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简报 野生动物保护的倡议书

时间:2023-08-30 09:24:23 作者:韩ll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宝贵的自然财富,也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由于人类的过度破坏和不负责任的行为,许多野生动物正面临着生存的威胁。为了保护这些可爱而脆弱的生物,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我们的责任,也是对生命多样性的一种承诺。让我们发起倡议,共同呼吁保护野生动物,为它们创造更美好的生存环境,为未来的世代留下一个繁荣和谐的地球。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简报 野生动物保护的倡议书篇一

近来发生的所有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经有所感触了。对于到底是哪种野生动物携带的病毒,我们已经没必要弄得那么清楚了,因为如果我们人类不去食用这些野生动物的话,我们会感染上这样的病毒吗?不会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人类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是我们人类吃了不该由我们来“进化”的野生动物,才导致了这样一场影响全球的灾难。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在这一次的事情中吸取教训,无论如何都不要去伤害那些野生动物,去伤害我们大自然里除了我们人类之外的一切生物!

万物有灵。如果我们人类对世间万物没有一丝敬畏之心的话,那我们人类不管是何时何地,总是会为我们没有敬畏之心的行为而付出血的代价!这一次的传染性疾病,现在已经扩展到了全球了,我们现在整颗地球都好像裹上了死亡的阴影,而这一切的源头在哪里呢?在于我们人类对世间的万物缺乏一颗敬畏之心。

我们不相信野生动物也有灵性,我们不相信我们人类之外还有另外的生命,我们不相信还有比我们人类更加强大的生命。正是在这种不相信中,我们得到了这一次血的教训。如果经历了这样一次事件,还有想要吃野生动物的朋友,那我们要说,你就等着大自然再惩罚你一遍吧!

我们人类其实也是动物,不过是比野生动物看似高级一些的动物,实际上,真正要高级吗?如果高级的话,又怎么会去食用这些可爱的野生动物呢?亲爱的人类同胞们,放过所有的野生动物,也就是在放过我们自己。我们食用的野生动物,它们加起来的哭声,或许可以让你后半辈子都无法安宁。

亲爱的人类同胞们,为了我们整个地球的正常运转,为了我们生存的环境有良好的循环,我们保护这些野生动物吧!它们从没有对我们人类做过什么坏事,如果不是我们人类去伤害它们,它们是不会轻易伤害我们的!如果说我们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物种,那我们就更应该用一颗温柔的心去兼济这些野生动物们。它们只是在我们生存的世界里寻找一丝自由,它们没有想过要独占我们的地球,为什么我们人类还要去伤害它们呢!

保护它们吧!保护这些野生动物,亦是在保护我们自己,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这颗还需生态平衡的地球。

倡议人:xx

20xx年x月x日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简报 野生动物保护的倡议书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福建省境内实施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野生动物保护、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五)国家林业局依法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从国外引进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六)福建省林业厅依法核准为“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从国外引进的其他野生动物。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上述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四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承办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工作;未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的,应当指定机构承办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工作。

各级森林公安、林业执法机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实施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被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第二章 许可事项及实施机关

第六条 福建省林业厅负责下列行政许可事项:

(四)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售、收购、利用、运输审批以及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审批。

(四)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售、收购、利用、运输审批。

第八条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下列行政许可事项:

(四)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售、收购、利用、运输审批。

依据有关规定开展护农猎捕野猪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可委托乡镇林业工作站审批核发猎捕证。

第九条 经营加工、出售、收购、利用、运输含有多个种类、保护级别的野生动物产品,且在形态上难以进行区分的,由福建省林业厅视具体情况,确定审批机关。

第三章 申请材料和程序

第十条 申请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或者猎捕证的,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三)证明其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

(四)猎捕实施方案;

(五)野生动物专业调查机构或者科研院校编制的猎捕区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

首次申请护农猎捕野猪的,提交前款第一至第三项材料;非首次申请的,提交前款第一项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五)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六)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七)驯养繁殖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及相关说明材料;

(八)设施设备说明材料;

2.驯养繁殖虎、豹、狮、亚洲象、非洲象、黑熊、棕熊、大熊猫、犀牛、羚牛等野生动物。

3.审批机关认为需要的其它行政许可事项。

第十二条 申请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三)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证明或说明;

(五)经营加工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及相关说明材料;

(六)经营加工实施方案。

(一)申请表;

(四)证明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五)跨省出售、输出活体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须提交输入地省级林业部门的审核意见。

需要跨县境运输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申请人凭国家林业局批准出售、收购、利用的批准文件或者有关省份签发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输入福建的运输证件等材料,向福建省林业厅申领运输证件。

第十四条 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时,因前置审批,申请人尚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30 日内,被许可人应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发证机关,与申请材料一并归档。

第十五条 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按照下列程序提出申请、审核和审批:

(一)属福建省林业厅许可事项,由申请人向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转报省林业厅审查决定。

(二)属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许可事项,由申请人向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转报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审查决定。

(三)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许可事项,由申请人直接向审批机关申请审批。

(一)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证事项,应对猎捕地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情况等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二)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事项,应对驯养繁殖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三)申请经营加工许可证事项,应对经营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第十七条 审批机关可根据需要,对行政许可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专家实地考察和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应当在60 日内完成,如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时间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0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规定的期限内。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特许猎捕证的审批时限为3个月。

审核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 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并转报审批机关审批。

审核、审批机关在20 日内不能作出审核、审批决定的,经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审批、审核机关有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九条 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特许猎捕证、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加工许可证或者运输证件;不需要颁发上述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审批机关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时间及途径。

第二十条 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告知下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福建省林业厅批准的猎捕量限额内核发省重点或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猎捕证。禁止超猎捕量限额规定的种类、数量核发猎捕证。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猎捕量限额规定的种类、数量之外核发猎捕证的,发证机关应书面征得福建省林业厅同意后,方可签发猎捕证。

第二十二条 从外省(市、自治区)引进、购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凭有效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按照输出地林业部门的规定,向其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需本省林业部门向货源地林业部门出具同意引进、购入函件的,根据本办法第六、七、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的,同意引进、购入的函件同时抄送本省下级林业部门。

需福建省林业厅向货源地省级林业部门出具同意引进、购入省重点、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函件的,应逐级审核上报省林业厅。

第四章 变更与延续

第二十三条 因企业兼并、资产转让、增资扩股等情况,变更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被许可人的,由被许可人会同新主体共同提出申请、说明事由,并提交企业兼并、资产转让、增资扩股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新主体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或材料,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变更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登记的负责人的,由被许可单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说明事由,并提交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或材料。

第二十五条 变更驯养繁殖场所的,应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

(七)、(八)、(九)项材料,并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变更经营加工场所的,应提交新场所使用权证明及相关说明材料,并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办理。

(二)新增种类、数量所需场所及设施设备的说明材料;

(三)新增种类种源来源证明。

(一)变更所涉及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证明或说明;

(二)变更所涉及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加工实施方案。第二十九条 在特许猎捕证、猎捕证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未能完成猎捕活动,需要延续证件有效期限的,应当在证件有效期内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说明造成延误的原因,并提交延续后拟采取的猎捕实施方案。

第三十条 在运输证件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未能完成运输,需要延续证件有效期限的,应当在证件有效期内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说明造成延误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 需要延续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驯养繁殖、经营加工情况说明材料。

(一)存在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整改不到位或长期拖延未落实整改措施的。

第三十三条 被许可人满1年(含停业、终止)未从事相关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活动,且无正当理由的,发证机关可视具体情况,不予批准延续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或者相应核减批准驯养繁殖、经营加工的种类和范围。

第三十四条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由发证机关依法注销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变更、延续特许猎捕证、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加工许可证、运输证件的,由发证机关重新核发证件,并收回、销毁原证件。

经批准变更、延续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限的,新证件沿用原证件的编号。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经批准猎捕野生动物的,必须在猎捕作业完成后5日内,将猎捕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等,向猎捕地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查验。

乡镇林业站承办护农猎捕野猪猎捕证的,由乡镇林业站负责猎捕查验。

第三十七条 经批准驯养繁殖、经营加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应当建立进出仓台账,并定期向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报备。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查验辖区内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加工许可证。查验许可证时,应指派不少于2 名工作人员,进行实地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许可人签字(签章)后归档。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辖区内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监督检查。

(一)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增设驯养繁殖、经营加工场所的;

(三)对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未尽到饲养、救治、管护等义务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进出仓台账管理制度的;

(六)散布虚假广告或者以“野味”等招徕顾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八)隐瞒野生动物疫情,未及时向所在地林业等主管部门报告的;

(九)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发生重大伤亡事件,未及时向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的。

被许可人落实整改措施后,应向责令其整改的机关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相关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的被许可人或其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被注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的被许可人或其负责人,自许可证被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许可证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有关证件的领用、保管等工作。第四十二条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和审批材料保存年限不少于被许可人存续期,最长不超过30年;其它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和审批材料保存年限不少于10年;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定期查验材料保存年限不少于5年。上述材料需要销毁时,应报请本行政机关负责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四十三条 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应在每年1月15日前,将辖区内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情况以及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对许可证查验情况等汇总后,上报福建省林业厅。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特许猎捕证、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加工许可证、运输证件应按照本办法附件的规范签发。

第四十五条 国家林业局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在福建省境内实行标识管理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由国家林业局或者福建省林业厅规范。依照有关规定加载专用标识或者标记物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出售、收购、利用、经营加工、运输管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 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运输相关证件遗失的,被许可人应登报申明作废后,凭据申请作废的证明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证件。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证明材料包括:特许猎捕证、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加工许可证、进出口证明书、运输证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执法查没物品处理文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用标识或者标记物、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发票、个体谱系等。

第四十九条 特许猎捕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省运输证明由国家林业局印制。福建省野生动物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加工许可证、准运证由福建省林业厅印制。

第五十条 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相关申请表、实地核查记录表的格式由福建省林业厅规范。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的工作,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因机构设置等原因,暂无法承担相应任务的,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区市林业局研究决定,可暂由设区市林业局负责办理。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林业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限3年。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简报 野生动物保护的倡议书篇三

一觉醒来,咦?柔软的床呢?温暖的被子呢?妈妈熟悉的催起床声呢?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硬邦邦的泥地,黑黢黢的山洞,一身浓密的黑色短毛――哎呀!我变成了一只野猫!

怎么办?我今天还要上学呢!可话说回来,当一只野猫好像也没什么坏处。冥想中我突然听见自己头顶有巨响传来,我赶紧跑出山洞,察看情况,不好!是泥石流!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情况紧急,只好先撤!于是,我迈出小短腿,一溜烟跑出了几十里外,等再回来时,山洞已然成了废墟,不能再“住猫”了。这时我才想起来,前几天人类在这里大肆砍伐树木,这才造成了泥石流吧!人类可真不该嘴上说着“保护环境”,却不付诸于行动!

真倒霉,刚变成野猫,就遇到这种事情,看来得另找栖息地了,我叹了口气,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囫囵吞下老鼠,天色已晚,我还是得去找新的落脚处,找着找着,突然脚下一滑,半身悬空,刹那间,我害怕极了,锋利的前爪,死死扎入地面,小短腿一使劲,窜回到坚实的地面,回头一看,原来是人们捕猎动物用的“陷阱”,我差点就进去出不来了。心有余悸的我,也不敢去找新家了,就地在草丛里凑合一晚吧!

人类可真不厚道呀!泥石流的爆发,捕猎陷阱的迫害,可难为我这只野猫了。人类也真该醒悟了,等我变回去一定要好好保护动物,保护环境!

可是,我何时才能变回去呀?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简报 野生动物保护的倡议书篇四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二、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市公安局 年度工作汇报

森林公安局亮点工作汇报

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

保护野生动物发言稿

保护野生动物先进事迹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简报 野生动物保护的倡议书篇五

近来发生的所有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经有所感触了。对于到底是哪种野生动物携带的病毒,我们已经没必要弄得那么清楚了,因为如果我们人类不去食用这些野生动物的话,我们会感染上这样的病毒吗?不会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人类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是我们人类吃了不该由我们来“进化”的野生动物,才导致了这样一场影响全球的灾难。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在这一次的事情中吸取教训,无论如何都不要去伤害那些野生动物,去伤害我们大自然里除了我们人类之外的一切生物!

万物有灵。如果我们人类对世间万物没有一丝敬畏之心的话,那我们人类不管是何时何地,总是会为我们没有敬畏之心的行为而付出血的代价!这一次的传染性疾病,现在已经扩展到了全球了,我们现在整颗地球都好像裹上了死亡的阴影,而这一切的源头在哪里呢?在于我们人类对世间的万物缺乏一颗敬畏之心。

我们不相信野生动物也有灵性,我们不相信我们人类之外还有另外的生命,我们不相信还有比我们人类更加强大的生命。正是在这种不相信中,我们得到了这一次血的教训。如果经历了这样一次事件,还有想要吃野生动物的朋友,那我们要说,你就等着大自然再惩罚你一遍吧!

我们人类其实也是动物,不过是比野生动物看似高级一些的动物,实际上,真正要高级吗?如果高级的话,又怎么会去食用这些可爱的野生动物呢?亲爱的人类同胞们,放过所有的野生动物,也就是在放过我们自己。我们食用的野生动物,它们加起来的哭声,或许可以让你后半辈子都无法安宁。

亲爱的人类同胞们,为了我们整个地球的正常运转,为了我们生存的环境有良好的循环,我们保护这些野生动物吧!它们从没有对我们人类做过什么坏事,如果不是我们人类去伤害它们,它们是不会轻易伤害我们的!如果说我们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物种,那我们就更应该用一颗温柔的心去兼济这些野生动物们。它们只是在我们生存的世界里寻找一丝自由,它们没有想过要独占我们的地球,为什么我们人类还要去伤害它们呢!

保护它们吧!保护这些野生动物,亦是在保护我们自己,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这颗还需生态平衡的地球。

倡议人: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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