(三)把调整结构作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发展转型

坚持立足煤、延伸煤、不唯煤、超越煤“四煤”发展思路,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力争非煤产业比重稳步提升,现代服务业实现量增质优。

大力扶持产业发展。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扶持发展政策体系,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打造面向未来的产业支撑。巩固提升煤炭、电力两大支柱产业,加快两淮能源基地规划编制,推进杨村矿建设,开工建设1000千伏特高压北环线,实现平电三期并网发电,做好潘集电厂、低热值煤电厂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发展新型煤化工、汽车及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主导产业,加快中安煤化一体化、凤台煤制天然气、江淮云产业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陕汽配套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培育文化旅游、现代医药、光电新能源、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四大高成长性产业,着力推进旅游景区、生物医药科技园、光电产业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等建设。

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拓宽研发经费投入渠道,鼓励企业建立联合发展机制,促进创新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多领域合作。围绕新技术、新机制,加快市高新区科技研发中心、科技研发孵化平台、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等建设。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拥有量及转化率。新建院士工作站3个。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完成技改投资200亿元。加快全国智慧城市试点、省级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力争第九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建立健全项目落地约束和保障机制,坚持“一个投资项目、一个牵头领导、一个工作小组”专班推进,营造全域招商、全员招商、全面招商的良好氛围。紧盯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重点区域,强化精准招商。制定重点产业招商规划,注重产业链招商。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外经贸转型升级。着力培育外贸经营主体,进出口总额实现稳定增长。加快申报淮南商检正式机构、公共型保税仓库,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比重。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等措施,着力培育更多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完善支持“四上”企业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净增民营企业3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家。培育10家高成长性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建设智慧企业120家,新增“双软”认定企业5家。发挥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营造支持创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四)把“三农”发展作为坚实基础,着力夯实发展根基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专业化的职业,让农村成为美丽的家园。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力争粮食总产稳定在120万吨以上。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扩大粮食收储能力。深入实施“菜篮子”工程,提高农产品保障水平。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个。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开工建设西淝河等沿淮洼地应急工程,积极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成世行贷款洼地治理项目,提高防洪排涝和抗旱保收水平。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出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坚持用工业的理念抓农业,大力提高农业现代化装备水平,力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稳定增长。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43个土地托管服务点建设。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家庭农场50家。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集镇建设规划改造,启动美丽小镇建设试点,建成一批美好乡村中心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国省干线48公里、县乡道路40公里,健全城乡一体化养护机制。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扶贫开发和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项目,力争全年脱贫7000人。

(五)把宜居宜业作为功能特质,着力推进城市建设

坚持发展淮南、呼应省会、强化自身、承接辐射,促进山水林城融为一体、宜居宜业相得益彰,打造合肥经济圈副中心城市。

彰显城市特色。发挥“三山鼎立、三水环绕”的自然优势,编制城市风貌特色等专项规划,启动八公山、焦岗湖旅游开发规划编制,完成淮河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淮河港总体规划。加快合淮一体化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凤台县和毛集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完善开发区控规及各类专项规划。加快“多规合一”试点,编制“十三五”规划,推进“规划一张图”建设。

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山南由新区向新城转变,以政务区、高新区、高铁南站、职教园区为重点,完成职教中心和工业学校整合搬迁,推进实验中学新校区、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引大别山优质水源工程等项目建设。新改建各类管网125公里。推进亚行贷款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内畅外联、便捷安全”的要求,启动商杭高铁淮南段建设、合淮路淮南段改造,加快济祁高速公路淮南段、九龙大道等建设,推进跨淮河大桥建设,完成城市部分道路、铁路下穿等工程。

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安置区建设,实施西部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实施城市绿道示范段工程,建成30公里城市绿道,新增和改造绿地430万平方米。制定公共交通扶持政策,推动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推进环卫体制改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道路抛洒等顽症治理。创新城市管理考核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六)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主旨,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民生为上,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困难群体,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完善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和建后管养机制。突出为民办实事。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房屋10234套、公租房1449套。开工建设采煤塌陷区安置房4200套,搬迁1.2万人。完成2500户农房建设、15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10.8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扎实做好关闭退出小煤矿职工就业培训等工作。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入园率达87.6%。争创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义务教育标准化率达97.3%。实施卫生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强化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加快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优先发展,巩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外事侨务、妇女儿童、残疾人、档案、地方志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支持地震、气象、防灾减灾事业发展,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大学生就业就学人才培养模式,统筹做好失地农民等群体就业。培训各类人员4.9万人。强化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抓好各类社会保险扩面提标,推动老农保和城乡居保有效衔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分别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控制在3%左右。

(七)把历史文化作为城市灵魂,着力提升城市内涵

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持续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增强文化创造力和竞争力。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进的强大正能量。宣传淮南好人好事,讲好淮南故事。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扎实做好文明单位系列创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信文化,打造诚信社会,让失信者难以立足、让守信者一路绿灯。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市文化艺术中心、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推动“大地欢歌”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营造文艺创作的良好环境。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质量。

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保护文化、挖掘文化、创造文化相结合,推进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打造具有地方特色、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0%。建立文化旅游发展协调机制,推动文化旅游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游、历史文化游、山水特色游、生活体验游。加快景区扩容升级,打造八公山和焦岗湖两大核心旅游区,启动景区5a级创建。全年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0%以上。

(八)把创新治理作为重要抓手,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环境、投资环境、生态环境同步优化。

建设平安淮南。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创新网上信访、逐级走访、诉访分离机制。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推进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应急处置快速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工作,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优化投资环境。建立问政质询机制,对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作风转变缓慢的单位,加强问政监督。建立效能问责机制,坚决整治政令不畅、效率低下、贻误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建立综合整治机制,扎实开展投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强买强卖、强包强揽等影响投资环境的行为。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实现服务无距离、零障碍。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升生态文明。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创建更多的森林县区、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沟河湖塘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启动姚家湾湿地水质改善项目,建成3个污水处理工程。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企业料场、裸露煤场等扬尘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完成脱硫脱硝、燃煤锅炉整治、“黄标车”淘汰任务,力争可吸入颗粒物下降10%以上。实施重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50个以上。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矿区生态修复,为淮南创造更多的绿色财富,让群众享受更多的生态福利。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各位代表,建设法治政府,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营造维权用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治环境。全面贯彻依法治市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争创省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进法治县区等创建。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基础性工作,完成“六五”普法验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布局,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扎实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优化政治生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不得发布施行。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评估、反馈闭环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恪守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准则。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干部教育、培养、管理,强化公务员队伍素质,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争做法治型干部。扩大行政立法公众参与范围,制定政府规章2件。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重点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资源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权力运行、权力监督、权力制约的体制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等领域审计。强化行政监察,保障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生产安全和干部安全。持续聚焦“四风”问题,全面整治“吃空饷”行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勤政廉政相统一,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努力取得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各位代表,新常态需要新作为,新作为开创新局面。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淮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依靠全市人民,共同创造淮南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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