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优秀17篇)

时间:2023-12-05 06:50:48 作者:JQ文豪

工作方案的实施需要相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及时调整和改进。在下面的范文中,作者通过实例详细描述了他们在编制工作方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值得借鉴。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201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1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1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教育局制订的《xx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x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根据县局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使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为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了高效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学校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收集、整理、通报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有关情况,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6月18日前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结束。

(一)校舍、设备设施等安全大检查。

认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和各个功能室等公共区域的安全拉网式大检查。重点对学校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械及通道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并加强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学校配合县公安、卫生、城管、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小商小贩、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网吧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2、学校认真开展“警校共育”工作,主动联系片区民警以及治安巡防人员,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和安全。

(三)交通安全教育。

1、在9月和10月开展专题教育两次,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爱护交通设施、不横穿马路、不坐超载车辆、不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文明乘车等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

2、举办一次黑板报或手抄报比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18日前),按照“安全生产月”及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梁泡小学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6月19日—8月31日),按照“安全生产月”要求,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组织教职工接受一次安全专题培训,组织学生接受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建议征集活动,给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安全提示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9月1日—10月10日)),集中治理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较为典型的安全隐患,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本次活动情况总结、资料归档(8月1日至9月30日)。

春节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年未岁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过一个祥和的春节。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从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1月26日,在全乡集中开展年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杨英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乡长黄生民任常务副组长,熊铁权、沈忠文、李才茂、唐改清、成昌华、沈丽琴、杨平、李国平为副组长,杨通良、杨延荣、贺成、龙景春、陈振、付秀华、袁星月、李德兴、成有忠、马仁彬、颜丽琴、张贻芳、肖斌、马仁彬、彭喜平、李超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黄生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付秀华兼办公室副主任,杨光岳、龚高明、颜耀龙、张群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危险行业、加油站、院落消防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4、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5、集中院落、敬老院消防安全,农户电线路老化等安全检查;

6、烟花爆竹仓库、经营单位储存超量以及销售非法产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非煤矿山:(合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领导:黄生民。

牵头单位:安监站。

(2)危险化学品(绿洲化工、李家团加油站、2家供气站)。

责任领导:黄生民。

牵头单位:安监站。

(3)烟花爆竹:(1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家烟花仓库)。

责任领导:黄生民。

牵头单位:安监站。

(4)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杨平。

牵头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

(5)集中院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责任领导:黄生民。

牵头单位:派出所。

(6)、校车安全。

责任领导:沈丽琴。

牵头单位:文体卫站。

(7)各村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由驻村干部、村安监员组织好村支两委、村红袖章小分队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督促好电线路老化的农户进行电线路整改,在辖区内进行一次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排查非法生产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在辖区显眼地方张贴不少于20条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春节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取得大检查的实际效果,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渔业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生产经一个单位尤其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是否按规定保证,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是否加强,企业隐患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查治理。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非煤矿山是否存在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现象,已关闭的矿山是否反弹生产,尾矿库是否无证运行,危、险、病尾矿库是否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

2、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护管理是否到位,各项安全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冬季防冻措施是否落实,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是否到位。

3、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改变公房用途)现象,原材料、成品库存放管理是否到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完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存在。

4、道路交通:道路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公路危险路段是否彻底治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查处。

5、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的隐患是否排查整治,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是否严格落实。

6、建筑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防坠落、防垮塌措施是否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7、学校安全:安保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是否严格管理、是否能确保师生安全,避免学生发生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措施是否落实。

(三)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各企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各社区(村)、相关职能部门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检查是否开展,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包片巡查制度、检查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执行,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

(四)春节后各企业复工复产措施落实情况。

(五)省政府、市政府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一)大检查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

(二)大督查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xx年x月x日—x月xx日。

第二阶段:xx年x月x日—x月xx日。

(一)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重点检查。

(二)集中督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各社区(村)、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镇政府安办组织对各村各部门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三)细致检查与强力整改相结合。要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各社区(村)各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相结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通过这次坚持督促,有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实际,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检查,指导整改。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检查,将重心放在防治重大安全隐患上,于xx年x月xx日前将重大安全隐患情况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层层落实的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全面实现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我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分线管理、分级管理为主,结合分片管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将安全监管工作网格化,落实责任人员,细化监管工作,实行安全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置不留“死角”、不存“盲点”,形成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实行一个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狠抓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学校网格化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建立网格。按照本校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实际,划分并建立安全监管网格。

(二)明确领导。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层层抓落实。

(三)责任到人。确定安全员,负责本网格内安全日常事务及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学校对安全网格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监管范围。

(四)落实措施。根据我校实际,制订本单位《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绘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图表,标明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安全监管责任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责任人、重点部位等)。同时,建立相应制度,如安全方面的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制度、等,并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管知识培训等,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一)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责任区监管责任人、联系领导工作不落实的;。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报送的安全基本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

3.对各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有各处室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

(二)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对因未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将视情追究相关网格责任人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进一步落实县教育局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通过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落实,使学校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学校将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出色的处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的处室进行通报批评,对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春节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辖区内春节期间生产、经营安全,现将办事处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如下:

20xx年1月10日至2月5日。

(一)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社区要督促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做好生产设施的维护工作,严防发生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要重点检查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达标情况等,严禁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使用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发现隐患向办事处或区安监局报告,严厉查处和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对城北市场周边非法、无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二)抓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和人员疏散防踩踏隐患排查。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对商场、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超市、网吧、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春节”期间商场、超市促销活动以及商贸领域各举办的展销、展览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防护隔离措施,防止疫情传播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抓好道路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办事处将协同交警、运政、城区教育管理处等部门,针对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切实加强对k121立交桥至莲花山公墓、办事处至胜威驾校路段的动态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弯道、桥梁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安全检查、完善警示标识。一是加大对街道主要路段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把好企业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关,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二是落实校车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接送学生安全,有校车的幼儿园和城北客运站、胜威驾校要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和责任,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要积极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抓好水上安全工作。目前气候变化无常,冬季雾大,河水干枯过往船只防止因违章操作发生碰撞、溺水、机械伤人等生产事故。同时安办在沱江河莲花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继续抓好救生衣工作,确保船只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自救互救援,将伤亡降到最小。

(五)抓好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北改工地、辖区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东福小区建筑施工现场等现场的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防风、雨雪、大雾、防滑、防坍塌、防触电、防坠落等安全措施。要严格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和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要停工整顿,并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游乐设施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每日巡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七)食品安全。办事处食安办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的食堂,特别是社区群体性宴席的监督管理,坚持48小时留样制度,从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流通到消费食用,严把质量、卫生关,杜绝霉烂和不卫生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八)抓好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社区要加强对孤寡老人、儿童的安全工作,要加强秋季社区居民的用电安全。除上述领域外,各社区、部门要针对影响本社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整治,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生产一线,对车间、场所的用电、用火安全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当前安全生产。

一是莲花社区要加强莲花山、凤岭公园森林防火巡查,成立防火巡逻队并备齐防火物资;

二是开展好防火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加强值班值守。

为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社区、相关重点单位要按照办事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辖区特点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办事处将组成督查组,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抽查。各社区、辖区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组织开展当前的安全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生产一线,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各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24小时值班以及安全事故快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处于戒备状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值班组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报警并报告区相关部门,视情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把伤亡和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各社区于20xx年2月5日前将大检查活动简报、照片、检查台账纸质版交社会治理办苏长虹处。

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各市(区)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市(区)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市级督导,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22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22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22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各市(区)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22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市(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省市县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区)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省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访局、省政务大数据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厅级领导参加工作专班,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链条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专项整治有关宣传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城乡房屋安全法规、规章和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行业汽车站场、码头(渡口)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体场馆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相关文保单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及专项整治有关信访处理;省政务大数据局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立和运维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属自建房排查整治。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市(区)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要将信息平台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省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五)强化督促指导。省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立10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市(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市(区)要参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22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退我镇农村房屋平安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依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平安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依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运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刚好完成农村全部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状况,包括建立年头、结构类型、建立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变更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全部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全部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全部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夫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平安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详细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平安信息、房屋改造状况、房屋平安状况、用能状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平安隐患状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峻、超负荷运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平安进行初步推断,对初步推断为危急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觉房屋平安问题或出现异样改变,快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觉的农村各类房屋平安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马上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修理的刚好修理,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急房屋要实行必要措施消退平安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实行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急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安排,确保不发生事故和上访事务。各类危改户必需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此次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状况进行全面普查,驾驭群众住房基本状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驾驭本村住房平安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牢靠。

(三)推动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觉的农村各类房屋平安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安排,有序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相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动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心情;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平安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平安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实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动农村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平安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难易发区的灾难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平安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华蜜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平安管理;司法所负责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平安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平安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平安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依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立年头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峻的居民住宅房屋,刚好发觉平安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平安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需仔细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觉房屋状况危急,必需马上实行坚决措施,快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动。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觉存在平安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平安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立平安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退平安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肯定要旨化责随意识,全力推动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动状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动工作有力、任务完成状况好的村,赐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指责,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峻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落实单位消防平安主体责任、规范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行为、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大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为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创新和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模式,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一消防平安管理规范,建立消防平安管理长效机制,认真解决单位消防平安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平安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规范消防平安管理行为,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时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和火灾防控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通过实施“三类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以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为载体。规范消防平安管理措施,规范消防平安标识)四个完善”完善消防平安组织,完善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平安操作规程,完善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四统一”统一消防档案,统一防火巡查记录,统一防火检查记录,统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切实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使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消防管理规范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规范化、消防知识普及化的四化”目标,努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大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吴建成、教导员刘惠纯任组长,为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大队其他干部为成员。

分三个阶段进行: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从年3月5日开始至年10月20日结束。

1、安排布置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至3月10日)。

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大队要在支队规范化管理推进会后。研究部署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工作,制定和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日至9月30日)。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迎接十月份支队考核验收,由李双明负责对大队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力争工作达到支队一流规范。

1、提高认识。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平安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工作机制,防止火灾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大队要从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平安耒阳,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管理工作作为全年一项重点、亮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开展好辖区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要实行分工负责制。大队将该项工作的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规定时间内完成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大队要积极与政府、公安、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最大程度上的配合和支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多种形式,全面推行消防标识化。主要出入口、消防车道等处设置总平面部局标识、消防车道标识;场所的消防平安重点部位、消防设施、危险场所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悬挂张贴各类认知标识、操作使用标识和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标识;疏散通道、平安入口、电梯前室等处设置疏散警示、指示标识;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设置各类消防宣传标识。

四是加强指导,确保效果。大队要根据本辖区实际,确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5家单位进行重点指导,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规范规范化管理行为,树立样板,通过抓点带面,全面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是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大队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等形式,全面普及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

3、突出重点。加强对各类规范化管理标准的宣贯培训,促使单位深刻理解和掌握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要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为重点,督促单位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同时还应加强培训的管理,逐步建立消防平安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等重点人员消防平安培训。要结合各类平安检查,实时动态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培训情况。

4、加强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进展情况,当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等形式,深入单位宣传消防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平安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严格规范。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依照评定方法,严格、科学、合理、公正地开展验收评定工作。对一般单位,大队可结合场所规模和实际情况,参照评定方法开展评定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依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安〔20xx〕12号),结合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提升学校消防管理水平,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溪东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建立并落实五项工作制度。

1、定期抽查制度。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进行消防安全随机抽查各室,发现隐患和问题将记录在案,及时各室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分析研判制度。结合日常消防检查情况,每季度对学校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和不足。

3、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现场演练。

4、责任告知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

(二)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标准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xx〕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闽教安〔20xx〕18号)相关规定。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相关规定,制定达标创建举措,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级落实岗位责任。要把方案的贯彻落实纳入学校重点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六加一”措施。

落实“六加一”措施,即: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月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场所管理小组全体人员、每年签订一次消防安全承诺书、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牢固树立火灾可防可控思想,把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达标创建活动重要内容,早做准备、重点部署、抓住节点,认真排查、严格整改,把学校的火灾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师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教育,提高能力。以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教职工处置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降低火灾危害。

(三)强力整治,确保成效。达标创建活动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对达标创建活动开展不到位,存在较多火灾隐患且整改不积极的学校,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导致发生重大以上火灾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和按期交工,根据公司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整个工期及工程质量做出的布置确保工程顺利按期完工,使广大职工在施工中,不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特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如下:

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成立以项目经理部经理同志的主任的消防治安领导委员会,组织消防治安工作。名单附后并设专职的消防保卫干部,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整改工作。

2、在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每50人以上的施工队设专兼职消防治安员一名,并设立以下三个小组。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治保会安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3)义务消防队组织名单附后。

3、建立每晚干部消防治安值班,坚守岗位,记录清楚。

4、值班巡逻由8名护场人员担任。

5、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上墙。

6、建立健全的消防档案、预案、台帐、记录清楚以备查阅。

7、消防保卫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会,分析总结本月消防治安情况,布置落实下月的消防治安工作。

8、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两次务实会,分析前15天的消防治安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后15天的工作,并对工人加强消防治安知识教育,提高工人时刻纠违章,处处查隐患的自觉性。

1、全面领导负责施工现场治安、消防、保卫工作、根据公司施工现场消防、治安管理规定认真抓好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并布置检查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

2、定期召开分析会议,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火险隐患及治理隐患问题,根据现场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专项消防保卫工作。

3、现场消防保卫部门,组织护场人员,各治安、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提示消防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施工现场消防治安形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4、每月向工人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示整改措施或建议,追查处理各种违章案件和事故。

5、配合生产、质检、安全、技术等部门搞好隐患预检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同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搞好联防,消防配合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秩序。

7、每月组织全员进行一次消防、治安法规知识等安全教育和分别对重点工种进行教育培训,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以备查询。

8、每年对安全,重点工种进行两次治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1、现场实行出门条制,严格登记把关,检查以项目经理“一支笔”签字放行各类材料出场,安全实行挂牌出入证管理。

2、计划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格进行摸底检查,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注册登记,严禁使用童工、残疾、聋哑、呆傻和无技术女工,外包队人员配齐三证: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

3、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人员,入场前都要进行“四防”教育,使每个职工认识清楚和熟悉施工现场的各种治安、消防常识,达到制度明确,做好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4、对设在现场的配电室、重点料具库部位要配备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定期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漏洞。

5、对工程要害部位及成品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的原则,实行定人、定点、定岗位管理,签订责任书,一管到底。

6、建立健全治安防火档案,搞好资料积累,对施工现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隐患都要认真处理并整理存档检查。

7、该工程留出入口四个,围墙保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高度,护场人员2小时值班巡逻。办公室,临时仓库的门窗要牢固,现场不准留宿闲杂人员、家属、小孩一律不准在现场居住。

8、施工现场严禁打假斗殴,禁止聚众赌博,严禁偷看黄色录像和黄色的书刊,外包队必须按指定地点和房间居住,不准乱住和随意隔挡。

9、主动与甲方基建部门,保卫部门取得联系,争得他们对现场保卫工作的支持,共同做好保卫工作。

10、处理不了的现场治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遇有外宾参观录像,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通知现场保卫人员,否则不准入场,上级检查团也必须接受门卫检查,严格遵守现场门卫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工作的指示,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职工,做到人人纠违章,处处查隐患,隐患不过夜,防患于未然。

3、每月对电工、电气焊工、木工、防水工、油漆工等进行对口教育半天,每季度考核一次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

4、现场严禁支搭易燃材料。乙炔瓶不准进入楼内存放,用随进,不用立即运走。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和易燃物品,现场木工、油漆工、电焊工、煤炉房等专项固定工作区,要有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和防火负责人名单。现场易燃材料要分类码放,定期检查,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5、现场架设照明线路,安装各种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典钨灯、热水器等器具。必用时经公司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设专人管理,专项专用。

6、加强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由现场消防、保卫部门统一签发现场审批不得超过一天期限,当天使用当天审批。电器焊必须持证上岗,有用火证。具有消防器材和灭火用水并专人看火。焊前焊后检查无着火危险后方可下班。

7、施工现场要设吸烟室,专人负责,配有标志、烟头箱、备水桶等。施工现场杜绝违章吸烟,违者罚款。

8、现场高大机械、电器设备和高层建筑,雨季要有防雷措施,防止雷击着火。

9、现场周围设地下消防栓座,楼内设消防栓管座循环管路直径不小于100mm,并配有足够数量的水袋、水龙头和水桶等灭火器具。结构施工阶段每100㎡备1只灭火器材,重点部位每10㎡备一只灭火器材,但不能少于四只。地下消防栓处有红灯示警。其他消防设施器材标志明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器材完好无损,灵敏有效,并随施工进行及时增配调整。

10、保证施工现场消防环形通道,回车地每天畅通无阻。地下消防栓周围3米内无杂物。水泵房专人值班,保证每天消防用水。现场消防用水临电线路应接在总配电箱的上端,确保泵房用电常通。

11、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重点部位挂牌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严格奖罚制度,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12、义务消防对每月学习训练各一次,时间为一天,每季度总结评比一次,做到“三知”“三会”“三能”。随施工进度和季节变化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消防安全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13、在施工工程楼内不准住人,不准设仓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半成品。

14、重点部位防火要求:

(1)木工间:封闭管理,不准用易燃物品围挡,要求挂牌,专人管,有防火制度,由不少于4只消防器材和备水,有消防安全书面交底和防火协议书。非本工种不许操作。不准吸烟,不准明火作业,活完场清,废料回收,不准与砂轮机同时操作。

(2)木料场:专人管,专人整齐,高度不得超过1、5米,垛距不小于3米,有两组以上消防器材,禁火标志醒目,周围无火源火点。

(3)料库:专人管理,有防火制度,禁止标志提醒,每库配备灭火器材4只料库不准住人,材料,工具分类按规定码放。易燃危险品单库分保管。领退手续齐全,日清月结,账物相符。严禁使用照明灯,门窗齐全坚固,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和闲杂人员入内。

16、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有权利制止一切违章违纪,实施处罚直至停工。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当了一学期的班主任,根据上年的安全工作总结,对于本学期的安全工作制定以下计划。

安全问题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是我们学校都是头等大事。所以,我们学校在机制上成立了安全办公室,有安全办主人专人负责安全这一块。我们学校的学生几乎遍布定海区各地,所以我们学校有校车接送学生,乘车安全也很关键。

这个学期我结合本班实际以及最近发生的一些情况,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重中之重的教育,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必须每周进行集中教育,以及做好放学路对的管理。

(2)防课间意外的教育,在学校时,玩耍、做游戏应到操场上,教室里追跑、疯打。不做有害身体健康的游戏。做广播操,学生排队时,不要拥挤,要有序进场、进班。

(3)防溺水教育,要进行防溺水的教育,开展以溺水后自救,溺水者的救护为主要内容的教育。

(4)防触电的教育,对同学们进行电的基本知识讲座,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以及对触电后急救常用知识的了解和应用。

(5)防食物中毒的教育,多宣传饮食卫生和防止食物中毒的教育,以杜绝同学们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

(6)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的教育;重视同学们身体健康教育,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体育活动应重视安全保护措施,积极做好运动前的准备操,尽量避免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7)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的安全教育;检查班里的防电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班里应经常开展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的防范措施教育。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

消防安全管理,就是遵循火灾发生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计划、组织、指挥等职能预防和控制火灾。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就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1、出租方、承租方应当依法以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责。

2、出租方应当提供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出租房屋;对于违法建筑、经鉴定为危险房屋以及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不得出租。

3、出租方、承租方应当约定额定居住人数;出租方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人均租用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对现有住房改造出租的,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

4、对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出租房屋,当套内居住使用人数大于10人(含本数)的,出租方应当配备应急照明灯具和灭火器材,宜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出租方、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职责,确保完好有效;对合同中未约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应当接受出租方和其他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发现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消除,属于出租方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方消除。

8、不得擅自将住宅出租用作公共娱乐、仓储、生产加工等场所。

二、居住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1、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急救常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2、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不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不擅自拆改、安装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等设施,并定期检查有无泄漏。

5、不卧床吸烟,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使用蚊香、蜡烛、煤炉时应当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教育儿童不玩火。

6、不在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处堆放杂物,不在楼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7、严禁生产、经营、储存或者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定期清理厨房和阳台的杂物,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外出时关闭火源、电源和气源。

三、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3、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4、对占用、堵塞、封闭、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5、及时处置初起火灾,并组织人员疏散。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督促提醒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3、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指导工作。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初起火灾扑救和救援救助等工作。

本通告所称出租房屋,是指租赁用于居住的房屋。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7月15日。

为切实加强夏季高温火险灾害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居住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转塘街道居住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用于出租的房屋必须是合法建筑,属于违章建筑的,一律不得出租。

2、房屋出租人应做到“四必须”: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保笼”或金属栏栅必须拆除,要求在20xx年7月25日前一律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将由拆违办强制拆除;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四件套”(灭火器、口罩或防毒面具、逃生绳和手电筒);内部隔断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使用隔热阻燃类材料,并确保结构安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

3、出租房内必须加装空气开关等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应穿管铺设,严禁私接乱拉电线用于生活临时用电和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出租居室达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房屋出租人是该场所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杜绝该场所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5、村社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督促落实房屋出租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6、房屋出租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由村社(物业管理单位)督促整改,若房屋出租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转塘街道拆违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转塘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转塘国土资源所。

二〇xx年七月二十日。

为规范房屋租赁,坚决取缔非法租赁行为,市人民政府决定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和管理,适用本通告。

二、市国土房管部门负责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区国土房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不包括涉外房屋和市属以上宾馆、酒店房屋)租赁管理。

公安、消防、规划、城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通告。

三、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

租赁合同。

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根据租赁房屋的不同类型相应地到市、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

涉外房屋和市属以上宾馆、酒店房屋的租赁登记,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它房屋的租赁登记到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

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可以委托各街道、镇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实施房屋租赁登记业务的收件工作。

四、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设的;。

(六)属于危险房屋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九)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位于拆迁范围内的;。

(十)不具有房屋租赁证的;。

(十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守治安、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修缮房屋,保证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房屋或者增添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

六、租赁房屋不符合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租赁房屋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处罚;租赁房屋属于违法建设的,由城管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罚;房屋租赁当事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者擅自拆改、扩建房屋或者增添附属设施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七、本通告发布前已租赁房屋但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20xx年12月31日前,向国土房管部门补办登记手续;已租赁房屋属于危险房屋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应当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补办登记手续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出租房屋规定条件的,按照本《通告》第六条规定处罚。

八、公安、消防、规划、城管等部门应当协助国土房管部门加强租赁房屋管理,组织对租赁房屋的清理整顿,对违法行为应当严格处罚。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

为切实加强夏季高温火险灾害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居住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转塘街道居住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用于出租的房屋必须是合法建筑,属于违章建筑的,一律不得出租。

2、房屋出租人应做到“四必须”: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保笼”或金属栏栅必须拆除,要求在20xx年7月25日前一律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将由拆违办强制拆除;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四件套”(灭火器、口罩或防毒面具、逃生绳和手电筒);内部隔断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使用隔热阻燃类材料,并确保结构安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

3、出租房内必须加装空气开关等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应穿管铺设,严禁私接乱拉电线用于生活临时用电和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出租居室达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房屋出租人是该场所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杜绝该场所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5、村社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督促落实房屋出租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6、房屋出租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由村社(物业管理单位)督促整改,若房屋出租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转塘街道拆违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转塘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转塘国土资源所。

二〇xx年七月二十日。

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着力消除我县自建房及经营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和其他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学校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排查内容。一是建筑基本情况。对照建筑图纸、产权等资料,核查建筑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建设时间、改扩建(装饰装修)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途、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二是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包括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隐患;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隐患;房屋用途,包括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隐患;失修失养,包括建筑年代较长,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用电用气不安全、消防不达标等隐患。三是周边环境。包括占压地下燃气管道、存在地质灾害、边坡不稳定等隐患。

(三)全面排查。

一是明确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

二是全面摸底。采取“政府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模式,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双签字”制度,全面查清风险隐患底数。

三是建立清单。及时建立安全“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

四是强化统筹。加强多部门综合执法,把自建房排查整治与“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燃气管网等整治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治理。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可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

(四)彻底整改。

一是第一时间撤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应首先撤离全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二是第一时间关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根据隐患程度高低及时停用。

三是第一时间整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坚决消化存量。四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专业鉴定、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把城乡房屋建设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关,坚决遏制增量,实现房屋建设使用本质安全。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4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全面动员部署,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除患阶段(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30日)。

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形成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动态发现处置机制。对问题清单中的既有建筑,按照“分类处置、动态销号”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逐一确定处置意见,该撤人的撤人,该停用的停用,该除险的除险。对短时间内能够整改到位的,6月30日前完成。

(三)彻底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对于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c、d级房屋建筑,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到位的处罚到位,9月底前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就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1、出租方、承租方应当依法以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责。

2、出租方应当提供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出租房屋;对于违法建筑、经鉴定为危险房屋以及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不得出租。

3、出租方、承租方应当约定额定居住人数;出租方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人均租用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对现有住房改造出租的,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

4、对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出租房屋,当套内居住使用人数大于10人(含本数)的,出租方应当配备应急照明灯具和灭火器材,宜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出租方、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职责,确保完好有效;对合同中未约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应当接受出租方和其他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发现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消除,属于出租方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方消除。

8、不得擅自将住宅出租用作公共娱乐、仓储、生产加工等场所。

二、居住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1、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急救常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2、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不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不擅自拆改、安装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等设施,并定期检查有无泄漏。

5、不卧床吸烟,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使用蚊香、蜡烛、煤炉时应当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教育儿童不玩火。

6、不在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处堆放杂物,不在楼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7、严禁生产、经营、储存或者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定期清理厨房和阳台的杂物,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外出时关闭火源、电源和气源。

三、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3、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4、对占用、堵塞、封闭、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5、及时处置初起火灾,并组织人员疏散。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督促提醒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3、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指导工作。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初起火灾扑救和救援救助等工作。

本通告所称出租房屋,是指租赁用于居住的房屋。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7月15日。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依据xx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安委〔20xx〕11号)和xx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快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xx〕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平安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动平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快速深化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平安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平安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平安。经探讨确定,在我校开展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以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平安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平安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领域、危急部位、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平安治理体系和治理实力现代化,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供应坚实有力的平安保障。

为切实做好学校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探讨,成立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含教学楼、经营性用房、试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毕业大厅(会堂)、学生公寓、餐厅等场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变更运用功能的;

3、擅自变更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为有效推动我校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据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将依据省平安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比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比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内内房屋建筑底数(含全部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平安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变更运用功能的房屋,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看法,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平安自查隐患排查状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根据“谁运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刚好上报有关部门,确保全部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状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平安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平安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平安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平安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平安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看法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刚好探讨解决推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平安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平安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仔细总结阅历,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状况和新问题,建立完善本单位房屋建筑平安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平安。工作开展状况请于20xx年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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