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汇总9篇)

时间:2023-10-07 18:03:04 作者:曼珠 最新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汇总9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一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前期下发施工单位自检后填写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检(自)查表、20nn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建项目检(自)查表》中所涉及的资料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对外架、模板、施工临时用电、挑架、井字架、塔吊、基坑支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综合评价为“差”。虽然多数企业、项目部在大检查前对工地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部分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但在检查中仍发现大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重视。没有充分发挥施工单位质安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职能,对施工现场发现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违法施工。

3、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不按规范而随意性搭设的现象比较严重,搭接有效部位、搭救拉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拉结筋,扫地杆、剪刀撑、脚手片铺设数量严重不足,密目网等围护设施不规范。外脚步手架与建筑物之间间隔大,未隔离防护的现象依然存在。

3、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高处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

4、大部分工程的承重支模架材质、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构件不完善,且与专项方案不相符。少数工程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规定,超高、超载高大承重支模架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也未组织专家论证方案。

6、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塔吊管理不够重视,塔机未经检测或经检测未取得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突出。

7、安全生产台帐记录内容空洞,不真实,不能实际反映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重要安全事件、检查验收等实际情况;各项安全专项方案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现场施工。

8、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考核工作滞后,部分工程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现象,现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对新规范、标准和设备性能等知识了解不多。

(三)文明施工方面

3、部分工程的扬尘控制不到位,冲洗装置不到位。

(四)监理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思想比较严重,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2、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缺少安全内容或缺乏针对性。

3、现场专业监理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监理人员到位率不高。

4、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职责不明,对相关质量、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和知识不熟悉,对专项方案审查和日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流于表面,检查记录简单马虎,对一些明显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对已发现的问题也没有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5、部分总监未按规定要求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平行检查和旁站督促。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来看,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堵漏洞、查死角,作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并消除安全隐患,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止施工。检查组还要求各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发挥单位质安部门的管理作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我市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审查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水利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水利系统主管的防洪、灌溉、水力发电、供排水、城市堤防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重点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建设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监督管理。

全市非重点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中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单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安全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二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九、高边坡工程

十、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第三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办法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第七条安全专项方案中需要组织专家审查范围包括超过一定规模的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具体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四、高边坡工程

土质边坡超过15米,岩质边坡超过30米。

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安全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九条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技术保证条件和施工现场内外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清单。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

不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

第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3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专家论证严格实行回避原则,凡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代建)等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略)\

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第一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师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二、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建筑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有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5、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三章  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一、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专家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 专项方案设计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第四章方案的实施

一、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四、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六、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三

1、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2、主管部门和公司月检查中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到80%。

3、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综合目标:优良工程。

4、杜绝施工现场因火灾与设备方面所造成经济损失。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四

本工程位于王介门村,由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投资粉磨站工程,由水泥粉磨、水泥库、包装房、配电房及控制室、粉煤灰库、配料库、破碎房、熟料库八个单体组成。

根据实际情况,以熟料库为编制对象总高度为25米的外脚手架,密目网围护。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五

1.1工程基本情况

江门市江海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与永康路交界路口;由江门市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项目,由江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由江门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本工程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北临五邑路,西临永康路(路对面为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局),南边与碧桂园共用小区道路,西侧为乡村道路。

五邑路和小区道路可作为本工程项目的出入口。

1.2建筑设计概况

设计概况:本工程是由三幢高层商住楼和五组别墅群组成的建设项目,高层商住楼地下室1层,地上24层建筑,地下室面积为4093m2,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别墅群地下室1层,地上4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

1.3施工范围

2、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3、人防工程;

5、施工总承包管理及总协调;即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主要包括: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弱电工程、永久性用水、电信工程、煤气主管道的接驳工程等)。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六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执行情况。

3、“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用房”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情况。

4、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与防汛、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

6、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7、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和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七

1、钻眼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尘罩和防尘服。

2、电钻操作者应佩带绝缘手套。

3、严禁装药和钻孔平行作业。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

5、洞内每次放炮过程中,应有专职人员通知警戒,装药后不可以长时间不起爆。

6、工作面附近支护爆破时予以覆盖。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要提前时间,须风吹降温,不得以水降温。装药时应用光圆木棍轻捣,严禁使用坚硬物体。

7、爆破施工前,由专职安全员检查清空施工人员,同时联系另一隧道内同断面位置人员撤离,同隧道直线段内撤至600米以外,相邻隧道直线段撤至500米以外,确认撤离后,以三短声哨响为号起爆。

8、爆破后,以一长声哨响为号撤除警戒。但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专职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残余炸药和管雷,撬掉松动石块,检查支护损坏与否,损坏须撬掉重新施工或打临时支撑。此项工作完成后其他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9、管雷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不得由同一人运送。汽车运输时管雷与炸药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八

1.1工程基本情况

江门市江海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与永康路交界路口;由江门市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项目,由江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由江门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本工程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北临五邑路,西临永康路(路对面为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局),南边与碧桂园共用小区道路,西侧为乡村道路。

五邑路和小区道路可作为本工程项目的出入口。

1.2建筑设计概况

设计概况:本工程是由三幢高层商住楼和五组别墅群组成的建设项目,高层商住楼地下室1层,地上24层建筑,地下室面积为4093m2,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别墅群地下室1层,地上4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

1.3施工范围

2、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

3、人防工程;

5、施工总承包管理及总协调;即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主要包括: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弱电工程、永久性用水、电信工程、煤气主管道的接驳工程等)。

2.1编制依据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项目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以安全作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主题。

由于建筑施工安全控制的难点多,劳保责任重,施工项目安全控制处在企业安全控制的大环境中,施工现场是企业安全控制的重点。

因此,建立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作为本工程施工安全过程中实施安全工作的标准和指导性规则。

2.2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汇编》广州市质监站2000年版;

6、《建筑施工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京)新登035号;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119—2001;

10、设计图纸及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11、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标准等;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架构3.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3.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业小组

成员由项目部各专业部门的技术骨干、义务消防人员、急救人员和各班组专业的技术工人等组成。

组成人员名单:

1、安全生产专业小组:

2、文明施工专业小组:

3、队长:

副队长:

队员:

4、医疗救护应急人员:

5、专业应急救援人员:

6、治安队人员:

7、后勤及运输人员:

3.4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月度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确保安全生产样板工地,力争江门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

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单位:广东金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项目经理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

5.1.1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有门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实现本项目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8‰指标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争创江门市优良样板工地(工程)。

5.1.2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责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

3、做好开工前的安全生产准备,并做好全面的施工记录备案;

5.1.3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要求,在执行中如需要变更需经原编制审批部门批准。

5.1.4每天按照现场规范和工程安全验评标准,在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1.5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主持或参与审批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编制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方案,使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科学化,作为全面指导施工的依据,贯彻实施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1.6项目经理应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支持和配合安技人员的各项工作。

领导所属项目组每月开一次工地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定期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落实本项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每月15日)组织安全检查并研究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5.1.7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施工员、质安员组织实施本工地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1.8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5.1.9负责对本工地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协助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5.1.10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及职工管理机构的监督。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篇九

隧道施工虽然作业工序简单,但在施工中围岩的地质超前预报、地下水的探测均存在局限性,加上隧道本身施工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工作面受到限制,人员、机械比较集中,交叉作业多,还可能受不良地质危害。

(一)危险源

1、支护变形:由于地质不稳导致初期支护变形,洞内出现裂缝或测量数据有变化时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2、施工用电:配电、开关箱安装牢固,外壳接地可靠;

3、危险行为:机械对交叉作业人员造成的机械伤害及洞顶危石坠落打击。作业平台高处作业,人体坠落。

4、防火防爆:爆破器材、作业区有明火,吸烟,爆破器材存放、回收不及时及瞎炮的处理,可造成爆炸事故。

(二)可造成的伤害:伤残、死亡等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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