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费(精选5篇)

时间:2023-09-28 19:02:40 作者:温柔雨 最新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费(精选5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费篇一

下面是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起诉状

原告:淄博市xxx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xxx职务:主任

住址:xxx

被告:xxx第二钢窗厂

负责人:xxx职务:厂长

住址:xxx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6月30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201月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租赁费为每年76275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计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50%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38137.5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76275元的50%计38137.5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租赁合同1份

此致

xxx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xxx

20x月x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费篇二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32200元;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10060.80元;

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营损失3573元;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9月7日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被告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庄园8#楼的***房出租给原告,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自9月8日至9月7日,共计36个月。租金为每月5000元,支付时间分别为209月7日、29月7日、9月7日;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付十二押一”。

年9月7日,原告向被告交付2007年9月8日至209月7日房屋租金60000元及押金5000元,并开始装修、营业,装修共花费10060.80元。年12月,在原告忙于其他业务期间,被告擅自解除合同,将房屋租给他人,致使原告原定的业务无法开展。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对方拒不继续履行,对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

原告与被告签定的合同事实清晰、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4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2份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费篇三

原告:卿**,男,汉族,1981年10月28日出生,地址:湖南省**县**镇双江村新屋组9号。

身份证号码430**86814.是东莞市虎门**五金模具加工店经营者。

被告一:东莞市**控机械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镇振**业区es4栋一楼123——124铺。

法定代表人:段**.

被告二:东莞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中路318号一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

被告三:**租赁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路8号,法定代表人:许**.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和被告一与被告三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2,判决三被告收回原告租赁的精呈牌v500线切割机;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合计:479180元。

事实与理由:

2012年9月14日,原告与被告一和被告三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被告三向被告一购买被告二生产的精呈牌v500线切割机一台并出租给原告,价格为515000元。

原告先向被告一支付首付155000元作为对被告三的保证金,余款360000元由被告三支付给被告一,保证金分期抵扣原告应当支付给被告三的租金。

被告一于2012年9月27日将机器送到原告工厂。

但是,原告在使用该机器的过程中,机器多次出现故障导致不能使用,给原告的`生产造成很大的影响和损失,而且该机器出现的多为同一类故障,经生产厂家被告二反复维修仍不能彻底解决。

因为机器的多次故障,被告一和被告二于9月5日向原告作出书面《机台保固承诺书》,承诺如果半年内再出现承诺书中列明的三种常见故障,被告就换一台新机器给原告,如果换机后再发生此类故障,则退机处理。

然而,一个月以后该机器又再次出现以上故障,于是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其对原告作出的承诺给原告换机,但是被告一再拖延,拒绝按照承诺书的承诺履行换机义务。

三个月后,该机器再一次出现以上故障。

原告要求被告一换机,被告一仍然不予理会。

因此,对于原告来说,该机器的实际情况和被告的实际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费篇四

身份证号码:******************电话:1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电话:1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费篇五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女,1987年、月、日生,汉族;身份证号:500、、、0、、;身份证地址:重庆市、、区、、路、、号、、单元、、;现住址:广州市、、区、、路、、街、、号、、;联系电话:020-8、、、1。

代理人: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xx;邮编:xx;手机:xx;电话:xx;传真:xx。

被告:广州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注册44、、、7;地址:广州市、、区、、路、街、、号之、、;电话:138、、、。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被告于x年11月5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合同违约金人民币42400.30元;

3、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的押金人民币7912元;

4、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店铺的装修费用人民币2元;

5、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原告因诉讼而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

6、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同被告在年11月5日订立了商铺租赁合同,该合同详细的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2月1日,被告制定了《、、、商业城管理规则》,并认为是双方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可是,令原告忍无可忍的是,被告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承诺,而且一再地故意刁难原告,想方设法迫使原告自动放弃商铺经营:

1、年9月1日被告的、、商业城一期正式开业,占地470个平方,共有40多家参与商铺经营,开业时整个商业城商铺全是满的,都在正常的经营。但是从3月份开始,由于被告的经营管理不善,而且租金高,大概有20家店铺弃铺走了。205月份,被告以重新装修,重新招租等为接口,想6月份让租户全部歇业,但是被告拒不支付租户的赔偿。同时,租户认为被告装修只是幌子,目的是逼走大家,因此,坚决不同意,为此被告该方案搁浅。其实,从这一时刻开始,被告就已经埋下了要赶走原告等人的可怕想法。并一直在寻求机会实施报复。

2、从年9月份开业到08年6月,被告商场由原来的40多家到现在剩余17家(含临档),期间断断续续的有租户弃铺,而商场也称一直在做招商工作,不但一家都没招到,反而越来越多空铺。由于被告商场的管理不善,原告等租户多次提出许多改善建议,但商场始终不作为。并在5月提出商场重新装修方案,6月歇业一个月的通知,并要原告等租户将自己店内的货物打包搬走。原告认为歇业不妥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并多次与商场协商,均不果,为此,年6月4日原告等租户到、、区信访办信访,希望协调与商场之间的矛盾,把商场经营好,、、区信访办于6月5日转至、、街道进行协调。

3、更令原告不可接受的是,被告在不提供良好商业经营环境,致使起商场严重空置,已经不具备最基本的商业氛围,这与被告在《、、商业城管理规则》的第十条明显不符!该规则视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被告明显违约!

4、在其他租户搬走后,被告的商场严重空置,然而,被告突然改变了合同约定的按面积分摊水电费的做法,要求原告与其他租户(共三人)承担被告全部商场的水电分摊费。相比较而言,原告比原来分摊的水电费多了好几倍!原告不可能接收被告的做法:年8月3日,被告管理处发了8月份的租金7月份水电分摊的单,因分摊与以住不同,原告等档主找被告商场协商。因为在原告从租赁该场地开始,截止年6月份的公摊水电费都是按面积计算的,双方的合同也是这么约定的。可是,在被告发给原告7月份的公用水电分摊中,是上个月的几倍!被告由于自己经营不善,不会管理致使其他租户走人造成商场严重空置的后果,不能由原告承担。同时,被告还应就此向原告承担损失:原告订立租赁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商业经营,原告缴纳的租金是较高的,被告应提供等价的商业经营条件和营业服务,可是,在年7月份,原本40多家商户的商场,只剩下5家在经营,且商场把空档的灯及空调全关,以致让消费者觉得此商场呈半倒闭状态,令原告与其他剩下的档主无法正常经营。同时,被告贴出拍卖公告,路人走过看见都认为这里不久后就会被查封、倒闭。

但是,对于公摊水电费一事,双方最终协商无果,为此,年8月6日(8:30-10:30)档主向、、街道有关人员求助,反映08年8月5日被告违约的相关情况,街道办事处人员要求先了解双方情况后再协商解决,.原告及其他档主提交了相关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经街道协商管理处负责人说按以往分摊的收。被告觉得自己理屈,接受了街道办的方案。

5、年8月11日-17日期间,被告关闭了商场的空调,已严重影响原告及其他档主的正常经营,档主要求管理处能提供维修空调电话给档主找人修理,遭管理处负责人拒绝:

6、更令人气愤的是,年8月14日,被告竟然将已经空置的商铺以10元出租给经营同类商品的租客!在原告缴纳高额的租金的情况下,被告却已超低的价格出租给其他租户,为此,致使整个商场秩序混乱,品味低劣。原告和同类商品在一个商场经营,但是原告缴纳的租金却是其他租户的几十甚至几百倍!原告的心理是非常难受的!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但违法,更违背双方合同的约定。

7、年月日,被告商场给d档女装二万三,协商离开。进一步孤立原告等剩下的三户租户。被告商场开始停开空调。

8、被告为了让原告主动走人,采取不收取租金的办法逼原告走人。可是,原告为此而付出了巨大的投入,在被告不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可能走人。年月日下午2:00左右,原告到被告办公室交纳10月份的租金,可被告拒绝收取租金,被告坚持要原告先交罚款,然后才能交10月的租金。原告希望先交租金,然后再一起核实有争议的时间(也就是罚款的证据真实性),可被告再次拒绝收取原告的租金,并不再与原告做任何的讨论和协商。因为每月5日是最后的交租金日,原告被迫无奈,最后只好由原告的父亲向110求助,以证明被告不收取租金的事实。〈报警回执:〈、、(08)019、、、〉,处理民警警号:025、、、、〉10月6日,原告将上述事情告知、、街道,要求协商解决。在街道办人员的调解过程中,被告最后要求原告必须写下保证书,否则不收取租金,并且称:“如不服气,可以到法院告啊!”原告为了能继续经营,被迫写下保证书,被告才收取了原告10月份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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