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活动实施方案(汇总19篇)

时间:2023-11-25 15:26:16 作者:HT书生 政府活动实施方案(汇总19篇)

通过制定活动方案,我们可以提高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并增加活动的成功概率。通过学习和借鉴其他成功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活动方案的原理和方法。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x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x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树立标杆、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x建设。

(四)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x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三、创建目标。

四、创建类型。

全国范围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

(一)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90%以上指标。综合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单项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某一方面工作上,例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国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可复制、可推广。单项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示范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单项工作的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带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阶段。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地区通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完成申报。县政府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认为达到示范创建要求的,可以通过系统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自评报告,并根据系统设定的指标体系三级指标逐项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获奖材料、情况简介等主要材料。

(二)推荐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按照指标体系,组织对申报的市县政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不含市本级)和1个单项示范创建单位,报省委依法治省办择优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迎检阶段。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对照创建指标进一步补齐问题和短板,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以赴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常态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实际,选择适当的创建类别和项目,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作为,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合力。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本方案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县本级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形成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主动认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因不履职或履职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提升,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对照《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自查评估,全力补齐各项问题和短板,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创建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树立我校教育工作者良好的职业形象,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素养,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校长亮台”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解决当前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围绕“以什么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核心,强化我校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致力于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有助于促进我校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31日)。

学校召开“立德树人”主题活动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全员参与。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活动步骤、活动重点和工作要求。

2.学习研讨阶段(4月1日—6月30日)。

(1)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文件,采用集中与分组相结合、讨论交流与写心得笔记相结合等方式,从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出发,在不同层面上进行总结、反思。

(2)学校定期开展师德教育专题活动,组织教职工听取师德模范的事迹报告,观看弘扬师德的影视作品,撰写学习先进典型的体会等。

(3)学校紧扣“立德树人”的主题,围绕立怎样的“德”、树怎样的“人”、怎样“立德”与“树人”等问题展开大讨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提炼形成学校关于“立德树人”的核心理念。

3.落实措施阶段(7月1日—8月31日)。

(1)学校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校的师德考核办法和标准,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与每位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将承诺书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2)学校深入开展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课题研究,着力引导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制定适用于本校学生的《一日常规》、《日常行为规范》等制度;要认真思考如何将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把文化传承和礼仪教育相结合,推陈出新,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文明礼仪常规》、《校园文明条例》等制度。

4.整改实践阶段(9月1日—12月10日)。

学校结合实情积极开展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边实践、边论证、边整改。

(1)学校将采用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广征意见,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动教职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掘身边的师德典型并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的活动;发挥党员教职工的示范作用,开展帮困助学等活动。

(2)学校将认真开展“二十四字”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贴近学生的具体要求,引导他们将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扎实推进“三爱三节”的主题教育,举办多姿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在德育活动中受到熏陶;积极推行“八礼四仪”教育,注重学生文明礼仪习惯的养成,并将文明礼仪的日常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养的评价体系。

5.总结交流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的核心理念、具体措施、制度规范、实践成效等方面形成专题总结报告,通过参加校长论坛活动,交流经验,分析不足,研究对策,合力探索深化教育改革的道路,促进我校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活动务必从实际出发,认真查纠问题,重在整改提高,加强制度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紧密联系实际,从本单位实情出发,提出活动的重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从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研究和改进发展思路,提出改进措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2.学校围绕“立德树人”的主题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有效的活动载体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教职工的师德水准,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养,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学校及时将本次活动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绩通过高港教育网、校园网以及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向课堂效益要质量为核心,切实转变教学质量增长方式,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全面和谐发展,全面开展有效教学活动,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深化教学改革,落实有效教学,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实现这一目标,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1.围绕有效教学这个中心,扎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大力落实“有效教学十六字方针”在我校的研究和实践。

3.继续推进课程改革,深入开展探讨研究,努力探索短时高效、学生乐学会学的'有效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4.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在抓好常规管理的同时,努力探索教学管理新举措,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5.强化师能培训,狠抓改薄转优工程,全面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6.总结有效教学活动经验,形成有效教学巩固机制,不断推进有效教学长期深入开展。

有效的教学源于有效的领导和管理。一要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有效领导与服务。要树立正确的教学管理理念,加强对有效教学思想和理念的引领,加强对教学计划、课程实施、校本研训的领导,关注教学过程、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效益。要从“关注教学准备、衡量教学效能、评估作业效果、分析考试功能”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领导。二要强化对教学管理者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升。校长、主任要带头学习有效教学教育理论,认真参与教学实践,及时分析教学状况,善于解决教学问题,要认真参加上级部门各项有效教学活动与教学调研诊断活动,努力构建一支有思想、懂教学、善管理的教学领导队伍。三要强化对教学环节的督查与指导。要加强对“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各个教学常规环节的检查、督促、指导,采用随机检查、个别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交流总结,坚持把教学管理过程落实到位;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常规教学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及时检查教师教学常规情况,多听随堂课,多采用“唐尼课堂巡视法”去了解课堂,并以此实现对教师教学常规履行情况的全面了解与指导。

规范、科学、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是实现有效教学的前提和关键,过程管理是教学管理的最日常手段。一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实施学习质量单元过关制度、后20%学习状况跟踪制度;完善并施行教师教学常规巡查制度、单元测试成绩分析制度、期末教学常规考查制度,做到四清即“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月月清”以保证教学过程在有序中追求有效。二要强化教学质量监控。要建立教学质量过程性、诊断性和终结性评价监控分析制度,突出重视在常规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班级,要通过抽测、质量分析的手段及时了解班级教学质量情况,帮助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教学质量均衡发展。三要形成有效运行机制。各校要通过日常检查、教师自我教学小结、教研组活动交流等途径,及时了解教学质量现状、诊断教学问题、提出教学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教学信息采集,教学问题诊断,教学质量预警与激励等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四要改革质量评价机制。要改变以往的标准性评价方式,着重突出教学质量的发展性评价,以“学生是否发展”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强化与学生原有基础的比较,鼓励教师不放弃每一位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常规的严格执行是教学质量的保证。按照县局有关要求,继续引导教师规范地自觉地执行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心中要求明确,行动规范到位。一要及时制定各类可行性计划。包括各科教学计划、后进生转化计划、复习前总复习计划等。其中各科教学计划包括班级学生情况分析、本册教材的目标与要求、提高该科教学质量的措施、课时安排等;后进生转化计划包括转化对象、转化措施、转化成效分析等;总复习计划包含复习目标,复习内容与进度等。二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做到先学后导。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要做到有课必备,超前备课。备课前教师要熟悉内容体系,了解教材编写意图,明确教材各单元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明确教材各单元知识的联系与衔接,还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有效的教法与学法。教案要完整有创意,栏目齐全,字迹清晰,应包括单元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授课时间、课时教学目标、课时重难点、课堂练习、课前准备、教学过程、作业设计、板书设计、学生预习等内容。三要精心上好每节课,做到当堂练习。课堂教学要努力按照“有效课堂”理论展开,每个教学环节,包括导入、新授、巩固、拓展、作业等各个环节,都要循序渐进,追求实效;每个教学行为,包括教师仪态、教学语言、教法选择、媒体选用、提问设计、课堂评价、师生交往等都要依据适用有效原则,合理进行。要把教师是否准备“当堂练习”做为衡量一节课是否有效的重要参数。要重视学生主体体验,突出学法指导;要突出重视作业练习的有效性,提倡教师精选作业,鼓励教师自编作业,从作业内容、方式、层次等因素开展研究,确保作业对学生认知提高和能力发展的作用。四要及时批改、落实作业。教育学生作业要规范、整洁,对作业潦草或不及时完成的,要加强教育和指导。教师要及时批改作业,不漏批错批,要突出作业反馈、评价与订正环节,要把作业订正作为学生知识缺陷弥补的关键环节。对平时作业比较差的学生教师应做到面批。同时,教师要结合课堂教学和学生作业反馈实际,要求家长必须填字,把学生的作业真正落到实处。五要认真开展课外辅导,做到人人过关。认真开展课外辅导。要认真制定辅导计划,精心选择辅导内容,充分利用早自习、午间、午后等时间,对学感吃力、学有疑惑和学有所长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在精心组织课堂教学的前提下,加大对学困生的辅导力度。

1.完善教研机制组织教师大力开展有效教学小课题研究,开展好每一次教研活动,实施短平快教研。

2.围绕课堂教学,加大研究力度,认真落实“先学后导,当堂训练,落实作业,人人过关”的16字方针。

3.加大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研究力度,发挥现有教学设施的辅助作用。

4.继续实施好《独李中心小学薄弱学科教师及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计划》。在理论学习、教学反思、相互听课、参与教研活动、承担公开课、外出学习等方面,按照要求,及时督查,定期公布,以促进青年教师专业素质尽快提升。

5.要发挥好各教研组教育教学研究的作用,积极为教师交流教学信息、学习教改理念、探讨教学模式提供平台。

6.继续开展教师教学业务竞赛。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教师基本功训练与比赛,组织开展教师基本功大赛、有效教学示范课、备课说课、课堂教学评比、教学案例评优等常规业务训练与比赛活动。

要树立“科研从教学中来,科研服务于教学”理念,理解“教而不研则浅,研而不教则虚”的现象,实现研教并进,端正思想,寻求指导,强化规范,努力提升教育科研对教学工作的引领作用。一要进一步规范教研活动,从而浓厚科研氛围。树立“科研服务教学”的意识,全方位积累教学科研材料,开展反复实践与思考,在吸收学习借鉴的前提下,大力倡导原创性研究与成果表述,把“科研问题的真正研究化”作为评价的第一标准,进一步提升科研工作的有效性。二要扎实开展小课题研究。要关注在课题研究中教师能力的提升。伴随教育科研,教师的业务能力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要把教师教育科研活动作为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要按照需要性、可行性原则,积极申请各类课题的立项研究,将每个课题研究落到实处,争取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出现。

为保障有效教学行动各项内容的顺利实施,我校成立有效教学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开展。

1、学习有效教学经验。

2、领导全体教师学习有效教学基本理论并进行一次有效教学基本理论测试。

3、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继续开展有效教学理念学习活动,并人人写出有效教学学习心得体会,设立专栏,更好交流。

2、出台有效教学实施方案及有效教学过关实施方案,学区要及时指导督查和落实。

3、培育、树立本项活动内容的典型,总结有效教学经验。

4、开展以有效教学为主题的教学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评比与研讨。

1、全面总结有效教学活动的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2、提炼并建立有效教学活动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附:滨淮镇第二中心小学推进有效教学活动动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组员:zzz。

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11日至17日是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是全国低碳日。根据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xx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的通知》(xx节办通〔20xx〕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局节能减排工作,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深入进行节能低碳宣传教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7日,全国低碳日为6月13日。

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低碳日活动主题为“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一)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公共机构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通过宣传栏、宣传海报、宣传横幅等各种宣传形式,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引领带动干部职工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期间,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

(三)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统一收集各部门的废旧商品。

(四)开展节能板报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收集资料,精心设计,制作节能板报在本单位进行宣传。张贴宣传海报、横幅进行节能宣传。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开展节能周各项活动。要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学习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高节能降碳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节能降耗。

(二)严密组织,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认真筹备、广泛动员、严密组织,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使宣传周活动既有声有色,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东镇镇人民政府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有关要求,镇党委、政府政府决定,在镇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作风整顿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委。

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提升执行力、战斗力、创造力为目标,以大力弘扬。

“玉兰精神”为抓手,按照“夙兴夜寐、激情工作”“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要求,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思想、观念和作风的转变,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为改善政治生态、推动东镇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作风和组织保障。

突出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直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的关键岗位;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解决问题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责任追究倒逼作风转变。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照。

“八破八立”,增强贯彻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创新突破、跨越赶超主基调的主动性,为加快转型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细化落实服务措施,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自觉遵守中央。

“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发展上,苦干实干拼命干,努力创造出一流业绩。

针对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对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

“弱、松、庸、慢、散、懒、推、奢”等错误思想、不良作风进行大力整治,着力解决“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

重点整治:

(1)。

疏于政治理论学习,对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把握不准,缺少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

政绩观存有偏差,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坚决、不到位,落实起来有偏差、掺水分、搞变通。

(3)。

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缺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对不正之风不敢指正,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有不愿得罪人的思想。

重点整治:

(1)。

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够,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完善,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不强。

(2)。

缺乏参加党内生活的主动性、严肃性,运用“四大法宝”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强,有以具体工作代替党性锻炼的思想,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

(3)。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不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到位,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观念淡化,缺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思想自觉。

重点整治:

(1)。

思想懒惰,观念陈旧,对上级决策部署不学习不钻研,对新形势新情况不敏感不掌握,对新常态新决策不适应不会抓。

(2)。

学习流于形式、不求甚解,缺乏把握经济运行规律的本领,缺乏开拓创新的活力,缺乏履职尽责必需的能力素质。

(3)。

业绩上碌碌无为,不求创新,不敢突破,没有推进工作的硬招实招,迟迟打不开工作新局面,在考核评比中长期排名靠后。

重点整治:

(1)。

对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政令不畅,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对上级政策不学习、不研究、不能用足用好政策服务发展。

(2)。

对份内工作慢作为,工作效率不高,不能按时间节点和工作时限,高效高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牵头落实的工作推进不力,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徘徊不前、增速缓慢。

(3)。

对难题、问题绕着走拖着走,对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不能及时有效的报告、处理和反馈,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重点整治:

(1)。

缺乏大局观念,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按规定履行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上级部署决策不积极、不主动、不尽心。

(2)。

缺乏纪律观念,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及擅自离岗;违反组织纪律,拉帮结派,个人重大问题对组织隐瞒实情。

(3)。

缺乏敬业精神,对工作挑三拣四,加不得半点班,吃不得半点苦。

重点整治:

(1)。

不愿动脑思考,习惯做“甩手掌柜”,满足当“传声筒”,只抓动员部署不管进度成效,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批示落实批示。

(2)。

不愿动腿调研,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对群众缺乏了解,不严格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处理信访问题方法简单、措施不力。

(3)。

不愿动手落实,工作标准低,应付差事,得过且过,落实上级要求多打折扣,完成指标任务讨价还价,甘于平庸不争先。

重点整治:

(1)。

缺乏服务意识,囿于部门利益,明通暗卡,人为设置“玻璃门”“弹簧门”。死抠条条框框,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围绕程序打转转。

(2)。

缺乏敢于担当的勇气,不敢较真碰硬,明哲保身,事事先为自己打算。出了问题卸担子,面对批评装聋子,责任面前变傻子。

(3)。

缺乏干事的激情,动力不足、精神懈怠,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干事不惹事。

重点整治:

(1)。

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变着法子公款吃喝,从宾馆酒店转向食堂、农家乐,把学习考察当做福利待遇,搞变相旅游。

(2)。

违规配车,超标占房。违规配备、更新办公车辆,公车私用,不按规矩腾退办公室和住房。

(3)。

大操大办,变相敛财。办理婚丧嫁娶,讲排场、比阔气,通过分批、分地宴请等隐形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2016。

3

月开始,到年底基本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综合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镇干部作风整顿工作。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确定作风整顿的目标、重点和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作风整顿活动中来。

对照“弱、松、庸、慢、散、懒、推、奢”方面的问题,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三比一争”活动以来的工作进行“回头看”,逐级逐项开展自查自纠,看问题是否查清楚、找彻底、摆到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认真对照上级领导、基层干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采取座谈研讨、走访群众、问卷调查、谈心活动等形式,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精准查找单位及党员干部在“弱、松、庸、慢、散、懒、推、奢”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逐条查摆,把问题找全、找深、找透,形成问题清单。在深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突出领导带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推动整改落实。

针对“为官不为”的关键症结,大力实施“五三三二”举措(即:开展五个专项行动、实施“三个一批”活动、进行三项评议、完善两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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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五个专项行动。

“冷、横、硬、慢、拖”,刁难服务对象、损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等行为。

开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镇服务窗口全部实行。

“四零”承诺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统一服务标准,简化办事流程,明确办结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开展督促落实。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由镇纪委牵头,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怠政懒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开展增比进位专项行动。要认真开展学习对标、增比进位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制定本单位学习赶超目标、创新突破内容、重要工作亮点等。

开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加强理论武装、知识学习、调研思考、实践历练和提高运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工作的能力,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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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三个一批”活动。

大力褒奖一批先进典型。在全镇大力培树和宣传。

“玉兰式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开展“先进科室”“后进科室”评选活动,努力营造对标赶超的浓厚氛围。

果断查处一批反面典型。对顶风违纪特别是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要坚决进行查处。

“弱、松、庸、慢、散、懒、推、奢”等问题,特别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在全镇进行通报,形成弘扬先进、鞭策落后的社会舆论。

(

3

)

进行三项评议。

开展专项评议。对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各村、各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持续跟踪督查评议。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工作被动、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

开展行风评议。对依法行政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效能建设情况、优质服务情况、廉洁从政情况,组织镇、村基层广大干部群众集中开展专项评议,对工作不力、问题集中的进行定期督查,当面约谈,督促整改。

开展社会评议。由镇纪委牵头,设立作风问题投诉举报专线电话(。

)、举报信箱(。

lcxdzzdzbgs@。

),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

4

)

完善两项机制。

完善目标绩效管理机制。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全员责任体系,逐岗逐人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制定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定量定效定性。

完善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大力培树一批素质优良、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把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对心思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作风问题严重、工作实绩差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坚决调整。

对开展作风整顿工作进行“回头看”,系统总结作风整顿情况,特别是对“死角死面”认真查找整改,务求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及时梳理总结作风建设实践中的好做法、新经验,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将其提炼固化为制度,努力提升作风建设的制度化水平。切实抓好已有制度的执行,令出必行,令行禁止,形成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镇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机构,负责研究谋划和组织推动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工作。

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活动走过场、群众不满意、顶风违纪的,要追究责任。

大力宣传活动开展的内容意义、目标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正面引导,对先进典型进行挖掘,及时发现、培树和宣传先进典型,用正面典型教育激励干部,以反面典型警醒干部,形成警示和震慑。

开展作风整顿要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相结合,与解放思想大讨论相结合,与“三比一争”活动相结合,与弘扬“玉兰”精神相结合,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把作风整顿的成效体现到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用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成效、用广大群众的好评来衡量和检验作风整顿的效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迅速提升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活动月活动。为使活动月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这次秋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活动月活动将以夯实计生基础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全面完成计生重点工作任务为目的,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集中治理活动,解决当前我镇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消除计生工作中的隐患,为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这次活动月的主要任务是:三清理一到位,三提升一优化,两推进一夯实。

(一)三清理一到位。

1、清理登记全镇范围内的常驻人口,重点登记迁入、新婚、怀孕、出生信息。

利用一个月时间,以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方式,认真开展清理登记活动。居辖区内成建制小区要重点清理新入住的常住人口、新婚、怀孕、出生等信息,尤其是掌握出嫁未转户口、常驻未进账人口,流入半年以上人口的生育情况;违规生育二胎后未及时纳入正常管理的人口信息情况,清理中要如实登记,挤干水分,减少误差,杜绝错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提高统计准确率。同时,查清孕情情况,对已婚未领结婚证、领过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和举行过婚礼的新婚夫妇要及时组织参加免费孕检,全面提升孕前免费孕检率和孕情掌握率,对政策外怀孕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补救手术,努力减少政策外生育,提高政策内生育率。

2、清理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清理包括镇内各居近几年拆迁的流动户、总体要求是流动人口底数要清,地址要详细,流动人口的重大信息要掌握,各类报表上报及时,账册登记信息全面、数据录入准确,平台使用规范。通过完善居为主、居包片制度,切实摸清流动人口的准确地址以及孕情、生育等真实情况,并及时建立和调整相关台账数据,对流入人口要进行认真的清理,特别是有期内出生信息的,要进行仔细核查登记,并及时通过流动人口平台向户籍地进行通报。

3、清理政策外生育。

对20xx年以来政策外出生,未登记上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未立案、以及未征收到位的,要分年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抽调精干人员,全面清理、登记、上报、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立案和征收工作,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安排布置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管理平台工作内容,做到应征尽征。对有履行能力,态度恶劣、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

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期内应落实节育手术的及时组织落实到位,对需要更换节育措施的要及时组织服务到位,对应终止妊娠的'要果断落实到位,对应该落实绝育手术的要认真开展落实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包保到位。确保集中活动月内排查彻底、登记准确、组织到位、落实认真,进一步提高我镇四项手术落实率,切实保障辖区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

(二)三提升一优化。

1、提升优惠政策知晓率。

利用0-10周岁保险等各项优惠政策全面兑现契机,认真组织居组干部结合活动月的开展加大宣传告知力度,努力提高计生优惠政策群众知晓率。

2、提升群众支持率。

利用民生工程大走访等活动开展之机,向群众宣传奖(特)扶、“两检”等民生工程实施对象、范围等,努力提升群众支持率。

3、提升群众满意度。

在入户排查登记、开展落实人口计生重点工作过程中,利用集中工作时机全面向群众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好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的作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目的、意义。活动月期间要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确保群众满意度不断的提高。

4、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

按照人口婚育文化宣传要求,结合我镇人口计生工作集中活动,在9月底之前各居委会要完成宣传条幅、政策公开栏、居务公开栏内人口计生相关内容的更新任务。通过拓展宣传内容,规范宣传标语,完善宣传载体,使各居委会户外宣传环境成为推动人口计生工作集中活动月有效开展的助推剂。

(三)两推进一夯实。

1、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开展“诚信计生”,是省、市、区近年来常抓的重点工作。按照镇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做到、组织严密、思想端正、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工作真实、活动月重点工作落实有效。

2、推进计生干部职能发挥。

通过集中活动月工作开展,进一步考验、验证我们的人口计生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工作方法、工作技巧和自身的综合素质,比一比、看一看谁能工作、谁会工作、谁能干成事。

3、夯实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统筹安排好人员和时间,对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数据质量进行认真核对、修改、补充和完善,对新发生的信息及时进账、进机、变更;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台、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各类信息的审核、提交、反馈和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我镇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差;确保帐人、帐事、帐帐、帐机、高度一致。为确保迎接市、区三季度和年度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任务指标考核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这次活动月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结束,(去除十一假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0日—15日)。

认真学习镇集中整治活动月实施方案精神,成立专项治理活动月领导小组,制定适合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定人员、定措施、定职责,迅速掀起活动月高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10月15日)。

此次专项集中活动工作开展实施,紧紧围绕“三清理一到位,三提升一优化,两推进一夯实”的活动内容来开展,做到严密组织,严格人员责任,严格工作程序,严把质量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坚决杜绝忽视不重视、走过场和虎头蛇尾的现象。集中活动期间,要做到抓重点,攻难点,查漏补缺,全面完成人口计生重点工作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6日—20日)。

活动月结束后,镇对变更、漏报的信息认真审核,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台账及全员信息系统,对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汇总数据及时上报,对社会付运费征收、免费孕检、人口计划落实、小区人口清理登记等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由计生服务中心集中汇总上报镇党委政府,由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活动月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全面完成集中活动月各项指标任务的,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完不成指标任务的追究居委会主要领导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计生专干诫勉谈话,因集中活动月人口计生重点工作落后的影响全镇年终整体工作考评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计生专干引咎辞职。对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总结,由镇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切实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改进干部作风,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县委党员下基层活动的安排,我局特制定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实施方案,xx局党员下基层方案。

20xx年3月(一个月)。

1、深入宣传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局属x个支部党员分别下到xx镇的xxx、xxx、xxx、xxx村,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使文件精神深入人心,同时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帮助制定增收计划,排查化解各类矛盾,促进农村稳定及和谐社会建设。

2、每个支部要所到村办一件力所能及的实事,规划方案《xx局党员下基层方案》。办实事要根据所到村的'实际情况及本支部能力来定,所办实事要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3、每个支部要联系扶持1-2名贫困学生。每个支部要为所到村组扶持一至二名贫困学生,帮助他们解决上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每个支部要为所到村培训1-2名劳动力。每个支部到村后,要在摸好底的基础上,订好培训计划,在年内选送一至二名年轻农民进行素质教育培训。

5、每个支部党员至少要联系一户贫困户。

6、每个支部要写出一份综合调查报告或情况反映。各支部要将党员的调查报告或情况反映进行综合,写出一份综合调查报告或情况反映。

成立宣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总支书记xxx任组长,党组书记xxx为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为成员,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各支部下基层党员必须按照总支要求按时到位。

2、下基层党员在活动期间要认真负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个人不得乱答复,注意形象,严禁发生任何有损干部形象的行为。要深入群众家中,了解情况要注重实际,不得走马观花;不吃请,不增加基层负担;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省、市、县等部门颁布的有关“网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远离网吧、拒绝诱惑”教育活动,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全体班主任和授课教师为组员的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政教处办公室)。

二、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的教育形式:校长亲自抓、班主任具体管、课任教师协助、学生家长关注,上上下下,校园内外,全面合作,高度重视,将学生引领到文明、健康、向上的校园生活中来。

三、为防止寄宿生外出上网吧,严格凭出入证进出校门制度,安排教师配合门卫值班,尤其是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晚自习后寝室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地处理。

四、召开晨会、班会、团队会,利用校报班刊、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做到全校动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远离网吧的意义。.

五、召开班主任会议,对一些迷恋网吧的同学进行家访。

六、各班以“远离网吧,抵拒诱惑”为主题,出一期班刊,并在全校展览,由校办、政教处、团委组织评比。

七、升旗仪式继续安排师生演讲,信息课老师利用信息课开展文明上网教育及指导学生进行网页制作比赛。

八、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帮助学生制定寒假学习、活动计划,教育学生要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寒假。

九、寒假期间,为防止反弹,要求班主任带领授课教师进行家访,认真填写“家访登记表”,了解学生寒假学习、活动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活动实施方案

每个班级里,总是有些学生上课迟到,做作业速度很慢,总是要老师不断地催促,可是你着急,他不急,磨磨蹭蹭地,而且总是改不了,这就是养成了不惜时的习惯。作为老师,要为孩子的将来负责,就不要忽视这些看起来视乎不重要的“小毛病”。应该从点滴入手,培养少年儿童守时惜时的习惯。

1、培养学生做事认真,积极上进的生活态度。

2、使学生养成做事有计划、不敷衍、按时作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良好习惯。

3、通过活动,使学生明白要按时作息的道理,并懂得守时、惜时。

惜时守时勤奋学习。

1、宣传发动,通过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发出“惜时守时勤奋学习”的倡议。

2、在班级管理中,以身作则,树立榜样。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人只能由人来建树。”而学生又具有极强的模仿性,所以与学生朝夕相处的班主任,那一言一行,往往都在潜移默化中最直接最生动地影响着学生。所以,老师要以身作则,让孩子明显感觉到您的惜时、守时,给孩子以潜移默化的影响。组织学生搜集惜时守时名言。

3、在少先队活动中强化珍惜时间的观念。

习惯是一种非智力因素,是人们在后天所养成的一种自动进行某种活动的特殊倾向,是一种自觉、主动、持久、稳定的行为方式。通过主题班会“勤学从今天开始”、“珍惜时间”等,收集伟人、古人珍惜时间,勤奋学习的故事、名言。

4、教给方法,具体指导。

要纠正孩子不守时的坏习惯,要做到不急不恼,教会学生时间是可以自己安排的,专心的人,效率高的人就可以走在时间的前面。我让学生配合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把一天的时间安排详细列好,比如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做作业,什么时候玩等。内容具体细致,然后让家长严格监督按计划执行。

5、利用激励措施,长期督促。

养成良好习惯不能一蹴而就,师生都应作长远打算。老师须允许学生习惯形成有个过程;学生须一步一个脚印,不能图快。师生密切配合,以评选“惜时守时小能手”为契机,形成制度和规则,有人督促。班干部,班主任根据班规狠抓、狠管,很快,缺席现象绝迹,迟到现象消失。教师要有耐心,允许学生反复犯错,但能及时反思和改正,持之以恒地改正浪费时间的坏习惯。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遏制腐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府采购适用单位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购置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和服务的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均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机构

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实施采购和监督两分离,拟成立两个机构。

(一)成立“杨陵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编制3人,设主任一名,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二)成立“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心为财政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人,设主任一名,人员由财政局内部调配。采购中心在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政府采购机构工作职责

(一)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是:

采购管理委员会是政府采购的管理、领导协调机构,全面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颁布采购政策、制度,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汇报,解决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为采购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

1、拟定政府采购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有关法规制度的解释;

2、制定集中采购范围,发布《政府采购目录》,并定期进行调整;

3、负责审批采购单位采购计划;

4、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建立供应商档案;

5、确定招标方式;

6、负责资金结算。

(三)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是:

1、依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根据相关法律,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

4、公布招标结果,负责签订招标合同,参与招标商品或劳务的验收;

5、协助办理资金结算。

四、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信用的原则,旨在节约资金,提高效益。

五、政府采购的方式

依据《政府采购法》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一次采购量较大,供应商超过三家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对于采购范围受限制的,采用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未成立或技术性复杂的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来源单一的采购。

(五)询价:适用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采购。是政府采购中普遍运用的一种采购。

六、政府采购程序

(一)采购单位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编制采购计划,5万元以上报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5万元以下报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审批后交采购中心。

(二)采购中心依据采购计划,采用招标、询价等方式组织采购。

(三)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中心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中心对采购的工程、货物进行验收。

(五)采购办依据供货合同和货物验收单办理资金结算。

七、政府采购范围

(一)货物: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通讯工具、空调、电冰箱、电视机、音响、传真机、高级照相机、摄录机、机动车辆及办公设备、教学科研设备、医疗器械等由采购中心统一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后定点,单位自行采购。

(二)服务:公务用车的保险、加油、维修、公文印刷、来客接待、会议由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定点,单位自行采购。

八、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及管理

(一)采购资金来源:采购资金由采购单位负责落实,资金落实后报采购办。

(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由采购办设立专户进行资金管理。凡符合采购条件,由单位将资金划入采购办专户,待采购完成后办理支付。节约的资金按原渠道返回,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

九、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办、采购中心应依据采购法、会计法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各负其责。

十、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采购行为,督促采购人员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采购中心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法律责任

(一)采购单位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而不进行政府采购,擅自进行采购的,区会计核算中心有权拒付资金,同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机构、招标机构的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接收贿赂,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在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开标前泄露标底等不正当行为的,依《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政府采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县政府成立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隶属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政府采购行为的统一实施。

指导思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基本原则: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政府采购的范围

(二)财政预算编制车辆的保险项目。

(三)县五套班子召开的各类大型会议。

(四)县政府认为需要采购的其它项目。

政府采购运行程序 (一)采购单位根据县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编报采购审批表,经所在乡及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局审查经县政府同意后,交采购中心组织统一采购。采购审批表应注明需要采购项目的性质、数量、技术规格及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二)进入原各单位采购市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税收、产业、贸易、资信技术等条件,才具有取得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在政策允许、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县内企业进入。

(三)采购中心的采购一般应通过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信用的原则。具体招投标事务由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四)有下列情况的,采购中心可采取其他相应的`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采购用品因紧急需要而难以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采购中心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时,采购中心应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以确保有效竞争。

2、采购的用品属于特定规格,而且已有非授意制造的产品,或有法定供应商的,可采用询价方式采购。询价采购一般应对几个供应商(通常至少三家)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

3、只有单个供应商或属于专利技术的用品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各类采购方式在评出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中心与供应商应按照《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会同采购单位负责合同的执行。

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用品,只能由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自行供应,不得转包,违规单位一律不准投标。

采购中心办理工程采购应会同采购单位实行质量管理,制定项目检查程序及质量检验标准,并分阶段检查,供验收时参考。

采购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定点保险单位的日常联络。协调处理定点保险单位与投保

单位的业务往来,确保投保单位的合法权益。

(六)设备、维修工程采购应限期验收。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小组成员由县财政、采购单位、采购中心、供应商代表以及相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共同组成。采购经办人员不得进入验收小组。

验收时应做验收记录,由验收小组成员共同签字,验收完毕后,验收小组成员应分别在验收证明和结算验收证明书上签证。

采购中心应对车辆定点保险单位每年复审一次,对会议接待实行公开竞价,定点接待。

(七)采购中心业务经费开支,由县财政局通过预算安排。

采购资金的流转及结算

(一)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采购条件,用财政预算(含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采购,县财政局将不再向采购单位拨付采购资金。由县财政局按照采购中心与供应商的签约合同,将款划拨到采购中心专户,由采购中心通过专户直接支付。节省下来的资金,继续用于安排设备购置和工程项目。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采购,采购单位应于采购开始前,将采购预算中自筹资金划拨到采购中心专户,由采购中心按结算验收证明后办理货款支付手续,节省下来的资金退还采购单位。

(三)采购单位应根据采购中心出示的合同副本、结算验收证明书和调拨单入帐,并据此向县财政局编报年度决算;采购中心则应据实向县财政局编报收支情况表及说明书。

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责任

(一)相关的供应商对采购中心所选择的采购方法、确定的招标程序及执行招标、评标有关规定等方面有疑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采购中心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适当处理,质疑人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投诉;县财政局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处理。

(三)采购单位未按本方案规定擅自进行采购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除县财政在当年年度预算中扣减与之相等的资金外,并给予单位主要领导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采购招标人擅自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标信息的,依法追究违规者的责任,同时取消投标单位资格。

(五)采购单位、采购中心、招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中标单位收取回扣、拥金或其他形式好处的,在采购结算行为中采取欺骗伪造证据与中标人相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抬高采购造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财政局和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本方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2011年1月5日)。

采购人提供财政局《立项通知》及会签过的项目采购实施方案,方可进入招标程序。

一、项目简介及要求。

项目介绍及具体要求。

二、采购人。

项目单位。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采购)。

四、组织形式。

一般项目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委托具有相关代理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五、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财政投资(国债资金或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国家融资)或自筹资金。

六、采购内容及分包设置。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分为×××包,分别是×××。

七、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八、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

(二)交货期:××。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审,并经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名企业一般应在3家(含3家)以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除外)。

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一般按项目预算总价的1%交纳,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管理。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采购项目完成后,在第一次支付采购资金时。采购单位负责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评标办法。

一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根据项目情况,也可采用综合评分法与性价比法),公开唱标报价。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先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果不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考察组要提出充足理由,招标领导小组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县长审定。中标人确定后,由项目单位写出招标情况报告,经分管县长批准后,签订施工合同。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100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单位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项目由项目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第二家进行考察后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比照前款规定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中标、授予合同及付款方式。

开标结束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项目单位向政府上报招标结果。招标结果经政府领导审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由项目单位与采购组织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三、采购工作行事历。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发布,××月××日至××月××日在河南省及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主决定在焦作日报、博爱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发布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领取标书时间:自领取标书之日起至领取标书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15日前。

(五)开标时间:采用公开招标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20日。

(六)考察时间:开标后进行。由项目单位组织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

(七)签订供货合同时间: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八)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组长:×××(分管县长)。

副组长:×××(项目单位一把手)。

成员:×××(县监察局)。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一把手兼任办公室主任。

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童心向党,优秀童谣传唱”》精神,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动员和组织全校师生广泛传唱歌颂党、歌颂伟大祖国、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红歌”,充分表达全校师生人祝福党的生日、赞美幸福生活的美好心声,积极培育全校师生人心向党、跟党走的高尚情感和远大志向,不断深化全校师生思想道德建设。我校决定组织本活动,表达我们对党的热爱之情。

组长:熊庆华。

组员:叶红英胡晓兰音乐教师各班班主任。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

1、以《爱国歌曲大家唱》等部分优秀少儿歌曲为学唱传唱内容,以班为单位、以举行少先队主题队会、利用晨唱、音乐课、课前、歌咏比赛等多种形式,在全校广泛开展推广传唱活动。

2、学校成立合唱团,集中训练演唱。

3、成立舞蹈队进行歌表演。

(二)广泛传唱阶段:4月上旬-6月下旬。

推广传唱优秀歌曲内容由大队部、综合组下载链接、编辑下发到各班级、合唱组进行学唱,各班收到曲目后利用晨课、课余、音乐课、班队会等时间开展好传唱活动。

(三)汇演评比阶段:6月上旬。

结合庆“六一”活动开展““以童话陶冶情操,以童谣净化心灵”比赛活动,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参赛,体现全体参与性,比赛歌曲以爱党爱国为题材,以及我校网站上推广的优秀歌曲为内容。时间:每班不少于10分钟,以mp3为伴奏形式参赛,参赛资料上报时间:6月25日前(以年级为单位上报)。

(四)活动具体安排:

1、各班积极开展好本次活动,学校德育处监督活动开展进度。

2、各班主任做好各参赛队传唱以及参赛的督促工作,轮到本年级班级参赛时,设计好加油助威的互动,体现团体精神,确保本年级参赛队伍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本次活动。

3、小合唱队、舞蹈队由龚冠婷、肖文等老师具体负责。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在医疗补偿机制尚不完善的隋况下,为使医疗机构得以良性发展,医院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法组织收入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增强对医院整体资源的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和费用支出,提高医院的综合竞争力。财务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了医院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医疗机构应当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医疗服务成本,走优质、高效、低耗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一、影响医院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影响因素。

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既要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发挥社会效益,提供医疗服务,同时要自筹资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来保证医院的扩大发展。影响这个管理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有:从医院管理当局可控的因素看,一个是投资风险,一个是投资的报酬,医院要尽量降低风险提高报酬,而报酬率和风险,又是由医院的投资项目,资本结构和利润分配政策决定的。因此,这三个因素影响医院的价值。财务管理正是通过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政策来提高报酬率,降低风险,实现其目标。

二、财务管理的对象及内容。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三个方面:第一,投资是指以收回现金并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出的现金流出。如,购买设备,建造医疗用房,增加新的医疗项目等。第二,筹资决策,筹资是指筹集资金,例如,取得借款,向职工借款,赊购,融资租赁等都属于筹资。筹资决策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取得所需的资金,包括在什么时候,向谁,筹集多少。第三,利润分配的决策,利润的分配。指在赚得的利润中,有多少作为效益上资发放给职上或责任人,有多少留在医院作为再投资或积累,过高的分配政策会影响医院的再投资能力,过低的分配政策影响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近而会影响医院的盈利水平。

三、从医院日常的基本做起,严格控制。

1、从源头上控制医疗成本,强化成本核算。

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就是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引入企业财务管理中成本管理的有效管理经验和方法,通过实施成本核算,对成本费用信息进行分析、管理和控制,达到降低医疗成本和医疗业务总费用的目的,从而降低医疗运行费用。为完善成本核算的内容,应将相关的费用、控制指标、服务效率指标纳入考核机制,各科室和部门对自己的费用支出管理和控制的效果会在成本核算的结果及考核上得到直接的反映,这样,各科室和部门对成本核算的费用支出项目内容及数量都会多方关注,主动采取措施控制费用、支出的发生,例如:对卫生材料耗用的管理要与医嘱、护理记录及旧清单相互核对,确保耗用量与实际工作量的相符,有效地减少了非工作因素的材料消耗,卫生材料作为医疗服务费用中最直接的组成部分,通过科室成本核算,科室管理的力度会大大加强,卫生材料的支出消耗率等指标得到有效的控制。水电汽的耗用量及房屋的占用费记入科室成本,将以往占有和消耗资源的无偿性转变为有偿性,可以促使使用科室精打细算、合理和有效地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极大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节约资源的积极性。

2、严把支出关,加强日常的财务管理。

在重大项目建设上,为保证运行过程的规范,从项目的立项、审批、到招标过程、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工程结算,都要有财务、审计和纪检部门的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对医院日常的设备器械及材料等方面的采购,要建立内部招标机制,首先根据科室提出的购置中请有相应的采购管理部门做出可行性论证、主管院长审核,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进入招标程序,整个招标过程由主管院长主持,采购部门组织,参加科室包括中请科室、维修部门以及财务、审计、纪检,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机制上防范购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风,通过招标,可以大大降低采购成本,从源头上节约资金、减少支出,有利地促进医院的内部成本核算。

在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强化管理的同时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为医疗一线服务,通过对医院信息系统的逐步完善,实现全天候的费用结算,建立财务与出院结算之间的收账确认模式,确保全部资金的及时回笼、到位。在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合理安排支出,改变传统财务事后反映、核算的被动状况,通过对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核算和分析,加强对消耗性支出的控制。要坚持“一支笔”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核算和考核机制,有效地控制费用开支,消除虚增医疗费用的诱因,为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提供良好的基础。通过对医院的经济状况和费用支出进行分析,动态掌握和控制医院的财务状况,积极参与医院决策及管理的全过程,并为其提供可靠的数字和核算依据。努力降低消耗性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尽可能地将资金使用安排和落实在医疗事业发展性支出上。

【参考文献】。

[1]刘恩峰:谈高校财务管理的新思路[j]。德州师专学报,20xx(6)。

[2]白燕:高校财务管理模式初探[j]。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xx(5)。

[3]曹明国:浅析知识经济时代高校财务管理的创新[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xx(4)。

政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会议精神,切实做好__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和[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村承受能力的基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的房屋,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坚持集约节约土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5、坚持整合资源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任务。

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今年我镇在___月___日前全面完成___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

(一)补助对象。

____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困难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和我镇的实际情况,确定镇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___元,改建、维修住房补助按房屋破损程度分档补助___元至___元。

(三)资金的管理发放。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倒塌的应改建维修,属局部危险的应改建或修缮加固,属房屋全倒无房居住的应选址重建。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屋可按单独建设或连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有菜地和庭院,有基本家具及其它生活设施,能基本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在醒目位置设置省里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档案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发行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必须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改造前、中、后相片、政府补助审批、乡村规划许可等资料整理归档。

(四)督促检查。

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项目月进度报告制度,各村每月月底号以前将本月改造进度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__号前将全镇上月进度上报区民政局。___月中旬前,镇民政办将年度总结报区民政局。

四、危房改造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__月初—__月中旬)。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同村干部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因灾倒房户、残疾人特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严格审批,确定对象阶段(__月下旬)。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民政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及各审查环节的结果都要在村务栏里公示。确定对象工作于___月底前完成,并将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报区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___月下旬-___月底)。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各村要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书,同时各村组织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__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__月底至__月上旬)。各村农村任务改造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__月底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对全镇危房改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_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民政办,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规划,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村里实施”的格局,确保全镇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城乡用地增减、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调查对象的摸底和认可,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组织资金的发放,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批报。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会议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主席思想、小平同志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时和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大力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加快发展十大重点产业,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和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我省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实现法定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质量和效率得到保证;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建立;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有效运转.

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对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二、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措施: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一法一例”。

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能够取消的全部取消,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行政机关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要下放。

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

落实国家关于资质资格准入许可清理要求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

提高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对下放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同步下放前置条件审批权限,做到纵向同步、横向协调。

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省的政府规章拟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的,要听取公众意见,对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审查。

地方性法规、省的政府规章以外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严禁以备案、定期检验、监制、换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

建立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

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进一步加快清理和规范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实质性审批权,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

2.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

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保留的各项行政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内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建立动态管理行政权力、责任和中介服务清单机制,强化清单动态管理。

推进权力清单统一规范。

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哈尔滨新区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坚决整治“红顶中介”,通过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加强监管等方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公布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

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者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能。

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

根据职能调整,推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使机构编制与职能调整相适应。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事权法规、制度,强化省的政府统筹推进省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保证政令畅通。

4.完善经济调节。

落实国家关于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健全我省相关制度。

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注重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

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及时修订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

5.加强市场监管。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国家及省的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后置行政审批事项。

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

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探索“智能”监管。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配合国家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认真执行外资管理法律法规。

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6.创新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治理制度、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

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

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

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优化公共服务。

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的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的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严格落实和执行国家生态文明有关法律法规。

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贯彻国家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严格落实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的要求。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要求,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及长效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制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措施: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科学选择、充分论证和合理确定立法项目,科学编制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项目起草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政府法制机构要严格审查把关,重要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制化。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定期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

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加强政府规章解释工作,逐步实现政府立法解释常态化。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紧扣重大改革事项和人民群众期盼,结合省情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围绕“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和“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针对加快建设农业大省、工业大省、资源大省、边疆大省、生态大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大力营造市场化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等内容,制定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立法,切实解决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社会高度关注、行政管理急需、条件较为成熟的,要集中力量抓紧完成。

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1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落实立法工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建立省的政府立法专家队伍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

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12.做好具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政府立法工作。

具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政府可以依法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或者制定政府规章。

具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政府应当严格遵守立法程序,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突出实施性立法,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规定;上位法规定较为原则的内容,根据本地社会经济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做到具体、明确,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设定权限。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分和除省的政府以及省财政、省物价监管部门按照法定权限设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避免设定应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内容。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落实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14.完善并落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实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并落实,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6.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依法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

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7.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

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未经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

18.加强合法性审查。

健全并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提交讨论前交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提交讨论前交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合理确定审查时间,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等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9.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

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20.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执法随意化、不规范、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行政机关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

实施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环节和产品的执法力度,依法惩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严格开展环保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寸步不让,坚决依法治污。

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受理和妥善处理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举报、投诉,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基金风险。

加大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力度,依法严惩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规范和监管养老服务机构,防止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中的骗保、漏保行为。

22.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

结合农垦、森工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垦、森工执法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执法关系。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发生,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2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避免行政执法随意化等问题。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推进执法文书电子化、办案信息系统化,充分利用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各种记录手段之间的综合运用,在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各个环节实现无缝对接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

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2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推进落实关于加强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意见。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2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制定《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

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贪腐现象。

2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7.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

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

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

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和发展环境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8.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贪腐、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29.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的政府九项规定,坚决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具有立法权的政府要自觉接受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向党委报告年度立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度。

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认真对待司法建议。

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30.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认真执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

健全并落实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严肃查处基层贪腐和执法不公问题,狠拍群众身边的“苍蝇”。

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基本形成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在省内探索实行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

31.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3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实体大厅向基层延伸,推行一站式服务,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对现有省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构建包括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等一体化的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扩大网上办事范围,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查询、办事、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互联网思维强化政府在线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服务功能。

完善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扩大督促检查范围,推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书记强调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健全并落实问责制度。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贪腐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并有效实施,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摆平”“搞定”问题有效杜绝,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措施:

34.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机制。

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社会稳定形势及社会治安形势预警研判工作。

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机制和能力。

依法加强对影响或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

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3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

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县级以上政府(行署)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人员配备达到法定办案人数。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学习领会培训,落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

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案件执行移送制度。

36.依法进行行政赔偿、补偿。

行政赔偿申请渠道畅通,赔偿义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期限和标准办理赔偿案件,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经行政复议决定或者行政诉讼判决需要进行赔偿的,能够及时支付赔偿费用。

将行政赔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能够依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严格落实行政补偿制度。

37.完善落实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

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严格执行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指导仲裁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8.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39.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进一步落实属地、属事责任,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依法妥善解决。

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完善信访事项审查机制,明确受理范围。

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诉访分流引导。

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确保案件终结质量。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40.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

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选拔一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干部充实进领导干部队伍。

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影响工作的要调离岗位,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务实原则,通过自学和参加集体学习领会,系统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完善学法制度,县级以上政府(行署)、省的政府各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要把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规章等专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日。

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42.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领会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定期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状况的抽查测试。

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

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政府工作人员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43.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要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则意识促进法治意识形成。

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要以旁听庭审等方式,现场体验行政应诉工作,促进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

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4.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45.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县级以上政府(行署)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省的政府部门和市级政府,绥芬河市政府、抚远市政府向省的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时间为次年2月15日前,其他报告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迟于次年3月底,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的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6.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本地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考核等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分值比重不低于考核总分值的10%,加大考核力度。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和“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党委和政府督办事项。

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要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职务任免、职级升降、交流培训、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7.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

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

加大对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有关起草或者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重点解读,以方便公众知晓和遵行。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48.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县级以上政府(行署)及其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所承担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作用,使法制机构的编制配备与其承担的实际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切实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状况与建设法治政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

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9.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作用。

把深入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的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的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法治政府建设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合力,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吸引留住人才、营造公平公正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作用。

坚持依法推进环境建设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带头讲求诚信,行政合同和协议严格履行,依法承诺事项切实兑现;制定的规划、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招商引资承诺要于法有据、如期兑现,不能随意改变;如因政府的原因而改变的,或者由于法律法规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确需改变的,由此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政府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坚决纠正和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随意变规划、变政策”“不守信用”等问题。

对各种类型企业应当一视同仁,提供同样的服务和保护,不得实行差别待遇,禁止对企业实行重点保护、挂牌保护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做法。

领导干部要注重与企业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多为企业办实事,真正做到亲商安商富商。

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公开曝光。

各市(地)和绥芬河市、抚远市,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本实施方案印发后两个月内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落实责任,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

各项工作任务除本实施方案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

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并履行好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任务,并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督促推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

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级政府,绥芬河市政府、抚远市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省委、省的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省的政府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

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推动工作按照要求时限、标准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试验区建设,紧紧围绕“两个加快”,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

成效。

三、主要任务。

网络。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及提供公共服务。

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设,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判沟通机制。夯实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行政问责。

四、保障措施。

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有序组织实施,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创建任务,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全面完成。

政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做好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推进吴家堡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做好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稳定脱贫为目标,分类制订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改善贫困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对象收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社会保障兜底,切实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任务目标。全办精准扶贫工作共涉及吴家堡、刘庄、西王三个管区,确定贫困户85户280人,致贫原因主要是因病或因残及低保、五保等情况。根据精准扶贫要求,采取“专人办公、挂图作战、定期销号”的办法,确保2016年底完成全办扶贫解困任务,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贫困人口不愁吃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得到保障的脱贫目标。

(三)扶贫对象。2015年全市执行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的扶贫标准,2016年我办将根据上级要求执行4165元的扶贫标准。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为三个管区的贫困户85户280人,同时对脱贫人口进行跟踪管理,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对因伤致残、因病等原因导致新增的贫困户,及时纳入全办扶贫帮扶范围,逐步建立街道扶贫长效帮扶机制。

(四)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扶贫、因户施策。针对全办扶贫对象,找准致贫原因,对症下药,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实现精准扶贫。充分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发挥帮扶对象的主观能动性,根据农民致贫原因和自身意愿因户施策,实现增收脱贫,做到应扶尽扶。

2.坚持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区直包挂部门和辖区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用足用好上级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集中开展全办脱贫攻坚行动,形成发展合力,攻坚克难,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将本次精准扶贫工作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相结合,立足实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成立办事处农村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统筹、协调、督导职能。配强配足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同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调度、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包挂单位联席会议,掌握工作进展,分析扶贫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通过就业带动脱贫。

人社中心要结合上级政策和工作实际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充分就业,实现一人就业、一家脱贫。同时要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对所有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学习技能的贫困人口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并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和援助,确保顺利实现就业。

各管区要统筹协调区域内所有用工资源,为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就近提供就业岗位。

(三)发挥社会保障作用。社会事务科要根据农村低保制度,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

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苑规模,将年龄较大的贫困人员纳入其中。

残联及时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做好等级审核工作,扩大残疾贫困人口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范围。计划生育科要对贫困人口开展医疗救助,建立“贫困家庭健康档案”,全面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儿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公共项目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避免因智力、精神疾病、重大传染病、先天疾病等因素导致贫困代际传递。

(四)统筹协调合力攻坚。

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育办公室要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积极作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确保每个农村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农村家庭不因子女就学而致贫。宣传办公室要深入推进文明乡村建设和农村“四德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作用,形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良好风尚。

开展扶贫政策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总结推广脱贫典型,激发贫困户依靠政策帮扶和自身努力增收脱贫的决心和信心。政法科、司法所要对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年人贫困、经村组织协调仍不履行的,采取司法调解、司法干预等手段,促使子女履行好赡养义务。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健全领导机构,形成街道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管区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领导体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办扶贫开发工作。各管区是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管区书记作为各自管区的联络人,负责辖区各村与区直包挂部门的对接。各村两委主要领导是本村扶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为本村群众脱贫的重任。各村要在两委成员中选出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区包挂部门、办事处扶贫办公室对接,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度。

(二)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区直包挂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履行好扶贫开发的责任,全面参与脱贫攻坚。办事处扶贫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各管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动态管理。各管区要依据本方案及时编制贫困户脱贫计划,将贫困户脱贫项目清单及对应帮扶单位和责任人名单上墙公开,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建立贫困户问题台账、帮扶台账和脱贫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实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区扶贫档案资料与扶贫开发工作进程三者同步吻合。

(四)科学考核加强监督。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半年一评比,年底总考核。对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给予表扬奖励;对落实脱贫任务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发展,在我市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试点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现状,现就政府面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的,转变财政支持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精神食粮,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

凡参与政府购买的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免费或低票价向社会公众提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补贴、社会参与”的模式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二)先进性原则。

凡参与政府购买的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社会化原则。

政府既向国有文化单位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也向具备条件的民营文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购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四)普遍性原则。

参与政府购买的公共文化产品和项目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为群众喜闻乐见、参与面广,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购买对象

国有文化企业、民营文化企业或群众文化团体、文化类协会组织以及具备提供公益文化服务条件的个人。

四、购买种类及条件

本方案涉及的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有:演出类服务、文化展览类服务、文化培训讲座类服务,城市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及其他公共文化服务等。

(一)演出类服务

国有专业演出机构需满足《铜川市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试行方案》(铜财教〔2013〕17号)规定条件,民营文化企业和群众文化团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一年以上,管理规范,具有组织公益性演出的经验和基础。

2、组织的演出活动提前10日在文化部门登记备案。

3、企业或团队参演演职人员30人以上,能够提供整台文艺节目(时长不少于90分钟),年演出能力达20场以上。

4、企业或团队提供的文艺节目30%以上属于原创,创作内容健康向上,体现时代精神。

5、每次演出有完整的演出方案、记录、剧照、节目单等资料,并提供文化部门统一印制的《演出回执单》且记录内容完整。

(二)文化展览类服务

1、参与主体必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在文化部门备案的合法机构或组织。

2、举办展览的个人最低条件必须是市级以上专业文化协会会员。

3、展览内容仅限为书画、摄影以及民间艺术。

4、每次提供的文化展览产品(作品)不少于100件(幅),展览时间不少于5天,观看人数不少于500人。

5、提供完整的活动方案并组织安全、有序参观。

(三)文化培训、讲座类服务

1、主要针对区县(含区县)以下文化骨干类培训。

2、需提前30天报文化部门审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受益群众每次(场)不少于200人,时间不少于2小时。

4、有完整的活动方案,活动资料齐全。

(四)城市社区公益电影放映

1、放映主体必须是具备有效资质的.机构或个人。

2、放映计划和放映内容须经文化广电局审核同意。

3、须提供社区放映证明材料。

4、须制定安全预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放映现场安全有序。

(五)其他类

1、政府临时下达的文化活动任务。

2、由文化、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公共文化服务。

五、购买价格

(一)演出类参照《铜川市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试行方案》中确定的场次和价格。

(二)文化展览类服务每次(场)暂按3000元/场·次。

(四)城市社区公益电影放映400元/场。

购买价格按公共文化服务成本的变化采取浮动管理。

六、实施程序

(一)经费保障。

市级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提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总额,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市级文化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编制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购买确认。

国有文化企业参与的演出类服务按《铜川市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试行方案》购买程序确认;民营文化企业和群众文化团体参与的演出类服务按照本意见规定确认;其他3类服务申请由市文化广电局对其资质及服务内容进行审查确认。

(三)签订合同。

凡被确定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对象的,由市文化广电局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及个人签订合同,明确购买服务项目内容、任务、服务期限、资金支付、违约责任等。

(四)经费拨付。

国有文化企业参与的演出类服务仍按原经费拨付办法执行;民营文化企业和群众文化团体参与的演出类服务及其他3类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拨付由市文化广电局、市财政局协商拨付,申请经费补助的文化企业和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须提供相关资料(即资格审查条件规定的有关资料)。

(五)绩效考评。

市文化广电局、市财政局对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评,重点考评服务的质量,参与群众的规模、群众满意度及活动影响力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文化广电局、市财政局成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进行整体安排,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群众意愿有计划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并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

市文化广电局要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估和确认;市财政局要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接受群众、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为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我市各级政府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综〔2015〕13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克拉玛依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新克政发〔2015〕1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事、政社、政企分开,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成功经验,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方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体系,分年度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三、实施范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行为等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事项外,下列事项均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范围:

(一)基本公共服务。

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三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二)社会管理性服务。

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

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四)技术性服务。

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五)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

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检查、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财务审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六)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四、组织实施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利用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网,介绍购买服务政策,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经验,为社会各界答疑解惑。

采用专家讲座、座谈讨论、政策解读等形式,开展全市政府购买服务业务培训工作。

(二)分步组织实施

2015年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并开展前期工作。

2016年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

2015年12月,经审核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本级确定39个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项目。

各区结合实际工作,参照市本级实施目录,确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目标任务,要求实施项目不少于5个项目。

重点在公共教育、公共体育、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建设、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综合性规划编制、项目评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2017年在市本级单位和各区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将适合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所有事项均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范围之内。

(三)分级组织实施

部门预算已经安排资金的项目,部门(单位)为主体责任,由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部门规范运作。

项目资金分配到各区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各区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

(四)政策指导与支持

1.完善制度办法。

财政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指导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明确财政部门内部职责分工。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进展情况,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办法,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操作程序和绩效评价办法,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中承接主体有关政策,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效率。

2.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与部门预算编制衔接,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一起布置、一起编制、一起审核、一起公开。

从2016年起,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体系,作为部门预算组成部分实施管理。

3.充分发挥部门购买主体作用。

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编报本单位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依法确定购买方式、选择承接主体、签订购买合同、跟踪履约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办理资金支付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同时,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积极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4.规范承接主体行为。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与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相应调整财政预算保障方式,防止出现既通过财政拨款养人办事,同时又花钱购买服务的行为。

5.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支持。

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

依法依规,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发展,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广泛服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6.加强财政部门组织领导。

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作为重要的财政改革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发挥好牵头作用,建立健全财政、机构编制、人社和民政等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五)绩效评价

按照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推进第三方评价,按照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果评价、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选择供给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典型推动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掌握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将各区、各部门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行交流推广。

一是各级部门每半年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以便全面了解掌握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市本级各部门和各区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本部门、本区的经验做法,编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分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等,半年工作总结于每年7月1日前、年度工作总结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七)研究建立激励制度

结合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激励制度,研究设立我市专项奖励资金、以奖代补、通报表彰等激励制度,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较好的各级政府部门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序推进。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解析: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正确答案:a。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省级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正确答案:b。

解析: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解析: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解析: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解析: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解析: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10.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正确答案:a。

11.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正确答案:b。

解析: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12.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正确答案:b。

解析: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5.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正确答案:b。

解析: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1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经评标委员会决定可以变更评标标准。

正确答案:b。

解析: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第2部分单选题。

正确答案:a。

正确答案:d。

3.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下属情形应当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的时间有:()。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调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采购文件的时间正确答案:d。

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关于保证金正确的规定有:()。

b、只有公开招标才能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正确答案:c。

8.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提出回避申请。

b、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c、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1%。

d、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2%。

正确答案:b。

b、3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c、7日,15日。

d、7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b。

1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发布于()。

a、国务院指定的媒体。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c、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14.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

a、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另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正确答案:b。

第3部分多选题。

b、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正确答案:abcd。

正确答案:abcd。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正确答案:abcd。

6.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b、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d、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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