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党员的表现(优质16篇)

时间:2023-12-17 13:10:42 作者:碧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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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如做出不恰当行为和言论;参与或者支持迷信等。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如高考、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如不赡养老人、遗弃孩子、包养情妇等。

5、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有违纪情形,违法犯罪行为,在学校被处分的行为的。比如: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以及贪污、行贿、受贿等行为的。

8、提供虚假材料、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的。

1、在职公务员以及在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高校在读非应届生;

3、研究生在读非应届生;

4、现役军人;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7、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考生受过刑事处罚。

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如高考、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 。

7、有违纪情形,违法犯罪行为,在学校被处分的行为的。  。

8、提供虚假材料、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的。 。

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不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不能旗帜鲜明地捍卫党和国家、人民利益,不能同一切错误思潮和倾向进行斗争。

(3)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正在被侦查、起诉和审判。

(4)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带头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5)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

(6)对党不忠诚老实,对党组织回避和隐瞒重大政治历史和其他问题,在政治审查中弄虚作假或不接受、不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

(7)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参与邪教组织、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不能与其划清界限。

(8)党组织认为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全文内容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三)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树立市场经济观念,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革。

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强化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顾全大局,在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熟练掌握专业技术,争当业务带头人;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敢于吃苦,善打硬仗;做遵守职业道德的表率,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塑造良好的形象。

(六)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的呼声,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诚心诚意做好事、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八)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增强法制观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邪教组织及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不参与宗教活动,反对迷信,继承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一)理想信念动摇。

1.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坚决。

2.传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观点,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3.信仰宗教,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甚至参与邪教组织,或为非法组织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

(二)革命意志消沉。

4.对党的基本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学习、不宣传、不赞成。

5.思想保守,精神萎靡,不思进取,工作业绩和群众评议处于落后状态。

6.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批评、不斗争。

7.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三)职业道德较差。

8.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

9.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感情冷漠,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刁难群众。

10.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谋私利,捞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11.不关心爱护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四)组织纪律涣散。

12.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的决议、决定,言行不一,阳奉阴违,搞非组织活动。

13.思想狭隘,嫉贤妒能,故意造谣中伤他人。

14.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15.违反《信访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体性上访。

(五)道德行为扭曲。

16.不讲社会公德,见利忘义,损人利己。

18.生活作风不检点,参与“黄赌毒”活动。

19.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六)组织生活散漫。

20.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浪的考验。

二、完成任务好。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完成任务出色。

三、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业务考核成绩优良,成为生产、工作和企业改革的骨干。

四、道德品质好。对党忠诚老实,思想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廉洁自律,带头端正党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联系群众好。熟悉职工状况,关心职工疾苦,开展互助活动,成为群众知心朋友。

六、遵纪守法好。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领域内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成为生产和工作中的骨干。

三、具有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四、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具有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一、基本能够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对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兴趣,有热情,有成效。

三、能投身改革,认真工作,为深化改革,增强本企业的活力出主意、想办法,发挥作用。

四、明确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道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能服从整体利益。

五、能遵守党纪国法,党性观念较强,思想作风较好,注意抵制不良思想的影响,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六、基本能够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损失时,能见义勇为,开展斗争。

七、按照组织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比较自觉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八、基本能够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挑重担,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丧失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

二、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三、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四、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超生子女,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坏社会风气的。

五、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腐化情节严重,有卖淫、嫖娼、吸毒、贪污、盗窃、收受贿赂行为,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六、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行政撤职以上政纪处分和治安拘留及犯罪判刑的。

20xx新时期党政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新时期党政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镇机关党支部)。

一、先进性标准要求。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

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操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发展意识、改革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严要求,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挺身而出,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五)忠实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时时把群众利益放在前头,对群众满腔热情,服务周到,不耍态度,不摆架子,不推诿扯皮,不搞形式主义,服务群众的本领较强,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热情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六)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学参加组织生活。

(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行政。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意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八)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败。

自觉遵守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以权谋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九)加强道德修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维护共产党员的人格形象;移风易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积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或搞封建迷信及其他信念不坚定的情况。

(二)革命意志消沉。

1、缺乏创新精神,思想保守,因循守旧;。

2、精神萎靡,不思进取,消极懈怠,自甘落后;。

3、明哲保身,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讲公道话,不能坚持正义,对歪风邪气不敢抵制。

(三)宗旨观念淡薄。

1、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

2、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表面文章;。

3、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差,推诿扯皮,刁难群众;。

4、私心较重,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顾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

(四)工作作风飘浮。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

2、不思进取,不讲学习,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思想狭隘,嫉贤妒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

4、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五)党性观念差。

2、不讲原则,好人主义严重,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和气,是非不分;。

4、热衷于拉拉扯扯,吹吹拍拍;不讲五湖四海,闹不团结,搞小圈子、小团体。

(六)廉洁自律松懈。

1、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3、思想境界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

4、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5、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讲道德。

(七)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

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八)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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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是指那些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失去党的先进性的党员。

一、理想信念动摇。对共产主义理想心存疑虑,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并参与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动,甚至参与邪教组织;编造、传播政治谣言,热忠小道消息,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不履行党员义务。

二、政治思想消极。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对党和政府不信任,劳骚满腹,思想落后,不肯与时俱进。

三、宗旨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私心严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四、革命意志衰退。工作不思进取,观念因循守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精神萎靡,消极懈怠,不能发挥先锋作用;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敢挺身而出,袖手旁观或临危逃脱。

五、组织纪律涣散。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不遵守办公室的。

规章制度。

;闹不团结,拉帮结派,调拨漓间,拨弄是非,表里不一,自由主义严重。

六、法制观念淡薄。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怂恿自己的亲属煸动、组织支持或参与群体性上访;随意侵占或破坏公共设施;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七、工作作风漂浮。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敷衍了事,工作效率低,经常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甚至失职、渎职。

八、廉洁自律松懈。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严重,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吃拿卡要报,态度冷横硬;追求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生活腐化。

九、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言行不文明,见利忘义,损人利已;不孝敬父母,不培养教育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作风霸道,争强好胜,邻里关系不和睦。

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并能积极制止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求真务实,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不断更新思想观念,积极支持参与改革。

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树立市场经济观念,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正确处理单位、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顾全大局,自觉宣传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在深化公路体制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刻苦专研公路业务,熟练掌握专业技术,争当工作标兵;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不怕困难,敢于吃苦,善打硬仗,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自觉遵守公路部门职业道德,自觉推进“诚信济宁公路”品牌建设,自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树立文明诚信的良好形象。

(六)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为职工诚心实意做好事、尽心竭力解难事,争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七)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实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八)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flg等邪教组织及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不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众性上访,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不参与宗教活动,反对迷信,继承发扬传统美德,大力弘扬济宁公路精神,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积极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一)理想信念动摇。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

(二)职业道德差。

1、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谋私利,捞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2、服务意识差,对职工群众感情冷漠,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刁难群众。

(三)工作态度不端正。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思进取,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缺乏大局意识,只考虑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影响整体工作的正常开展;

4、思想狭隘,嫉贤妒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专门找茬挑刺;

5、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慢。

(四)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

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五)法制观念淡薄。

1、违反《信访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众性上访;

2、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六)道德行为扭曲。

1、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文明,见利忘义,损人利己;

2、作风霸道,蛮不讲理;

3、生活作风不检点;

4、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七)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

公路部门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

(二)职业道德差。

1、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谋私利,捞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2、服务意识差,对职工群众感情冷漠,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刁难群众。

(三)工作态度不端正。

3、缺乏大局意识,只考虑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影响整体工作的正常开展;

4、思想狭隘,嫉贤妒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专门找茬挑刺;

5、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慢。

(四)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

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五)法制观念淡薄。

1、违反《信访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众性上访;

2、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六)道德行为扭曲。

1、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文明,见利忘义,损人利己;

2、作风霸道,蛮不讲理;

3、生活作风不检点;

4、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七)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

(八)其他方面不合格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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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全文内容

按照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统一安排,7月15日,我校机关二支部开展了“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大讨论。全校党员结合本单位实际,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对照“合格”找差距,促进全体党员通过确立标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改进不足,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

一是立标尺,完善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为促进全体党员见贤思齐,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一名合格党员需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和道德素质,善于学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每名党员都要对标照镜,以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以知促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向合格党员标准看齐。

二是查问题,查找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工作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涣散、廉洁自律松懈、道德品质不高等方面。作为一名党员需要时刻反省自我,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自我总结、自我剖析,抓好切入点,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

三是改不足,制定做合格党员行动计划。按照新常态下的合格党员标准,坚定理想,做牢记信念和宗旨的表率;认真钻研,做刻苦学习的表率;脚踏实地,做勤奋工作的表率;廉洁自律,做拒腐防变的表率。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改善自我,纠正不足,弥补差距,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成为一名真正的合格党员。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全文内容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三)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树立市场经济观念,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革。

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强化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顾全大局,在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熟练掌握专业技术,争当业()务带头人;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敢于吃苦,善打硬仗;做遵守职业道德的表率,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塑造良好的形象。

(六)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的呼声,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诚心诚意做好事、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八)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增强法制观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邪教组织及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不参与宗教活动,反对迷信,继承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宣传发动,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评议的方法,确定了评议的重点。分别召开了党支部和全体职工会议。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步骤,使每个党员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形成良好的民主评议氛围。

二、重点突出,中肯评议。

明确新时期党员所肩负的重任,明确党员在新时期的科技工作所应发挥的作用,明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要求,增强搞好党员评议的自觉性。

组织开展评议。我支部全体党员均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对照要求,对学习、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写好小结并作出了自我鉴定;党支部再次召开党员大会,本着实事求是、公开民主、平等互助、共同提高的原则,逐个开展互评,使党员干部们明确了自身的优点和不足,明确了改进工作的方法,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会上,党支部还就继续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如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希望。党支部还广泛征求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及公开承诺兑现情况。大家一致认为,党支部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科技服务三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党员干部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创优争先”活动中取得了很好成效,同时也建议全体党员要再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新形势,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以科学发展的长远眼光开展工作;要更好地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继续做爱岗敬业的带头人,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处理,及时考核。民主评议充分肯定了我支部党员群体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及全县开展的创优争先活动中作出的奉献,同时全体党员也衷恳地接受广大群众提出的希望。

评议结束后,党支部根据目标管理执行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排队、分析、考核,形成支部意见和评议定格。经评议,全体党员均为合格。

三、形成机制,常抓不懈。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建立党的自我更新机制所要求,既要靠党员个人自觉更新,又要靠党组织严格管理;既要靠集中教育,又要靠常抓不懈;既要靠思想教育,又要靠制度保障。只有建立永葆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才能保证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才能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局党支部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民主管理机制,把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

处置不合格党员

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加强党员队伍规范化管理,畅通党员队伍的“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疏通党员正常退出渠道,纯洁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党员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星定格活动同步进行,必须遵循积极稳妥、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公正平等、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在利通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第二章处置对象。

第四条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置;日常行为有下列不良表现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置:

1、理想信念动摇。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并参与邪教组织;书面申请或公开场合扬言退党。

2、政治立场蜕变。对党和政府不信任,思想落后,在公开场合或媒体上发表、发布反党言论;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3、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所在单位的。

规章制度。

;有自由主义倾向,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带头参与无理信访或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

4、党性原则缺失。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要挟上级党组织;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

5、宗旨观念弱化。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我为中心,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6、法制观念淡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

7、组织生活散漫。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外出6个月以上但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8、工作作风飘浮。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群众反响强烈。

9、廉洁自律松懈。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在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10、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言行不文明,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群众反响强烈。

第三章处置办法。

第五条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分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四种。

1、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初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给予限期半年改正的处理;经半年限期改正年底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2、日常行为有第二章第四条表现之一的,情节轻微且本人愿意接受党组织帮助教育,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措施的,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本人无改正愿望或改正态度不端正、改正效果不明显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情节比较严重的,直接予以除名。

3、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应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改正期间不承认错误、拒绝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外出6个月以上且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稳定的党员,要将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要参加原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拒绝回原党组织参加党员活动和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承认错误的,可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故超过6个月不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的,由原所在党组织按自行脱党除名,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6、个人申请退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四章处置程序。

第七条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2、所在党支部发现党员有第二章第四条不良表现,并经调查核实的。

3、所在党支部有三分之一的党员联名提议要求对党员进行处置的。

4、上级党组织收到党员有不合格党员行为的举报并经调查核实的。

1、支部提出处理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取证、同不合格党员及其他党员群众谈心谈话等方式,准确掌握党员被评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或存在不良表现的具体事实,召开支委会讨论,依据处置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拟定处理决定,并向上级党委请示。

2、党委调查审核进行批复。上级党委收到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请示后,对支部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相关表册、操作程序、汇总结果进行审查,对党员不良行为的具体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程序规范、党员不良行为事实清楚的,党委讨论研究后向支部下达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批复;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责令支部重新评议党员、重新确定结果;党员不良行为经调查事实不清楚的,责令支部重新调查、重新作出处置决定;认为支部处理决定不妥当的,发回支部重新作出处置决定。党委调查审核、下达批复整个过程不能超过30日,。

3、支部通报并公示处置决定。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形成处置决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支部党员大会要通知被处置党员到会参加,没有参加会议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将处置决定告知被处置党员,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4、党员申辩和支部复议。对组织处置决定不服的党员,可在支部通报大会上进行申辩,也可在处置决定下发后5日内,向支部提出复议申请。支部接到复议申请后,在30日内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上级党委重新审核审批。

5、材料归档及上报备案。党委要从三个方面收集整理处置党员的相关档案资料。一是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相关表册、评议结果等,党员现实表现的调查笔录、情况报告等。二是支部处置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支部会议记录、处置党员的请示、处置决定、公示公告和复议记录、复议结果等。三是党委审核的档案资料。包括调查笔录、情况报告、党委会议记录和批复文件等。各党委要将各支部处置党员情况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组织部应对各党委处置党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处置党员工作依章办事、公平公正。

第五章政策界限。

第九条要注意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教育和改正错误,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第十条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对违纪党员,不能以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等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党员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党的活动的,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结对制度,征求他们对其他党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的意见,并将本支部对其个人的评议意见进行转告,但不得因他们无法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党员因生活困难,失去先进性,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关爱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扶,体现党的温暖。党员个人不能因生活困难,丧失对党的信仰或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党支部也不能因为其失去先进性而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组织部。

20xx年6月3日。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确定不合格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衡量。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人。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8、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喝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

入党志愿书。

》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可限期改正错误。限期改正错误只是用于正式党员,时间不超过1年,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对限期改正期满,仍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这样的党员应予除名。首先支委会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是否已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并查清原因。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表明他不愿意履行党员的义务,已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因此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委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一是注意把由于思想认识问题,说过一些过头话,同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二是注意把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决绝接受教育、不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人区别开来;三是注意因个别党组织不健全、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正常的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不负责区别开来;五是注意因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拒绝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六是注意把工作中因和个别领导有矛盾,同时消极抵触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区别开来。

为了纯洁党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从严治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党员。有下列表现并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即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不坚定。

(1)对党的现行政策散布不满言论,或拒不执行的。

(2)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的。

(3)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4)要求退党的。

2、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

(5)忘记党的宗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6)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或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在选举中拉票或贿选的。

(8)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

(9)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造成影响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

(1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按章纳税并偷税、逃税的。

(1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不能廉洁自律,社会公论差。

(14)侵占、挪用、挥霍公共财物的。

(15)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6)经常参与赌博或聚众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地、工具从事赌博;或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的。

(17)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

4、其它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预备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下列方法处置:

1、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好,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的,予以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差又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的,劝其退党;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

3、党内除名。

(1)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受过非连续两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2)具有第(13)条行为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在及时了解原因后,予以除名。

三、处置程序。

(1)个人自查。党员对照上述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征求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形成记录。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自查情况汇报;反馈党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按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处置对象。

(4)初步审查。党支部组织调查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

调查报告。

);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初审后,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将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求本人写出有关问题的书面解答和认识态度材料。

(5)形成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听取受处置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决定。不合格党员受处置的时间从上级党委批准时间算起。

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范文

(三)职业道德较差 。

8.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 。

15.违反《信访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体性上访。 (五)道德行为扭曲 。

16.不讲社会公德,见利忘义,损人利己。 17.作风霸道,蛮不讲理。 。

18.生活作风不检点,参与“黄赌毒”活动。 。

19.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六)组织生活散漫 。

20.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

处置不合格党员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确定不合格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衡量。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人。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8、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喝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入党志愿书》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可限期改正错误。限期改正错误只是用于正式党员,时间不超过1年,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对限期改正期满,仍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这样的党员应予除名。首先支委会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是否已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并查清原因。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表明他不愿意履行党员的义务,已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因此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委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一是注意把由于思想认识问题,说过一些过头话,同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二是注意把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决绝接受教育、不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人区别开来;三是注意因个别党组织不健全、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正常的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不负责区别开来;五是注意因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拒绝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六是注意把工作中因和个别领导有矛盾,同时消极抵触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区别开来。

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范文

一、理想信念动摇。对共产主义理想心存疑虑,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并参与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动,甚至参与邪教组织;编造、传播政治谣言,热忠小道消息,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不履行党员义务。

二、政治思想消极。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对党和政府不信任,劳骚满腹,思想落后,不肯与时俱进。

三、宗旨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私心严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四、革命意志衰退。工作不思进取,观念因循守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精神萎靡,消极懈怠,不能发挥先锋作用;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敢挺身而出,袖手旁观或临危逃脱。

五、组织纪律涣散。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不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闹不团结,拉帮结派,调拨漓间,拨弄是非,表里不一,自由主义严重。

六、法制观念淡薄。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怂恿自己的亲属煸动、组织支持或参与群体性上访;随意侵占或破坏公共设施;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七、工作作风漂浮。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敷衍了事,工作效率低,经常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甚至失职、渎职。

八、廉洁自律松懈。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严重,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吃拿卡要报,态度冷横硬;追求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生活腐化。

九、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言行不文明,见利忘义,损人利已;不孝敬父母,不培养教育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作风霸道,争强好胜,邻里关系不和睦。

处置不合格党员

为了纯洁党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从严治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党员。有下列表现并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即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不坚定。

(1)对党的现行政策散布不满言论,或拒不执行的。

(2)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的。

(3)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4)要求退党的。

2、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

(5)忘记党的宗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6)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或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在选举中拉票或贿选的。

(8)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

(9)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造成影响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

(1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按章纳税并偷税、逃税的。

(1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不能廉洁自律,社会公论差。

(14)侵占、挪用、挥霍公共财物的。

(15)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6)经常参与赌博或聚众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地、工具从事赌博;或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的。

(17)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

4、其它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预备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下列方法处置:

1、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好,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的,予以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差又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的,劝其退党;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

3、党内除名。

(1)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受过非连续两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2)具有第(13)条行为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在及时了解原因后,予以除名。

三、处置程序。

(1)个人自查。党员对照上述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征求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形成记录。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自查情况汇报;反馈党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按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处置对象。

(4)初步审查。党支部组织调查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调查报告);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初审后,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将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求本人写出有关问题的书面解答和认识态度材料。

(5)形成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听取受处置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决定。不合格党员受处置的时间从上级党委批准时间算起。

不合格党员学习做合格党员

通过不合格党员学习做合格的党员,对党忠诚老实,思想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廉洁自律,带头端正党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不合格党员学习做合格党员,欢迎大家阅读。

新时期党政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镇机关党支部)。

一、先进性标准要求。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

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操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发展意识、改革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严要求,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挺身而出,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五)忠实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时时把群众利益放在前头,对群众满腔热情,服务周到,不耍态度,不摆架子,不推诿扯皮,不搞形式主义,服务群众的本领较强,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热情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六)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学参加组织生活。

(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行政。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意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八)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败。

自觉遵守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以权谋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九)加强道德修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维护共产党员的人格形象;移风易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积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或搞封建迷信及其他信念不坚定的情况。

(二)革命意志消沉。

1、缺乏创新精神,思想保守,因循守旧;。

2、精神萎靡,不思进取,消极懈怠,自甘落后;。

3、明哲保身,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讲公道话,不能坚持正义,对歪风邪气不敢抵制。

(三)宗旨观念淡薄。

1、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

2、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表面文章;。

3、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差,推诿扯皮,刁难群众;。

4、私心较重,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顾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

(四)工作作风飘浮。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

2、不思进取,不讲学习,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思想狭隘,嫉贤妒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

4、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五)党性观念差。

2、不讲原则,好人主义严重,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和气,是非不分;。

4、热衷于拉拉扯扯,吹吹拍拍;不讲五湖四海,闹不团结,搞小圈子、小团体。

(六)廉洁自律松懈。

1、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3、思想境界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

4、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5、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讲道德。

(七)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

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八)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九)其他方面不合格的表现。

新时期优秀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一、优秀党员标准。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三)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树立市场经济观念,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革。

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强化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顾全大局,在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熟练掌握专业技术,争当业务带头人;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敢于吃苦,善打硬仗;做遵守职业道德的表率,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塑造良好的形象。

(六)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的呼声,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诚心诚意做好事、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八)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增强法制观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邪教组织及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不参与宗教活动,反对迷信,继承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一)理想信念动摇。

1.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坚决。

2.传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观点,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3.信仰宗教,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甚至参与邪教组织,或为非法组织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

(二)革命意志消沉。

4.对党的基本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学习、不宣传、不赞成。

5.思想保守,精神萎靡,不思进取,工作业绩和群众评议处于落后状态。

6.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批评、不斗争。

7.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三)职业道德较差。

8.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

9.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感情冷漠,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刁难群众。

10.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谋私利,捞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11.不关心爱护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四)组织纪律涣散。

12.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的决议、决定,言行不一,阳奉阴违,搞非组织活动。

13.思想狭隘,嫉贤妒能,故意造谣中伤他人。

14.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15.违反《信访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体性上访。

(五)道德行为扭曲。

16.不讲社会公德,见利忘义,损人利己。

17.作风霸道,蛮不讲理。【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18.生活作风不检点,参与“黄赌毒”活动。

19.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六)组织生活散漫。

20.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优秀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浪的考验。

二、完成任务好。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完成任务出色。

三、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业务考核成绩优良,成为生产、工作和企业改革的骨干。

四、道德品质好。对党忠诚老实,思想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廉洁自律,带头端正党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联系群众好。熟悉职工状况,关心职工疾苦,开展互助活动,成为群众知心朋友。

六、遵纪守法好。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领域内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成为生产和工作中的骨干。

三、具有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四、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具有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一、基本能够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对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兴趣,有热情,有成效。

三、能投身改革,认真工作,为深化改革,增强本企业的活力出主意、想办法,发挥作用。

四、明确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道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能服从整体利益。

五、能遵守党纪国法,党性观念较强,思想作风较好,注意抵制不良思想的影响,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六、基本能够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损失时,能见义勇为,开展斗争。

七、按照组织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比较自觉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八、基本能够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挑重担,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丧失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

二、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三、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四、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超生子女,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坏社会风气的。

五、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腐化情节严重,有卖淫、嫖娼、吸毒、贪污、盗窃、收受贿赂行为,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六、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行政撤职以上政纪处分和治安拘留及犯罪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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