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 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实用

时间:2023-05-07 19:26:34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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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x〔x〕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x”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x〔x〕7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x”规划的通知》(x〔x〕5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紧紧抓住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历史机遇期,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切实转变我省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措施、法规规章、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加快推进美丽x建设。

(二)主要目标。

1.到“x”期末,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 2.到“x”期末,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x年提升10%,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超过260万平方米。

3.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x”期末,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

4.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和绿色建材,促进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新型保温墙体材料、太阳能热水系统等绿色产业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差异和建筑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3.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研究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消耗。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抓好新建建筑管理。 1.积极推进绿色规划。市、县、镇政府依法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遵循绿色生态发展原则,优化空间布局,将绿色建筑比例、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生态环保指标体系纳入总体规划,加强规划管控。编制城市、镇详细规划时,在建筑总体布局、建筑朝向、绿地设置等内容中充分考虑绿色建筑评价指标。自x年起,县级以上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将绿色建筑面积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法定城乡规划,并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

2.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自x年起,政府投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市(地)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县(市)结合实际,逐年提高绿色建筑面积比例,确保完成年度绿色建筑目标。政府投资建筑和公共建筑率先使用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等节能建材。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鼓励新建工业建筑、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预算和建设标准,研究制定我省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

(二)积极促进建筑能效提升。

1.加快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探索提高我省建筑能效的手段和方法,研究适合我省经济技术状况的能效提升途径,从门窗、屋面等重点部位节能提升入手,推进执行居住建筑高于65%节能设计标准。不断提升节能理念,推动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新型保温墙体材料等节能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广泛应用。积极拓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逐步扩大示范面积,形成示范效应。

2.稳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财政支持、企业参与、产权单位分担、业主适当承担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断改善室内居住热环境。鼓励老旧居住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改造。

3.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供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各地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研究对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

(三)科学实施清洁供暖。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燃煤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逐步提高燃煤热源清洁化比例。积极推广多种方式清洁供暖,促进供暖方式清洁化、多元化发展。各地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工业、生活污水等余热资源,建设高效采集、输送、利用的供暖体系。在气源落实的区域,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天然气供暖。在电力充足的区域,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可采用电供暖。

(四)全面提高热网系统效率。 加大老旧一、二级管网、换热站及室内取暖系统的节能改造。对存在多个热源的大型供热系统,应具备联网运行条件,确保事故时互相保障。积极推广热源优化、热网自动控制系统、管网水力平衡改造、无人值守热力站等节能技术措施。利用供热大数据和热力云平台以及“互联网+智慧热力”等先进技术,通过增设必备的调节控制设备和热计量装置等,推动供热企业加快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实现从热源、一级网、热力站、二级网到用户端全系统的运行调节、控制和管理。

各级住建、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和管理,指导农民建房合理测量和放线,编制农村住宅节能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村镇节能建筑技术指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大力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围护墙体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等农房节能技术。切实推进生物质利用,合理发展沼气技术,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六)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进一步完善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机制。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实行惩罚性价格。公共建筑业主和所有权人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研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试点。逐步推进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各地应对新建、改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选取经国家和省级认定的能效测评机构,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研究落实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

(七)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快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搭建研企合作平台,研发促进节能门窗等关键部件技术指标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推广自然采光、高效空调、热泵、雨水收集、规模化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的低辐射镀膜玻璃、照明产品、风机、水泵、热水器、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及节水器具等。

(八)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省质监局、住建厅、工信委等部门要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引导规范市场消费。大力支持新型保温材料、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保温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等建材产业的发展。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利用。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省住建厅组织编制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目录,引导工程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优先使用纳入推广目录的绿色建材和节能产品。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九)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加快完善装配式技术标准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大力发展本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企业,积极引进省外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探索农村装配式住房建设。培育装配式建筑市场,政府投资项目、商业人密集区域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新建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培育装配式龙头企业和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龙头企业。

(十)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

各地要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城市政府以及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按有关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一)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生者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委等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建筑废弃物利用技术、装备和示范项目。各地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负总责,要研究制定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支持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发展,因地制宜建立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责任。

省住建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环保厅、质监局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绿色建筑工作,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省发改委、住建厅要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地)政府(行署)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以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住建厅要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任务科学分解到各市(地)政府(行署),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建设高耗能建筑行为。

(二)加大政策扶持。

省财政厅要加大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持力度。省国土资源厅要积极探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土地出让、租赁和划拨方面的激励措施和办法。住建部门对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并继续开展绿色建筑业务的相关企业,在信用评价、资质升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在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对绿色建筑项目优先推荐、优先入选或适当加分。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前提下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鼓励企业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建筑材料,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规划容积率奖励等措施。

(三)严格监督管理。

规划主管部门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要在建设工程设计条件中明确建设项目的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并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未通过规划审查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建设用地出让、划拨过程中严格落实规划条件,并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发改部门要将绿色建筑相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范围。住建部门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要加强设计与审查管理,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时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对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进行专项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时要加强监管,确保按图施工;竣工验收时要将绿色建筑项目纳入验收范围,未按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施工要求执行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四)强化能力建设。

省住建厅、质监局等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构建比较完善的、能够满足绿色建筑建造和使用管理的设计、施工、检测和运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科学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推行第三方评价,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和引导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前期咨询、后期检测等各方面的专业服务。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员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规划设计单位、人员开展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竞赛活动。广泛开展绿色建筑技术、产品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绿色建筑相关课程,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培养人才队伍。

(五)开展宣传推广。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等,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全省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全省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节能技术推介活动,宣传纳入推广目录的建筑节能企业、高效节能产品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产品的认知度。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省住建厅、发改委要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绿色建筑实施工作。本方案确定的各部门分工在机构改革后,由承接该职能的部门承担。

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建筑装饰材料项目初步方案 建筑装饰业为中国建筑行业二级分类中的一个分支,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幕墙(外装)、公共建筑装修(内装)、住宅装修。住宅全装修是指通过一体化设计、产品配套部品生产、专业化施工、系统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等,提供住宅装修整体解决方案,与住宅建筑体系配套。即开发商在交付前,住宅内所有功能设施完备,达到拎包入住状态。

该建筑装饰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 18993.0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099.26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79.50%;流动资金 3893.79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20.50%。

达产年营业收入 37381.00 万元,总成本费用 29883.99 万元,税金及附加 336.25 万元,利润总额 7497.01 万元,利税总额 8867.33 万元,税后净利润 5622.76 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 3244.57 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39.47%,投资利税率 46.69%,投资回报率 29.60%,全部投资回收期 4.88年,提供就业职位 689 个。

坚持“三同时”原则,项目承办单位承办的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消防、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规范,积极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确保各种有害物达标排放,尽量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建筑装饰材料项目初步方案目录 第一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二、项目概况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一、发展规划分析 二、产业政策分析 三、行业准入分析 第三章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资源开发方案。

二、资源利用方案 三、资源节约措施 第四章 节能方案分析 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第一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一)项目单位名称 xxx 科技公司(二)法定代表人 曹 xx(三)项目单位简介 公司始终坚持 “服务为先、品质为本、创新为魄、共赢为道”的经营理念,遵循“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高端精品战略,提高最高的服务价值”的服务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念,致力于为客户量身定制出完美解决方案,满足高端市场高品质的需求。公司坚持诚信为本、铸就品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的经营理念,秉承以人为本,宾客至上服务理念,将一整套针对用户使用过程中完善的服务方案。

改造及淘汰落后装备、深化能源循环利用为措施,紧紧依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突出节能技术、节能工艺的应用与开发,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细化管理、对标挖潜、能源稽查、动态分析、指标考核为手段,全面推动全员能源管理及全员节能的管理思想;在项目承办单位全体职工中树立“人人要节能,人人会节能”的节能理念,达到了以精细管理促节能,以精细操作降能耗的目的;为切实加快相关行业的技术改造,提升产品科技含量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有力地促进了项目承办单位的高速、高效、健康发展。公司自建成投产以来,每年均快速提升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成为区域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综合管理效益较高的企业之一;项目承办单位技术力量相当雄厚,拥有一批知识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精湛的专业化员工队伍,为研制、开发、生产项目产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建立了《产品开发控制程序》、《研发部绩效管理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对研发项目立项、评审、研发经费核算、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等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了良好的研发工作运行环境。

(四)项目单位经营情况 上一年度,xxx 科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315.24 万元,同比增长 8.30%(2554.46 万元)。其中,主营业业务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及销售收入为28321.52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85.01%。

根据初步统计测算,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6881.95 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600.16 万元,增长率 9.55%;实现净利润 5161.46 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975.19 万元,增长率 23.29%。

工、系统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等,提供住宅装修整体解决方案,与住宅建筑体系配套。即开发商在交付前,住宅内所有功能设施完备,达到拎包入住状态。

(四)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项目主要产品为建筑装饰材料,根据市场情况,预计年产值 37381.00万元。

通过对国内外市场需求预测可以看出,我国项目产品将以内销为主并扩大外销,随着产品宣传力度的加大,产品价格的降低,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产品的多样化,项目产品必将更受欢迎;通过对市场需求预测分析,国内外市场对项目产品的需求量均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市场销售前景非常看好。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经济建设提出了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的目标,国家出台并实施了加快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对于相关行业来说,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筹措发展资金、参与国际分工,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逐渐融入全球经济大循环,各行各业面临市场国际化,相应企业将面对极具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品牌优势的竞争对手,市场份额将会形成新的分配格局。项目承办单位计划在项目建设地建设项目,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与 xx 省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拥有“立地条件好、经营成本低、投资效益高、比较竞争力强”的优势,因此,发展相关产业前景广阔。

(五)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预计总投资 18993.0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5099.26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79.50%;流动资金 3893.79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20.50%。

(六)工艺技术 项目产品的贮存为半个月左右的生产量,成品按用户的要求包装,贮存于项目承办单位专用成品贮存设施内。原材料仓库按品种分类存储;库内原辅材料的保管应按批号分存,建立严格的入库、分发制度,坚决杜绝分发差错,坚决杜绝因混批错号、混用原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投资项目的成品及包装材料分别贮存于各分类仓库内;仓库应符合所存物品的存放条件、建立责任体系、保证存放安全;项目承办单位建立健全 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和检验手段,确保项目所需物品存储纳入这一体系统一管理。项目所需原料来源应稳定可靠,建成后应保证原料的质量和连续供应。

在工艺设备的配置上,依据节能的原则,选用新型节能型设备,根据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优先选用环境保护型设备,满足项目所制订的产品方案要求,优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试验及配套等设备,充分显现龙头企业专业化水平,选择高效、合理的生产和物流方式。遵循“高起点、优质量、专业化、经济规模”的建设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高效率专用设备,使用高质量的原辅材料,稳定和提高项目产品质量,制造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生产项目产品为基础,以提高质量为前提,在充分考虑经济条件以及生产过程中人流、物流、信息流合理顺畅的基础上,优先选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工艺成熟、投资省、占地少、运行费用低、操作管理方便的生产技术工艺。

(七)项目建设期限和进度 项目建设周期 12 个月。

该项目采取分期建设,目前项目实际完成投资 15849.86 万元,占计划投资的 83.45%。其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1053.10 万元,占总投资的69.74%;完成流动资金投资 4796.76,占总投资的 30.26%。

项目建设进度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完成投资 万元 15849.86 1.1——完成比例 83.45% 2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11053.10 2.1——完成比例 69.74% 3 完成流动资金投资 万元 4796.76 3.1——完成比例 30.26%(八)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总征地面积 53039.84平方米(折合约 79.52 亩),其中:净用地面积 53039.84平方米(红线范围折合约 79.52 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82742.1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 51657.3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82742.15平方米;预计建筑工程投资 6858.03 万元。

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 103 台(套),设备购置费 5804.40 万元。

(九)设备方案 投资项目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以工艺需要为依据,满足工艺要求为原则,并尽量体现其技术先进性、生产安全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的节能和环境保护要求;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装备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因此,工艺装备必须选择国内外著名生产厂商的产品,并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国产的名牌节能环境保护型产品。项目承办单位在选择设备时,要着眼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最大限度地保证产品质量的需要,努力提高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程度,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和检测成本。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产品生产工艺的要求,对比考察了多个生产设备制造企业,优选了项目产品生产专用设备和检测设备等国内先进的环境保护节能型设备,确保投资项目生产及产品质量检验的需要。

项目拟选购国内先进的关键工艺设备和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预计购置安装主要设备共计 103 台(套),设备购置费 5804.40 万元。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一、发展规划分析 建筑装饰业为中国建筑行业二级分类中的一个分支,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幕墙(外装)、公共建筑装修(内装)、住宅装修。住宅全装修是指通过一体化设计、产品配套部品生产、专业化施工、系统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等,提供住宅装修整体解决方案,与住宅建筑体系配套。即开发商在交付前,住宅内所有功能设施完备,达到拎包入住状态。

建筑装饰行业按照装饰建筑物使用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共建筑装饰业和住宅装饰业。公装工程一般是指对宾馆、写字楼、娱乐中心、学校、体育场馆、医院等公共设施进行装饰、装修的工程;家装工程主要是指围绕居民进行的,以住宅居室内部的装饰为主的工程。

建筑装饰行业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产物,也是中国最早引入市场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的行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民营企业占建筑装饰企业总数的大多数。多数企业自成立起就建立起了同市场机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形成了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格局。行业内的竞争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分配机制等,在中国经济生活中具有时代性和超前性。行业内的设计水平、材料生产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也相应提高。

2016 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达到 3.66 万亿元,其中家装行业产值为 1.78 万亿元,公装行业产值为 1.88 万亿元。2017 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达到了 3.92 万亿元。同比增长 9.1%。

住宅装饰精装修的周期与房地产业的发展周期较为契合,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上升而发展,回落而下调。而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波动并不明显,该特点是由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行业特点决定的。一般宾馆饭店、写字楼的装修周期是 6-8 年,而娱乐场所、商务用房的装修周期还会更短。整体而言,建筑装饰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

装配式建筑是指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通俗来讲,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中,把梁、板、柱、墙等事先做好的的构建想象成一块块乐高积木,在施工现场只需把它们拼合在一起。和搭乐高一样,装配式建筑将部分或所有构建在工程预制完成,然后运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

2017 年中国以装配式建筑 685 亿美元左右的市场规模占比 35.1%。未来五年(2018-2022)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30.25%,2022 年将达到2602 亿美元。

二、产业政策分析 我市的工业化仍处初期阶段,是做大增量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工业发展滞后,未完全发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作用,低端低位发展的特征明显,依赖资源、发展方式粗放、创新能力弱、动能不足等问题突出。进入新时代、面对新机遇和挑战,全面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既是对那坡县工业发展形势的情形认识,又是改变现状的具体表现。undefined 支持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对接合作,引导工业设计企业以订单式、契约式、股权式等多种形式为工业制造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大力推广“设计+科技”“设计+资本”“设计+文化”等共享经济新模式,推动从单一设计向智能设计、时尚设计、品牌设计、新媒体和体验交互设计等高端领域延伸。积极推广“互联网+工业设计”,探索建设线上线下开放性共享平台,发展众创设计、众包设计、定制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网络协同设计等新型服务模式,提升设计服务水平。

装备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丰富产品品种并可以配合其他相关产品形成突出优势,使市场占有率以及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增强。

制造业是国际竞争的核心领域,虽然制造业占许多国家的比重已经很低,但各国竞争的焦点仍然是制造业发展。从最近中美之间以及美国和日本、欧盟等国的贸易摩擦所针对的主要领域看,各国竞争的焦点正是制造业。制造业出口是各国获取外汇收入进而交换其他资源的主要来源,如果制造业出口能力弱,除了一些靠旅游和自然资源的国家外,一般很难获得外汇收入,也就没有能力交换其他国家的技术和产品。所以,各国普遍重视制造业的发展,竭力支持制造业的进步。

三、行业准入 xxx 科技公司于 20xx 年 xx 月通过 xxx 科技公司所在地相关部门立项和其它必要审批流程,达到行业准入条件。

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开放科技资源,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发展政策解读、技术推广、人才交流、业务培训和市场营销等重点信息服务。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各类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等市场薄弱环节予以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机制。继续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政策执行监管力度,确保政策时效。加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让广大中小企业知晓用足政策。结合新情况、新问题,统筹研究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政策储备。

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增强以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以民企民资为重点,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打造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和知名品牌示范区。提振民营经济、激发民间投资已被列入重要清单。民营经济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壮大区域经济、安排劳动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做大做强民营经济,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第三章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资源开发方案 该项目为非资源开发类项目,其生产经营过程未对环境资源进行开发,无资源开发方案。

二、资源利用方案(一)土地资源 该项目选址位于某临港经济开发区。

园区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园区,园区位于市区东侧。园区区域面积 80平方公里。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园区已建成了完善的工业基础设置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创造了规范的法制环境,并已通过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园区建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创业中心、项目服务中心、经贸局等可为各类企业提供周到细致的全面服务。优越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客商前来兴办企业,目前在园区注册的企业近3000 家,其中工业企业 2000 余家,外商投资企业 300 余家。

场址选择应提供足够的场地用以满足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设需要;场址应具备良好的生产基础条件而且生产要素供应充裕,确保能源供应有可靠的保障。项目建设区域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布局相对独立,便于集中开展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并且统筹考虑用地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与项目建设地的建成区有较方便的联系。

项目承办单位现有资产运营优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完善,企业的资金雄厚,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严谨科学的管理和灵活通畅的销售网络,连年实现盈利,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计划自筹资金。项目投资环境优良,当地为招商引资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投资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项目建设地拥有完善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设施和工业配套条件,项目建设区域市场优势明显,对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成后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十分有利。

根据测算,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中规定的产品制造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59.00 万元/公顷的规定;同时,满足项目建设地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500.00 万元/公顷”的具体要求。

供电、供水、道路、照明、供汽、供气、通讯网络、施工环境等条件均较好,可保证项目的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选区域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的生活设施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原辅材料 项目产品的贮存为半个月左右的生产量,成品按用户的要求包装,贮存于项目承办单位专用成品贮存设施内。原材料仓库按品种分类存储;库内原辅材料的保管应按批号分存,建立严格的入库、分发制度,坚决杜绝分发差错,坚决杜绝因混批错号、混用原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投资项目的成品及包装材料分别贮存于各分类仓库内;仓库应符合所存物品的存放条件、建立责任体系、保证存放安全;项目承办单位建立健全 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和检验手段,确保项目所需物品存储纳入这一体系统一管理。项目所需原料来源应稳定可靠,建成后应保证原料的质量和连续供应。

(三)能源消耗 1、项目年用电量 1304622.44 千瓦时,折合 160.34 吨标准煤。

2、项目年总用水量 33162.71 立方米,折合 2.83 吨标准煤。

3、“建筑装饰材料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年用电量 1304622.44 千瓦时,年总用水量 33162.71 立方米,项目年综合总耗能量(当量值)163.17吨标准煤/年。达产年综合节能量 48.74 吨标准煤/年,项目总节能率21.55%,能源利用效果良好。

三、资源节约措施 项目承办单位根据企业主体工程的建筑布局,正确设计供配电系统,合理安排供电负荷及供电半径,优先选用节能型电气产品,通过运用科学管理的手段和措施,实现供配电设备的经济运行,以保证供、配电系统的能效指标,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根据用电性质、用电容量,选择合理供电电压和供电方式;变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减少变压级数,缩短供电半径,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线的截面;优化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使用电均衡化,提高项目的负荷率。

第四章 节能方案分析 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建设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总结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经验,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引导电网企业支持和配合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峰谷电价、分时电价、可中断电价实施范围。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

1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13、《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 14、《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15、《各种能源与标准煤的参考折标系数》。

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一)项目用电量测算 全年用电量 1304622.44 千瓦时,折合 160.34 标准煤。

(二)项目用水量测算 项目实施后总用水量 33162.71 立方米/年,折合 2.83 吨标准煤。

(三)能耗指标分析 项目位于某临港经济开发区,项目建成后年消耗能源总量折合标煤163.17 吨,节能量折合标煤 48.74 吨。

三、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一)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不采暖地下室:顶板采用单面钢丝网架聚苯板。不采暖楼梯间或前室及走廊:采用 25.00 毫米厚胶粉聚苯颗粒保温层。

(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外门窗建筑的外窗均采用 pa 隔热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玻璃厚度为5+5 空气间层为 12.00 毫米,窗的气密性不低于 4 级,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为:0.5e1≤1.5[?(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为 e2≤4.5[?(?o?h)]。

外门选用中空玻璃门,外门窗框与门窗洞口之间的缝隙采用聚氨酯高效保温材料填实并用密封膏嵌缝不得采用水泥砂浆填缝。不采暖地下室顶板采用单面钢丝网架聚苯板。

(三)公用工程节能设计 供水器具采用节水型,特别是卫生间要采用节水措施并选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卫生用水源用污水处理后的中水,以实现节约用水。采暖供热管网采取保温隔热措施:采暖供热系统规模按设计负荷设置不得加大,并设有调节控制装置及能量仪表。暖通专业设计均按相应节能标准计算。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供热管网采用直埋敷设以达到节省用地、方便施工、减少工程投资和维护工作量小的目的。同时,对室外、室内敷设的供热管网采用导热系数极小的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保温材料实现减少热损失。消防灭火系统分为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系统。室外消防用水由市政供水管以两路引入。

(四)节能措施 做好生产设备的综合保养提高其利用率,杜绝各类能源浪费现象,节约能源和物料资源,提高材料综合利用率,废旧材料集中回收利用。

项目承办单位根据企业主体工程的建筑布局,正确设计供配电系统,合理安排供电负荷及供电半径,优先选用节能型电气产品,通过运用科学管理的手段和措施,实现供配电设备的经济运行,以保证供、配电系统的能效指标,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根据用电性质、用电容量,选择合理供电电压和供电方式;变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减少变压级数,缩短供电半径,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线的截面;优化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使用电均衡化,提高项目的负荷率。

办公及生活用水,选用节水水嘴等产品节约水资源;生产场所和办公及福利设施照明选用节能型灯具,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要求做到人走灯灭,空调机、计算机、饮水机等设施必须做到无人时全部关闭。采用自动控制系统优化控制工艺参数,以便节省能源及原材料消耗;在各工段的水、电、汽入口处安装计量仪表,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各种超额用能及浪费的现象发生。

项目位于某临港经济开发区,项目建成后年消耗能源总量折合标煤163.17 吨,节能量折合标煤 48.74 吨,节能率 21.55%。

第五章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一)项目选址原则 场址选择应提供足够的场地用以满足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设需要;场址应具备良好的生产基础条件而且生产要素供应充裕,确保能源供应有可靠的保障。项目建设区域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布局相对独立,便于集中开展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并且统筹考虑用地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与项目建设地的建成区有较方便的联系。

(二)项目选址 该项目选址位于某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园区,园区位于市区东侧。园区区域面积 80平方公里。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园区已建成了完善的工业基础设置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创造了规范的法制环境,并已通过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园区建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创业中心、项目服务中心、经贸局等可为各类企业提供周到细致的全面服务。优越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客商前来兴办企业,目前在园区注册的企业近3000 家,其中工业企业 2000 余家,外商投资企业 300余家。

(三)建设条件分析

项目承办单位现有资产运营优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完善,企业的资金雄厚,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严谨科学的管理和灵活通畅的销售网络,连年实现盈利,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计划自筹资金。项目投资环境优良,当地为招商引资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投资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项目建设地拥有完善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设施和工业配套条件,项目建设区域市场优势明显,对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成后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十分有利。

(四)用地控制指标 根据测算,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中规定的产品制造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259.00 万元/公顷的规定;同时,满足项目建设地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500.00 万元/公顷”的具体要求。

(五)用地 总体要求 本期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建筑系数 57.36%,建筑容积率 1.56,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 5.39%,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189.88 万元/亩。

(六)节约用地措施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地的总体规划以及项目建设地对投资项目地块的控制性指标,本着“经济适宜、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土地既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项目承办单位在利用土地资源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业规定的用地指标,根据建设内容、规模和建设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节约土地资源要求,合理利用土地。

(七)总图布置方案 1 1、平面布置总体设计原则 根据项目承办单位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工艺、土建、公用等各种技术因素,做到总图合理布置,达到“规划投资省、建设工期短、生产成本低、土地综合利用率高”的效果。按照建(构)筑物的生产性质和使用功能,项目总体设计根据物流关系将场区划分为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公用设施区等三个功能区,要求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物流便捷流畅,生产工艺流程顺畅简捷;这样布置既能充分利用现有场地,有利于生产设施的联系,又有利于外部水、电、气等能源的接入,管线敷设短捷,相互联系方便。达到工艺流程(经营程序)顺畅、原材料与各种物料的输送线路最短、货物人流分道、生产调度方便的标准要求。

转弯半径,一般需通行消防车的为 12.00 米,通行其它车辆的为 9.00 米、6.00 米。道路均采用砼路面,道路类型为城市型。

3 3、绿化设计 投资项目绿化的重点是场区周边、办公区及主要道路两侧的空地,美化的重点是办公区,场区周边以高大乔木为主,办公区以绿色草坪、花坛为主,道路两侧以观赏树木、绿篱、草坪为主,适当结合花坛和垂直绿化,起到环境保护与美观的作用,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统一协调”的建筑空间。场区绿化设计要达到“营造严谨开放的交流环境,催人奋进的工作环境,舒适宜人的休闲环境,和谐统一的生态环境”之目的。undefined 4 4、辅助工程设计(1)投资项目用水由项目建设地给水管网统一供给,规划在场区内建设完善的给水管网,接入场区外部现有给水管网,即可保证项目的正常用水。项目所在地供水水源来自项目建设地自来水厂,给水压力≥0.30mpa,供水能力充足,水质符合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环网上分别接出支管,以满足各单体的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要;室外给水主管道采用 pp-r 给水管,消防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

(3)项目承办单位采用高压计度方式结算电费,低压回路装有电度表,便于各车间成本核算;在 10kv 电源进线处设置电能总计量;每路 10kv 出线柜均装设有功电度表和无功电度表。变压器低压总出线设有功计量和无功计量,照明用电和动力用电分开计量,动力用电每个配出回路根据需要装设有功电度表。用电设备单台电机容量在 75.00kw 及以上,电热设备单台容量 50.00kw 及以上的设备均应单独装设电度表。

(4)项目承办单位外部运输和内部运输可采用送货制;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使企业的物流组成达到合理优化;把企业的组成内部从原材料输入、产品外运以及车间与车间、车间与仓库、车间内部各工序之间的物料流动都作为整体系统进行物流系统设计,使全场物料运输形成有机的整体。本项目所涉及的原辅材料的运入,成品的运出所需运输车辆,全部依托社会运输能力解决。

员的情况,还可通过查询录像资料,为事故鉴定、责任划分提供法律认可的视频图像证据。

(八)选址综合评价 投资项目建设地址及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生产配套与协作能力,项目建设地工业种类齐全制造业发达,技术人员与高等级工程技术人力资源充足,项目配套及辅助材料均能找到合适的服务厂家,供应商分布在周边150.00 公里的范围内,供货运输时间约在 2.00 小时之内,而且铁路、公路运输非常方便快捷。项目承办单位通过对可供选择的建设地区进行缜密比选后,充分考虑了项目拟建区域的交通条件、土地取得成本及职工交通便利条件,项目经营期所需的内外部条件:距原料产地的远近、企业劳动力成本、生产成本以及拟建区域产业配套情况、基础设施条件等,通过建设条件比选最终选定的项目最佳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投资项目建设区域供电、供水、道路、照明、供汽、供气、通讯网络、施工环境等条件均较好,可保证项目的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选区域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的生活设施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 该项目用地属为建设用地,无拆迁情况,不存在移民安置问题。

第六章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一、环境和生态现状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投资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设计中制定较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只要这些措施能够确保实施,就可以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从而达到预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总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在保证落实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投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经济体的共同选择,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也成为衡量国家制造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推进绿色发展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途径。我国工业总体上尚未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方式,资源能源消耗量大,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迫切需要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节能降耗、实现降本增效,有利于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补齐绿色发展短板。推进绿色发展,大势所趋,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守住绿水青山、为实现资阳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新家园而共同努力。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十三五”时期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3、投资项目生产的产品系购买清洁原料进行加工制造,项目产品是一种无毒、无害产品,符合产品的清洁性,而且,出售使用后均可回收进行重新加工利用,因此,投资项目的产品属于清洁产品。

4、环境保护措施设计与环境影响分析应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最终依据,xxx 科技公司将尽快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建设期大气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时,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速度不大于 5.00 千米/小时,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00 千米/小时计)情况下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减轻车辆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建设期烹饪油烟治理措施:项目建设期间建筑队伍生活炉灶排放的油烟,根据厨房灶头风量选择安装合适的油烟净化器,同时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以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建设期烹饪油烟废气排放量较少,且为间歇排放,因此,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如果有条件,建议施工单位组织员工就餐由外购解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投资项目在建设期间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期噪声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建筑施工在不同阶段产生的噪声具有各自的噪声特性,土方阶段噪声源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基本为移动式声源,无明显的指向性;基础阶段噪声源主要有各种平地车、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和风镐等,基本属于固定声源;结构阶段是建筑施工中周期最长的阶段,使用设备较多,是噪声重点控制阶段,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运输设备、振捣棒、吊车等,多属于撞击噪声,但声源数量较少。项目建设承包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午间(12:00-14:00)及晚间(22:00-6:00)严禁高噪设备施工,降低人为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中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

(三)建设期水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四)建设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 响防治对策 由于建筑垃圾是土建工程中不可避免的,因此,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垃圾管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避免建设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与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和各类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在建设期间,应认真核实土石方量避免多余弃土,多余废弃物和弃土必须及时清运,以免影响周围环境。

(五)建设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绿化不仅能够改善和美化场区环境,而且植物叶茎还能阻滞和吸收大气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树木树冠能够阻挡、过滤吸附大气中的粉尘,吸收并减弱噪声声能,草地的茎叶可以固定地面尘土飞扬;而且,认真做好绿化工作,对于防止水土流失具有良好效果。undefined(六)运营期废水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 废水经处理后,废水中含油量小于 5.00mg/l,codcr 小于 100.00mg/l,ph 值 6.50-8.50,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ⅰ级标准要求,治理工艺采用“破乳+气浮+超滤”处理技术进行治理。

(七)运营期废气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 投资项目在表面涂装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气体无组织排放,排放量约为 350.00?/h,排放速率为 0.05?k/h,因此,需要在车间内安装集气换气装置,利用配置内的功能回收系统,通过对表面涂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通风吸附、净化,减少生产现场的废气弥散而影响生产环境,采取措施后,车间内废气浓度降低到 0.26mg/?。投资项目在表面涂装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气体无组织排放,排放量约为350.00?/h,排放速率为 0.05?k/h,因此,需要在车间内安装集气换气装置,利用配置内的功能回收系统,通过对表面涂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通风吸附、净化,减少生产现场的废气弥散而影响生产环境,采取措施后,车间内废气浓度降低到 0.26mg/?。

(八)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

建筑装饰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参考范文

印染材料项目初步方案

超硬材料项目初步方案

建筑范文项目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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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了装配式建筑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不少地方更是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越多越多的市场主体开始加入到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大军中。在各方共同推动下,2015年全国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3500万平方米—4500万平方米,近3年新建预制构件厂数量达到100个左右。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了解下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

装配式保障房推行总承包招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和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上海市装配式保障房项目宜采用设计(勘察)、施工、构件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

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以土地源头实行“两个强制比率”:2015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2015年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2016年起不低于40%。

目前,浙江全省已有杭州、宁波、绍兴、金华、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制定出台了相应政策文件。

“1010工程”示范基地:绍兴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和“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大力推进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创建,目前已有7个基地获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住宅全装修:2016年5月1日起,《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将正式施行。到2020年底,浙江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将基本实现全装修,也就是说毛坯房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宁波装配式建筑占比将达30%:从2015年开始,宁波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计划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将达30%。

建筑产业化产值将达千亿:到2020年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年产值将达千亿元以上。

合肥市委先后引进了中建国际、远大住工、宇辉集团等企业落户合肥,打造了一批生产基地项目,引进先进设备,实施产业升级。

推动建筑产业化项目试点:2012年以来,合肥市先后开工建设了13个保障房产业化项目,总建筑面积达133万平方米。到今年3月,合肥市建筑产业化项目已开工和计划开工面积累计已达300万平方米,并且今年还将新开工120万平方米。

培育10家国内领先的建筑产业集团:今后五年,合肥市将建立从住宅设计到施工建造以及相关配套部品的产业体系,使产业化基地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住宅工业化技术与产品体系。“十三五”末,力争培育10家国内领先的建筑产业集团。

三阶段推进装配式到80%:2016年3月,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计划到2025年全省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预制率达到40%以上,钢结构、木结构建筑主体结构装配率达到80%以上。

2016年—2017年,武汉、襄阳、宜昌先行先试,建成5个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项目预制率不低于20%。

2018年—2020年为推广发展期,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项目预制率达到30%。

2021年—2025年为普及应用期,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预制率达到40%以上,钢结构、木结构建筑主体结构装配率达到80%以上。

北京市

将推装配式装修:2015年10月,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并同步出台了《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若干规定的通知》。

从2015年10月31日起,凡新纳入北京市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含自住型商品住房)全面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两个通知明确要求,经适房、限价房按照公租房装修标准统一实施装配式装修;自住型商品房装修参照公租房,但装修标准不得低于公租房装修标准。

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面应用“钢结构”:从2016年起,重庆大空间、大跨度或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将全面应用“钢结构”。政府投资、主导的办公楼、保障房,以及医院、学校、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历史建筑保护维护加固,大跨度、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从规划、设计开始全面应用钢结构。社会投资的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市级特色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等,将优先采用钢结构。

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跨江大桥、过街天桥、跨线桥等市政桥梁,以及轨道交通、交通枢纽、公交站台、公共停车楼、机场航站楼等,大量采用“钢结构”。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让钢结构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中应用。

强制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2016年6月,南京国土部门发布了2016年第05号土地出让公告。6幅地块的公告备注中首次出现了“装配式建筑”的强制性要求。在g22—g27这6幅地块中,要求“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所谓100%,就是整个地块中所有房子都要采用装配式建筑,30%是针对楼体而言,因为不可能房子的所有部分都在后场预制。”相关人士介绍,30%是装配式建筑中较低的要求,高一些的能达到50%。

装配式建筑将达到30%:2016年7月,广东省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推动装配式施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同时,启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建设计价定额的研究编制工作。

单项资助最高200万:2016年6月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和《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平台给予资助,单项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装配式钢结构系列标准出台:2016年6月4日,湖南省正式发布三项关于装配式钢结构的地方标准,分别是《装配式钢结构集成部品主板》、《装配式钢结构集成部品撑柱》和《装配式斜支撑点钢框架结构技术规程》。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系列标准出台:2016年11月,湖南省正式发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到目前为止,湖南省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建设超过850多万平方米的建筑项目,包含写字楼、酒店、公寓、保障房、商品房、别墅等项目。

装配式建筑要超过一半:2016年3月,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2017年,成都、乐山、广安、西昌四个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化基地;到2025年,装配率达到4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桥梁、水利、铁路建设装配率达到90%;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

减税、奖励: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攻关和相关研究,经申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前提下,对实施预制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

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建造的商品房项目,还将在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专项基金、评优评奖、融资等方面获得支持。

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应用“钢结构”:四川省《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投资的办公楼、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历史建筑保护维护加固工程,大跨度、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面应用钢结构等。

不建“精装房”不要想拿地:四川《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即所谓“精装房”)比例,列入土地出让合同。

“房产商要买地,先要同意按建筑产业化方式来建房。”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政策将在全省推广。每个地块建筑产业化装配率都应在20%以上,到2020年要达到30%以上。

最高补贴100万:2016年6月30日,《泉州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至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以上,重点培育3~5家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的目标。

作为节能产业,使用了新材料新工艺,方案明确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即按项目规定建设期内购置主要生产性设备或技术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2020年新建筑中30%为装配式:到2020年,泉州、厦门的装配式建筑要占全市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以上;泉州、厦门保障性安居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40%以上。

推动农村装配式住宅:河北省住建厅确定平山、易县、张北3个县为试点县,推动农村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当前,河北省已有5个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和9个省级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建成7条预制构件生产线,年设计产能达40万立方米。

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产业化: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全市试点建筑产业化,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建筑产业化。

2016年是试点期,主城区四区和省级试点县平山县分别启动一个产业化示范项目,预制装配率达到30%以上。

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是推广期。2017年起,主城区四区和省级试点县平山县政府投资项目50%以上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开发项目10%以上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

到2020年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

优先保障用地,给予资金补贴:石家庄对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房项目,优先保障用地。

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按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际比例退还墙改基金,按预制装配率返退散装水泥基金。

推广钢结构:在大跨度工业厂房、仓储设施中全面采用钢结构;在适宜的市政基础设施中优先采用钢结构;在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钢结构;在住宅建设中积极稳妥地推进钢结构应用。

政府工程均应采取预制混凝土或钢结构: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共设施、轨道交通、城市综合管廊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全面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产业化方式建设,由三环范围内逐步扩大到除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以外的全域,预制装配化率按计划达到30%以上。

新建住宅项目中,成品住房供应比例应达到25%:海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海南全省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新建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全省新开工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全省新建住宅项目中成品住房供应比例应达到25%以上。

“十三五”期间,海南省要建成1—2家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海口市和三亚市要争取创建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

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13号、15号、16号楼、地下车库及临街商铺)

编 制 人:审 核 人:审 批 人:施工单位:编制日期:

河南华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3月1日

2018万基名家二期工程

河南华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绿色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说明 1.1 编制目的

适用于汝州市万基名家二期工程。1.3 编制依据

1、《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3、现场踏勘所掌握的施工场地环境资料;

4、项目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配置。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万基名家二期工程,位于汝州市南环路以北,纬一路以南,规划经四路以东,城垣南路以西。本期工程共包含13号楼、15号楼、16号楼,临街商业及15号楼与16号楼之间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52977.83m2。二期结构均为框架-剪力墙/框架结构。其中,13#楼地上4-9层,15号楼地下两层,地上23层;16号楼地下两层,地上11层;车库地下1层;临街商业地上两层。

3、环境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3.1 组织机构

理小组。

由安全部负责项目部的日常绿色施工管理工作。3.2 职责分工

1、组长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检查。

2、副组长负责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各部门分工落实工作。

在实施之前由安全部和技术部两个部门牵头,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对规程开展深入、细致地学习,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讲,对规程进行详细分解,目的就是掌握和了解规程各条规定的做法以及深层次的意义。我们在实施之前将规程中的各条规定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应该在第一时间将表中内容分解到部门中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本部门所要落实的条款内容,各部门管理人员必须群策群力,确保在项目部绿色施工达标。

3.5 开展绿色施工检查活动

项目部针对绿色施工制定月检、旬检、周检、日检等不同频率周期的检查制度,而且检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频率高的检查侧重于环境保护,频率低的检查侧重于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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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学习和动员阶段

项目部应当对创建绿色施工工程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并与其它项目部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为进一步在本项目部推进实施《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积累经验。

绿色施工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项目部各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国企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正确认识绿色施工工作的重要性。发扬“精、严、细、实、好、快”的工作作风,抓好组织管理、策划管理、实施过程控制等工作。在实施全过程中,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采取措施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使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全面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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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项目部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之类不安全电器,浴室限时使用,所有生活区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灯、电脑、空调等用电设施,晚上十点之后所有宿舍必须关灯,早上六点半开灯,由安全部负责监督项目部全体成员的执行情况。

(1)施工现场用水器具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中的规定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的要求,卫生间、浴室采用节水型水龙头、低水量冲洗便器,使用变频泵节水,现场除尘使用自制洒水车,既节约成本又节约水资源。

(1)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的围挡封闭,工程完成后进行回收再利用,对现场铺设的管线进行保护,以便能够重复利用节约材料。

(2)架设工艺及模板支护等专项方案予以会审、优化,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周转材料周转使用频率,降低非实体材料的投入和消耗;合理确定商品混凝土掺和料及配合比,降低水泥消耗。

要合理利用。

(1)施工中挖出的弃土,在堆放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尽量利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因施工造成裸土的地块,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防止由于地表径流或风化引起的场地内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新源大街按照原竣工图纸恢复其原有地貌和植被。

(1)施工现场对主要道路和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及时运走,无法及时运走的集中堆放在施工现场临时场地上。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对裸露的场地采取固化或绿化措施,从根源上控制大风天气扬尘现象。土方外运和渣土弃运选择有渣土消纳许可证的单位。

(2)施工现场大门口设置洗车池冲洗车辆,做到施工车辆100%冲洗。

(3)施工现场设置独立的仓库,将水泥、白灰和粉煤灰等易飞扬材料集中分类堆放。

5.2.2 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1)项目部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周边焚烧各类废弃物。

(2)加强设备车辆的维修保养,保证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和办公室用车的尾气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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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水土污染控制

(1)在门口设置的洗车池冲洗车辆的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中产生的废水,经过二次沉淀后排放,废水绝不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2)生活区的食堂、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1)施工现场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方法》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的要求指定降噪措施,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禁止鸣笛。混凝土浇筑振捣、电锯作业和回填土机械碾压等施工尽量安排白天进行。强噪声作业施工人员要佩戴耳套。

(2)施工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将主要工作在白天完成,减少夜间作业,必要时的夜间作业会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电焊强光作业焊工必须戴护目镜。

(3)施工现场设置了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及时清运。

5.3 职业健康与安全

5.3.1 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分开设置,为确保安全,按照有关的安全规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施工现场设置了密闭式垃圾站、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洗车台、雾炮、隔离围挡等临时设施。

(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均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建设施必须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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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1)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2.7m。

(2)施工现场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时间应急处置流程图。

(3)施工期间项目部在大门内两侧设置防撞墩安全防护措施,并在项目部门口设置夜间照明指示装置。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符合规范的防护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符合国家标准。

(1)项目部定期地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项目部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作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3.4 卫生防疫

(1)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完全符合卫生标准

(2)宿舍、食堂、浴室、厕所都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配有专人负责。

(3)食堂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持有效健康证。

(4)施工现场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5)对生活区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进行定期消毒。项目部依据汝州市建委发布的《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和《生产施工环境保护标准》,结合项目部现有情况,制定了全面的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使本工程在“四节、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三个方面全面达到各相关部门关于绿色施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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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万基名家项目部

2018年3月1日

河南华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京政办发[2013]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4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市国土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品质,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推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执行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按产业化方式建设和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

(二)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坚持用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

(三)部门联动,属地负责。强化本市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动机制,市级部门负责制定绿色建筑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各区县政府负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抗震节能农村住宅、发展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消耗。

三、重点任务

(一)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

1.科学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在新城建设、重要功能区建设、旧城功能疏解和棚户区改造中,以集约、绿色、低碳、智能为指导思想,优化布局,坚持集约紧凑式空间发展模式,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合理考虑各区域产业规划布局,努力实现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潮汐现象,降低社会综合能耗。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区、绿色居住区、绿色生态村镇,以区域绿色生态控制性详细规划为统筹,以建筑单体、建筑群绿色节能设计为支撑,以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全面推进 区域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的系统集成利用,在有条件的地区有效利用工业废热和余热。坚持保护城市生态基本构架,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适时修编和实施更严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强化供热计量设计及施工安装,推广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和外遮阳设施,使本市居住建筑集中采暖能耗达到世界同纬度、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先进水平。落实建筑能效标识,在施工设计文件中标识建筑能耗指标。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新建建筑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的审查。市规划部门要加强施工图审查监管,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全部符合节能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施工阶段监管,确保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要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和供热计量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强制进行整改。

3.大力发展城镇绿色建筑。“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3500万平方米。鼓励政府投资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推进本市已确定的未来科技城等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绿色居住区。引导工业建筑按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绿色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结合施工图审查,简化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程序,并研究简化相应的运行标识评价程序。推行绿色施工,推广应用施工新技术新设备,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继续开展绿色文明安全工地评比活动。

4.积极推进绿色农村住宅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推进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编制农村住宅图集,引导采用绿色建材,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科学引导农村住宅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推行抗震节能农村住宅合格证书制度。市农村、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探索推动绿色生态村镇试点建设,按照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原则,制定低碳生态试点镇规划纲要和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提出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筑节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发展目标、发展策略和控制指标。

(二)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

1.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2015年前,完成585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完成1.5亿平方米既有节能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并在改造后同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基本完成全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

2.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施30余家市级政府部门办公设施综合节能改造工程。对普通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市商务、旅游、教育、卫生等部门,依法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运行管理单位节能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运行管理单位要履行节能改造实施主体责任,开展节能诊断,科学采取无成本和低成本改造、建筑用能系统改造及建筑围护结构改造等措施,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市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市容等部门,要根据建筑节能项目的特点,创新支持政策,切实推动合同能源管理,为市场化融资创造有利条件。积极申请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和“节约型高等学校”示范。

3.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结合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条件许可并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研究采用加层、扩容等方式进行节能改造,积极推行工业化和标准化施工。既有非节能建筑实施抗震加固和改建、扩建及公共建筑重新装饰装修时,要同步实施节能改造,并统一立项、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严把设计、施工、材料等关口,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节能改造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三)开展城镇供热系统节能。

调整优化供热用能结构,以热电联产热网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供热为主,积极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推进供热资源整合,按照“区域统筹、效率优先、清洁低碳、综合利用”的原则,2015年前全部完成城六区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任务。加快实施既有燃气锅炉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作,解决供热系统缺乏调控能力、供热设施老化、系统跑冒滴漏等问题,提高供热装备技术水平和供热管网输配效率。

(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结合本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条件和首都产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点带面,高端示范,扩大本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提高应用水平。严格贯彻落实本市有关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在新建居住建筑和有热水需求并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中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推广使用天然气和太阳能等能源。按照“集中布局、集群发展”的理念,构建形成“一县两区多基地”的新能源空间发展格局。高水平建设延庆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加快建设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光伏集中应用示范区。支持顺义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积极支持本市有条件的区县争创国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集中连片应用示范区。2015年,全市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面积达到存量建筑总面积的8%。

(五)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建筑设计阶段引入电耗、热耗等分类能耗指标;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避免造成能源浪费。加强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等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及监测平台的功能,扩大覆盖范围,并纳入全口径统计。加强监管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建设节能监测服务平台,实现监测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不断提高建筑能耗统计工作质量,建立可计量、可统计、可考核的建筑节能指标体系。完善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行业的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等活动。对高能耗建筑和具有示范作用的低能耗建筑进行能效公示,促进管理节能。自2014年始,试行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并逐步扩展到综合能耗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的公共建筑试行级差电价或惩罚性电价。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行管理单位,负责用能分类分项计量和数据远端传输装置的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鼓励商务、科技、教育、会议等功能性园区和有条件的公共建筑设立能源管理中心,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在线监测系统联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继续编制完善公共建筑合理用能指南,推行绿色物业管理,促进行为节能。在公共建筑和供热系统运行管理中逐步施行能源管理师制度。

(六)推动住宅产业化。

按照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推进住宅产业化。申请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中心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中心城人口疏解定向安置房项目等,应按住宅产业化标准进行建设。每年安排部分商品住房土地用于建设产业化住宅和全装修住宅,实施范围由行业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要综合运用土地供应、项目立项、面积奖励等手段,促进项目落地,做好项目设计审查和质量验收等环节监管工作。鼓励以产业化方式建设农民住宅。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质监等部门,要加快建立包括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住宅产业化标准体系,推动部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加快发展预制和装配技术,提高技术集成水平。推广建筑信息模型管理技术。市规划、国土部门在项目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中明确全装修要求,并将全装修工程设计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做到装修与主体结构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2015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基本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新建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产业化住宅不少于1500万平方米。

(七)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

市财政、科技部门要保障资金投入,支持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绿色建筑集成技术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和推广适宜本市的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技术、建筑信息模型综合优化技术、建筑能效提升和能源优化配置技术、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室内外环境健康保障技术、新型预制装配集成技术、绿色建材成套应用技术、绿色施工技术、绿色农村住宅本地资源利用技术等。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快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定期发布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和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成果推广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发布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荐目录。

(八)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便于施工的绿色建材。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粘土瓦、粘土陶粒等。加快发展高效防火隔热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推广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和设备。引导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2015年末,标准抗压强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的10%,屈服强度400兆帕及以上高强钢筋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65%以上。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散装预拌砂浆,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严格控制现场搅拌砂浆。大力推广结构保温装饰一体化预制外墙、叠合楼板、预制楼梯等预制部品,并实行产业化住宅部品评审认证制度,定期发布部品认证产品目录。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继续编制和发布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目录和供热系统产品目录。配合国家主管部门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规范市场消费。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及总体产业布局,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引导绿色建材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绿色建材产业向规模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市质监、工商、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检查,加强建材采购备案管理,建立建材质量可追溯机制,严禁性能不达标的建材流入市场。

(九)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各区县及建筑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要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期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要按照有关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要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拆除性工程要编制拆除计划,禁止随意拆除。

(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以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利用规模化为主线,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负责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和城乡统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处置体系。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达到800万吨。市市政市容、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查处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市发展改革、市政市容、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要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性政策;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完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推荐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促进规模化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修订《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城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等工作的实施原则、推进政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尽快制订本市绿色建筑规范性文件,完善住宅产业化相关政策措施。

(二)强化目标责任。

综合考虑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建筑存量及容量、节能潜力等因素,将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抗震节能农村住宅建设、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等绿色建筑行动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结合本市现行考核和评价体系,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区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政策激励。

针对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区域建设、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制定支持住宅产业化、绿色建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牵头,继续对住宅产业化项目按建筑面积进行奖励,并将按面积进行奖励的政策延伸到保障性住房。对非强制执行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和实施住宅产业化的项目,若投标人承诺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和实施住宅产业化,市国土部门应在土地入市交易评标中给予适当加分。市财政部门对达到国家或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三星级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分别给予每平方米22.5元和40元的财政资金奖励,并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市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市金融部门要鼓励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鼓励措施,将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内容纳入企业资质动态管理、信用体系管理、招投标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利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大型企业建设大型预制部品生产线。

(四)完善标准体系。

认真落实《北京市百项节能标准建设实施方案》(2012-2014),全方位规范引导建筑节能,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强化新建建筑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提高标准要求,2013年启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编工作。尽快修订绿色建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编制绿色建筑区域规划技术导则。适时修订适合不同类型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发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等标准,完善住宅产业化标准体系。研究制定覆盖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能耗限额和合理用能指南。完善节能保温设计、施工技术标准,修订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规程,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相关标准规范。

(五)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以培育供热市场、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实现节能环保为目标,以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为重点,积极推进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两部制热价,对于应当执行而拒不执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单位或用热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新建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对实行分户计量有难度的,研究采用按小区或楼宇供热量计量收费。逐步推进供热价格改革。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逐步理顺现行供热价格,建立公平科学的供热价格体系和合理的调价与补偿机制。推进供热单位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各区县、各企事业单位,要率先进行系统内供热服务部门的主辅分离,整合供热资源,建立企业化、专业化供热公司,实行统一经营管理;鼓励国有大型专业供热单位整合后勤化的供热设施或难以保障供热的区域,推动城市供热规模化、集约化,增强大型供热集团调控和稳定供热市场的主导地位。理顺各区县供热管理体制,加强区域供热中心建设,进行企业化改造,实施供热归口管理,加快辖区供热资源整合,理顺热源、管网、用户的利益关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六)严格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

结合本市现行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市有关部门对项目立项、土地供应、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房屋销售和运营维护全过程执行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标准及各项节能设计标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市规划部门在核发规划条件或规划选址意见书中明确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及住宅产业化实施要求等,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增设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市国土部门依据规划要求,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住宅产业化要求纳入土地招拍挂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按图施工;开展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符合性专项验收和备案,并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民用建筑销售时,销售单位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绿色建筑标识星级、建筑节能措施及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并在房屋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对施工阶段擅自变更设计、竣工验收不通过、运营能耗不达标、标识认证不通过的项目,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项目参建单位和个人档案诚信信息采集制度,将相关信息作为市场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能力建设。

加快建筑能耗统计制度研究,完善建筑能耗统计体系和建筑节能量统计监测方法,启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试点。加强建筑节能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第三方的节能量审核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建筑节能服务市场监管。鼓励大型供热企业、建筑节能科研单位、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经营。鼓励建设开发、设计、部品生产、施工、物流、科研和咨询服务单位组建产业集团或联合体,打造完整产业链。建设新型建材产业园,形成本市绿色低碳新型建筑材料科研生产基地。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推行第三方评价,健全绿色建筑评价专家队伍,严格评价监管程序。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培训,将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等相关知识作为继续教育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相关课程,加强相关学科建设。组织规划设计单位、人员开展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规划与设计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开展宣传教育。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推动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园,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节能产品。

(九)加强督查落实。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到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并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市政市容、国土、经济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开展工作。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制定相应的绿色建筑行动具体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绿色建筑行动取得实效。

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规划、抓标准、抓产业、抓队伍,促进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确定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到2020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一)编制发展规划

各省(区、市)和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抓紧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细化阶段性工作安排,提出保障措施。重点做好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实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制定全国木结构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发展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具备木结构建筑发展条件的地区可编制专项规划。

(二)健全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支持地方、社会团体和企业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编制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标准图集、工法、手册、指南等。

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统一的部品部件产品标准和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相关评价通则,健全部品部件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标准。严格执行《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部品部件公差标准,健全功能空间与部品部件之间的协调标准。

积极开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以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交流活动。

(三)完善技术体系

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配套部品部件评估机制,梳理先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定期发布装配式建筑技术和产品公告。

加大研发力度。研究装配率较高的多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基础理论、技术体系和施工工艺工法,研究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突破钢结构建筑在围护体系、材料性能、连接工艺等方面的技术瓶颈。 推进中国特色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体系及中高层木结构建筑研究。推动“钢-混”“钢-木”“木-混”等装配式组合结构的研发应用。

(四)提高设计能力

提升设计人员装配式建筑设计理论水平和全产业链统筹把握能力,发挥设计人员主导作用,为装配式建筑提供全过程指导。提倡装配式建筑在方案策划阶段进行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促进各参与主体形成协同合作机制。

建立适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推进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行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五)增强产业配套能力

统筹发展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及设备制造、运输、装修和运行维护等全产业链,增强产业配套能力。

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库,编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装配化装修的标准化部品部件目录,促进部品部件社会化生产。采用植入芯片或标注二维码等方式,实现部品部件生产、安装、维护全过程质量可追溯。建立统一的部品部件标准、认证与标识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标准、规则程序、认证结果及采信信息。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

完善装配式建筑施工工艺和工法,研发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施工设备、机具和配套产品,提高装配施工、安全防护、质量检验、组织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部品部件的施工质量和整体安全性能。

培育一批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促进建筑企业转型发展。发挥装配式建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作用,加强产学研用等各种市场主体的协同创新能力,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六)推行工程总承包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

装配式建筑项目可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d-b)总承包等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开发、生产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承接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具体的设计、施工任务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七)推进建筑全装修

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明确装配式建筑全装修的目标和要求。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全装修要提供大空间灵活分隔及不同档次和风格的菜单式装修方案,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完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文本关于装修的相关内容。

加快推进装配化装修,提倡干法施工,减少现场湿作业。推广集成厨房和卫生间,预制隔墙、主体结构与管线相分离等技术体系。建设装配化装修试点示范工程,通过示范项目的现场观摩与交流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全装修综合水平。

(八)促进绿色发展

积极推进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编制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推广绿色多功能复合材料,发展环保型木质复合、金属复合、优质化学建材及新型建筑陶瓷等绿色建材,到2010年,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

装配式建筑要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相结合,鼓励建设综合示范工程。装配式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在绿色建筑评价中逐步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权重。推动太阳能光热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与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应用。

(九)提高工程质量安全

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控制装配式建筑现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强化质量安全责任。

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连接节点施工质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等,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责任情况。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适应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十)培育产业队伍

开展装配式建筑人才和产业队伍专题研究,摸清行业人才基数及需求规模,制定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育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有利于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

加快培养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包括行业管理人才、企业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开展装配式建筑工人技能评价,引导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培养自有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建筑业农民工转化为技术工人。促进建筑劳务企业转型创新发展,建设专业化的装配式建筑技术工人队伍。

依托相关的院校、骨干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建立若干装配式建筑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在建筑行业相关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推动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企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支持政策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的实施方案,逐项提出落实政策和措施。鼓励各地创新支持政策,加强对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双向支持力度,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支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特别是要积极协调国土部门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时,将装配式建筑作为建设条件内容,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具体要求。装配式建筑工程可参照重点工程报建流程纳入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各地可将装配率水平作为支持鼓励政策的依据。

强化项目落地,要在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工程中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将装配式建筑工作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库,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发布当年项目的名称、位置、类型、规模、开工竣工时间等信息。

在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估、绿色建筑等工作中增加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标要求,并不断完善。

(十二)创新工程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改革现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模式,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部品部件生产、工程计价、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建设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建立装配式建筑全过程信息追溯机制,把生产、施工。装修、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纳入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即时上传、汇总、监测及电子归档管理等,增强行业监管能力。

(十三)建立统计上报制度

建立装配式建筑信息统计制度,搭建全国装配式建筑信息统计平台。要重点统计装配式建筑总体情况和项目进展、部品;部件生产状况及其产能、市场供需情况、产业队伍等信息,并定期上报。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用装配率作为装配式建筑认定指标。

(十四)强化考核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年4月底前对各地进行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政策出台情况、标准规范编制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等,并通报考核结果。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列入重点考核督查项目,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十五)加强宣传推广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行动,广泛宣传推广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示范工程的经验。充分发挥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学协会的作用,开展装配式建筑的技术经济政策解读和宣传贯彻活动。鼓励各地举办或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装配式建筑展览会、交流会等活动,加强行业交流。

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和售楼处等多种场所,以及宣传手册、专家解读文章、典型案例等各种形式普及装配式建筑相关知识,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装配式建筑的优越性,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和协商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监督考核,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71号、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要求,规范我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我厅制定了《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71号、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要求,规范我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我厅制定了《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17日

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部署要求,规范我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是指在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并在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支持政策、技术标准、项目实施、产业发展、推进机制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城市(县、区)。

第三条示范城市的申请、评审、认定、发布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示范城市享受省相关优惠支持政策,择优推荐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第二章申请

第五条申请示范的市(县、区)应经设区市政府同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

第六条申请示范的城市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导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有明确的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要求的管理人员并有经费保障。

(二)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有明确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支持政策、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

(三)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较高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四)具备较好的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包括较好的产业基础、技术应用及标准化水平和能力,一定数量的设计、生产、施工、工程总承包企业和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等。

(五)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六)制定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具有地方特色和突出的创新点。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重点推广的技术体系,推行标准化设计和推广部品部件的要求,适宜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措施等内容。

(七)具有较好的经济、建筑科技和市场发展等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示范的城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示范城市申请表;

(二)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三)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

(五)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第三章评审和认定

第八条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对示范城市申请情况进行核实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九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示范的城市进行综合评审,采取现场核查和会议审查的形式进行。

第十条评审专家委员会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应客观、公正,遵循回避原则,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一)申报城市经济、建筑科技和市场发展等基础条件;

(三)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

(四)实施方案和下一步将要出台的支持政策和措施等。

第十二条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符合示范条件的,予以认定和公布,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并按规定纳入下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计划;不符合示范条件的不予认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示范城市应按照创建目标责任书、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建设,按规定向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年度总结报告等,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示范城市应按照科学配置、合理布局、规范有序、良性发展的原则,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并实施新增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报告制度,及时向设区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产业基地筹建、拟建和新型技术体系推广应用情况。

第十五条示范城市应加强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积极协助其他城市参观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六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示范城市具体实施工作和所属示范市(县、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示范城市的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执行情况每年定期组织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示范城市未按照创建目标责任书、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撤销示范城市认定。

第十八条已完成创建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城市,要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组织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合格的继续认定为示范城市,评估不合格的撤销示范城市认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申报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期满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评估。经评估,达到示范城市要求的,认定为示范城市;达不到要求的,撤销试点城市认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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