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大全(19篇)

时间:2023-11-22 15:43:11 作者:薇儿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大全(19篇)

调研报告的撰写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优秀的写作能力。提供一些关于调研报告的实用范文,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调研报告的写作要领。

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事关益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也十分棘手的工作。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最近,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以下简称“市征拆处”)配合,就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先后到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分别听取了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召开了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建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会,组织财政、编办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召开了“三区”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就征地拆迁问题听取了基层干部的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心城区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由市征拆处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并进行具体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每宗地的征用拆迁大约要经过20个程序,包括接受项目主体申请、组织用地预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发布征地公告、支付补偿资金、拆迁安置等等。征地拆迁安置的具体操作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由市征拆处直接承担,有关区、乡(镇)、村组配合。在这一模式中,包括公告、丈量、安置在内的所有工作环节和步骤都由市征拆处完成,村组干部协助配合做工作。这部分主要是城建投的储备土地、市本级重点项目用地等。比如益阳大道两厢部分土地的征拆。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约占35%。

二是由市征拆处领导监督、“三区”具体负责。这种模式主要是园区用地(也包括“三区”的其它部分项目)。目前市征拆处分别在益阳高新区、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设立了征地拆迁办公室,由这几个办公室按法定程序出示法律文书,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具体工作主要是由“一区两园”负责,相关村组配合完成拆迁和安置工作。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约占50%。

三是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自行组织征拆。即“三区”在未取得征地拆迁许可的情况下,以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的名义组织实施,或交由区建设局、各园区拆迁部、区国土资源分局征地拆迁测绘队等部门进行征地拆迁。比如资阳台资工业园部分项目、赫山茶叶市场部分配套项目、益阳高新区部分项目等。这一模式在工作中约占15%。

当前中心城区征拆工作体制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不相适应。

市征拆处是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任高配为副处级(一直未配备到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代表市人民政府承办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市内所有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目前市征拆处实际承担的职责主要有8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的组织,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征地拆迁,确定安置地,领导“一区两园”的拆迁工作,参与市人民政府征拆安置政策的制定,协调征拆矛盾、应诉,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征拆,申请司法强制腾地。

实际工作中,市征拆处除行政许可外,主要工作就是协调。其协调上至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区”政府等,横向涉及市国土资源局的8个内设科室,向下延伸到了乡镇、村、组、农户,范围相当广,中间所要调处的利益冲突、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要一个正科级单位代表市人民政府去协调“三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事实上很难做到。

(二)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工作量大、人员少。这些年,随着城市的加速扩容、招商项目的大量进驻,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量大幅增加。前些年,中心城区平均每年集体土地的征用拆迁面积为3000亩左右,20xx年为4500亩,预计今年将达到5000亩以上,相当于每年征拆一个行政村。目前市征拆处的工作涉及到“三区”的56个行政村,近段必须完成的征拆任务涉及龙洲路建设、十洲路建设、益宁城际干道建设等8个重点项目80多宗地。而市征拆处在编在岗人员仅有9人,要高效完成这些工作,确实人手不够。

二是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差距较大。由于拆迁任务重、时间紧,市里专门机构人员少,“三区”纷纷从机关单位临时抽调工作人员进行拆迁。这从推动工作的需要来说是必要的。但是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人不具备从事拆迁工作所应有的法律法规知识、群众工作经验及专业技术知识,容易引发种种问题。比如有的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常常人为地改变征拆补偿安置政策,形成了一个工作队实行一个拆迁标准甚至多个标准的混乱局面。

(三)工作机制与依法高效办事的要求不相适应。

征地拆迁工作既要依法又要高效。但目前的工作机制远不能与依法高效的要求相适应。一是市与区之间没有统筹协调机制。征地拆迁许可权在市级,但大部分拆迁任务由“三区”承担,这之间有很多事项需要沟通衔接、共同协调解决,但目前市征拆处事实上不能承担协调职责,政府也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协调机制,出现问题往往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临时出面协调,政策口径很难统一。二是市与区在征拆工作中是松散关系,没有规范约束。市征拆处本来人手就少,没有主动管“三区”的征拆;而“三区”为了加快征拆速度,常自主征拆,当搞不下去时才回过头来找市里,造成了工作被动。如大桃路建设,从1996年开始由赫山区重点办进行征拆,到20xx年几栋房子拆不下了,才告知市征拆处。三是各级征拆相关部门没有形成配合联动机制。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土、建设、规划、电力、自来水等20多个部门,只有各部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才能把工作做好。但当前相关部门的工作还没有形成联动机制。比如,目前高新区铺开了18个征地拆迁安置点建设,至少需要新架18台变压器,但目前只架了4台。自来水管道铺设也存在类似问题。配套设施跟不上,直接影响了拆迁安置进度。

二、目前这种征拆体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部分拆迁主体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四款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地级市所辖区人民政府无权发布征地拆迁公告。而目前“三区”有一部分征地拆迁,无论是征用土地公告,还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大多是以不具备法定主体资格的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园区拆迁部等的名义进行,其做法是不合法的。

(二)实际补偿标准不一。20xx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3号令)和20xx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4号令),从政策上统一了集体土地上征拆安置补偿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体制不顺,“三区”各自为政,造成了一个补偿政策多个补偿标准的局面。一是补偿范围不一致。主要情形有:房屋周边的青苗在征地时已经补偿,在拆迁房屋时又重新列入补偿范围;房屋自然隔热层是房屋主体,已列入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但有的区将其作为“小屋面”,在房屋主体补偿之外另行追加补偿,等等,均有悖于4号令。二是台基安置面积不一致。益阳医专、城市学院新校区建设征拆任务分别由高新区和龙岭工业园完成。在工作中,高新区严格按每户60平方米划给安置宅基地台基,而龙岭工业园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降低工作难度,按每户80平方米、甚至120平方米划给安置宅基地台基,造成了当地群众的攀比设阻。大明村以前属龙岭工业园管,执行的安置台基面积是每户120平方米,而去年大明村划给高新区,只能执行每户60平方米安置台基的政策,拆迁时很难做通群众工作。三是丈量标准不一致。拆迁中没有统一明确的丈量主体,导致个别工作人员在丈量房屋面积时“放水”,左邻右舍差不多大小的房子,丈量结果却相差十几、几十个平方,导致补偿不均,群众意见大。市征拆处20xx年在赫山区抽查两个征拆项目,结果区里丈量的面积比市里抽查丈量的面积大20%。四是对个别刁蛮户被迫提高征拆标准。有的地方在征地拆迁中,没有按政策严格控制,对胡搅蛮缠的,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往往以多支付费用的妥协方式解决,而对于势单力薄的,则往往采取强制手段。

(三)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市征拆处力量有限,区里拆迁工作有待规范,再加上市与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缺乏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松散,导致征地拆迁基础工作薄弱,没有一个部门牵头收集整理各种征拆户信息档案。特别是村民户籍信息、婚姻信息、村民实际房屋数量、安置户信息、衍生安置户信息等等,都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必须掌握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资料的缺失,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比如有的村民在安置中一户多基,有的以假离婚来骗取安置补偿和安置台基,有的被安置了几次。这样导致该安置的安置不了,不该安置的多处安置,群众意见很大。市城建投反映,赫山区毛家塘村总户数为765户,安置面积达到了300亩,根据安置经验推算,每亩安置面积至少可安置4户拆迁户(包括配套设施),300亩安置面积至少可安置1200户拆迁户,而村里现在仍然说安置点面积少了,但有关部门又拿不出具体资料来证明他们的违规安置问题。

(四)程序不规范。由于缺乏市征拆部门的必要指导,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抽调来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了行政指挥的随意性,导致工作程序违法,成为征拆诉讼的主要起因。一是未经批准实施征拆。按程序,只有在收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建设用地许可批文后,才能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但为了赶进度、及时交地,有一些项目常等不及批复即开始拆迁。二是不按规定公告或公告内容不全。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文件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以书面形式公告;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由于区里知道自身无公告主体资格,所以有些项目用地干脆不公告。有些以“三区”名义进行公告的,也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三是没有按规定听取群众意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应听取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省略了这一程序。正是由于一些征拆项目一开始就不按程序走,遇到困难才“补火”,反而耽误了征拆时间。赫山区毛家塘村涉及梓山苑小区配套开发用地,需迁坟486座,去年11月,赫山以区重点办名义发布迁坟公告(不具备公告主体资格),公告期满后采取强制迁坟措施(没按程序申请),导致当地群众不满,于今年3月“两会”期间集访省政府,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现在只能回过头来重新申请市征拆处走相关工作程序,大大延误了征拆时间。

(五)增加了征拆成本。目前,征地拆迁补偿经费的运作模式是:项目主体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取得款交市财政,市财政将征拆成本按土地来源分别付给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储备中心,再由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给市征拆处或“三区”重点办、长春工业园、龙岭工业园,上述部门再将补偿经费交给村,然后由村上按比例留成后分发给拆迁户。由于补偿经费是市财政支付的,而财政并没有监督这批经费运行的全过程,代表市人民政府的市征拆处又没有力量、在现行体制下也不可能全程监控到补偿经费的运行过程,因此造成资金管理漏洞,也引起了各方争利。一方面,群众向政府争利。比如:一些农户只要获得征地信息,就在征地拆迁前大肆抢种、抢栽、抢修、抢建,实施拆迁时就漫天要价,很多时候,具体实施的基层组织往往被迫迁就。另一方面,下级(包括区、办事处、镇、村)向市里争利。比如多造拆迁预算、丈量“放水”等等,各级都可以从中得利,这无形中增加了政府征地拆迁成本。

三、对理顺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的建议。

(一)调整机构设置,科学界定职能。

根据工作需要,借鉴常德、娄底等地做法,建议将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升格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加挂“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牌子,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主要职能是:组织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统一规范“三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为市人民政府调整完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当好参谋,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接受农民群众咨询、来访,申请司法强制腾地,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相关案件的应诉,收集整理征地拆迁信息资料。

升格后的市征拆处内设征拆一、二、三科、综合科和办公室,一、二、三科常驻“三区”,分别负责组织“三区”的征拆工作。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三名副主任分别兼任一、二、三科科长。

(二)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建议市征拆处的人员定编25人为宜,其中征拆一科、二科、三科分别为5人,综合科、办公室9人。人员来源采取国土资源局内部调节和公开考选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规范相关程序。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必须统一规范。要明确规定,中心城区所有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主体是市征拆办公室,必须实行“四统一”,即:由市征拆办统一发布征地拆迁公告、统一丈量测绘、统一补偿标准、统一核算补偿费用。具体实施由“三区”和有关办事处、村密切配合,既依法办事,又形成合力。二是建立征地拆迁工作联系协调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征拆办具体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区”等单位参加,定期召开征拆工作联系协调会议,商讨协调有关工作。三是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经费的发放管理。“三区”和各相关部门必须设立拆迁安置补偿经费专用帐户,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区分拆迁补偿经费和工作经费,不能混同使用,更不能超越标准使用工作经费;财政、审计部门要完善监管办法,加强审计,严格监管。

四、当前征地拆迁工作要特别重视解决的四个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十分敏感的工作,如果操作不当,会引发许多矛盾和问题。调查发现,影响益阳征地拆迁的因素除征拆体制机制问题外,还有四个问题比较突出,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1、拆迁安置点建设问题。安置点建设是决定征地拆迁进度至关重要的一环。按有关规定,要先安置、后拆迁,被拆迁户在动迁腾地之前要落实好具体安置地块,完成该地块“三通一平”工作;被拆迁户的安置过渡期不应当超过9个月。事实上大多没有做到。近些年来,中心城区平均每年的拆迁安置达1000多户,绝大部分是采取货币补偿、异地(安置点)建房的安置方式。目前安置点建设制约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安置点缺乏统一规划,操作无所适从。无论是《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还是《益阳市市区住房建设规划(20xx—20xx)》都没有对村民拆迁安置建房进行规范。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高新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20xx年制定(或修订)了详细规划,虽然确定了一批村民安置点,但由于用地调整等原因,部分安置点被反复变动,有的甚至被撤销而没有及时增补,客观上造成了安置地数量不足,影响前期操作,也导致了乱搭乱建、重复拆迁等问题。二是安置点选址相对偏僻,群众不满意。有的安置点被安排在偏僻地段,群众认为生活不便,缺少发展空间。有的安置点被安排在山丘区或低洼地,增加了建设成本,拉长了建设周期,群众也不愿意去。三是安置点建设滞后,历史遗留问题多。拆迁安置点从启动建设到投入使用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实际看,由于建设主体不明、前期资金投入不够,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现有安置点的建设严重滞后,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慢,远远不能满足拆迁需要。高新区1995年至20xx年间完成了拆迁却没有及时进入安置点的农户达70%左右,近三年的拆迁户大部分还居住在亲戚、邻居家或者临时“过渡房”里,部分拆迁户在“过渡房”内一住数年甚至上十年。龙岭工业园在20xx-20xx年曾一度出现村组为主支配村民拆迁建房安置台基的做法,造成很多遗留问题。基于此,调查组建议:一是市里要抓紧做好拆迁安置点详细规划。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努力形成小区化的安置新区,避免重复拆迁。二是加大前期投入,适当超前建设拆迁安置点。三是要堵疏结合,在澄清底数、确认资格后,依法规范受理村民分户建房审批,按照一户一基、一律进拆迁安置点建房、手续齐全等要求批准村民建房,既堵死违法建房,又疏通合法建房。同时要下决心清理解决村民建房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2、失地农民的后续保障问题。据统计,目前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失地农民总数约3.5万人,其中益阳高新区0.92万人,赫山区1.45万人,资阳区1.13万人。由于目前我老秘网市尚未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加上缺乏就业创业技能,没有明确的未来预期,结果导致相当一部分拆迁户心理失衡,不配合政府和部门的工作,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等问题大量存在,造成项目建设环境不优。我们认为,失地农民也是城市的主人,他们为城市的发展让出土地,作出了牺牲,理应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所以,调查组建议:一是加紧出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尽快出台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法,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要加快完善失地农民转为城市社区居民的管理衔接。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机制。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免费培训等方法,更多地为失地农民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提高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使其有能力自谋出路。同时,政府要加强拆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努力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空间。三是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济发展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社会福利。

3、拆迁安置基础信息资料收集管理问题。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管理缺位等,目前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居民和村民的土地、住房、分户等情况底子不清。特别是村(居)民建房情况混乱,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绝大部分没有依法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待实施征地拆迁时麻纱很多,严重影响拆迁进度。调查组建议:由国土、规划、公安、民政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会同三区有关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对中心城区所有农户的在册人口、住房、田土、从业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归集到市里统一管理、随时调阅,这将为征地拆迁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

4、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亟待加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的规定,根据土地权属不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分设。因此,目前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由市房管局(安全与拆迁管理科)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随着益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些年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量也随之剧增,过去每年拆迁量为20万平方米左右,今年中心城区计划拆迁房屋面积66.2万平方米、搬迁户数为7196户,相当于过去三年的总和。而目前市房管局安拆科仅有3人(其中1人从外科室抽调)。由于人员太少、机构设置与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等原因,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远没有到位,以致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房屋拆迁没有获得行政许可,隐藏了许多矛盾和问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鉴娄底、岳阳等地做法,调查组建议:将市房管局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职能剥离出来,以其为基础成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定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市房管局管理。内设拆迁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科。主要职能是:编制益阳市拆迁年度计划,代表市人民政府进行国有土地上拆迁行政许可,指导、监控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拆迁行政裁决,拆迁单位资质管理,房屋拆迁安全监管,决定申请行政或司法强制拆迁,调处拆迁纠纷、处理征拆信访,国有土地拆迁安置相关案件的应诉,收集整理拆迁信息资料。建议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人员定编为12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拆迁管理科5人、政策法规科2人、综合科3人,人员来源采取市房管局内部选拔和公开考选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基本情况。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户,其中农民**户**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 *户*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 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三)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养老社会化。一是实现失地农民身份的转换。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政策待遇。二是坚持“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办法进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确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降低门槛,因地制宜、秩序渐进。三是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失地农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坚持以个人和村集体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考虑有昨于鼓励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和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区居委会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加快建设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一)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失地、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二)谋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个别村组平房能加盖到四层五层,见地就盖房,致使整个村庄已“无路可走”。暴力抗法现象也是不断发生,甚至有人在较短时间内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人为将一家人分为两户甚至更多户,以获得更多的住房安置,等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使征收工作寸步难行。虽然我办对拆迁房屋进行了摸底录像,但违规建房现象还是屡见不鲜。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超越红线建设、改变结构和擅自加层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及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对抗甚至群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安全隐患。

(三)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被征地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被征收户难以找到工作,短期看,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尚可靠一次性安置费维持生计,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于明显下降。但长远讲,随着安置费用逐渐用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社会治安状况堪忧,部分失地农民面临返贫的风险与日俱增。

(四)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执行难。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都是为维护房屋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执法人员在群体抗拆事件中的权威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仅靠政府的执行人员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繁杂的征地拆迁工作,从而影响征收工作的进度。

(五)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和“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还有一些极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群众盲目参与。

(六)历史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已经历了多次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问题牵涉的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复杂性强、难度大,难以及时处理到位。从而影响了后续拆迁工作,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拖延、敷衍、推诿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农民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不断重复上访。

(七)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媒体的过度聚焦和非理性报道,将群众与政府敌对起来,造成和激化了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作为拆迁工作执行者的政府被舆论完全地孤立,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不仅大大提高了执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构建。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造成的原因。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片被征土地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

2、行政行为不规范。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制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而上访。

3、政策执行没有连续性或“断层”现象严重,在征地拆迁方面有些规定没有完全依照上级相关规定来执行,与上面政策有不符之处,而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由此也引发群众的诸多诉求。

(二)被征地拆迁对象所造成的原因。

1、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那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拆迁户难以找到工作,由于拆迁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却又得不到帮扶或救济,“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过头来找政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个不稳定的群体。

2、被拆迁群众抵触情绪较大。土地做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下岗”,失去了劳动对象,多数农民的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而换来的房屋财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所交往的社会关系,从而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这就使得被征地拆迁对象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

3、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非理智方式抵制征地拆迁工作。少数被征地拆迁对象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错误的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一些村民以个人利益为纽带形成松散组织,采取集体上访、阻工闹事等极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方式向政府施压,期望以破坏社会稳定的方式来引起政府对自己诉求的重视,具有很大的对抗性,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极大危害了社会安定。

(三)建设施工单位所造成的原因。

少数建设施工单位操之过急,工作方法简单,缺少与村组干部沟通。个别施工单位以建设工期紧张等为理由,在施工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公告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就开始进场作业施工,从而与拆迁对象形成对立,出现问题又不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导致政府被动处理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就会上访,就会维权,不仅拆迁搞不成,还极易酿成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

(四)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原因。

有一些是既无合法产权来源和土地使用证明,也无其他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还有一些是已被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此类多数无证房屋都是农民群众的安身之所,直接关系到被拆迁户的根本利益,可这些又不符合现在的征地拆迁政策,农民经过几次拆迁后,久而久之,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工作人员不懂政策,乱发言、乱表达、乱承诺,从而造成了拆迁后群众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在下次的拆迁中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三、解决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探索完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拆迁应本着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与保证社会稳定为原则,对本地的实际现状、群众的愿望等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在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本地的征地拆迁标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不仅仅解决一次性的补偿费用,而且要配套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养老、医疗、教育等长远利益问题,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二)依法规范操作,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征地调查和征地补偿时,深入村组户,实地调查确保公平、公正。按照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则,依法编制征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对征地全过程拍照、摄像,并将影像资料存入档案,以备后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及时沟通,迅速地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三)加大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在征地拆迁之前召开农户动员大会,发布征地公告,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宣传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二是组织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发挥他们的幅射与带头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三是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重点宣传征地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政策、标准、好处、操作程序,这样有利于消除被征地拆迁对象对拆迁的顾虑和疑惑;四是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征地拆迁对象家中广交朋友,并一户一户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进行感情沟通和释疑解惑,多站在拆迁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平衡好国家和拆迁户的利益,将补偿安置政策按时落实到位。

(四)全面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对于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要坚持领导点名接访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抽调有关部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集中进行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排出时间表,及时化解矛盾。对可能出现的“针子户”要有预案,有方法,尽最大可能去做思想工作,对拒不执行征拆的,依法使用行政和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征拆,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对抢修抢建、突击装修、违规乱搭乱建、煽动阻扰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

(五)建设施工单位应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建设施工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和拆迁户友善和谐相处,条件不成熟不要急于建设,盲目施工,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六)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负责,奖罚兑现。对于部分拆迁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在政策上适当倾斜。此外,还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廉洁为公,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征地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

1、早拆早受益,晚拆晚受益,不拆不受益。

2、大圆梓征迁不能等,不能拖,不能耗。

3、旧村改造移建新居,政通人和百业俱兴。

4、舍小家,为大家,城市建设靠大家。

5、规划区域内违章建筑坚决拆除。

6、向支持公益项目建设的被征收户致敬!

7、多想拆迁的好处,体谅政府的.难处,改善自己的住处。

8、高高兴兴离旧家,欢欢喜喜住新居。

9、实施旧村改造工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0、依靠群众造福百姓,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

11、阳光腾退,政策不变,一把尺子量到底。

12、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征迁不停。

13、孩子体面不体面,父母拆迁是关键。

14、相信政府相信党,早签约先签房;不强拆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

15、搬迁过渡艰苦一时,乔住新居幸福一生。

16、反对在征迁中无理取闹,漫天要价。

17、不签谢意不交房,祖祖辈辈悔难当。

18、不怕搬迁,不怕挖祖坟,就怕项目落不成。

19、拖延时间害人害己,将来无颜面对邻居。

20、早签协议早选房,政策标准一个样。

21、理解政府,裂解拆迁,共建美好家园。

22、正视历史,面对现实,展望未来。

23、早日签约早得利,观望拖延一场空。

24、实施旧村改造,功在当今,利在后人。

25、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26、破旧不堪今日三马路,流光溢彩明日茶市街。

27、舍小家顾大家支持城市建设,识大体顾大局共创美好家园。

28、为了孩子好好姻缘,父母尽快来拆迁。

29、欢迎拆迁工作组进驻,坚决不做“钉子户”。

30、下定决心,坚定信心,坚决完成大圆梓征迁任务。

31、抓住难得机遇,描绘美好蓝图。

32、维护村民合法利益,保障旧村改造顺利进行。

33、早拆完,早开工,早建设,早回迁。

34、老区人民觉悟高,不该要的不强要。

35、一个声音喊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政策拆到底。

36、合理要求百分百满足,无理要求没有丝毫希望。

37、拆天拆地拆天地,安民安心安民心。

38、签约动迁早一天,幸福生活早实现。

39、阻扰项目建设,就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40、文明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共建家园。

文档为doc格式。

拆迁工作状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安排,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近年来全区拆迁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前城建委采取不同方式对全区拆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城市拆迁安置工作,是引进发展资源,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拆迁规模呈递增趋势,拆迁安置工作总体上进展平稳,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广大拆迁人员居住条件,保障各项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去年以来,先后共实施了四五期、城际铁路等40个项目的拆迁任务,拆迁房屋面积近157.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163户,拆迁企业317个,安置被拆迁群众1841户,交付3331套房屋。在3月19日的城建委工作会议上,各位委员对此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反映这几年我区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难度大,为加快我区经济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做了大量工作。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拆迁安置工作,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实行了区领导分片包干制。区领导挂帅,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区机关各部门成立拆迁工作小组进驻现场,积极配合各有关街道,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强化宣传、阳光运作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文章优秀拆迁。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拆迁工作中,我区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熟悉和把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强化政策透明和程序公开,坚持规范运作,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合法性。

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工作报告

妥善安置、善待百姓。近几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既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又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依法行政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全力促进失地农民安置用地和安置房的落实,主动为困难拆迁群众提供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医等实际问题,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

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近年来全区拆迁任务相当繁重,时间节点和交地时间紧,许多项目穿插进行,使得宣传攻势有时不能跟上拆迁工作的节奏。一些少数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给拆迁工作的稳步推进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xx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xx万至xx万平方米之间,其中xx%为上世纪xx至xx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

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

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

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则,操作比较困难。

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xx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

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

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

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

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

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

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

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

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

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如何破解拆迁安置这个“天下第一”难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讨。

1、必须统一思想认识。

拆迁安置,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和有力保障。我市目前实施的新一轮城乡改造建设所涉及的拆迁对象,70%以上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

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x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3月29日至4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费晗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深入等教育教学单位进行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调研组对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县政府十分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认真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不断夯实教育基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85所,其中教师进修校1所,普通高中5所,中职学校3所,单设初中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8所,纯小学38所,公办幼儿园3所,较大规模民办学校2所,拥有民办学前教育办学点72个。省级示范高中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市级示范高中3所,示范初中1所,示范小学3所。在校学生80000余人,其中高阶段11000余人,初中25000余人,小学42019余人,在园幼儿12019余人,在职教师4800人,其中中学教师1105人,小学教师3497人,幼儿教师198人,形成了以义务教育为主体,以高中教育为侧重,以学前教育为铺垫,以成人教育为补充的普、职协调,公办、民办互补的大教育格局,全县教育事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县政府及县教育主管部门始终把改善办学条件作为提升教育质量的突破口,争取港澳援建项目,打造了x中学和龙蚕小学,使两校的环境更为优美,教育教学条件更加完善,成为学生读书的好去处。利用灾后d级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三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教师周转房建设,厕所改造、食堂新(改扩)建,校园维修改造,校安工程项目的有序推进,全县所有学校面貌焕然一新。按国家标准重点打造了实验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东城幼儿园。大力实施“数字提升工程”,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以本站域网为依托的教育系统网上办公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高考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正式运行,以电子白板为标志的数字化教室覆盖率达50%。持续加大资金和项目的投入,全面实施校园环境治理,坚持不懈地打造校园文化,促进了学校功能的上档升级,“洁净校园,秩序校园,优美校园”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我县于2019年在全县推行高效课堂建设,坚持“行政主推,校长主管,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特色主线”的推进机制。目前共打造课改基地校30所,课改班级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明显提升,尤其是杨家小学的大课间活动和学生自主管理搞得有声有色,四年多来,通过对课改试验班级的跟踪考核和随机抽样调查,课改班级的教学成绩均有大幅度提升。实践证明课改对优化学校管理,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引起了外界对我县教育的关注和肯定。2019年底和2019年初,市教科所、市教育局先后在我县召开全市高效课堂教学研讨会和推进会,全市教育同行深入到课改学校和班级,零距离了解和感受,作出了充分的肯定。2019年11月,我县“区域构建234高效课堂研究”课题获省政府“第五届普教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科教所将其列入2019年度全省现场推广的四个项目之一,定于今年10月24日在我县举行全省推广活动。随着教改课改的深入,全县完善了中小学招生政策,采取签订责任书,控制大班额,规范招生秩序,优化高中招生政策,考核优生留存率等多项措施吸引优生,稳住中等生,提升巩固率。组织召开“强管理,重过程,提质量”大讨论征求教学质量提升意见,暑期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提升培训班,对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效果差的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领导、教师进行提升培训,不定期检查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笔记。通过教改课改和相关措施的施行,2019年高考我县本科上线811人,成为我县高考历史上第三次超过800人的好成绩。2019年全市摸拟高考,我县名列全市第二。

为确保食品安全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县教育主管部门与各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鼓励学校实行食堂供餐自主经营模式,为各校解决了人员和经费,配备工勤人员119名,落实了每人每年10000元的工资补助,县财政落实了营养餐计划办公经费,运行保障经费共235万元。2019年全县春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含教学点)共105所,其中食堂供餐学校49所,“蛋奶加餐”校点56个,享受学生34260人。

为管理落实好有关补助资金,确保补助金真正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采取了学生、班级、学校“三级评审”制度,同时征求学生所在社区或村上意见,最终交由学生资助中心终审备案。近年来一是免除了学前教育阶段孤残儿童和特困家庭儿童的保教费。二是中职生的国家助学金受助覆盖率达22%,额度为每人每年1500元,同时为中职生全部免除学费。三是普高方面的国家助学金,受助覆盖率已达28%,每生每年的受助额度为1500元。四是义务教育阶段住校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达到住校生的60%以上,住校困难生每年享受的补助金标准初中生达1200元,小学生达1000元。为有效杜绝截留、挪用、违规分解资助金的行为,教育主管部门每年都将资助金的发放作为学校财务内部审计的重点,确保了各种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

1、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存在重城市教育,轻农村教育倾向。表现在一方面农村教育“萎缩”,农村学校生源严重不足,导致部分教育资源闲置。另一方面城市教育急剧“膨胀”,现有教育资源远不能满足教学需求。三是农村学校师资结构不合理,优秀教师“流失”严重,加之教学设备差,教学质量远低于城市学校。

2、高中教育滞后。一是投入不足。少有国家项目支持,单位自身发展,高中学校普遍存在校舍陈旧、设施设备老化问题。二是经费缺乏,运转困难。既限制学校收费,又要学校自行承担30%的教师绩效工资,高中学校普遍存在负债运行现象。高中教育不能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3、职业教育发展缓慢。一是认识偏见导致职教招生难。人们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现实性认识不够,普遍存在重普教,轻职教思想,家长不愿送、学生不愿读,职教招生难。二是教学条件差。缺乏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实训基地,学习理论多,实际操作少,教学效果差。三是现有职中都远离城区,交通不便,学生上学难,家长管理难。

教育承载着全县人民的追求与梦想。县人民政府要以更为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均衡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要把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一是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合并公办的小学、初中校,逐步撤并村级教学点,减少工勤管理人员,充实教学力量,空出的校舍用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二是合理调配农村学校师资,逐步解决教非所专的问题;规范教师借调程序和手续,减少农村教师“流失”问题。三是加快发展城市教育,顺应城镇化潮流,满足社会对城市教育的需求。

2、加强高中教育,培养更多人才。高中是人才的熔炉,是教育成果的集中展示期,要重视和加强高中教育,增加财政投入。加快校舍建设改造,更新配齐教学设备,夯实教学基础。逐步降低教师绩效工资学校自筹比例,让学校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提高教学质量上而不是“找钱上”。切实兑现高考奖励政策,让老师教有所获,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3、加强职业教育,适应现实需求。职业中学是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要把职业教育摆在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位置,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整合现有职教资源,将济渡职工、巨龙职工撤并在县城(实验中学旧址)设立县职教中心,推进职业教育。县财政要加大对职教的投入,购置配齐必备的教学设备,改善教学条件。职教中心要依托工业园区建立实训基地,做到学实结合,提高职教水平,方便学生就业。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一是要强化师德教育、教育广大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奉献精神;二是开展丰富多样的业务技能培训和知识竞赛,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请专家授课,把年轻教师送入专业学校深造,努力提高教学、导学水平;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一个老教师带一个新教师,实行一带一,快速提升新教师的教学能力。三是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成果奖励机制,对小学、初中毕业班设置具体的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目标考核范畴。完成目标任务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学校和教师实行重奖,资金来源在教育附加费中列支,由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考评,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

工作调研报告

按《通知》的要求,现就两地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房地产市场运行等8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1、20xx年,xx区地、县(市)两级筹集资金1101万元用于廉租房建设,新建廉租房1509套,发放租赁补贴3623户;计划投资3.7亿元开展棚户区改造,改造户数2224户;1-4月已完成540套廉租房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完成了260套廉租房招投标工作。5月31日前全部开工。

2、自实施国家廉租房政策以来,xx区累计投入建设资金6100万元,已建设廉租房1234套,解决城镇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约5000人住房问题,地区住房成套率达67.28%。20xx年,xx区计划投入100-200万元资金,计划建设廉租房562套,在援建省份的支持下力争完成800套,发放租赁补贴3279户,实施棚户区改造1508户,计划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

3、加强了廉租房日常管理模式的探索。xx县和xx县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改变了以往廉租房“谁建设、谁管理”的做法,采取建管分离,即建设主管部门承担廉租房的建设职责,社区承担后期管理职责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对廉租房的动态管理;xx区把xx市定为廉租房“租售并举”的试点县(市)之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廉租房管理的新模式。

4、两地区都已召开了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并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市)均已启动了20xx-2012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以及《住房建设发展规划(20xx-2014)》编制工作;都已编制完成了棚户区改造规划。

(二)关于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

1、自治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以来,xx区累计投资63.29亿元,建抗震安居房96266户,共35万多城乡居民搬进新居。20xx年全地区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5885户,拆除危房3000户。地区财政计划给予抗震防灾专项补助700万元,确保受灾户10月底前搬进新居;xx区累计投入资金16.3亿元,新建抗震安居房35905户,加固改造33501户,约22万城乡居民受益。20xx年,全地区计划实施抗震安居危房任务1205户。

2、两地区需要完成的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的任务是很艰巨的。

xx区:需要抗震加固和更新(改造)的建(构)筑物有91.84万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61.79万平方米,卫生系统15.16万平方米。20xx年,已完成了19.59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完成建设任务47.42万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45.34万平方米、卫生系统2.08万平方米。

xx区:需要进行抗震加固和更新(改造)的建(构)筑物有73万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50.3万平方米,卫生系统13.4万平方米,建设系统2.2万平方米,文体系统3.8万平方米,民政系统1万平方米,应急指挥机构2.3万平方米。20xx年,投入改造资金1.53亿元,完成教育、卫生系统抗震加固项目459项31.1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完成建设任务34.46万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30.58万平方米(包括抗震加固24.58万平方米,更新改造6万平方米),卫生系统3.88万平方米。

3、两地区均制定了抗震加固改造实施计划,并将抗震安居工程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统一安排部署,现均已把今年的任务分解到各县(市)。xx区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经济”的原则,做到了“四个相结合”(即将抗震加固工程与新建工程相结合、与外墙保温相结合、与设施改造相结合、与室内外装修相结合),实现了 “严格标准,节约投资”的目的;xx区专门制定了《地区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放在工作推进表》,要求各县(市)合理安排工期和加固改造时序,抓紧备工备料,落实建设条件,对条件完备的项目保证其尽快开工。

(三)关于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1、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自主性和改善性住房建设。xx区:20xx年计划发开发建设城镇住宅90.79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房20万平方米、集资建房(统建房)6369套,计63.25万平方米。

2、认真贯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xx区制定了《xx区20xx年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纠正商品房销(预)售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xx区提出,对发现有两次以上不良行为的开发企业,可建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降低或取缔其开发资质,行为严重的,应清理出本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

(四)关于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目前,xx区已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万平方米,已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5.68万平方米。xx市、xx市、xx县、xx县开展了地源热泵、太阳能路灯、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工作;各县(市)均开展了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管理工作的试点。加强了新建建筑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其供热系统和设施符合热计量收费要求后,才批准开工建设,并在既有建筑和各党政机关办公建筑中积极推进改造工作。

xx区自20xx年起严格执行新建建筑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截至目前,共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8.96万平方米,已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三年内完成10万平方米的任务。xx县、xx县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的供暖面积达1.3万平方米;20xx年将进一步完善两部制热价,并做好推广应用工作;继续强制性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

(五)关于城乡规划工作

xx区各县(市)已将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成了《xx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开展了《近期建设规划(20xx-2015年)》编制工作;加强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全地区各城市中心城区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均达90%以上;完成了各县(市)《城市特色和风貌研究》;编制完成了地区所有乡、镇总体规划和51%新农村与村庄整治规划;制定了《xx区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容积率、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县(市)全面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中,对27个违法审批和违法建设工程进行了通报,对19项违法行为行进了整改,行政处罚3万元。

xx区目前已完成433个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完成了6县1市城镇总体规划第三轮修编和58个城镇专项规划编制,县城修建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平均达到63.27%以上。20xx年,计划完成20个村庄规划编制,村镇规划编制率要达到87%以上,全面启动了地区城镇体系规划(20xx-2030年)编制工作,全面开展《近期建设规划(20xx-2015年)》编制工作和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抗震防灾等专项规划。

(六)关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xx区:一是已编制完成了《xx区城乡建设项目手册》、《xx区建设系统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与住房保障建设项目手册》和《xx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与十年建设规划》(对口援助规划),编录供水改扩建、集中供热、供排水管网改造等107个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19个;二是在20xx年计划投资5.4亿元完成城镇综合整治、水源保护等事关城镇发展的市政公用基础建设;计划投资1.5亿元用于和什托洛盖镇等五个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其引导和带动作用;三是在20xx年计划投资5.2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使村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xx区:一是自20xx年以来,累计投入村镇建设资金26.05亿元,“十一五”期间,已完成城市供排水、集中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投资约10亿元,提高了全地区城镇服务功能;二是在20xx年,计划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积极做好边境县口岸镇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改善亚行贷款(三期)项目的衔接工作;三是继续开展村镇建设“新村杯”竞赛活动:20xx年,将着力做好8个示范乡、6个整治乡和47个示范村 、47个整治村的达标验收工作,并规定以村庄整治为主的旧村改造比例不得低于60%。同时,将地区农业、交通、水利等8个部门纳入到考核检查组中。

(七)关于党风廉政及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xx区积极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排查了20xx年以来在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审批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累计发现问题91个,其中城乡规划管理方面27个,招投标方面38个,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方面26个。20xx年,xx区建设局制定了《xx区20xx年建设系统廉政工作要点》,确定了招投标、“小金库”专项治理等五项重点治理事项。

(八)关于对口援建工作

在xx区、xx区的调研中,从地区领导、各县(市)领导到各级建设系统的各族干部职工,对对口支援的省(市)的真诚帮助和付出表达了由衷的感谢之情。目前,黑龙江省、吉林省对xx区的支援、帮助和辽宁省对xx区的支援、帮助的共同特点是,项目选的准,支援力度大。三省都将民生工程作为援建重点,三省主要领导都分别带队前往援建地进行实地调研,将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灾后重建等列入今年援建计划,这些都是两地区所急需的项目。目前,各项援建工作都按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着。

(一)惠民工程建设方面

1、近年来,建设领域先后实施了城市住房保障、抗震安居、农村危旧房改造、建筑节能、棚户区改造等一些惠民工程,工程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建设成本普遍较高,上级下达的任务一个接一个,种类较多,刚性要求严,对经济欠发xx县(市)而言任务是非常艰巨的,有的地方感到困难较大。

2、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补助标准尚未下达,对工作中的一些具体政策难以把握,致使一些县(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遇到了一些难题,受资金不足等因素的困扰,影响了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已开展多年,有的县反映,工作干了,但补助资金至今没有到位,影响了基层开展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例如:xx县尚未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4、xx区反映,我厅和教育厅向xx区下达的抗震加固工程完成计划的数字不一致(我厅下达的计划是约24万平方米,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是约12万平方米)。

(二)村镇规划和建设工作

两地区、各县(市)均提出了加大经费补助的要求。各县(市)村镇建设都在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但普遍性的经费困难影响了这项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致使村镇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制约了指导村镇建设的科学发展。同时,集镇和村庄规划覆盖率和编制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基层乡镇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欠帐多,不配套,管理薄弱,“脏、乱、差”问题普遍存在。

(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所到之处的地区、县(市)无一例外的反映,城镇建设中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薄弱,且不配套,不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少、差、低”的问题普遍突出,老化问题日显严重,制约了现有基础设施发挥整体作用;农村的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等管网建设基本处于空白。我们深感,城镇、村镇需新建的基础设施的工程量很大,总体供给量的缺口很大,如果不解决好新增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加快原有基础设施老化更新的问题,势必影响到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进展。

(四)资金问题

惠民工程和城乡建设工作中的“资金严重不足”,“处处需要钱”,“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是地区、各县(市)领导和城建系统干部职工向调研组提出的最迫切、最普遍、最核心的呼声与请求,详情不再赘述。这里有三点应予以重视,一是上级下达各项惠民工程和城乡建设任务时,要高度重视所需资金的核算和及时到位,做到量入为出。承诺的补助资金,特别是惠民工程的补助资金需及时、全额到位,不可拖延。若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出现较大缺口,即使刚性要求再多,也于事无补,计划可能成为空文,这样会影响上级领导部门的公信力。二是对需要地方拿出配套资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特别是惠民工程,自治区可根据地区、县(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自给能力,而有区别的下达配套资金的比例,不要“一刀切”。否则地方因拿不出配套资金,致使项目建设无法落实。三是对人口少、地区偏远、条件艰苦且数量不多的乡镇惠民工程可采取政策倾斜或全包下来的做法。

(五)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方面

现有制度设置亟待完善,20xx年自治区人大颁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后,未再颁行涉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方面新的法规,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困难与困惑。在市场化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适时地进行角色转换,监管的措施不适应实际需要,而是被动应付。例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政策不配套,职能部门没有出台相关规定,一些地方出现了节能不节价的现象。

(六)灾后重建方面

xx区、xx区在灾后重建工作上的反映与要求是相同的。鉴于灾情罕见,损失严重,时间紧迫、压力很大,两地区多次请调研组把实地所见灾情的严重性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再次反映、陈述,请自治区从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尽快给予帮助。

(七)各级城建系统的自身建设

在继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要切实关注专业性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特别是村镇管理机构普遍缺人,致使城建工作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力不从心或人手不足;办公经费普遍紧张;有的建设局办公条件较差,亟待改善。

(一)按照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主席联席会议已通过的《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的任务分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11项总任务分解为58项具体工作任务。建议我厅应迅速进入角色,依照《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所提要求与部署,与我厅已安排的全区民生领域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对照、梳理,可根据《实施方案》进行整合,提出 “继续实施的”、“需进行修改完善的”和“不再进行的”等类型的不同要求,调整工作部署,避免工作事倍功半。

(二)高度重视资金问题。积极反映,争取多方面的资金支持。积极向自治区财政申请城乡规划专项经费。对应予到位的启动资金,按照下达的指标计划,需及时下拨,以免贻误工作;对应予补发的配套资金,需尽快筹措,以保证惠民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对地方要求增加支持的资金,在核实基本情况后,积极予以争取。目前,棚户区改造、灾后重建等惠民工程正是施工旺季,为保证这些工程的顺利进行,加强工作力度,抓紧做好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的落实,解决好相关资金及时到位是十分必要的。

(三)在城镇化建设中,县(市)城建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xx县(市)城建部门的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并争取村镇建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需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区别、有重点的提出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建设的意见,做到事事有人管,不断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

(四)在全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时,要防止出现对公用企业“一卖了之”的现象,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细化《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新的配套法规。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投入,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同时还要建立起城市建设、财政、税务、物价、国资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机制。

(五)继续深入开展城建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央新疆工作座谈提出举全国之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今后,新疆必将出现空前规模的惠民工程建设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城建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和和谐的社会氛围是十分必要的。要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精神文明工作部署,从新疆城建系统的实际出发,可以借鉴xx市规划管理局《党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管理实施意见》的做法,在全区城建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预警和防范机制,增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六)进一步加强和对口支援省(市)城建系统的交流往来。要制定近期、中长期的学习交流计划,深层次,多领域地学习发达省(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全区城建系统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七)安排开展“城建法律法规学习周”活动。随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的落实,全自治区将出现一个前所未有的改善民生建设工程的热潮。因此,要继续组织全区城建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城乡建设各类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这项工作也应推向全社会,建议每年安排二周时间(上半年一周、下半年一周),在全社会集中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学习城建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城建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

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xx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xx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xx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xx个,总面积达xx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

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

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

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xx户(其中全过渡xx户,半过渡xx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xx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年拆迁工作调研报告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工和推进,但因拆迁补偿引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激增。如何解决拆迁工作中突现的各类矛盾,让拆迁群众分享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起大的事端,影响社会的稳定。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笔者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

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

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xx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xx元/亩,xx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xx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倍至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xx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xx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xx年以来,以xx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xx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发生。

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晋晓庆。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结合自己今年参见西峰区重大项目拆迁工作实际,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思考。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加快城市化建设和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南区新城建设、城区道路拓宽、南北大门的形象工程建设、政府综合办公楼的新建、体育场馆的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工程中,特别是300万吨炼化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西峰油田的开发建设,给庆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工程建设突飞猛进。

房”、建“征用房”的现象普遍存在,感觉有些群众把拆迁当产业,斥资借贷、租赁建材,应付征地拆迁工作,俨然形成了一种“猫逮老鼠”的游戏现象,你拆我建,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给政府拆迁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增加了安臵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臵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臵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在董志项目拆迁工作中,有的拆迁户三年了还没有拿到安臵费用,现在赔偿又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现状,物价飞涨,群众意见很大,重新调整又要增加赔偿成本。

三是安臵房建设滞后。从今年实施的拆迁项目看,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临时安臵在活动板房,每户两间都不能保证,拆迁相对超前,安臵房还仅仅是个计划和图纸,几代人一间板房,无法得到安臵,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三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臵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

安臵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一些重大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

重拆迁轻安臵,安臵的路子不够宽,没有统筹协调好拆和安臵的关系;

在建设资金的筹措上路子不宽、方法不多。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按照城镇房屋拆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认真总结拆迁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拆迁补偿和安臵经验办法,使之更加符合市情和民情,更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拆得掉,尽可能减少政府拆迁成本。把安臵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作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化解城市建设拆迁中的难题,不引发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建立健全市场化评估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消除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市场价差,真正做到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把补偿安臵方式的选择权真正交给群众。同时拆迁政策要向弱势群体倾斜,出台保障性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某些经济收入低、房屋面积小、补偿金额少的被拆迁人,仅按现行的拆迁政策,是很难保证他们起码的生活居住条件,可以提高低限标准人均享受面积或提高低限标准的补偿标准。对确实无力购房、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廉租房保障体系,保证这部分人的栖身之地。

尊重历史,立足现实;

完善政策,依法拆迁”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补偿政策,使拆迁做到有章可循,尽可能减少拆迁矛盾。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2010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

2011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

固定资产投资30.8亿元,同比增长27%;

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2009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2000元/亩,2011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2000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2倍至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

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2011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三)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网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2007年以来,以2003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2007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一)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问题;

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第三产业、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购买养老保险等方式解决村民的生活出路和生活保障,杜绝一些人为谋取蝇头小利而阻挠施工的纠纷发生。

(五)严厉制裁非法上访、闹访缠访者。对个别无理闹访缠访者,政府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收集材料,依法予以制裁。对无理缠访闹访者起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六)提升公务员、村组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操作现象发生。

(七)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市伍桥村蟠桃嘴小区查违控违工作。

一、查违控违工作情况。

伍桥村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街办,毗邻尹家湖区,紧靠大棋路南,与国家级黄金山开发区鹏程村交界,西依尹家湖东岸之柳提,南隔刘家堰同新美村相邻,北接金山工业园新区,武黄城际铁路南北贯穿全村。随着城际铁路的建设,大冶北站的建立,两湖一园规划和落实,伍桥村面临着整体开发,违章建筑也日渐疯狂。

(一)进村入户签订“三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积极进村入户,与村民签订《违建认定书》、《违建承诺书》和《入户登记调查表》,这在大冶市的拆迁历史上是首次,起初群众非常反感和不理解,害怕在上面签字,认为是坑骗他们的“把戏”,我们全体工作组成员磨破嘴皮子,耐心细致的做工作,终于在及其困难的情况下把各项签字率提高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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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做好“三个转变”。一是工作思路由主拆向严控转变。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只能通过市人民政府组织城管、公安、规划、国土、司法等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拆除行动,以达到清除违章建筑的目的,但受补偿利益的驱使,部分群众抱有侥幸心理,违章建筑仍不断产生。而现在我们采取分组、分区域、包村等方式,坚持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法建设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工作目标由拆违为主向严密查控、逐步实现规划区内无新建违章建筑转变。二是工作方式由强拆向助拆转变。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采取大兵团、大机械作战的方式强制拆除,破坏性大,群众的损失大,因而其对抗情绪比较严重。现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积极探索“助拆”的人性化拆违方式,最大程度减轻群众损失,最大可能减少群众对抗情绪,赢得了被拆群众的认同和理解。三是工作态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起初,群众对立情绪比较强,控违拆违面积比较大,从时间、空间上都难以巡查到位,拆除则依赖于大规模强拆行动的思想,导致违法建筑屡拆屡建,如雨后春笋。现在,通过不间断的多次上门做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为查违控违和下一步的拆迁工作赢得了主动。

(三)牢固树立“三种意识”。纪委作为执纪部门,在严格纪律方面是楷模。一是按章办事,用好“权”。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谨慎办事。二是清正廉洁,拒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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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大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开展工作时,面对诱惑,坚持立场,不为所动,按章办事。三是公正无私,不讲“情”。在查违控违工作中,有时也许会遇到个别党员干部、亲朋好友给违建者说情的情况,我们严格按章办事,各种违法建设被严格控制,群众表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是部分村民受利益驱动,公然违反《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划范围内突击建房,妄想通过种房子的方式来发家致富,以寻求政府的高额赔偿。

二是可能存在部分村民与黑恶势力或城管执法人员相勾结大肆违建的情况。

三是黑恶势力在背后作支撑,公然暴力抗法,抵制城管拆违。

四是部分城管队员未廉洁自律,借控违时机,收取灰色收入,暗中支持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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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和滥用职权;

采取不法手段维护本部门不正当利益;

执法不公带来很多乱象,导致违法建设愈演愈烈。

六是部分村官贱卖土地资源,非法组屋建房,只收钱不管事,涉嫌渎职和非法侵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组作为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是没有行政许可权的,更没有行政收费的权利,需引起各级政府高度警惕和重视。

三、几点建议。

一是必须明确控违办、城管局、规划局、街办、城管大队、村组、社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权责要明确、分工要合理、决策要科学、执行要顺畅、保障要有力、监督要有效、形成合力。

二是必须落实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制度,市政府对于在拆违过程中查控不力的党员、干部纳入绩效考评,一票否决,依法问责。

三是规范城管执法程序,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形成拆违的高压态势,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原则。

四是满足辖区民众规划建设的需要,支持村组、社区划出片区,统一规划组屋,由村组、社区集中向市规划局报批,履行行政许可手续,有序建设、和谐建设、文明建设、安全建设,节约土地资源,加强土地集约管理,符合城乡规划总体要求,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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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控违管理格局,打造一支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保障有力的城管控违队伍。

六是重拳打击违建中的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区委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就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走访、座谈、考察及查阅相关政策法律等方法,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十几个不同类型座谈会,收集了50条意见建议,为调研报告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材料和依据。

这里指的拆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拆迁两个方面,即城拆和农拆。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政策、补偿安置办法均不同,工作难度农拆大于城拆,农拆往往与征用土地结合在一起,对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同样是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拆迁工作的难点也包括征用土地中的问题。

拆迁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快地推进“三大转型、四大突破”,实施“八大区块、十八个组团”,拆迁是前提。拆迁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城乡形态的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且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凸现出诸多的社会和家庭矛盾。拆迁得到了极大多数人的拥护,因为极大多数人通过拆迁改变了生活,得到了实惠。但人的欲望是可以膨胀的,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及拆迁准备和保障工作的不足,使拆迁工作过程中遇到许许多多的矛盾、困难和问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行政裁决渠道不畅,影响了拆迁进程。新农拆《条例》实施前申请行政仲裁,农拆与城拆分别由市国土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受理及裁定,全市案件集中,数量大,办案人员不足,街道、镇呈报上去的裁决案件大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即使受理了也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裁决。目前,全区近200个钉子户中有相当一部分已报送行政裁决。

3、安置房建设滞后,老百姓心里不安,不愿签约。在开发建设中多数项目。

存在着重项目建设,轻安置建设现象,有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安置房用地还没着落,拆迁工作人员拿着图纸作解释,老百姓不相信,眼见为实。安置房没有着落,意味着被拆迁人过渡期的延长,由此也带来了诸如过渡费补偿过低等问题,如果被拆迁人的要求没有满足就有可能拖延拆迁时间。

4、征用过程中影响拆迁的几个问题。其一,10%留用地问题。10%留用地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但大多数拆迁项目得不到兑现,村集体经济缺少了发展空间,股份制形同虚设,村里的公共服务缺少了经济支撑。失地农民的各种保障也受到影响,村干部对10%留用地不能兑现抵触情绪最大。其二,国有、集体土地价格不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制土地管理模式,即同一块相同用途的土地,因其国有、集体不同属性而地价大不相同。所以集体土地被拆迁人不愿意接受货币补偿,而希望土地置换,我区拥有的土地指标极度有限,绝对不能满足置换需求。由于被拆迁人不接受货币补偿而影响拆迁进程。其三,苗木补偿问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意见》即北政{2005}45号文件,规定花木类损失补偿最高限价为6000元/亩,在以后的操作中并未按文件执行。在杭州湾大桥连接线征用补偿中按评估价补偿,补偿费每亩达6—8万,引起许多村民的效仿,纷纷在规划红线内栽种苗木,征用补偿后又可移种别处,等待新的补偿。村干部反映,按45号文件,补偿费过低,按当前施行的评估价又太离谱。

5、宅基地使用权与土地规划控制的矛盾。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的安身之本。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由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的用途是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多年来我区有些地区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指标的限制,许多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不能全部享有其应得的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表面看是房屋建筑面积的补偿,实际上更多体现的是宅基地的价值,一些缺房户也因此丧失了部分宅基地的收益权。即使区政府出台了30平方米的下限,但仍难以弥补多数缺房户的损失。

有的形成了新的城中村,低畦地区。农民反响很强烈,要求能整体拆迁的尽量整体拆迁,新项目拆迁,村干部盖章十分谨慎,怕留下后遗症。

个别工作人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态度不够诚恳,尤其对一些钉子户的处理不敢碰硬,对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不合理要求缺乏应对办法,以钱买太平,以钱换时间,导致有些拆迁户认为钉子户得益而效仿。

二、破解拆迁难的建议。

造成拆迁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上的原因,有政策因素,有体制关系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失误。我们摆出难处,就是要正视问题,找出问题的结症所在,想办法去破解,推动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思想认识到位,营造拆迁氛围。拆迁是当前我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不抓拆迁,我们工作报告中的目标任务无法完成,“八大块、十八个组团”就无法实施,好的蓝图就无法变成现实。首先,要集全区之力造拆迁之势,统一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弄清为什么要拆迁?拆迁为了谁?怎样进行拆迁?每一位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思考,我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多大作用?造就一种拆迁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其次,部门与部门、市属部门与区级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要围绕拆迁这一中心工作,克服所谓的部门利益,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再次,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拆迁工作的意义和出发点,要有针对性,把拆迁补偿政策讲清楚,把拆迁工作程序讲清楚,以最大的诚意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例会分析、现场办公、重大问题协调机制;

落实以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完善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和区领导联系项目制度。

3、明确责任任务,落实激励机制。坚持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签订拆迁工作目标责任状,把项目、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人,到岗。要列出时间表,细化到每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要设立专项奖金,对拆迁工作做出优异战绩的要予以重奖。组织部门要选派一大批年轻后备干部和新任命干部充入到拆迁攻坚活动中,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强才干,培养考察干部。

4、严格执行政策,公平公正公开。从国务院到宁波市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法规,是拆迁工作准则。要把相关的政策法规明明白白地告诉给被拆迁对象,在阳光下操作。法律政策有规定的应严格遵守,坚持公平原则,不让老实人吃亏,更不能让漫天要价、提不合理要求的“钉子户”得益。要敢于运用行政和法律诉讼武器,一旦进入行政裁决、行政强迁程序,就严格执行到底,不迁就,不退让,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行政强制执行,以显示严肃性,震动教育他人。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20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工作调研报告

在开展扩大内需监督检查工作中,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招投标环节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了为期月余的招投标市场监管情况调研,旨在探索建立统一开放、监管规范、竞争有序的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一)招投标行业发展迅速

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招投标已由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延伸至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诸多领域,各类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发展迅速。目前,我市正筹备成立招投标协会,招投标已成为一个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独立行业。

(二)有形市场格局初成

随着政府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市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有形建筑市场。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市级设有1个市场,即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15个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16个交易中心,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劳务分包一级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交通委设有1个北京交通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为交通基础实施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规划委在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设有1个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科,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分别设有1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为水利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国土局设有1个土地交易中心,10个区县设有10个土地交易分中心,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一级开发权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北京电力公司设有2个市场,分别是电力工程市场资源平台和物资资源平台,为北京电力公司管理的所有电力工程和大宗电力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等。各有形市场中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装备的使用,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和有效监管提供了硬件环境。

(三)招投标活动有效开展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共办理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含直接发包)9025项,中标价3532。8亿元;专业招标8659项,中标价366。41亿元;劳务招标15637项,中标价292。6亿元;材料和设备招标1488项,中标价81。8亿元。招投标活动的有效开展,节约了资金,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了奥运等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尽管招投标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明显,但由于现行的招投标监管体系已落后于快速发展的形势,致使招投标领域问题频出,腐败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

现行招投标的行政监管体制,是以分行业监管为主,综合监管为辅的体制。在实施初期,为推进招投标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招投标领域的不断发展变化,其弊端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同体监督,缺乏制衡

在现行体制下,政府投资招投标的综合监管职能主要体现在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权上,而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和监管分别由商务、建设、水利、交通、国土及财政等部门按其各自的行政管理权设定。这种将主管部门置于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制度设定,客观上为主管部门追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既得利益创造了条件,加之水利、交通、政府采购、国土等行业和产业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同时又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客观上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二)分散执法,监管缺位

由于体制造成的部门分散监管模式,形成了招投标监管中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状况,直接导致了监管空白。一是有的业主和主管部门以少报多建、肢解工程、化整为零、部分招标等方式规避招标。二是有的业主在招标中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围标、甚至搞阴阳合同等场外交易,由于分散执法,对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惩处乏力,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滋长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毕玉玺案件正是监管缺位的例证。三是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缺位。目前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上,重审批、轻管理、资质审批呈多头状况,有的中介机构同时兼具十多个代理资质。在实践中往往发生个别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后,资质信誉和业务不受任何影响的怪现象。由于政府监管的缺位,此类现象发生后既无记载,也无惩处,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组织召开了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和一些国有投标企业的座谈会。从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大多招标代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对招投标的行政监管现状不满意。

(三)规则不统一,公开透明性弱

和管理专家库的体制影响依然存在,直接导致了专家素质参差不齐、问题易发多发的现状。三是各专业市场运行规则不尽一致。有的非法设定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相抵触的规定;有的通过歧视性条款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业投标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规定。

(四)市场条块分割,资源共享性差

一是条上部门办市场。各分散的专业市场造成大量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同时有的却缺乏规范固定的交易场所。许多工程尤其是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交易场所流动性、随意性很大,监管力量有限很难实施有效监管,造成主管部门监管盲区,加之招投标活动相对比较隐蔽,客观上为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条件。二是块上市区各办市场。如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目前北京市就形成了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和各个区县各有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并存但互不隶属的格局。

(五)公共权力运作不规范

一是权力未远离市场。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下,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最大的业主。政府业主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拟定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受理投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标和评标、指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等过程中,业主的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比如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而在实际招标时,往往以各种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比如以项目技术复杂、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等理由邀请招标;有的项目作为政治任务和政绩工程,以加快发展为由,实行邀请招标;再比如招标人代表虽然在评标委员会中只占少数,但往往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带有倾向性的言论和评价经常左右其他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等。二是干部未远离腐败。少数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漠,把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甚至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授意、指使下属的业主想方设法将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投标人,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亲属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改革目前招标投监管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和达到的目标。

一是项目行政管理权与监督执法权分离。现行制度框架下的主管部门如发展改革委、财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等项目主管部门继续承担核准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及稽查等职责,将各自的监管权交由统一的综合监管部门实施,解决“九龙治水”,都管都不管的问题。

二是政策制定权与监督执法权分离。由市政府组建专门工作管理委员会承担指导协调招投标的职责,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承担招投标市场全过程监管的职责。实现招投标市场运行中的“五个统一”:即统一拟定招投标的相关配套规章及监管规则;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统一的行业协会和信用评价体系;统一的投诉质疑受理平台。解决招投标市场政府监管缺位错位问题。

三是增强政府服务职能。取消现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交通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等有形市场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上,统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示以及违法行为公告等,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开透明度,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本文目录。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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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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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基本情况。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户,其中农民**户**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二、我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经验。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 *户*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 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三)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养老社会化。一是实现失地农民身份的转换。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政策待遇。二是坚持“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办法进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确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降低门槛,因地制宜、秩序渐进。三是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失地农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坚持以个人和村集体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考虑有昨于鼓励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和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区居委会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加快建设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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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难,乃天下第一难”,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来讲,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之所以说它难,一方面在于拆迁工作是服务于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又有时间进度上的要求,容不得无限期地拖延;另一方面,拆迁工作又受到被拆迁人的利益要求的制约,每一次拆迁都往往涉及几十家、几百家住户,只要有几户,甚至一户不肯搬迁,拆迁的进度就会大大地被延误。由于一些舆论对被拆迁户利益的关注,老百姓对拆迁政策的误解,认为拆迁是你要来拆我,价格由我开,谈不拢,你就不能拆,从而给拆迁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xx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于11月1日起实施。随后,省、市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方面强化了政府管理拆迁的职能,对拆迁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模式也作了较大调整,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在路延伸工程拆迁工作启动以前,对中心城区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划地自建的方式进行,即拆一点、建一片,并且建设面积远远超过拆迁面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种随意安置方式显现了越来越大的弊端,居民的自建房随意性大,建筑品位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无从谈起,既影响了城市品位,又无形中增加了城市建设的成本,浪费了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还导致了新的“城中村”出现,使城市建设陷入了拆了建、建了又拆的恶性循环。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制定了中心城区发展的详细规划,出台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十不准”,明确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允许私人建房,拆迁安置一律实行公寓楼安置。

二、基本情况。

1、路延伸段(一期)拆迁范围内涉及房屋102栋,住户231户,涉及500多人,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

2、路延伸段拆迁范围内涉及二条道路。一条是路由南向北延伸到北外环路长1300米(一期),再向北延伸跨沪昆高速公路与经济开发区相接长为1000米(二期),全长共2300米,路宽42米;另一条是由××大道由西向东延伸到路长为891米,路宽26米。二条道路预算造价约4200万元。

三、基本作法。

1、制定政策,惠民利民。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出台了《××市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作了大量的《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宣传手册》送户上门,并对拆迁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张榜公示。总的来看,在此次拆迁安置的政策上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增加安置方式。尊重居民的传统习惯,对人多房少的拆迁户,经居委会、街道办和协调办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在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基础上,允许在中心城规划区(72平方公里)外按照“一户一宅”原则集中划地自建。(二)照顾困难群众利益。对无房户或户均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给予一套不少于80平方米的住房,按地段基准价结算差价,仅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如项家居民小组的五保户孙锦云老人,其老房子失火被烧毁,一直只身住在一个不足30平方米的房子里。在这次拆迁安置中,补偿他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老人对此非常感激。(三)从优安置。房屋实行以一换一的产权调换,就近新建公寓楼安置房。一是位置优。按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选定黄金地段规划建设安置小区。此次安置地点的选择既体现了就地性,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即在项家组原住址旁,与市公安局宿舍相邻一块空地上。二是政策优。对安置房建设的有关税费,政府予以了减免,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四)合理补偿。在土地征用上实行同地同价;过渡期限内给予每户每月3元每平方的租房补助费。(五)合理安排。安置房设计建筑面积为80、100、120、140平方米,鼓励拆迁户选择多个小套,除用于个人居住外还可用于出租增加收入。

2、干部带头,推动拆迁。一是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通过调查摸底,先做好拆迁户中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xx年11月召开拆迁安置动员大会后,项家居民小组的干部项根生积极响应,第一批签订了拆迁安置。

合同。

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工作的开展。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此次拆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官园街道负责同志带领张家山居委会干部全程参与几乎每天都在居民家中做工作他们忍受了不少不理解群众的冷遇甚至是谩骂但他们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并按“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的方式带动其他干部工作。三是发挥党员干部亲戚朋友关系的影响力。拆迁协调办摸清了拆迁户的各种社会关系通过社会关系中涉及的党员干部来进一步做工作。如了解到孙家居民小组的孙锦德与名叫谢发财的个体老板私交较好的情况后街道、居委会的干部找到了谢华财请他帮助做思想工作在谢华财的帮助下孙锦德很快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另外谢华财还帮助做通了在拆迁范围内自己亲侄郎的工作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

3、健全机制,依法拆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市城市乡规划建设局聂智胜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抽调20多名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协调办,负责拆迁征地、规划设计、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拆迁工作人员职责》、《拆迁工作人员纪律》等,规范拆迁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化评估,确保拆迁补偿客观公正;建立信访接待服务制度,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组,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拆迁指挥机构和拆迁现场都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都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天上午通报前一天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凡涉及拆迁工作具体问题,放在工作例会上研究,集体作出决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从丈量、认定到补偿资金的结算和兑付,都在拆迁现场进行。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了宜阳新区、协调办、街道、居委会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所在街道干部分片包干,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群众参与,阳光拆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被拆迁群众参与拆迁全过程,保障了被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群众参与制定拆迁政策。政策出台前,多次召开由被拆迁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反复征求意见,使政策充分体现民意。二是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情。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拆迁工作队员分8个组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实施阳光操作。在每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上必须由拆迁公司人员、评估人员、街道、居委会、协调办五方签,方可生效。在房屋拆迁估价机构选定、房屋丈量、违法建筑的认定、补偿数额及资金兑付、安置地点、安置后生活保障等情况,都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工作人员在丈量拆迁户孙子生的房屋时,将其梯形结构的房屋按照长方形进行了丈量,结果多出了19平方米,丈量结果经公示收到群众反映后,协调办及时进行了纠正。

5、真情服务,和谐拆迁。各级拆迁工作人员充分理解被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拆迁工作启动前后,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到徐洪顺等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宣传政策、关心民意、了解民情,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动迁过程中,大家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另一方面注重讲究方式方法,通过采取交友法、算账法(算补偿面积账、补偿价格账、环境改善账、生活质量账)等,有效地消除了被拆迁群众的疑虑,营造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在原则范围内让群众利益最大化。在制订《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15条补充规定,主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房屋补差、子女分户、无房户的认定、奖励政策、社保等问题,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为被拆迁群众全方位提供拆迁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四、几点启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拆迁安置难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难题。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规模大、涉及人数多。在这种情况下,该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能平稳和谐推进,其做法给我们以下启示: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这是全市人民期盼多年的事情。城市建设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牢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把为人民谋福祉、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和谐稳定的局面。

2、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核心。在拆迁安置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从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拆迁的实施,到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处处为群众考虑、让群众满意,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实践表明,只要各级党委、政府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去想问题、办事情,合理补偿他们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认真解决他们在拆迁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再棘手的难题也能破解,再复杂的矛盾也能解决,再困难的事情也能办好。

3、发挥基层优势,充分依靠群众,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关键。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道理说明白,把政策讲清楚,把思想理顺畅,把工作做细致,拆迁工作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4、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基础。在拆迁中坚持亲情拆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拆迁工作队员与被拆迁群众交朋友,把拆迁群众当成亲人,视群众的困难为自己的困难,热情关爱、热心帮助、热诚打动,从而化解了矛盾、拉近了距离、消除了对立,营造了和谐感人的拆迁局面。实践证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只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诸如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用等矛盾多、困难大的工作,就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在发展中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5、依法行政、规范运作,是实现和谐拆迁的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维护被拆迁群众权益。从拆迁决策、政策制定及建章立制到工作落实,从拆迁全过程到各个环节,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合理规范,确保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人才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标准引进人才。

十二五期间,县文体局针对文体工作队伍现状,积极面向社会和院校引进招录人才。近几年分别从教育系统引进游荣亮、黄晓燕等2名优秀人才充实到文化馆和图书馆,从乡镇遴选1名青年干部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今年从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引进1名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到县文化馆从事“非遗”工作。在招录和引进的过程中,坚持不放松标准、不降低条件、不讲人情关系,严把人才“进口”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有效地改变了过去文体系统人才队伍老化问题。

(二)多途径培育人才。

一是培育文体专业人才。为提升整个文体系统队伍的素质,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三专”活动方案和文体人才“链条式对接服务”工作方案,制定年轻干部导师制度,除了组织文体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继续教育外,采用“走出去”学习的方式加强对文体人才的培养。文化馆青年干部王梦被组织部门选派到茅坪镇农办锻炼2年;业余体校派出3名老师到省体育局、市体育局参加社会指导员培训;向省、市输送青少年运动员50名,我县级籍运动员曾晓云获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成为国家划船队健将级运动员,目前正在备战2016年奥运会。文化馆、剧团选派数十名专业人才到省、市群艺馆、美术馆学习群众文化辅导知识和进修专业美术知识等等。去年,与艺术职业学院,采用院团合作、定向委培“3+5”学制的人才培养模式,招收20名17周岁以下的从事花鼓戏的后备人才到艺术职业学院进行学习。

二是培育乡镇和社会文体人才。分层次搞好文化培训,每年对乡镇(街道)文化站长进行了改造提升专题培训,提升了文化站长的业务素质。县文化馆在选取100名热心文化事业、经常组织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分子,对其进行广场舞、文化活动策划等业务培训5期。每年开展三级社会指导员培训工作达50人次以上,目前我县有38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深入实施农民文化培训工程,指导培训民间艺术、体育健身活动30余期,扶持壮大农村文艺健身队伍,培养一批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民间艺术体育人才。

三是培育民间工艺传承人。我县现有农村文化人才30余人,分别为国家级“非遗”项目《呜音》乐器制作人王德晶、省级“非遗”项目《冲菜制作工艺》和《鹿苑茶制作工艺》传承人郝传平、谭思宝,还有花鼓戏等民间文化表演等农村人才。我们除了每年组织民间文艺调演、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技术擂台活动,让农村文化人才相互交流开展学习外,还积极组织农村文化人才到国家级、省、市级去表演学习。2013年我们组织荷花镇民间乡土文化人才一行4人参加了省首届“江欣苑”杯皮影戏展演活动,组织部分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到参加“非遗”纪念日展演,组织荷花镇文化乡土人才一行9人在山东枣庄参加中国第十届艺术节——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非职业组),进入决赛最后获得演奏奖,首次获得国家级大奖。我们还积极推荐王德晶、谭思宝、郝传平等为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

(三)完善人才服务群众机制。

坚持文体人才全心全意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我们建立了嫘祖文化人才群英录,选定12名优秀的文化体育人才,分为体育活动策划指导、文化活动辅导培训等多个门类,制作人才类别卡,下发到全县117个村和社区居委会,用于方便及时指导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文体人才发挥自身优势,每年主办、承办和协办全县大型的文体活动10余场次,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50余次。每年开展送戏下乡150余场次,开展少儿舞蹈、音乐、绘画等培训和乒乓球、篮球、羽毛球等培训,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文化馆、图书馆常年开展免费开放,开展读书征文和书画比赛等活动,为丰富我县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供优质的服务。

“十二五”期间,我们在人才培养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人才依然短缺。尤其是缺乏领军人才,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非遗”传承和保护、体育教练等更显突出。在人才引进上、人才培养上和服务人才上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加大文体人才的培养,建立良好的培养投入机制。通过宣传和教育,使全社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开发文体人才资源的重要性、紧迫性。统筹研究制定文体事业单位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紧缺文体人才的引进、有突出贡献文体人才的奖励、特殊急需文体人才的培养资助等。

(二)加强文体人才的领导,创新文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模式。牢固树立“人才是文体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的理念,遵循文体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文体人才特点,从市民对文体生活的需求出发,更新观念,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大我县文体人才引进、开发力度,为“三个”建设提供人才智力保证。

(三)强化文体人才的竞争,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考评机制。根据文体行业各自特点,对不同岗位建立一套科学客观、操作性强的岗位能力标准体系,将岗位能力标准作为使用的依据、考核的方向、培训的目标;对文体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不定期考试与考核,保证文体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不断提升。

(四)关爱文体人才的群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文体工作队伍。努力创造有利于文体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千方百计改善他们工作、创作、学习的条件和生活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艺术创造性,不断激发其工作热情,做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从而为我县文体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加大对体育教练,文艺创作,音乐、舞蹈、美术辅导老师、广播电视采编播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11月2日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的统一安排下,我们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全体学员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形式,到襄城区尹集乡学习考察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我受益匪浅,现将该乡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拆迁安臵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尹集乡概况。

该乡位于襄阳市区西南,距市区8公里,全乡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3786户,14001人,版图面积49.72平方公里。按照总体安排,尹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于2012年4月份正式拉开帷幕。按照“城乡一体、整镇推进,产业为基、民生为本,新型社区、田园新城”的方针,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把尹集打造成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现代林业示范区和国际国内知名乡村旅游目的地、全省和全市整镇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现代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在具体实施步骤上,分三个阶段,2012年为起步阶段。完成“白云人家”新区建设,全面启动“一主五新”建设。即围绕一个中心主城区建设白云人家、凤凰家园、人旺湖畔、青龙碧湾、姚庵新村等五个农村新社区。计划通过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争创乡村休闲旅游名镇、建设教育科研新镇、打造花卉苗木大镇。

二、拆迁安臵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该乡按照襄阳市委、市政府和襄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臵,我们先后实地考察了中华紫薇园观光项目,千亩高效农产品示范园产业项目,“百云人家”社区504套安臵房在建项目及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建设项目。他们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了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较好地确保了该乡社会和谐稳定。他们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了101户家庭的拆迁安臵工作,且未发生一例质疑事件,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城乡一体化建设关键在拆迁安臵,拆迁与安臵相辅相成,解决好安臵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该乡党委一班人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把拆迁安臵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城乡一体化规划该乡确立了以项目建设确定拆迁工作进度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臵房征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坚持以人为本,以建促拆,安臵先行的理念得到升华落实,安臵工作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该乡拆迁工作措施有力,按照有情操作、无情拆迁的方式,抓住拆迁这个牛鼻子,他们规定09年以前存在的违章建筑本次拆迁时给予认定补偿,09年以后在建的违章建筑不予认可;补偿标准按物价部门认定为准,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安臵标准按每户180㎡为准,老房面积则以现金形式多退少补。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

该乡动迁工作思路严密,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科学合理。“百姓人家”社区安臵房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三层小高楼样板房随时供被拆迁群众观摩。

3、千方百计、帮助安臵。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臵问题,该乡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解决过渡安臵问题,他们创新安臵方式,出台安臵房承租办法,缓解安臵工作压力,并根据该乡实际落实一批临时性安臵房,酌情提高过渡费标准;对外过渡拆迁群众办理婚丧嫁娶,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特殊补助救助;通过租赁闲臵用房,改建老校舍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性过渡安臵,这一为民措施,得到了襄阳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的高度肯定。

三、拆迁安臵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过程中,针对拆迁安臵工作,也存在和反映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性用房和安臵房的建设进度。

2、清零工作有待突破。尽管该乡拆迁总体进度较快,但由于少数群众没有完成拆迁,未实行整体拆平,如千亩高效农产品示范园产业项目征地范围内仍有数十户尚未拆迁、拆平,也导致该项目不能完整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影响。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我们考察调研中不凡引发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与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有较大差距,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该乡群众顾全大局,拆房移家,为城乡一体化建设腾出了空间,作出了牺牲和贡献。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着期待,从调研情况来看,该乡虽然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较大,但项目不多,土地有效利用率偏低。

四、对我市拆迁安臵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使拆迁工作顺民意、得民心。

房建设;二是提品位,优先选择地块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方,高标准建设安臵房。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臵工作顺利推进。继续发扬“5+2”、“白加黑”工作法,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突破难点,力求实现拆迁整体拆平,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防止抱团阻拆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坚持“净地”出让,规避引发社会矛盾;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愿意的基础上,对我市现有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不断提高拆迁工作公信力,从有利于民生角度出发,尽可能做到统一补偿标准,使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平衡、稳定、连续;四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良好的舆论宣传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正面宣传,多宣传我市建设的宏伟蓝图以及实施城市建设给城市面貌和人民群众带来的巨大变化。

4、强化招商引资,努力实现迁村腾地发展的最大利益。目前我市各专业园区建设已初现雏形,但入驻项目全、规模小,且有些大项目生产建设比较分散凌乱,如:奥新粮油一、二、三期项目。必须改变“高、大、新、精”集聚产业偏少的局面。

5、加强调研,及早谋划。我市计划组建60个新兴社区,必然会出现安臵小区管理保障方面的问题,随着拆迁工作的不断推进,怎么安臵?怎么管理必须及早谋划。

项目为依托,以社区为载体,社会广泛支持,群众主动参与,稳妥推进我市城乡建设工作。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加之考察调研时间仓促,对尹集城乡一体化建设作法了解的不够客观、全面、深入,文中可能出现许多不足,仅供领导参考。

拆迁土地费用调研报告范文

一、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评价。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xx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xx万至xx万平方米之间,其中xx%为上世纪xx至xx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

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

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

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则,操作比较困难。

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二、当前拆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xx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

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

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

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

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

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

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

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

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

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三、关于破解拆迁难题的思考和探讨。

如何破解拆迁安置这个“天下第一”难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讨。

1、必须统一思想认识。

拆迁安置,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和有力保障。我市目前实施的新一轮城乡改造建设所涉及的拆迁对象,70%以上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

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职工住房拆迁安排调研报告

由于时间仓促,以上只是和同志们实地调研时的一点思考。有的问题考虑得还不周全、细致和深入,其可操作性尚需进一步论证,将进一步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期为我市企业改制工作提供参考。

打捆融资”只是解决企业改制资金的搭桥”问题,害(把规划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或公益事业的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出让)城市建设品质降低(片面追求土地增值而提高规划条件)城市土地整合效益下降(某区块土地同时盘整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单独出让其中的改制企业土地时产生的城市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因急于筹措改制资金而不得不“贱卖”土地)等不利结果。然而。融资后的还本付息以及解决改制企业的其它困难最终还是有待于打捆的土地进入土地供应市场,通过市场变现来实现其价值。要进入土地供应市场,就必须使改制企业的土地形成“净地”那么,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土地上现有的职工宿舍拆迁安置问题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打捆融资”难以顺利进行(金融机构会因为考虑用于抵押的改制企业土地市场变现的程度和时间的风险而对抵押土地的预估值降低)而且也可能形成即使融得了资金而无法分配下去(改制企业职工因对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政策的担心而在职代会表决改制方案时不“举手”使得改制方案不能顺利通过,置换身份也就不能实现)还可能因改制企业职工在不明晰其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政策时阻挠企业土地打捆,致使“打捆融资”一开始操作就搁浅。

带着这个问题,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与有关同志一道,深入到市属国有企业一建公司进行调研,希望与同志们一道能共同破解这道难题。

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多种工程施工资质,市一建公司成立于1952年。一家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职工总数2909人,其中,职职工1698人,离退休职工1211人,拥有土地197亩,职工宿舍面积79000m2住户1600户,其中房改宿舍30000m2448户,未房改宿舍49000m21150户。建造年代分别为60年代以前建的约46000m2占58.2%70年代建的约3000m2占3.8%80年代以后建的约30000m2占38%户型面积分别为:30~40m2占25%41~50m2占31%51~60m2占22%61m2以上的占22%这其中,前进东路有2万m2属典型的棚户区,居住条件极其恶劣,职工盼求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前几年多次要求集资建房,但未获市政府批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政策出台后,一部分人符合廉租房条件的职工因受到中签比例的限制,难以及时享受到廉租房的实物配租,还有一部分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因自身经济状况的限制,又无力申购经济适用房。因此,解决好这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争取他支持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必须切实解决好。

要解决好改制企业职工宿舍拆迁安置问题,根据xx关于把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城建项目拆迁以及改制企业职工宿舍拆迁安置统盘考虑的指示精神。必须首先考虑争取纳入纳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其次是要充分注意到已享有公房租赁权的职工的既得利益,还要努力降低安置成本,保障改制企业土地的净收益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置换身份的资金需求。为此,提出如下方案:

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安置,1对于拥有100%产权的房改房职工。按市场比较法对房屋进行评估,采取产权调换(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任选其一的办法,这与现行的拆迁安置政策一致。

如房屋拆除后,2对于租赁未房改的企业公房职工。符合廉租房条件的直接在廉租房中安置。

如房屋拆除后其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允许其直接购买经济适用房,3对于租赁未房改的企业公房职工。但考虑其原来租赁公房这一既得利益,向其一次性支付解除公房租赁权补偿金。

如房屋拆除后,4对于租赁未房改的企业公房职工。既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又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只一次性支付解除公房租赁权补偿金。

二是增加了改制企业土地收储的成本,市场。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把改制企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来充分保障职工置换身份的资金需求。

还有可能使部分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职工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也不愿搬迁,因无任何补偿而不愿搬迁。面对这两部分企业职工的阻力,职工拆迁安置工作可能将陷入困境。

1、根据现行住房租赁市场测算。

2、适当考虑职工的接受程度。

已批准的企业集资建房,前几年。集资款大约在800~900元/m2如果租赁公房职工宿舍拆除后得到720元/m2解除公房租赁权补偿金后,再筹集800~900元/m2就可以购买一套价值在1600元/m2左右的经济适用房。经与企业干部和职工座谈,职工心理是可以接受的至于部分不符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购条件的人员,或由于住房状况较好,或由于经济收入较好,况且也得到适当的补偿,经过做工作,也可以慢慢接受。

市规定了五道程序”四道把关”三榜公示”制度,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购(租赁)程序。针对改制企业职工住房的特殊情况,建议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赁廉租房的可以采取由职工个人申请、车间评议推荐、企业受理初审、主管局复审、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五道程序,车间把好评议关,企业把好初审关,主管局把好复审关,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好审定关的四道把关”车间公示、企业公示、市里统一公示的三榜公示”制度,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性,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

对外是一个住宅小区整体,虽然改制企业土地上职工宿舍拆迁后有按拆迁还房安置的比如房改房)有按经济适用房安置的还有按廉租房安置的但是可以在一个小区内建设。可以统一进行物业管理,对内根据住房性质区别产权关系。尤其是一个企业的职工安置尽可能在一起,不仅可以不打破现有企业职工相邻而居的情结,有利于企业改制后职工的互帮互助,而且可以使企业改制后党团组织通过社区这个纽带继续发挥作用,这对于构建和谐社区是大有裨益的调研时,市一建公司就很希望按市里的统一规划,一个小区内分类集中安置,无疑对统一职工思想,推进企业改制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太仓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宏伟目标,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是现代化新太仓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最近,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对全市拆迁安置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就如何突破这个“天下第一难”瓶颈,提出了思考和探索。

一、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评价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02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60万至80万平方米之间,其中70%为上世纪70至80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

则,操作比较困难。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二、当前拆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体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三、关于破解拆迁难题的思考和探讨。

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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