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小说读后感(精选21篇)

时间:2023-11-20 19:12:11 作者:MJ笔神 英文小说读后感(精选21篇)

读后感是对于所读书籍的思考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书中的内容。小编精选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可以激发你对写读后感的热情和灵感。

小说读后感

日记。

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散文。

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

《第七条猎狗》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但内容却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它非常喜欢打猎,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第七条猎狗叫赤利,是一位军人送他的。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捕猎猛似虎。可是,就是这样一条好狗,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一次捕猎中,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召盘仗着自己手中有枪、脚下有狗,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召盘赶快呼唤赤利,却不见赤利的踪影。说来也巧,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野猪被树枝卡住了,召盘趁机将野猪打死。

就这样,赤利被赶出了家门,过起了吃了上顿愁下顿、吃了这餐没那餐的悲惨生活。半年后,召盘碰到了一群狼,而群狼之首正是赤利。赤利见饥肠辘辘的狼群想吃掉召盘,便不顾一切地与它们撕咬起来。最后,狼全死了,赤利也牺牲了。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这么忠诚的赤利上次为什么不帮主人打野猪,其实,那天打猎时召盘踩破一窝蛇蛋,蛇生气地吐出了红信子,向召盘的颈部直扑过去。等赤利把蛇干掉时,召盘也把野猪消灭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崇洋媚外的亡国奴,他们为了一时苟且偷生,不惜出卖自己的祖国,连一条狗都不如。

寒假里我读了《莫泊桑小说精选》其中的《瞎子》对我感触很大。

瞎子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去世之后,其他人残忍的对待他,天天都被戏弄,最后,被逼去要饭,死在了一个冬天,乌鸦把他的尸体琢得只剩一半了。

瞎子那么可怜,他看不到太阳的光芒,看不到月亮的皎洁,看不到星星的可爱。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坐在门洞下和自己的狗看门,无奈的望着眼前的一片黑暗。瞎子无可奈何——他看不见;瞎子是无辜的,先天的失明并不是他自己的错。可可恶的乡邻们却偏偏就着瞎子的失明想出十分残酷的恶作剧。瞎子没有办法反抗——他看不见。

我们虽然可能没有做过这样龌龊的事,但是我们常常在电视上,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消息,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人因为天生长得太丑了,找不到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还是擦马桶的,让人气愤。

在我们身边,像“瞎子”一样在大街上乞讨的人比比皆是。他们虽然没有像莫泊桑笔下的瞎子的经历那么坎坷,但他们同样也十分可怜的。我想,我们因该去多多关心、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向他们捐助钱财不能让“瞎子”成为现实。

让我们一起来帮助残疾人吧,不要让瞎子的经历成为现实。

小说《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是一位英国作家,名叫简・奥斯丁。可能有些人不太熟悉他,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实力与声望。

可以和莎士比亚并称,可想而知简・奥斯丁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简・奥斯丁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乐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六部小说。其中《傲慢与偏见》是最为脍炙人口的一部,也最具有代表性。

《傲慢与偏见》的初稿写于17,到17才发表,原名《初次印象》。曾经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名著之一。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比“初次印象”更能抓住此书的特点。因为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一年有一万英磅收入的青年男子达西和一位出身不太富裕的女孩伊丽莎白。他们的关系错综复杂,大概可以这样形容: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初次会面是在一个舞会上,达西和他的朋友是作为嘉宾来参加的。

达西给人的感觉十分傲慢,他只跟熟人说话,只跟朋友跳舞,让所有人都觉得他高不可攀,伊丽莎白就对他产生了一些偏见。后来,经过很多事情后,两人产生了更大的误会。再然后,双方渐渐熟悉起来,误会就解除了。最后,有情人有终成眷属。通过这些,证明有些事情是不可以依靠初次印象。

大家可能都看出来了,这是一部关系爱情的小说,可能不太适合我们这个年纪的小学生看,也许更适合我们的父母看,但我觉得它并不是人们想所想象的简单的言情主题,这是需要申明的,《傲慢与偏见》还是反映了很多的社会问题,同时还是一部社会史。

我还是从一个学生的角度来评价以及谈论一下我的想法。在平时生活中,处事一定要矜持,要有独立思维,但是不要骄傲到不合群,与人交谈不要言过其词,生活中也不要有一丁点儿的疏忽,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让别人抓到你的漏洞。因为大多数人只记恨,不记好,要想成功地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一定要留心这几点。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今天是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18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诞辰之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倒逼自己去了解了解这位享誉世界的,继莎士比亚之后最著名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通过品读人物的作品,激发我们想象的情感,作品就是作家的“孩子”,里面有他们的血肉与灵魂。带着这样的思想,我开始仔细的品读了这位文学家距今200多年的经典之作《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由教会抚养长大,9岁时被送去童工厂拣填絮,后被卖给棺材铺当学徒,屡受欺侮。奥利弗从棺材铺逃跑,步行七十英里到达伦敦,遇见小偷“机灵鬼”,并被收入犹太老头费金的盗窃团伙。奥利弗第一次出徒便被诬陷偷窃布朗罗先生的丝帕,并被打昏在地。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带回家收养,却在替布朗罗先生跑差途中被费金的同僚比尔抓获。

比尔逼迫奥利弗协助他与同伙托比入夜行窃布朗罗先生家。小奥利弗不从,眼看命在旦夕,此时同为此团伙里面的南希(一位年轻的姑娘)内心无比的同情小奥利弗,她不畏艰难,偷偷去跟布朗罗先生告密,可不曾想,她早已被费金等人盯上,告密完毕后,她被费金的合伙人比尔残忍的杀害了。最终在布朗罗先生的帮助之下,警察包围了比尔等人的盗窃团伙,但是比尔且以小奥利弗为人质死磕到底,最后危急关头,比尔被自己的狗叫声惊吓得手一哆嗦,自己手中的绳索一滑,反被套住了他自己的头颅而死去,小奥利弗得救了。

最后,小奥利弗被查明身份与好心人布朗罗先生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得知费金要被执行死刑后立马前往监狱去看望自己的“恩人”费金,然而费金临死还惦念着自己的“养老财产”一个装满金银首饰的小箱子,也是之前通过一些他培养的“学徒小偷”(都是一群青少年,也都和奥利弗同命运的孤儿)偷来的一笔财产。

此剧在小奥利弗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中结束。虽然费金是一个唆使青少年偷盗的罪犯头子,但是他同时也是这些孤儿们的收留之人,为他们留了一个生存之地,小奥利弗屡次受伤也是他救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就是这些孤儿们的救命恩人加再生父母。所以费金即使是一个反面人物也是有着某种善良可爱之处。

通过观看《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当时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十九世纪的英国政府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社会最底层生活状况,有力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当局对待贫民,对待儿童的罪行,呼吁当局引起重视,并对底层民众予以扶持。

里面的正面人物有:上层典型代表—布朗罗先生,积极进取,善良的南希以及奥利弗。就像狄更斯先生的这句名言所讲:人的本性是多么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即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在最悲污的慈善学校的学生身上滋长。

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最主要的是着眼于社会,用文字去描述真善美,去感染和激励大众,这是我们应该学习与追求的目标。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所写的著名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小说《小王子》的英文读后感

很好看的一本书。不过,我还需要再读几遍来消化。

以下摘自《女人迷》:

”小王子的出走,是因为玫瑰不够美丽吗?当然不是。在小王子眼中,玫瑰美得教他「心旌神摇」,并认定她是全宇宙最迷人的、独一无二的花儿。

小王子如此决绝地非走不可,我认为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是他经历了一场初恋的危机,这场危机使得他无法面对玫瑰,也无法面对自己,遂不得不离开。

问题是,为什麼会有这场危机?为什麼离开是应对危机的唯一出路?小王子要离开,是因为他和玫瑰虽然都爱对方,但却相处得很不好,以致彼此误解,互相折磨。对玫瑰来说,她很在乎小王子,很渴望得到小王子的爱护,但却不懂得如何表达,於是愈爱,便愈怕失去;愈怕失去,便愈容易在小王子面前自卑。

为了掩饰自己的自卑,她唯有通过吹嘘来肯定自己,例如夸口说自己身上的四根刺足以抵挡老虎,又或诳称自己来自另一个比b612好得多的星球。小王子毫无恋爱经验,无从明白玫瑰的心事,结果「玫瑰随口说的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小王子都信以为真,因此变得很不快乐」。为什麼会那麼不快乐?那自然是因为他也很在乎。

愈在乎,心便愈敏感;愈敏感,便愈忍受不了对方半分的不好。

玫瑰其实知道小王子的痛苦。是故当小王子向她道别时,她沉默良久,才从口中轻轻说出:「我以前真傻,请你原谅我。你要快快乐乐的。」玫瑰其实十分不舍、异常难过,但她没有挽留;因为她知道小王子不快乐,她希望小王子快乐,但她没有能力令小王子快乐,於是只好放手。为什麼会这样?因为这是他们的初恋。因为其初,所以情动於衷,所以全情投入,但却也因为其初,所以手足无措,所以茫然无助。小王子很爱玫瑰,玫瑰很爱小王子,但他们却不懂得如何维系这段感情。一段稳定的关系,不仅需要激情,还需要聆听,需要理解,更需要体谅和分担。

初恋的脆弱,正是因为双方都渴望得到最好的爱,但却不懂得怎样好好去爱。爱,需要学习;受伤、跌倒、挫败,庶几是这个过程必经的一课。

小王子后来有一段教人动容的忏悔:

英文小说读后感范文外国小说读后感

读完全书后,我从伊利莎白的爱情婚姻中明白,她的婚姻既是理性的选择又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伊丽莎白自身上体现着婚姻的真正价值和时代追求。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

实际上反映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面对情感,她保持了做人的尊严体现了思想和理性的力量;面对现实,敢于面对阻挠她的一切力量勇敢地捍卫了自己高尚纯洁的爱情。尤其值得敬佩的是她坚持男女双方的真挚感情是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反对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这在当时妇女处于无权地位把婚姻当作己唯一出路的社会是极具进步意义的。

面对婚姻的选择时,是追求因金钱而结合的婚姻,还是享受因爱情而结合的婚姻,同样是值得思考的。因此在读完《傲慢与偏见》后我对于如何面对与选择爱情与婚姻有了一些启发!

读后感大全汇总。

中外名著读后感汇总。

四大名著读后感汇总。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英文小说读后感读后感范文【

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社会是需要,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读后感大全汇总。

中外名著读后感汇总。

四大名著读后感汇总。

小说读后感

“在月光里,索菲一眼看到一张大长脸,十分苍白,满是皱纹,两只耳朵其大无比。鼻子尖得像把刀。鼻子上面是两只闪光的亮眼睛,这双眼睛正好盯住了索菲看,眼睛里露出了一种凶恶的光。”看到这里,我不由地为索菲的命运担忧了。接下来这个巨人会怎么对待索菲呢?我不禁想:看书名,这个巨人应该是个好的吧?!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情节跌宕起伏,精彩连连,我一口气就把这本小说给看完了。

这本小说写得很精彩。起先把巨人的外形描述得非常恐怖。并且,在“这一切被小女孩索菲看到之后,巨人抓走了小女孩索菲,把她带到一个荒凉的地方—巨人国。”看到这里,让我误以为这个巨人是一个坏人。随着故事情节地逐步发展,让我看到这个巨人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巨人。原来“巨人来到孩子们睡觉的地方,是把捕捉来的好梦送给熟睡中的孩子们……”“在巨人国里还住着九个可怕的巨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吃人!!只有好心眼儿巨人不吃人,他只吃大鼻子瓜。”他是巨人国里独一无二的好巨人--好心眼儿巨人。他不受其他九个吃人巨人的影响,坚持做自己,做一个送好梦给孩子们的好巨人。第一次按触他,可能会被他可怕的外表吓到。但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的巨人。

小女孩索菲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子。最初,她很怕好心眼儿巨人,之后随着两人慢慢相处,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小女孩索菲在和好心眼儿巨人相处中得知,另外九个巨人在世界各地不停地伤害人类。她和好心眼儿巨人决定阻止那九个巨人。于是,索菲和好心眼儿巨人联合英国女王,在英国军队的帮助下,最后成功地把那九个吃人巨人永远地囚禁在巨坑里。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沉着冷静地去面对困难和挫折,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就一定能战胜一切!只要有勇气,弱小也能战胜强大!

小说读后感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人物是桑桑还有秃鹤、纸月、白雀、杜小康、秦大奶奶、细马等人物。

《草房子》的主要内容是在油麻地里,一户户人家的趣闻奇事,其中有桑桑拿蚊帐去打鱼、杜小康破产后不灰心地去赚钱、秦大奶奶为了一个南瓜而去世…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我喜欢他的原因是他虽然很调皮,但很有正义感。一次,桑桑发现纸月迟到了,他就偷偷地跟踪纸月,原来,是有三个小流氓每天都会欺负纸月,导致纸月天天迟到,于是,桑桑伸出仗义之手,帮纸月赶跑了那三个人。这个人物让我想到了一个人虽然很调皮,但他会有你意想不到的品质,所以,凡事都有你想不到的另一面而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看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懂得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做一件事,不要不顾及后果,凡事都要想清楚再做。不然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如果真的犯了错误那就要勇敢地去面对犯的错误,并及时纠正错误,那才不会酿成大错,做错事就要负责,这是天地永恒不变的潜规则。希望大家能做一个负责的人和一个有责任心的三好公民。

小说读后感

大概是一年前的一个冬夜,我在电脑上第一次看完了原著小说。三岛由纪夫的绝笔系列,竟然是那样的平静和优美,然而其中却又隐含着无法消除的绝望。仿佛早春的最后一丝凛冽的寒气一般的东西,是注定要消失的吧。

男主人公清显是十八岁的美少年,维新志士之后,从小养在公卿家中,后来回到本家:和自家的武家气氛却格格不入,成为了一心期待衰亡之美的,有如扎入自己家族的幽雅的荆棘一般的存在:纤细优美,就如同和歌的男主角,还不知恋为何物,心中憧憬着年幼时见过的春日宫妃。

女主人公聪子是清显从小寄养的公卿家的女儿,年龄比清显大。两人始终处在暧昧的状态,后来由于一点小误会,聪子赌气接受了洞院宫的求婚,而在这时,清显才终于意识到了何谓恋爱:优雅地打破禁忌,和已经获得天皇赐婚的聪子继续交往。这种青春期逆反般的恋爱最后的结果是作为未来妃子的聪子怀孕,在去关西流产的过程中,精神崩溃出家。

最后的清显不顾一切地冒着严寒,去京都的寺院请求见聪子一面,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能够如愿。后来的清显染上了肺炎,回到东京后不治身亡,年仅十九岁。

这便是所谓的典型的日本式的恋爱。女方一往情深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有不断的试探,从小小的回应中得到肯定并欢喜;男方则总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立场,总是怀疑女方把自己当孩子般的玩弄。只有最后当这段恋爱已经成为不可能时,两人才终于走到了一起。幼年时一起玩的双六,那时御赐糕点的颜色,习字时滴在纸张上的墨水,这些细小的回忆汇集在一起,才最终带来了那爆发式的,犹如春日的早晨狂奔的马车般的感情。

但是这种幸福却处处隐藏着某种不祥,仿佛清显的梦日记一般的征兆。那时从终南别墅回东京的聪子,一方面沉浸于这种禁断的游戏带来的快感之中,另一方面又令人恐怖地预言这一切的必然结束:然而又不是完全的结束,就像两人相见的那个场景,“永恒流转如瀑布”,清显在以后的日子中不断转生着,仍然想要追寻着什么;而聪子永远留在了那个抛弃了一切的场所:所以才会在60年后,当本多鼓起勇气去见聪子,并且想把他所见证的转生的故事告诉聪子时,被聪子以最残酷的方式拒绝:她从根本上否定了清显这个人的存在,连同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本多最后茫然地站在庭院中,意识到自己最后终于来到了什么也没有的场所:一切感情的东西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空虚和丑陋的机械性的`观察者。

我无法猜想导演到底是要从什么角度,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想要去把握这么大的一个东西。我总觉得三岛是活生生的存在于这部小说中的,那便是本多。他的客观,他的明晰,他的丑陋与衰老——三岛畏惧着这些。本多享受着作为偷-窥者的快感,自以为见证了超越一切现实法规的转世的奥秘,最后却发现那一切都只不过是遥远的梦幻般的东西。导演想呈现给我们的,或许也不过只是一个梦,那个有执著的恋爱的,有两人存在的美好的梦。

那就和大正时代一样,都是如同鹿鸣馆的华尔兹一般,一旦消失永远不会再有的东西。但是会有什么留下来,昭和时代那位深蓝色剑道少年百合一般的信仰,战时泰国月光姬散发束,三岛也心满意足的奔向了他人生的战场;而我们,合上了书本。

小说读后感

在写这个的时候这小说总共看了正传4本和bug5本,是这假期里看得最多的一个系列了,就凭这点我也应该写点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虫之歌》与大部分的轻小说有很大的一个不同,就是主题相当沉重,那就是。

现实的梦想没有这样沉重,不过也能把许多人压得喘不过气来,现实虽然没有“虫”,不过各种各样的事物依然会在这里或那里成为梦想之路的绊脚石,可能现实中的“虫”就是名为生活的现实吧。

《虫之歌》是一部写得比较有特色的小说,无论是正传和前传,作者通过讲述各个角色背后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一个又一个的梦想,特别是前传bug系列,虽然有点拖主线剧情的嫌疑,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小说。

ps:动画的质量对不起原作啊!

小说读后感

这套书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动物的生命旅程,动物和我们一样,有快乐、有悲伤、有感情、有思想,每一个小生命都值得尊重。

当看到精彩的时候,哪怕国王跟我交换角色,我也不干。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因为一个小小的故事就能让你感动万分。猎狗汉克因为偷吃了主人的火腿,被主人送给了别人,结果主人发现自己根本离不开他,便到处寻找他,等他找到汉克时却发现他一惭愧的自杀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对亲人和朋友要宽容、大度,不然就会失去他们。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

小说读后感

这本书真好!那一天,六(4)班的同学突然流行起写小说,最积极的要数宁佳心、黄小月和卢竟这三个“小丸子”,死党了,他们还专门开了一人三个人的`小说博客,把自己的小说分别定为“梦幻公主风”“校园搞笑风”和“爽朗中性风”,吸引了很多读者。这期间,老师发起“围剿”,网上恶意攻击,妈妈善意的批评,都不断打击着他们的信心。虽然小说总是写不到结尾,但他们感受到写小说的过程真的很快乐,那就是用心表达,赢得共鸣。

我喜欢读小说,没事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本书,但我从没想过我也会写小说。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的心可真有些痒了,为什么我不能写呢?写小说多好,不用限定格式,也不用规定题目,天马行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而且,还可以寄托自己的梦想,发泄自己的情绪,可以大胆地构思,还可以发自内心地自由地表达,多好的想法。

那么,还等什么,现在就动笔吧。悄悄地告诉你,我这篇小说的题目就叫――呵呵,你猜!

小说读后感

想必大家都知道··罗琳的那套《哈利·波特》吧!咦,什么?你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你如果真的不知道魔法界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那你可就out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著作,共分为七册。在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她以几乎每年一册的速度继续创作出《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以及《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一直到20xx年7月,哈利·波特的终结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问世。

《哈利·波特》使我也变成了一个小“哈迷”。哈利·波特,一个幸运的男孩,可他又是不幸的。他的父母在他一岁时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但他却在杀人魔王伏地魔的手下幸免于难。他的父母被杀后,他被抱到了姨妈家,在姨妈姨父家饱受欺凌,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般的儿子,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但他却在十一岁生日那天,被邀请去一个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读书,从这时开始,他的魔法时代来了,书中讲了他一年又一年不顾一切的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对抗伏地魔,一起去冒险,一起学习魔法,一起成长,最终成功打败伏地魔,他成了一位勇敢的',有责任心的巫师。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不但好看,而且还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很多地方都为以后的内容埋下了伏笔。在第一册中,就讲到了哈利的好朋友罗恩有一只小耗子斑斑,看似和当时的内容没什么相关,实际是埋下的伏笔,到了第三册最后,斑斑才原型毕露。又如在第六册中,邓布利多就告诉哈利,要寻找传说中的六件魂器,并同时摧毁它们,到了第七册,哈利和好友罗恩、赫敏共同完成邓布利多的这个任务并用老魔杖杀死了伏地魔,相当的精彩。

一口气看完七册书,我忍不住想问··罗琳:“为什么您就只出了七册书呢?”《哈利·波特》实在太好看了,不再看一本不解渴呀!

小说读后感

认识这部作品真的很偶然,是我一次在tl上潜水时(当时在上学,一个月回一次家)看到的有人把这书的第二卷贴出来的,当是时发帖的人说:“搞不好下一部动画化的就是它”,虽然之后首先放消息要动画化的是《狼与辛香料》,不过这两部作品有一个明显的共通点女主角大萌。卖“萌”的轻小说现在遍地都是,《秘密》在当中无疑是的,大小姐+御宅族的属性叠加足以萌杀一切雄性生物和部分雌性生物,还有一众颇具萌系杀伤力的女角色,彻彻底底的男性向作品。

胡扯就到这里,只是这些的话我是不会给这么高评价的(注1),跟《我们俩的田村同学》不同,这是很“动漫feel”的`一部小说,无论人设、剧情。主题当然是纯爱,属于裕人和春香的,作者五十岚雄策非常擅长为两位主角营造气氛,小说读下来的感觉就是流畅,看了每个小故事开头结尾就出来八成,不过猜到结尾的我还是会一字不漏地看到最后,吸引我的不是跌宕起伏的剧情(也不可能,因为没这回事),而是不经意间沉浸在那二人美好温罄的气氛当中。这就是纯爱的力量啊!(加表情啊!感动)。

轻小说,轻轻松松阅读的小说,《秘密》就是这样的作品,在这里衷心祝贺裕人和春香还有天下情侣早日修成正果。

小说读后感

当我怀着敬佩之心去朗读《詹天佑》时,我感受到了他的自强不息,也体会到了他的重重困难,更看出了他的爱国之心。詹天佑,这杰出的工程师,是多么伟大啊!

其中,第四自然段让我感触最深。文章这样写道:“塞外常常狂风怒号,黄沙漫天,一不小心还有坠入深谷的危险。”还有一句:“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是啊!如果不努力,中国必然会被帝国主义看低。可是,如果换做我们,又有多少人就像詹天佑这样不怕困难,时刻想着祖国的利益呢?就是这儿,我看出了他的自强不息与爱国之心。

还有,第五至第六自然段也写的.很好,表现出了詹天佑的聪明才智。两端凿进法·中部凿井法·人字爬坡,这是我们怎么也不会想出来的,而詹天佑,面对困难毫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来打倒困难。从这儿,我又看出了詹爷爷的大胆创新,学会了他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想想自己,遇到棘手的事总是往后推脱,又怎像詹爷爷这样毅然地接受任务呢!顿时,我觉得自己有些许惭愧。而从此,我将学习詹爷爷,报效祖国!

小说读后感

首先要提到的是竹宫的《我们俩的田村同学》,共两卷的,内容不再介绍,看过的应该不会忘的。这本书不像几大长篇轻小说那样有着吓人的发行量,没有那几部里面的稀奇古怪的设定,也没有大起大落的剧情,有的只有发生在平凡世界三位平凡中学生的故事,当然是关于他们感情的故事。刚看书名和开头部分认为这是一拖二的老套后宫小说,但看下去发觉自己错了,男主角田村雪贞的小型后宫根本不存在,两位女主角松泽小卷和相马广香登场时间完全错开(这好像《秒速5厘米》啊),常见的女角之间的冲突与互动更无从谈起,这样一来就只剩男女主角之间的了,也就是我最推崇这部作品的原因,对田村心理独白的出色描写,再加上对两位女角细腻的刻画,构成这段不完整却令人难忘的三角关系。

在众多我接触到的轻小说之中,或多或少都会用到一些动漫特有的人物设定,不过这部完全没有(请无视高泽兄妹),三位主角都是平凡人,平凡而真实地存在着,主角们给我这种感觉。因为自己曾处身于类似情况,也彷徨过,迷惘过,所以这小说带给我的共鸣不是一般的大。

总觉得在有很多话要说,说了这些还是词不达意,应该各方面都没能说清楚吧,大概,请各位原谅。

小说读后感

《黑骏马》故事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于火树银花不夜天的今日而言,遥远的就像是一个传说,故事的原型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依然能在读者心中鲜活起来的草原儿女的本色。

人性幽暗,具有复杂性。这个故事向我们展示的更多的是真善美,然而在真善美这道月光之下的阴暗之处依然晃动着懦弱,野蛮。这其中以主人公白音宝力格儿代表。

白音宝力格儿时失去母亲,父亲将其留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奶奶额吉。额吉是草原传统文化的代表,善良朴素,热爱生命和草原,在白音宝力格儿出现不久,失去妈妈的黑骏马便出现在额吉蒙古包外头,额吉快乐地吟唱起了古老歌曲《刚嘎・哈拉》,以迎接这个小动物的出现,甚至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待哺的牲畜。

额吉的仁慈就像是月光一般柔软光洁,任何生命在其眼里都是平等可贵的。然而,白音宝力格儿在着温柔的仁慈中长大,并没有耳濡目染,向奶奶额吉一般热爱草原和生命。

白音宝力格儿和索米娅在十七岁时订婚,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两人的心早已归宿与彼此,把彼此作为自己生命中最难以割舍的一部分。白音宝力格儿求学一年归来,得知索米娅早已被人夺取贞洁,并诞下怀子在腹,便操起木棍离家为其报仇,直到夜晚,伤痕累累才归来。

回到蒙古包,他视索米娅腹中胎儿为污浊之物,为毒瘤,其失控举止险些让索米娅失去孩子。带着不甘和悲愤,他骑着黑骏马离开了草原,留下索米娅一人艰难求活。

白音宝力格儿无法接受索米娅腹中的孩子,并无法接受失去贞洁的索米娅。孩子和索米娅是无辜的,是受害者,在他们受到伤害之后没有得到应有的关爱的和同情,反而更多的是歧视和伤害,由此,白音宝力格儿本是一个软弱的人。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小说读后感

其中,我最佩服上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因为他很机智,就以《草船借箭》的故事为例。

在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令他在10天内完成10万支箭。面对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自信地回答说,不需要10天或3天就能完成,并立了军令。鲁肃很担心。孔明一点也不担心。他让鲁肃接他20艘船。每艘船有30人,1000人,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第三天四更的时候,诸葛亮突然派人去请周瑜,说他一定要一起去拿箭,周瑜会怀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

五更时分,船队靠近曹军水寨。孔明命令船只一字排开。士兵们挑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以为会有伏击,于是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河边一字排开,向河中放箭。稻草人上的箭插满了。诸葛亮立即命令士兵将船转头迅速离开。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信。派人把草上的箭数,确实有十万多个。从此,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