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协议的效力(通用9篇)

时间:2023-09-20 02:14:30 作者:紫薇儿 发起人协议的效力(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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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协议的效力篇一

为将_________企业改制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_________等_________名发起人(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_________人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设发起人办公室,由_________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_________;

兼营:_________。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发起人b认购__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__%;

发起人c认购__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__%;

发起人d认购__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__%;

_________。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_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__%;

职工认购_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__%。

八、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__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_________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_________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5._________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_________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_________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_________例外)。

十一、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_________事务、b负责_________事务、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_________酌情解决(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三、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a:_________(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_________(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c:_________(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_________(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

发起人协议的效力篇二

债权人(以下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在年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融资人民币万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鉴于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财物抵偿于年月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币万元(以乙方财务记帐凭证为据,复印件附后):名称型号数量所有权证明及编号评估价值二、因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50%。

三、本协议所列的财物乙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将保险的受益权记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险期满。本期保险期满后,财物的保险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成立。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一份由公证处备案。

协议人甲方: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

发起人协议的效力篇三

供应商:

零售商:

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市商务局_年_月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在第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在第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日至次月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税号: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发起人协议的效力篇四

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作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发起方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一、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二、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__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所有股东的出资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法定验资手续。

四、股东不按协议的约定足额及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体为:任何一方守约股东有权要求违约一方向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若违约一方逾期________日仍未足额履行其出资义务,所有守约股东达成合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五、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六、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股东出资验资工作,以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工作(申请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有关机关提出)。

七、发起人的权利、

(一)发起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发起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八、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九、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十、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十一、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一)生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二)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本条例外:如因股东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导致公司设立程序已实际停止进行,违约一方除独自承担公司设立所产生的费用外,还应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确立的违约金标准分别向每一守约股东计付违约金(因未履行出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并不因本条而叠加计算违约金)。

十二、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起诉,级别管辖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十三、协议的生效

1、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十四、其他

1、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2、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发起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起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起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起人协议的效力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甲、乙、丙三方(以下统称为"投资人")出资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人

签订本协议的投资人是: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人民币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五条 出资时间

各投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投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具体出资或办理出资手续时间如下:

各投资人未按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

投资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投资人向本协议投资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出资的,应当经其他本协议投资人1/2以上同意,投资人应就其出资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本协议投资人以征求同意,本协议投资人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本协议投资人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投资人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投资人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本协议投资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本协议投资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经受让出资获得股东地位者,应当承认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内容,拥有并承担与其他本协议投资人同等权利及义务。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投资人同意指定_________(指投资人)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经理。

2、股东会组成及议事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董事会组成及议事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经理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监事会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投资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投资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投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投资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投资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投资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经营期限及公司解散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投资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投资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投资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投资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投资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起人协议的效力篇六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发起方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戌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第一章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

1.2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

1.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1.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二章 注册资本

2.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戌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三章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3.1发起人的权利

3.1.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3.1.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3.1.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3.1.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一人。

3.1.6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3.1.7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2发起人的义务

3.2.1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3.2.2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2.4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4.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4.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五章 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5.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5.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5.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六章 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6.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6.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6.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起诉,级别管辖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

8.1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第九章 其他

9.1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9.2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发起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起人协议的效力篇七

一、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二、分立后各方的注册资本

三、分立形式

四、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五、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六、职工安置办法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九、签约日期、地点

十、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发起人协议的效力篇八

甲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当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当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当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发起人协议的效力篇九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在市签署: 

1.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2.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3.      ((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4.      ((简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5.      ((简称戊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鉴于:

上述各方当事人均同意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共同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

为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各方当事人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1. 股份公司的名称

2. 拟股份公司概况

3. 各发起人认缴股本的方式、比例

4. 股份公司筹委会的成立及职权

5. 筹建费用

6. 各发起人权利、义务

7. 违约责任

8. 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9. 争议的解决

10. 附则

甲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丁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戊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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