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居委会对未成年的保护工作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实用

时间:2023-05-20 12:55:34 作者:曹czj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1、站内照料温暖贴心,站外托养随时关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部署,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10月整体搬迁至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后,受助儿童的生活设备设施都整体有了很大的改善,为未成年人的一日三餐提供营养丰富的菜肴,保证其在成长时期所需要的营养。同时,为没有监护人照料的未成年人提供庇护托养,目前在福利院托养人数为2人,救助站临时托养人数1人。托养期间制定托养巡查表定期进行检查,随时关注孩子们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并为站内托养儿童配备2名护工人员24小时陪护,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安排保洁人员按时更换受助人员床单,进行消毒,营造更加温馨舒适、安全有爱的救助环境,使其感受到家的温暖。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稳步向好。今年,市救助站按照加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后的新增职能业务,扎实开展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一是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管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委托代养、心理咨询、宣传教育、医疗救治、寻亲送返和安置及回访等工作。二是疫情期间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及时救助因疫情无人照看的留守儿童。三是“六一”儿童节,为在站及离站已回归家庭的4名未成年人送去儿童节礼物,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爱。四是走进社区、嘎查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嘎查村(居)活动,发放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宣传资料,增强儿童自护和家长监护的法律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3、妥善安置未成年人,跟踪回访不松懈。根据每个受助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对其提供针对性的帮助。针对有家人认领的未成年人,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认领。无家人认领的由站内工作人员安全护送或由福利院、站内托养。有能力自反回家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带买车票助其自反回家。对于曾救助过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20xx年春节前期救助站领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领导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回访探望受助未成年人小森和弟弟小林,为其送去新年礼物、学习用具。

4、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引导。开展好“6.1儿童节”、“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救助行动,坚决防止饿死冻伤、无故死亡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心关切,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救助政策和感人事迹,传播社会正能量,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爱未成年人。12月中旬组织开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互动提问让更多人了解保护成年人相关知识,甄选“需要特扶”家庭与爱心家庭以及儿童督导员代表签订了"1+1+1"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协议书,这次活动的圆满完成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1、开展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为全国14个儿童热线试点之一并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拓展服务内容和工作渠道,积极履行救助保护未成年人职责,开通热线以来共救助保护了4名困境儿童。一是根据民政部要求,加强协调沟通,起草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局,研究“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受理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等内容。二是投入资金采购“12349”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线上主要是服务热线受理和运营,同时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线下主要是对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儿童成长指导、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关怀照护等各类关爱保护、热线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等。三是委托12349平台积极筹备建立由运行团队、儿童救助保护人员队伍、社会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团队共同组成的服务体系,确保儿童救助保护力量全覆盖。四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热线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引导市民发现需要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及时拨打热线,保障未成年人群体权益。

2、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定期分析评估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为全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收集维护等工作,提供政策技术支持指导。深入开展“12349”热线运行试点工作,学习其他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热线运行机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落实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制定热线宣传推广方案,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更多群众知晓热线,提高热线的功能性,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发展。

3、接到救助热线及时救助保护“无家可归”未成年人。9月13日,未保中心接到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成立以来转来的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乐乐,因从马戏团偷跑出来流浪在街头,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后,乐乐不安的情绪得到缓解,通过他的口音以及模糊的记忆联系到乐乐的父亲,包头市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后的第一个受助未成年人最终使其父子团聚。

20xx年10月23日,自中心搬迁至新址后接到了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转接来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小雅(化名),因母亲吸毒被拘留致使其无人照料,在为其做完核酸检测和心理疏导后,安排小雅在中心生活,暂由中心临时照料,并安排其入园接受教育。

经商讨后,中心已具备接回福利院代养2名未成年人,慧慧(化名)、小昕(化名)的条件,拟定1月1日接回。

4、改善新环境、增添新设备。搬入新站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环境的有了很大改善,生活环境更加温馨、整洁。功能设施也更加完善,设置心理接待室、沙盘游戏室、身心反馈放松室、身心减压室、情绪宣泄室、活动室等功能室,促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向专业化迈进。

1、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针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加强中心护理人员的法规政策、心理学、教育学、行为学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人员提升照料标准化,强化困境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全面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尽快消除心灵中的阴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在工作中合理利用新设备。不仅要在未成年人的生活上给予救助,对于其心理健康的发展也同样要重视。根据每个孩子心理发展需求的不同,合理利用新设备,通过机器的引导宣泄、安抚情绪,了解自己的心理发展、心理状态,科学的学习缓解情绪的方法,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茁壮成长。

3、完善受助未成年人档案归纳。根据每一位未成年人的情况,完善整理其档案信息。针对托养未成年人,除基础档案信息外,另增加其成长档案,记录孩子在托养期间成长的点点滴滴。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1、站内照料温暖贴心,站外托养随时关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部署,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10月整体搬迁至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后,受助儿童的生活设备设施都整体有了很大的改善,为未成年人的一日三餐提供营养丰富的菜肴,保证其在成长时期所需要的营养。同时,为没有监护人照料的未成年人提供庇护托养,目前在福利院托养人数为2人,救助站临时托养人数1人。托养期间制定托养巡查表定期进行检查,随时关注孩子们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并为站内托养儿童配备2名护工人员24小时陪护,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安排保洁人员按时更换受助人员床单,进行消毒,营造更加温馨舒适、安全有爱的救助环境,使其感受到家的温暖。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稳步向好。今年,市救助站按照加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后的新增职能业务,扎实开展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一是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管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委托代养、心理咨询、宣传教育、医疗救治、寻亲送返和安置及回访等工作。二是疫情期间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及时救助因疫情无人照看的留守儿童。三是“六一”儿童节,为在站及离站已回归家庭的4名未成年人送去儿童节礼物,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爱。四是走进社区、嘎查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嘎查村(居)活动,发放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宣传资料,增强儿童自护和家长监护的法律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3、妥善安置未成年人,跟踪回访不松懈。根据每个受助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对其提供针对性的帮助。针对有家人认领的未成年人,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认领。无家人认领的由站内工作人员安全护送或由福利院、站内托养。有能力自反回家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带买车票助其自反回家。对于曾救助过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20xx年春节前期救助站领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领导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回访探望受助未成年人小森和弟弟小林,为其送去新年礼物、学习用具。

4、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引导。开展好“6.1儿童节”、“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救助行动,坚决防止饿死冻伤、无故死亡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心关切,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救助政策和感人事迹,传播社会正能量,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爱未成年人。12月中旬组织开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互动提问让更多人了解保护成年人相关知识,甄选“需要特扶”家庭与爱心家庭以及儿童督导员代表签订了"1+1+1"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协议书,这次活动的圆满完成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1、开展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为全国14个儿童热线试点之一并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拓展服务内容和工作渠道,积极履行救助保护未成年人职责,开通热线以来共救助保护了4名困境儿童。一是根据民政部要求,加强协调沟通,起草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局,研究“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受理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等内容。二是投入资金采购“12349”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线上主要是服务热线受理和运营,同时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线下主要是对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儿童成长指导、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关怀照护等各类关爱保护、热线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等。三是委托12349平台积极筹备建立由运行团队、儿童救助保护人员队伍、社会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团队共同组成的服务体系,确保儿童救助保护力量全覆盖。四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热线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引导市民发现需要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及时拨打热线,保障未成年人群体权益。

2、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定期分析评估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为全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收集维护等工作,提供政策技术支持指导。深入开展“12349”热线运行试点工作,学习其他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热线运行机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落实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制定热线宣传推广方案,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更多群众知晓热线,提高热线的功能性,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发展。

3、接到救助热线及时救助保护“无家可归”未成年人。9月13日,未保中心接到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成立以来转来的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乐乐,因从马戏团偷跑出来流浪在街头,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后,乐乐不安的情绪得到缓解,通过他的口音以及模糊的记忆联系到乐乐的父亲,包头市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后的第一个受助未成年人最终使其父子团聚。

20xx年10月23日,自中心搬迁至新址后接到了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转接来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小雅(化名),因母亲吸毒被拘留致使其无人照料,在为其做完核酸检测和心理疏导后,安排小雅在中心生活,暂由中心临时照料,并安排其入园接受教育。

经商讨后,中心已具备接回福利院代养2名未成年人,慧慧(化名)、小昕(化名)的条件,拟定1月1日接回。

4、改善新环境、增添新设备。搬入新站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环境的有了很大改善,生活环境更加温馨、整洁。功能设施也更加完善,设置心理接待室、沙盘游戏室、身心反馈放松室、身心减压室、情绪宣泄室、活动室等功能室,促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向专业化迈进。

1、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针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加强中心护理人员的法规政策、心理学、教育学、行为学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人员提升照料标准化,强化困境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全面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尽快消除心灵中的阴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在工作中合理利用新设备。不仅要在未成年人的生活上给予救助,对于其心理健康的发展也同样要重视。根据每个孩子心理发展需求的不同,合理利用新设备,通过机器的引导宣泄、安抚情绪,了解自己的心理发展、心理状态,科学的学习缓解情绪的方法,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茁壮成长。

3、完善受助未成年人档案归纳。根据每一位未成年人的情况,完善整理其档案信息。针对托养未成年人,除基础档案信息外,另增加其成长档案,记录孩子在托养期间成长的点点滴滴。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1、站内照料温暖贴心,站外托养随时关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部署,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10月整体搬迁至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后,受助儿童的生活设备设施都整体有了很大的改善,为未成年人的一日三餐提供营养丰富的菜肴,保证其在成长时期所需要的营养。同时,为没有监护人照料的未成年人提供庇护托养,目前在福利院托养人数为2人,救助站临时托养人数1人。托养期间制定托养巡查表定期进行检查,随时关注孩子们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并为站内托养儿童配备2名护工人员24小时陪护,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安排保洁人员按时更换受助人员床单,进行消毒,营造更加温馨舒适、安全有爱的救助环境,使其感受到家的温暖。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稳步向好。今年,市救助站按照加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后的新增职能业务,扎实开展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一是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管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委托代养、心理咨询、宣传教育、医疗救治、寻亲送返和安置及回访等工作。二是疫情期间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及时救助因疫情无人照看的留守儿童。三是“六一”儿童节,为在站及离站已回归家庭的4名未成年人送去儿童节礼物,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爱。四是走进社区、嘎查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嘎查村(居)活动,发放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宣传资料,增强儿童自护和家长监护的法律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3、妥善安置未成年人,跟踪回访不松懈。根据每个受助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对其提供针对性的帮助。针对有家人认领的未成年人,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认领。无家人认领的由站内工作人员安全护送或由福利院、站内托养。有能力自反回家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带买车票助其自反回家。对于曾救助过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20xx年春节前期救助站领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领导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回访探望受助未成年人小森和弟弟小林,为其送去新年礼物、学习用具。

4、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引导。开展好“6.1儿童节”、“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救助行动,坚决防止饿死冻伤、无故死亡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心关切,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救助政策和感人事迹,传播社会正能量,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爱未成年人。12月中旬组织开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互动提问让更多人了解保护成年人相关知识,甄选“需要特扶”家庭与爱心家庭以及儿童督导员代表签订了"1+1+1"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协议书,这次活动的圆满完成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1、开展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为全国14个儿童热线试点之一并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拓展服务内容和工作渠道,积极履行救助保护未成年人职责,开通热线以来共救助保护了4名困境儿童。一是根据民政部要求,加强协调沟通,起草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局,研究“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受理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等内容。二是投入资金采购“12349”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线上主要是服务热线受理和运营,同时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线下主要是对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儿童成长指导、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关怀照护等各类关爱保护、热线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等。三是委托12349平台积极筹备建立由运行团队、儿童救助保护人员队伍、社会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团队共同组成的服务体系,确保儿童救助保护力量全覆盖。四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热线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引导市民发现需要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及时拨打热线,保障未成年人群体权益。

2、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定期分析评估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为全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收集维护等工作,提供政策技术支持指导。深入开展“12349”热线运行试点工作,学习其他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热线运行机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落实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制定热线宣传推广方案,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更多群众知晓热线,提高热线的功能性,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发展。

3、接到救助热线及时救助保护“无家可归”未成年人。9月13日,未保中心接到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成立以来转来的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乐乐,因从马戏团偷跑出来流浪在街头,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后,乐乐不安的情绪得到缓解,通过他的口音以及模糊的记忆联系到乐乐的父亲,包头市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后的第一个受助未成年人最终使其父子团聚。

20xx年10月23日,自中心搬迁至新址后接到了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转接来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小雅(化名),因母亲吸毒被拘留致使其无人照料,在为其做完核酸检测和心理疏导后,安排小雅在中心生活,暂由中心临时照料,并安排其入园接受教育。

经商讨后,中心已具备接回福利院代养2名未成年人,慧慧(化名)、小昕(化名)的条件,拟定1月1日接回。

4、改善新环境、增添新设备。搬入新站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环境的有了很大改善,生活环境更加温馨、整洁。功能设施也更加完善,设置心理接待室、沙盘游戏室、身心反馈放松室、身心减压室、情绪宣泄室、活动室等功能室,促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向专业化迈进。

1、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针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加强中心护理人员的法规政策、心理学、教育学、行为学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人员提升照料标准化,强化困境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全面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尽快消除心灵中的阴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在工作中合理利用新设备。不仅要在未成年人的生活上给予救助,对于其心理健康的发展也同样要重视。根据每个孩子心理发展需求的不同,合理利用新设备,通过机器的引导宣泄、安抚情绪,了解自己的心理发展、心理状态,科学的学习缓解情绪的方法,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茁壮成长。

3、完善受助未成年人档案归纳。根据每一位未成年人的情况,完善整理其档案信息。针对托养未成年人,除基础档案信息外,另增加其成长档案,记录孩子在托养期间成长的点点滴滴。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继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优良传统,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活动

1.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法律援助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坚持树立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核心理念,贯彻要求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类保护内容,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以及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让社会大众了解、知晓报告、反映、求助的路径和内容。(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现场宣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进工地等活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儿童工作力量和志愿服务力量走上街头、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民政部门负责)

3.加强媒体宣传。宣传月活动期间,省民政厅在门户网站开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专栏。在“xx青年报”开辟专栏,宣传报道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开设宣传专栏。要通过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发挥团省委“守护青春”青少年法治广播节目作用,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投放公益广告。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大屏幕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广播电视部门、民政部门负责)

(二)专题学习培训

5.开展专题学习。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各级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结合学习教育,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教育作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专题培训。通过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制作《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材料等方式,引导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力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提升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省民政厅组织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培训,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业务学习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组织一次“专家讲法”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民政部门负责)

(三)系列主题活动

7.“未保知识进校园”。各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宣传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或社团活动,通过演讲比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巩固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教育部门负责)

8.“传承历史、展望未来”。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政策进行梳理,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民政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

9.“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积极参加民政部组织的“领导专家话未保”活动,通过录制视频、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在报刊、网站广泛刊发展播。(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0.“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品牌活动,实施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引导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1.“未成年人成长需求调查”。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现场发放等方式,面向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我省未成年人成长现实状况和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共青团组织、民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2.普法知识竞赛。要积极参与民政部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将网上普法知识竞答作为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全省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

(二)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民共同参与。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紧扣宣传主题,鼓励号召基层工作站所和相关工作人员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管理,力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科学防控,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防范措施,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手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切实达到社会工作宣传普及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社会氛围。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地要及时收集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文字、图片、数据等,形成活动简报、工作总结并报送民政厅,民政厅将在官网及时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站内照料温暖贴心,站外托养随时关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部署,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10月整体搬迁至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后,受助儿童的生活设备设施都整体有了很大的改善,为未成年人的一日三餐提供营养丰富的菜肴,保证其在成长时期所需要的营养。同时,为没有监护人照料的未成年人提供庇护托养,目前在福利院托养人数为2人,救助站临时托养人数1人。托养期间制定托养巡查表定期进行检查,随时关注孩子们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并为站内托养儿童配备2名护工人员24小时陪护,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安排保洁人员按时更换受助人员床单,进行消毒,营造更加温馨舒适、安全有爱的救助环境,使其感受到家的温暖。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稳步向好。今年,市救助站按照加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后的新增职能业务,扎实开展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一是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管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委托代养、心理咨询、宣传教育、医疗救治、寻亲送返和安置及回访等工作。二是疫情期间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及时救助因疫情无人照看的留守儿童。三是“六一”儿童节,为在站及离站已回归家庭的4名未成年人送去儿童节礼物,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爱。四是走进社区、嘎查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嘎查村(居)活动,发放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宣传资料,增强儿童自护和家长监护的法律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3、妥善安置未成年人,跟踪回访不松懈。根据每个受助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对其提供针对性的帮助。针对有家人认领的未成年人,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认领。无家人认领的由站内工作人员安全护送或由福利院、站内托养。有能力自反回家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带买车票助其自反回家。对于曾救助过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20__年春节前期救助站领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领导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回访探望受助未成年人小森和弟弟小林,为其送去新年礼物、学习用具。

4、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引导。开展好“6.1儿童节”、“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救助行动,坚决防止饿死冻伤、无故死亡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心关切,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救助政策和感人事迹,传播社会正能量,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爱未成年人。12月中旬组织开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互动提问让更多人了解保护成年人相关知识,甄选“需要特扶”家庭与爱心家庭以及儿童督导员代表签订了"1+1+1"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协议书,这次活动的圆满完成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二、专业服务优质开展

1、开展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为全国14个儿童热线试点之一并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拓展服务内容和工作渠道,积极履行救助保护未成年人职责,开通热线以来共救助保护了4名困境儿童。一是根据民政部要求,加强协调沟通,起草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局,研究“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受理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等内容。二是投入资金采购“12349”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线上主要是服务热线受理和运营,同时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线下主要是对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儿童成长指导、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关怀照护等各类关爱保护、热线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等。三是委托12349平台积极筹备建立由运行团队、儿童救助保护人员队伍、社会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团队共同组成的服务体系,确保儿童救助保护力量全覆盖。四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热线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引导市民发现需要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及时拨打热线,保障未成年人群体权益。

2、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定期分析评估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为全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收集维护等工作,提供政策技术支持指导。深入开展“12349”热线运行试点工作,学习其他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热线运行机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落实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制定热线宣传推广方案,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更多群众知晓热线,提高热线的功能性,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发展。

3、接到救助热线及时救助保护“无家可归”未成年人。9月13日,未保中心接到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成立以来转来的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乐乐,因从马戏团偷跑出来流浪在街头,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后,乐乐不安的情绪得到缓解,通过他的口音以及模糊的记忆联系到乐乐的父亲,包头市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后的第一个受助未成年人最终使其父子团聚。

20__年10月23日,自中心搬迁至新址后接到了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转接来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小雅(化名),因母亲吸毒被拘留致使其无人照料,在为其做完核酸检测和心理疏导后,安排小雅在中心生活,暂由中心临时照料,并安排其入园接受教育。

经商讨后,中心已具备接回福利院代养2名未成年人,慧慧(化名)、小昕(化名)的条件,拟定1月1日接回。

4、改善新环境、增添新设备。搬入新站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环境的有了很大改善,生活环境更加温馨、整洁。功能设施也更加完善,设置心理接待室、沙盘游戏室、身心反馈放松室、身心减压室、情绪宣泄室、活动室等功能室,促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向专业化迈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针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加强中心护理人员的法规政策、心理学、教育学、行为学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人员提升照料标准化,强化困境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全面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尽快消除心灵中的阴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在工作中合理利用新设备。不仅要在未成年人的生活上给予救助,对于其心理健康的发展也同样要重视。根据每个孩子心理发展需求的不同,合理利用新设备,通过机器的引导宣泄、安抚情绪,了解自己的心理发展、心理状态,科学的学习缓解情绪的方法,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茁壮成长。

3、完善受助未成年人档案归纳。根据每一位未成年人的情况,完善整理其档案信息。针对托养未成年人,除基础档案信息外,另增加其成长档案,记录孩子在托养期间成长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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