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工作总结公开范文(19篇)

时间:2023-11-22 19:13:33 作者:翰墨 国有林场工作总结公开范文(19篇)

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并改进工作中的短板,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小编整理了一些值得参考的月工作总结样稿,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国有林场工作总结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襄阳市国有林场坚持“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采取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府支持、依托工程项目带动等措施,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

一一林场收入稳中有升。全市国有林场实现总收入4774.9万元,同比增长29.8%,其中林场集体收入1992.9万元。

一一圆满完成营林生产任务。完成人工造林1.91万亩,育苗0.45万亩,中幼林抚育11.68万亩,封山育林26.97万亩。

一一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新修或维修防火线273.8公里,新修或维修林区道路152.9公里,新修或维修林道151.6公里,新建通讯线路和输电线路20.6公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展顺利,2011年的963户危旧房改造计划实际开工913户,开工率为94.8%,同时新争取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计划394户。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国有林场发展。2012年以来,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围绕危旧房改造、发展后续产业、营造生产、资源管护等重点工作,先后深入到近20个国有林场进行调研,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帮助林场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指导国有林场森林抚育工作,2012年1月6日,襄阳市林业局召开全市森林抚育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培训方式就国有林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编制、施工关键技术措施等进行培训;为解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度问题,2012年4月19日,襄阳市林业局召开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推进会,听取有关单位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通报全市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措施;为推动城市森林旅游业快速发展,2012年9月16日,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主持召开岘山森林公园建设现场办公会,要求襄阳市各部门要有大局观念,全力支持岘山森林公园开发建设。

(二)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带动国有林场发展。林业部门利用自身优势,将林业重点工程向国有林场倾斜,相继实施了生态公益林保护、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等重点工程。目前全市国有林场拥有生态公益林47.5万亩、中幼林40.6万亩,2012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19.7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资金929.46万元,争取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中央预算内投资56万元,争取国有林场扶贫项目资金100万元。随着一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既有效的保护了国有森林资源,提高了森林质量,也大大缓解了国有林场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

(三)推进后续产业项目建设,夯实发展之基。采取国家投资和招商引资等措施,强力推进国有林场后续产业重点投资项目建设。今年8个国有林场所建立的森林公园完成总投资7070.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143.2万元,招商引资4350万元,自筹577万元。

一一岘山森林公园“城投”项目取得新突破。为提升襄阳都市形象,打造城市森林生态旅游名片,今年襄阳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了《岘山森林公园(贾冲片区)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11月,襄阳市政府投资审计局核定工程总投资921.52万元,所需资金由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投资。重点开发建设阳春白雪、桃之夭夭、襄山红叶、竹海听涛等四大景观功能区,着力塑造“移步易景”、“季换景迁”的景观效果。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

一一森林旅游招商引资项目进展顺利。香港润福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的鹿门寺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开发项目,累计实际到位投资1.5亿元,实施了供水、生态搬迁、孟浩然纪念馆等工程项目;福建君科集团投资的七里山森林公园旅游开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000多万元,先后完成了生态搬迁、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森林景观优化等工程项目。随着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森林公园建设注入了活力,必将支撑国有林场第三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一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额度前所未有。2012年薤山国家森林公园利用“圈投”资金2800多万元,完成了人工湖防渗、别墅接待中心修缮、生态停车场和20栋小木屋建设、核心景区供水管网改造等九大工程项目。

(四)拓宽职工致富渠道,鼓励职工发展自营经济。2012年全市国有林场职工自营经济收入2782万元,占林场总收入的58.3%,同比增长71.2%。其中8个林场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吸纳社会从业人员663人,带动社会旅游收入1887万元;20多个林场利用林地资源优势鼓励职工发展苗木花卉2452亩,占当年全市国有林场育苗总面积的54.6%,苗木花卉产业已成为百花山、神龙山、襄阳市试验林场等国有林场职工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契机,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襄阳为统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国有林场建设新局面。2013年全市国有林场计划人工造林1.9万亩,育苗0.39万亩,中幼林抚育12万亩,封山育林29.7万亩。

主要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和管理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国有林场发展新模式,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三是加大林场项目策划、包装和申报工作力度,大力争取各类项目资金。进一步抓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林业重点工程等在建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几点建议:一是尽快启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消除其发展瓶颈;二是积极做好汇报和沟通工作,争取省政府尽快落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配套资金;三是加大国有林场扶贫攻坚力度,尤其要在增加扶贫总量的同时,兼顾地区以及林场之间平衡;四是切实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解决目前体制不顺、机构不健全、工作经费无着落等问题。

国有林场工作总结

1、计划完成造林300亩,实际完成316亩,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

2、计划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

万根。实际完成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万根。

3、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2000亩,实际完成2685亩。

4、销售木材1940立方,楠竹6800根,实现销售收入94万元;加工厂实现销售圆木1000立方,销售收入3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同时安排了4名同志就业。

5、完成退耕还林500亩,配套荒山造林750亩,且层层签订了合同,现正在整地造林。

(二)狠抓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

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四个管”工作:

1、管人。

我场坚决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方法上我们采取开会上课与讨论消化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讲解精神实质相结合,会议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全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场就有欧治平,卢玉兵两位同志晋升为技师职称。在用人上我们任人唯贤,做到看得准,用得上,靠得住,信得过,受到全场上下的一致好评。

2、管劳动纪律。

我场采取劳动任务与劳动福利挂钩,分片包干负责,并以合同的形式规范起来,有效避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同时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支部党员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力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管理产品质量。

我们对产品管理实行“三对口”即:内山收方与集材验收要对口;集材验收与入库数要对口;产品出库与财会帐目要对口。在整个业务过程实行“谁出错谁赔偿”制度。由于产品管理制度的健全,多年来未出现过霉烂变质现象。

4、管财务。

在财经管理上,我们坚持一只笔审批,有效控制了乱批乱开支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另个还由财会人员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大大增强了财务透明度。

(三)狠抓护林防火促林木蓄积量增长。

实践证明,护林防火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林场的前途和命运。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增加立木蓄积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场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护林防火工作:

1、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具体领-。

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成立了新的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扑火队,大小会议上讲护林防火,制定措施并总结表彰先进。

安全就是效益。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是林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我场年初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大力进行安全宣传,张贴安全标语1700多条,出动宣传车30台次,做好护林防火牌600多块,每月专门召开一次护林员会议,支部成员下工区讲安全、督生产。

3、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场部与各工区、各线、加工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了护林防火值班制度,配备各种防火用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护林防火、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火灾扑救措施。

4、加大查处消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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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场在上级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创新,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管理求效益,把振兴林场经济,发展林业生产,推向新的高潮,回顾全年工作,我们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狠抓营林生产促林场后劲。

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振兴林业,使我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开拓创新,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常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我场始终不渝地把造林、抚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

1、计划完成造林300亩,实际完成316亩,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

2、计划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

万根。实际完成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万根。

3、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20xx亩,实际完成2685亩。

4、销售木材1940立方,楠竹6800根,实现销售收入94万元;加工厂实现销售圆木1000立方,销售收入3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同时安排了4名同志就业。

5、完成退耕还林500亩,配套荒山造林750亩,且层层签订了合同,现正在整地造林。

(二)狠抓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我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四个管”工作:

1、管人。

我场坚决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方法上我们采取开会上课与讨论消化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讲解精神实质相结合,会议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全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场就有欧治平,卢玉兵两位同志晋升为技师职称。在用人上我们任人唯贤,做到看得准,用得上,靠得住,信得过,受到全场上下的一致好评。

2、管劳动纪律。

我场采取劳动任务与劳动福利挂钩,分片包干负责,并以合同的形式规范起来,有效避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同时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支部党员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力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管理产品质量。

我们对产品管理实行“三对口”即:内山收方与集材验收要对口;集材验收与入库数要对口;产品出库与财会帐目要对口。在整个业务过程实行“谁出错谁赔偿”制度。由于产品管理制度的健全,多年来未出现过霉烂变质现象。

4、管财务。

在财经管理上,我们坚持一只笔审批,有效控制了乱批乱开支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另个还由财会人员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大大增强了财务透明度。

(三)狠抓护林防火促林木蓄积量增长。

实践证明,护林防火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林场的前途和命运。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增加立木蓄积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场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护林防火工作:

1、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具体领导。

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成立了新的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扑火队,大小会议上讲护林防火,制定措施并总结表彰先进。

安全就是效益。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是林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我场年初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大力进行安全宣传,张贴安全标语1700多条,出动宣传车30台次,做好护林防火牌600多块,每月专门召开一次护林员会议,支部成员下工区讲安全、督生产。

3、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场部与各工区、各线、加工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了护林防火值班制度,配备各种防火用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护林防火、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火灾扑救措施。

4、加大查处消灭隐患。

国有林场工作总结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改革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臵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xx年4月底止,职工安臵1287人,占应安臵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臵154人,占应安臵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38.8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35.5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2.5亿元以上。

二、主要做法。

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是在20xx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改革(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按照20xx年《武宁县林业局企业改制方案》的规定即原定改革(制)时间截止定为20xx年12月31日不变,凡因企业改制资金不足而推延兑付安臵费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企业不予支付利息。

2、原定的安臵标准不变。

因企业改制从开始至今已近10年时间,少数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人员要求提高原定改制标准。我们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确保不“翻烧饼”,认定维持原定标准延续推进。

3、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将国有土地全部进县土地储备中心,由政府统一组织拍卖,先后政府从土地拍卖金中注入企业改革(制)资金2200余万元;二是对20xx年前企业欠社保的各项资金本金挂账(1200余万元)、利息缓交、滞纳金全免;三是化解债务。帮与相关银行协调由“江西长城资产公司”一次性按本、息总额的20%-30%清结。

4、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采用住房臵换。职工原住公房统一组织人员估价出售原住户,以冲抵企业应付员工安臵资金(约抵400余万元);二是返聘缴交风险押金。对改后上岗人员不仅缓付安臵金,还要收取(股长以上人员1.5万元,其他1万元)上岗押金;三是收集单位其他资金。

三、完善和推进。

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四、成效与建议。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国有林场办公室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场在上级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创新,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管理求效益,把振兴林场经济,发展林业生产,推向新的高潮,回顾全年工作,我们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狠抓营林生产促林场后劲

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振兴林业,使我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开拓创新,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常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我场始终不渝地把造林、抚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

1、计划完成造林300亩,实际完成316亩,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

2、计划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 1.77万根。实际完成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1.77万根。

3、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2000亩,实际完成2685亩。

4、销售木材1940立方,楠竹6800根,实现销售收入94万元;加工厂实现销售圆木1000立方,销售收入3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同时安排了4名同志就业。

5、完成退耕还林500亩,配套荒山造林750亩,且层层签订了合同,现正在整地造林。

(二)狠抓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我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四个管”工作:

1、管人

我场坚决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方法上我们采取开会上课与讨论消化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讲解精神实质相结合,会议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全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场就有欧治平,卢玉兵两位同志晋升为技师职称。在用人上我们任人唯贤,做到看得准,用得上,靠得住,信得过,受到全场上下的一致好评。

2、管劳动纪律

我场采取劳动任务与劳动福利挂钩,分片包干负责,并以合同的形式规范起来,有效避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同时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支部党员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力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管理产品质量

国有林场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场在上级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创新,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管理求效益,把振兴林场经济,发展林业生产,推向新的高潮,回顾全年工作,我们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振兴林业,使我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开拓创新,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常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我场始终不渝地把造林、抚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

1、计划完成造林300亩,实际完成316亩,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

2、计划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1.77万根。实际完成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1.77万根。

3、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20xx亩,实际完成2685亩。

4、销售木材1940立方,楠竹6800根,实现销售收入94万元;加工厂实现销售圆木1000立方,销售收入3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同时安排了4名同志就业。

5、完成退耕还林500亩,配套荒山造林750亩,且层层签订了合同,现正在整地造林。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我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四个管”工作:

我场坚决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方法上我们采取开会上课与讨论消化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讲解精神实质相结合,会议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全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场就有欧治平,卢玉兵两位同志晋升为技师职称。在用人上我们任人唯贤,做到看得准,用得上,靠得住,信得过,受到全场上下的一致好评。

我场采取劳动任务与劳动福利挂钩,分片包干负责,并以合同的形式规范起来,有效避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同时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支部党员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力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品质量。

我们对产品管理实行“三对口”即:内山收方与集材验收要对口;集材验收与入库数要对口;产品出库与财会帐目要对口。在整个业务过程实行“谁出错谁赔偿”制度。由于产品管理制度的健全,多年来未出现过霉烂变质现象。

在财经管理上,我们坚持一只笔审批,有效控制了乱批乱开支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另个还由财会人员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大大增强了财务透明度。

实践证明,护林防火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林场的前途和命运。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增加立木蓄积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场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护林防火工作:

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成立了新的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扑火队,大小会议上讲护林防火,制定措施并总结表彰先进。

安全就是效益。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是林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我场年初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大力进行安全宣传,张贴安全标语1700多条,出动宣传车30台次,做好护林防火牌600多块,每月专门召开一次护林员会议,支部成员下工区讲安全、督生产。

场部与各工区、各线、加工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了护林防火值班制度,配备各种防火用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护林防火、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火灾扑救措施。

安全检查工作是一项预防性工作。今年我场多次突击检查各工区、各线、加工厂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勒令整改。由于我场上下同心抓安全,全年无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和火灾报警现象。

国有林场工作总结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上报20xx年的通知》(鲁林场字〔20xx〕年477号)要求,现将青岛市20xx年国有林场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搞好平度大泽山林场规划设计,整体布局日趋完善。以前,林场内景区结构单一、特色不突出、景点观赏性不强、整体布局不够完善,旅游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发掘。为此,20xx年我们聘请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环境旅游规划室的高级工程师,对大泽山森林公园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将区域内的旅游景点和生态工程进行重新布局,使之达到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标准,充分发掘了林场风光秀丽、文物古迹众多、奇峰怪石遍布、农林资源丰富的`旅游资源,初步具备了区域生态旅游条件,成为平度市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打造崂山林场特色景观林,提升崂山风景绿化美化程度。崂山林场积极与区农林局协调沟通,争取上级财力支持300万,开展崂山路流清至垭口段50米范围两侧风景林林相改造工程,进一步美化崂山,打造崂山森林旅游品牌。目前,己完成外业调研,该项目己获得区发改局的预批。同时,加强景区竹林抚育管理,在20xx年初天气持续干旱、寒冷的情况下,对华严寺、蔚竹观、华楼宫周边竹林进行了清理、救治,通过防治与管护,20xx年竹林发笋较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加强平度大泽山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平度大泽山林场在中心接待区及各服务区合理设置厕所、果皮箱、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并由专人负责清洁和管理环境卫生,将固体垃圾集中存放,定期运到林场外,交由相应的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景点和主要游步道旁设立生态宣传牌,对游客进行环保宣传和教育,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在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的同时,又兼有生态示范和环保教育功能,并要求林场内的农田、果林严禁使用有公害的农药、化肥,以保证水体清洁。

一是林场融资渠道少,资金投入不足,森林旅游开发得不到快速发展。二是各国有林场林业产业发展缓慢。三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相对缓慢。针对存在的问题,20xx年我们将加强对各国有林场的指导,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国有林场各自优势,增加林场的二、三产业经济收入,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招商引资,扩大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林场职工的生活水平。

国有林场实习工作总结

经济社会的发展近些年越来越快速,林场实习学习如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场,关乎林场的发展,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国有林场实习。

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

今年3月3日到4月25日,我由学校安排以一名实习生的身份来到地区林业局实习,在办公室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在这短短的近两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体会较多,感触颇深。

“纸得来终觉浇,绝知此事要躬行”。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操作出现了许多问题,才知道书本理论是是那么的苍白。在学校两年的课程学习里,我们所开设的课程很多,然应用到实际的却很少,这使我认识到光靠课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需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学习、真做事才能学到为我所用的职业技能。

工作与学习虽有相通,却也不同。在学校学习的日子里,我显自由散漫,不想上的课就不去上,想睡懒样的时候就8点以后起床,到了单位,换了环境,看到兢兢业业工作的"老师"们,使我意识到,生活不应是这样一个慵懒的态度,工作也不充许一个人慵懒。于是我严格按照单位。

规章制度。

按时上下班,积极认真地完成领导交给我的每一项工作,即使是一件无聊的事也得认真做好。

工作无主心,但不能放松。办公室每天所处理的事务就是收发报纸,接听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打印文件,传达消息等简单繁琐的小事,很多时间还无事可做。在无事可做的时候,我要耐住性子,认真体会办公室工作,有有事做的时候不能嫌事情简单烦锁而不认真对待。古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正是这个道理。

两个月的实习结束了,但这两个月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首先,我熟悉了办公室环境,了解了办公室工作.其次,我学到了许多保贵的工作经验,同时也体会到了更多的人生准则.这些收获将在以后有岁月里引导我走向人生的辉煌。

林场是*县仅有的一处国有林场,始建于1959年,位于鲁西南黄泛平原,是风沙危害严重地区,自然灾害较频繁。林场总面积214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46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为5000立方米,属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主要是由白榆、刺槐、毛白杨、黑杨等一大批优良树种汇集形成的特种用途林,林场的存在与发展对保证树种遗传改良的可持续性,维护树种和遗传的多样性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对于树种开发,提高绿化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截止到20xx年底,林场在职职工32人,离退休职工16人,总人口17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后勤人员4人,林业生产职工24人;有技术职称的职工7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人,初小学历的27人。在职职工全部参加了养老保险。林场目前有房屋总面积20xx平方米,电力设施落后,全场没有柏油路面,农机具严重老化,个别设备已经瘫痪,缺少通讯工具。84年以来,因地方财政紧缺,林场改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自收自支。近几年来,随着公益型特种用途林建设的步伐加快,目前公益林已占全场林地总面积的80%,场内原从事其它经营的土地逐年减少,很难开展多种经营,没有稳定收入,加之实行分类经营后应给予的政策性补贴没有到位,更增加了林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难度。目前,职工年工资总额为26万元,实发13万元。林场固定资产现值160万元,债务余额50万元。在林场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各级干部职工同心协力,连续两期完成了部、省下达的良种基地建设任务,取得了13项科研成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1998年被划定为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

二、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林场位于*县西南部,靠近边界,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又属于黄泛区,立地条件差,林地盐碱低洼,生产力低下,发展门路窄,难以找到合适的经营项目,不能形成规模项目,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由于经济困难,房屋年久失修,无力建造新房,电力设施不能配套,没有林场公路,交通极不便利,下雨天无法进行生产,通讯工具、农机具得不到配备更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林场的发展,完全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2、机制僵化。分配制度不完善,不同岗位间、同岗位间,工作的质和量与职工的收益挂钩不直接,职工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出来。没有形成较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没能充分发挥职工的劳动潜能,过多地强化了壮大国有经济成分,忽视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国有资产闲置,造成浪费。

3、国有林场的包袱重。林场总面积有214公顷,可用林地有160余公顷,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占130余公顷,多数是汇集的良种基因,基本没有可采伐利用的林地资源,剩余的30余公顷土地,虽然林场配备了有能力、有管理经验的领导集体,但因剩余土地太少,无法开展大规模的多种经营项目,只能进行小面积单一的育苗,来维持林场的生产经营。

加之多年来林场一直负债经营,离退休人员多,成为了林场的一项沉重负担。

4、林业政策发展滞后。*县林场属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政策没有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没有到位,县财政困难,97年以来,也没有资金或具体措施进行脱贫扶持,而且林场在生产经营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每年还要拿出大量资金用于特用型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直接影响到对发展其它多种经营的投入,使林场陷入恶性循环中,无法进行有规模、有秩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了林场的发展。

三、深化改革,加快国有林场发展的主要措施。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林场发展。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加强思想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林场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文化水平,增强林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经常聘用专家来单位讲课,选派优秀人员到外地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技术水平。积极和大专院校、科研部门联姻,引进智力和技术,依靠科技,增加效益。进一步完善以岗位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同岗位的目标管理体系和监督考核办法,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国有林场的投入。投入不足是制约国有林场经济发展的瓶颈。要重点投资建设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大力改善营林生产条件和职工生活条件,使国有林场路、水、电、通讯等设施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同时,加大扶持国有林场发展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项目力度,以此带动林场每家每户的大发展,努力促进国有林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

3、优化国有林场外部环境。一要切实维护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犯国有林场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绝不能让侵犯国有林场合法权益者逍遥法外。二要改善国有林场周边环境。要以政令形式发布通告,严禁周边乡(镇)、村及有关部门巧立名目向国有林场乱摊派、乱集资或卡、拿、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国有林场发展的周边环境。三要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国有林场在没有实现脱贫解困之前,建议政府应对其实行免税政策。

4、加快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和管理。林场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事业管理。要尽快落实林场分类经营政策,及时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积极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特用型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建立健全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5、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国有林场不可能实现加快发展的目标。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把一批市场经济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干部和骨干选拔充实到国有林场的班子中去。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振奋精神,爱场如家,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顽强拼搏,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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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14年4月底止,职工安1287人,占应安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154人,占应安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亿元以上。

我县的国有林场工作是在20xx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按照20xx年《武宁县林业局企业改制方案》的规定即原定(制)时间截止定为20xx年12月31日不变,凡因企业改制资金不足而推延兑付安费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企业不予支耕息。

2、原定的安标准不变。

因企业改制从开始至今已近10年时间,少数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人员要求提高原定改制标准。我们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确保不“翻烧饼”,认定维持原定标准延续推进。

3、争取策支持。

积极争取当地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将国有土地全部进县土地储备中心,由府统一组织拍卖,先后府从土地拍卖金中注入企业(制)资金2200余万元;二是对20xx年前企业欠社保的各项资金本金挂账(1200余万元)、利息缓交、滞纳金全免;三是化解债务。帮与相关银行协调由“江西长城资产公司”一次性按本、息总额的20%-30%清结。

4、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采用住房换。职工原住公房统一组织人员估价出售原住户,以冲抵企业应付员工安资金(约抵400余万元);二是返聘缴交风险押金。对改后上岗人员不仅缓付安金,还要收取(股长以上人员万元,其他1万元)上岗押金;三是收集单位其他资金。

启动林场后又新增了职工安237人、为职工解决两保186人、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32人,组建完成三个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国有林场实习工作总结

林场是*县仅有的一处国有林场,始建于1959年,位于鲁西南黄泛平原,是风沙危害严重地区,自然灾害较频繁。林场总面积214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46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为5000立方米,属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主要是由白榆、刺槐、毛白杨、黑杨等一大批优良树种汇集形成的特种用途林,林场的存在与发展对保证树种遗传改良的可持续性,维护树种和遗传的多样性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对于树种开发,提高绿化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截止到20xx年底,林场在职职工32人,离退休职工16人,总人口17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后勤人员4人,林业生产职工24人;有技术职称的职工7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人,初小学历的27人。在职职工全部参加了养老保险。林场目前有房屋总面积20xx平方米,电力设施落后,全场没有柏油路面,农机具严重老化,个别设备已经瘫痪,缺少通讯工具。84年以来,因地方财政紧缺,林场改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自收自支。近几年来,随着公益型特种用途林建设的步伐加快,目前公益林已占全场林地总面积的80%,场内原从事其它经营的土地逐年减少,很难开展多种经营,没有稳定收入,加之实行分类经营后应给予的政策性补贴没有到位,更增加了林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难度。目前,职工年工资总额为26万元,实发13万元。林场固定资产现值160万元,债务余额50万元。在林场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各级干部职工同心协力,连续两期完成了部、省下达的良种基地建设任务,取得了13项科研成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1998年被划定为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

二、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林场位于*县西南部,靠近边界,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又属于黄泛区,立地条件差,林地盐碱低洼,生产力低下,发展门路窄,难以找到合适的经营项目,不能形成规模项目,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由于经济困难,房屋年久失修,无力建造新房,电力设施不能配套,没有林场公路,交通极不便利,下雨天无法进行生产,通讯工具、农机具得不到配备更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林场的发展,完全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2、机制僵化。分配制度不完善,不同岗位间、同岗位间,工作的质和量与职工的收益挂钩不直接,职工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出来。没有形成较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没能充分发挥职工的劳动潜能,过多地强化了壮大国有经济成分,忽视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国有资产闲置,造成浪费。

3、国有林场的包袱重。林场总面积有214公顷,可用林地有160余公顷,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占130余公顷,多数是汇集的良种基因,基本没有可采伐利用的林地资源,剩余的30余公顷土地,虽然林场配备了有能力、有管理经验的领导集体,但因剩余土地太少,无法开展大规模的多种经营项目,只能进行小面积单一的育苗,来维持林场的生产经营。

加之多年来林场一直负债经营,离退休人员多,成为了林场的一项沉重负担。

4、林业政策发展滞后。*县林场属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政策没有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没有到位,县财政困难,97年以来,也没有资金或具体措施进行脱贫扶持,而且林场在生产经营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每年还要拿出大量资金用于特用型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直接影响到对发展其它多种经营的投入,使林场陷入恶性循环中,无法进行有规模、有秩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了林场的发展。

三、深化改革,加快国有林场发展的主要措施。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林场发展。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加强思想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林场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文化水平,增强林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经常聘用专家来单位讲课,选派优秀人员到外地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技术水平。积极和大专院校、科研部门联姻,引进智力和技术,依靠科技,增加效益。进一步完善以岗位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同岗位的目标管理体系和监督考核办法,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国有林场的投入。投入不足是制约国有林场经济发展的瓶颈。要重点投资建设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大力改善营林生产条件和职工生活条件,使国有林场路、水、电、通讯等设施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同时,加大扶持国有林场发展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项目力度,以此带动林场每家每户的大发展,努力促进国有林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

3、优化国有林场外部环境。一要切实维护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犯国有林场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绝不能让侵犯国有林场合法权益者逍遥法外。二要改善国有林场周边环境。要以政令形式发布通告,严禁周边乡(镇)、村及有关部门巧立名目向国有林场乱摊派、乱集资或卡、拿、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国有林场发展的周边环境。三要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国有林场在没有实现脱贫解困之前,建议政府应对其实行免税政策。

4、加快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和管理。林场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事业管理。要尽快落实林场分类经营政策,及时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积极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特用型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建立健全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5、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国有林场不可能实现加快发展的目标。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把一批市场经济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干部和骨干选拔充实到国有林场的班子中去。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振奋精神,爱场如家,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顽强拼搏,加快发展。

国有贫困林场脱贫工作总结

国有济源大沟河林场始建于1958年,位于济源市西南,黄河小浪底北岸,现有职工80余名,(其中在职职工45名,退休职工35名)。拥有林地6万亩,森林覆盖率97.8%,林木蓄积量10余万立方米,属重点生态公益性林场,是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单位,20xx年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在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场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入手,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以改革为动力,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安置富余人员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在抓好营林管护的同时,多措并举开辟新的发展渠道,在经营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确立奋斗目标。

偏僻的位置、信息的闭塞,特殊的环境、因循守旧的观念是制约林场发展的重要原因。林场要改变贫困面貌,唯一出路是必须发展,必须真正的干起来。因此我场按照《决定》要求,首先从改变观念入手,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多次学习林业政策、先进单位典型事迹,观看学习碟带,不断提高林场职工的认识,增强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请专家教授等人员到场授课,让大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林业发展形势、科技知识、致富信息及社会发展趋势从而使大家掌握了一些政策、信息和科普知识。三是走出去参观考察。先后组织骨干人员和职工到鄢陵花卉苗木基地、固始养鸡场、养猪场及其它先进林场、企业参观考察学习,并要求写出考察报告、心得体会。经过参观考察学习,走出大山的林业人看到了外面世界的精彩,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其后组织全场职工进行大讨论,查问题,找原因,挖掘自身优势,寻找发展出路。经过讨论,大家认识到我们的资源是优势、技术是优势,我们有上级的支持、有勤劳的双手、有朴实的品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别人能干的事我们也能干,从而使大家达成共识:消极等待思想要不得,只有发展才有出路,只有依托自身优势,抢抓机遇,大胆开拓创新,才会走上强场富民之路。并制定了以林为主,围绕自身优势,开展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确立了“一年理顺打基础,两年起步图发展,三年之内见成效”的奋斗目标。思想统一了,目标明确了,发展意识增强了,轰轰烈烈地开始了二次创业。

二、发挥自身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

奋斗目标确立后,我们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充分的'论证,决定依靠资源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成立了“济源市黄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经营,从事荒山造林、园林设计与施工、通道绿化、苗木培育与销售等业务,三年来,该公司先后承担三十余家的设计、施工业务,创造了产值500余万元,增加固定资产80余万元。为了和园林公司配套发展,我场收回了过去承包给农民的土地,又租赁了一百余亩的苗圃地,全部育上了绿化苗木,形成了较好的产业链。通过园林公司的成立,不仅安排了二十余名下岗富余人员,又从社会上招收了部分下岗职工,并安排了部分职工子女就业。园林公司的成立,通过职工入股分红,到公司加班劳动,人均年收入增加元以上。园林公司的成立,已成为我场走出林场办企业、发挥优势谋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在完善往年工程的基础上,又承接了济源联创、恒通化工、邵原一中、邵原实验小学、市委市政府、第二行政区、市区大树进城项目、济源宾馆、济源林业局等单位绿化工程,创产值180万元,预计利润25万元。其次,利用我场丰富的林下资源优势,发展了土杂鸡养殖,实行职工自主经营,政策扶持,自负盈亏的自营方式,开辟职工脱贫致富的绿色产业。

三、走科技兴场之路,与科技院校攀亲结缘。

四、强化内部管理,着眼于建立长效发展机制。

一是加强人的管理,精简机构,实行一人多岗,一人多职,实现人尽其能;二是完善制度,目标管理,奖罚分明,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激励机制;三是实行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的竞争机制,树立“岗位靠竞争、报酬靠贡献”的观念,充分调动职工积极向上、踏实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基础建设作为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的一项常规工作始终是我场坚持不懈的努力方向。深入基层了解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打深水井一眼、建护林房三座、高标准了望塔一座、新配备七台电脑、各护林点全部通上了电、配备了电视机等设备,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提高了办公效率,改善了林区生活条件。稳定了职工情绪,激发了职工工作热情。

六、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狠抓营林生产培育林场后备资源。

要振兴林业,使林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长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我场始终坚持“以林为本”,把造林培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完成造林520亩,成活率均在90%以上,完成大田育苗150亩,重点培育山地造林树种侧柏、速生杨树40亩,四旁、道路、园林绿化树种110亩。

(二)狠抓护林防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森林防火工作历年来都是我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意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防火气氛,在林区各主要路口设立五个醒目的防火警示牌,路边、村庄、学校书写防火标语万余条,与精神病人、痴呆人的监护人签定防火责任状,确保防火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强化责任,领导分片负责,护林员划定山头、地块,场与林区内济邵高速施工等单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救、责有人担;三是认真做好值班和火情监测,进入防火期,实行领导带班的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护林员夜间巡视、了望台不间断监测的措施,确保火情信息上传下达通畅,并加强了主管领导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重点布防,确保万无一失,取得了全年无森林火灾的成绩,被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评为“20xx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护林员某同志荣获“全国优秀护林员”称号。

2.搞好森林有害生物的测报与防治。年初根据今年我场刺槐尺蛾的发展预测,及时向市森防站上报,并在5月初进行了飞机生物农药防治,面积达1.6万亩。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在今年“爱鸟周”期间,市林业局在我场举行了“爱鸟及屋”的挂巢仪式,为鸟类提供温馨舒适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爱鸟护鸟意识,关注生态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七、经营收入情况。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完成全年经营收入xx万元。其中:种植业xx万元,养殖业xx万元,承包户上交收入xx万元,补贴收入xx万元,营业外收入xx万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林场性质不确,体制不顺。目前林场属差供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职工身份既不是国家产业工人,又不是事业单位员工,也不是农民。在管理上,国家只给林业建设投资,林场的生产、技术不给经费,工资、福利等经费严重不足。看好的项目因没有启动资金难以上马。林场要搞一些科研项目,也是因没有科研经费投入而无法进行。林场从事的是公益性事业,追求的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几乎没有经济效益,应将林场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2、林场基础设施落后,林区房屋破旧,吃水困难。林区护林房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已成为危房。生活条件远远落后于当地群众。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除养老保险参加外,医疗、工伤保险因无力补交(40余万元),而不能参加。

(二)建义与要求。

1、尽快出台国有林场林地、林木和林权流转以及真正能够操作林木林地抵押借款等相关政策,加快国有林场的改革发展步伐。

2、要求国家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3、要求每年给国有林场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加大防火设施建设力度。

4、出台相关政策,给国有林场明确定性。

5、有关部门下达抚育间伐计划。自天保工程后,没有抚育计划,大多已成过熟林,林分密度大,自然老化现象严重。应采取积极稳妥措施,恢复抚育间伐,提高森林质量。

6、切实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欠帐问题,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7、增加管护人员,确保资源安全。由于我场地处浅山丘陵区,道路多,林区内农村、农民居住多而分散,人为活动频繁,国有林地和集体林地纵横交错,而上级核定的管护人员少(5700亩/人),且经费不足,管护困难,森林资源达不到有效保护。建议每人管护2000亩。

国有林场实习工作总结

3万亩。全州国有林场在册职工总数为2048人。其中:在职职工人数为1277人,离退休人员771人。在在职职工中,上岗职工467人,分流安置下岗职工699人,下岗待安置111人。在全州18个国有林场中,除州国有林场为定额拨款单位外,其余17个国有林场均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二、改革脱困的情况。

我州除xx县外,其余17个国有林场都处在天保工程区内。实施天保工程以前,多数林场的经济来源都靠采伐木材,经营结构单一。加上有木材作为经营来源,调进林场的职工越来越多,人浮于事。实施天保工程以后,停伐了木材,林场没有了经济来源,停发了职工工资,国有林场出现了经济危困。为摆脱经济危困,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帮助下,我州各国有林场都编了改革脱困实施方案。

我州国有林场改革脱困实施方案力求在以林为主的基础上,利用丰富的林下资源和森林景观,大力发展种养业和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同时,强化内部管理,精简管理机构,加大职工分流安置的力度,维护了林区稳定。我州各国有林场改革脱困方案都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几年来,我州国有林场的改革脱困工作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帮助下,从xx年开始试点,到目前为止,取得了以下的成绩。

(一)强化内部管理,推行全员竞争上岗。

为改变林场职工多,人浮于事的局面,我州国有林场首先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推行全员竞争上岗。该项改革首先是精简林场管理机构,第二是定岗定员,第三是全面竞争上岗。以xx县花坡林场为例,该场经营面积7万多亩,通过改革,内设机构由9个股室减少到4个,后勤管理由67人减少到16人,生产岗位204人减少到36人。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强化内部管理竞争上岗,达到了减员增效的目的。

(二)加大了分流安置的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我州国有林场强化内部管理,定岗定员后,产生了大量的富余职工,给林区稳定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为确保稳定,我州国有林场积极开展了分流安置工作。一是通过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的实施,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从事森林管护工作;二是通过林业生态重点工程的实施,安排富余职工从事营造林工作;三是通过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和开展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安排富余职工。通过努力,全州共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699人,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积极开展国有林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近几年来,由于林场经济危困,发不起职工工资,职工生活非常困难。为解决林场退休职工的养老生活费,我州积极开展了国有林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到目前为止,在全州18个国有林场中,已有14个国有林场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469人,参保率为71.73%。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职工,都能按时足额地领到了基本养老金。

(四)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和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

为加快国有林场改革脱困步伐,近几年来,我州国有林场积极向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争取项目和资金,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和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从1998—xx年,全州有14个国有林场获得国家和省扶贫项目24个,扶贫资金达550万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有些项目建成后,解决了部分富余人员就业,经济效益显著。

一是在种养业上,xx县国有林场利用国家扶贫项目和资金,成立了xx县且兰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县委书记黎平同志亲自任指挥长,县国有林场场长任总经理,以贵州大学为科技支撑单位,采用胚胎繁殖技术,为该场养牛基地和全县养牛大户提供优良种牛。xx县国有林场利用国家扶贫项目和资金,建立了科技含量较高、示范效益较大的养猪场,还解决了10多名职工的就业。xx县花坡林场建立了种草养畜基地,解决了31名职工就业困难。xx县国有林场通过扶贫项目危房改造和输水管工程的实施,解决了3o余户职工住房问题和5o余户家庭的人畜饮水以及13oo亩果园用水问题。xx县国有林场利用各护林点,建立了养羊基地等,既管护了森林,又增加了场员的收入。

二是利用国有林场丰富的森林景观和国家扶贫项目和资金,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在省厅的帮助下,目前,我州建立了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6个省级森林公园。这些森林公园,都以国有林场的森林景观为核心。目前,已有丹寨、黄平、镇远、雷公山和州国有林场利用国家扶贫资金,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并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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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贫困林场脱贫工作总结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上报20xx年国有林场工作总结的通知》(鲁林场字〔20xx〕年477号)要求,现将青岛市20xx年国有林场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亮点工作。

一是搞好平度大泽山林场规划设计,整体布局日趋完善。以前,林场内景区结构单一、特色不突出、景点观赏性不强、整体布局不够完善,旅游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发掘。为此,20xx年我们聘请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环境旅游规划室的高级工程师,对大泽山森林公园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将区域内的旅游景点和生态工程进行重新布局,使之达到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标准,充分发掘了林场风光秀丽、文物古迹众多、奇峰怪石遍布、农林资源丰富的旅游资源,初步具备了区域生态旅游条件,成为平度市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打造崂山林场特色景观林,提升崂山风景绿化美化程度。崂山林场积极与区农林局协调沟通,争取上级财力支持300万,开展崂山路流清至垭口段50米范围两侧风景林林相改造工程,进一步美化崂山,打造崂山森林旅游品牌。目前,己完成外业调研,该项目己获得区发改局的预批。同时,加强景区竹林抚育管理,在20xx年初天气持续干旱、寒冷的情况下,对华严寺、蔚竹观、华楼宫周边竹林进行了清理、救治,通过防治与管护,20xx年竹林发笋较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加强平度大泽山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平度大泽山林场在中心接待区及各服务区合理设置厕所、果皮箱、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并由专人负责清洁和管理环境卫生,将固体垃圾集中存放,定期运到林场外,交由相应的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景点和主要游步道旁设立生态宣传牌,对游客进行环保宣传和教育,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在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的同时,又兼有生态示范和环保教育功能,并要求林场内的农田、果林严禁使用有公害的农药、化肥,以保证水体清洁。

二、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一是林场融资渠道少,资金投入不足,森林旅游开发得不到快速发展。二是各国有林场林业产业发展缓慢。三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相对缓慢。针对存在的问题,20xx年我们将加强对各国有林场的指导,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国有林场各自优势,增加林场的二、三产业经济收入,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招商引资,扩大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林场职工的生活水平。

国有贫困林场脱贫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撤销以及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等活动,应当执行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是指国家建立的专门从事植树造林、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有林场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国有林场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负责。跨地(市)、县(市、区)的国有林场,由所跨地区共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二)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三)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四)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五)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监管;(六)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七)指导和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国有林场实行“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主要任务是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六条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国有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有林场依法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收缴交、归并、侵占和平调,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林木,应当明确权属关系,依法维护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编制所属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明确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各项林业建设资金应当重点向国有林场倾斜,支持国有林场发展。

第八条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各级政府的基本建设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第九条鼓励国有林场通过多种方式扩大经营范围,壮大林场规模。

第十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撤销。

第十一条设立国有林场,应当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有林场数量较多的地区,应当设立国有林场管理局或者总场,统一组织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

第十二条新设立的国有林场,应当林地权属清楚,四至界线分明,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国有林场经批准设立后,应当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的经营范围和隶属关系,应当保持稳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分立、合并、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改变隶属关系的,应当按原报批程序报原审批设立的机关审核、批准。国有林场分立、合并、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改变隶属关系的,应当进行资源评价、资产评估和经济审计,依法清理债权债务,明确划分责任,保护好森林资源资产和其他国有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性质的营林单位或者由国有林场控股的股份制林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纳入国有林场系列管理。

第三章森林资源经营与保护。

第十六条国有林场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有条件的林场可以采取承租集体林地造林经营的方式,扩大森林资源规模。承租集体林地应当签订书面的承租合同,明确承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承租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林场应当大力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新技术,加快中幼龄林抚育步伐,大力发展珍贵用材树种,积极培育大径级林木,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第十八条国有林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掌握森林资源发展变化情况。

第十九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业分类经营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场实际情况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其中跨地(市)国有林场、省属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公益林占有林地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调整森林经营方案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核批准。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并完善森林经营档案。

第二十条国有林场进行林木采伐,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和造林育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并依法进行更新造林。作为单独采伐编制限额单位的国有林场,年度采伐限额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实行采伐许可指标单列。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涉及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建设项目,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应当参与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评估工作。

第二十二条在国有林场范围内设立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应当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其中设立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不得改变国有林场的林地使用权归属,并应当明确收益分配方式。

第二十三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合理区划,设立护林站,健全护林组织,配备森林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职责,确保管护成效。

第二十四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加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建设,成立护林防火组织,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项森林防火制度,抓好火源管理,组织火灾扑救。

第二十五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需要配备森防技术人员,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建设,建立检疫、预测预报制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二十六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林业执法,保护森林资源。

第二十七条国有林场应当保护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野生植物;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等应当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第二十八条国有林场应当保护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野生动物;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维护其生息繁衍的环境。

第二十九条森林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国有林场设立公安派出机构,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国有林场依法享有以下经营管理权:(一)依据林业长远发展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年度各项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建设项目和生产规模;(二)按照市场需求依法经营销售本场生产的木材、林产品和其他产品;(三)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各种资源;(四)依法对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进行统一管理;(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场工作需要决定本场的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干部任免、劳动用工和工资奖金分配;(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在国有林场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国有林场的统一管理,遵守国有林场的有关规定,不得损毁国有林场的林木及设施、设备。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国有林场摊派和乱集资、乱收费。对于非法向国有林场集资、收费、摊派的,国有林场有权拒绝,并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诉。

第三十三条国有林场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国有林场应当将争议情况及时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

第三十五条国有林场不得以其经营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三十六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严格独立经济核算。

第三十七条国有林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税收、劳动工资等方面的规定,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机关的监督。第三十八条国有林场应当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三十九条国有林场实行场长负责制。国有林场场长的产生,采取聘任、委任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办法。具体产生方式由其主管部门确定。国有林场场长产生后,应当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场长负责管理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等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本场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提请或者决定本场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三)依法提请行政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解聘本场管理人员;(四)依法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林场工作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组织制定工资调整、资金使用、财务预决算等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六)决定本场岗位责任制、承包责任制方案;(七)其他需要由场长行使的职权。

第四十一条国有林场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基础的收入分配制度。国有林场应当结合所承担的主要任务,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条件,按有关人事政策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以岗定酬、合同管理。

第四十二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林场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工资调整方案等事关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国有林场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财务、人力资源、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部门及管辖区内的管护站(点)、瞭望台,并配备相应的人员。

第四十五条国有林场开办的企业,应当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组建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林场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制定本地区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有贫困林场脱贫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促进国有林场的发展,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国有林场,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林业系统的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

第三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国有林场工作。市(地)、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国有林场工作。

跨市(地)、县(市、区)的国有林场,由与其有隶属关系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国有林场是生产性事业单位。其基本任务是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提高森林质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新技术,发挥示范作用;开展多种经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五条国有林场实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方针。

第六条国有林场的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由国有林场经营管理。

国有林场对其经营管理的森林资源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七条国有林场实行场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八条凡国有森林资源集中连片、林地面积达到200公顷以上的,或者国有森林资源具备一定规模,且林地内具有自然历史遗迹需要保护的,可以申请设立国有林场。

第九条设立国有林场,由拟设林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设立国有林场申请,须经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审查。

申请设立国有林场时,应当附具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文件和国有林地权属证明。

第十条国有林场被批准设立后,应当按规定办理林权证和国有资产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国有林场合并、分立、变更和终止时,必须按原报批程序报经原审批机关审核、批准。

国有林场的区界和隶属关系,应当保持完整和稳定,不得擅自分割和变更。调整行政区划时,应当避免将同一国有林场划归两个以上市(地)、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三章生产与经营。

第十二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和本场的实际情况,定期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逐级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国有林场应当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大力造林、育林,培育后备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进行林木主伐、更新采伐、低产林分改造、抚育采伐和占用林地伐除林木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造林育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及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国有林场对其经营管理的古树名木、珍贵稀有的植物群落以及具有纪念意义的林木,应当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严加保护,不得采伐。

国有林场对其经营管理的防护林和具有特种用途的风景林、种子园、母树林,不得进行主伐;需要进行抚育采伐或者更新采伐时,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

第十六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森林防火制度。

第十七条国有林场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针,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度,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十八条国有林场对林场内列为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应当依照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以保护。

第十九条国有林场应当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场内的资源条件,以林为主,因地制宜地搞好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经营。

有条件的国有林场,可以按规定设立森林公园和开展森林旅游活动。

第二十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国有林场可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者联合开发利用林场内的森林资源。

第二十一条国有林场之间可以本着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组建不同形式的国有林场集团。

第二十二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有效地利用其经营管理的资源资产。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林场的监督管理,定期清查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建立档案,掌握森林资源变化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所属的国有林场进行财产清查,界定产权,实行资产化管理。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有林场的立地条件类型、林种及经济条件,可以将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商品经营和混合经营三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

国有林场的类型,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商省有关部门划定。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生态公益型及其他较为贫困的国有林场,应当给予优惠,扶持其发展。

第二十六条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森林、林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确需在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上进行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等活动的,必须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占地单位应当按规定向被占用林地的国有林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国有林场在其经营管理的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时,须逐级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国有林场为开展多种经营需要使用自己经营管理的林地进行建设时,须逐级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和建设等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未经国有林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进入林场进行养蜂、狩猎、采集、放牧等活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培育和扩大森林资源,发展林场经济方面成绩显著的;。

(二)在林业科研、技术推广方面成果显著的;。

(三)在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森林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制止或者检举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有功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原审批机关审核、批准,擅自变更国有林场的区界或者改变其隶属关系的,由原审核、审批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而占用林地的,占用的林地由有权审批该林地的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退回;占用的林地内的林木被伐除的,以滥伐林木行为论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进入国有林场进行养蜂、狩猎、采集、放牧等活动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资源毁坏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并限期补栽毁坏株数1至3倍的树木。

第三十三条盗伐、滥伐国有林场林木的,以及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实施罚款处罚时,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所罚款项缴同级财政。

第三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国有林场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非林业系统的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73年10月12日山东省原《国营林场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同时废止。

国有林场半年工作总结

为增强广大群众的绿化意识,播放绿化宣传标语xx条;在xx路悬挂林业宣传横幅xx条;在xx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现场共植树xxxx余株,由此掀起了植树造林高潮。

今春造林全部使用本地苗。近两年,我市苗木销路不畅,积压严重,给苗农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局班子会多次商讨,决定今春造林全部使用本地苗,从而解决了全市xx万株杨树苗的销路问题。为广大林果农提供无偿服务。为普及林果科技知识,我局技术人员带着自己的修剪工具,到xx等7个村的果园,义务为果农修剪xx次,现场技术培训xx次。春季造林结束后,我们抽调了xx名技术骨干,组成x个技术服务小分队,分别由一名班子带队,分赴xx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对新植幼树进行技术指导,共开展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xx余次。

为文明生态村绿化无偿供苗。今春我们对xx个文明生态示范村的绿化无偿提供杨树苗和国槐苗x万株,并对示范村的绿化规划、绿化模式和在绿化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努力实现林业协调健康发展。为解决我市林业资源北强南弱的突出问题,今春对xx个乡镇、办事处的绿化无偿提供杨树苗xx万株,以大力推进该地区的绿化进程,逐步实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林业生产格局。

林政方面,依法严格办理各种林业证件,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森防方面,对市区所有苗圃和外调苗木进行现场检疫,杜绝带疫苗木用于林业生产。种苗方面,宣传《种子法》和“两证一签”管理办法,印发宣传材料xxx余份。对全市所有苗圃进行实地调查,摸清了我市各个苗圃的杨树苗数量、品种,制定了供苗方案。果品方面,成立了果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对全市重点果园和果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了节日期间果品食用安全。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今春造林实行无偿供苗,部分群众因无需自己掏钱,所以对树木管护重视不够,加之植树期间干旱少雨,造成新植幼树成活率偏低。为确保林业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我局将努力争取明年的退耕还林匹配造林指标。大力推广雨季和秋季造林。加强林业案件查处力度,在麦收和秋收期间,加强林木防火工作,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做到早预测、早预报、早防治,积极争取杨树病虫害防治工程治理项目。

加强对新植幼树和果树的秋冬季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活动,巩固绿化成果。积极探索林地后续产业的开发利用途径,搞好林地种植百合等经济作物的试验推广,使林地得以充分利用,实现土地增效、农民增收。

国有贫困林场脱贫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森林资源安全,保障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省属国有林场(以下统称国有林场)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经营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有林场是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公益服务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为本、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林场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国有林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其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其所在地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把国有林场的道路、水利、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将国有林场职工纳入所在地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国有林场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处理林地林木权属纠纷,维护国有林场经营区稳定。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国有林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资人职责;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履行国有林场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和经营活动,具体工作由其国有林场管理机构承担。

设区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履行国有林场管理权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国有林场人事、生产和经营的管理。

国有林场履行法人职责,确保国有林场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有林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国有林场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条稳定国有林场经营区,维护其合法权益。国有林场经营区内属于集体拨交的林地维持现状,继续由国有林场经营,并依法支付村集体林地使用费。

设区市人民政府对维护其所在地国有林场经营区的稳定负责,将国有林场林地保有数量与资源增长目标纳入对设区市政府的考核内容。

国有林场应当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可以通过租赁、合作造林、赎买、置换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促进森林资源增长,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第七条对在国有林场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全省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明确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国有林场应当根据全省国有林场发展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建设完善管护用房以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推进信息化建设。

第十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大林业科研技术投入,开展林业科研试验,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科学培育森林资源,增强国有林场科技示范带动能力。

第十一条国有林场应当采用良种壮苗造林,改造低产林分,调整优化树种结构;鼓励发展优良乡土阔叶树种、营造混交林、培育大径材,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第十二条国有林场可以依托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林场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建设公益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的,应当对占用的林地、林木资源给予补偿,国有林场应当支持。

第三章资源保护。

第十三条省、设区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清查和动态监测,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机制,配备森林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加强管护绩效考核,提高管护成效。

第十五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成立防护组织或者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十六条禁止擅自改变国有林场林地用途。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林场林地,因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重要民生项目确需使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实行占补平衡,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禁止在国有林场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开发或者变相开发房地产;。

(三)毁林开垦、破坏和蚕食林地;。

(四)堆放废弃物、排放污染物;。

(五)在禁火区吸烟和使用明火,在非指定区域生火烧烤、焚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在国有林场内实施下列行为应当经国有林场同意,依法需要审批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一)种植、养殖、放牧、采脂、砍柴、挖树兜、剥树皮;。

(二)猎捕野生动物;。

(三)采挖、采集野生植物;。

(四)举办群体性活动。

第十九条在国有林场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有林场的有关规定,服从国有林场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根据工作需要在国有林场设立执法点(警务室)或者派驻执法人员。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国有林场的隶属关系和经营区范围,应当保持稳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分立、合并、撤销国有林场或者调整经营区范围、改变隶属关系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及其他资产由国有林场依法经营管理。国有林场应当依据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和其它国有资产。

第二十三条国有林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内部监管制度,规范各类产权产籍管理。

国有林场对外投融资、借款、担保、承包、租赁、合作经营等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国有林场开展造林抚育、森林资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活动可以引入市场机制,面向社会购买服务。

第二十五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森林资源权属证明、森林采伐和造林规划设计文件、合同协议、森林经营方案等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档案。

第二十六条国有林场场长负责管理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等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和年度计划;。

(二)提请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

(三)依法聘任(解聘)或者提请聘任(解聘)工作人员;。

(四)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方案,制定规章制度;。

(五)制定岗位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方案;。

(六)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七)其他按照规定由场长行使的职权。

国有林场场长离任时应当对其进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经国有林场同意或者未经依法审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国有林场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国有林场实施,并对国有林场实施处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国有贫困林场脱贫工作总结

最近,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等问题,与滁州、芜湖、黄山和池州等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和座谈。大家认为,在当前国家重视林业生态地位、木材潜在需求增长、多种所有制发展林业的形势下,国有林场必须革除人浮于事、统管统办企业的包袱,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才能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现着重对全椒县瓦山、南陵县戴公山、黄山区黄山林场的改革作法进行剖析。

我省国有林场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下达以后,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9号文件实施意见和我省推进社会办林业、加快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等政策,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方法和途径。当前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因素很多,但机制不活、人员过多负担重、人浮于事、经营管理成本不断上升是影响国有林场发展的重要原因。近年来一些国有林场在紧紧围绕减员增效、活化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主要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资料有:

1、剥离场办亏损企业。由于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水平低,捕捉市场信息慢、判断市场发展趋向不清,不少国有林场由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近些年来一些林场在处理经营的二、三产业上,采取租赁、出让等形式,把所经营的二、三产业等企业剥离开来,抽出更多的精力抓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全椒县瓦山林场原先场经营林化厂、木材加工厂、木片厂,非但不能盈利,而且年年亏损,林场职工意见很大。今年以来林场班子就场办产业问题进行多次讨论研究,在充分分析导致经营失败原因的基础上,决定将三个场办产业对外实行租赁经营,引进外来资金进场办产业。由于瓦山林场森林资源比较丰富,每年木材采伐量在8000立方米左右,吸引不少有意来场进行投资办木材加工的厂商。在与这些厂商谈判过程中,林场始终明确要求首先录用林场职工。经过多次商谈,最后深圳光大木业赢得了在林场的经营权,目前该企业的机械设备正加紧安装并将投入生产。为切实保障林场职工切身利益不受侵害,林场工会和外来企业(用工方)、企业和林场职工之间均签定用工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据全椒县瓦山林场测算,对木材加工厂实行租赁经营,每年多为林场增收约30万元(包括减发职工工资和上交租金两项)。南陵县戴公山林场,从起就对经营的二、三产业项目和经济林全部实行租赁、拍卖,目前,林场原先经营的松香厂、养殖场、矿厂、经济林、食堂等项目全部与林场脱离了经营关系。对无法采取上述方式的亏损项目,林场果断予以关停,盘活资产。现在林场在职在岗职工每人经营20亩采伐迹地,实行谁投资谁收益,大力鼓励职工自己购买林场迹地造林。

2、多方式分流人员。人员过多在我省国有林场相当突出,因此合理有序分流富余职工是当前摆在国有林场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国有林场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客观需要。南陵县戴公山林场是个经营面积不到2万亩,职工183人,人员负担重。几年来,该场采取多种措施化解人多和林场经济发展的矛盾,积极引导职工解放思想,大胆走出去闯市场。该场分流人员的主要途径:一是职工离岗租赁国有林场山场、茶园等。林场把分散的、难管理的毛竹林,职工每人租赁50亩,多于50亩的,超出部分上交林场租赁金,有19人参与租赁经营,经营期限至退休。有3人承包茶园150亩,不上缴利润;有2人承包林场木材油锯采伐任务。经营期限内林场停发工资。职工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收入比在林场上班要高的多。仅此林场就分流人员达23人。二是采取内退和内部下岗。符合男职工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女职工40周岁或工龄以上条件并办理手续的有41人,至退休前,林场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交纳养老保险金。三是鼓励职工停薪留职或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停薪留职期间,林场继续交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据统计已经有50人办理停薪留职手续。针对离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林场一次性补助1万元,另外根据职工每一工龄再加100元。现有3名职工与林场解除了劳动关系。通过人员分流,目前戴公山林场在岗职工只有31人,现在该场在岗职工月收入近1000元,是分流前的2倍多。全椒县瓦山林场的人员分流也有明显的成效。一是招商来的企业招工,分流职工近40人;二是林场经济林租赁给职工经营,分流职工近40人。三是内退职工30人。

公开竞标。竞标高者中标,获得活立木采伐所有权。通过引进市场机制,林场木竹销售渠道拓宽,达到增加收入、降低成本、快速回笼资金、规范采伐管理的效果。

4、积极试点,探索深化国有林场体制改革。自8月份以来,黄山区委、区政府成立国有林场改制工作领导组,把黄山区黄山林场作为全区国有林场改制试点单位,原则同意筹建生态公益型林场。目前召开两次林场职工大会,编印改革工作宣传册,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商品林林木资产调查评估、改制费用摸底测算、研究制定多种改制方案等基础性工作。初步设想是建立生态公益型林场,按照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分流安置职工。(1)达到退休年龄(包括特殊工种人员提前5年退休)给予退休;(2)符合退养条件给予退养;(3)“4050”人员(女满40男满50岁)符合协保条件,本人自愿,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给予生活补助费;(4)其余人员身份置换,即买断。拟采取三种方式:资金置换、资产(林木资产)置换、养老保险置换身份(未达到“4050”条件的职工,本人自愿,林场、个人分别按照现行工资标准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待个人达到退休年龄给予退休待遇)。宣城市泾县马头林场改革设想是:(1)林地转让;(2)个人买断;(3)资产评估;(4)国家控股。对外招股,实行股份制管理。由于目前马头林场林地转让没有实现,具体改革方案尚在酝酿之中。

二、正确看待当前国有林场改革。

目前,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林业的决定》发布后,我省多数林场在经营处境相当艰难中千方百计谋生存、谋发展,对国有林场改革多持观望、等待态度。原准备实施国有林场改革的青阳等县、市,因等待“上面”政策的明朗,目前不少林场改革仍然停滞在“制定方案”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配套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国有林场改革的`推进。

从调研的几个国有林场实施改革来看,总的感觉作法具有创新,措施有待规范,点题尚未破题,成果得大于失。有以下积极方面:

一是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改革前,林场职工到月等工资,工资仅糊口,平常没事做的现象非常普遍,干群关系也很难协调。改革后,南陵县戴公山林场部分职工不满足林场400多元的工资,自己创业发展。现在外出职工中有的资产已经突破百万元,有的在上海成立了私人公司,有的专业从事运输等。全椒县瓦山林场原来将近荒废的经济林承包给36户职工,承包户利用业余时间加大对经济林的修剪、嫁接、抚育,目前经济林长势喜人。在林场得到效益的同时,职工收入明显增加。有的承包户经济林的年收入达7000多元。

二是减轻了国有林场经济压力,为国有林场培育资源、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改革前,南陵县戴公山林场每年亏损30-50万元,增加年采伐量也不能满足日常支出,越穷越采,越采越少,在资源短缺——经济危困循环中徘徊。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林场经济步入良性循环道路,负担越来越轻,现以保护为主,采育结合,森林资源处于休养生息阶段。全椒县瓦山林场改革后,全场每年可减少150万元支出,年森林采伐量也随之大大减少,森林资源逐年增长。

三是运用市场规律指导改革。全椒县瓦山林场与光大公司等企业合作关系,完全是经济实体之间建立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的合作关系。从引进外来企业、林场员工输出,到林场供应企业原材料等方面,都签定合同或协议。早在1992年南陵县委发文将丫山、戴公山林场转制为企业单位,通过十多年的转制经营,两场现在基本保持正常运转。戴公山林场林木销售采用市场招投标的办法,让多家经销商竞争参与,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市场经济行为。

四是贯彻“以人为本”思想,让职工对国有林场改革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一)南陵县和全椒县国有林场改革,把职工养老保险解决好,这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基础。尽管目前林场职工是按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标准要比事业养老金低,但是职工还是能够接受的。(二)广泛组织、发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把国有林场改革行动变成集体的意志。全椒县瓦山林场改革开大小会议有7-8次之多。目前的黄山区黄山林场已经开了4次会议统一职工思想认识,让职工献计献策,群策群力,不断完善改革方案。经过充分酝酿的改革,在实施中职工情绪比较稳定,几乎没有集体上访事件。

三、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国有林场改革,涉及体制、经济、人事等方方面面,关系到林区的社会稳定和国有森林资源的安全。因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国有林场林地保护问题。必须保持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性质长期稳定,保持国有林场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基本用地,依法确立的林权必须得到有效保护。国有林场拥有丰富的林地资源,既是生态建设的需要,又是最有潜在的价值所在,也是国有林场建场根本和发展基础。当前,国有林场周边山场被蚕食,有些城郊型的国有林场林地被改为建设用地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林场在地方招商中,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将部分国有林地让开发商无偿占用。因此,必须依法严格控制各类工程建设征占用国有林场林地,对各类建设项目确需征占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土地的,必须按照法定权限,严格依法办理有关征占用手续,坚决杜绝化整为零、越权审批。

二是对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管问题。有的地方出台了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地方性政策。对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处理,并未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报批程序。实际降低了对国有林场林权流转的监督,结果可能导致国有林场林权流转的失控;有的地方对待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没有通盘考虑系统的改革方案,而是寄希望把林场林地林木资源卖掉缓解暂时的经济困难。这些行为是一种短视行为,将会引发职工的强烈不满,不能放任之。国有林场林地的流转,实际构成林地经营者隶属关系的变更或者国有林场一定期限内经营林地面积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未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不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低价甚至无偿转让、出售国有林地使用权,不予批准办理国有林地流转。国有林场在改革中,根据改革成本的需要,经省资质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基础上,获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一定面积、期限的转让、出售林地使用权。坚决防止把国有林地及林木资源一卖了之的做法。

三是国有林场改制问题。反对“一窝哄”式把商品林比重较大的国有林场改制为企业,或者不顾林场自身资源结构和区位特点,一昧追求财政供给的公益型事业单位。由于国有林场之间场情、资源、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千差万别,不可能一个模式。有的作法在此则成功,在彼则失败。提倡“一场一策”。对可通过资产重组并按市场机制运作的国有林场,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改制为企业,按照企业经营的要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目前国家有关部门鉴于国有林场生态地位重要性,倾向于国有林场事业单位性质不变,有益于生态林的建设和保护,但国有林场其内部经营活动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构建企业模式发展经济。

四是国有林场债务化解、养老保险、人员分流和安置问题。全面推开国有林场改革,需解决好国有林场改革成本投入问题。主要包括国有林场债务、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分流和安置和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等方面。否则,将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或对国有林场完整性及以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带来隐患。

为此,下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建议是:按照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规定和有关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我省国有林场改革意见。积极运作,努力营造社会形成重视、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的态势。具体在实施中,对国有林场营林性的、基础建设性的债务,应由财政豁免。其他类型的由林场企业经营逐步偿还;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皖政办57号),职工“低门槛”进社保;可采用资金买断、资源流转买断、养老保险买断等多方式、多渠道分流职工;积极探索利用多种所有制经济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规范林木、林地流转程序,推进国有林场经济、生态持续发展;研究制定国有林场公益林建设和保护政策。加强与省财政、社会保障、人事等部门联系联合调研,出台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政策。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

公室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根据《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县开展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近期以来,我县以全国“两会”安全防范为重点,按照5月20日省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要求,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控工作。在全省全国“两会”期间,我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正有效、有力开展。

二、工作安排部署到位。

一是5月20日省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后,由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县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我县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印发了《县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进行了安排。

三、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县安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人员对我县境内4个加油站开展了“两会”期间安全检查,一是对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到位、企业主体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二是对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三是对城区内加油站检查实名登记、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整改时限,同时,要求各加油站严格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隐患并落实整改;自觉遵守加油站经营管理安全规范,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常识,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加油站经营安全。

(二)道路交通方面:从5月18日至23日,县交通局组织“两会”目标考核小组,深入全县22个乡镇158个行政村,逐一实地核查乡村道路交通的通畅情况,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深入新建和续建项目施工一线,督促工程建设进度、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召开工地现场办公室4次,下发整改及安全通知书2份,并对雅道路地质灾害隐患路段进行时时监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日报制度,确保在建项目安全度汛。

(三)建筑施工方面: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陆明新带队,与县住建局专业技术人员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告知情况,并对脚手架、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高边坡(基坑)支护,塔机等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姐监测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山岗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共检查了6个在建项目,共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文明施工问题17条。检查_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四)工贸安全方面。严格执法,深入开展隐患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止29日经信商务合作局两会期间共派出8人次,暗访督查工业、商贸企业及个体户30余家,检查电力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与汛期安全生产,共出动4人次。制定完善了防汛预案,落实了两会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油库值班制度。

(五)消防方面。结合本辖区的工作实际,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产所、施工现场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宗教场所检查,大队进行了寺庙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惠远寺、白洛初寺、山卡贡寺进检查,重点对寺庙大店、僧房、厨房等重点部位的电线路铺设、酥油灯的摆放位置、用火规范性及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

(六)森林草原防火方面: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检查,持续加大对林草领域的检查力度。一是重点加强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二是排查林区道理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重点强化林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三是加强对林区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转,保障林区群众生产生活;四是加强林区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四、强化督查,加强问题隐患整改。

为扎实抓好我县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县安委会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5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10个相关部门抽派科级干部为成员的五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县五个片区22个乡镇和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党委、政府“两会”期间值班值守、重点领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推进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各项部署推进情况。发现一般隐患8项,整改8项,下达整改函4份。其中,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县水利局、森林公安分局对扎坝片区开展“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查。除督查各乡镇,还重点检查了两河口移民工程所属标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发现存在问题3项,完成整改3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立“从零开始”的理念,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二是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全县安全发展意识为重点,推动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三是以“四部两直”的方式,暗访暗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危化品企业、水电开发、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监管,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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