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摘抄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笔记(汇总6篇)

时间:2023-10-04 04:03:35 作者:FS文字使者 2023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摘抄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笔记(汇总6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也是其唯一的小说,于1960年获得普利策小说奖。这本小说通过描绘1930年代的美国南部种植园的生活,反映了当时深植于社会之中的种族偏见和歧视。故事背景设定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南部,那时的种族歧视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黑人被视为低人一等,他们的权利被剥夺,而白人则处于统治地位。在那个时代,黑人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则,不能在白天外出,不能接受陌生人的帮助,否则他们可能会被逮捕、被殴打或被处决。

小说中的主角,名叫汤姆·鲁滨逊,是一个白人,他是一个诚实、善良的种植园主,但他却因为种族歧视而被迫离开了他的种植园,并被赶出了城市。他的妻子和孩子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小说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知更鸟的故事。知更鸟是一种美丽、优雅的鸟类,它们只唱歌,不会攻击人类。但在那个时代,白人却把黑人称为“知更鸟”,认为他们只是唱歌,没有权利反抗。

然而,小说中的黑人角色并不是完美的。他们也有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他们也有自己的偏见和歧视。例如,杰姆·罗宾逊是一个黑人,他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年轻人,但他也对白人有一种畏惧和排斥。他甚至在面对白人恶霸时退缩了。

小说的结局非常悲惨,汤姆·鲁滨逊被白人恶霸杀害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是,小说并没有被定义为悲剧,因为汤姆·鲁滨逊并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观。他坚信正义和真理,即使面对强大的敌人,他也不会退缩。

这本小说是一部深刻的社会评论,它揭示了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部的种族歧视和阶级歧视,以及当时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价值观念。它也反映了作者对正义和真理的信仰和追求。在阅读这本小说时,我们可以深刻地认识到种族歧视和阶级歧视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以及我们应该如何坚持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本书以一个六岁孩子的独特视角描述了三个春夏秋冬小镇发生的故事,我们也与之成长。故事中最主要的事件是阿迪克斯替黑人打官司,其余故事都是围绕它展开。

孩子的世界单纯浅白,也正因为如此容易被染上色彩。阿迪克斯的正直善良最终赢得了小镇居民的真心,也让杰姆和斯库特成为善良的人。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绅士,以身作则,有同理心,会换位思考,更是耐心对待孩子。在杰姆因为杜博斯太太的辱骂而糟蹋她的花园后,阿迪克斯让委屈的杰姆接受给老太太读书的惩罚,这最终教会杰姆那些看上去可恶的人也有他可敬的一面。

小镇大部分居民都因为黑人事件辱骂阿迪克斯,阿迪克斯展现出的还是谦逊温良的姿态,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孩子们不理解为什么这样,他只是以平等的身份要求他们再等等,时间会告诉他们真相。

怪人拉德利事件也是如此。人们对于不了解的事情或人总爱以讹传讹,我们身边总有一两个如斯蒂芬妮小姐那样的长舌妇。孩子的想象力与好奇心是无穷的,三个孩子居然能自编自导一出怪人的话剧。被父亲呵斥后也无法遏制好奇心闯入拉德利家院子。最终命悬一线,是好心怪人救了他们一命。尊重他人习惯,即使这个习惯很怪异,不要以险恶之心度人。

但这个世界上也有尤厄尔那样坏得彻底的人,不可不防。一个家族的进步靠年轻一代的努力,尤厄尔家族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很难被引导上正确的路,可恨可叹。

whengivenchoicebetweenbeingrightorbeingkind,choosekind。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今天,利用闲暇的时间,阅读了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深刻细腻的写作手法和近乎完美的主人公阿迪克斯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石子路上每响起沙沙的脚步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来伺机报复;黑夜里每传来一个黑人的笑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在路上游荡,来抓我们;昆虫在纱窗上发出扑棱棱的声响,是怪人拉德利正在发狂地用手指撕扯铁丝;窗外那两棵大楝树也不怀好意,摇摆,盘旋,如同恶魔附体。”这是两个小主人公在夜闯怪人拉德利家后,狂奔而出的心理描写。沙沙的脚步声、黑人的笑声、扑棱棱的声响、大楝树摇摆、盘旋种种声音汇合在一起,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种处处害怕的氛围。脚步声、笑声、扑棱棱声、树摇摆声本来都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是稀疏平常的大自然声音,是小主人公内心的恐惧让他们一个个都被赋予了可怕的意义。

“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嘴角闪荡着一道口水,像冰川一样缓缓下滑,落进她下巴周围深深的沟壑里。她的脸颊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老年斑,黯淡的眼睛里嵌着两颗小小的黑色瞳仁;手上疙疙瘩瘩长满了瘤结,指甲根部的糙皮好长好长,把指甲都盖住了。她没有戴下面的假牙,上嘴唇显得格外突出。她时不时地用下嘴唇去抿上嘴唇,下巴也跟着往上提,这让那道口水淌得更快了。”这一段分别从脸色、嘴角、下巴、脸颊、眼睛、手、嘴唇对杜博斯太太进行了形象的描写,“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这里非常的形象生动,脏兮兮的枕头是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很容易就能产生联想。特别是动词的选择“闪荡、缓缓下滑、布满、嵌着、长满、抿、提”等将杜博斯太太衰老、虚弱的样子刻画的淋漓尽致,尽显细节感。

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平和、智慧,懂得克制的人。当斯库特不解的问,为什么不能和同学们一样称呼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只是淡定的说:“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多么睿智的回答;“她说阿迪克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掏出手帕擦了擦脸,站在那里任由尤厄尔先生破口大骂。骂得难听至极,打死她也不会重复。”文章多次出现,阿迪克斯淡定、超然地面对他人对他横加的指责和嚣张跋扈的挑衅。我想这就是一个“圣人般”的形象,面对别人的非议甚至暴力,还能够从他人的角度出发,不仅能够忍受,也能够理解,这是何等的非一般的境界。“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阿迪克斯对于这个复杂的世界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看到了世界的虚无和繁杂,他知道一件事需要剥离层层的包装才能达到本质,他知道必须有一双智慧的眼睛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太阳。

“灵魂、热流、咒语、秘密符号,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这些阴影就像晨雾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消失无踪了。”文中的斯库特和杰姆在父亲耳濡目染的教育下慢慢长大,哈珀·李“黑人民族文化意识”也在不断的觉醒。阴影终究散去,光明终会来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向阿迪克斯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一位充满正义、善良和睿智的人。

我也喜欢书中杰姆和斯库特的内心成长,他们在阿迪克斯、卡波妮、莫迪小姐的教导和影响下,渐渐建立起对周遭事物的看法,内心强大而温暖。看书过程中不止一次,我为这些人物的言行鼓掌,为他们坚持的公平、正义而感动。

一开始,我跟随斯库特的眼睛,对怪人既好奇又害怕,后来怪人阿瑟冲出来救了他们,我也对阿瑟充满了深深的感激。最后斯库特像挽着一位绅士一样挽着阿瑟,把他护送回家,书中说“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我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知更鸟在书中代表着什么呢,可以是汤姆,可以是阿瑟,也可以是镇上每一个人还有良知的那个部分,杀死这样的善良,就是一种罪恶。所以阿迪克斯拼命地去为汤姆辩护,去打这一场明知道不会赢的官司,就像莫迪小姐说的那样,“只要我们往前走了一小步,那么事情就是不一样了!”

所以,不要再伤害无辜的人,要消除偏见和歧视,保护每个人心中的良善,并使它们发展壮大到,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但只要还有人在努力,甚至不惜代价全力以赴为,那么总有一天光明最终会到来。

阿迪克斯在书中说了好多睿智的话,每一句我都想反复记下来。我想杰姆和斯库特也一样,也许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那些话语已经融入他们的血液,成为了他们的一部分。写到最后,借用《奇迹男孩》的经典台词做个结尾:如果必须要在正确与善良之间做选择,请选择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作者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向读者缓缓道出有关人性的故事,以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描绘了看似平静的生活下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在斯库特眼里,阿迪克斯代表着正义,还兼容着父爱,公正,不单单是因为阿迪克斯的职业的关系,而是他本性如此,是公正的一方,是被世人认可的天生具有正义和好出身的人。另一面,则是黑人,这里涉及到的种族歧视问题,与笔者读的上一本书《飘》或多或少有所关联,此处是黑人已经获得自由有些年头,白人也在慢慢的习惯与包容,但是,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任然充斥着这个边陲小镇,尽管是黑人,也同白人一样,他们也善良,也会不因为利益而无常的帮助别人,可是,作者的笔下,把人性的复杂描写的淋漓尽致,被冤枉的黑人汤姆,只因为他是有色人种,陷害别人的尤厄尔人不分青红皂白的陪审团,还有看似不公正却看的透的法官泰勒,怪人阿瑟先生,本书有句话讲的特别能引起笔者的共鸣,阿瑟先生闭门不出只是因为他“想”这样,与旁人无关,却被大众打上了格格不入的“怪人”名号,还有与黑人通婚的白人雷先生,人们带有色眼镜去看他只因为他的准则不被大众认可,可这却丝毫不影响大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摘抄篇六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名著《杀死一只知更鸟》它让我见证了生活中那些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也教会了我勇敢与正义的坚守。

故事主要写了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的残疾黑人辩护的故事。当时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白人黑人分明,种族歧视极为严重,在这样的时代为黑人打官司辩胜白人几乎是不可能的。果不其然,在故事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甚至心生怨恨,对阿迪克斯的孩子下了狠手,却被自己拿来的尖刀穿透。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的接这场毫无悬念的官司呢?在书中,他是这样回答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并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虽然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康德曾说过: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遇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了伤害,可他仍然不放弃,坚持为正义代言。他用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用善良与正义的举动成为了孩子们的榜样,获得了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持正义与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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