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代表大会心得体会(实用18篇)

时间:2023-11-18 06:33:55 作者:BW笔侠 天津市代表大会心得体会(实用18篇)

通过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帮助您写出一篇内容充实、触动人心的心得体会。

天津市十二大心得体会

天津市十二大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简称。这次大会的召开对天津市的未来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我作为天津市的一名党员,有幸参加了这次盛会,深受启发和教育。在大会期间,我对天津市十二大做了一些总结和思考,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天津市十二大重视发展经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大会上,我们得知天津市将发展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和路径。这让我认识到天津市的未来经济发展方向,也激发了我主动适应发展需求、发挥创新动力的意愿。作为一名党员,我将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中,为天津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天津市十二大强调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大会上,我听到了关于天津市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报告,了解到天津市将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打造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这让我意识到环境保护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每一个人都应该从自己做起,为环境保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日常生活中,我将更加注重环保意识的培养,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行动。

第三,天津市十二大提出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任务。在大会上,我学到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是并重的重要原则,体现了群众自治、政府管理、法治保障的有机结合。这让我思考到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有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和担当。在日常生活中,我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为社会治理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四,天津市十二大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大会上,我听到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了解到天津市将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使我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党员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党员,我将始终保持党纪党规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严守党纪,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最后,天津市十二大强调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在大会上,我了解到天津市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培养,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这让我深感党组织的重要性和党员的责任。作为一名党员,我将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组织建设和党的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参加天津市十二大,我深刻认识到我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使命。我将积极践行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天津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天津市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天津市十二大心得体会

天津市的十二大会议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盛会,各级组织和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全市发展大计。通过参与这次会议,我深刻感受到了会议的重要性和意义,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了十二大对于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指引作用。十二大在会议中确定了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这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作为代表,我们有幸参与了这次会议,亲身感受到了会议的权威性和权力。会议的每个决定都经过充分的讨论和权衡,最终确定下来,这些决定将对全市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作为居民,我深感作为发展的主体之一,应该积极参与到城市的建设中,为实现会议确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其次,我体会到了十二大对于民生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在会议中,代表们积极发言,提出了许多关于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问题。各级组织也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通过会议,我意识到政府对于民生问题的关注程度,也了解到了政府近年来在改善民生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成绩。同时,我也明白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事务中,为改善民生献计献策,共同推动社会进步。

再次,我认识到了十二大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启示。会议中,代表们积极讨论了城市经济发展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建议。会议的决策旨在鼓励创新创业,推动产业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参与会议,我意识到作为经济的参与者,我们应该更新观念,积极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只有适应经济的变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最后,我体会到了十二大对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天津在保护环境方面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在会议中,代表们就如何应对这些挑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通过会议,我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对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并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必然的趋势。作为居民,我们要强化环保意识,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为城市的绿色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参与天津市十二大会议,我深刻体会到了会议的重要性和意义。会议确定了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关注民生问题,推动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为城市的繁荣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一个公民,我将积极参与到城市的建设中,为实现会议确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天津市能够实现更加繁荣和美好的明天。

天津市十二大心得体会

天津市是我国的直辖市,每年都会召开一次市十二大,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部署未来一年的发展方向。我参加了今年的市十二大会议,深感这次会议对于全市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这次会议中,我从五个方面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发现市十二大非常注重人民的利益。会议上,各级领导强调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他们表示,只有人民的利益得到真正的关注和保护,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会议上还特别强调了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问题的解决,为我们广大市民的生活提供更多便利。这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政府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发展。

其次,市十二大着力推进创新发展。会议上提出了打造创新驱动城市的目标,并就如何推动科技创新进行了专题研讨。会议指出,只有加强科技创新,才能有持续的发展动力。会议还提出了支持创新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等具体措施。这让我认识到,想要实现长远发展,就要不断推动创新,不断引进新的技术和理念。

第三,市十二大高度重视绿色发展。会议指出,保护环境是发展的基础,绿色发展是未来的方向。会议提出了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并对加大节能减排、提升环境质量等方面进行了部署。这进一步加深了我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我要积极参与绿色环保行动,为创建美丽天津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市十二大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强调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警示教育。会议还提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到实处。这让我对党的建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品行,为人民群众做好表率。

最后,市十二大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参与发展的积极性。会议希望广大企业家、专家学者、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发展的进程,并提出了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公共事务的具体政策。这让我认识到,发展不是单靠政府的力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要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天津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这次市十二大的参与,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注和服务于人民的责任和使命,也对天津市的发展前景更加充满信心。我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增强自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天津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努力为建设美丽天津贡献自己的力量。

代表大会心得体会

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们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都备受社会关注。作为一名代表,我有幸参加了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亲身体验了这一历史盛会。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特别的经历。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代表,能够走进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人大会议,是我生命中的一件特别的事情。在会场里,我既兴奋又紧张,毕竟这是我从未经历过的。在争取话语权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时代的激荡和责任的沉重,也理解了作为代表的职责所在。

第三段:建言献策。

作为代表,我深感自身作用的重大,因此在会议期间我积极参加各种小组讨论会议,在听取别的代表的报告与提案的基础上,我提出了关于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方面的建议,尽力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意见,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发展。

第四段:认识到的问题。

在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中,我们所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是非常大的。我认为,一个好的代表必须时刻关注和感知百姓的问题和需求,能够帮助他们实现诉求,也要吸取别的代表的经验,共同解决问题,提升议政水平。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作为代表不仅要关注一线的问题,还要了解全局,注重长远发展的规划和防诈、防腐的工作。

第五段:个人收获。

参加全国人代大会议的经历弥足珍贵,不仅是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更重要的是能够成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代表之一,以实际行动促进了国家的发展。我在这个过程中收获颇丰,遇到了困难也克服了,真正体会到了代表的职义和使命,更懂得了自己的责任和担当。

结尾。

作为一名代表,参加全国人代会议是一个人生难得的经历。在这样一个盛会上,我发现许多和我一样的代表也都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投身这些工作中的。我相信,如今的祖国与民族,正朝着前所未有的辉煌进发。作为一名代表,我也将继续尽自己的力量为强大的祖国作出自己的贡献。

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为人民代表,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制定和修改重要法律、政策和方针,对国家工作实行监督和检查。我有幸能够参加代表大会,作为一名代表,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责任和使命。

第二段:积极参与五年规划的制定。

今年,我参加了我的市代表大会,我积极参与了五年规划的制定。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过程,因为我们需要考虑到市民的需求和整个市场的发展趋势。我们组织了多次讨论会,听取了各行各业的代表们的建议和意见,最终制定出了一份较为完善的五年规划草案。

第三段:处理代表提案,助力民生改善。

在代表大会期间,我还接待了十几位来自我的选区的民众,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有一个问题引起了我的关注:一些居民区的电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我为此提出了代表提案,呼吁政府加强对电梯的维护和整改。在大会结束后,我又开展了系列活动,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关于电梯安全维护的知识和技能,助力居民区的民生改善。

第四段:发挥代表作用,展示好形象。

代表大会期间,我也参加了许多公共活动,如参观博物馆、慰问贫困户、为环境保护助力等。这不仅有助于我更好地了解自己的选区和全市的情况,也为我展示了良好的形象。作为代表,我们应该始终以身作则,向社会传递积极、健康、向上的力量。

第五段:总结。

代表大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构,它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的优越性,也是一个不断提高各级代表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机会。通过参加代表大会,我深化了对民主的理解,提高了代表素质,激发了为人民服务的热情。今后,我将继续努力,为我的选区和全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天津市代表大会心得体会

2021年1月12日至1月14日,我有幸参加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参与代表大会,非常难得,让我受益匪浅。在这三天里,我体验到了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真正含义,感受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威力,深刻地认识到了为民服务的责任和使命。以下是我在代表大会上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真正含义。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人民民主的最高形式,是我国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在代表大会上,我看到了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真正含义:各级代表通过公开、透明、广泛的表决和辩论,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给政府,为改进政策、加强管理、促进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在会场外,每个人都有权发布和表达自己的看法,这种民主的氛围让我感受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真正价值和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的威力在代表大会上得以充分体现。因为代表大会是广泛代表人民政治利益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的成立给了人民话语权和监督权,确保了政治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在代表大会上,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聚集了广泛的社会智慧,进一步促进了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威力在抗击疫情防范肺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有所体现。

第四段:为民服务的责任和使命。

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我们的责任不仅是在身体力行地代表人民行使职权,还应该深入了解人民需求、密集联系人民群众、热心为人民服务。在代表大会上,我受到了严峻的诱惑和挑战,也更加明白了代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真正围绕人民思考、服务人民,才能处处给人民带去安全感和幸福感,才能取得人民赞誉和支持。

第五段:总结与感悟。

我参加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我人生的难忘经历。在这里,我感受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亲身体会到了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价值,深入认识了为民服务的责任与使命。这一经历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也将继续激励我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时刻关注人民的需求,为人民的幸福和利益而努力拼搏。

代表大会心得体会

自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简称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五中全会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党和国家工作五年来的历史性成就和经验教训,深刻认识我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未来重点任务,制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的各项决策部署。本文将从代表的角度,分享我在五中全会上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会前准备。

作为一名党代表,参加五中全会前,我们自觉细致地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我认真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各项议题和政策纲领,深入调研本地区的基层情况和民生需求,积极收集老百姓的意见建议,并与同事们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为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三段:会议感受。

在代表大会上,我充分感受到了众志成城、共筑伟业的氛围。全体代表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各项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建言献策。在讨论中,我认为最让我感到印象深刻的是会议强调的创新发展和科技创新。在数字化、智能化不断深入的今天,我们要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第四段:收获与体会。

通过代表大会,我深刻理解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各项重大战略决策,更加系统地认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道路和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和实践意义。我身处基层,亲身感受到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飞速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我接下来的工作产生了极大的鼓舞和激励。

第五段:展望未来。

我们党的历史证明,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解决各种问题的有效途径,才能在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始终保持先进性和强大战斗力。作为一名代表,我将牢记使命,与时俱进,结合实际,积极推动执行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六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必要时,可以举行秘密会议。举行秘密会议,由主席团征求各代表团的意见后决定。

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出席;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请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第八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三)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四)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第九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应于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发给代表。

第十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可以组织代表围绕会议准备审议的重要议题进行视察。

第十一条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前,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向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经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布代表名单。

市人民代表大会其他各次会议举行前,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代表出缺和补选的情况。

第十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可以分设代表小组。代表小组会议推选小组召集人。

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审议。

代表团提出议案、质询案,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市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预备会议举行前,各代表团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意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提出调整意见,提请预备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主席团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人数最多不超过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数的十分之一。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副秘书长的人选;。

(二)会议日程;。

(三)表决议案的办法;。

(四)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

(五)其他需要由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

第十七条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审议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汇报情况,回答问题;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当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决定召集代表专业组会议,就有关工作报告或者议案进行审议;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听取意见,回答问题。

第十八条主席团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发言,就议案和有关报告发表意见。

第十九条主席团可以听取大会秘书长或者代表团团长关于议案和有关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并就议案和有关报告审议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第二十条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在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工作。

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代表中提名,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其他各次会议预备会议可以进行个别调整。其任期与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设法制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在代表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其任期与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调查委员会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调查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也可以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第二十三条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根据需要,秘书处可以设立若干工作组,办理会议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二十六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

第二十七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并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在大会全体会议上的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十八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九条代表要求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在举行大会发言的全体会议前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由大会执行主席安排发言顺序。在大会全体会议上临时要求发言的,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始得发言。

第六十条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议题进行。每人可以就同一议题发言两次,第一次不超过十分钟,第二次不超过五分钟。事先提出要求,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的,发言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发言内容与议题无关或者事先未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而超过规定发言时间的,大会执行主席可以制止。

主席团成员或者代表团推选的代表在主席团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议题进行。每人可以就同一议题发言两次,第一次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不超过十分钟。事先提出要求,经会议主持人许可的,发言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发言内容与议题无关或者事先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而超过规定发言时间的,会议主持人可以制止。

第六十一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草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意见修改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六十二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

第六十三条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应当当场宣布。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会议上发言的主要意见整理成简报,印发会议。

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会议旁听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一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大会审议,或者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代表团和代表提出的议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二)内容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三)要求列入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代表议案一般应当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符合议案基本条件的,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议案,在大会开始时,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交大会秘书处或者议案审查委员会,与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议案一并处理。

第二十四条代表团或者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应当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之前提出。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之后提出的',作为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处理。

第二十五条代表团提出议案,应当经代表团全体会议讨论,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团长签署。

代表联名提出议案,领衔代表应当向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分别提供议案文本,经附议人认真审阅同意后签名附议;或者经集体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名提出。

第二十六条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

第二十七条下列事项可以作为代表议案提出:

(一)制定、修改、废止或者解释地方性法规;。

(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三)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第二十八条大会秘书处或者议案审查委员会应当召开议案处理协调会议,研究议案处理的具体建议,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秘书处或者议案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决定代表议案是否列入本次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经大会主席团通过的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应当印发会议。

第二十九条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供资料。提案人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

第三十条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并可以同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三十一条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时,应当邀请提案人、有关方面的代表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二条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和审议,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

不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审查,审议结果报告或者审查处理意见报告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下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按照《安徽省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执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保障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召开会议、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的根本准则是,维宪法、法律的尊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全市人民的意志,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

第三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十六条代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机关应当派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对代表提出的询问作说明。

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审查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预算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主席团对议案和有关报告进行审议时,省人民政府或者有关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可以对议案或者有关报告作补充说明。

第五十七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一个代表团或者十人以上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省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第五十八条质询案按照主席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在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代表团会议上答复的,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代表团应当将答复质询的情况向主席团报告。主席团认为必要时,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五十九条质询案在受质询机关答复以前,提质询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对该质询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十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或者三十人以上代表联合书面提名。

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第四十五条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

第四十六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省人民政府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三人,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由省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第四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进行差额选举。由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法定的差额比例,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法定的最高差额比例,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省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第四十八条省人民代表大会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

第四十九条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足的名额的另行选举可以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

另行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时,依照法律规定,确定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第五十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的,始得当选。

大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可以设秘密写票处。

选举结果和候选人的得票数,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五十一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的具体办法,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五十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本省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由主席团交代表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依照本规则第七章的规定,由主席团提议,经大会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罢免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

第五十三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第五十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主席团交代表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第五十五条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罢免和辞职,经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罢免本省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议,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八条主席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一个代表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第二十九条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明议题、理由和具体方案。

(一)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议案;。

(二)地方性法规草案;。

第四十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补选和罢免应由天津市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接受其辞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本人拒绝接受提名的,经主席团决定,不列入候选人名单。

第四十六条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第四十七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代表或者选民,也可以弃权。

第四十八条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根据需要,主席团可以安排候选人与代表见面、发表讲话。

第四十九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长、副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选举办法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选举结果和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当场宣布。

第五十条市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长、副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补选办法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五十一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主席团将其辞职请求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大会闭会期间,上述人员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

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分别在副主任、副市长、副院长、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第五十二条主席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大会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上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罢免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

第五十三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辞职和罢免,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五十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委员会成员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十六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听取和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报告工作的机关应当向会议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在每年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前,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发给代表。

第三十八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审议工作报告时,主席团可以将工作报告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并将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印发会议。

第三十九条各项工作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对报告中重要和专门性的问题,主席团可以组织有关代表进行专题审议。审议工作报告时,提出工作报告的机关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

第四十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审议工作报告时,提出工作报告的机关,应当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工作报告作必要的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向主席团汇报;必要时,作补充报告。

主席团应当将修改后的工作报告和修改情况印发会议。

第四十一条省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四十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就本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汇报,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应当在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交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有关部门应当在10日内将采纳初审意见的情况向财政经济委员会通报。

第四十三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省人民政府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财政预算收支表(草案)印发各代表团,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并由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

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代表,并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询问。

天津市辩论赛心得体会

辩论赛是一项既充满挑战又充满乐趣的活动,它要求选手在有限的时间内,准备充分并运用灵活的思维和表达能力,将自己的观点和论证方法有力地传达给评委和观众。近日,参加了天津市辩论赛的我,深有感触,下面将就此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是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在参加天津市辩论赛之前,我和我的队友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准备。我们不仅要了解和研究辩题,还要收集相关资料,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并进行充分的讨论与辩论。我们通过团队合作,互相提醒和鼓励,共同进步。在准备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提高了自己的知识水平,也培养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其次是思维能力的锻炼。辩论赛要求选手在短时间内构建清晰、逻辑严密的观点,并用具有说服力的论据进行支撑。在辩论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快速思考、高效表达,协调口头语言、面部表情和肢体动作,使自己的观点更加生动有力。通过这种实践,我们的思维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升,对问题的思考能力也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第三是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辩论赛是一项需要团队合作的活动,一个人的能力强不强不仅决定了个人表现的好坏,还决定了整体团队的成绩。一个人的态度、技能和能力对整个团队的表现产生重大影响。在天津市辩论赛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我和我的队友互相帮助、相互配合,在困难的时候紧密合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第四是对不同观点的包容和尊重。辩论赛中,我们需要充分尊重对方的观点,并从对方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和讨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全面地思考问题,得出更准确和客观的结论。在天津市辩论赛中,我学会了理解和倾听对方的观点,不轻易强调自己的意见,而是通过有力的理由和可靠的论证,让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

最后是压力管理的能力。参加辩论赛是一项高强度的活动,每一轮辩论的时间紧张,对选手的注意力和表现能力要求较高。在天津市辩论赛中,我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为了应对这些压力,我通过放松自己、调整心态,保持冷静和专注。我也学会了分配时间,善于利用每一分钟,把握好每一次辩论的机会。

总之,参加天津市辩论赛给予我深刻的体验和收获。通过这次比赛,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知识与能力,也锻炼了自己的思维和表达能力。同时,我也深刻意识到团队合作、包容和尊重的重要性,以及压力管理的重要性。我相信,这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将对我今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使我能更好地面对困难与挑战。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