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营养改善计划十(实用9篇)

时间:2023-09-25 04:13:07 作者:影墨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营养改善计划十(实用9篇)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一

本学年度下期本期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已近结束,现就本期开展的营养餐工作小结如下

一、开学初认真拟定营养餐

工作计划

,并按计划认真贯彻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生实名制信息的采集、录入、报送工作

1、做好营养餐实名制学生的异动记录,按时向县营养办上报月报表,不弄虚作假、漏报、谎报、瞒报。

2、认真及时填好学生营养计划的相关表册,按时收齐各种表册并整理、归档。

三、切实抓好营养餐各环节管理

1、我校是采取企业供餐模式,严格按照教育局营养办要求及蛋奶合同做好各项工作。

2、做好营养餐的接收、存储、发放、领用工作。

3、蛋、奶、火腿肠送到学校填制统一的验收清单,经校长、营养餐工作人员通过对质量、数量验收后签字确认。

按教育局提供的天数接收,建立蛋奶实物台账,做到接收数量、出库数量、库存数量必须与账面相符,接收时做到“五看一抽查两计算”。

4、严格按要求做好食品的储藏。尽力配备各种储藏设备及安全措施,食品按批次存放,并依次出库,每周进行消毒,保证存储安全。每天出库加工的蛋奶应先检查质量,确认蛋奶无质量问题,方可出库,记录好出库蛋奶的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等信息。过期或存放不合格的蛋奶应及时消毁,决不可出库加工。

5、认真做好加工与留样。领取蛋奶时要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发现包装有异常情况,可以拒绝领取。加工时必须有两人在场,鸡蛋加工前要进行清洁,务必轻拿轻放,以防损坏。健全留样制度,生食每个批次留样一次,熟食每天留样一次,“留样三天,按照无异去样”的要求进行存样,并建立留样和留样处理台账。

6、抓好做实营养餐的发放与食用。专人负责蛋奶的发放工作,每天对蛋奶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

食用时严格按照“三限”的要求进行,即限时间、限地点、限数量让学生食用,防止学生弃餐、换餐、留餐。认真开展饮食健康指导,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四、学校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应急预案。

五、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校长或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肚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严格做到卫生达标,有关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实现持证上岗。

七、大力宣传中央的惠民政策,将好事办好,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八、加强监管,膳食委员会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参与对学校营养餐的管理及监督。

九、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不断努力争取做好。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x教发[20**]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我校于20**年3月17日至21日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成立,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为继续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我校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精神,**县教育局营养改善计划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职责。学校与分校、学校与供货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人、班主任、从业人员签订了相关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了管理责任。成立了由校长、家长、学生、在职教师等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督小组,在醒目位置定期公示了监督小组、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餐谱、食品数量和价格,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我校严格依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符合学校实际,并具有操作性。并积极落实了预案的学习、演练等工作,师生熟悉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相关办法。

4、我校严格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管理、合理使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真正做到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我校本学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总人数为1065人,其中中心校599人,寄宿校209人,**x完小25人,**x完小34人,**x完小34人,**x完小35人,**x完小30人,**x完小58人,**x完小41人。建立了实名制学生信息库,确保营养改善落实到每位学生。

1、学校严格按照供餐食谱供餐,不存在随意调整供餐食品的种类、供餐食品的数量等行为,确保了给学生提供等质、等量、等价的营养食品。

(1)供餐形式。辖区所属学校全部实行学校集体食堂

统一供餐,配餐参照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我乡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科学制定供餐内容,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

(2)供餐食谱

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1元钱的馒头、油茶。

周二、周四:每生2元/盒250ml的牛奶。

周一、周三、周五:每天每生吃一顿2元钱的肉或鸡蛋。

2、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基本规范。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做到了持证操作。工作人员养成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了勤洗手、勤消毒、勤剪指甲、穿工作服、戴口罩上岗操作。认真、细致、规范地填写了《购货凭证》、《进货台账》、《出库清单》、《发放登记表》等,各个流程运行顺畅,记载细致、有据可查。

3、食品采购符合要求。供货商、营养餐理人员按时签收配送食品,学校注重与配送企业的沟通协调,并认真做好了食品的接收工作,确保配送食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学校。非配送食品做到了定点采购,采购的食品新鲜、卫生、清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供货商查验、索要、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资质证明、采购清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学校还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验收记录,并注明了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有收货人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4、实行食品质量监督登记:

营养餐管理人员对食品卫生、营养餐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严格按照卫生规范及食品留样制度按时取样,每种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留样记录,详细记录了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留样每份保存48小时以上备检,留样器皿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各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品的发放工作,实名登记就餐学生及数量,营养餐管理人员核实人数后由班主任签字按时领取营养餐,并监督学生用餐,防止学生弃餐、换餐、留餐,吃不完的食品坚决逐一回收销毁,及时处理食品垃圾。

5、档案资料齐全:

由营养负责有关专干全面负责方案、制度的起草及相关表格的制定,及时搜集上报上级要求的相关信息,对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2、在校园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校园环境卫生;

1、就餐场地不能满足学生需要。学校餐厅面积小,现在学生都是在教室里或室外用餐,卫生达不到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专用库房储存营养餐。

2、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3、由于地处高寒山区,资源有限,采购存在多方面的困难,通过总结实践证明,我乡目前的供餐食谱渐渐不适合山区学生实际营养搭配。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3、考虑大多数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改进供餐食谱,将牛奶换为学生喜欢吃的新鲜猪肉和鸡蛋。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三

我学区地域面广、地理环境复杂、道路状况不佳、学校布局分散,是回汉杂居的民族乡。全乡中小学18所,在校学生1853名,学校分布处于三道沟四道梁中,多所小学地处边远山区,道路多为不便,民族学生较多。这给学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实施带来较大困难。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况,我们感到举足无措,但通过各种会议研究讨论,认真分析、实地考察后,在上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将这项惠民工程落到了实处。

1.建立健全机制,坚持供餐原则

学区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应急预案;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学区主任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村委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和应急机构;确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办公室,为工作开展做好准备。在启动工作中,我们做到5个坚持:

(1)坚持非营利性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思想和安全、卫生、营养、有特色的原则。

(3)坚持在全乡所有学生“吃好”的基础上,所采购食材必须质量高、营养好、新鲜卫生。

(4)坚持所供食品企业必须资质齐全、合法。

(5)坚持所供食品必须快捷、准时、安全。

2.精选供餐模式,保障设施设备

根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基本要求和我学区实际,为保障偏远学校学生喝到鲜牛奶、八宝粥、油茶,吃到热鸡蛋、软馒头、新鲜水果等,选择校企合作制,以企业采购、加工、配送的供餐模式为主。同时为供餐企业提供我学区赵塬小学食堂,实现从食材到食品,从加工到配送,从检验到食用,由企业全权负责,由学区严格监管的管理系统,做到各负其责、各行其事,避免了各环节衔接不紧密的问题。

在企业单位的选拔中,通过学区进行竞标公告、法人考察、资质审核,拟定竞标单位6个,并组织学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各校校长、赵塬村委进行公开议标,确定了xxx红霞综合门市部为供餐企业,各校并与其签订了《xxx学区学生营养餐供应协议》及《xxx学区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优质、顺利完成此项工作,协调供餐企业投资10万余元购置小型面包车2辆、蒸馒头锅炉设备1套、和面机1台、馒头机1台,抽油烟机1台、pc塑料箱100个及其他必需品。学校购置电冰柜16台,消毒柜3台,建立了洁净安全的学生营养餐接收发放室。

3.健全制度台账,严格经费管理

学区对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学校管理员、班主任及工作人员职责进行明确,对企业单位、厨房、食品配送,学校、食品接收发放室、学生食用等管理制度的健全高度重视,制作了牌匾写真,全部上墙。对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台账,经过集思广义科学地设计,所有台账切合学校实际运行,过程环节资料齐全,统一规范装订,做到工作严密无疏漏。

在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每生每天3元的伙食标准,供餐内容为每天每生一袋鲜牛奶、一颗热鸡蛋和馒头、麻花等配餐;学区对供餐学生人数每周进行审核,月底和企业单位统一结算,实行专人专账管理,转账拨付营养专项资金。

4.营造宣传氛围,做好监督监控

在宣传氛围的营造中,我学区首先统一规定宣传资料内容,每校必须建立展室,对学校内学生营养餐实施情况简介、领导机构、供就餐流程、方法步骤、经费管理、学生食用影像、惠民政策等全部写真上墙。同时,通过开学宣传、国旗下演讲、标语、黑板报、横幅、分发宣传单、营养餐食用培训材料、信息平台等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源和平台进行惠民政策宣传,并取得很好的效果。

为保证营养餐从原材加工到学生食用各环节无安全隐患,学区特别注重监督监管机制建立,不断整改提升,形成了严密的管理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严格审核企业提供的法人证、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产品合格证、身份证、食品供给定点企业相关证照等资质材料,从源头上把关。

(2)学区、学校严格审核乙方所供食品的资格,并监督乙方供餐的全过程,若有不合格者,立即终止供餐。

(3)对企业定期不定期进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就餐环境的检测、检验、检查工作。

(4)严格按照学区规定食谱统一、准时配餐。

(5)企业严格实行法人负责制,有专人负责食品采购、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做好供餐过程的各项工作记载和样品留样。

(6)建立供餐跟踪报告制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实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食品安全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学区、学校建立了供餐跟踪报告制度,对供餐全程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企业每天下午6:00前将当天供餐情况向甲方上报,学区汇总,每周五下午6:00前将下一周食谱上报学区审批后,执行落实。

通过所做工作,目前在学区各校都能较为顺利地实施营养餐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每天每校供餐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定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谨慎细微,借鉴兄弟学区好的方法,取长补短,总结经验,更好地将学生营养餐工作做好做实,让领导家长放心,让师生满意!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四

一、供餐企业配送营养餐食品到校后,要向学校接收人员出具本批次食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三、学校接收人员对供餐企业配送的鸡蛋、牛奶、面包等食品要及时进行一看、二闻、三品尝,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学校接收人员要及时对食品的生产日期、食品质量严格检查,对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拒收。

五、查验完毕后,供餐企业配送人员要填写加盖供餐企业公章的一式两联供货单,学校接收人员签字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完成营养餐食品交接手续。

六、实行食品接收管理签字制度。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五

为了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本学期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健全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成立营养餐管理办公室: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班主任和有关人员为成员。

3、制定各项制度。

4、建立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管理责任

学生营养餐安全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

1、实施学生营养餐的乡镇政府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总责;

2、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营养餐配送企业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

3、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校长、营养餐配送企业负责人为营养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食餐管理

案资料的完善、归类、入档工作。

2、严把三道关。专管员在分发时,严把第一道关,按照培训要求,认真检查营养餐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胀包、破袋,受潮霉变等等;到班后,班主任严把第二道关,再详细检查;分到学生后,要求学生进行第三次把关,确保无异样后再食用。

3、学生生病、过敏、不适者不用;空腹慎用,建议“先吃后喝”。

4、食用后的包、袋要收集,不得乱扔、乱抛、乱丢;收集后单独存放或处理,不得再进入储存室。

(四)宣传教育

1、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普及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的良好氛围,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将营养知识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中,从正面引导学生食用营养餐,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五)应急处理

学校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具体到人员、车辆,并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立即救治病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范,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以及造成食物中毒后,隐瞒、谎报、漏报、缓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的,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规范,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故县镇中

2014.1.12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及《大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核桃乡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县教育局、县关工委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现将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自查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特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我校现有教师15人、工勤人员2人,一至六年级6个教学班,共有学生人数252人。

组长:李隆阜校长

副组长:刘登平

出纳:韩明荣采购:杨尔贵保管:刘登平

厨师:杜艳张胜隆

成员: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李隆阜校长领导并监督管理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刘登平负责、杨尔贵协助处理学生营养餐日常工作,韩明荣负责出纳的相关事务。杜艳、张胜隆主厨并协同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做好学生每日分餐工作,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卫生。

1、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了劳动合同,并将社会保险有关资料上交相关部门,从业人员均办理了健康状况证明上交学校,学校正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2、学校每月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本期进行了1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

3、学校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进行了考核,均达合格以上等次。

4、学校利用教师会组织学习了相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文件、通知、通报等资料,并利用宣传栏、专刊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

5、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春、秋季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工作计划,并对20xx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

6、为了有效快捷的做好学生营养餐工作,学校特制定了《学校食堂工艺流程图》。

7、每餐学生餐具进行了消毒,对食品进行了留样,并完善了相关记录。

8、食堂食品原料、调味品有供货进货记录。

9、大宗食品进货已向供货单位索取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10、米、面、油、肉等食品采购进行了索证、登记,

11、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做好了各项工作记录(台账记录、配餐记录、陪餐记录、卫生检查记录、安全自查记录)。

12、学校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1、场地、设备设施不能满足需要。

学校餐厅面积不够大,现在学生都是在教室里用餐,卫生达不到标准,存在着安全隐患。

2、食堂工作人员少,不能满足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需求。

3、资金非常紧张。

我校由于学生少,生均公用经费本来就不多,仅可维持学校日常运转。营养计划实施之后,学校就必须购置冰箱、消毒柜、留样柜、电磁炉、锅碗瓢盆等实设备,还要烧煤,防盗门、防盗窗,水电费也大幅增加。为了保证提供给学生的蔬菜等原辅材料的新鲜,学校采购的出差费用也不得了,这样下去,学校办公经费非常紧张。

在下步工作中,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各部门相关要求着力落实好此项工作,查缺补漏,完善工作和设备。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七

一、开学初认真拟定营养餐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贯彻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生实名制信息的采集、录入、报送工作

1、做好营养餐实名制学生的异动记录,按时向县营养办上报月报表,不弄虚作假、漏报、谎报、瞒报。

2、认真及时填好学生营养计划的相关表册,按时收齐各种表册并整理、归档。

三、切实抓好营养餐各环节管理

1、我校是采取企业供餐模式,严格按照教育局营养办要求及蛋奶合同做好各项工作。

2、做好营养餐的接收、存储、发放、领用工作。

3、蛋、奶、火腿肠送到学校填制统一的验收清单,经校长、营养餐工作人员通过对质量、数量验收后签字确认。

按教育局提供的天数接收,建立蛋奶实物台账,做到接收数量、出库数量、库存数量必须与账面相符,接收时做到“五看一抽查两计算”。

4、严格按要求做好食品的储藏。尽力配备各种储藏设备及安全措施,食品按批次存放,并依次出库,每周进行消毒,保证存储安全。每天出库加工的蛋奶应先检查质量,确认蛋奶无质量问题,方可出库,记录好出库蛋奶的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等信息。过期或存放不合格的蛋奶应及时消毁,决不可出库加工。

5、认真做好加工与留样。领取蛋奶时要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发现包装有异常情况,可以拒绝领取。加工时必须有两人在场,鸡蛋加工前要进行清洁,务必轻拿轻放,以防损坏。健全留样制度,生食每个批次留样一次,熟食每天留样一次,“留样三天,按照无异去样”的要求进行存样,并建立留样和留样处理台账。

6、抓好做实营养餐的发放与食用。专人负责蛋奶的发放工作,每天对蛋奶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

食用时严格按照“三限”的要求进行,即限时间、限地点、限数量让学生食用,防止学生弃餐、换餐、留餐。认真开展饮食健康指导,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四、学校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应急预案。

五、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校长或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肚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严格做到卫生达标,有关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实现持证上岗。

七、大力宣传中央的惠民政策,将好事办好,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八、加强监管,膳食委员会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参与对学校营养餐的管理及监督。

九、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不断努力争取做好。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八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食堂管理的重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审批制。学校开办食堂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八条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15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科学营养供餐。各地应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五条建立膳食委员会。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十七条地方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二条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副产品直供基地,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副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品查验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学校应实行双人采购,人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陪买,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第二十五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二十六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七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九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二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三十三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五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三十六条学校食堂供餐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二是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

第三十九条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四十条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四十一条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第四十二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四十三条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第四十四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

第四十五条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第四十六条学校必须确保营养改善专项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伙食,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第五十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第五十一条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十二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教育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部门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第五十四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应定期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名单、人数(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举报。学校应定期公布投诉或举报的处理情况。

第五十六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和招待费等费用;

(二)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补助资金;

(三)克扣学生伙食、贪污受贿等。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九

为了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在教育局组织召开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会议精神指导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供餐方式

本校就餐学生512人,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营养餐供餐内容

每周一、二、三、四提供价值5元的免费午餐,食谱四季不同,周内每天不同。

三、工作职责要求

1、物资采购和供应组: 组长:卢诚 韩柏阳 职责和要求:

(2)、负责检验、接受猪肉和新鲜蔬菜等,清点数量,保管储存,确保安全关;

(3)、做好食堂供餐的管理工作,保证按时供应学生;(4)、做好每一天的午餐统计;(5)、做好定期的专项财务预支工作。

2、质量监督和工作宣传组: 组长:付建朝

成员:班主任

教职工代表

家长代表

(5)、对此项工作做好宣传;

(6)、组织教职工代表,检查营养餐专项账务工作。

3、加工组 组长:方玉喜

成员:刘自莲

刘玉兰

杨宗纬

方显聪 夏谷莲 职责和要求:

(1)、负责把午餐安全卫生的加工成熟;

(2)、负责食堂的清洁卫生,碗具等消毒,食物的留样。

4、学生就餐管理组 组长:夏世伦

成员:各班主任

值日教师 职责和要求:

(3)、指导各班做好学生的用餐登记工作;

(4)、了解学生对营养餐的满意情况,及时将情况汇报领导小组。

5、统计及资金管理组 组长:王吉能 成员:各班主任 职责与要求:

(6)、整理好每天每班的用餐登记表册,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四、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2)、每天早8点组织加工人员,按质按量加工;(3)、每天12点准时提供午餐;

(4)、值日教师引导学生排队凭票用餐,指导学生餐后将垃圾放垃圾桶,不得乱扔;

(5)、加工组将餐具消毒清洗整理,并打扫干净食堂工作场所。

五、营养餐补助标准

每个学生每天5元。必须保证每生足额享受国家5元的补助。

六、安全防范

学校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七、实施时间:

本计划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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