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涉及的内容(模板5篇)

时间:2023-10-04 01:55:31 作者:纸韵 最新劳动合同涉及的内容(模板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劳动合同涉及的内容篇一

12月6日,我刚接班一会儿,走进来一对老年夫妇,我忙迎上前去。

营:你们好!这里是黄金柜组,想看看什么首饰。

客:我想看看手镯。

营:(我忙拿出一款龙凤手镯重33.59克)你看这款是龙凤手镯样式比较大气,而且是实心的八面看起来比较宽,有是带滑道的,戴起来比较方便.

客:(试了试,脸上露出不太满意的表情)是什么牌子的?

营:是某某品牌的,你看这里面都有厂家印记(我连忙拿出放大镜)

客:(仔细地看,边看边自言自语)样式倒是满意,就是重量太轻了.

营:你需要什么重量的呢?

客:我想要45克重的,以前我也有一枚45重的送给儿媳妇.所以我还想要一枚45克重的.

营:我姓王,很高兴为您服务.(等老人走后,我们打电话到厂家询问,可是目前没有45克重,龙凤样式的模具)

12月8日,我还是上中班,那对老年夫妇又来了,一进门我马上热情地迎上去.

客:怎么样?有吗?

客:(微笑地点点头)我就喜欢那款.

营:要不你把这枚先买了,如果下次有45克的,我们帮你留着,打电话通知你来换.

客:小王,你的服务我非常满意,那我就听你的,买了吧!不过我今天没带钱,你帮我留着,我明天早上10点钟之前来买。

第二天,早上9点50分老人兴冲冲的进来。

客:等车等晚了,就拿那一枚吧!

营:(同事马上搬来椅子让他们坐下)不急,你先休息一会儿,我来帮你开票,开完票我就同他们介绍,我们的售后服务,以及佩带中应该注意怎样保养。

劳动合同涉及的内容篇二

2009年1月20日,某建筑公司向某钢铁厂购买了钢材2000吨,每吨价款1000元,并签定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由钢材厂于5月20日和10月30日分两批将2000吨钢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货到后一个星期之内,该建筑公司支付货款。5月20日,该钢材厂将1000吨钢材运到了该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建筑公司多次与该钢材厂协商,要求其将1000吨钢材按合同中的约定运到甲地的施工现场,而此时,甲地的施工现场因其未能按期送货而导致工期推迟,损失了4万元。而钢材厂认为自己已经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交付钢材的义务,而且乙地的施工现场也属于甲建筑公司,因此不同意支付额外的运输费再将该批钢材运至甲地,并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该批钢材的货款100万元。而建筑公司认为钢材厂不按合同履行,因此拒绝支付货款。10月30日,钢材厂将另外1000吨的。刚才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而此时市场的钢材价格大幅降价,建筑公司以钢材厂不守信用为由拒绝受领。于是,建筑公司与钢材厂发生纠纷,双方均认为对方违约而诉至人民法院。

问题:

(1)钢材厂将第一批1000吨的钢材运到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损失的4万元应当有谁负责?请说明理由。

(1)钢材厂应当依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钢材厂无视合同关于履行地点约定,应当在甲工地交货,却在乙工地交货,属于违反合同的违约行为。

建筑公司多次与该钢材厂协商,要求其将1000吨钢材按合同中的约定运到甲地的施工现场,而钢材厂认为自己已经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交付钢材的义务,而且乙地的施工现场也属于甲建筑公司,因此不同意支付额外的运输费再将该批钢材运至甲地,这显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建筑公司因为钢材厂的违约导致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钢材厂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分为两次履行,每次1000吨。违反第一次履行义务是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这是守约方能否拒绝受领第二次钢材的关键所在。

从案情看,第一次钢材的延迟带来4万元损失,可见,建筑公司的施工没有受到致命影响,不构成“根本违约”。

钢材公司第二次钢材在10月30日运至甲地,符合合同约定。可见,建筑公司应受领第二次的1000吨钢材。

问题还在于,10月30日,市场的钢材价格大幅下降,建筑公司能否以市场上的低价受领这1000吨钢材呢?我认为,不能。建筑公司应以合同约定的每吨1000元,支付第二次1000吨钢材的货款。

可能有人会说,钢材公司履行迟延了,合同法规定,履行迟延有一个惩罚机制,即:交货方迟延交货的,价格上涨的以原价结算,价格下跌的以市场价结算。收货方迟延受领的,价格上涨的以市场价结算,价格下跌的以原价结算。那么,钢材公司的第二次1000吨是否构成迟延交货??我认为,第二次1000吨交货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建筑公司不应拒绝受领,否则建筑公司构成受领迟延,应承担违约责任。

有人可能会想,既然第一次的1000吨没有到货,这个1000吨应该算是第一次吧?我认为,这样的理解很想当然,也不公平。因为,第一次1000吨构成违约,钢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了;再把它拿来说事,把第二次的交货作为第一次的交货的迟延,有失公平、公正。

劳动合同涉及的内容篇三

李某于4月入职某外资公司,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李某的岗位为媒体公关总监,月薪3万元。6月,公司告知李某,为精简组织架构,决定撤销李某所在的媒体公关总监岗位,另设媒体沟通总监及媒体关系拓展总监,但上述两个岗位均已有合适人选,现特别为李某设立公司高级顾问岗位,月薪降为2万元,希望能与其签署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李某不同意公司的要求,该公司即以“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为由,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李某支付了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等。李某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故提出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仲裁意见】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系为应对市场变化主动采取的经营策略调整,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公司虽然支付了李某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但并不代表其解除行为合法,故对李某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案件评析】

不可随意解释“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指经济性裁员)所列的客观情况。用人单位作为经营者,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其对市场可能产生的波动及生产经营策略可能产生的变化应当有所预见。确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应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在相近或类似岗位上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不得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更不能简单的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涉及的内容篇四

一、问题提出

作文难教,作文难写。对于学生来说,写作文最大的障碍莫过于没有内容可写。传统的作文指导侧重于作文课上指导学生如何审题、如何立意、如何构思,对于写作素材,教者只是蜻蜓点水,泛泛而谈。所以学生的习作要么是模仿别人的优秀作文,改头换面,张冠李戴,要么是流水账式的叙述,空泛笼统。因为学生上作文课时是坐着想,是“挤牙膏”式的写作文,自然文章无情而言,无理而道。针对作文教与学的现状,“解决学生写作的‘米’”成了作文教学的首要问题,活动型作文教学正是探索解决这首要问题的模式之一。

二、个案表述

笔者曾设计这样一种活动型作文教学的案例,现表述如下:

教师布置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内容是每一个同学到讲台上大声讲三句话。这三句话内容不限,可以发布消息,可以说出自己心愿,可以谈自己的苦恼,可以提建议,可以评说某人等等,但要求真实、健康、简明,并且一定要出自内心。

教师布置活动准备:

请大家先思考5分钟,不要形诸笔端,然后按学号顺序上来说,如果你认为上台的同学说得好,请你给他掌声鼓励,最后大家根据每个人说的内容、说的表情等方面综合评价,无记名投票选出优胜者5名。

活动开始进行后,教室里气氛热烈,掌声阵阵,不时有笑声传出,看来同学们非常投入。

活动结束,进行评比。教师提出作文任务:

在刚才这项活动中,我们每个人都参与了,而且都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这项活动中,大家有感受、有体会。今天我们就以这次活动为素材,写一篇作文。

教师引导拟题:

同学们,现在我们就这次活动写作文,请根据你的体验、感受、想法,给自己的作文先定个题目。如:我第一次上讲台讲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的建议;谢谢掌声;难忘的时刻;一次有意义的活动;难忘的作文课;话说勇气等。

教师引导立意:

根据这次活动,你们都确定了自己的作文题目,那么你准备写些什么内容来表述点什么呢?

教师提出构思要求,布置学生当堂习作。

习作批改结束后,发觉全班同学都有东西可写,且写的篇幅比较长,是前几篇习作不能比的,最少的同学也写了近600字,内容较丰富,选材角度多,如:(1)描述自己上台的心理,表达干什么事要有勇气的中心。(2)写别小看上台讲三句话,其实很不容易,在台下要好一会儿,表达小事要大做,做什么事都要认真的中心。(3)写这次活动欢乐的场面,表达我们班活泼、团结的中心。(4)我为什么要说这三句话,表达我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和见解。(5)写这次作文课的生动,表达我们喜欢这种作文课的心情。

三、个案分析

从活动的选择来看,“上讲台讲话”对于部分学生来说还是第一次,要讲三句什么样的话,学生肯定会积极主动地去思考,这样就让学生在活动开始时就进入了角色。

从活动的效能来看,这次活动能为学生活动后的作文提供素材,因为每个学生都要上台讲,所以每一个学生都要有准备,都有一个参与的过程,每个学生都实实在在地去做了,不是一个旁观者,所以活动后,每个学生都有亲身的感受和体验,自然不愁写作素材。

从指导的目的看,活动后的指导注重了学生发散思维的培养。就“上讲台讲三句话”的活动素材,让学生从各个角度来描述、体验、感受这次活动,不定框子,不加限制,让学生自由命题、自主立意,只要合理,就可以写,从而让学生的思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散训练。

从习作的结果看,这次活动确实为学生找了“米”,学生有东西可写,且能够从素材中挖掘出新意。

四、几点思考

其一,活动型作文教学应以“活动”为特征。这里的活动可以指课上的活动,也可以指课外的活动;既可以教师创设活动,也可以学生自主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教师要明确提出活动要求,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各种感官,使之活跃起来,全身心地投入,完全进入角色,同时在组织活动中要力求全员参加,并且让每个学生都唱主角,这样才可以使每个学生在活动中有体验、有感受。

其二,活动型作文教学要重视活动后的指导。活动的目的是给学生提供素材,但只有素材绝不能写出好文章,如不加以指导,学生只能记流水账,没有写作思想,当然也就没有写作路子。因此,必须重视活动后的指导,要指导学生讨论,挖掘素材,内涵,找出写作的“点”,要指导学生去思考,整理素材内容,找出写作的“路”。

劳动合同涉及的内容篇五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下面是白话文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解析【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09年1月20日,某建筑公司向某钢铁厂购买了钢材2000吨,每吨价款1000元,并签定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由钢材厂于5月20日和10月30日分两批将2000吨钢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货到后一个星期之内,该建筑公司支付货款。5月20日,该钢材厂将1000吨钢材运到了该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建筑公司多次与该钢材厂协商,要求其将1000吨钢材按合同中的约定运到甲地的施工现场,而此时,甲地的施工现场因其未能按期送货而导致工期推迟,损失了4万元。而钢材厂认为自己已经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交付钢材的义务,而且乙地的施工现场也属于甲建筑公司,因此不同意支付额外的运输费再将该批钢材运至甲地,并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该批钢材的货款100万元。而建筑公司认为钢材厂不按合同履行,因此拒绝支付货款。10月30日,钢材厂将另外1000吨的。刚才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而此时市场的钢材价格大幅降价,建筑公司以钢材厂不守信用为由拒绝受领。于是,建筑公司与钢材厂发生纠纷,双方均认为对方违约而诉至人民法院。

问题:

(1)钢材厂将第一批1000吨的钢材运到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损失的4万元应当有谁负责?请说明理由。

(1)钢材厂应当依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钢材厂无视合同关于履行地点约定,应当在甲工地交货,却在乙工地交货,属于违反合同的违约行为。

建筑公司多次与该钢材厂协商,要求其将1000吨钢材按合同中的约定运到甲地的施工现场,而钢材厂认为自己已经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交付钢材的义务,而且乙地的施工现场也属于甲建筑公司,因此不同意支付额外的运输费再将该批钢材运至甲地,这显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建筑公司因为钢材厂的违约导致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钢材厂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分为两次履行,每次1000吨。违反第一次履行义务是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这是守约方能否拒绝受领第二次钢材的关键所在。

从案情看,第一次钢材的延迟带来4万元损失,可见,建筑公司的施工没有受到致命影响,不构成“根本违约”。

钢材公司第二次钢材在10月30日运至甲地,符合合同约定。可见,建筑公司应受领第二次的1000吨钢材。

问题还在于,10月30日,市场的钢材价格大幅下降,建筑公司能否以市场上的低价受领这1000吨钢材呢?我认为,不能。建筑公司应以合同约定的每吨1000元,支付第二次1000吨钢材的货款。

可能有人会说,钢材公司履行迟延了,合同法规定,履行迟延有一个惩罚机制,即:交货方迟延交货的,价格上涨的以原价结算,价格下跌的以市场价结算。收货方迟延受领的,价格上涨的以市场价结算,价格下跌的以原价结算。那么,钢材公司的第二次1000吨是否构成迟延交货??我认为,第二次1000吨交货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建筑公司不应拒绝受领,否则建筑公司构成受领迟延,应承担违约责任。

有人可能会想,既然第一次的1000吨没有到货,这个1000吨应该算是第一次吧?我认为,这样的理解很想当然,也不公平。因为,第一次1000吨构成违约,钢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了;再把它拿来说事,把第二次的交货作为第一次的交货的迟延,有失公平、公正。

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赵某或补交4000元货款或返还cd机。

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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