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热门21篇)

时间:2023-12-14 05:46:05 作者:影墨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成长的记录和见证,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领悟人生的真谛和价值。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精选】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却需要一年里每一天都能得到有效维权。今年,是“十四五”新征程的首个“3.15”。我们看到了一些新的变化。“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主题,直面问题、直面民生,可谓正当其时。“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表述,则让人看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码,将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期待这样的顶层设计能带来消费领域更多管理状态的改变,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完整文档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却需要一年里每一天都能得到有效维权。今年,是“十四五”新征程的首个“3.15”。我们看到了一些新的变化。“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主题,直面问题、直面民生,可谓正当其时。“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表述,则让人看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码,将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期待这样的顶层设计能带来消费领域更多管理状态的改变,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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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精选】

“3.15”本名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自1997年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都会设置一个年主题,并将年主题作为工作主线之一,开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全年工作。

中国是消费市场大国,消费连续多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我们每一个人,无法不成为经济社会里的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82249件,解决749317件,投诉解决率76.2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639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5864件,加倍赔偿金额825万元。全年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25万人次。然而,消费维权任重道远。

伴随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费升级持续加速,不断涌现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也暴露出安全保障不足的消费风险。《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消费投诉热点呈现新变化,活动当天发布的2021年中消协年主题调查报告,也揭示了消费领域存在的痛点、堵点问题,并梳理出餐饮浪费、预付费商家跑路、虚假宣传和个人信息泄露等年度消费安全热点问题,涉及粮食安全、个人财产安全、个人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精选】

近日,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消费者协会异常忙碌,协会通过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走进社区、进入广场的方式,深入基层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文明消费。

活动中,消费维权志愿者介绍了在日常生活消费中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注意事项、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并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区消协还通过社区电子大屏播放“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详细内容,让居民群众对“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主要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有近千人参与,发放“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手册、消费维权明白卡、老年消费防骗指引、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

在上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邮储银行上海杨浦区黄兴公园支行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切身利益;云南昆明市呈贡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展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成果、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政策普及、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20__年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提升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以实现银行也整体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在这一工作中,分行营业部从上至下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实地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也收获了许多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

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原则,在营销过程、服务质量、内控管理上进行优化,保证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提升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们也做到了对全社会的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水平,消除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惯例的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与矛盾。近年来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通过舆论、媒体都体现出了一定的意见,而这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公众对于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这既对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造成了不便,也在侧面促成了部分群众对银行的消极态度。因此通过对消费者进行教育,能够较理想地提升银行的行业信誉和公信力。

对于消费者已经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继续深入投诉纠纷调解处置。在工作中我们做到对每一起投诉与反馈,均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切实体会对方的问题,通过疏导消费者的情绪,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纠纷,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缓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与此同时,我们对于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也要加强自我检讨,提振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

在20__年,我们必将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筹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本着“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精神状态,着力推进工作纲要的贯彻落实,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活动时间:3月11日-20日。

活动目的: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各个超市注重消费者权益的良好公众形象;同时塑造和提高超市的品牌形象,提升超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活动内容:进行“面对面”商家、消费者恳谈会。

为了让超市做得更好,为了让超市更了解顾客的需求,为了让经营者和消费者更亲近,建议超市于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4:00—6:30在超市正门处开展“面对面”消费者恳谈会活动,同时可以邀请省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领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省市电台、电视台、各主要报刊的新闻记者与本超市的店长.经理等将和顾客面对面接受消费者真诚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细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后正式实施,新法修订后,有以下几大亮点: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申请退货)、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加码消费欺诈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款的三倍)等,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消费者的维权问题,金融、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消费问题等,都已经暴露出在实际实施中还有着缺陷和不足。本文试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作以论述。

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一)保护消费者保护权益。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要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预付款消费问题,四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配套的法规和措施的出台,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消费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等情况。在目前阶段,新消法对于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的帮助仍十分有限。消费者最实际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绝商业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带来的烦恼。管理部门需要尽快从制度、法律、措施、企业责任、消费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决。

(二)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无理由退货是否等同于无条件退货;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谓七日起始终止日该如何计算等等,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一步完善,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上受益。

(三)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

医疗行业消费问题主要是过度检查治疗费、医院药品价格高于普通药房、专科医院收费普遍高于综合医院;而教育行业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学习资料收费、节假日补课费和搭车收费泛滥上。对于医疗、教育行业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对于医院的患者而言,不仅仅是医生的治疗对象,也是消费主体即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行为显然是消费行为。对于在校学生,同样缴纳学杂费和书本费,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尽管医疗和教育服务相对于一般的商品买卖确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务性而言,医疗、教育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围。医疗、教育行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属性掩饰其本质上的服务属性。接受服务就是广义上的消费行为。因此,医疗、教育行业可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规定,哪些消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哪些不在范围内。

(四)预付款消费问题。

近年来,在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洗车、网吧、餐饮等行业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盛行预付款式消费。通过给消费者办一张会员卡,再预先往卡里充入数百甚至数千元现金,在消费结帐时直接通过刷卡就行了。通过办卡既稳定了客源,同时因其能减少支付现金的麻烦、价格优惠、方便快捷等优点,也受到了消费者青睐。

但是,随着这种消费模式的盛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商家的诚信问题。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过发放“会员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会存在服务打折的现象,造成消费者的不满。

2、霸王条款屡见不鲜。

在许多预付式消费卡上,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店”、“此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等格式条款屡见不鲜。

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四是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有的消费者在购卡后发现商家没有兑现之前许诺的服务,给后期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

对此解决预付款式消费问题的对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能,出现纠纷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关,加强预付式消费的行业规范。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积极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强化消费引导,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预付款时,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其次要认真阅读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促销优惠所迷惑;最后办卡时要理性冷静,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

三、结合我省实际,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不断升级。20_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人民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_年x省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网购投诉猛增,比上年增长117.3%。结合我省实际,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已经上升为网购消费投诉的第一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不清楚,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二)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网购,值得商榷,适用比较困难。网购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还在网络平台上大肆宣传销售。对于新《消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实际实施过程中,网络商家的欺诈行为很难得到处罚。同时缺乏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管。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比较困难,除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外,在执法中还存在着对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存在不同认识,往往以不能认定为欺诈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诉热线。如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31(食药监)、12358(物价),由于热线电话号码众多,各个平台之间又缺乏互联互通,加上平台接线人员政策法律和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完全准确答复跨部门的问题。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但由于维权渠道的因素,导致许多消费投诉被“踢皮球”,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结合我省实际,建议通过以下几点,改善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结合新《消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完全明确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和所适用范围,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二)管理部门可以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充分宣传新《消法》,详解解释新《消法》的内容,让广大消费者真正的知法、懂法、会用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进一步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建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和应对重大消费事件。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投诉平台;大力支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精选】

3月14日10:0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和平区和平路金街举行。和平区消协联合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医疗器械科、知识产权科及劝业场市场监管所、小白楼市场监管所等12家宣传服务窗口,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向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知识、消费理念的科普宣传。

此次活动通过设置大型展板等方式,宣传科学的消费知识,展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消费维权举措和成就。现场共设立了12个展位,分别是金融消费、网购咨询、法律咨询、识假辨假、消费维权、投诉等展位。在各个展位中,相关行业组织、公用企业、投诉和对接单位等部门都安排了专业人士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来到活动现场的消费者络绎不绝,活动气氛热烈。他们不仅能了解消费知识,还可以领取消费维权的相关宣传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更可以现场咨询或投诉各种问题。

据统计,服务咨询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数千份,接受消费者咨询人千余次。从现场咨询情况看,食品安全、金融消费、租房购房、网络交易等内容是今年的咨询热点。

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回应了消费者的诉求,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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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积极响应国家提倡和谐型社会的号召,经学院领导和老师批准我院团委文体部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成功举办“倡导和谐消费创建成心校园”的3、15主题活动。整个活动过程进行的十分顺利,基本达到了活动的目的,成功的对广大青年志愿者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对广大青年志愿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十分有帮助的。受到外界、学校全体老师和同学们的高度赞扬和肯定。在活动中团委工作人员默契的配合。在活动中青年志愿者积极响应学院的号召,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素质。

3月15号7点40分,参观人员全部准时在学校食堂门口集合。由于是第一次尝试独立组织活动,在这个工作中我犯下了迟到的错误,没有合理安排好时间,让二十余位青年志愿者在食堂门口等了近10分钟,在对他们道歉之后,8点钟在校旗的指引下大家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学校出发。我们分两路公交车前往五一广场。在行进过程中,同学们基本能够使队伍保持整齐,这样既能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也能体现出我院学生的良好素质,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是扛着校旗出来的,我们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到达之后,我们组织青年志愿者排好队伍,安排一个团委的负责人后,我去找之前已经联系好的3、15大型活动的负责人。为学院的参与报名,然后带领队伍来到广场中心参与活动。青年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积极配合着活动,在活动中,同学们时刻都表现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做了很好的铺垫。

还有就是团委的工作人员默契的配合,在队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遇到问题都能够迎难而上,没有人退缩。这种团队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继续发扬下去。活动的成功完成是和他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谢部门对我的信任,我有理由相信我会做的更好!把团委不怕艰苦,认真负责的精神发扬下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省消委会3、15活动通知下发后,市消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部署安排,转发了省消委《关于转发中消协关于做好x年年主题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拟定了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县(区)消委会(指导站),要求广泛动员、及早部署,确保3、15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消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制定了“新消费我做主”x市x年“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执行方案。

1、召开消费维权典型疑难案例分析研讨会。

为提升我市各级消委人员调解消费纠纷的技能和水平。市消委会从近两年的一些消费纠纷案件中选取5个疑难消费案件进行分析,在分析会上邀请市法院、市法制办专业人士对疑难纠纷在调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弘扬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推动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x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按照《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管理办法》要求,市消委会在x电视台、电台、x微信公众号以及x日报公开征集了一批符合条件的50名x“3、15”志愿者。并向聘任“3、15”消费维权志愿者颁发了证书。

3、组织召开年主题座谈会。

“3、15”活动期间市、县区消委会组织部分消费者、生产经营企业、服务行业、公用事业等单位召开“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座谈会,深化对年主题的理解和认识,在座谈会上,学习了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让消费者更加知晓了自己的权利,让经营者更加明确了义务。

4、活动亮点突出、社会反响好。

3月15日市消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在商务区百福广场开展了大型的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有市区领导、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企业代表21家,其中金融行业3家,广告行业3家,医院1家,通讯行业3家,商贸行业10家,生产企业1家。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消费者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巨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活动名称。

三、活动主题。

“消费和谐”

四、活动时间。

全市开展活动的时间为3月上旬至中旬。

五、活动内容。

1、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及名优产品展示。由市消协主办,在乾成女子世界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服务及名优产品展示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参加现场活动,巡视指导。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区100余家生产和销售企业参加活动。

活动设主、分会场。内容有: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宣传法律法规,受理消费者投诉,商品检测,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等。生产销售企业接受消费者监督,发布服务承诺,展示商品等,向消费者赠送纪念品、宣传品等。市消协统一印发宣传品。

会场设置:拱门、气球、展牌等。

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9点至12点。

协办企业:。协助消协做好具体工作。

分会场设在新华中路网通大厦和同天购物中心门前,由xx区、xx区消协主办。

2、举办电视文艺晚会。由市消协和市电视台联合主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文艺晚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为体现“消费和谐”年主题,本次晚会将由市消协牵头,联合市网通、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几家电信运营商共同参加,由协办单位提供节目,电视台文艺栏目组编导,市消协审查。

六、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在三月上旬,市人民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将召开联席会议,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职责分工,共商“3.15”纪念活动有关事宜。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xx市成立20xx年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对纪念活动进行统一策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协调。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主任:

副主任:

八、几点要求。

1、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意义重大,各部门要站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把这次宣传活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要周密布置,精心组织,同心协力依法履行本部门的职责,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研究措施,及时解决宣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2、此次“宣传月”活动是党和政府关心消费者权益的集中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长期工作,各个部门要从履行职能出发,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上重点工作日程,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从实际出发,真正为广大消费者办好事、办实事。

3、此次“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做好重大行动的策划工作。二是做好宣传资料的筹集工作。三是做好案件收集整理工作,在活动期间受理的消费投诉及举报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消费者,化解社会矛盾。

4、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总结经验,研究问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

工作计划。

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许多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会员在他们出版的刊物上刊登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有的通过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有的组织在学校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马来西亚波拉卡消费者协会在学校集会上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举办征集与竞赛活动: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者权益歌”然后选择优秀的歌曲作为有关消费者权益广播节目中的开始曲有的组织演讲比赛或“一年中最差消费事件”的评比活动。奖励为消费者运动作出贡献的人:1983年希腊消费者保护学会对在1982年间积极报道消费者运动的报刊及记者予给予奖励。在挪威消费者委员会对在过去的一年里写出质量较高的关于消费者问题的文章的作者予以表彰。举办消费者教育活动:阿根廷主妇协会于198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起成立消费者学校为成人举办一系列的讲座。在南澳大利亚公民与消费者事务部在商店搜集消费者意见对消费者进行最佳购货的教育。印度卡纳塔克消费者服务社团则在这一天为学校负责消费教育的老师安排工作计划。检查: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组织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立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这些立法是否被认真贯彻了。展览: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展览。有的以广告、 宣传栏的形式向公众展示现实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有的还举办“不合格产品展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17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消费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纪念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结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要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要创新投诉受理方式,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网络消费领域的维权效能;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设置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申诉和举报,大力开展纪念宣传、咨询服务和消费维权活动。

通知指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持续深化网络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针对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进一步创新网络消费监督和维权机制,加大网络消费教育,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切实保护好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呼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以及秉承真诚服务的理念,我们特别推出了“3月15日当天投资者权益专线接听”活动。先期的预热短信以及官微通知的发布已让广大客户纷纷提前来电咨询和预约,故3月15日当天共接到50多通的客户来电。从早上9点08分开始,客服中心的6条热线坐席就响铃不断,铃声清脆而悦耳、和谐而洋溢。客户热情的来电、坐席真切的解答,不断交流着彼此的想法、诉说着彼此的感受。其中,有询问产品净值、产品投向;有咨询公司战略、披露方式,等等,我们纷纷做出了相应的解答,也告知了相关信息的查询渠道。同时,面对部分客户提出的优质建议,我们也将虚心采纳并即刻制定针对性的改善方案,希望在不久,可以让广大客户看到多个明显改变,而这个改变就是出自于您的宝贵建议。除此之外,最令我们欣慰的是部分客户来电表示对于前期官微推送的两篇文章受益匪浅,不仅增加了理财方面的权益知识,也了解到了我们全面而高效的服务模式。在此,也特别恭喜10位被抽取成为幸运来电的客户,小小馈赠正在朝您奔去!(名单已分别公布至您的专属理财师,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

此次海银财富“3·15”客户权益日活动已圆满结束,在此特别感谢广大客户一直以来对我们海银的信任和肯定以及给予我们的支持和理解!也非常欢迎新老客户积极来电及时了解我们海银的最新进展以及不断更新的服务方式!我们也会同步地通过各种渠道将信息或内容及时地发布出去。同时,我们也将携手行业精尖团队建立持续合作关系,并对自身进行不断升级,以更加专业、更加严谨的姿态为投资者保驾护航!

继“3·15”客户权益日活动之后,接下来我们还将推出一系列的类似活动,以增强客户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营造舒心、贴心、放心的投资氛围。同时,我们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客户参与进来,因为海银的成长离不开你们的支持,离不开你们的鼓励,更离不开你们真心真意的“声音”!我们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整合优质资源、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努力为广大的海银客户提供最优质的理财服务!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党政建设、团学工作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xx学院团委、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主题。

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服务和谐校园建设。

三、活动单位。

活动主办———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xx学院院学生会权益部。

活动协办———芗城区西桥工商所、漳州市电子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

五、活动对象。

xx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xx学院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七、活动简介。

3.15系列活动之一——你的权益,我们的牵挂。

活动目的:学生的权益是多个方面的,为了更好地解决广大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帮助同学解决消费过程中的困惑,我们诚挚邀请了西桥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和漳州市电子协会参与活动。

活动内容:

知识宣传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通过展板和发放传单的方式向我校师生宣传、普及消费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使其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经营者应尽的义务、社会各有关方面应负的责任以及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发布20xx年“十大侵权案例”和20xx年“十大消费热点”。

现场咨询邀请西桥工商所在学校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解答同学们的维权疑问,受理相关申(投)诉、举报。

火眼金金邀请工商人员传授分辨日常生活用品真假的方法;手机、mp3、mp4是大学生的常用物品,可请工商人员专门讲解一下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与正品的异同。

电子产品维修咨询服务本次活动还得到了漳州市电子协会的协助,将有6家电子协会推荐优秀企业在当天为广大同学提供电子产品咨询及维修。

活动前期工作安排:

(一)活动申请:

向团委提交申请书,申请活动场地与活动经费。

(二)邀请工商局工作人员和电子协会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三)做好前期活动宣传工作。

(四)场地的布置。

活动时间:3月13日8:30--12:00。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15系列活动之二——“校园公平秤,走进你我他”

活动目的:大学生从高中走进大学,没有接触过社会,对社会上的秤也不太清楚,防卫意识比较缺乏。校学生会权益部策划“校园公平秤,走进你我他”活动,希望借此对校园内的商家进行一下规范化整理,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即使没有问题也可以让大家提高警惕,同时提高在校大学生的防卫意识。力求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绿色安全的消费环境,使得学校的市场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活动前期工作安排:

(1)联系西桥工商所,希望他们提供公平秤活动器具。

(2)在校内做好宣传,使更多同学参与活动。

(3)和校园各摊点老板们商量说明此问题,做好配合工作。

活动开展:

(2)对水果摊点的电子秤、铁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盈利的行为。

(3)向广大同学了解此次活动他们的感触及建议。

活动结束:

(1)做好同学们的意见汇总和活动总结。

(2)向工商所表示谢意,并汇报我们的工作状况。

向学校反映师院商铺经营的现状,以及应该改进的地方。

活动时间:3月13日8:30——12:00。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15系列活动之三——自行车队环绕校园行。

活动简介: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3.15消费维权的知名度,积极扩展渠道宣传好本次活动,扩大权益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权益部将部门男干事编成自行车队,身着本部门部服在自行车上插上本次宣传活动的小旗,环绕校园大范围覆盖式地宣传本次活动,以期更多同学的关注和热心参与,此举必是本次宣传活动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安排:

自行车:部门成员自带或借用其他同学。

宣传单:由部门宣传小组设计制作。

宣传旗:部门宣传小组制作。

着装:权益部部服。

饮用矿泉水。

开展阶段:

1.队员必须服装整洁,在每辆自行车车头插上3.15旗帜;由负责人带队按既定线路出发,慢速到达各个公寓后设立据点进行咨询服务,分发传单。

2.设立据点后由队员在据点进行维权咨询服务,其余队员分发3.15活动传单,并进行适当的讲解。讲解时要做到耐心.细致。如遇到投诉,需及时按照程序登记在册。分3个据点为:瑞京公寓大门口,进出芙蓉餐厅路口,达理活动中心。各据点车队到达立即设立,各据点活动时间为一个半小时。

活动结束:

1.做好活动现场清洁工作。

2.做好工作总结和意见反馈经验总结工作。

活动时间:3月13日9:00——11:3015:30——17:30。

活动地点:xx学院校区。

3.15系列活动之四——“消费与服务”之风席“卷”而来。

活动目的:通过问卷调查活动,了解当代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手段,使得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与“消费与服务”主题并进,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时间:3月13日。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以及瑞京校道。

3.15系列活动之五——趣味游戏《消费乐开怀》。

游戏一:消费我宣言(小名:人气大比拼)。

游戏介绍:将横幅标语写于题板上,参赛者每组分为三个人,30秒内,看谁拉来的人数最多,并帮其喊出横幅口号的获胜。

游戏二:真假面对面。

游戏介绍:先由一人开始,指着自己的五官任何一处问对方:“这是哪里?”;对方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回答,如过一个人指着自己的鼻子问这是哪?另一个选手就必须回答:这是鼻子,同时指着自己的五官问对方。如果过程中在5次内选手出错便失败。

游戏三:正反都知道。

(三)宣传工作:

宣传计划:

1.发布帖子到学校论坛,提前宣传造势。

2.请学校广播台提前进行广播宣传,突出今年年主题“消费与服务”。

3.请院宣传部制作版块提前三天放在瑞京、达理公寓各宣传栏以及各校道进行宣传。

4.在校道悬挂横幅,引起关注;在各人流量较大区域分发3.15宣传单。

5.活动当天的自行车队宣传。

6.权益部全体成员统一着装,流动宣传。

宣传活动器材:

1.制作版块放在瑞京公寓,校道,达理公寓三处。

2.3.15权益指向标20个。

3.制作传单1000份。

4.横幅三条。

5.海报6张。

6.学校广播。

(四)工作分配。

由权益部自行讨论分配工作。

七、资源需求:

桌椅20套。

横幅三条。

饮用矿泉水一箱。

传单1000份。

双面胶10卷。

透明胶4卷。

铁丝5米。

3.15权益指向标20个(彩色纸板)。

宣传小旗子20把。

红纸。

小礼品100份。

八、经费预算:

500元。

九、场地布置:

现场布置及工作安排:由本部门成员完成。

十、注意事项:。

1.活动所需要的物品需要提前两天准备好。

2.邀请学生会各部门进行配合,调节气氛。

3.及时处理现场接受的投诉事件。

4.控制现场局面,避免出现冷场、混乱。

十一、效果预测:

师院在校师生2万多人,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相信只要我们热情地投入此次活动中,就一定能够引起非同的凡响,刮起一股维权风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二、活动宗旨。

为迎接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我院青协将围绕法律宣传举行一次普法活动,以提高消费者的法制观念。

三、组织机构。

主办机构:法学院青协。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日中午10:00--11:30。

五、活动地点。

xx社区。

xx社区居民。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在我院网站上做广泛宣传。

(2)准备宣传条幅。

(3)制作宣传展板和学生签名板。

(4)搜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起源、发展,目的意义等相关知识,制作成宣传页。

(5)搜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制作成a4宣传板。

(6)搜集与法制有关的相关视频。

(7)联系电源。

(8)与其他部门协调。

(二)、具体活动安排:

(1)上午9:00,男生在食堂前集合,将物品搬至活动地点。

(2)活动现场布置:男生悬挂条幅,调试音响,向社区借桌子,进行布置。女生悬挂a4宣传板上午10:00布置完毕。

(3)活动中,同学负责拍照。

(4)将提前制作好的宣传单页发放给广大居民。

(5)将相关视频通过音响播放,以吸引广大的注意。

(6)展示a4板,并由相关人员对前来了解的居民作解说。

(7)设咨询台,为居民解答疑难问题,做好投诉记录,无力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上级。

八、活动后期工作。

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活动优缺点,对于不足之处深刻反省,优点则继续发扬,以求将以后工作做得更好。

九、所需物品。

宣传条幅、宣传板、学生签名板、签字笔、a4宣传板、咨询台、宣传单、笔记本电脑、音响、插线盘、插板等。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月15日是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的年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其涵义:。

一是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

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

海报画面展示在世界信息互联的背景前,是一个大大的汉字“信”字,并有一些典型的网络消费符号点缀其间,传达年主题的核心涵义:网络消费要以信为本。

宣传海报的设计理念:海报中以“信”表达四个层面的涵义:

一是强调年主题“网络诚信”是核心目标;。

二是网络消费领域要求商品信息全面准确、真实透明;。

三是网络经营者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四是诚信经营才能带来消费信心。

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4.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6.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8.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1.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3.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14.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5.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8.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9.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2.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4.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8.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3.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4.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5.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8.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39.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40.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1.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42.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3.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4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45.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46.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4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4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4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5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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