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作调研报告(精选19篇)

时间:2023-11-11 06:53:48 作者:笔尘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精选19篇)

调研报告需要进行详实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调研报告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出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阅读;

年拆迁工作调研报告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工和推进,但因拆迁补偿引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激增。如何解决拆迁工作中突现的各类矛盾,让拆迁群众分享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起大的事端,影响社会的稳定。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笔者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

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

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xx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xx元/亩,xx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xx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倍至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xx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xx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xx年以来,以xx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xx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发生。

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晋晓庆。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结合自己今年参见西峰区重大项目拆迁工作实际,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思考。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加快城市化建设和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南区新城建设、城区道路拓宽、南北大门的形象工程建设、政府综合办公楼的新建、体育场馆的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工程中,特别是300万吨炼化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西峰油田的开发建设,给庆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工程建设突飞猛进。

房”、建“征用房”的现象普遍存在,感觉有些群众把拆迁当产业,斥资借贷、租赁建材,应付征地拆迁工作,俨然形成了一种“猫逮老鼠”的游戏现象,你拆我建,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给政府拆迁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增加了安臵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臵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臵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在董志项目拆迁工作中,有的拆迁户三年了还没有拿到安臵费用,现在赔偿又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现状,物价飞涨,群众意见很大,重新调整又要增加赔偿成本。

三是安臵房建设滞后。从今年实施的拆迁项目看,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临时安臵在活动板房,每户两间都不能保证,拆迁相对超前,安臵房还仅仅是个计划和图纸,几代人一间板房,无法得到安臵,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三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臵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

安臵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一些重大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

重拆迁轻安臵,安臵的路子不够宽,没有统筹协调好拆和安臵的关系;

在建设资金的筹措上路子不宽、方法不多。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按照城镇房屋拆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认真总结拆迁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拆迁补偿和安臵经验办法,使之更加符合市情和民情,更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拆得掉,尽可能减少政府拆迁成本。把安臵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作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化解城市建设拆迁中的难题,不引发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建立健全市场化评估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消除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市场价差,真正做到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把补偿安臵方式的选择权真正交给群众。同时拆迁政策要向弱势群体倾斜,出台保障性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某些经济收入低、房屋面积小、补偿金额少的被拆迁人,仅按现行的拆迁政策,是很难保证他们起码的生活居住条件,可以提高低限标准人均享受面积或提高低限标准的补偿标准。对确实无力购房、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廉租房保障体系,保证这部分人的栖身之地。

尊重历史,立足现实;

完善政策,依法拆迁”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补偿政策,使拆迁做到有章可循,尽可能减少拆迁矛盾。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2010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

2011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

固定资产投资30.8亿元,同比增长27%;

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2009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2000元/亩,2011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2000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2倍至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

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2011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三)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网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2007年以来,以2003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2007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一)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问题;

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第三产业、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购买养老保险等方式解决村民的生活出路和生活保障,杜绝一些人为谋取蝇头小利而阻挠施工的纠纷发生。

(五)严厉制裁非法上访、闹访缠访者。对个别无理闹访缠访者,政府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收集材料,依法予以制裁。对无理缠访闹访者起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六)提升公务员、村组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操作现象发生。

(七)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市伍桥村蟠桃嘴小区查违控违工作。

一、查违控违工作情况。

伍桥村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街办,毗邻尹家湖区,紧靠大棋路南,与国家级黄金山开发区鹏程村交界,西依尹家湖东岸之柳提,南隔刘家堰同新美村相邻,北接金山工业园新区,武黄城际铁路南北贯穿全村。随着城际铁路的建设,大冶北站的建立,两湖一园规划和落实,伍桥村面临着整体开发,违章建筑也日渐疯狂。

(一)进村入户签订“三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积极进村入户,与村民签订《违建认定书》、《违建承诺书》和《入户登记调查表》,这在大冶市的拆迁历史上是首次,起初群众非常反感和不理解,害怕在上面签字,认为是坑骗他们的“把戏”,我们全体工作组成员磨破嘴皮子,耐心细致的做工作,终于在及其困难的情况下把各项签字率提高到90%以上。

1

(二)积极做好“三个转变”。一是工作思路由主拆向严控转变。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只能通过市人民政府组织城管、公安、规划、国土、司法等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拆除行动,以达到清除违章建筑的目的,但受补偿利益的驱使,部分群众抱有侥幸心理,违章建筑仍不断产生。而现在我们采取分组、分区域、包村等方式,坚持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法建设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工作目标由拆违为主向严密查控、逐步实现规划区内无新建违章建筑转变。二是工作方式由强拆向助拆转变。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采取大兵团、大机械作战的方式强制拆除,破坏性大,群众的损失大,因而其对抗情绪比较严重。现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积极探索“助拆”的人性化拆违方式,最大程度减轻群众损失,最大可能减少群众对抗情绪,赢得了被拆群众的认同和理解。三是工作态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起初,群众对立情绪比较强,控违拆违面积比较大,从时间、空间上都难以巡查到位,拆除则依赖于大规模强拆行动的思想,导致违法建筑屡拆屡建,如雨后春笋。现在,通过不间断的多次上门做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为查违控违和下一步的拆迁工作赢得了主动。

(三)牢固树立“三种意识”。纪委作为执纪部门,在严格纪律方面是楷模。一是按章办事,用好“权”。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谨慎办事。二是清正廉洁,拒收“礼”。

2

要求大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开展工作时,面对诱惑,坚持立场,不为所动,按章办事。三是公正无私,不讲“情”。在查违控违工作中,有时也许会遇到个别党员干部、亲朋好友给违建者说情的情况,我们严格按章办事,各种违法建设被严格控制,群众表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是部分村民受利益驱动,公然违反《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划范围内突击建房,妄想通过种房子的方式来发家致富,以寻求政府的高额赔偿。

二是可能存在部分村民与黑恶势力或城管执法人员相勾结大肆违建的情况。

三是黑恶势力在背后作支撑,公然暴力抗法,抵制城管拆违。

四是部分城管队员未廉洁自律,借控违时机,收取灰色收入,暗中支持违建。

3

不作为和滥用职权;

采取不法手段维护本部门不正当利益;

执法不公带来很多乱象,导致违法建设愈演愈烈。

六是部分村官贱卖土地资源,非法组屋建房,只收钱不管事,涉嫌渎职和非法侵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组作为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是没有行政许可权的,更没有行政收费的权利,需引起各级政府高度警惕和重视。

三、几点建议。

一是必须明确控违办、城管局、规划局、街办、城管大队、村组、社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权责要明确、分工要合理、决策要科学、执行要顺畅、保障要有力、监督要有效、形成合力。

二是必须落实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制度,市政府对于在拆违过程中查控不力的党员、干部纳入绩效考评,一票否决,依法问责。

三是规范城管执法程序,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形成拆违的高压态势,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原则。

四是满足辖区民众规划建设的需要,支持村组、社区划出片区,统一规划组屋,由村组、社区集中向市规划局报批,履行行政许可手续,有序建设、和谐建设、文明建设、安全建设,节约土地资源,加强土地集约管理,符合城乡规划总体要求,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作贡献。

4

五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控违管理格局,打造一支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保障有力的城管控违队伍。

六是重拳打击违建中的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区委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就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走访、座谈、考察及查阅相关政策法律等方法,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十几个不同类型座谈会,收集了50条意见建议,为调研报告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材料和依据。

这里指的拆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拆迁两个方面,即城拆和农拆。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政策、补偿安置办法均不同,工作难度农拆大于城拆,农拆往往与征用土地结合在一起,对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同样是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拆迁工作的难点也包括征用土地中的问题。

拆迁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快地推进“三大转型、四大突破”,实施“八大区块、十八个组团”,拆迁是前提。拆迁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城乡形态的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且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凸现出诸多的社会和家庭矛盾。拆迁得到了极大多数人的拥护,因为极大多数人通过拆迁改变了生活,得到了实惠。但人的欲望是可以膨胀的,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及拆迁准备和保障工作的不足,使拆迁工作过程中遇到许许多多的矛盾、困难和问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行政裁决渠道不畅,影响了拆迁进程。新农拆《条例》实施前申请行政仲裁,农拆与城拆分别由市国土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受理及裁定,全市案件集中,数量大,办案人员不足,街道、镇呈报上去的裁决案件大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即使受理了也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裁决。目前,全区近200个钉子户中有相当一部分已报送行政裁决。

3、安置房建设滞后,老百姓心里不安,不愿签约。在开发建设中多数项目。

存在着重项目建设,轻安置建设现象,有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安置房用地还没着落,拆迁工作人员拿着图纸作解释,老百姓不相信,眼见为实。安置房没有着落,意味着被拆迁人过渡期的延长,由此也带来了诸如过渡费补偿过低等问题,如果被拆迁人的要求没有满足就有可能拖延拆迁时间。

4、征用过程中影响拆迁的几个问题。其一,10%留用地问题。10%留用地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但大多数拆迁项目得不到兑现,村集体经济缺少了发展空间,股份制形同虚设,村里的公共服务缺少了经济支撑。失地农民的各种保障也受到影响,村干部对10%留用地不能兑现抵触情绪最大。其二,国有、集体土地价格不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制土地管理模式,即同一块相同用途的土地,因其国有、集体不同属性而地价大不相同。所以集体土地被拆迁人不愿意接受货币补偿,而希望土地置换,我区拥有的土地指标极度有限,绝对不能满足置换需求。由于被拆迁人不接受货币补偿而影响拆迁进程。其三,苗木补偿问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意见》即北政{2005}45号文件,规定花木类损失补偿最高限价为6000元/亩,在以后的操作中并未按文件执行。在杭州湾大桥连接线征用补偿中按评估价补偿,补偿费每亩达6—8万,引起许多村民的效仿,纷纷在规划红线内栽种苗木,征用补偿后又可移种别处,等待新的补偿。村干部反映,按45号文件,补偿费过低,按当前施行的评估价又太离谱。

5、宅基地使用权与土地规划控制的矛盾。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的安身之本。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由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的用途是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多年来我区有些地区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指标的限制,许多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不能全部享有其应得的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表面看是房屋建筑面积的补偿,实际上更多体现的是宅基地的价值,一些缺房户也因此丧失了部分宅基地的收益权。即使区政府出台了30平方米的下限,但仍难以弥补多数缺房户的损失。

有的形成了新的城中村,低畦地区。农民反响很强烈,要求能整体拆迁的尽量整体拆迁,新项目拆迁,村干部盖章十分谨慎,怕留下后遗症。

个别工作人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态度不够诚恳,尤其对一些钉子户的处理不敢碰硬,对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不合理要求缺乏应对办法,以钱买太平,以钱换时间,导致有些拆迁户认为钉子户得益而效仿。

二、破解拆迁难的建议。

造成拆迁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上的原因,有政策因素,有体制关系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失误。我们摆出难处,就是要正视问题,找出问题的结症所在,想办法去破解,推动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思想认识到位,营造拆迁氛围。拆迁是当前我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不抓拆迁,我们工作报告中的目标任务无法完成,“八大块、十八个组团”就无法实施,好的蓝图就无法变成现实。首先,要集全区之力造拆迁之势,统一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弄清为什么要拆迁?拆迁为了谁?怎样进行拆迁?每一位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思考,我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多大作用?造就一种拆迁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其次,部门与部门、市属部门与区级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要围绕拆迁这一中心工作,克服所谓的部门利益,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再次,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拆迁工作的意义和出发点,要有针对性,把拆迁补偿政策讲清楚,把拆迁工作程序讲清楚,以最大的诚意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例会分析、现场办公、重大问题协调机制;

落实以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完善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和区领导联系项目制度。

3、明确责任任务,落实激励机制。坚持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签订拆迁工作目标责任状,把项目、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人,到岗。要列出时间表,细化到每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要设立专项奖金,对拆迁工作做出优异战绩的要予以重奖。组织部门要选派一大批年轻后备干部和新任命干部充入到拆迁攻坚活动中,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强才干,培养考察干部。

4、严格执行政策,公平公正公开。从国务院到宁波市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法规,是拆迁工作准则。要把相关的政策法规明明白白地告诉给被拆迁对象,在阳光下操作。法律政策有规定的应严格遵守,坚持公平原则,不让老实人吃亏,更不能让漫天要价、提不合理要求的“钉子户”得益。要敢于运用行政和法律诉讼武器,一旦进入行政裁决、行政强迁程序,就严格执行到底,不迁就,不退让,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行政强制执行,以显示严肃性,震动教育他人。

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基本情况。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户,其中农民**户**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 *户*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 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三)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养老社会化。一是实现失地农民身份的转换。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政策待遇。二是坚持“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办法进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确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降低门槛,因地制宜、秩序渐进。三是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失地农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坚持以个人和村集体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考虑有昨于鼓励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和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区居委会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加快建设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xx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xx万至xx万平方米之间,其中xx%为上世纪xx至xx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

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

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

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则,操作比较困难。

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xx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

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

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

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

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

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

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

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

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

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如何破解拆迁安置这个“天下第一”难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讨。

1、必须统一思想认识。

拆迁安置,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和有力保障。我市目前实施的新一轮城乡改造建设所涉及的拆迁对象,70%以上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

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xx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xx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xx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xx个,总面积达xx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

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

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

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xx户(其中全过渡xx户,半过渡xx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xx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征地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

1、早拆早受益,晚拆晚受益,不拆不受益。

2、大圆梓征迁不能等,不能拖,不能耗。

3、旧村改造移建新居,政通人和百业俱兴。

4、舍小家,为大家,城市建设靠大家。

5、规划区域内违章建筑坚决拆除。

6、向支持公益项目建设的被征收户致敬!

7、多想拆迁的好处,体谅政府的.难处,改善自己的住处。

8、高高兴兴离旧家,欢欢喜喜住新居。

9、实施旧村改造工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0、依靠群众造福百姓,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

11、阳光腾退,政策不变,一把尺子量到底。

12、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征迁不停。

13、孩子体面不体面,父母拆迁是关键。

14、相信政府相信党,早签约先签房;不强拆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

15、搬迁过渡艰苦一时,乔住新居幸福一生。

16、反对在征迁中无理取闹,漫天要价。

17、不签谢意不交房,祖祖辈辈悔难当。

18、不怕搬迁,不怕挖祖坟,就怕项目落不成。

19、拖延时间害人害己,将来无颜面对邻居。

20、早签协议早选房,政策标准一个样。

21、理解政府,裂解拆迁,共建美好家园。

22、正视历史,面对现实,展望未来。

23、早日签约早得利,观望拖延一场空。

24、实施旧村改造,功在当今,利在后人。

25、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26、破旧不堪今日三马路,流光溢彩明日茶市街。

27、舍小家顾大家支持城市建设,识大体顾大局共创美好家园。

28、为了孩子好好姻缘,父母尽快来拆迁。

29、欢迎拆迁工作组进驻,坚决不做“钉子户”。

30、下定决心,坚定信心,坚决完成大圆梓征迁任务。

31、抓住难得机遇,描绘美好蓝图。

32、维护村民合法利益,保障旧村改造顺利进行。

33、早拆完,早开工,早建设,早回迁。

34、老区人民觉悟高,不该要的不强要。

35、一个声音喊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政策拆到底。

36、合理要求百分百满足,无理要求没有丝毫希望。

37、拆天拆地拆天地,安民安心安民心。

38、签约动迁早一天,幸福生活早实现。

39、阻扰项目建设,就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40、文明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共建家园。

文档为doc格式。

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拆迁工作状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安排,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近年来全区拆迁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前城建委采取不同方式对全区拆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城市拆迁安置工作,是引进发展资源,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拆迁规模呈递增趋势,拆迁安置工作总体上进展平稳,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广大拆迁人员居住条件,保障各项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去年以来,先后共实施了四五期、城际铁路等40个项目的拆迁任务,拆迁房屋面积近157.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163户,拆迁企业317个,安置被拆迁群众1841户,交付3331套房屋。在3月19日的城建委工作会议上,各位委员对此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反映这几年我区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难度大,为加快我区经济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做了大量工作。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拆迁安置工作,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实行了区领导分片包干制。区领导挂帅,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区机关各部门成立拆迁工作小组进驻现场,积极配合各有关街道,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强化宣传、阳光运作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文章优秀拆迁。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拆迁工作中,我区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熟悉和把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强化政策透明和程序公开,坚持规范运作,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合法性。

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工作报告

妥善安置、善待百姓。近几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既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又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依法行政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全力促进失地农民安置用地和安置房的落实,主动为困难拆迁群众提供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医等实际问题,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

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近年来全区拆迁任务相当繁重,时间节点和交地时间紧,许多项目穿插进行,使得宣传攻势有时不能跟上拆迁工作的节奏。一些少数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给拆迁工作的稳步推进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今年我局与乡村结对帮扶。一年多来,我同局班子成员认真贯彻上级建设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成立了建设扶贫工作队,我多次带领局主要领导、工作队深入实地进行走访考察,进村入户开展调研,对该村当前的贫困现状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掌握。

乡村现辖10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343户,总人口1292人,党员36人。其中农业劳动力846人,全村总耕地面积869.2亩。其中,田312.5亩,土556.7亩,全年粮食2172亩,产量782吨,经济总收入1362万,农民人均所得7364元。目前驻村工作组已走访农户300户,占87.5%,召开群众座谈会5次,座谈群众100多人。从入户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村民对开展这次民情走访活动反响较好,普遍认为,开展这一活动不仅促进了机关干部作风的转变,更是体现了各级党政组织对农村、农业、农民的关注和关心。

在民情走访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五个结合”的方法。

一是入户走访与宣传惠农政策相结合。4月7日,我们由村干部带队,进行入户走访。一方面工作队员带着真情走进农户家中,认真与农民交谈,收集意见,做好民情记录,发放宣传资料;另一方面认真调查、检查惠农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并针对部分农民对有关惠农政策还不清楚或不理解问题做出宣传解答和解释工作,让广大农民对各项惠农政策的补贴项目及标准有了较详尽的了解,让每一个农户家庭做到心中有数,有一本明白账。

二是入户走访与帮扶相结合。根据走访了解到的情况,我们与村支部共同排查,研究确定了重点帮扶困难户。局机关拿出10000元作为帮扶资金送到该村,帮助解决贫困户村耕生产资金紧缺问题。9月24日,我同班子成员一起到村给群众宣讲扶贫政策,慰问贫困户,共向贫困户赠送了320只鸡苗,并邀请养殖能手现场讲解养殖技术;另外,还结合司法局工作特点,对该村移民低保户望运富进行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免收代理费,帮其维权。

三是入户走访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入户走访中,我们针对农村社会治安、民事纠纷等实际情况到户宣传一些法律知识,教育农民自觉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同时还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请法制宣传员上法制教育课。

四是内引外联相结合。一是积极与县国土、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联系汇报,为2社、6社、7社、10社争取到了高标准农田、堰塘和沟渠整治项目,8社社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已进驻施工;二是向卫计局汇报沟通,争取项目支持,新建了村卫生室;三是寻求项目支撑。11月30日,陪同县新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进入村实地考察,为种养殖业的发展开拓市场。

五是扶贫与化解民忧相结合。针对群众提出的困难,与群众面谈,倾听心声和诉求,从思想上做工作,从政策上讲思路,以行动赢得群众回报,3社邓茂义年老体弱,家境困难,妻子残疾,欲办残疾证,我积极与残联协调,设法为其快速有效办理。

通过一段时间的入户走访,我们共收集到各种意见100多条,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村干部年龄老化,后备干部不足。基层组织建设离不开好干部,可是由于目前村干部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导致有些村干部不能一心留在村里工作,有些年轻力壮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才大量外流,不愿留下来在村里任职。

二是村集体经济薄弱。顺和村除了土地之外,没有其他资源优势,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目前除了应付日常开支之外,基本没有什么结余。没有经济保障,村集体公益事业举步维艰。开展修路、维修水利等公益事业,只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因此想为村民办好公益性事业非常困难。村级活动阵地办公条件简陋,配套设施不完善。

三是农田排水问题。近几年,由于农民种地全局意识不强,种地各顾各,将一些田间地头排水沟堵塞,特别是村与村交界处水沟更是无人管,导致下雨时水排不出,天旱时水放不进,严重影响农民种田。

四是村内“一事一议”很难开展。自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几乎没有开展“一事一议”活动,也就无力做诸如兴修水利之类的公益事业。即便是需要办一点事情,还得靠村干部外出求援,靠相关单位支持一点。存在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村民的观点很难统一。尤其是需要农民出力出工出钱的事情更难统一。同时,干部也怕麻烦,不愿操心。

针对上述问题,我和党组成员协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首先,继续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做到百分之百入户,尤其是要采取多种措施,对外出务工不在家的农户进行联系,使之入户走访。

其二,与村两委班子商讨、制定近期和长期发展规划,对村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期分批逐步加以解决。

其三,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帮助提高村党支部战斗力和村委行政执行力及公信力。

其四,强化技能培训。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剩余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并转移就业,逐家逐户上门发动群众互助互带外出务工。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一)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失地、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二)谋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个别村组平房能加盖到四层五层,见地就盖房,致使整个村庄已“无路可走”。暴力抗法现象也是不断发生,甚至有人在较短时间内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人为将一家人分为两户甚至更多户,以获得更多的住房安置,等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使征收工作寸步难行。虽然我办对拆迁房屋进行了摸底录像,但违规建房现象还是屡见不鲜。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超越红线建设、改变结构和擅自加层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及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对抗甚至群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安全隐患。

(三)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被征地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被征收户难以找到工作,短期看,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尚可靠一次性安置费维持生计,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于明显下降。但长远讲,随着安置费用逐渐用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社会治安状况堪忧,部分失地农民面临返贫的风险与日俱增。

(四)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执行难。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都是为维护房屋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执法人员在群体抗拆事件中的权威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仅靠政府的执行人员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繁杂的征地拆迁工作,从而影响征收工作的进度。

(五)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和“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还有一些极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群众盲目参与。

(六)历史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已经历了多次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问题牵涉的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复杂性强、难度大,难以及时处理到位。从而影响了后续拆迁工作,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拖延、敷衍、推诿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农民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不断重复上访。

(七)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媒体的过度聚焦和非理性报道,将群众与政府敌对起来,造成和激化了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作为拆迁工作执行者的政府被舆论完全地孤立,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不仅大大提高了执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构建。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造成的原因。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片被征土地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

2、行政行为不规范。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制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而上访。

3、政策执行没有连续性或“断层”现象严重,在征地拆迁方面有些规定没有完全依照上级相关规定来执行,与上面政策有不符之处,而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由此也引发群众的诸多诉求。

(二)被征地拆迁对象所造成的原因。

1、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那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拆迁户难以找到工作,由于拆迁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却又得不到帮扶或救济,“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过头来找政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个不稳定的群体。

2、被拆迁群众抵触情绪较大。土地做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下岗”,失去了劳动对象,多数农民的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而换来的房屋财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所交往的社会关系,从而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这就使得被征地拆迁对象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

3、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非理智方式抵制征地拆迁工作。少数被征地拆迁对象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错误的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一些村民以个人利益为纽带形成松散组织,采取集体上访、阻工闹事等极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方式向政府施压,期望以破坏社会稳定的方式来引起政府对自己诉求的重视,具有很大的对抗性,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极大危害了社会安定。

(三)建设施工单位所造成的原因。

少数建设施工单位操之过急,工作方法简单,缺少与村组干部沟通。个别施工单位以建设工期紧张等为理由,在施工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公告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就开始进场作业施工,从而与拆迁对象形成对立,出现问题又不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导致政府被动处理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就会上访,就会维权,不仅拆迁搞不成,还极易酿成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

(四)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原因。

有一些是既无合法产权来源和土地使用证明,也无其他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还有一些是已被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此类多数无证房屋都是农民群众的安身之所,直接关系到被拆迁户的根本利益,可这些又不符合现在的征地拆迁政策,农民经过几次拆迁后,久而久之,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工作人员不懂政策,乱发言、乱表达、乱承诺,从而造成了拆迁后群众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在下次的拆迁中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三、解决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探索完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拆迁应本着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与保证社会稳定为原则,对本地的实际现状、群众的愿望等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在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本地的征地拆迁标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不仅仅解决一次性的补偿费用,而且要配套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养老、医疗、教育等长远利益问题,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二)依法规范操作,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征地调查和征地补偿时,深入村组户,实地调查确保公平、公正。按照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则,依法编制征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对征地全过程拍照、摄像,并将影像资料存入档案,以备后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及时沟通,迅速地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三)加大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在征地拆迁之前召开农户动员大会,发布征地公告,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宣传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二是组织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发挥他们的幅射与带头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三是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重点宣传征地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政策、标准、好处、操作程序,这样有利于消除被征地拆迁对象对拆迁的顾虑和疑惑;四是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征地拆迁对象家中广交朋友,并一户一户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进行感情沟通和释疑解惑,多站在拆迁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平衡好国家和拆迁户的利益,将补偿安置政策按时落实到位。

(四)全面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对于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要坚持领导点名接访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抽调有关部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集中进行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排出时间表,及时化解矛盾。对可能出现的“针子户”要有预案,有方法,尽最大可能去做思想工作,对拒不执行征拆的,依法使用行政和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征拆,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对抢修抢建、突击装修、违规乱搭乱建、煽动阻扰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

(五)建设施工单位应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建设施工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和拆迁户友善和谐相处,条件不成熟不要急于建设,盲目施工,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六)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负责,奖罚兑现。对于部分拆迁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在政策上适当倾斜。此外,还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廉洁为公,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事关益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也十分棘手的工作。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最近,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以下简称“市征拆处”)配合,就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先后到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分别听取了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召开了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建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会,组织财政、编办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召开了“三区”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就征地拆迁问题听取了基层干部的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心城区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由市征拆处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并进行具体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每宗地的征用拆迁大约要经过20个程序,包括接受项目主体申请、组织用地预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发布征地公告、支付补偿资金、拆迁安置等等。征地拆迁安置的具体操作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由市征拆处直接承担,有关区、乡(镇)、村组配合。在这一模式中,包括公告、丈量、安置在内的所有工作环节和步骤都由市征拆处完成,村组干部协助配合做工作。这部分主要是城建投的储备土地、市本级重点项目用地等。比如益阳大道两厢部分土地的征拆。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约占35%。

二是由市征拆处领导监督、“三区”具体负责。这种模式主要是园区用地(也包括“三区”的其它部分项目)。目前市征拆处分别在益阳高新区、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设立了征地拆迁办公室,由这几个办公室按法定程序出示法律文书,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具体工作主要是由“一区两园”负责,相关村组配合完成拆迁和安置工作。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约占50%。

三是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自行组织征拆。即“三区”在未取得征地拆迁许可的情况下,以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的名义组织实施,或交由区建设局、各园区拆迁部、区国土资源分局征地拆迁测绘队等部门进行征地拆迁。比如资阳台资工业园部分项目、赫山茶叶市场部分配套项目、益阳高新区部分项目等。这一模式在工作中约占15%。

当前中心城区征拆工作体制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不相适应。

市征拆处是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任高配为副处级(一直未配备到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代表市人民政府承办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市内所有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目前市征拆处实际承担的职责主要有8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的组织,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征地拆迁,确定安置地,领导“一区两园”的拆迁工作,参与市人民政府征拆安置政策的制定,协调征拆矛盾、应诉,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征拆,申请司法强制腾地。

实际工作中,市征拆处除行政许可外,主要工作就是协调。其协调上至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区”政府等,横向涉及市国土资源局的8个内设科室,向下延伸到了乡镇、村、组、农户,范围相当广,中间所要调处的利益冲突、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要一个正科级单位代表市人民政府去协调“三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事实上很难做到。

(二)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工作量大、人员少。这些年,随着城市的加速扩容、招商项目的大量进驻,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量大幅增加。前些年,中心城区平均每年集体土地的征用拆迁面积为3000亩左右,20xx年为4500亩,预计今年将达到5000亩以上,相当于每年征拆一个行政村。目前市征拆处的工作涉及到“三区”的56个行政村,近段必须完成的征拆任务涉及龙洲路建设、十洲路建设、益宁城际干道建设等8个重点项目80多宗地。而市征拆处在编在岗人员仅有9人,要高效完成这些工作,确实人手不够。

二是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差距较大。由于拆迁任务重、时间紧,市里专门机构人员少,“三区”纷纷从机关单位临时抽调工作人员进行拆迁。这从推动工作的需要来说是必要的。但是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人不具备从事拆迁工作所应有的法律法规知识、群众工作经验及专业技术知识,容易引发种种问题。比如有的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常常人为地改变征拆补偿安置政策,形成了一个工作队实行一个拆迁标准甚至多个标准的混乱局面。

(三)工作机制与依法高效办事的要求不相适应。

征地拆迁工作既要依法又要高效。但目前的工作机制远不能与依法高效的要求相适应。一是市与区之间没有统筹协调机制。征地拆迁许可权在市级,但大部分拆迁任务由“三区”承担,这之间有很多事项需要沟通衔接、共同协调解决,但目前市征拆处事实上不能承担协调职责,政府也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协调机制,出现问题往往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临时出面协调,政策口径很难统一。二是市与区在征拆工作中是松散关系,没有规范约束。市征拆处本来人手就少,没有主动管“三区”的征拆;而“三区”为了加快征拆速度,常自主征拆,当搞不下去时才回过头来找市里,造成了工作被动。如大桃路建设,从1996年开始由赫山区重点办进行征拆,到20xx年几栋房子拆不下了,才告知市征拆处。三是各级征拆相关部门没有形成配合联动机制。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土、建设、规划、电力、自来水等20多个部门,只有各部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才能把工作做好。但当前相关部门的工作还没有形成联动机制。比如,目前高新区铺开了18个征地拆迁安置点建设,至少需要新架18台变压器,但目前只架了4台。自来水管道铺设也存在类似问题。配套设施跟不上,直接影响了拆迁安置进度。

二、目前这种征拆体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部分拆迁主体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四款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地级市所辖区人民政府无权发布征地拆迁公告。而目前“三区”有一部分征地拆迁,无论是征用土地公告,还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大多是以不具备法定主体资格的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园区拆迁部等的名义进行,其做法是不合法的。

(二)实际补偿标准不一。20xx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3号令)和20xx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4号令),从政策上统一了集体土地上征拆安置补偿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体制不顺,“三区”各自为政,造成了一个补偿政策多个补偿标准的局面。一是补偿范围不一致。主要情形有:房屋周边的青苗在征地时已经补偿,在拆迁房屋时又重新列入补偿范围;房屋自然隔热层是房屋主体,已列入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但有的区将其作为“小屋面”,在房屋主体补偿之外另行追加补偿,等等,均有悖于4号令。二是台基安置面积不一致。益阳医专、城市学院新校区建设征拆任务分别由高新区和龙岭工业园完成。在工作中,高新区严格按每户60平方米划给安置宅基地台基,而龙岭工业园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降低工作难度,按每户80平方米、甚至120平方米划给安置宅基地台基,造成了当地群众的攀比设阻。大明村以前属龙岭工业园管,执行的安置台基面积是每户120平方米,而去年大明村划给高新区,只能执行每户60平方米安置台基的政策,拆迁时很难做通群众工作。三是丈量标准不一致。拆迁中没有统一明确的丈量主体,导致个别工作人员在丈量房屋面积时“放水”,左邻右舍差不多大小的房子,丈量结果却相差十几、几十个平方,导致补偿不均,群众意见大。市征拆处20xx年在赫山区抽查两个征拆项目,结果区里丈量的面积比市里抽查丈量的面积大20%。四是对个别刁蛮户被迫提高征拆标准。有的地方在征地拆迁中,没有按政策严格控制,对胡搅蛮缠的,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往往以多支付费用的妥协方式解决,而对于势单力薄的,则往往采取强制手段。

(三)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市征拆处力量有限,区里拆迁工作有待规范,再加上市与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缺乏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松散,导致征地拆迁基础工作薄弱,没有一个部门牵头收集整理各种征拆户信息档案。特别是村民户籍信息、婚姻信息、村民实际房屋数量、安置户信息、衍生安置户信息等等,都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必须掌握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资料的缺失,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比如有的村民在安置中一户多基,有的以假离婚来骗取安置补偿和安置台基,有的被安置了几次。这样导致该安置的安置不了,不该安置的多处安置,群众意见很大。市城建投反映,赫山区毛家塘村总户数为765户,安置面积达到了300亩,根据安置经验推算,每亩安置面积至少可安置4户拆迁户(包括配套设施),300亩安置面积至少可安置1200户拆迁户,而村里现在仍然说安置点面积少了,但有关部门又拿不出具体资料来证明他们的违规安置问题。

(四)程序不规范。由于缺乏市征拆部门的必要指导,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抽调来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了行政指挥的随意性,导致工作程序违法,成为征拆诉讼的主要起因。一是未经批准实施征拆。按程序,只有在收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建设用地许可批文后,才能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但为了赶进度、及时交地,有一些项目常等不及批复即开始拆迁。二是不按规定公告或公告内容不全。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文件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以书面形式公告;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由于区里知道自身无公告主体资格,所以有些项目用地干脆不公告。有些以“三区”名义进行公告的,也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三是没有按规定听取群众意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应听取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省略了这一程序。正是由于一些征拆项目一开始就不按程序走,遇到困难才“补火”,反而耽误了征拆时间。赫山区毛家塘村涉及梓山苑小区配套开发用地,需迁坟486座,去年11月,赫山以区重点办名义发布迁坟公告(不具备公告主体资格),公告期满后采取强制迁坟措施(没按程序申请),导致当地群众不满,于今年3月“两会”期间集访省政府,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现在只能回过头来重新申请市征拆处走相关工作程序,大大延误了征拆时间。

(五)增加了征拆成本。目前,征地拆迁补偿经费的运作模式是:项目主体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取得款交市财政,市财政将征拆成本按土地来源分别付给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储备中心,再由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给市征拆处或“三区”重点办、长春工业园、龙岭工业园,上述部门再将补偿经费交给村,然后由村上按比例留成后分发给拆迁户。由于补偿经费是市财政支付的,而财政并没有监督这批经费运行的全过程,代表市人民政府的市征拆处又没有力量、在现行体制下也不可能全程监控到补偿经费的运行过程,因此造成资金管理漏洞,也引起了各方争利。一方面,群众向政府争利。比如:一些农户只要获得征地信息,就在征地拆迁前大肆抢种、抢栽、抢修、抢建,实施拆迁时就漫天要价,很多时候,具体实施的基层组织往往被迫迁就。另一方面,下级(包括区、办事处、镇、村)向市里争利。比如多造拆迁预算、丈量“放水”等等,各级都可以从中得利,这无形中增加了政府征地拆迁成本。

三、对理顺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的建议。

(一)调整机构设置,科学界定职能。

根据工作需要,借鉴常德、娄底等地做法,建议将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升格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加挂“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牌子,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主要职能是:组织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统一规范“三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为市人民政府调整完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当好参谋,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接受农民群众咨询、来访,申请司法强制腾地,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相关案件的应诉,收集整理征地拆迁信息资料。

升格后的市征拆处内设征拆一、二、三科、综合科和办公室,一、二、三科常驻“三区”,分别负责组织“三区”的征拆工作。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三名副主任分别兼任一、二、三科科长。

(二)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建议市征拆处的人员定编25人为宜,其中征拆一科、二科、三科分别为5人,综合科、办公室9人。人员来源采取国土资源局内部调节和公开考选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规范相关程序。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必须统一规范。要明确规定,中心城区所有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主体是市征拆办公室,必须实行“四统一”,即:由市征拆办统一发布征地拆迁公告、统一丈量测绘、统一补偿标准、统一核算补偿费用。具体实施由“三区”和有关办事处、村密切配合,既依法办事,又形成合力。二是建立征地拆迁工作联系协调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征拆办具体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区”等单位参加,定期召开征拆工作联系协调会议,商讨协调有关工作。三是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经费的发放管理。“三区”和各相关部门必须设立拆迁安置补偿经费专用帐户,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区分拆迁补偿经费和工作经费,不能混同使用,更不能超越标准使用工作经费;财政、审计部门要完善监管办法,加强审计,严格监管。

四、当前征地拆迁工作要特别重视解决的四个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十分敏感的工作,如果操作不当,会引发许多矛盾和问题。调查发现,影响益阳征地拆迁的因素除征拆体制机制问题外,还有四个问题比较突出,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1、拆迁安置点建设问题。安置点建设是决定征地拆迁进度至关重要的一环。按有关规定,要先安置、后拆迁,被拆迁户在动迁腾地之前要落实好具体安置地块,完成该地块“三通一平”工作;被拆迁户的安置过渡期不应当超过9个月。事实上大多没有做到。近些年来,中心城区平均每年的拆迁安置达1000多户,绝大部分是采取货币补偿、异地(安置点)建房的安置方式。目前安置点建设制约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安置点缺乏统一规划,操作无所适从。无论是《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还是《益阳市市区住房建设规划(20xx—20xx)》都没有对村民拆迁安置建房进行规范。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高新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20xx年制定(或修订)了详细规划,虽然确定了一批村民安置点,但由于用地调整等原因,部分安置点被反复变动,有的甚至被撤销而没有及时增补,客观上造成了安置地数量不足,影响前期操作,也导致了乱搭乱建、重复拆迁等问题。二是安置点选址相对偏僻,群众不满意。有的安置点被安排在偏僻地段,群众认为生活不便,缺少发展空间。有的安置点被安排在山丘区或低洼地,增加了建设成本,拉长了建设周期,群众也不愿意去。三是安置点建设滞后,历史遗留问题多。拆迁安置点从启动建设到投入使用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实际看,由于建设主体不明、前期资金投入不够,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现有安置点的建设严重滞后,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慢,远远不能满足拆迁需要。高新区1995年至20xx年间完成了拆迁却没有及时进入安置点的农户达70%左右,近三年的拆迁户大部分还居住在亲戚、邻居家或者临时“过渡房”里,部分拆迁户在“过渡房”内一住数年甚至上十年。龙岭工业园在20xx-20xx年曾一度出现村组为主支配村民拆迁建房安置台基的做法,造成很多遗留问题。基于此,调查组建议:一是市里要抓紧做好拆迁安置点详细规划。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努力形成小区化的安置新区,避免重复拆迁。二是加大前期投入,适当超前建设拆迁安置点。三是要堵疏结合,在澄清底数、确认资格后,依法规范受理村民分户建房审批,按照一户一基、一律进拆迁安置点建房、手续齐全等要求批准村民建房,既堵死违法建房,又疏通合法建房。同时要下决心清理解决村民建房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2、失地农民的后续保障问题。据统计,目前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失地农民总数约3.5万人,其中益阳高新区0.92万人,赫山区1.45万人,资阳区1.13万人。由于目前我老秘网市尚未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加上缺乏就业创业技能,没有明确的未来预期,结果导致相当一部分拆迁户心理失衡,不配合政府和部门的工作,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等问题大量存在,造成项目建设环境不优。我们认为,失地农民也是城市的主人,他们为城市的发展让出土地,作出了牺牲,理应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所以,调查组建议:一是加紧出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尽快出台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法,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要加快完善失地农民转为城市社区居民的管理衔接。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机制。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免费培训等方法,更多地为失地农民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提高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使其有能力自谋出路。同时,政府要加强拆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努力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空间。三是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济发展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社会福利。

3、拆迁安置基础信息资料收集管理问题。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管理缺位等,目前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居民和村民的土地、住房、分户等情况底子不清。特别是村(居)民建房情况混乱,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绝大部分没有依法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待实施征地拆迁时麻纱很多,严重影响拆迁进度。调查组建议:由国土、规划、公安、民政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会同三区有关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对中心城区所有农户的在册人口、住房、田土、从业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归集到市里统一管理、随时调阅,这将为征地拆迁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

4、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亟待加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的规定,根据土地权属不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分设。因此,目前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由市房管局(安全与拆迁管理科)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随着益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些年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量也随之剧增,过去每年拆迁量为20万平方米左右,今年中心城区计划拆迁房屋面积66.2万平方米、搬迁户数为7196户,相当于过去三年的总和。而目前市房管局安拆科仅有3人(其中1人从外科室抽调)。由于人员太少、机构设置与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等原因,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远没有到位,以致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房屋拆迁没有获得行政许可,隐藏了许多矛盾和问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鉴娄底、岳阳等地做法,调查组建议:将市房管局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职能剥离出来,以其为基础成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定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市房管局管理。内设拆迁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科。主要职能是:编制益阳市拆迁年度计划,代表市人民政府进行国有土地上拆迁行政许可,指导、监控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拆迁行政裁决,拆迁单位资质管理,房屋拆迁安全监管,决定申请行政或司法强制拆迁,调处拆迁纠纷、处理征拆信访,国有土地拆迁安置相关案件的应诉,收集整理拆迁信息资料。建议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人员定编为12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拆迁管理科5人、政策法规科2人、综合科3人,人员来源采取市房管局内部选拔和公开考选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职工住房拆迁安排调研报告

由于时间仓促,以上只是和同志们实地调研时的一点思考。有的问题考虑得还不周全、细致和深入,其可操作性尚需进一步论证,将进一步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期为我市企业改制工作提供参考。

打捆融资”只是解决企业改制资金的搭桥”问题,害(把规划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或公益事业的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出让)城市建设品质降低(片面追求土地增值而提高规划条件)城市土地整合效益下降(某区块土地同时盘整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单独出让其中的改制企业土地时产生的城市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因急于筹措改制资金而不得不“贱卖”土地)等不利结果。然而。融资后的还本付息以及解决改制企业的其它困难最终还是有待于打捆的土地进入土地供应市场,通过市场变现来实现其价值。要进入土地供应市场,就必须使改制企业的土地形成“净地”那么,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土地上现有的职工宿舍拆迁安置问题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打捆融资”难以顺利进行(金融机构会因为考虑用于抵押的改制企业土地市场变现的程度和时间的风险而对抵押土地的预估值降低)而且也可能形成即使融得了资金而无法分配下去(改制企业职工因对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政策的担心而在职代会表决改制方案时不“举手”使得改制方案不能顺利通过,置换身份也就不能实现)还可能因改制企业职工在不明晰其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政策时阻挠企业土地打捆,致使“打捆融资”一开始操作就搁浅。

带着这个问题,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与有关同志一道,深入到市属国有企业一建公司进行调研,希望与同志们一道能共同破解这道难题。

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多种工程施工资质,市一建公司成立于1952年。一家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职工总数2909人,其中,职职工1698人,离退休职工1211人,拥有土地197亩,职工宿舍面积79000m2住户1600户,其中房改宿舍30000m2448户,未房改宿舍49000m21150户。建造年代分别为60年代以前建的约46000m2占58.2%70年代建的约3000m2占3.8%80年代以后建的约30000m2占38%户型面积分别为:30~40m2占25%41~50m2占31%51~60m2占22%61m2以上的占22%这其中,前进东路有2万m2属典型的棚户区,居住条件极其恶劣,职工盼求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前几年多次要求集资建房,但未获市政府批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政策出台后,一部分人符合廉租房条件的职工因受到中签比例的限制,难以及时享受到廉租房的实物配租,还有一部分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因自身经济状况的限制,又无力申购经济适用房。因此,解决好这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争取他支持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必须切实解决好。

要解决好改制企业职工宿舍拆迁安置问题,根据市委书记关于把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城建项目拆迁以及改制企业职工宿舍拆迁安置统盘考虑的指示精神。必须首先考虑争取纳入纳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其次是要充分注意到已享有公房租赁权的职工的既得利益,还要努力降低安置成本,保障改制企业土地的净收益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置换身份的资金需求。为此,提出如下方案:

推行阳光和谐拆迁调研报告

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妇联组织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入点。为进一步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情况,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20xx年至4月,襄樊市妇联组织人员深入保康、宜城、南漳等县市区及其所辖的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看资料、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我市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地处鄂西北,所辖3个县级市、3个县、3个城区和两个开发区,版图面积1。97万平方公里,人口580万,其中女性385万,家庭1453693户。参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有1308324户,活动参与率达90%以上。其中受全国表彰的2户,受省级表彰的“和谐家庭”64户,受市表彰和谐家庭1450户。各类特色家庭114个。

二、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优势,积极开展“和谐家庭”系列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为推动和谐襄樊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健全机制,构建网络,有力地保障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妇女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形成了党政重视、妇联牵头、各方支持、群众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积极协调并争取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联合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动员和吸收企业、社会组织和热心人士参与创建工作,使和谐家庭建设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个系统。

二是优化考核评比机制。在创建工作中,我们把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相关内容纳入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细化考评项目,量化考评指标,使创建活动融入了时代特色。各地把创建和谐家庭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结合起来,或两年或三年评选表彰一次,乡镇、村、县直各单位坚持一年一评选一表彰,激发了广大家庭和家庭成员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

三是健全宣传引导机制。我们注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在襄樊日报、襄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各级各类和谐家庭及优秀家庭角色典型,使广大妇女及家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掀起了创建活动高潮。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和谐家庭示范点,以点带面,延伸辐射,广大家庭的文明意识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求知、求富、求乐、求美的生活理念逐渐深入。

(二)突出特色,强化重点,有力地扩大了创建活动的覆盖面。

1、多种形式抓创建。我们制定下发了《襄樊市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主题,明确了和谐家庭的创建标准。同时,为了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出了三年一个周期的创评工作新机制,按照启动年、宣传年和表彰年有序推进。我们与市文明办、日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联合在全市开展了“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石花杯”襄樊市百万家庭创和谐行动。以“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为主题,在全市广大家庭中开展学习型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等和谐家庭和好婆媳、好夫妻、好儿女、好妯娌、贤内助等优秀家庭角色评选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和谐家庭、文明楼栋、文明科室评选活动,编印发放了25000册图文并茂的《和谐家庭建设指导手册》。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和谐家庭宣传年活动。面向全市征集招贴画和年历画共45幅,并将荣获一等奖的招贴画印制12000份年历画和宣传画,发放到全市302个社区2317个村进行宣传。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和谐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发现、宣传、树立典型,对30个“三创五争”家庭进行表彰,表彰和谐家庭50个,在全市掀起创建活动新高潮。保康县以和谐为主题开展了制作一部专题片、举办一场颁奖晚会、表彰一批和谐家庭、组织一次摄影展“四个一”活动,并联合当地纪委、宣传、综治等部门举行了“电力杯”“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县级和谐家庭和优秀家庭角色280户(个)。南漳县在全县广大妇女中开展了“万名妇女讲礼仪”活动,让广大妇女在参与的过程中成为文明礼仪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以“小家的和谐”促进“大家的和谐”。我们先后开展了以“与文明同行、建和谐型家庭”为主题的系列创建活动,并与“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等创建活动相结合,传播科学思想,丰富群众生活,受到广大家庭成员的欢迎。

2、抓儿童教育促创建。近年来,我们围绕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以“以德育人、为国教子”为主题,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先后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活动、“家庭美德进万家”活动及“读好书,拒坏书,家教知识伴我行”等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各级妇联组织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开展了“我做合格小公民”和“小公民道德建设”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在社会、在家庭争做“小帮手”、“小标兵”、“小伙伴”、“小卫士”、“小主人”,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和家庭文明意识。南漳县开展了“心系奥运,健康成长”征文、演讲比赛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增强身体素质,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3、抓美化家园争创建。在城镇,我们围绕“节能减排进家庭”这个主题,广泛开展“低碳家庭时尚生活”活动。举办环保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征集低碳、绿色、环保家庭小创造、小发明征集?集锦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妇女和家庭倡导低碳生活理念、普及低碳生活知识的过程。引导广大家庭实行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享受绿色环保时尚生活。发放节能环保宣传资料12万多份,发放环保购物袋1万多个。开设环保节能讲座53场,1.3万个家庭参与了活动,组织参加全国节能环保知识竞赛达5万人。在农村,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切入点,开展了“净化家园文明行动”系列活动。印发《致农村妇女姐妹的一封信》、《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参与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治活动倡议书》等宣传资料,组织村民与村妇代会签订家庭承诺书,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评比、治家女能手、敬老好儿女、“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文明治家格言征集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便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带动了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促进了文明乡镇、文明村组、和谐家庭的创建。涌现了x谷城县堰河、小坦山、襄阳区洪山头、保康县尧治河、中坪、老河口方营等一批“三园”村,即:生态花园、现代庄园、生活乐园。其中尧治河、小坦山村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综合实力500强村。

(三)创新载体,灵活结合,有力地提高了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1、与巾帼示范新农村创建相结合,大力开展“展巾帼英姿、促社会和谐”妇女健身活动,以丰富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形式。在农村,我们将家庭美德教育融入“巾帼示范村”新农村创建活动中,形成了“利益驱动、宣传鼓动、项目带动”的工作格局,使物质文明建设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仅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而且提高了妇女的道德、文化、科技素质,融洽了家庭、邻里关系,促进了村风民风的好转。2008年以来,全市创建巾帼示范村,省级15个、市级85个,县级77个。扎实开展了“万名农家女学习新技术”活动,组织“巾帼专家服务团”送科技下乡,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690期,培训农村妇女34500多人,扶持培育57多个集服务、示范、带动为一体的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妇”字号龙头企业,采取与校联手,外派内训等形式,培训了24名女经纪人,培训妇女劳动力30多万人,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建立14个转移输出基地,每年举办一场大型招聘会,帮助8000多名女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发动100个巾帼示范岗与100个巾帼示范村创建点结成帮创对子,提供帮扶资金200多万元,有3000多名贫困妇女及其家庭直接受益。为了激励广大妇女创业致富热情,开展了“十大创业女明星”、“十大致富女状元”评选表彰活动。2007年8月,全省“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会在襄樊召开,对我们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与济贫助困相结合,深化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内涵。协调市直单位与农村贫困家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市有248个单位和个人与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结成了帮扶对子,资助其子女就学312名,免费为单亲特困母亲进行妇科检查413人,18户家庭在安居工程帮助下住上了新居。全市为农村妇女免费妇科检查8万多人次。启用“爱心一日捐”善款36万元,在全市农村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36所,资助贫困儿童600人。各县(市)区妇联纷纷整合社会资源,自筹资金,建立了县级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或留守儿童之家307所,帮助农村贫困儿童解决生活困难。招募爱心妈妈4756名,运用善款和企业捐赠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45所,资助贫困学生600名。“春蕾计划”资助贫困儿童2000余名。“恒爱行动”帮助400名孤残儿童穿上了爱心毛衣。这些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引导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把道德实践体现到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增强道德认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与维护合法权益相结合,提升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价值。面向广大家庭成员,我们在全市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社区普法宣传,开通了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协调有关部门,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内容,在全社会构建遏制家庭暴力的氛围和机制。每年“三八”期间在各大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妇女维权工作。对侵害妇女的典型案例,借助新闻媒体《今日播报》栏目及时曝光。全市302个社区建立了维权服务站,建立了由法律、教师、社区片警、退休干部、社区干部等546人组成的维权志愿者队伍,调解、化解矛盾600多起,提供法律咨询1600多人次。与检察院联合开通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与法院联合设立“婚姻家庭合议庭”,建立并坚持妇女陪审员制度。在全市所有建立司法所的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襄樊妇女网上公布维权热线电话,设置留言板,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每年举办两次法律讲座,对襄樊妇女网留言板上涉及法律法规的提问进行解答。各级妇女组织围绕创建零家庭暴力村,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三站”,开展了“百万妇女学法律”和“平安家庭”、“无毒家庭”创建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妇女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内涵、家庭结构、家庭功能以至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建活动发展不够平衡。受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层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创建活动在城镇与农村、不同群体间发展不平衡,总体上存在着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参与程度高于贫困落后地区,女性参与程度高于男性,文化层次较高的家庭参与程度高于文化层次较低的家庭。经济基础好的地方创建工作扎实,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丰富多彩,群众参与面广,形成了许多地方特色。而经济基础差的地方,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和活动基础,形式单一,内容不生动,不能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导致活动发展不平衡。

2、创建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研究创建工作,对创建活动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上还存在差距,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作用发挥不够,党委领导、妇联牵头、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未能真正形成。在少数地方和单位还存在对妇联抓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3、创建活动经费严重缺乏。一方面,妇联干部和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很高,但却因为没有活动经费而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一矛盾在县、乡镇、社区、村表现的较为突出,受资金限制,工作往往只能流于形式,无法突破创新。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基层妇联干部身兼数职,难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创建活动乃至妇女工作上,再加上妇联干部参与培训的机会较少,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创建工作的需要。。

四、思考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构筑社会化创建工作格局。要积极争取各级文明委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各级党委要对创建活动给予重视和支持,尤其要帮助基层妇联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她们做好工作创造条件。要积极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吸纳各种社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构建社会化、开放式的工作网络,真正形成党委领导、妇联主管、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创评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要制定和谐家庭评比标准和创建工作评估标准,建立健全集申报、公示、评选表彰、激励、跟踪管理为一体的`活动机制,最大化地运用创建成果。要以群众渴求的内容和充满时代气息的形式,潜移默化地吸引和影响家庭成员。在农村,依托“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美德在农家”“巾帼文艺队”等创建活动,规范家庭自报、群众投票、公开表彰的创评程序,抓好“美德在农家”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在城镇,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精神需求和意愿,设计开展融思想性、趣味性、艺术性于一体的活动,大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楼栋、“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真正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素质。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紧紧抓住影响群众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从具体事情做起,因势利导,加强教育,使活动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要积极发挥各种舆论阵地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宣传先进家庭典型,使文明理念家喻户晓。要加强对家庭成员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满足家庭成员心理和谐的需求。要动员更多的家庭参与到家庭志愿者队伍中来,积极开展家庭互助和自助活动,在广大群众中营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无私奉献的社会风尚。

四是进一步要加强调查研究,为创建活动的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要针对新形势下妇女和家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针对农民工家庭、流动留守家庭、空巢家庭、老年家庭、单亲家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对现代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为和谐家庭创建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要探索建立和谐家庭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互动、统筹发展的和谐家庭建设新格局。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20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工作调研报告

本学年我主要分管学校体育、卫生、学生寝楼高三年级学生管理、招飞之几项工作,现将本人分管工作做以下汇报:

一、调研方法:课堂中的观察、走访、谈话、检查学生作业。

二、具体事宜:

1、体育工作方面

开学初,我制定了详细计划,与体育组其他教师一起开会研究教学计划,根据学校提出的“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号召,我们要求体育课上必须有20分钟进行跑操练习,大力抓住每天各年级跑操时间,让学生体会到“晚练三体”的意义,煅炼身体、磨炼意志、抒发情感。体育工作坚持普及与竞技相结合,高三体育特长班,校田径运动会,我们细心承办,使学校的体育教学,校级大课堂质量逐步提高,学生体育煅炼的态度和习惯普遍增强,自觉进行了体育活动人数不断增加。

存在问题:1、意识有待加强。分两个方面,教师认为自己无关紧要,是小科,我将通过会议形式逐步改善。学生认为体育课就玩。我将通过组内研究,采取多种形式教学,使学生兴趣增强。2、体育器材损耗严重,主要是器材质量差,例如:羽毛球拍一节课损坏几个,我拿了一副看到质量很差,不适合学校使用。3、体育教师服装问题不能形成惯性机制,当今物价很高,而我们的补助仍为360元,建议两种方法,每年500元补助或者三年一长、一短、一双鞋实销实报(标准20xx元)。

2、卫生工作方面

卫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是“面子”问题,我们的校园经过几年的建设,变得很美丽,如果卫生不好,将是美中不足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我们也把培养学生自觉的卫生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作为抓好文明校风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主要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班,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加强教育,将考核结果与班级量化相挂钩,提高班主任、学生的卫生意识,我们非常重视卫生教育,通过宣传窗、黑板报等多种形成对学生进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教育,利用各种纪念日的时机做专题报告,增强了学生预防意识,同时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深久持入的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强化文明健康生活习惯的养成。

存在问题:1、督查力度不够,在今后我将加大抽查力度,抽查次数,发现问题,现场解决。2、心理咨询室一直没有起动,一是无教师,二是形式、方法不足,有待解决。

3、高三学生管理、招飞工作方面

爱好等,才能根据实际做到有的放 有针对性地施行教育,勤与学生交流,了解动态、掌握心理,不能“死看”,用心观察、耐心疏导,让学生做到的,老师先做到,用人格魅力带动学生,只有勤才能深入学生,只有勤才能了解学生、才能管理学生。要注重细节教育,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去发现问题,从一句话、一个字等细节去要求学生,细节决定着发展、决定着成长质量。班级还要制度严,要有健全可行的制度,制度是保障,执行是关健,一旦定下制度就严格执行,奖罚分明,才能提高威信,慢慢让学生养成习惯、形成自律能力。班主任工作要实,讲求实际、务求实效、少说大话、少搞形式,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

招飞是一项综合工作,就近几年的形式,文化课是重中之重,我制定了详细计划,心态方面保持原有教学模式,针对每个学生缺点,对症下药,力求有所突破。

4、寝楼管理方面

我们在开学初,精心挑选寝楼管理员,明确责任。我召开了部分寝室长座谈会,了解情识,对于学生提出的问题耐心做出答复,利用学生会定期检查寝楼,狠抓落实,我个人坚持抽查,几乎做到隔天到寝楼检查,发现问题当场解决落实,消除隐患。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管理工作的标准也不断在提高,我深知肩负的工作远任重而道远,尤其是学校提出“刚性”管理之后,激励着我仍需努力,我决心踏踏实实的工作,为办好学校教育而努力。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本文目录。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返回目录。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返回目录。

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基本情况。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户,其中农民**户**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二、我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经验。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 *户*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 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三)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养老社会化。一是实现失地农民身份的转换。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政策待遇。二是坚持“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办法进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确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降低门槛,因地制宜、秩序渐进。三是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失地农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坚持以个人和村集体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考虑有昨于鼓励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和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区居委会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加快建设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返回目录。

“拆迁难,乃天下第一难”,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来讲,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之所以说它难,一方面在于拆迁工作是服务于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又有时间进度上的要求,容不得无限期地拖延;另一方面,拆迁工作又受到被拆迁人的利益要求的制约,每一次拆迁都往往涉及几十家、几百家住户,只要有几户,甚至一户不肯搬迁,拆迁的进度就会大大地被延误。由于一些舆论对被拆迁户利益的关注,老百姓对拆迁政策的误解,认为拆迁是你要来拆我,价格由我开,谈不拢,你就不能拆,从而给拆迁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xx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于11月1日起实施。随后,省、市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方面强化了政府管理拆迁的职能,对拆迁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模式也作了较大调整,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在路延伸工程拆迁工作启动以前,对中心城区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划地自建的方式进行,即拆一点、建一片,并且建设面积远远超过拆迁面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种随意安置方式显现了越来越大的弊端,居民的自建房随意性大,建筑品位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无从谈起,既影响了城市品位,又无形中增加了城市建设的成本,浪费了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还导致了新的“城中村”出现,使城市建设陷入了拆了建、建了又拆的恶性循环。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制定了中心城区发展的详细规划,出台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十不准”,明确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允许私人建房,拆迁安置一律实行公寓楼安置。

二、基本情况。

1、路延伸段(一期)拆迁范围内涉及房屋102栋,住户231户,涉及500多人,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

2、路延伸段拆迁范围内涉及二条道路。一条是路由南向北延伸到北外环路长1300米(一期),再向北延伸跨沪昆高速公路与经济开发区相接长为1000米(二期),全长共2300米,路宽42米;另一条是由××大道由西向东延伸到路长为891米,路宽26米。二条道路预算造价约4200万元。

三、基本作法。

1、制定政策,惠民利民。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出台了《××市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作了大量的《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宣传手册》送户上门,并对拆迁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张榜公示。总的来看,在此次拆迁安置的政策上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增加安置方式。尊重居民的传统习惯,对人多房少的拆迁户,经居委会、街道办和协调办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在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基础上,允许在中心城规划区(72平方公里)外按照“一户一宅”原则集中划地自建。(二)照顾困难群众利益。对无房户或户均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给予一套不少于80平方米的住房,按地段基准价结算差价,仅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如项家居民小组的五保户孙锦云老人,其老房子失火被烧毁,一直只身住在一个不足30平方米的房子里。在这次拆迁安置中,补偿他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老人对此非常感激。(三)从优安置。房屋实行以一换一的产权调换,就近新建公寓楼安置房。一是位置优。按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选定黄金地段规划建设安置小区。此次安置地点的选择既体现了就地性,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即在项家组原住址旁,与市公安局宿舍相邻一块空地上。二是政策优。对安置房建设的有关税费,政府予以了减免,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四)合理补偿。在土地征用上实行同地同价;过渡期限内给予每户每月3元每平方的租房补助费。(五)合理安排。安置房设计建筑面积为80、100、120、140平方米,鼓励拆迁户选择多个小套,除用于个人居住外还可用于出租增加收入。

2、干部带头,推动拆迁。一是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通过调查摸底,先做好拆迁户中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xx年11月召开拆迁安置动员大会后,项家居民小组的干部项根生积极响应,第一批签订了拆迁安置。

合同。

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工作的开展。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此次拆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官园街道负责同志带领张家山居委会干部全程参与几乎每天都在居民家中做工作他们忍受了不少不理解群众的冷遇甚至是谩骂但他们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并按“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的方式带动其他干部工作。三是发挥党员干部亲戚朋友关系的影响力。拆迁协调办摸清了拆迁户的各种社会关系通过社会关系中涉及的党员干部来进一步做工作。如了解到孙家居民小组的孙锦德与名叫谢发财的个体老板私交较好的情况后街道、居委会的干部找到了谢华财请他帮助做思想工作在谢华财的帮助下孙锦德很快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另外谢华财还帮助做通了在拆迁范围内自己亲侄郎的工作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

3、健全机制,依法拆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市城市乡规划建设局聂智胜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抽调20多名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协调办,负责拆迁征地、规划设计、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拆迁工作人员职责》、《拆迁工作人员纪律》等,规范拆迁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化评估,确保拆迁补偿客观公正;建立信访接待服务制度,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组,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拆迁指挥机构和拆迁现场都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都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天上午通报前一天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凡涉及拆迁工作具体问题,放在工作例会上研究,集体作出决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从丈量、认定到补偿资金的结算和兑付,都在拆迁现场进行。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了宜阳新区、协调办、街道、居委会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所在街道干部分片包干,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群众参与,阳光拆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被拆迁群众参与拆迁全过程,保障了被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群众参与制定拆迁政策。政策出台前,多次召开由被拆迁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反复征求意见,使政策充分体现民意。二是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情。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拆迁工作队员分8个组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实施阳光操作。在每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上必须由拆迁公司人员、评估人员、街道、居委会、协调办五方签,方可生效。在房屋拆迁估价机构选定、房屋丈量、违法建筑的认定、补偿数额及资金兑付、安置地点、安置后生活保障等情况,都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工作人员在丈量拆迁户孙子生的房屋时,将其梯形结构的房屋按照长方形进行了丈量,结果多出了19平方米,丈量结果经公示收到群众反映后,协调办及时进行了纠正。

5、真情服务,和谐拆迁。各级拆迁工作人员充分理解被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拆迁工作启动前后,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到徐洪顺等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宣传政策、关心民意、了解民情,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动迁过程中,大家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另一方面注重讲究方式方法,通过采取交友法、算账法(算补偿面积账、补偿价格账、环境改善账、生活质量账)等,有效地消除了被拆迁群众的疑虑,营造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在原则范围内让群众利益最大化。在制订《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15条补充规定,主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房屋补差、子女分户、无房户的认定、奖励政策、社保等问题,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为被拆迁群众全方位提供拆迁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四、几点启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拆迁安置难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难题。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规模大、涉及人数多。在这种情况下,该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能平稳和谐推进,其做法给我们以下启示: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这是全市人民期盼多年的事情。城市建设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牢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把为人民谋福祉、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和谐稳定的局面。

2、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核心。在拆迁安置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从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拆迁的实施,到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处处为群众考虑、让群众满意,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实践表明,只要各级党委、政府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去想问题、办事情,合理补偿他们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认真解决他们在拆迁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再棘手的难题也能破解,再复杂的矛盾也能解决,再困难的事情也能办好。

3、发挥基层优势,充分依靠群众,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关键。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道理说明白,把政策讲清楚,把思想理顺畅,把工作做细致,拆迁工作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4、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基础。在拆迁中坚持亲情拆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拆迁工作队员与被拆迁群众交朋友,把拆迁群众当成亲人,视群众的困难为自己的困难,热情关爱、热心帮助、热诚打动,从而化解了矛盾、拉近了距离、消除了对立,营造了和谐感人的拆迁局面。实践证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只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诸如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用等矛盾多、困难大的工作,就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在发展中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5、依法行政、规范运作,是实现和谐拆迁的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维护被拆迁群众权益。从拆迁决策、政策制定及建章立制到工作落实,从拆迁全过程到各个环节,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合理规范,确保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太仓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宏伟目标,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是现代化新太仓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最近,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对全市拆迁安置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就如何突破这个“天下第一难”瓶颈,提出了思考和探索。

一、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评价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02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60万至80万平方米之间,其中70%为上世纪70至80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

则,操作比较困难。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二、当前拆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体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三、关于破解拆迁难题的思考和探讨。

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职工住房拆迁安排调研报告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过去的拆迁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今后的拆迁工作如何实施进行了初步思考。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事关社会稳定及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拉伸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形象,彰显特色”的建设思路,城市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近5年来,共实施拆迁项目60多个,拆除房屋面积75万平方米,大多城建工程都离不开拆迁工作。

一是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先导性工作。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前提和先导性工作,无论是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政府实事和民生工程建设,只有顺利实施拆迁工作,才能有效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如七闸桥、龙川二桥、北区道路框架的建设都是从拆迁开始的。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是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生态广场和各种小公共绿地的建设,老城区的改造和环境的整治,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

三是城市房屋拆迁搞得好坏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城市拆迁对一个地区形象的提升、经济发展要素的集聚、城市功能的增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拆迁工作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回顾近几年的实践,在各个项目拆迁实施过程中,有相当部分拆迁户能够理解拆迁政策,关心拆迁工作。但由于拆迁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庭收入高低不一,在拆迁签协过程中就表现不同的思想反映和言论行为。有的认为房屋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置。不管是否与拆迁相关联的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更有少数拆迁户强横野蛮、语言粗鲁、漫天要价、难以沟通,使拆迁工作难以推进,xx年在长江国际花园突击拆迁整治工作展开前,推进的难度是无法想象的,该区域老百姓无理取闹,用粪浇、用棍棒追打工作人员,三个月时间60名工作人员未能进入拆迁户家中,给拆迁工作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拆迁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放在首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平安拆迁”、“和谐拆迁”,让遵章守纪的拆迁户不吃亏,让违规违纪的“钉子户”无便宜可得。

应该讲,在近几年的拆迁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平安拆迁”活动,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帮助群众解决拆迁过程中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暧,拆迁实施部门连续三年被省建设厅表彰为“平安拆迁”先进单位。拆迁工作人员用辛勤的汗水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严格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照、检查、分析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拆迁政策不配套。xx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评估指导性意见》要求“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但我市目前仍是按区位加重置价计算补偿价格,在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以区位加重置价格进行的货币补偿和以产权调换选择安置房的市场价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价差,实际上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权利,增加了安置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置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置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

三是安置房建设滞后。从xx年实施的拆迁项目开始至今,我市仍有1300户左右的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无法得到安置,其中福利院周边项目、五星级酒店综合开发项目、建盈国际城项目的拆迁安置房尚未建设。由于安置房迟迟不能到位,超期过渡腾仓费用累计达1600万元,每月支付150万元,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四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置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安置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张纲一号地块、利民北路上市地块、福利院周边,五星级酒店等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而我市由于资金不及时到位造成拖欠拆迁资金4600多万元。在资金的管理上也存在着问题,一是《关于加强政府投融资执行能力建设的意见》先公示后审核的内容,违背《条例》精神难以操作,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是一种民事行为,一但签订就生效,审核根本没有意义;二是每份拆迁协议由融资办先审核实际上根本行不通,这些从制度上又制约了拆迁工作的开展。

五是相关部门对拆迁工作没有真正的理解,增大了拆迁工作人员的压力,产生了消极情绪。做好房屋拆迁工作,核心是妥善处理拆迁安置补偿,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实际工作中尽管我们始终把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通过调查、评估、核实,依据相关政策,经市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各区域拆迁的补偿实施意见,最终由市领导批准实施。然而有些人认为,我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补偿标准过高,把拆迁补偿标准比作一张桌子,老百姓的破桌子通过拆迁补偿了红木桌子,还另加贷币,还有人甚至认为目前的城市建设债务是由于拆迁造成的。这些言论都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而得出的,与事实严重不符,这些言论误导了领导的决策,挫伤了拆迁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最终必将影响工作进度、造成社会的不能和谐稳定。

扪心自问,老百姓配合我们拆迁工作,举家搬迁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它牵动着这个家庭的各种切身利益,牵动着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牵动着他们的思想情绪,他们为**的城市建设已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更何况我们对被拆迁人各项补偿是根据相关政策、条例制定的,是合情合理、有理有据的,在货币补偿上只有低于市场价,没有准确反映市场价值。

职工住房拆迁安排调研报告

由于时间仓促,以上只是和同志们实地调研时的一点思考。有的问题考虑得还不周全、细致和深入,其可操作性尚需进一步论证,将进一步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期为我市企业改制工作提供参考。

打捆融资”只是解决企业改制资金的搭桥”问题,害(把规划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或公益事业的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出让)城市建设品质降低(片面追求土地增值而提高规划条件)城市土地整合效益下降(某区块土地同时盘整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单独出让其中的改制企业土地时产生的城市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因急于筹措改制资金而不得不“贱卖”土地)等不利结果。然而。融资后的还本付息以及解决改制企业的其它困难最终还是有待于打捆的土地进入土地供应市场,通过市场变现来实现其价值。要进入土地供应市场,就必须使改制企业的土地形成“净地”那么,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土地上现有的职工宿舍拆迁安置问题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打捆融资”难以顺利进行(金融机构会因为考虑用于抵押的改制企业土地市场变现的程度和时间的风险而对抵押土地的预估值降低)而且也可能形成即使融得了资金而无法分配下去(改制企业职工因对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政策的担心而在职代会表决改制方案时不“举手”使得改制方案不能顺利通过,置换身份也就不能实现)还可能因改制企业职工在不明晰其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政策时阻挠企业土地打捆,致使“打捆融资”一开始操作就搁浅。

带着这个问题,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与有关同志一道,深入到市属国有企业一建公司进行调研,希望与同志们一道能共同破解这道难题。

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多种工程施工资质,市一建公司成立于1952年。一家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职工总数2909人,其中,职职工1698人,离退休职工1211人,拥有土地197亩,职工宿舍面积79000m2住户1600户,其中房改宿舍30000m2448户,未房改宿舍49000m21150户。建造年代分别为60年代以前建的约46000m2占58.2%70年代建的约3000m2占3.8%80年代以后建的约30000m2占38%户型面积分别为:30~40m2占25%41~50m2占31%51~60m2占22%61m2以上的占22%这其中,前进东路有2万m2属典型的棚户区,居住条件极其恶劣,职工盼求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前几年多次要求集资建房,但未获市政府批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政策出台后,一部分人符合廉租房条件的职工因受到中签比例的限制,难以及时享受到廉租房的实物配租,还有一部分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因自身经济状况的限制,又无力申购经济适用房。因此,解决好这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争取他支持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必须切实解决好。

要解决好改制企业职工宿舍拆迁安置问题,根据xx关于把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城建项目拆迁以及改制企业职工宿舍拆迁安置统盘考虑的指示精神。必须首先考虑争取纳入纳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其次是要充分注意到已享有公房租赁权的职工的既得利益,还要努力降低安置成本,保障改制企业土地的净收益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置换身份的资金需求。为此,提出如下方案:

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安置,1对于拥有100%产权的房改房职工。按市场比较法对房屋进行评估,采取产权调换(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任选其一的办法,这与现行的拆迁安置政策一致。

如房屋拆除后,2对于租赁未房改的企业公房职工。符合廉租房条件的直接在廉租房中安置。

如房屋拆除后其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允许其直接购买经济适用房,3对于租赁未房改的企业公房职工。但考虑其原来租赁公房这一既得利益,向其一次性支付解除公房租赁权补偿金。

如房屋拆除后,4对于租赁未房改的企业公房职工。既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又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只一次性支付解除公房租赁权补偿金。

二是增加了改制企业土地收储的成本,市场。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把改制企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来充分保障职工置换身份的资金需求。

还有可能使部分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职工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也不愿搬迁,因无任何补偿而不愿搬迁。面对这两部分企业职工的阻力,职工拆迁安置工作可能将陷入困境。

1、根据现行住房租赁市场测算。

2、适当考虑职工的接受程度。

已批准的企业集资建房,前几年。集资款大约在800~900元/m2如果租赁公房职工宿舍拆除后得到720元/m2解除公房租赁权补偿金后,再筹集800~900元/m2就可以购买一套价值在1600元/m2左右的经济适用房。经与企业干部和职工座谈,职工心理是可以接受的至于部分不符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购条件的人员,或由于住房状况较好,或由于经济收入较好,况且也得到适当的补偿,经过做工作,也可以慢慢接受。

市规定了五道程序”四道把关”三榜公示”制度,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购(租赁)程序。针对改制企业职工住房的特殊情况,建议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赁廉租房的可以采取由职工个人申请、车间评议推荐、企业受理初审、主管局复审、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五道程序,车间把好评议关,企业把好初审关,主管局把好复审关,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好审定关的四道把关”车间公示、企业公示、市里统一公示的三榜公示”制度,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性,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

对外是一个住宅小区整体,虽然改制企业土地上职工宿舍拆迁后有按拆迁还房安置的比如房改房)有按经济适用房安置的还有按廉租房安置的但是可以在一个小区内建设。可以统一进行物业管理,对内根据住房性质区别产权关系。尤其是一个企业的职工安置尽可能在一起,不仅可以不打破现有企业职工相邻而居的情结,有利于企业改制后职工的互帮互助,而且可以使企业改制后党团组织通过社区这个纽带继续发挥作用,这对于构建和谐社区是大有裨益的调研时,市一建公司就很希望按市里的统一规划,一个小区内分类集中安置,无疑对统一职工思想,推进企业改制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工作调研报告

为更好地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近几年来我市土地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调查了岩口镇6个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铎山镇咸宜村土地开发项目、中连乡耸山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等9个土地整治项目,并在国土资源部门了解了有关土地整治的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形成了如下的调研报告。

我市是一座典型的丘陵山区工矿城市,但因长时期、高强度、低效能对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无疑对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耗,我市10.542万亩耕地就有4.5万亩受采空区和地质灾害影响,耕地资源人均不足0.3亩,采空区土地的复垦和宜农荒地的开发整理问题日益凸现。近几年,我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衔接,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成功实施多个中央、省、娄底市和市本级项目,完成建设规模面积1266.41公顷,新增耕地350.1公顷,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及其耕地占补动态平衡。目前,我市土地整治主要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式对田、水、路、林进行综合整治。

(一)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市采空区域内生态环境,增加土地区复耕复种数量,缓解我市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我市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千方百计争取工程立项,多次向娄底市、省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我市采空区土地资源的损毁情况,多次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我市实地考察论证,赢得了上级的理解和支持,先后争取土地整治项目近百余项。

(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开发工作长足发展。我市土地整理工作始于20xx年金竹山煤矿采空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每年都有新的项目施建。至今我市已竣工验收16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累计投资2997.69万元,整治土地958.28公顷,新增耕地79.33公顷,当前在施建的土地综合整治复垦项目有3个。近几年,土地开发工作发展较快,在山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门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至今我市已竣工验收52个土地开发项目,总计开发土地308.13公顷,新增耕地270.77公顷,20xx年度土地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形势喜人,当前有38个土地开发项目正在立项申报中。

(三)项目建设程序得到规范,工程质量逐步提高。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较好地遵循了“三公开”制度,做到项目立项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工程竣工验收公开;主动接受检察、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各腐败风险点的督察,确保了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公开、透明,进一步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国土部门精心组织项目工程实施,始终做到领导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目标到位。做到统一规划,分区(项目小区)施工,按进度付款,对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保证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顶严寒冒酷暑,始终坚持在项目工地检查指导,受到群众交口称赞。

(四)社会效益有效提高,经济效益初步显现。我市对农村土地整治后“小田变大田”、田、水、路、林综合配套,较好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岩口镇金连村通过土地整治后实施农业综合种植,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作物长势喜人。铎山镇咸宜村的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后,发展水果种植业,葡萄种植实现了一年挂果。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显现。对于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了270.77公顷用地指标,有利地支持了建设用地需要。

(一)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土地抛荒现象严重。

四是干群认识不到位,工作阻力较大。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打破原有土地使用界限,需要占用村民土地或土地调整,但又不属于征地,没有补偿费用,许多群众担心土地收益减少,只顾眼前利益,在项目实施中阻工闹事,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二)配套资金短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均来自上级项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往往难以到位,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涉农资金又比较分散,未能整合利用。由于资金的短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配套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实施,抗灾能力弱。

(三)项目选址难,矿区和“空心村”的土地整治难度大。

四是部分土地可以实施整治项目,但土地没有实施集中流转,项目实施难度大;五是部分荒地国土资源部门想开发,但大多属于林业部门确定的宜林地,项目选址难。

(四)土地整治后期管护不到位,土地经济效益发挥不佳。

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后,后期的管护按照有关规定,项目承包单位与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办、村签订了管护协议,明确了责任要求,但乡镇办和村无专人、无管护资金,沟、渠、路实际上没有管护,又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土地重新抛荒或改变用途现象多有出现,土地的经济效益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如:岩口镇金星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后承包经营,因缺乏管理,菜地杂草丛生、鲜红的辣椒烂在地头、瓜果蔬菜熟透了无人采摘,项目后期管护有待加强。

(五)工程招投标门槛低,工程监管难。据调查了解,我市目前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均由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部分项目标的数额小、门槛低,报名参加投标的公司达三四十家之多,且存在围标、串标现象,部分中标者花费在招投标上的费用上万元,这些费用又转嫁到工程上,增加工程成本。部分施工单位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使用便宜的石灰粉代替河沙,减少工程成本牟取利润,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工程监管难。

(六)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过低。

三是定额人工工资过低,人工单价预算定额与实际差距大,预算定额标准人工工资在40—50元/天,而实际我市人工工资在100—160元/天。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耕地保护、节约用地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工作的宣传,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可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巡回宣传,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乡镇、村、组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村级组织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配合。梳理废除招商引资政策中不合理的土地优惠政策,为我市土地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提高全民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的意识,扭转企业随意占地、圈地,村民建新房占旧宅基地的局面。

(二)部门联动、强化责任,抓好土地整治工作。

三是加强土地整治机构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适应土地整治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注重规划统领,积极争取项目。土地整治内容丰富,需要在全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应尽快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并与村镇建设规划相衔接,根据规划积极争取项目。统筹结合新农村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共同发展。

(四)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加大资金投入。要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加强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计成效”的总体要求,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林业工程、农村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向项目区,充分发挥资金综合效益和叠加效应;我市的土地整治项目多,资金压力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市本级《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耕种补助经费发放办法》,将耕种补助经费按规定纳入项目预算。

(五)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妥善解决矿区和“空心村”的土地整治。

二是强力推行“批新宅基地退旧宅基地”制度,减少“空心村”;

三是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市、乡两级财政和矿区企业配套资金,共同抓好矿区土地复垦。

(六)加强土地整治后期管护,提高土地经济效益。随着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全面铺开,后期管护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要高度重视后期管护工作,将管护工作纳入耕地保护范畴,作为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管护制度建设,制定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建立管护队伍。可采取以市政府为主导、乡村为主体的工作机制,采用专业管护、集体管护、协会管护、义务管护等多种方法加强管护,确保管护实施到位。以项目新增地收入为主,努力争取国家投入,地方适当补充,农民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管护资金和投入问题。

(七)抓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强工程监管。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监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全程跟踪审计制度,建立由监察、检察等部门参与的风险防控共同责任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合理确定预算定额;定期检查土地整治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打造土地整治民心工程。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